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程序示意图
确定招标采购药品目录
确定评标标准和方法
编制招标文件
发布招标公告
领取“用户名”“密码”
报送资质证明文件,信息录入
招标文件的澄清
资格审查
合格投标人报价
开 标
分层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按差比价规则进行比价
投标人确认差比价后价格
定量评价确定入围品种
定性评价确定中标候选品种
招标人确认中标品种
发出中标通知书
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进行议价谈判
邀标注意事项
一、参与本次邀标企业的条件:
1、在 2007 年昌吉州药品招标中,投标品种数量前 30 名的企业;
2、享有新特药品的独家经营权的企业,且这些药品必须是现行销售的、不可替代的。
二、递交资料的要求:
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次性提交合法有效的、规范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
反之,不按照上述要求递交资料,造成药品信息无法录入的,该投标产品的预付款不予退
还;
注:经营企业作为投标人递交的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除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外,还必
须加盖本投标企业的公章,以示该投标资料为投标人所递交。
三、报价说明:议价药品仅能两次报价,以最小包装为单位进行报价。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同类公司收费标准和昌吉州每年药品交易金额,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1、投标品规低于 200 个的,每个品规预收八百元;
2、投标品规超过 200 个的(含 200 个),每个品规预收六百元。
3、对现行销售的、不可替代的新特药品种,不收取任何费用。
目 录
第一章 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邀请函和日程安排……………………… (4)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邀请函…………………………………… (4)
投标人参与投标工作日程表 ………………………………………… (6)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 ………………………………… (7)
第二章 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 (28)
第三章 投标文件装订方法 ………………………………………………… (36)
药品生产企业投标文件 …………………………………………… (36)
药品经营企业投标文件 …………………………………………… (37)
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投标文件 …………………………………… (38)
第四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文件格式范例 ………………………………(39)
投标函………………………………………………………………… (39)
法人代表授权书……………………………………………………… (40)
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 (41)
进口药品代理商授权书……………………………………………… (42)
药品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承诺书……………………………………… (43)
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人承诺书……………… (44)
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处理办法确认书 ………………………………(45)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 (46)
药品详细信息………………………………………………………… (47)
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基本信息……………………………………… (48)
进口药品详细信息…………………………………………………… (49)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50)
第七章 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53)
第一章 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邀请函和日程安排
招标采购投标邀请函
(编号:YHCZYZ-2007-04)
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委员
会的委托,对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全部药品(毒、麻、
精、放药品除外)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药品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品种:本期集中招标药品指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立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临床
使用的全部药品(毒、麻、精、放药品除外)。药品的剂型、规格、数量及有关交易条件
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采购周期:共 1 年,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止。
三、招标文件获取办法 : 向经办机构购买 ,(网上同时发售招标文件,网址:
)招标文件售价为 150 元人民币/份。发售地点:乌市人民路 38 号新
宏信大厦 1406 室;发售时间: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1 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
四、领取网上操作密码办法:投标单位都必须领取本单位在网上操作的“用户名”及“密
码”。具体领取办法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审查合格的药品网上报价截止时间:2008 年 4 月 5 日 22 时。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
投标地点: 乌市人民路 38 号新宏信大厦 1406 室
开标地点:昌吉市。
七、开标时间:2008 年 4 月 6 日下午 16 时。
八、答疑时间和方式: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7 日,投标人登录
进行提问,由经办机构统一答疑。
九、缴纳代理服务费:每个投标品规按 600 元预收
1、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与投标资料同时递交;
2、投标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汇入本公司指定的账号,然后,将汇款凭证和
投标资料同时提交本公司;
3、投标人汇款方式:
户 名 赵霞
卡 号 6221 4388 8000 1954 349
开户银行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汇款方式
(一)
全 称 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帐 号
汇款方式
(二)
开户行行号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
地址:乌市人民路 38 号新宏信大厦 1406 室 邮 编:830002
联系人 :王先生 李先生
电话:(0991)2337165 传 真:(0991)2336837
网 址: E-mail:yuanhong-518@
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8 年 3 月 17 日
投标人参与投标工作日程表
时 间 地 点 工 作 内 容
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1 日 远鸿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
2008 年 3 月 19 日至 3 月 26 日
互联网
远鸿公司
一、信息录入
二、信息确认
三、缴纳代理服务费
2008 年 3 月 26 日 远鸿公司 投标资料截止递交
2008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3 日 远鸿公司 资格审查
2008 年 4 月 4 日至 4 月 5 日 22 时 互联网 网上报价
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6 日 互联网 网上答疑
2008 年 4 月 6 日下午 16 时 昌吉市 开标大会
2008 年 4 月 6 日至 4 月 7 日 未定 评标(议价)
第二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须知前附表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
经办机构
名 称
地 址
名称: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人民路 38 号新宏信大厦 1406 室
邮编:830002
电话:0991-2337165
传真:0991-2336837
网址:
邮箱: yuanhong-518@
2
招
标
人
名
称
1、昌吉州人民医院 2、昌吉州中医医院
3、昌吉市人民医院 4、昌吉市第二人民医院
5、阜康市人民医院 6、阜康市中医医院
7、呼图壁县人民医院 8、玛纳斯县人民医院
9、玛纳斯县中医医院 10、木垒县人民医院
11、木垒县妇幼保健医院 12、吉木萨尔县人民医院
13、吉木萨尔中医院 14、奇台县人民医院
15、奇台县中医院 16、奇台县妇幼保健院
17、 昌吉州卫校
18、全州公立医疗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
3 投标有效期 报价截止后 60 日
4 投标文件 网上文件 1 份,纸质文件 1 份
5
投标文件的
组 成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表;
3、资质证明文件; 4、药品证明文件;
5、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提交的其他文件。
mailto:yuanhong-518@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6
投标人领取
用户名及密码
时 间: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3 月 21 日(工作日)
地 点:乌市人民路 38 号新宏信大厦 1406 室
领取办法:投标人携带 “营业执照”、“经营(生产)许可证”
及“身份证复印件”等证件,购买招标文件,领取用户名及密
码;
7 答疑时间 2008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6 日,网上答疑。
8
投标文件
递交地点
乌市人民路 38 号新宏信大厦 1406 室
9
网上录入
药品信息
一、信息录入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将投标企业主体册和产品
册等资料,递交我公司。
二、信息确认
