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
投资指南
外商投资指引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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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
投资指南
外商投资指引
免责声明
本指引所载信息仅为一般性和参考性内容,不能替代相
关政府机构对其职权范围内法规或政策的正式解释。因
此,投资者有责任主动向相关机构咨询并获取详尽、准
确的信息。
智利政府不对投资者对本指南中所提供一般性和参考
性信息的解读承担责任,亦不对面对面会议中所提供、
涉及外国投资促进署或其他政府机构职权范围内事项
的文件内容承担责任。对于投资者基于上述信息或解读
所采取的任何行为,智利政府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简介 03 09 知识产权保护 98
外商投资保护 04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1
投资鼓励政策 16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3
在智利设立公司 27 12 反洗钱 131
税收制度 35 13 自由竞争 142
对外贸易 57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47
环境评估体系 65 15 移民法规 154
劳动法 79
社会保险 89
目录
智利投资指南3
外商投资保护
01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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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投资指南4
1.国际法
外国投资者在智利享有若干国际、双边和多边条约所提
供的安全保障和保护,这些条约规则具有强制性,并保
障在智利投资者的权利。
截至2024年1月1日,智利已生效的贸易协定共有33项,
根据其涉及的国际贸易范围,可分为以下几类:
a.战略伙伴关系协定:
这是一种双边协定,其覆盖范围介于自由贸易协定与部
分范围协定之间。除了通过关税减免开放市场之外,还
可能涉及其他与贸易不直接相关的领域,如在科学、技
术、社会及教育等方面的合作。
b.自由贸易协定:
这是一种旨在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双边协定,通过协调相
关政策和法律规范,确保商品、服务和资本的自由流动。
这些规范应在非直接贸易领域(但对竞争力有重大影响
的方面)提供可比或统一的竞争基础,例如环境保护、卫
生与植物卫生、贸易技术壁垒、知识产权、争端解决及法
律保障等。
01 外商投资保护
c. 经济互补协定(ACE):
这是拉丁美洲国家在相互签订的双边协定中所使用的
名称,用以实现相互开放商品市场。这些协定属于拉丁
美洲一体化协会(ALADI)的法律框架内。经济互补协
定 旨在实现比部分范围协定更高水平的市场开放一
体化 目标。
d. 部分范围协定:
这是一种最基本的双边协定,主要涉及关税领域,旨在
对有限的产品清单部分释放贸易限制。通常被视为长期
实现更大范围市场开放过程的第一阶段
智利签署并生效的所有贸易协定清单详见以下链接:
acuerdos-comerciales-vigentes
该国际条约架构体系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国际保护标
准,例如:
–享有公平和公正待遇的权利;
–享有与智利投资者相同待遇的权利;
–享有在征用或间接征用情况下获得赔偿的权利;
01 外商投资保护
智利投资指南6
–享有自由转让资本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权利;
–享有在与国家发生争端时,求助于国际法庭的权利(
《1965年华盛顿公约》)
更多信息详见:
2. 国内法(2015年第号法律)
2015年颁布的第号法律确立了外国直接投资
(FDI)框架,规定适用于在国外注册的自然人和法人
( 在智利无居住权且无住所),向智利转移资本的法
律制 度。该法律确立了以下基本原则:
–经济自由
–程序不具自由裁量性
–不进行任意歧视
3. 经济自由
总体而言,智利并未将任何经济活动专门保留给国家或
具有智利国籍的自然人或法人。因此,私营企业可以参与
所有经济领域,外资所占企业资本比例最高可达100%。
尽管外国投资者在智利享有经济自由、不受歧视以及与
本国投资者平等待遇的基本原则,但以下情况属于例外:
a. 边境地区
位于国家领土范围内已被宣布为“边境地区”1的不动 产
(全部或部分位于该区域)不得由邻国国民获得所
有权及其他物权,亦不得由其占有。同样,主要营业地
点位于邻国的法人,或资本40%及以上由该国国民拥
有,或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该国国民手中的法人,也不
得获得该类不动产的所有权及其他物权,除非经由智
利共和国总统基于国家利益原因并通过最高法令授
予许可。
距离智利边境10公里以内的国有土地,仅可由智利的
自然人或法人通过取得所有权、租赁或其他任何形式
获得。同样的规定适用于距海岸线(以最高高潮线为
准)5公里以内的国有土地。在后一种情况下,居住在智
利的外国人可在获得国防部下属海军事务局的批准后
拥有这些土地的相关权利。
位于沿海最高高潮线起80米范围内的国有海滩土地,
禁止以任何形式转让。
1977年第1939号法令规定了国家财产的取得、管理
和 处置规定。
1. 1967年外交部第4号法律令
(DFL Nº 4)
01 外商投资保护
智利投资指南7
b. 水产养殖和渔业
仅有智利公民、在智利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外国自然人,
以及依据智利法律设立的法人,才可申请并获得在智利
从事水产养殖活动的许可。
仅限智利船只在智利内陆水域、领海或从海岸线延伸
200海里的智利专属经济区(EEZ)内进行捕捞作业。
进行工业性渔业捕捞活动的船舶必须事先在智利注册。
只有智利自然人或依照智利法律设立的法人有权在智
利注册船只。法人必须在智利设有主要营业地点及实际
经营总部,超过50%的股份必须由智利自然人或法人持
有,其总裁、经理和大多数董事或管理人员必须是智利
的自然人。
海事主管机构可根据国际互惠原则,免除对在智利设立
但前提是外国资本来源国对外国船舶的注册(登记)及
渔业活动的发展有符合该原则的规定。
1989年第号法律《渔业与水产养殖通则法》和取
代
《航海法》的1978年第2222号法令。
c.智利水域的碳氢化合物、锂和矿藏
液态或气态碳氢化合物、锂,以及位于智利管辖范围海
域中的任何种类矿藏,以及全部或部分位于被确定为对
国家安全有重要意义区域的任何矿藏,都不得授予采矿
特许权。
详见1982年第号法律《矿业特许基本法》。
d.天然核材料
天然原子材料不得成为任何合法交易的对象,除非该交
易由智利核能委员会(CCHEN)执行或经其事先授权。
详见1965年第号法律《智利核能委员会法》。
e.核能源
用于和平目的的核能生产,仅可由智利核能委员会
且外国资本占多数的渔业公司适用法律所规定的要求, (CCHEN)进行,或须事先获得该委员会的授权。
该委员会可以自行执行核能生产,也可通过第三方,或
与第三方联合开展相关活动。
详见1965年第号法律《智利核能委员会法》。
01 外商投资保护
智利投资指南8
f. 沿海航运
在国家领土内各处,以及在这些地点与领海或专属经济
区内的海上装置之间的客货运输,无论是海域、河流还
是湖泊,仅限智利船舶通行。
但是,外籍商船经有关方面公开招标后可参与900吨以
上的货物运输。如货物量等于或小于900吨,且在没有智
利船舶的情况下,海事局可以授权使用外籍商船。
1979年第3059号法令《商船业促进法》。
g. 电信、广播及电视广播
在智利注册成立的法律实体拥有电信或电视广播有关
的特许经营权,其法定代表人须在智利有主要住所,其
总裁、经理、管理人员及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智利籍,且不
得有犯罪记录,外籍人员可以担任董事,但董事会成员
不得大多数由外籍人员担任。
1998年第126号法令(交通和电信部及电信事务局)
批 准的《声音广播条例》。
只有在智利注册成立的公共或私立法人实体能够持有
或使用免费的电视广播服务的特许权。法律实体的总
裁、董事、经理、管理人员和法定代表人必须为智利籍,
且不得有犯罪记录。
1989年第号法律《国家电视委员会法》。
4.第20,848号法令赋予的权利
–根据智利中央银行的相关规定,参与正规外汇市场
的交易,结算其投资的外币种类及资本或利润的汇
出,结算或获得外汇的汇率均由有关各方自行商
定。
–根据智利法律和智利中央银行的规定,投资者有义
务对其汇出的资本及投资产生的净利润缴纳相应
的税款。
–外国投资者证书是智利政府通过智利外国投资促
进局(InvestChile)授予的公共文书,以承认申请人
为外国投资者,并允许其获得法律赋予的权益。申
请外国投资者证书属于自愿行为。
–符合下列条件的外国投资者有权申请该证书:
• 申请人为在外国自然人或在国外注册的或
法人,不在智利居住或定居,并根据第20,848
号法律规定的条件向智利转移资本;
• 申请人拥有或控股大于或等于500万美元
或等值的其它可自由兑换货币的外国资产或
资本,并将其转移至智利。申请人可以通过法
律规定的任何投资方式,或通过收购或参与
公司股权,或接受投资公司的资本,根据智利
法律在智利注册成立公司,申请人至少拥有
01 外商投资保护
智利投资指南9
10%的投票权或在被投资公司的股本或股权
中拥有同等比例的权益;
• 核实自2016年以来在智利的所有投资已
实 现并达到的指定金额;以及
• 提交投资项目的详细说明,包括金额、目的
和性质,这些信息应符合智利外国投资促进
局的确定形式和条件,并随附证明申请人在
国外定居或居住的文件及其它相关信息。
颁发外国投资者证书的一般日期为收到申请
或所需的所有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申请
表可在获得,或前往
智利外国投资促进局办公室领取。
a. 2015年第号法律规定的资本出资方式
构成投资的出资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
–可自由兑换的外币;
–任何形式或状态的进口实物资产2;
–利润再投资;
–信用资本化;
–可作为资本计入的各种形式的技术;
–关联公司的外国投资信贷。
5.外汇市场
大于或等于10,000美元或其它可自由兑换等值外币
的 外国投资,必须通过获得授权可在正式外汇市场操
作的 机构进行,该市场包括商业银行及智利中央银行
特别授 权的一些交易所,投资者可以自由选择其偏好
的授权机 构来进行交易。
6.智利中央银行
智利中央银行依据1989年第号法律及其后续
修 正案行事。其职责是维护货币稳定,保障国内和国
际支 付的正常运作,并促进金融体系的稳定与效率。
这为决 策营造了可预见的环境,有助于稳定经济周期,
并为国 家的可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智利中央银行的规定基于外汇业务自由的一般原则,
即任何投资者都可以自由进行外汇交易。其特点及程
序详见智利中央银行出版的《智利中央银行国际外汇
条例纲要》。
2. 外国投资者可根据财政部
1974年第825号法令第12条
B款第10项的规定,申请免缴
进口资本货物的增值税。
01 外商投资保护
智利投资指南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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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智利中央银行《国际外汇规范条例纲要》第十四章
(CNCI)
本章节包括外国资本进入智利的一般外汇制度,适用于
来自国外的贷款、存款、投资或资本出资等交易,金额超
过一万美元或等值的其他可自由兑换货币,并采用行政
登记制度。
《外汇条例纲要》第十四章所述业务产生的外汇进入智
利,必须通过正规的外汇市场进行,即由智利中央银行
授权的商业银行及交易所组成的市场进行。但是,这些
交易也可以在没有外币进入智利的情况下进行,投资者
或投资接受者必须直接向智利中央银行报告。
智利中央银行:
8.金融市场委员会
金融市场委员会(CMF),其规范依据2017年第
号 法律设立,该机构负责监管银行、外国银行分支机构、
境 内银行海外分支机构、智利国家银行、证券市场实体、
保 险、金融机构及其它依法设立的金融实体。
参阅由金融市场委员会监管的实体目录
9. 智利外国投资促进局
法律框架
智利外国投资促进局(InvestChile),依照2015年第
号法律设立,其宗旨是促进和吸引外国投资,为
潜在的外国投资者提供有关智利市场、法律以及其他有
助于投资进入、留存和扩展的重要信息和指导。
投资促进局提供的服务
投资促进局在外国投资的不同阶段为投资者提供多种
服务。
在投资前阶段,向投资者提供有助于项目评估的重要信
息(国际排名、宏观经济数据、生活质量、政治和社会框
架等),一般性统计资料(人口、能源、劳动力、房地产等
成本数据),行业专项咨询(行业/子行业的主要特征、主
要参与者、机遇、市场规模、相关数据及具体问题解答),
安排实地考察以了解国家基础设施,协助建立公共和私
人层面的联系,并提供涉及税务、劳动及特定法律等方
面的智利法律框架的基本信息。
在启动阶段(landing),该机构提供支持,帮助企业顺利
设立(协助取得统一税号、办理签证、申请投资激励、特
殊许可等),并协助投资者与政府机构的沟通。
在后期运营阶段(aftercare),对于已在智利设立的企
业,外国投资促进局积极提供支持,促进和鼓励再投资,
并协助企业向相关公共机构反馈和解决问题。
01 外商投资保护
智利投资指南11
01 PROTECCIÓN AL INVERSIONISTA EXTRANJERO
在智利,外国投资者
依据多项具有法律效力的
国际、双边及多边条约,
享有安全保障及其在
本国投资活动的
权利保护。
12 Cómo invertir en Chile
在智利
设立公司
03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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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智利投资指南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1.在智利设立公司
外国企业可通过在智利设立法人实体开展业务。智利法
律为公司设立提供多种组织形式,投资者应根据其商业
战略、出资规模以及其他考虑因素进行选择。
在智利,设立特定类型商业公司的方式有两种:普通注
册制度和简化制度。
目前智利最常用的公司组织形式包括:
• 个体有限责任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公司(.)
•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SpA)
在智利设立公司的方式
a. 普通注册制度
在普通注册制度下,公司必须通过公证契约设立,但在
某些情况下亦可通过私下契约设立,此类情形下须由公
证人对签名进行认证。
设立契约中应明确规定公司的类型、经营范围或商业活
动、合伙人及其资本出资额、利润分配方式及在发生亏
损时的责任承担方式,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契约摘要必须在《官方公报》上公布,并在公司注册地的
不动产保管注册处的商业登记册中登记。
b. 简化制度
智利还设有简化制度(“一日创企”),依据第号法
律进行规范。该制度通过一个电子注册系统,公开且免
费,可用于设立、变更、合并、重组、分立及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个人企业(.)、股份有
限 责任公司(SpA)、封闭式股份公司等。
公司可通过企业与公司注册处网站提供的表格设立,表
格包含根据法人类型需依法注明的基本事项
合伙人可通过高级电子签名签署上述表格,如无高级电
子签名,则须在公证人在场情况下签署,公证人随后将
在相应表格上加盖其高级电子签名。
该系统还包含股东名册及授权登记册。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智利投资指南26
简化制度允许通过更新章程证明、公司存续证明、授权
证明及相关记录来确认公司的存在及合法有效性。
主要公司类型
a. 个体有限责任公司(.)
该类型公司依据第号法律设立。
个体有限责任公司由单一自然人设立,形成具有独立财
产的法人,其资产与所有者个人财产相互独立。所有者
仅以其已出资或承诺出资的资本承担责任,公司则以其
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通过个体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从事各种民事和商业活
动,法律专属股份公司的业务除外。
公司通过公证契约设立,契约摘要需在商业登记册登记
并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或者可通过前述简化制度设
立。
公司由所有者管理,但所有者可授予经理或代理人一般
性或专项授权。.
b. 有限责任公司
此类公司受第3,918号法律、《商法典》和《民法典》规
则 的管辖公司通过公证契约设立,契约摘要须在商
业登 记册登记并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或者可以通
过前述 简化制度设立。
公司股东至少为两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可以是自然
人或法人,国籍不限。股东可自由约定公司的经营范
围、管理方式及监督机制。
股东的经济责任以其各自出资额为限,除非在设立时
约定承担更高责任。
公司名称可以包含一个或多个股东的姓名,或指代公
司的经营范围,但必须附加“有限责任”字样,否则股东 将
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c. 股份公司
公司股东至少为两人,最多不超过五十人,可以是自然
人或法人,国籍不限。股东可自由约定公司的经营范
1. 公证备案是指应申请人的
要求,将某份文件附加登记
在公证人记录簿末尾的行
为。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智利投资指南27
围、管理方式及监督机制。
股份公司受第18,046号法律管辖。此类公司通过股东
提供的共同资金组建,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
任。股份公司的特点是股东的权利通过股票的形式体
现,并载明于股票凭证中。
公司通过公证契约设立,契约摘要须在商业登记册登
记并在《官方公报》上发布,或者可以通过前述简化制
度设立。
公司资本必须在设立后三年内全部认购并缴付。否
则,资本将自动减少至实际认购并缴付的金额。
公司由董事会管理,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
生,并可随时撤换。
股份公司可分为开放式公司和封闭式公司:
• 开放式公司:依据法律规定或自愿在金融市场
委员会(CMF)的证券登记册登记,接受该委员
会 的监管,并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股份。
• 封闭式公司:未在金融市场委员会(CMF)的
证 券登记册登记,且股份不在证券交易所交
易。
d.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SpA)
此类公司受《商法典》第424条及其后续条款的规定,以
及封闭式股份公司的规则所管辖。
公司可由一名或多名自然人或法人设立,其资本份额通
过股份形式体现。
公司可通过公证契约或私下契约设立,如采用私下契
约,签名须在公证人面前认证,并将文件正式备案。契约
摘要须在《官方公报》上发布,并在公司住所所在地的不
动产保管注册处的商业登记册登记。也可通过前述简化
制度设立。
公司管理方式由股东自由决定,可以采用不同的管理结
构。
2. 外国公司在智利设立分支机构
外国法人亦可选择在智利设立分支机构开展业务,该事
项依据《商法典》第447条及后续条款进行规范。
为此,企业须在智利指定一名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并
在公司将在智利设立住所所在地的公证处备案以下文件
(如文件原文非西班牙语,需翻译成西班牙语并办理认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智利投资指南28
证):1)根据原注册国法律出具的企业设立文件及实体
存续证明。
2)公司章程的正式副本;3)由该企业授予代理人的一般
授权书,授权其在智利代表公司。
此外,代理人或代表人须通过公证契约声明:公司在智
利的营业名称、经营范围、在智利的资本金额及分支机
构的主要住所,以及法律要求的其他事项。
上述公证契约及声明的摘要,须在分支机构主要住所所
在地的商业登记册登记,并在《官方公报》上发布。
3.开设银行活期账户
尽管商业银行可以自由确定他们有关的开户要求,但通
常会根据申请人是自然人或法人,提出下列常见要求:
a. 自然人
• 身份证认证;
• 近期护照或证件照片;
• 在银行个人档案上盖右手拇指指纹;
• 提交申请人的最新银行资信报告;
• 在银行登记申请人将使用的签名;
• 提供银行认为必要的与申请人活动及资信状况
相关的材料;
• 提供在智利的注册地址;
• 签署包含账户一般条款的合同。.