1、特别说明:①投标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一次
性提交合法有效的、规范齐全的资质证明文件。反之,不按
照上述要求递交资料,造成药品信息无法录入的,该投标产
品的预付款不予退还;①经营企业作为投标人递交的生产企
业资质证明文件,除加盖生产企业的公章外,还必须加盖本
投标企业的公章,以示该投标资料为投标人所递交。
2、信息确认方式:见公司网站首页“投标人操作指南”,
然后将准确无误的信息确认表递交我公司。
10
代理服务费标准
及注意事项
根据同类公司收费标准和昌吉州每年药品交易金额,制
定投标品种预收标准:
注意事项:
1、投标预付款与投标资料同时递交;
2、在未违反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未中标品规的预付款退还投
标单位;已中标品规的预付款, 在采购周期结束之后,按国家
收费标准进行核算。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1
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
截止时间:2008 年 3 月 26 日。
逾期送达者,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资格审核 2008 年 3 月 27 日至 4 月 3 日
13
资质审核
结果公布
2008 年 4 月 3 日
14 投标报价时间
2008 年 4 月 4 日至 4 月 5 日 22 时止。
逾期未在网上报价者,将被视为废标。
15
开标时间
和地点
时间:2008 年 4 月 6 日下午 16 时。
地点:昌吉市
16 评标标准
一、质量要素(43 分)
1、药品临床疗效;2、药品质量标准;3、产品质量可靠性;
4、药品生产管理质量层次;5、药品品牌知名度;6、药品包
装质量和实用性;7、企业生产规模; 8、不良反应评价;9、
药品质量层次。
二、价格要素(40 分)
三、服务要素(12 分)
1、GSP(GMP)认证情况;2、伴随服务;3、药品经营企业规
模;
4、药品来源合法性 5、配送服务能力;6、药品经营质量保
障的可靠性。
四、信誉要素(5 分)
1、违法违规行为;2、履约能力;3、投标信用;4、对社会
公益活动的支持程度。
17
评 标
方 法
1、采用综合评价方法;
2、通过定量评价,得分最多的 3-5 个品种为入围品种;
3、通过定性评价,得票最多的 3 个为中标候选品种。
序
号
项 目 内 容
18 定标方法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 3 个候选品种范围内,确定 1 个
中标品种(第一名为中标品种,第二名、第三名为候选品种)
19 采 购 周 期 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止。
20 有效通知载体
所有招标人、投标人均有义务登录网站:
以获取相关的信息,公布在该网站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方当
事人。
21 注意事项
投标人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操作,产生的一切后
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总 则
定义
本须知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1)“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是指多家医疗机构采用招标采购方式以相同的价格购买药品
和伴随服务的行为。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药品供应商投标采购的方式。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函方式邀请特定的药品供货商投标的一种招标方式。
(2)“招标人”,是指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
(3)“投标人”,是指向招标人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
(4)“经办机构”,指招标人委托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中
介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
适用范围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部等部门《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
(以下简称《工作规范》),制订本须知。
(2)参与本次招标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应遵循的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利用法律手段强化竞争机制,贯彻统一、规范、简化、高效的要求。
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
招标人及其资金来源
(1)招标人的名称全部登录在本须知前附表中。
(2)招标人将履行《工作规范》明确的各项职责,杜绝《工作规范》禁止的各种不规范
行为。
(3)资金来源是招标人的药品周转金或其他自有资金。招标人对中标药品将按照通用合
同条款前附表明确的办法与中标人结算货款。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参加药品集中采购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A、依法取得《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B、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MP 或 GSP 证书;
C、商业信誉良好;
D、对近期有效、破损药品的退换做出承诺;
E、对政府调价后协商调整中标价做出承诺;
F、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G、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H、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I、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接受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的投标。药品经营企业作为投标人,必须提
交能够证明其投标药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文件。药品生产企业作为投标人,只能投标本
企业自己生产的药品。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
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投标人在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因严重违法被行政主管部
门依法查处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其投标。
(5)投标人不得与本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产权关系。
(6)同一生产企业的同一投标品种(细化到规格),被授权的投标人不能超过三家,反
之,该投标品种按照废标处理。生产企业出具投标授权书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投标
截止日之后不得作出任何修改。
中标药品的配送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为全部招标人进行药品集中配送的能力。
(2)、配送权企业:招标人根据投标企业的中标品种数量和商业信誉,确定若干生产
(经营)企业为中标药品的配送企业。
(3)、委托配送:具有配送资格的生产(经营)企业的中标药品,可以由生产(经营)
企业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其它具有配送资格的企业进行配送;没有配送资格的生产(经
营)企业的中标药品,必须委托其它具有配送资格的企业进行配送。生产(经营)企业委
托其它企业进行配送的,必须承担连带责任,所出具的《委托配送协议书》也自动成为药
品购销合同的必要组成部分,并在医疗机构、招标办及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4)、配送时间:一般药品在 24 小时之内送到,加急药品在 4 小时之内送到,重点
急救药品全天候服务。
(5)、药品质量:供给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药品。
合格的药品
(1)投标人所提供的必须是其合法生产或代理的药品,并能够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
品牌、规格、产地、质量、价格、效期及时供货。
(2)招标人将通用名相同的投标药品分成四个质量层次:
第一层次:专利药品(指化合物专利及原研药品)
第二层次: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中成药
第三层次:进口药品(包括原装进口和进口分装)
第四层次:通过 GMP 认证的药品
按上述四个层次进行分类,然后按类别进行评审和比较,分别确定中标候选品种。投
标人应按照上述分类要求分别投标。
(3)失去专利保护的专利药品按 GMP 药品投标。
(4)专利药品的投标人须提交专利证明文件。在专利保护期内被仿制的药品,仍按专利
药品投标。
(5)本招标文件所称的专利药品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局或其他国家知识产
权保护部门认证的,取得化合物专利保护的药品。如投标药品仅为外观设计、实用新型、
工艺流程或工艺方法专利,招标人在此次招标中不视其为专利类别药品。
(6)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药品目录确定的药品通用名、剂型及规格的序号进行投标,反
之,投标药品将被视为不合格药品。网上录入的投标药品信息与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一一
对应。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A、投标邀请函;
B、投标人参与投标工作日程表
C、招标采购须知及前附表;
D、药品需求一览表;
E、通用合同条款;
F、投标函;
G、投标报价表;
H、资质证明文件;
I、产品证明文件;
J、招标人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内容。如果投标
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投标人将承担被宣布为不合格或不能中标的全部责任。
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澄清要求,应按投标人参与投标工作日程表规定时间,在
网上提交经办机构。经办机构将予以答复;网上答复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视同通知
了所有投标人。
(2)对网上答复之外的其他答复不应成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招标人可通过经办机构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
的澄清要求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网上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收受人,并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
力。投标人可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提出澄清要求。