b. 法人
• 核实已依法设立,并确认其代表人具有充分且
有效的授权;
• 出示企业统一税号(RUT)以证明身份;
• 对自然人在身份、照片、数字指纹和签名注册方
面的要求适;
• 用于以公司名义开立账户的合法代表;
• 相关银行报告、地址和合同的要求同样适用于
企业。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智利投资指南29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智利法律规定了多种
可供选择的公司设立形式,
最适合的类型取决于
商业战略、
资本出资规模
及其他需考虑的因素。
智利投资指南30
税收制度
04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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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投资指南31
04 智利税收制度
1.体制机构
智 利 主 管 税 务 事 务 的 公 共 机 关 为 国 内 税 务
局
(Servicio de Impuestos Internos) 。
(网址:)
以下为智利税收制度的一般性说明,供参考。
2.一般原则
在智利具有住所或居住权的自然人和法人需就其全球
来源所得纳税,即包括其在智利境内及境外取得的所
有收入。
但对于在智利构成住所或居留的外国人,自其入境之
日起的前三年内,仅需就其来源于智利境内的收入缴
纳税款。在特殊情况下,该期限可由国家税务局地区主
管根据具体情形延长。
须在前三年期间按智利本地来源收入纳税,须具有外
国人身份,该身份由自然人的国籍认定。
未在智利构成住所或居留的自然人和法人,仅对其在
智利来源的收入纳税。
在以下情况下,自然人可被视为在智利具有住所:其身
在智利,且可合理推定其有在该国长期居留的意图。根
据法律规定,若自然人在智利境内直接或间接保有其主
要营业地,则其智利住所不因离境而自动终止。
如自然人在智利境内连续或非连续停留超过183天,在
任意连续十二个月期间内,即视为在智利居住。
如法人是在智利设立的,即被视为在智利具有住所。
以下情形视为智利来源所得,包括但不限于:
–来源于智利境内的不动产或其他财产;
–在智利境内开展的活动,无论纳税人的住所或居留
地为何;
–特许权使用费、商标使用权收入;
–在智利对工业产权或知识产权进行开发所取得的
类似收益;
–在特定情况下于境外间接转让,其价值依据法律规
定的参数主要归因于智利境内资产的某些证券;
–智利注册公司的股份或股权。
详 见 :
contribuyen-tes_individuales/chilenos_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3
3.所得税
1974年第824号法令规定的所得税,属于直接税,按
个 人收入进行征收。一般情况下,根据每年四月份的
纳税 申报进行年度缴纳。
所得税根据不同类型收入分为不同征收标准:
• 资产收入(企业)按照第一类所得税征税;
• 雇员收入(薪金)按照第二类单一所得税征税;
• 一般在智利拥有住所或居住的自然人获得的
收入,按照全球补充税征税;
• 非智利居民或定居者在智利境内获得的收入, 按
附加税征税。全球补充税和附加税均被视为最
终税。
在智利,缴纳第一类税可抵免这些最终税,即为避免国
家经济双重征税,在计算纳税人相应的最终应缴收入税
时,该系统允许扣除资本收入缴纳的所得税。上述扣除
所得税的百分比将取决于若干因素,例如所选择的税收
制度,具体情况将在后文说明。
a. 第一类所得税
第一类所得税适用于以资本为主要来源的收入,主要包
括土地经营、资本收益、商业、工业和矿业活动所得。
税额的计算方式及适用税率,依据纳税人所选适用的税
制确定。
无论采用何种税制,均需按自然年度申报,于次年4月完
成,涵盖当年截至12月31日的全部利润。
一般税制
在一般税制下,第一类所得税可部分抵扣最终税款,因此
被称为半整合模式。
应纳税所得基于完整会计核算,计入全部收入(无论是否
已收),并扣除符合规定的成本和支出(无论是否已付)。
适用税率为27%。利润分配至企业所有人时,需缴纳最终
税款。若收益人无住所或非居民,则适用35%的税率。
如利润汇出至与智利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居
民,可抵扣已缴纳第一类所得税的100%;否则,抵扣比例
为65%。
对于与之有双重征税条约的国家的居民,最高征税率为
35%,而在其他情况下,最高征税率可达 %。
中小企业税制
在本制度下,凡在开始营业时实收资本不超过85,000
UF 的企业,均可视为中小企业。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4
此外,企业及其在智利和境外的关联企业在过去三年内
的年均毛收入不得超过75,000 UF。该限额在三年内可
超出一次,但不得超过85,000 UF。
同时,为纳入本税制,企业来源于不动产租赁和资本性
收益的收入不得超过其总收入的35%,其中包括参与账
户合同、股息和利润分配等收入形式。
中小企业税制具有统一特点,包括行政程序简化和固定
资产可立即折旧等优惠。适用该制度的企业所有人可为
本地或外国投资者。
符合上述条件后,企业可在以下两种税制中任选其一:
一般中小企业税制
在该模式下,应税所得依据完整会计核算方式确定,但
在一定条件下可选择简化会计核算。纳税基础为已收收
入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实际成本和支出。
第一类所得税税率为25%。利润汇出所有者时须缴纳最
终税款,对无住所或非居民适用税率为35%。
对于适用中小企业税制的企业,其已缴纳的第一类所得
税可全额(100%)抵扣最终税款。
透明中小企业税制
适用该税制的企业所有者可以是任何类型的外国公司。
但对于在智利具有住所或居留的所有者,该制度只允许
自然人成为这些公司的所有者。
应税利润根据销售和采购登记册确定,可选择全额核
算。与前一种情况一样,应计入所有已收收入,并扣除符
合税法规定的已支付成本和支出。
该税制包括一系列行政简化措施,以降低税务合规成
本,例如由税务机关提供的年度纳税申报表。
适用该税制的企业免缴第一类所得税,但其所得将在每
一纳税年度结束时按股东协议比例分配至各所有人,仅
适用股东个人层面的最终税率。非定居者和非居民的税
率也是 35%。
推定所得税制
该税制适用于从事农业、运输或矿业活动的纳税人。
纳入该制度的前提条件为:纳税人及其关联企业的总
收入不得超过以下标准:农业活动:9,000 UF,运输活
动:5,000 UF,矿业活动:17,000 UF。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5
此外,在开始经营时的实收资本不得超过:农业活
动:18,000 UF,运输活动:10,000 UF,矿业活动:
34,000 UF。
各类推定收入的具体计算方式详见相关法律条文。
在财政年度结束时,收入被视为已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比
例提取,并须最终纳税。
不适用第 14 条的纳税人
该税制适用于那些虽应缴纳第一类所得税,但无法分配
经营盈余的纳税人,如基金会和社团法人。
第二类所得税
第二类单一税种是一种累进税,对自由职业的收入(如
酬金)和雇佣所得(如工资、养老金(外国养老金除外)和
其他附属收入或补充性收入)征收。
该税制下税率是累进的,从免税起点开始,到应税级为
止,最高税率为 40%。
雇主为换取工作而支付的所有款项,无论是实物还是现
金,在扣除社会保险和医疗费用后,均应计算在内。须由
相应的雇主或支付方按月预扣和支付。
更多信息详见:
categoria/
在劳务报酬方面,,如果支付方是第一类纳税人,则必须
根据下表临时预扣第二类税款和相应的社会保险金:
2024 %
2025 %
2026 %
2027 16%
2028 及以后 17%
更多信息详见:
最终税
《所得税法》将全球补充税和附加税归类为最终税,即
纳税人缴纳该类税款后,其在智利的纳税义务即告终
止。以下为这两类税种的简要说明: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6
全球补充税
全球补充税是针对在智利定居或居住的个人,无论其国
籍为何,征收的最终税种。
该税按自然年度每年4月申报并缴纳,采用累进税率,起
征点免税,其税率结构与第二类所得税相同,但计算基
准为年收入总额,包括来自境内外的所有收入。根据所
得类型,可使用此前预扣税款作为抵税额度;若应缴税
额低于已预扣税款,纳税人可获得税款退还。
附加税
附加税即适用于非智利国籍或非智利居民的自然人、法
人实体或其他实体在智利获得的收入征收的最终税。
该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
若涉及利润分配,一般适用的附加税税率为35%。在此
情形下,企业先前已缴纳的第一类所得税可按以下比
例抵扣:若企业适用的税制允许,或与受益人所在国家
签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则可100%抵扣;否则,抵扣比
例为65%。
更多信息详见:
convenios_
当非智利居民在智利境内或境外获得收入或向智利纳
税人收取服务费时,附加税也可作为单一所得税征收。
在这种情况下,一般税率也是 35%,但也存在若干适用
的优惠税率,如下表所示。.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7
附加税适用税率
所得类型 税率
股息、利润汇出与撤资 35%
由在智利设立的股份公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合伙股份公司分配的股息;合伙企
业利润汇出及所有人撤资;对外国母公司利润汇出,以及从设在智利的常设机构提
取利润。
资本利得 10%
转让股份或股权所产生的收入;
在证券市场转让具交易记录的股票所获收入(须符合附加条件)。
商标和专利 30%
使用、享有或开发商标、专利、配方及其他类似利益所支付的金额,包括许权使用费
或任何形式的报酬,但不包括以公允价格实际支付给该国实体商品的金额。
发明专利 15%
使用、享有或开发发明专利、实用模型、工业设计和图纸、结构图、集成路布图设计以
及植物新品种等支付的金额。
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 15%
使用、享用或开发计算机程序所支付的金额,可理解为在计算机或处理器中直接或
间接使用的指令集,以执行或获得特定过程或结果,若授权仅限于使用,该部分免征
附加税,但需缴纳增值税(IVA)。
电影和电视 20%
向外国制片人或发行商支付电影和电视放映的境外费用。
版权 15%
因使用图书出版权或著作权而支付的金额。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8
境外提供的服务 35%
境外提供服务的报酬。
工程或技术工作 20%
在智利或国外,通过咨询、报告或设计,由通晓科学或技术方面的个人或单位提供的
工程或技术工作以及专业或技术服务,为这些服务所支付的金额。
科学、文化或体育活动 20%
在智利从事科学、文化或体育活动的外国自然人的劳动报酬
利息
一般税率
35%
支付给符合法律规定要求的银行或外国金融机构的利息税率。 4%
与非智利公司签订的保险费合同
再保险费
外国公司进出智利港口的海运费
22%
2%
5%
20%租赁、转租和租借外国船只
资本货物租(每次租金税率按5%)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39
b. 采矿活动专项税
自2023年起,该税种不再包含于《所得税法》中,而由第
号法律另行规定,并于2024年1月1日起生效。
尽管法律结构发生变更,该税仍适用于采矿经营者因开
采可特许矿产并在任一加工阶段出售所得的采矿经营
收入,无论该经营者为自然人或法人。
新法律体系实施的主要变化是纳入了 1%的从价税,适
用于年精铜销售量超过50,000吨的企业。
对年销售额超过 50,000 公吨精铜当量价值的矿业经营
者适用 5%至 14%不等的累进税率的一般规则保持不
变。年销售额大于 12,000 公吨但不超过 50,000 公吨
精
铜当量价值的矿业经营者则缴纳 % 至 % 不等
的 累进
a税率,而年销售额等于或小于 12,000 公吨精铜当量价
值的矿业经营者则无需缴纳此税。
c. 增值税(IVA)
增值税是智利的主要消费税,按月申报和缴纳,对以下
交易征税,税率为 19%:
– 动产与不动产的销售;
–智利国内提供或使用的服务;以及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的进口行为,无论是否惯常进
口。
–该税种也适用于国库、半财政机构、国家自治管理
机构、市政当局及其所属公司或这些机构拥有股份
的企业。
出口商在国外的销售可免缴增值税,并享有权收回其为
出口活动而采购的货物或使用的服务所收取的增值税。
此外,外国投资接收企业及外国投资者可申请免缴进口
资本货物的增值税。该申请须提交至财政部,财政部在
审核相关材料后,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并将结果通知
国家税务局与国家海关署,同时发送豁免决议及其附件
副本。
更多信息详见:
formula- rio-exencion-iva
d. 其他税项
营业执照税
所有从事专业服务、商业或工业活动的个人或企业,须
向其经营所在地的市政当局缴纳年度营业执照税。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0
从事专业服务的纳税人的税率是固定的;如果是商业
或工业活动,则应缴纳企业用于运营该活动的自有资
产的%%(实际税率取决于相关市政府),最高
不超过8,000 UTM。
外贸税
进口商品需缴纳从价税,税率依商品类别而异,平均约
为6%。但由于智利与多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实际适
用的平均税率通常低于1%。从价税按进口货物的
CIF 价值(成本 + 保险 + 运费)计算。
此外,进口还需缴纳增值税(19%),其计税基础为:CIF
价值 + 从价税 + 特别税(如适用)。对外贸易税的征收
与监管由国家海关署()负责。
二手商品进口税
在经授权的情况下,除了根据其性质征收的税额外,进
口二手商品需在CIF价值基础上加收3%附加税。
若商品来源国是与智利签署有贸易协定的国家,所适
用的从价税可被免除或部分减免。
印花税与票据税
该税适用于反映借贷交易的文件或行为,如汇票、期票
等,依据交易类型征收固定或浮动税率。例如,即期交
易适用税率为%,而最长期限交易的最高税率为
%。
遗产、继承与赠与税
该税为累进税,税率根据相关数额、转让目的及受益人
与转让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而定。
不动产税
该税适用于房地产,依据政府评估价值征收。属于年度
税,但可以在每年的4月、6月、9月和11月分四期缴纳。
基本税率为1%至%,根据具体情形可作调整。此外,
根据纳税人名下不动产总价值,还可能加征%至
%不等的附加税。
赌场税
智利对境内开设的赌场征收相当于 UTM的赌
场 税。
此外,赌场经营者需对根据其总收入支付20%的赌场
税,可用增值税和月度临时税款(PPM)进行抵扣。
更多信息详见:
Servicio de Impuestos Internos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1
4.税务申报与缴纳
雇主、金融机构、商业企业及其他任何进行税款预扣
或支付收入、利息及其他应税项目的机构都有义务向
国家税务局(SII)申报税款及相关支付情况。
须按月申报税款主体包括:
–缴纳第一类所得税的企业及独立工作的个人,需
按月预缴税款,作为年度所得税的预付款项;
–须为每位员工代扣相应税款的雇主;
–应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
按月申报和缴纳的税,应自期满月前12日内申报纳
税,须填写国税局(SII)“第29号月度申报同步缴税表”
,如果纳税人以电子方式在网上开出发票并在线申
报,则提交此表格的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
年度纳税申报和缴纳必须由第一类税务和/或全球补
充税或附加税纳税人进行,并且须在每年四月份申报
并支付上一个日历年所有收入的相应税项,纳税人申
报应使用国家税务局22号表格。
已开通网络账户的纳税人可以在线申报和缴纳月度
和/或年度税款。
更多信息详见:
5.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国际双重课税协定旨在在国家之
间分配征税权,通过来源国放弃征税或设定适用的最高
税率,以及居住国承认来源国缴纳的税款作为抵免,实
现对双重征税的减免。
来源国因接受外国投资而受益,投资者居住国则可缓解
其企业面临的双重课税。
这类协定还促进缔约国税务机关之间的合作,使其可以
从对方获取信息,以便进行税务稽查。
协定中包含与国内法规不同的特殊规则,通过这些规则
确定享有协定待遇的主体、涵盖的税种、适用的最高税
率等事项,并能预先明确投资者因在缔约国获取收入而
需承担的税负成本。
截至2024年,智利已与以下国家签署并生效了37项避
免双重征税协定:阿根廷、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巴
西、加拿大、中国、哥伦比亚、韩国、克罗地亚、丹麦、厄瓜
多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西班牙、美国、法国、印度、爱
尔兰、意大利、日本、马来西亚、墨西哥、挪威、新西兰、荷
兰、巴拉圭、秘鲁、波兰、葡萄牙、英国、捷克共和国、俄罗
斯、南非、瑞典、瑞士、泰国和乌拉圭。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2
更多信息详见:
及
6.常见税务程序
a. 获取统一税号(RUT)
在某些情况下,无住所或居留的外国人须登记统一税
号。例如,成为位于智利、具备产生收入可能性的资产的
所有者时。
所有申请登记RUT的外国投资者都必须指定一名代表,
作为其在税务机关前的代理人。该代表可以是智利人
或外国人,但必须在智利有住所或居留。
如果外国人希望在智利定居,无论是打算获得住所或是
居留许可,建议在申请统一税号(RUT)前先行办理相
关 移民手续。
LRUT登记可通过普通程序或简化程序办理:
– 普通程序
外国投资者可本人或通过在智利具有住所或居留的代
表前往国家税务局办理。
若本人前往,须由其法定代表陪同,携带护照或身份证,
并填写F-4415号表格(统一税号登记和/或启动经营活
动的法律声明)。
如果投资者通过其法定代表人出席,必须出具一份书面
授权书,授予其足够的权力在国税局行事,特别是公证
签名、填写和签署上述F-4415号表格的权力,以及接
收 通知和代表投资者出席税务局传票的权力。该授权
书必 须在智利公证处或外国公证处公证,在这种情况
下,必 须通过海牙认证或由有相应的智利领事和智利
外交部 认证,然后由智利公证处进行公证。此外,国家
税务局通 常还要求以下文件用于办理此项手续:投资
者的税务居 民证明(须包含其税务识别号);如为法人,
还需提供公 司存续证明;能够证明公司代表有权向智
利代表出具授 权书的文件;公司章程等其他相关材料,
均须加注或认 证。
更 多 信 息 详 见 :
– 简化程序
该程序由获授权的银行和证券经纪商直接办理,他们可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3
为通过其渠道在智利进行投资的投资者登记统一税号,
前提是该投资旨在从以下交易中获取收入,这些交易涉
及买卖开放公司的股票(无论有无交易存在)、固定收益
工具、金融中介、共同基金股票或某些合同。
b. 业务启动申报
只有在投资涉及在智利从事经济活动的情况下才需要
该程序。
纳税人提交一份法律声明,告知国税局其将在智利从事
可能需要纳税的活动。
不在智利居住或定居的个人可以要求在智利投资后通
过在智利成立公司或常设机构开始活动。不在智利居住
或定居的投资者如果只获得投资收入,需要申请唯一税
号,但不需要启动业务。
业务启动的申请可以在 进行,也可以由纳税
人或有充分授权的法定代表人在任何国税局办公室提
交相应的表格。
c. 文件印章
已经启动业务的纳税人必须让国税局在各种会计记录
和文件上盖章。这些文件可以通过电子方式或以纸质文
件加盖干印的方式发放。
更多信息详见:
7. 常见许可证
为开展所需的活动,根据活动的性质,通常有必要获取
不同机构授予的许可证,例如从市政当局或中央部门的
地方分部获得许可。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4
�L/
�L/
�L/
许可证 说明 办理机构
前期信息证书 标明企业所在的实际场地是否与预期的商业用
途相匹配,并说明在该场地上进行建设或扩建的
可能性。
各市政工程管理局
市政区划证书 用于事先了解在特定地点开展商业活动的可行
性。此外,也规定了建造的要求。
各市政工程管理局
建筑许可证 在进行任何性质的城市或农村建筑工程,如建
设、重建、修缮、扩建或拆除工程时,须获得
该许可。
各市政工程管理局
小型工程许可证 授权有关方进行不改变不动产主体结构的工程。 各市政工程管理局
工程最终验收 允许获得可入住或可使用的并达到预期使用目
标的用目标的建筑授权。
各市政工程管理局
卫生许可 凡涉及食品或危险物质处理的商业活动,必须取
得相应卫生署的许可。
企业所在地对应的卫生部门或卫生
监管机构,现场或线上办。
基础服务设施安装许可 用于申报发电、电力生产或储存或燃料分配工程
等的投入使用情况。
在线向电力和燃料监管局申请
()
特别许可 根据要开展的商业活动和企业所在地的市政府
而不同。其中包括:
– V颗粒物排放申报证书;
–零手续程序:授予在环境和卫生方面被视为环
保或低风险的公司。卫生主管部门承诺在1小时
内发放卫生许可证明。须由法定代表人在卫生署
办公室申请;
–允许销售电气、燃气和液体燃料产品的许
可证;
–电力最终特许权申请。
鉴于许可类型不同,建议向企业所在
地市部门咨询具体要求。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5
8. 市政营业执照
市政当局颁发的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主要受关于市政当
局的第 号法律和关于市政收入的第 号
法 律管辖。
在获得开展所需活动的相关市政许可后,相关方必须向
拟开展相关活动的市政当局的商业专利局申请市政营
业执照,该执照授权企业在所在市辖区内开展经营活
市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立即发放临时或正式营业执照。
更多信息详见:
9.固定排放税
对固定排放源排放的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二
氧化碳征收税款,只要这些排放源单独或合计每年排放
100吨或以上的颗粒物,或每年排放25,000吨或以上
的 二氧化碳。
该税为年度税,由主管机关依据各排放源的排放情况、
当地空气质量等多个因素确定,并计算应缴税额,供环
境与税务机关依法征收。
法律还允许与主管部门商定排放补偿与减排计划的可
能性。
10.地区税
该税项是对纳税人的固定资产投资征收的,纳税人有义
务根据第 19300 号法律第 10 条规定的环境影响评估
制
度,按照完整的会计制度确定其结果。
该税额为价值超过 1 千万美元部分的 1%。
与其他税种不同,该税不具定期性,只征收一次。仅在相
关项目在未计入折旧的情况下开始产生营业收入时,才
被视为应纳税事件。
11. 出口商增值税退税