(3)为保证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研究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经办机构可
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和 修 改 内 容 将 在 上 发 布 , 未 在
上发布的任何澄清或修改内容不能作为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资质证明文件)以及投标人与经办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段落必须译成中
文。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包括:
(1)投标函和《网上投标药品一览表》及《网上投标报价表》;
(2)资质证明文件;
(3)产品证明文件;
(4)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内容。
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表
(1) 投标人应完整填写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函。
(2) 网上投标报价表
A、所有投标人应当登录 网站,以加密的方式发送投标报价(投
标人如果对投标报价不加密,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开标时,以加密
的方式发送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输入“解密密码”及“随机密码”(即由电脑随
机生成的号码)对报价进行解密。
B、投标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价,确认解密成功的投标报价表。
注:1)、所有投标药品的报价不能超过政府最高零售价的 85%。
2)、投标人提供的药品价格必须是国家或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最新价格。
3)、无特殊理由,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品种的、同一规格的投标药品的投标报价不
得高于所有招标人现行最低进货价。
(3)投标报价表中的报价应为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本次
集中招标采购招标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无论存在何种差别,每一个序号的药品只允
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如果因报错价格而中标,该品种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必须承担因此给招标工作造成
的直接损失,且交纳罚金。罚金计算公式:差价 X 采购数量。
(5)除国家调价后的最高零售限价低于招标药品的临时零售限价,合同双方可协商调整
中标价外,其他中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律固定不变。
资质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应当能够证明自己有资格参加投标,并具备履行合同的
能力;
(2)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通过审核,将成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如果投标人提交的
资质证明文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真实、或隐瞒其它重要情况时,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投
标人自己承担。
(3)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仅负审核的责任。即使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
明文件通过了审核,在评标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不合
法或不真实,招标人仍可追究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产品证明文件
(1)投标人提交产品证明文件应能证明其投标药品是合格的,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A、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药品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并出具投标品种和市场上相同品种
的质量对比资料,公开发表的或由权威部门评价的,包括药效学、药动学、生物利用度及
药品质量等方面资料。以证明其质量标准高于或者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B、投标人应提供投标药品质量的证明文件。其中进口药品须提供口岸药品检验机构
出具的药检报告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
(2)投标人提交的产品证明文件审核通过后,将成为评标的重要依据。如投标人提交的
产品证明文件不齐全,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投标有效期
(1)投标文件应从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适当延长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投标人应准备本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文件资料。
(2)所有投标文件必须用 A4 纸打印、复印、装订,并由投标人或经投标人正式授权的
代表签字。授权代表必须将“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3 投标人除对差错处可做必要修改外,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必须
由投标人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以示负责。
投标货币
无论药品的来源如何,投标人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递交资质证明文件。
(2)招标人因修改招标文件,可延长投标时间。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修改或撤回,但必须向经办机构
递交书面申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得修改或撤回。
开标与评标
开标
(1)招标人在招标文件或补充公告中确定开标的时间和地点。届时将邀请行政主管部门
或者公证机构对开标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2)开标时,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监督下,进行现场解密,投标人对投标报价
签字确认。
(3)开标时,解密时间结束后,仍未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4)以加密的方式发送投标报价的投标人仅有三次解密的机会。否则,按废标处理。
(5)当同一序号的投标药品不足 3 个时,将转入议标采购程序。
(6)经办机构应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在开标时宣读或公布的全部内容,并存档
备查。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从开标到签订药品购销合同,凡与审查、澄清、评审、比较及定标有关的事项,均
不得向投标人和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以保证评标工作的顺利进行。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干预。
投标文件的澄清
(1)在评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
者说明。有关澄清的答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
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如需要澄清的内容较多,招标人可召开会议邀请投标人到会予以澄清。
投标文件的初审
(1)经办机构与有关部门一起审核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明显的计算错误,文件签署
是否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投标文件的编排是否有序等。
(2)在评标开始前,经办机构要审核每份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3)通过审查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取得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
评标委员会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药学、临床医学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参与评标的专家人数应为 9 至 25 人单数,其中药学专家占专家人数的比例不
应低于 1/2。
(2)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有关部门或者公证机构的监督下,从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专家
库中,按照采购活动的特点和需要分层随机抽取。抽取时,除了考虑评标委员会的专业构
成外,还应考虑采购量大、有特殊用药需求的招标人有一定数量的专家进入评标委员会。
从抽取评标专家到开始评标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12 小时。在抽取评标专家时,应抽取
足够数量的预备替补专家,在评标专家因故缺席时及时予以替补。
(3)评标专家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不能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将予以更换。评
标专家名单在定标前严格保密。
(4)评标委员会将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
责任。评标专家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评标委员会
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品种情况以及与评标
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品种进行评审和比较。
(6)评标专家只能依据即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进入评标程序的投标品种进行评审
和比较,无权废除任何投标品种,更无权使用新的评标标准和方法。
评标原则
(1)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以综合评价为主。
(4)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一)质量
(1)临床疗效评价,以临床用药经验和药品临床药效、安全性评价的文献资料为依据进