动。如果相关方已提交符合法律规定的所有许可文件, 《销售与服务税法》规定,出口商在购买货物或使用服
务用于出口活动时,有权申请增值税附加税抵免或退
税。申请退税有三种方式。
第一种规定于《销售与服务税法》第80条及以下条文,要
求在出口完成后的次月向税务机关提交退税申请等相
关资料。
第二种依据 1975 年第 348 号法令第 6 条,允许在出
口 前提前申请退税,除其他要求外,必须向经济、发展
和重 建部提交投资项目。
第三种规定于《税务法典》第126条第3项第二款,允许在
法定时效期内向税务机关申请未在特别期限内提出的
退税权益。
*UF 为每日调整的计价单位。
**UTM为每月调整的计价单位。
两者的实时数据可查阅:
04 智利税收制度
智利投资指南46
对外贸易
下载章节
05
智利投资指南47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1.海关条例
智利立法中与海关最相关的法规是财政部2004年第
30 号法令中的《海关条例》。
2.进口
原则上,任何商品均可进口至智利,除非现行法律明确
禁止,典型情形包括:
• 废旧车辆。
• 废旧摩托车。
• 废旧及翻新轮胎。
• 任何形式的石棉。
• 色情制品。
• 有毒工业废弃物。
• 非法贩运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
• 未经卫生注册的药品。
• 对动物、农业或人体健康有害的商品。
一般而言,进行进口操作不需事先在海关进行注册,但
在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商登记册中登记以根据《蒙特
利尔议定书》进行管制的情况除外。
商业性进口须提交以下强制性文件:
• 正本提单、托运单或空运单,证明收货人对货物
的所有权。
• 商业发票原件,证明商品的买卖对象及其价值。
• 进口商关于商品价格的声明,由海关代理人提
供的表格。
•通过正本提单背书构成的代理授权 。
部分进口业务需提供下列特定文件 :
• 原产地证书,如果进口货物根据贸易协定享受
关税优惠。
• 包装清单(如适用),始终适用于集装箱包装的
货物。
• 保险证明,如果商业发票上没有显示保险费的
价值。
• 费用票据,如果商业发票中未包含这些费用。
• 相关检验机构颁发的许可证、批注、证书或批准书
(如适用)。
以下部分商品为在进口前需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许
可或接受监管的参考清单:
05 对外贸易
05 对外贸易
智利投资指南49
货物 监管机构
枪支、弹药、爆炸物以及化学、易燃和窒息性物质 国家动员总局 ()
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个人、机构或实体以教学为目的的
与武术有关的文本或视听材料
国家动员总局 ()
酒精、酒类和醋 国家动员总局 ()
对植物具有危险性的植物产品和商品 国家动员总局 ()
动物或植物源的产品、副产品和残渣 国家动员总局 ()
肥料和农药 国家动员总局 ()
动植物源的食品及副产品 国家动员总局 ()
任何类型的食品 卫生部门
用于医疗和/或美容用途的药品或食品 卫生部门
Estupefacientes y sustancias psicotrópicas que
causen dependencia
卫生部门
会产生依赖性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 卫生部门
有毒或对健康有害的物质 智利核能委员会 ()
任何生长阶段的水生生物资源,包括观赏性物种 渔业管理局 ()
05 对外贸易
智利投资指南50
渔业产品 渔业管理局 ()
需要事先获得传输频段使用授权的无线电通信设备 电信管理局 ()
废旧电池和蓄电池;锌、铅、锑、铍、镉、铬药品和有机
溶剂
卫生部 ()
受《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保护的野生动植
物物种
根据公约第九条规定的主管机关 ()
二手服装;二手玩具;二手鞋;二手车辆(轿车、公共汽
车、卡车、拖车、牵引车、热拖车、半拖车、拖车、房车、
汽车之家、摩托艇、帆船和水上摩托艇),以及来自美
国的二手车辆零部件,依据2018年2月8日第971号决
议
(SAG)和2019年7月26日第号决议(SAG)
智利农牧局 ()
进口用于制造公共工程和建筑物承重构件的水泥 清关前须提交在住建部 () 建筑质量技术
监察实验室授权的实验室签发的质量合格证明
05 对外贸易
智利投资指南51
进口税:
目前,向智利进口的商品需缴纳从价税(6%),按到岸价
(货物成本+保险费+运输运费)计算。此外,还需缴纳
19%增值税,按到岸价加从价税计算。
计算示例:
CIF价格
从价税(1,000的6%)
增值税(按1,060的
19%)
关税合计
US
$,00
US $60,00
US $201,40
US $261,40
对于原产于与智利签署了贸易协定的国家的商品,可以
免征或按较低税率征收。
在某些情况下,依据商品性质,还需缴纳特种税,如燃
料、酒类和烟草等商品。
若二手商品被允许进口,除按其性质缴纳相关税费外,
还须在关税基础上另缴附加税。
此外,根据第号法律,智利已单方面逐步取消
对 所有来自欠发达国家商品的关税,但小麦、小麦粉
和糖
除外。同时,根据第号法律,对依法第号
法 律认定为资本货物的进口商品,也已取消关税。
更多信息详见:
服务出口
若某项服务要被认定为“出口”,须满足以下条件:服务 接
受方为非智利户籍或非智利居民个人或实体,且服务
仅在境外使用。此外,服务提供者必须在智利境内开展
相关业务,且在智利有住所或居留,或通过适用《所得税
法》第条规定的公司提供服务。
智利海关总署负责制定符合 “出口 ”条件的服务清单。 根
据海关认定,资本货物的租赁不构成服务出口。
被认定为服务出口的主要税收优惠包括:
• 提供服务所获得的收入免缴增值税;
• 可退还为提供服务而购买商品或聘用服务所支
付的增值税;
• 如服务生产过程中使用了进口的原材料、半成品
、部件或零件,则可退还所缴纳的关税及其他税费
。
更多信息详见:
05 对外贸易
智利投资指南52
05 对外贸易
在某些情况下,
依据商品的性质,
还需缴纳特种税,
例如燃料、酒类和
烟草等商品。
智利投资指南53
境评估体系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下载章节
06
智利投资指南54
1.环境管理机构
a.国家环境评估局
环境评估局(SEA)是一个具有法人资格和自有资产
的 国家公共机构,在职能上实行分权,在地域上设
有分 支。其职责是管理名为“环境影响评估制度
(SEIA)”的 环境管理工具,并协调参与该制度的国家
机关,独立专 责地行使环境影响评估的技术领导权。
此外,SEA还负 责推动并促进公众参与项目评估。
b.环境监管局
环境监管局(SMA)负责监督和处罚与国家现行环境
管 理办法(第号法律)相关的事项,包括:环境
影响 评估决议(RCA)、排放标准、环境质量标准以及
预防与/ 或污染治理计划等。
违反RCA规定的处罚范围从书面警告至撤销环境
影 响评估决议不等,也可处以最高达10,000年税务
单位
(UTA)的罚款。
环境审计程序通常在结束时会出具一份环境审计报
06 环境评估体系
告,报告须指出所有不符合环境管理办法而被审查的项
目、活动或污染源等信息。
然而,由于SMA主要目的是促进和鼓励被监管方的合
规 性,指导他们了解其环境义务。因此,它也提供了一
些支 持工具,如:合规方案和维修计划。
c. 环境法庭
环境法庭是独立的特别司法机关,负责审理其权限范围
内的环境争议案件。虽然不隶属于普通司法系统,但仍
受最高法院在指导、管理与行政事务方面的监督。
智利设有三家环境法庭,分别位于圣地亚哥、安托法加
斯塔和巴尔迪维亚,共同覆盖全国范围的司法管辖权。
每家法院由三名常任法官组成,其中两名为法律专业人
士,一名为科学领域专家。
d. 环境部
智利环境部为国家机关,负责协助共和国总统制定并实
施环境政策、计划和方案,保护和保存生物多样性、可再
生自然资源和水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并保障环境政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56
策的完整性及其规范性管理。
2.环境立法
适用于具体项目的环境法规与部门环境许可证(PAS)视
具体情况而定,依据项目类型、所在地等多个因素确定。
所有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项目或活动,包括其修改,
仅可在经过环境影响评估后方可执行或修改。
3.环境影响评估系统(SEIA)
SEIA由环境评估局(SEA)负责管理,并负有推动和便
利 公众参与项目评估的主要职责之一。
SEIA是依据第号环境基本法及其实施条例
第 2012年第40号法令设立的预防性环境管理工具,使
主管 机关在项目实施前能够判断该项目是否:
• 符合现行环境法规;
• 能有效应对其可能带来的重大环境影响。
环境基本法第号法律在其第10条中规定了所
有 在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的项目或活动清单,
即 这些项目必须强制性纳入环境影响评估制度(SEIA)。
对 这些项目的修改也必须经过该程序,前提是这些修
改构 成了考虑因素的改变(依照条例第2条g项)。此外,
任何
项目所有人也可选择自愿将其项目提交至SEIA。
任何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或活动(即具有第
号法律第11条规定的影响、特征或情形,详见本条例第
5 至 10 条),应作为环境影响研究(EIA)录入;其他项
目 则作为环境影响声明(DIA)录入。
进入 SEA 程序的第一步是由相关方向 SEA 地区局或
跨 地区项目执行局提出申请。
a. 环境影响声明(DIA)
环境影响声明是由项目业主提交的声明,必须包含第
号法律第12条之二中规定的内容,用以让主管
机 关评估其环境的影响是否符合现行环境法规。
b. 环境影响研究(EIA)
环境影响研究包括对将要实施或修改的项目或活动的
特点的详细说明,须包含第号法律第12条所规定
的内容,并附有有充分依据的背景资料,以便预测、识别
和解释其环境影响,并说明为防止或最大限度地减少其
重大不利影响而将采取的缓解、修复或补偿措施。
为确定哪些项目应提交环境影响研究,法律规定:凡属
于第号法律第10条所列的项目或活动,且产生或
呈现该法第11条所述的任一影响、特征或情形者,须进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57
行环境影响研究。即产生或呈现以下影响、特征或情况的
项目或活动:
a.因污水、排放物或废物的数量和质量,对公众健康构
成风险;
b.对可再生自然资源(包括土壤、水和空气)的数量或
质量造成显著不利影响;
c.需搬迁人类社区,或对人类群体的生活方式和习俗
造成重大改变;
d.项目选址位于或邻近居民点、自然资源及保护区、
优先保护区域、受保护湿地、冰川以及具备科学研究
目的天文观测价值的区域,可能对上述区域或拟选
址地区的环境价值产生影响;
e.在程度或持续时间上对某一地区的景观或旅游价
值造成重大改变,以及
f.对古迹、具有人类学价值的遗址或具有文化价值的
遗址的改变。
c. 环境影响声明(DIA)或环境影响研究(EIA)的评估
项目或活动的所有者向项目实施地区的评估委员会提交
环境影响研究报告或声明,或向环境影响研究执行局
(如果项目或活动可能对位于不同地区的地区造成环境
影响)提交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即可启动环境影响研究。
关于环境主管机关作出决定的工作日时限,,将根据项
目进入 SEIA 的方式有所不同:
DÍA EIA
120*一般规定 60*
例外情况:延期(仅限一次,且需具 30*
备合理依据并经过适当论证)
60*
((*单位:工作日)
更多信息详见:.
de-impacto-ambiental/cual-es-el-proceso-de-
evaluacion-de-impacto-ambiental
需要指出的是,如SEA未能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则 适用“积极行政沉默”原则,即项目视为已获得批准。
d. 环境评估决议(RCA)
地区项目由环境评估委员会(COEVA)决定是否批准、
有 条件批准或否决,跨地区项目由环境评估局(SEA)
执行 局决定。
尽管DIA与EIA的评估程序不同,但两者最终都将以一
项 环境评估决议(RCA)结束,该决议可为正面(批准)、
否定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58
(拒绝)或附条件批准,且均须具备充分依据。 a.若
RCA为正面,即项目获批,则证明其已符合所有
适用的环境要求,包括可能需采取的减缓、补偿和
修复措施,以及其后续义务的跟踪与环境监察总局
(SMA)监督机制。正面的RCA构成后续申请其他
国 家机关主管的部门环境许可(PAS)的法律依据,
并 最终授权项目开展或实施。
一旦获得正面RCA,任何政府机构不得拒绝核发
后 续所需的环境许可。
b. 若RCA为否定,则该项目不得实施,也无法获得
相 关环境许可。
项目或活动的业主在项目建设、执行及关闭阶段,必须
遵守其RCA中规定的所有条件。
需特别指出的是,根据第号法律第10条所列的
项 目,在获得正面RCA前不得实施,否则构成违规行为,
将 由环境监察总局(SMA)依法予以处罚。
根据环境评估局网站(SEA)(https://
informacion-estadistica-del-seia)
以及其高级搜索平台 ( h t tps: / /se ia .. cl/
busqueda/)的统计数据,自1994
年至今,已有超过19,000个项目完成评估,其中约94%
获得正面RCA,6%被否决。
e. 相关咨询
在项目或活动或其修改最终在SEIA提交之前,相关性
咨 询是一个自愿程序。
相关方可向环境评估局(SEA)地区主任或执行主任
提 出申请,要求其就所提供的资料出具意见,判断该
项目 或其修改是否需要向SEIA提交。
需特别指出的是,相关性咨询不是许可,不会更改既有
的RCA。其答复仅为SEA在行使其环境管理职能过程
中 作出的判断性意见,属于具有环境管理权限的国家
机关 所出具的行政判断声明。
关于相关咨询,建议查阅下列当前有效的操作指引
文件:
- 2023年1月18日第20239910266号公函:关于环
境 程序事项的指令;
- 2022年5月30日第202299102452号公函:对2013
年
9月12日第131456号公函的补充;
- 2014年11月27日第142090号公函:关于项目纳
入 SEIA的适用性咨询的操作指令;
- 2013年9月12日第131456号指引:关于项目、活动或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59
其修改是否应纳入SEIA的适用性咨询的操作说明。
更多信息详见:
pertinencia/ que-es-una-consulta-de-pertinencia
f. 环境部门许可(PAS)
SEIA引入“一站式受理”机制,意味着所有依据现行法律
需由具环境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核发或可能核发的环
境性质许可,均可通过SEIA统一办理。
对于纳入SEIA的项目或活动,上述许可须通过该制度
予 以核发。
此类许可可专门用于环境保护,也可能同时涵盖一个
或多个非环境(部门)保护目标,因此被区分为“纯环境
类PAS”,其内容仅涉及环境事项,以及“混合类PAS”, 其
内容包括环境和部门事项。相关PAS清单载于SEIA
条例第七章。
SEIA条例第108条规定了PAS应遵守的技术和形式性
要 求。若PAS内容仅限于环境事项,则在项目获得有利
RCA 的情况下,具权职的国家机关应依RCA所载条件
予以发 放;如RCA为否定,该等机关则必须驳回该许可
申请。
R对于混合类PAS,相关方可在RCA发布前,向具部门
职 权的机构提交非环境材料,并说明项目正处于环境
评估
阶段,该机构可就非环境法律要求发表意见。但该
PAS 仅能在相关方出示正面RCA后核发。
g. 公众参与
社区或公众的参与是环境评估的基础。它使人们能够了
解一个项目或拟议的活动,并使他们有机会以负责任的
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并做出有充分依据的回应。公民为
环境评估提供相关信息,并为环境影响研究 (EIA)和
环 境影响声明(DIA)的审查提供透明度,从而提升政
府决 策的合理性。
环境基本法第号规定了公民参与的相关框架:
环境影响研究
a.项目或活动的相关方应在官方公报和全国或地
区性 报纸上刊登环境影响研究摘要。
b.法人和自然人可以查阅环境影响研究的全部内容,
并可向环境评估局(SEA)或通过其官方网站提交书
面意见。
c.一旦公示,若公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60个工
作日内向相关单位提出。
d.公众参与期间,SEA应建立机制,确保社区能够
充 分了解环境影响研究的评估过程并参与其中。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60
e. 社区提出的意见将由SEA(地区办事处)或SEA执
行局(如为跨区域项目)在环境资格决议(RCA)进
行 审议(或答复),并将该决议通知所有提交意见者。
f.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如果提出了意见并认为没
有得到充分审议(或答复),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
诉。2010年1月26日之前提交的项目,申诉期限为
15 日;之后提交的项目,期限为30日。起算日为收
到环 境评估决议(RCA)通知之日。
在公众参与环境负荷引发的环境影响声明中:
a.地区办事处或执行局(视情况而定)可决定对环境
影响声明中涉及对邻近社区产生环境负荷的项目
启动为期二十日的公众参与程序。前提是至少由两
个具有法人资格的公众组织通过其代表,或至少十
名直接受影响的自然人,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
请应在项目环境影响声明摘要刊登于官方公报之
日起十日内提交。
b.在公众参与过程中,法人和自然人可以了解环境
影响声明的内容,并向SEA提交书面意见。
c.社区提出的意见将由SEA(地区办事处)或SEA执
行局(如为跨区域项目)在环境资格决议(RCA)进
行 审议(或答复),并将该决议通知所有提交意见者
d.申诉机制,任何自然人或法人实体,如果提出了意
见并认为没有得到充分审议(或答复),可在收到
RCA通知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诉。
更多信息详见:
ambiental/ participacion-ciudadana
h. 原住民协商程序(PCPI)
这是国家与原住民之间的对话过程,旨在就可能直接影
响其权益的立法或行政措施达成协议或取得其同意。
在环境影响评估系统(SEIA)框架内,可能对其产生影
响 的行政措施,是指,对产生或具备第 19300 号法律环
境
基本法第 11 条所述任何影响、特征或情况的项目做出
环境合格决议(RCA)。
该程序源于国际劳工组织(ILO)第 169 号公约条款的
实
施,该公约经智利批准,自 2009 年起生效。
在涉及环境影响研究(EIA)且情形适用时,SEA应根
据 国际劳工组织第169号公约和SEIA条例的规定,设
计并 开展原住民协商程序。这意味着需诚意组织一个
协商过 程,为原住民族提供可能直接影响其权益事项
的相关信 息,并在对话基础上寻求协议。但未能达成
此类协议并 不意味着协商权受到影响。
当项目直接影响到一个或多个原住民群体,并产生或
呈现出以下任何影响、特征或情况时, 则必须考虑根
据每个民族的社会文化特点,通过其代表机构建立适
当的机制。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61
例如:
a.需要对原住民进行重新安置,或对其生活系统和
习俗进行重大改变。
b.项目位于或接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人群、资源和保
护区、重点保护区、受保护的湿地、冰川,以及项目
所在地区的环境价值。
c.项目可能导致具有人类学、考古学或历史价值的
遗迹、遗址以及属于智利文化遗产的遗迹被改变。
自2016年起,SEA制定了一份规范该程序及其各阶
段 的指令,可查阅链接如下:
fi-
les/instructivos/
截至目前,SEA已执行88项原住民协商程序(PCPI),
其 中64项已完成 (. cl/portal-de- p
a r t i c i p a c i o n - c i u d a d a n a - y - c onsu l t a - in -
d ig ena /p r o y ec t o s -c o n - p c p i - f i n a l i z ado s)
另有24项正在办理中 (https:/ /. cl/
por-tal-de-participacion-ciudadana-y-consulta-
indigena/ proyectos-con-pcpi-en-proceso)
4.国家环境评估局指南和说明
SEA编制了若干具技术标准的指南,以协助用户办理
相 关流程。其涵盖多个方面,包括项目环境评估(项
目说 明指南、环境基本法第11条相关指南、规范与法
规应用 指南、影响区说明指南、公众参与指南、方法学
与模型指 南、部门环境许可(PAS)指南等)。示例:
• 2023:SEIA中海水淡化厂项目说明指南
• 2021:SEIA中从盐湖开采锂及其他矿物项目说
明 指南
• 2021:SEIA中海水养殖鲑鱼育肥项目说明指南
• 2021:SEIA中石油和天然气采矿开发项目说明
指 南(第二版)
• 2023:海洋生态系统影响区域指南
• 2023:SEIA中湿地影响区域指南
• 2023:拟提交SEIA项目的早期公众参与指南
• 2023:SEIA中的公众参与指南
• 2023:SEIA中气候变化考量方法指南(第二版)
• 2023:陆地与内陆水域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补
偿 方法指南(第二版)
• 2018:SEIA条例第132条下PAS许可程序指南:
考 古、人类学及古生物学挖掘许可。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62
更多信息详见:
guias-para-la-evaluacion-de-impacto-ambiental
此外,环境评估局还在SEIA中制定了评估标准,这些
文 件为在项目进入SEIA前编制DIA或EIA提供技术指
导,以 减少决策中的自由裁量空间,并推动SEIA的技
术化进 程。
更多信息详见:Criterios de Evaluación en el SEIA |
SEA Chile
SEA还设有一个定期提供免费的非同步课程的平台,
部 分课程内容包括:
• 环境影响评估系统(SEIA)
• 项目在环评中的描述
• 环评中有关群体生活方式与习俗体系的影响区域
• 环评中适用的环境法规
• 环评中的原住民咨询程序
• 环评框架下的废弃物与排放物
• 环评中风力发电项目描述
• 环评中空气质量的环境评估
• 环评中噪声与振动影响的预测与评估
• 环评中水文要素评估简介
• 环评中生物多样性补偿的理论与方法基础
• 环评中的公众参与
• 环评移动应用程序的使用
此外,环境评估局还设有与各相关方的沟通渠道,供其
就相关文件提出咨询、意见或建议。可致函以下电子邮
件地址:@,或联
系用户服务中心(CAU)。
2023年,共有511个项目提交
环 境评估,总投资额达
亿 美元,较2022年增长8%。
06 环境评估体系
智利投资指南63
mailto:@
劳动法
下载章节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07
智利投资指南64
07 劳动法
1.法律框架
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及其补充法规
的规范。
以下人员不适用上述规定:
• 国会工作人员;
•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
• 国家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或国
家有出资、参与或代表权的企业工作人员依法受特
别法规管辖。
2.监督和管辖权
劳动局是对劳动法的遵守情况进行监督的公共服务机
构,旨在确保劳动法得以正确解释。
劳动案件由专门负责劳动事务的独立法院审理,法院由
专门法官组成,其审理以口头和公开形式进行。
3.劳动合同
a.定义
劳动法第7条将个人雇佣合同定义为雇主和工人之间相
互承担义务的一种协议,后者为前者提供个人服务,而
前者则为这些服务支付一定额度的报酬。
b.签订合同的年龄
在智利,法定最低工作年龄为18岁。然而,15岁至18
岁 的未成年人可以签订合同,从事不损害其健康和成
长的 轻度工作,并证明他们已经完成了中等教育或目
前正在
接受基础或中等教育。此外,合同中规定的工作不应妨
碍他们正常上学和参加教育课程。
此外,还必须取得父母或其监护人授权;若无法取得上
述人员的授权,则须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相关劳动监察员
批准。
c. 合同条款
所有劳动合同都必须对这些常规条款作出约定:服务的
性质、提供服务的地点、约定报酬的金额、支付形式和期
限、工作日的时间和分配,以及协议期限。
若约定采用远程办公或居家办公的工作模式,合同中必
须明确说明该工作方式是否为全部或部分远程,并应注
明服务提供地点、该协议的有效期限、雇主将采用的监
督或管理方式,以及劳动者的断连时间安排。
合同还应载明雇主提供的其他附加福利,如住所、住宿、
电力、燃料、膳食或其他补助。
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一式两份,缔约双
方各保留一份。任何修改也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由
双方共同签字。
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为不可放弃权利。
d. 劳动合同的类型
签订劳动合同的方式如下:
• 无固定期限合同:指未事先约定终止时间的合同