行评价。
(2)质量标准:以企业提供的内控标准为依据进行评价。
有资料证明(出具投标品种和市场上同品种的质量对比资料,公开发表的或由权威部
门评价的,包括药效学、药动学、生物利用度及药品质量等方面)其质量标准高于或者符
合国家药品标准。
(3)产品质量可靠性,以两年内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抽样检查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
对生产假药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对生产劣药的投标人区别情况进行评价。
没有生产劣药记录的为满分;偶尔有生产劣药的记录但其发生的原因采购人可以接受
的,扣该项分数的 50%;有生产劣药的记录但其原因采购人不能接受,扣该项分数的
100%。
(4)生产管理质量层次,以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评价。
(5)药品品牌知名度,以招标人对企业形象及品牌的认同程度为依据进行评价。
(6)企业生产规模,以上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据,按上缴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排序
进行评价。
(二)价格
以投标报价为依据进行评价。
以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后依次评分,报价最高的得最低分,报价最低的得最高分。
方法:集合该品规中最低的报价,除上某报价,看该报价与最低报价的百分比,每上升 1%
扣 分,扣完价格分为止。
计算公式:X=40-[(100-A÷B×100)×]
X:指价格分;A:指集合中最低的药价;B:指集合中某个药品的价格。
(三)服务
(1)GSP(GMP)认证服务
以企业提交的 GSP(GMP)证书为依据进行评价。GSP(GMP)认证企业得满分,
非 GSP(GMP)认证企业得零分。
(2)配送服务能力
以两年内配送企业对所有招标人的供货保证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参考标准是一般供
货服务在 24 小时之内完成,加急供货服务在 4 小时之内完成。重点评价其对急救用药的
及时配送能力和全天候服务能力等。
(3)伴随服务
以配送企业的物流设施情况及近两年来对招标人提供破损药品退换、近效期药品退换、
短缺药品供应和其它伴随服务项目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
(4)药品经营质量保障的可靠性
以两年内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依据进行评价。对曾经经营假药、
劣药的企业区别情况进行评审和比较。
(5)经营(生产)企业规模
以经营(生产)企业销售额为依据进行评价。销售额以上一年度增值税纳税报表为依
据,按上缴增值税对应的销售额排序进行评价。
(四)信誉
(1)严重违法行为
以两年来政府主管部门公布的投标人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记录为依据进行评价。情节严
重的,可在两年内拒绝其投标。
(2)履约能力
以两年内投标人对所有招标人的履约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
(3)投标信用
以两年内投标人参与投标的信用为依据进行评价。如果该投标人发生过技术性失误,
则应考虑其技术性失误的情况及原因(责任心问题,还是经营管理能力问题)。
(4)对社会公益活动的支持程度
以投标人支持、赞助昌吉州社会公益活动的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
评标方法
(一)对投标品种的分类
(1)将通用名相同的投标药品分成四个质量层次:
第一层次:专利药品(指化合物专利及原研药品)
第二层次:单独定价药品、中药保护药品
第三层次:进口药品(包括原装进口和进口分装)
第四层次:通过 GMP 认证的药品
按类别进行评审和比较,分别确定中标候选品种。
(2)在每一类别药品中选择 3 个中标候选品种。
(二)评标方法
(1)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价、定性评价的综合评价方法。
(2)评标方法应载入招标文件,评标时应以招标文件为准,不得擅自改变。
(三)定量评价
(1)定量评价是采用要素加权法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评标方法。进行定量评价时,应依据
定量评价指标体系确定的评价要素、评价指标和各评价要素、指标的权重。
(2)实行定量评价时决定 3-5 个入围品种的依据是分数。将同一序号、同一通用名、
同一质量层次、不同商品名的药品依得分多少排列,得分最高的为入围品种。在汇总评标
专家定量评价分数前,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然后将剩余的专家评分累计或
平均,即为该品种的定量评价得分。
(四)定性评价
(1)定性评价是利用专家的知识、经验和判断通过记名表决进行评审和比较的评标方法。
定性评价的主要依据是招标人的用药习惯、对入围品种品牌知名度和质量价格比的认同程
度以及招标人认为应考虑的其他因素。
(2)对入围品种的定性评价采用记名表决的方法进行。评标委员会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
础上对入围品种进行记名表决,确定中标候选品种 3 个,其中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品种。如
果中标品种出现不能履约的情况,将依序递补,替代中标品种。
(3)实行定性评价时决定中标的依据是记名表决票数。将同一序号、同一通用名、同一
质量层次、不同商品名的药品依得票多少排列,得票最高的前三名为中标候选品种。
(4)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品种后,经办机构应编制书面评标报告,并将中标候选品
种推荐给招标人。
药品集中议价采购须知
(1)本次药品集中议价采购,是先期进行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补充。集中议价采购
的药品,是通过集中招标采购而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药品。
(2)集中议价采购与集中招标采购,可根据日程安排进行。
(3)议价采购药品范围:单一来源的药品及有效的投标人少于 3 个的进入集中议价采
购程序,通过议价采购确定成交价和供应商。
(4)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及投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在集中议价采购阶段同样适用。
(5)参加集中议价采购的供货商,仅限于已参加本次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6)参加议价采购的供货商,仅对其在集中招标采购阶段已投标的药品,具有议价的
资格。
(7)议价采购原则
A、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B、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C、报价后,定性评价为主;
D、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用药需求。
(8)议价委员会
评审和比较由专家组建的议价委员会负责,组成方法与评标委员会组成方法相同。
(9)集中议价采购的程序和方式
A、集中议价采购由 5-7 人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负责,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委员
会的监督下进行。
B、所有进入集中议价采购程序的药品供货商代表必须到场,进行竞争报价或单独谈
判。
C、药品需求目录中一个药品序号下必须是两个不同的投标人投标,采用两轮报价方
式确定成交价格。首轮报价以集中招标采购阶段的投标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以第二轮报价
为准。评审小组将依据供货商的资质、质量、信誉、服务及投标人签字确认的第二轮报价,
进行综合评审,决定成交的品种。
D、药品需求一览表中一个药品序号下只有一个人投标的,采用单独价格谈判方式确
定供货商和成交价。
E、在议价结束后,供货商代表和评审小组负责人分别在议价采购成交表上签字确认。
定 标
确认中标品种
(1)定标原则:本次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品种经评标/议标评审委员会评审和比较后,由
评标/议标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一个中标品种。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价格
低者中标。
(2)中标候选品种在招标人确认采购品种前将严格保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任何人
不得对外泄露。
确定药品采购数量
(1)招标人在定标时,对购销合同中的药品(不含首次进入本地区的药品)将明确采购
数量。采购数量可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浮动。
(2)在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如果合同采购数量未能完成,剩余数量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
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对中标的新产品,招标人将根据实际配送的数量结算货款。
(4)招标人对同一类别的品种全部实行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已不可能被其他药品替
代,定标时的药品采购数量为上一年度招标人的实际采购数量。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
配送的数量结算货款。
(5)招标人在采购周期内需增加采购量,应将增加部分报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由招标
代理机构发出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并作为中标合同的组成部分。
评标报告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向药品联合集中招标采购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评标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2)废标情况说明;
(3)评标积分一览表;
(4)中标候选人;
(5)需要说明的事项、
3、所有评标专家均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形式阐明
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专家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同时未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
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结果的公示
在中标品种确认后的 7 日内,经办机构通过 向投标人公示评标结
果。公示内容包括:中标人名称、中标药品名称及剂型、规格、中标价等。
中标通知书
(1)招标人定标后,经办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网络方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是药品购销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
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
律责任。
药品购销合同
(一)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由招标代理机构代表招标人
同中标人签订药品购销合同。
(二)招标人对购销合同中的药品,将明确采购数量。
(三)招标人必须在购销合同明确规定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按规定的付款时间及
时足额地支付药品供应商货款。
(四)合同签订后,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合同的履行
(1)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有理由取消该投标人的所有中标资
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确定其它入围品种中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替代中标。
(2)中标人必须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如果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违约行为,招标人
有权终止采购其所有中标品种。
投标人的严重违法行为是指:
(1)提供处方回扣或其他商业贿赂,进行非法促销活动;
(2)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报价,扰乱市场秩序;
(3)相互串通投标,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利
益;
(4)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专家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
(5)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6)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签订药品购销合同或者不履行
合同义务;
(7)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恶意报价行为或者其他行为;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招标人确认中标人在本招标活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宣布其中标无效。
招标人在任何时候确认投标人在投标和履约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有权提请行政主
管部门查处,并对情节严重者在两年内拒绝接受其投标。
第三章 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通用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结算时间 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后 60 日内结算货款。
2 结算价格 招标人以中标价格结算货款。
3 结算方式 由招标人直接同投标人结算货款。
4 采购周期 自 2008 年 5 月 1 日至 2009 年 4 月 30 日止。
通用合同条款
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是指招标人和投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格式签署的协议。内容包括:
A、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和投标报价表;
B、中标通知书和中标品种一览表;
C、药品购销合同和采购品种一览表;
D、其他相关文件。
(2)“合同价”,是指投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招标人应支付给投标人的价格,也可
解释为投标人对招标人的实际供应价。
(3)“伴随服务”,是指根据合同规定投标人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和合同中规定
投标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4)“招标人”是指参加集中招标采购活动的医疗机构。与集中议价采购的“采购人”同义。
(5)“投标人”是指给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的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与集中议价采
购的“供应商”同义。
(6)“经办机构”,是指招标人共同委托的药品招标代理机构。
“药品招标代理机构”是指依法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认定、取得中介
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社会中介组织。
产地
“产地”,是指药品生产企业所在地。
规格
(1)交付药品的规格应与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相一致。
(2)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有效期
(1)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除非招标人对有效期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 6 个月。
专利权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
保护期的起诉。
包装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
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
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付款
(1)本合同对投标人付款的是作为招标人的医疗机构。自招标人收到本合同项下最后一
批配送药品后,在本合同条款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应付清全部货款。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人结算到期货款。每次付款均应包括当月应结算的全部药品款项。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货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出付款要求,并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
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价格
1、中标品种在供货期间,如果同一生产厂家的、同一品种的、同一规格的、同一批
号的中标药品的供货价格高于当地市场价格的 10%,则招标方有权暂停采购,要求重新议
价。如协商不成,招标人有权选择候选品种中的低于市场价的其它品种。
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在合同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药品和履行服务的
价格应该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
配送
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企业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
计划或合同为准。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
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有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质量保证及检验
(1)按合同交付的药品质量应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
时承诺的质量相一致,确保临床用药安全有效。
(2)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
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
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3)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或质量要求的,
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4)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
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应在 7 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投标人履约延误
(1)投标人应按照中标(成交)合同中招标人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
(2)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及经办机构。招标人
或经办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
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
签署。
(3)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合同。
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条款第 (2)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
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
方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 5%,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 7
日计算,不足 7 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 10%,一旦达到违约金
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招标人履行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
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中标药品。
(2)招标人将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
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及时结算价款。指定结算银行的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
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或终止合同。
不可抗力
(1)投标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