。该类合同可因劳动法规定的事由终止,例如解雇
、辞职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等情形。
07 劳动法
智利投资指南66
• 固定期限合同:指双方约定一定有效期限的合同。
一般情况下,法律允许的最长期限为一年。若劳动者
在十五个月期间内,以两份以上固定期限合同间断地
提供服务累计达十二个月或以上,
将依法推定其已被雇用于无固定期限期限的工作。于
担任经理职位或持有由国家设立或认可的高等教育
机构授予的专业或技术职称的人士,可约定最长两年
的固定期限。
• 基于项目或工程计的合同:指劳动者承诺为雇主完
成特定的体力或脑力工作,其合同期限取决于该工作
的完成时间。不同的工作任务或阶段不得分别签订连
续的多份此类合同,否则将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e. 劳动合同的电子登记:
雇主须在签订合同后十五日内,通过劳动局官方网站登记
所签署的劳动合同,并注明已约定的各项条款。同时,还需
在劳动法规定的时限内登记合同终止信息,包括终止日期
及理由。
劳动局将这些信息用于履行其职能,包括审计、调
调停、批准和解,以及用于统计目的和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
规研究。上述行为均遵守第号法律有关个人隐私
保 护的规定。
更多信息详见
f. 远程办公或居家办公
劳动法允许在劳动合同开始或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约定
远程或居家办公的工作模式。
一般而言,若劳动者在其住所或其他非企业作业场所提
供全部或部分服务,视为远程办公;若其服务系通过科
技、信息或电信手段进行,或需通过此类方式汇报工作
成果,则称为远程办公。
远程或居家办公的劳动者享有全部法定劳动权利,适用
与该工作方式相容的相关法规。
远程办公或居家办公可以涵盖全部或部分工作时间,并
可在劳动合同有效期间内予以撤销。
在下列情形中,若劳动者承担对14岁以下未成年人的监
护责任,或负责照料残障人士或处于中度至重度依赖状
态的人员,雇主应提供选择,在其职责性质允许的范围
内,使其可在每日或每周的全部或部分工作时间内,采
用远程办公或居家办公的形式。
上述规定不适用于代表雇主行使权力的人员,如总经
理、副总经理、代理人或授权代表。
4. 劳动关系终止
劳动合同可因双方协议、劳动者辞职、劳动者死亡、合
同期满、所涉工作或服务完成,或因不可抗力事件终
止。若所援引事由适用且合法,雇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
任何赔偿。
劳动合同也可因劳动者存在不当行为、怠于履行职责、
对企业造成损害或严重违反合同义务等情形,由雇主决
定终止。若所援引事由合法成立,同样无需支付赔偿。
此外,雇主亦可依据企业、机构或服务单位的需要终止
劳动合同,例如基于业务合理化或现代化、生产力下降、
07 劳动法
智利投资指南67
市场或经济条件变化等原因。
在上述情形中,如雇主未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合同终止
事宜,则应支付代通知金,其金额相当于劳动者最后一
个月的月薪。此外,还可能需支付年资赔偿金,金额为每
连续服务满一年及超过六个月的期间,支付一个月工
资,最高不超过11年。
同时,应计入年假及假期补偿金,该补偿适用于因任何
原因终止劳动合同但尚未休完年度假期的劳动者。补偿
金额为劳动者未休假天数对应的全额工资;若劳动者在
企业服务未满一年,或尚未取得休假权利,则应按自合
同签署日或最近一整年完成之日起至终止服务之间的
时间,按比例计算补偿金额。
5. 外包
利劳动法允许外包用工,并认定在外包制度下的工作,
系指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为承包商或分包商,提供劳动
服务,该雇主根据合同安排,自负盈亏,组织其所属劳动
者在工程所有人、企业或作业单位的场所内,执行不具
偶发性或间断性的工程或服务。
关于外包合同,需特别注意的是,承包商始终为对劳动
者承担劳动合同义务的第一责任人。
但若承包关系存在,且在劳动者为项目业主提供服务期
间发生劳动或社会保障方面的义务不履行情形,主体企
业须对该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同样,承包商对其分包
商所承担的义务亦须对分包商的劳动者承担连带责任。
主体企业在外包制度下享有以下权利:
• 信息知情权:主体企业有权获知承包商就其对劳
动者的劳动及社会保障义务的履行情况及金额。
• 扣缴权:如承包商或分包商未能及时证明其已全
面履行对劳动者的劳动及社会保障义务,主体企
业可自其应向前述方支付的金额中扣留相应责任
金额。
如主体企业切实行使上述权利,即可适用补充责任制
度,仅在劳动者通过司法程序主张权利时,才需就承包
商未履行的劳动及社会保障义务承担责任。
6.劳动者国籍
劳动法规定,服务于同一雇主的劳动者中,至少85%的
雇员应为智利国籍,当雇员人数少于25人时不受该比
例限制。
在确定该比例时,应以雇主在智利境内雇佣的全部劳动
者总数为基准,而非以其分支机构分别计算。技术性专
业人员若无法由智利人员替代,不计入该比例限制。
此外,若外国人的配偶、民事伴侣或子女为智利公民,或
其为智利籍配偶的遗孀或鳏夫,亦视为智利人;在智利
居住超过五以上的外国人,在不考虑意外离境的情况
下,也应被视为智利人。
7.薪酬
在智利,薪酬是指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从雇主处获得的
所有金钱报酬,以及可用金钱价值评估的实物附加报酬。
07 劳动法
智利投资指南68
薪酬由劳动者与雇主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低于每年由
法律规定的法定最低月收入,适用于所有劳动者,除非
其不受工时限制。
8. 年假
在智利,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劳动者有权享受15个工作日
的带薪年假。特别是在麦哲伦大区和智利南极、艾森大
区,以及帕莱纳省工作的劳动者,有权享受20个工作日
的带薪年假。
考虑到工作的需要,年假优先安排在春季或夏季;若
劳动者负责照料未满14岁儿童,或照料具有残疾或处于
中度至重度依赖状态的未满18岁青少年,则年假优先安
排在由教育部规定的学校假期期间。
年假应连续享受,但超过10个工作日的部分可由双方协
商分段使用。经双方同意,年假亦可累计使用,但最多不
得超过两个连续周期。年假不得以金钱形式替代,除非
劳动合同提前终止。
强制性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第号法律第2条所
规 定的节日,旨在保障劳动者在特定日期的休息权。
在这 些节假日期间,商店必须关门歇业,雇主若违反
规定将 被处以罚款。当前智利共有四个强制性国家法
定的节假 日:1月1日、5月1日、9月18日和12月25日。
俱乐部和餐厅、娱乐场所、加油站,急诊或轮班药店,
不受这些规定限制。上述情形下,雇主可安排劳动者在
节假日上班,但必须在当周安排补休一天作为补偿。
根 据 第 号 法 律,自
2024 年7月1日起,年满18岁
且不满 65岁的劳动者最低月
收入为
500,000比索;而未满18岁或
超 过65岁的劳动者,其最低月
收 入为372,989比索
07 劳动法
智利投资指南69
下载章节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13
自由竞争
123 Cómo invertir en Chile
13 自由竞争
1.监管框架
智利1974年的第211号法令及其修正案规定了自由
竞 争法案,旨在“促进及维护市场的自由竞争”。
2.监管机构
a.智利国家经济检察院(FNE)
该机构为职权分立的公共服务机构,由共和国总统任命
的国家经济检察官领导,其职责是在智利各类市场或生
产部门中捍卫和促进自由竞争。
更多信息详见:
b.智利自由竞争保护法院(TDLC)
该机构为独立的特别法院,依照第211号法令法所规定
的程序,在全国范围内负责预防、纠正和惩治违反自由
竞争的行为。
更多信息详见:
c. 最高法院
智利最高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自由竞争法庭的最终判
决以及裁决的上诉。
3.反竞争行为
根据第211号法令法,以下行为被认定为妨碍、限制或阻
碍自由竞争的事实、行为或协议,或可能产生此类效果
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 反竞争协议:多个市场参与者之间为限制市场竞
争而达成的协议。例如:串通、固定转售价格和排他
性协议。
•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指某一经济主体或多个主体
联合滥用其在市场中的支配地位。例如:操控购买
或销售价格、搭售产品、划分市场区域或份额,或实
施其他类似滥用行为。
13 自由竞争
智利投资指南125
• 不正当竞争:指以获取、维持或扩大市场支配地
位为目的的行为。例如,滥用他人声誉。
• 交叉任职:指两家竞争企业之间存在关联,即它
们在关键管理职位或董事会成员上存在直接或间
接的人员重合。在智利法律框架下,仅制裁最直接
的形式,即同一人在两家竞争企业中担任此类职务
的情形。
4.制裁
若构成违反第211号法令法规定的情形,自由竞争法院
可在其终审判决中作出以下任何一项或多项决定:
• 修改或终止与第211号法令法相违背的行为、
合 同、协议、制度或协定;
• 命令修改或解散参与上述违法行为、合同、协议、
制度或协定的公司、法人和其他受此法管辖的法律
实体;
• 处以财政罚款。为确定罚款金额,法庭将考量多项
因素,包括经济收益、行为严重性、震慑效果、是否
为累犯、违法者经济能力以及在调查前或调查期间
提供的合作。
第 211 号法令还规定,任何个人促进、命令、执行或组织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争者的协议,旨在确定一个或多
个市场商品或服务的购买或销售价格;限制其生产或供
应;划分、分配或分享市场份额或市场位置;或影响公共
公司、提供公共服务的私营公司或政府机构的招标结果,
将被处以刑事处罚。
但如果当事人首先向国家经济检察院提供足以证明违规
行为并协助确定责任人的信息者,则可免除刑事责任。
13 自由竞争
智利投资指南126
13 自由竞争
1974年的第211号法
令 及其修正案规定了
自由竞争法案,
旨在“促进及维护
市场的自由竞争”。
智利投资指南127
下载章节
01 外商投资保护 02 投资鼓励政策 03 在智利设立公司 04 税收制度 05
对外贸易 06 环境评估体系 07 劳动法 08 社会保险 09 知识产权保护
10
个人信息和隐私权保护 11 消费者权益保护 12 反洗钱 13 自由竞争 14
公共工程特许经营制度 15 移民法规
15
移民法规
135 Cómo invertir en Chile
15 移民法规
15 移民法规
E021年4月,颁布的第号移民与外国人法,确立
了 新的移民法规体系,并以国家移民服务局
(SERMIG)取 代原外国人和移民事务部(DEM)。
移民受第 21325 号法律管辖,该法律设立了移民机构;
受其条例,第 296 号法令管辖;受第 177 号最高法令管
辖,该法令规定了临时居住的移民类别。上述规范由内
政与公共安全部发布。对于外国企业而言,智利外国投
资促进局(InvestChile)发布的第144号免责决议亦具有
重要意义,该决议明确了与投资者及相关人员许可函相
关的担保信函所需材料。
1. 移民类别
根据移民法第37条,国家移民服务局(SERMIG)负责
授 予、延期与撤销居留与停留许可,但公务居留许可
由外 交部主管。
智利设有以下几类移民身份:
临时居留:临时居留是授予希望在智利短期居住的外国
人的许可,其有效期最长为两年,季节性工作者除外。该
类居留许可下设多个子类别,详见后文。
永久居留:永久居留是授予已持有效临时居留许可的外
国人的许可,允许其无限期居住并从事任何合法活动。
临时停留:临时停留是授予因旅游、商务或其他短期目
的入境但无意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许可。该许可有效期
为90天,可申请一次性延期90天。申请人需证明拥有
足 够的经济能力维持其在智利期间的生活。该类临时
停留 许可下设若干子类别,包括:因旅游、商务或其他
类似目 的入境人员;国际客货运输的船员;受国际条
约保护的 人员;边境地区的外籍居民;以及完成官方
任务的前官 方居留人员。
如需了解该子类别的更多细节,更多信息详见国家
移民服务局网站:
公务居留:由外交部颁发给在智利执行公务的外国人及
其家属的居留证。
临时居留的子类别
为规范该移民类别,第177号最高法令第10条设定了以
下子类别:
1.家庭团聚:适用于能证明与智利人或永久居留外国
人有家庭关系的人员。
2.从事有报酬合法活动人员:适用于希望在智利以受
雇形式从事有报酬工作的外国人。
3.在国家认可的教育机构就读的学生:适用于计划在
智利经政府认可教育机构学习的外国人。
智利投资指南137
15 移民法规
4.季节性工人:适用于希望在智利从事特定季节性工
作的外国人,该类工作具有时间限制,可为单次或
跨年度。
5.由狱政署监管人员:适用于在智利狱政署监督、管
理或控制下的外国人。
6.因法院命令在智人员:适用于因智利司法机关命令
而已在或需进入智利境内的外国人。
7.基于人道原因:适用于因暴力、脆弱处境或其他人
道原因的外国人。
8.受国际协定保护人员:适用于居住在与智利签署
并生效的国际协定缔约国的外国人。.9. 受认可
宗教团体的宗教人士:适用于隶属于在智利依法
设立的宗教组织,且需在智利居住以履行宗教职
责的外国人。
10.接受医疗治疗人员:适用于因需在智利开始或继
续医疗治疗的外国人。
11.退休人员或有固定收入者:适用于已获得退休金,
或拥有来自不动产或金融资产稳定收入的外国人。
12.曾持有永久居留许可者:适用于曾获永久居留许
可但其资格已被撤销的外国人。
13.投资者及相关人员:适用于希望在智利投资金额
等于或超过五十万美元(或其等值外币),且投资项
目旨在生产商品或服务的外国投资者、法人代表或
担任企业高管的人员。同时,亦适用于由受外国投
资者(直接或间接)控制10%以上股份的智利公司
雇用的高管及技术专才,无论其为雇员或以服务提
供方身份受聘。
14.办理多次商务事务者:适用于需定期进入智利开展
业务管理、投资洽谈等执行或管理事务的外国人。
15.国际互惠原则(南方共同市场):适用于依据《南方
共同市场协定》(涵盖成员国、玻利维亚与智利)获
得临时居留许可的人员。
注:本指南将重点介绍第177号最高法令第62条所
规定的“投资者及相关人员”子类别的居留许可。其 余
子类别的详细信息及申请要求等更多信息详见:
.