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投标人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投标
人的违约和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
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招
标人。除招标人另行要求外,投标人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
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
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争议的解决
因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有关部
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
院起诉。
违约终止合同
(1)在招标人对投标人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
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A、如果投标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内、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
部药品。
B、如果招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C、如果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2)如果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招标人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评标时其它候选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 7 日内通知经办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
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
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3)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
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
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
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转让和分包
除非招标人事先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解释。
合同生效
本合同条款在双方签字后生效。
主导语言
本合同以中文书写。
合同修改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
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适用范围 本合同条款同样适用于药品集中议价采购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格式
招标人:
投标人: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双方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鉴于招标人为获得以下药品和伴随服务而进行集中招标采购,并接受了投标人对上述
药品的投标。本合同在此声明如下:
1、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通用合同条款中定义相同。
2、下述文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
A、通用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B、经办机构的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在此保证将全部按照合同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供药品和伴随服务,并修补缺
陷。
4、合同所涉及的药品详见中标通知书。
5、招标人在此保证,将在收到投标人配送药品的 60 日内,按合同规定金额、付款方
式和时间,足额支付货款。
招标人(盖章): 投标人(盖章):
招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投标文件装订方法
药品生产企业投标文件
一、封面
二、主体册部分(资质证明文件目录)
1、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P46)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
(3)、药品生产企业 GMP 证书 (4)、企业 2006 年度纳税报表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
5、药品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承诺书
6、2007 年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人承诺书
7、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处理办法确认书
8、对昌吉州社会公益活动的支持证书;
9、网上《投标药品一览表》(信息确认时提交)
10、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开标现场提交)
三、产品册部分
1、药品详细信息
2、单个投标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
注: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纸张装订,且加盖单位红章。
药品经营企业投标文件
一、封面
二、主体册部分(资质证明文件目录)
1、药品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
(3)、药品经营企业 GSP 证书 (4)、企业 2006 年度纳税报表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进口药品代理商授权书
5、药品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承诺书
6、2007 年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人承诺书
7、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处理办法确认书
8、昌吉州社会公益活动的支持证书
9、网上《投标药品一览表》(信息确认时提交)
10、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开标现场提交)
三、产品册部分
1、药品生产企业主体册
(1)、药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
(2)、药品生产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2、投标产品册
(1)、药品详细信息
(2)、单个投标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
注: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纸张装订,且加盖单位红章。
进口药品一级代理商投标文件
一、封面
二、主体册部分(资质证明文件目录)
1、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营业执照 (2)、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
(3)、药品经营企业 GSP 证书 (4)、企业 2006 年度纳税报表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进口药品厂家与国内一级代理商的协议书
5、进口药品代理商授权书
6、药品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承诺书
7、2007 年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人承诺书
8、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处理办法确认书
9、对昌吉州社会公益活动的支持证书
10、网上《投标药品一览表》(信息确认时提交)
11、纸质备用投标报价表(开标现场提交)
三、产品册部分
1)、进口药品详细信息
2)、单个投标进口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
注:投标文件统一按 A4 纸张装订,且加盖单位红章。
第五章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文件格式范例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投标函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审阅所有集中招标采购文件后,我方决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作为药品购销合同
一部分的网上投标报价确定的药品及价格参与投标。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报价和其它资
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并愿赔偿招标代理机构因上述报价和资质证明文件的瑕疵
所蒙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如果我方药品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人的要求按时配送中标药品,确保药品购销合同
的履行。
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公告规定的开标日期起 60 天内有效,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我方投标在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均有可能中标。
我方承诺,我方同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产权关系,不会为达成此项目同招标人
进行不正当联系,不会在竞争性投标过程中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在正式合同准备好和签字前,本投标函及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
同。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公司地址) 的(公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公
司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公司的
合法代理人,负责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机构 2007 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
议价、合同的签订与执行及售后服务等工作,且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代理人签章):
我方联系方式如下,如果我方提供的联系方式错误,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我方承担
联系人姓名: 办公电话: 传真:
联系人手机: 邮编:
贴粘 联系人身分证复印件
药品生产企业授权书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生产企业地址) 生产的药品(详见《授权药品
一览表》),在此以 (生产企业名称) 名义授权(代理公司地址)
的 (代理公司名称)用我企业生产的药品参与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2007 年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等事务。
根据招标文件条款,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企业就此招标(议价)而提交的药品承担全
部质量责任。并保证,本生产企业的同一投标品种(细化到规格),被授权的投标人不超
过三家;若发现授权超过三家,该投标品种按照废标处理,本企业愿意承担连带责任。本
授权书手写无效。
生产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药品一览表
药品名称 零售价规格及单位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质量层次
进口药品代理商授权书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作为设在 (进口药品代理商地址) 代理的药品(详见《授权进口药
品一览表》),在此以 (进口药品代理商名称) 名义授权 (代理投标公
司地址) 的 (代理投标公司名称) 用我公司代理的进口药品参与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2007 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投标等事务。
根据招标文件条款,我们在此保证为上述公司就此招标(议价)而提交的药品承担全
部质量责任。并保证,本企业代理的同一投标品种(细化到规格),被授权的投标人不超
过三家;若发现授权超过三家,该投标品种按照废标处理,本企业愿意承担连带责任。本
授权书手写无效。
生产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药品一览表
药品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承诺书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药品名称 零售价规格及单位
品目号
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零售价
质量
层次
生产
国家
根据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议价)采购要求,本公司对投标药品承
诺如下:
要素 指标 承诺选项
不退换
3—6 个月内退换
1—3 个月内退换
伴随服务
(近期和破损药品退换)
1 个月内退换
不确定
一般服务 24 小时内完成
加急服务 4 小时内完成
配送服务
(供货时间)
全天候服务
注意:投标人以“√”的方式,在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中分别选一项承诺;招标人根据投标
人的承诺,来确定投标药品的伴随服务和配送服务要素的分值。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投标人承诺书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法》、《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招标文件》及其配套文件
精神,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明确投标人及中标人的行为规
范和法律责任,确保 2007 年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的有序进行,根据有关规定,本单位郑重承
诺,绝不实施以下行为,这些行为主要包括:
1、递交的证明文件存在虚假的、伪造的,或超出有效期的;
2、未一次性递交规范齐全的证明文件,造成投标药品信息无法录入的;
3、恶意报价的,即低于成本价或高于最新国家最高零售限价 85%报价的;
4、拒绝投标报价的,或拒不解密投标报价,致使投标品种不能进入评标程序的;
5、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报价的;
6、一标多投的,即三个以上(不含三个)的投标人对同一品规进行投标的;
7、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的,或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的;
8、以非法途径获取其他投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商业机密的;
9、以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委员会公证评标的;
10、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签订购销合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1、供给的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或为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药品销售数量或金额存在虚假的;
12、无正当理由,不及时供货的,或拒绝供货的;以商业贿赂的手段,进行非法促销的;
13、配送不在中标品种范围内药品的;
14、无配送权企业配送药品的,先按药品交易金额处予三倍罚款,后执行本承诺书其他处罚;
15、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恶意投诉的;
16、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禁止性行为;
我单位将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参与本次招标采购工作;如果实施上述行为,我单位将无条件接受招
标代理机构不返还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的行为,将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直接转为违约金,支付给招
标代理机构,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盖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处理办法确认书
致:新疆远鸿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在 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中所列的投标品种,我单位同意以每个
投 标 品 种 ( 按 不 同 剂 型 、 规 格 ) 人 民 币 ________ 的 标 准 , 向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递 交
________________个(大写)投标药品的总金额为 元整(大写)的招
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
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我单位如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投标招标
法》、《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文件》及《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投标人承诺书》等规定,将无条件接受招标代理机构不返还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的行为,
将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直接转为违约金,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并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
一切法律责任。 反之,如果我单位严格遵守了上述规定,未中标品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
预付款请招标代理机构予以退还;已中标品规的招标代理服务费预付款,在采购周期结束
之后,请按照国家相关收费标准进行核算,多退少补。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被授权人(盖章):
出具日期: 年 月 日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主体册部分)
一、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2006 年销售额(元):
企业电话: 传真:
网址: 电子邮箱:
生产(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证号: 截止有效期:
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证号: 截止有效期:
GMP(GSP)认证:证号: 截止有效期:
认证范围:
GMP(GSP)认证:证号: 截止有效期:
认证范围:
GMP(GSP)认证:证号: 截止有效期:
认证范围:
本单位所填写以上信息真实、合法,如有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企业 2006 年度纳税报表、4、企业 GMP(GSP)证书
注意事项:
1、按顺序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装订,然后附在“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基本信息”
后,将两者合为一册
2、填“生产(经营)范围”按“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范围填写。
3、以上全部资料必须用 A4 纸打印、复印、装订,且加盖企业红章
药品详细信息(产品册部分)
一、药品详细信息(每个投标药品必须填写一份药品信息表)
品目号_______________通用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品名:_____________
剂型:_________________ 规格: 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________________
政府最高零售价(元/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有/无当年检验报告:_______________