3.子类居留许可投资者及相关人员 此类临时居留许可
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外国人:
• 外国企业的法人代表及从事管理或高管职务的人
员,拟在智利投资金额等于或超过五十万美元或其
等值外币,且投资项目旨在生产商品或服务;
智利投资指南138
15 移民法规
• 在智利已设立企业中担任管理或高管职务的人
员,以及作为受雇员工或服务提供者的技术专才,
但该企业的资本或资产需由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
接控制,且该投资者至少拥有该公司的10%表决权
股份,或在非股份公司结构下拥有相应比例的出资
或资产份额。
该许可申请须通过国家移民服务局(SERMIG)平
台
()在境外提交,附上以下
材料:
–护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由原籍国或过去五年居住国的主管机关出具的无
犯罪记录证明或同等文件(适用于成年人);
–由外国投资促进局(InvestChile)出具的担保函。该
函可通过以下网站申请:.
的以下要求。;
–载明投资细节的文件,至少应包括投资目的、金额,
以及申请人所承担职能的性质。
此外,该类居留许可可申请续期。续期申请须通过
SERMIG平台提交下列材料:
–企业或公司的电子税务档案;
–申请提交当期的市政营业执照缴费凭证(如适用);
–能够证明申请人与公司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文
件,并须能证实申请人确实有相应收入,所有材料
需根据情况进行加注或公证。在移民局网站 www.
的“临时居留”链接中可以找到申请该临 时
居留许可的平台。
关于申请外国投资促进局担保函的相关要求及所
需材料,请访问 InvestChile 网站
。
外国投资促进局出具的担保函
外国投资促进局作为负责出具担保函的主管机构,依据
2022年第144号豁免决议,规定了申请人申请担保函时
应提交的材料,并明确该函件为申请人在国家移民局申
请“投资人及相关人员”类别居留许可所需的材料之一。 该
函件将由外国投资促进署(InvestChile)应
申请人要求出具,但其投资符合当时有效的外国投资
促进战略所列优先标准,并满足该居留类别规定的其
他要求。
担保函的申请与出具,仅用于后续办理前述居留许可,
不赋予申请人其他权利。该函件亦不构成对外国投资者
身份的确认,不能适用于第20848号法律规定的制度或
智利投资指南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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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移民法规
智利签署和批准的国际协定中规定的制度。
担保函自出具之日起有效期为60天。
外国投资促进局 2022 年第 144 号豁免决议对担保函进
行了规定,明确了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主要内容如下:
a.担保函申请人
可向投资促进局申请担保函的申请人:
1.有意在智利投资的外国自然人;
2.有意在智利投资的设立于境外的法人;
3.接受外国资本的智利法人,其资本或资产由持有公
司至少10%表决权股份或具备等同比例出资份额
的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控制;
4.在智利法人中拥有股份的境外法人。
b.担保函受益人
担保函受益人是指由申请人提出申请的外国自然人,具
有以下两类情形之一:
1.履行或即将履行管理职能或高级管理职能的外国
自然人;
2.专业技术人员。
在担保函申请中,应明确每位被申请入境的担保对
象,并至少说明:姓名、护照号、国籍、住址、电子邮件和
电话号码。
如所担保入境的外国自然人是外国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必须随附经正式公证或加注的西班牙文或英文
的相应授权书。
如为履行或将要履行管理或高级管理职能的外国自然
人,申请人应附上能证明该人具有相关职能的章程或授
权文件。
如为专业技术人员,应附上以下文件:简历、雇佣合同或
服务合同(视情况而定)、专业或技术学位证书或资格证
明(如:进修证书、研究生文凭),或相关技术经验证明。
c. 担保函应包含的内容
担保函应包含的内容,依申请人身份不同,由投资促进
局官网所提供的相应表格载明。
1.有意在智利投资的外国自然人:必须提交申请,并 至
少提供以下信息:姓名、护照号码、国籍、地址、电子邮件
和电话号码。如由他人代表出面向外国投资促进局申
请,须提交足以识别代表身份的完整信息,包括其姓名、
智利投资指南140
15 移民法规
护照或身份证号码、国籍、住址、电子邮箱和电话,并注
明授权签署的时间和地点。
此外,申请人须在投资促局平台上传以下材料:
• 本人及/或其代表的护照复印件;
• 由第三方(公私机构)出具的、足以合理证明其拥
有不低于50万美元资本,财产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
的有效文件;
• 由第三方以外国自然人的名义提出申请,则须
随附其在该机构代表申请人的授权书。
2.有意在智利投资的国外法人实体:必须提交申请,S¡
并至少提供以下信息:公司名称、税号、公司目的或经济
业务范围、主要办公地点所在国、电话、电子邮件、拟在
智利投资的经济部门。
此外,该法人申请人应在平台提交以下文件:
• 外国公司的章程;
• 经适当加注或公证外国公司有效存续证明;
• 最近一个纳税年度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及/或任何
其他足以合理证明其拥有不低于50万美元资本,资
产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的文件。
3.接受外国资本的智利注册法人:在智利注册的法人, 其
资本或资产由外国自然人或在国外注册的法人 直接 或
间接控制,且该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持有至少 10%的表 决
权股份,或拥有等值比例的出资额(非股份公司)或公 司
资产,该外国自然人或法人的申请须提供以下信息:
公司名称、纳税识别号(RUT)、经营范围或目的、地址、
电话、电子邮箱、外国投资人在智利公司中所持股份或
资本比例、主要外国投资者总部所在国家,以及智利公
司法定代表人完整信息(姓名、地址、邮箱、电话)。
此外,应注明向外国投资促进局申请担保函所涉及外
国自
然人(最终受益人)的姓名、护照号、国籍、职业、地址、邮
箱和电话。
并需在投资促进局平台上传以下文件:
• 由中央银行出具的资本汇入证明,载明金额
和日期;
• 智利公司设立或增资公证书复印件,说明外资
参与情况;
• 智利公司在圣地亚哥不动产登记处商会登记的
有效注册证明及相应边注。
智利投资指南141
15 移民法规
4.在国外注册成立并参股在智利注册成立的法人的利 益
相关方:在国外注册成立的法人,如果不是股份公司
或在智利注册成立的法人的财产中拥有至少 10%的 股
份表决权或同等比例的参股,其申请应提供以下信息:
公司名称、税号、经营范围或公司目的、地址、电话、电子
邮箱、外国自然人或境外法人在智利公司中的持股或出
资比例、主要外国投资者总部所在国家,以及境外法人
法定代表人的完整信息(姓名、地址、邮箱、电话)。
并需在投资促进局线上平台上传以下文件:
• 由中央银行出具的资本汇入证明,载明金额和
日期;
• 智利公司设立或增资公证书复印件,说明外资
参与情况;
• 智利公司在圣地亚哥不动产登记处商会登记的
有效注册证明及相应边注。
• 境外注册的合伙人或股东法人的公司章程副本。
• 经正式加注或公证的在国外注册的法律实体的
有效存续证明。
d.投资说明
担保函申请人需提交一份文件,说明其已完成或拟在智
利开展的投资,至少应包含以下内容:
• 投资金额、所属行业、投资项目简要描述或在智利
已完成投资的情况,以及已创造或预计可创造的就
业岗位。
e.申请管理
如果申请人未完整提交资料或缺失本决议要求的文件,
外国投资促进局将通过申请人提供的邮箱通知其补正
或补充信息。
所有提交给外国投资促进局的文件必须为PDF格式。
如 文件原文为非西班牙语或非英语,须附上对应的
翻译 件。
f.外国投资促进局与国家移民局(SERMIG)的关系及担
保函处理事项
国家移民局(SERMIG)与外国投资促进局(InvestChile)
之间签订了协作与协调协议,旨在尽可能高效地处理外
国人通过外国投资促进局申请居留许可的事务,在促进
智利投资指南142
15 移民法规
吸引外国先进人力资本方面发挥作用,并创造有利于加
强国家投资与生产力的合规环境。该协议使外国投资
促进局能够获得一套信息机制,用以了解其已出具担
保函的外国人相关申请的进度或处理状态,同时也涵
盖以其他居留子类别提出申请、但符合上述相同优先
标准的外国人。
申请人如已获得外国投资促进局出具的担保函,须将
该担保函连同办理该手续所需的其他 文件一并附在
其投资
者及相关人员临时居留申请表上。在向移民局门户网站
提交居留申请后,申请人可以联系外国投资促进局申请
优先处理,该申请将由外国投资促进局直接向国家移民
局提出。
此外,若外国投资者以除投资者以外的其他居留子类别
申请临时居留许可,并希望查询其申请进度或状态,也
可以联系外国投资促进局请求同样的协助。
若有关外国投资者需要了解其临时居留许可进度或状
态的情况,也可向外国投资促进局咨询。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外国投资促进局仅负责出具担保
函。是否批准临时居留许可申请,无论属于哪种移民子
类别,均属国家移民局(SERMIG)专有职权范围。
智利投资指南143
15 移民法规
临时居留许可的批准
或驳回,无论其属于哪
种移民类别,均为国家
移民局的专有职权。
智利投资指南144
2025
外商投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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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利
投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