药品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原研药品:_________证书编号: ____________发证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专利药品:________ 证书编号:___________截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GMP 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证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GMP 证书认证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否中药保护品种:________证书编号:________截止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是/否计委单独定价:________单独定价文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单位所填写以上信息真实、合法,如有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生产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单个投标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每个投标药品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药品生产批件、2、药品 GMP 证书、3、药品质量标准 4、、说明书原件、5、最新国家或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药品价格证明 6、最新药检报告、7、专利药品、原研药品、中药保护药
品及计委单独定价药品等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按顺序把“单个投标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装订,后附在“药品详细信息”后,将两者合为一册;
投标企业多个药品参加投标时,以单个投标药品为单位,依照本条装订方法,一个投标药品装订
为一个分册,分为多个独立分册。
2、质量标准包括符合国家标准和高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必须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以上全部资料必须用 A4 纸打印、复印、装订,且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基本信息(主体册部分)
一、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基本信息
代理商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电话: 传真: 2006 年销售额(元):
网址: 电子邮箱:
经营范围:
营业执照:证号: 截止有效期:
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 截止有效期:
GSP 认证:证号: 截止有效期:
GSP 认证范围:
本单位所填写以上信息真实、合法,如有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进口药品代理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经营许可证、
3、企业 2006 年度纳税报表、 4、企业 GSP 认证书
注意事项:
1、按顺序把“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资质证明文件”装订,然后附在“进口药品代理商企业基本信息”
后,将两者合为一册;
2、填“经营范围”按“经营许可证”范围填写。
3、以上全部资料必须用 A4 纸打印、复印、装订,且加盖企业红章
进口药品详细信息(产品册部分)
一、进口药品详细信息(每个投标药品必须填写一份药品信息表)
品目号_______________通用名: 商品名:
剂型: 规格: 单位:
政府最高零售价(元/单位):
进口药品批准文号: 截止有效期:
质量标准: 生产国家:
是/否原研药品: 证书编号: 发证时间:
是/否专利药品: 证书编号: 截止有效期:
有/无进口检验报告: 报告发证日期:
是/否计委单独定价: 单独定价文件号:
有/无进口药的生产厂家给一级代理商的协议: 协议有效期限:
本单位所填写以上信息真实、合法,如有不属实,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代理企业(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单个投标进口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每个投标药品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进口药品注册证、2、进口药品口岸检验报告、3、药品质量标准、4、药品说明书原件、
5、最新国家或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药品价格证明 6、原研药品、专利药品、计委单独
定价药品等证明文件;
注意事项:
1、按顺序把“单个投标进口药品的产品证明文件”装订,然后附在“进口药品详细信息”后,将两者合
为一册;进口药品代理商的多个药品参加投标时,以单个投标药品为单位,依照本条装订方法,一
个投标药品装订为一个分册,分为多个独立分册。
2、质量标准包括符合国家标准和高于国家标准,高于国家标准的必须提供药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以上全部资料必须用 A4 纸打印、复印、装订,且加盖企业红章
第六章 评标标准和方法
总 则
评标原则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确定评标标准
和方法,维护集中招标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策。
(3)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
(4)保障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药需要,考虑不同医疗机构的用药差异,满足不同人群的
用药需求。
(5)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纳入招标文
件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评标的基本要求
(1)招标人使用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必须在招标文件范围内。
(2)对投标药品进行定量评价时,定量评价指标应依据本范本规定的指标体系,结合采
购活动的实际情况,选择评价要素及其评价指标,确定各项评价要素和指标的权重。
评标要素量化后形成的指标体系,应该全面反映医疗机构对药品质量、价格、服务、
信誉等方面的要求,对社会和投标人公开。
(3)评价要素及各项指标的权重由招标人确定。招标人在确定权重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A、质量要素权重不应低于总分的 40%。
B、价格要素权重应低于质量要素,但价格分不应低于质量分的 50%。
C、信誉要素权重不应低于总分的 15%。
D、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部门查处并通报的投标人,其商业信誉分数应酌情扣减。
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在两年内拒绝其投标。
E、根据对投标人提交的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进行的客观评价分数不应低于总分
的 2/3,主观评价分数不应超过总分的 1/3。
(4)对投标药品进行定性评价时,应着重考虑招标人的用药习惯、对入围品种品牌知
名度和质量价格比的认同程度以及招标人认为应该考虑的其他因素,采用记名表决等方式
强化评标专家的责任,尽量减少评标过程的主观随意性。
定量评价指标体系
一、 质量要素 (43 分)
1、药品临床药效评价 (5 分) [主观要素(医学)]
A、优 (5 分)
B、良 (3 分)
C、一般 (1 分)
D、差 (0 分)
2、药品安全性评价 (5 分) [主观要素(医学)]
A、文献报导有不良反应,但临床应用鲜见或未遇见 (5 分)
B、有不良反应,反应较轻 (3 分)
C、有不良反应,反应一般 (1 分)
D、有不良反应,反应严重 (0 分)
3、药品质量标准 (8 分) [客观要素(审)]
A、企业提供的内控标准高于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8 分)
B、企业提供的内控标准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 (4 分 )
4、产品质量可靠性 (6 分) [客观要素(审)]
A、没有生产劣药记录 (6 分)
B、偶尔有生产劣药的记录,但其发生的原因采购人可以接受的 (3 分)
C、有生产劣药的纪录,但其原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0 分)
5、药品生产管理质量层次 (3 分) [客观要素(审)]
A、通过 GMP 认证生产的药品 (3 分)
B、没有通过 GMP 认证 (0 分)
6、药品品牌知名度 (5 分) [主观要素(医学)]
A、优 (5 分)
B、良 (3 分)
C、一般 (2 分)
D、差 (0 分)
7、药品包装外观 (2 分) [客观要素(审)]
A、优 (2 分)
B、良 ( 分)
C、一般 (1 分)
D、差 (0 分)
8、企业生产规模(销售额) (9 分) [客观要素(审)]
A、4 亿(含本数)以上 (9 分)
B、2 亿(含本数)以上—4 亿以下 (7 分)
C、5000 万(含本数)以上—2 亿以下 (5 分)
D、1000 万(含本数)以上—5000 万以下 (4 分)
E、100 万(含本数)以上—1000 万以下 (2 分)
F、1 万(含本数)以上—100 万以下 (1 分)
G、无销售 (0 分)
二、价格要素(40 分)
1、报价得分(40 分)[客观要素(机)]
X=40-[(100-A/B*100)*]
X:指投标药品价格得分;A:指投标品种中报价最低的价格;B:指某个投标药品的报
价。
三、服务要素(12 分)
1、GSP 认证情况(1 分)[客观要素(审)]
A、GSP 认证企业(1 分)
B、非 GSP 认证企业(0 分)
2、伴随服务(3 分)[客观要素(审)]
A、承诺(1 个月内退换) (3 分)
B、承诺(1-3 个月内退换) (2 分)
C、承诺(3-6 个月内退换) (1 分)
D、不退换 (0 分)
3、药品经营企业规模(2 分)[客观要素(审)]
A、1 亿以上(2 分)
B、5000 万(含本数)以上——1 亿以下( 分)
C、1000 万(含本数)以上——5000 万以下(1 分)
D、1 万(含本数)以上——1000 万以下( 分)
E、无销售额(0 分)
4、药品来源的合法性(1 分)[客观要素(审)]
A、有生产企业的授权书(1 分)
B、无生产企业的授权书(0 分)
5、配送服务能力(3 分)[客观要素(审)]
A、全天候服务 (3 分)
B、加急服务 4 小时内完成 (2 分)
C、一般服务 24 小时内完成 (1 分)
D、时间不确定 (0 分)
6、 药品经营质量保障的可靠性(以两年内药监部门公布的药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为依据)
(2 分)[主观要素(药学)]
A、无经营假药、劣药的记录 (2 分)
B、曾有经营假药、劣药的记录 (0 分)
四、信誉要素 (5 分)
1、违法违规行为 (1 分)[主观要素(药学)]
A、无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记录 (1 分)
B、有严重违法行为查处记录 (0 分)
2、履约能力 (1 分)[主观要素(药学)]
A、良(1 分)
B、一般( 分)
C、差(0 分)
3、投标信用(1 分)[主观要素(药学)]
A、良(1 分)
B、一般( 分)
C、差(0 分)
4 对昌吉州公益活动的支持程度 (2 分)[客观要素(审)]
A、100 万元(含本数)以上(2 分)
B、50 万元(含本数)以上——100 万元以下( 分)
C、10 万元(含本数)以上——50 万元以下(1 分)
D、1 万元(含本数)以上——10 万元以下( 分)
E、无金额(0 分)
第七章 2007 年新疆昌吉州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目录(见光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