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 外汇、汇率与外汇市场
一、外汇的含义与特征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与测量
三、外汇市场
四、我国的外汇市场
一、外汇的含义与特征
外 汇
动态意义上的外汇
静态意义上的外汇
国际汇兑
广义上说
狭义上说
外国货币
外币支付凭证
外币有价证券
特别提款权
其它货币资产
不包括广义外汇中的外币有价证券
一、外汇的含义与特征
1. 外汇(Foreign Exchange)的含义
广义概念:是指一切以外币表示的资产,包括外币现钞、外币支付手段和外币有价证券。
狭义概念: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用于国际结算的各种支付手段,包括外币现钞、存放在国外银行里各类外币存款(主要是活期存款),以及对这些存款索取权具体化了的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等。
一、外汇的含义与特征
对狭义外汇概念的几点说明:
一般情况下,外币现钞只有携带回发行国并贷记银行账户后才具备外汇性质
外币有价证券不能直接用作国际支付,因而不具备外汇性质
狭义外汇的主体是存放于外国银行的活期存款,以及对其索取权具体化了的各种票据(如支票、汇票和本票)
一、外汇的含义与特征
2. 外汇的特征
可自由兑换性
普遍接受性
可偿性(可用作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
★ 一种特殊的外汇:记账外汇
一、外汇的含义与特征
我国外汇管理法规对“外汇”内容的界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外汇主要是指:(1)外国货币,包括钞票、铸币;(2)外币有价证券,如政府公债、国库券、公司债券、股票、息票等;(3)外币支付凭证,如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4)SDRs; (5)其他外汇资金。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与测量
1. 汇率(Exchange Rate)的含义
又称汇价,是外汇市场上一国货币与他国货币相互交换的比率,也可以称为以一种货币表示的另一种货币的价格。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与测量
2. 汇率的标价(Quotation)
直接标价法(Direct Quotation)和间接标价法(Indirect Quotation)
汇率变动与货币币值的关系
在直接标价法下,汇率数值提高,表明外币币值上升,这时称外币升值(appreciation),本币贬值(depreciation)。反之反是。
在间接标价法下,汇率数值升高,表明外币币值下降,这时称外币贬值,本币升值。反之反是。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与测量
3. 汇率的种类
按照对汇率管理的宽严划分,有官方汇率和市场汇率。
从银行买卖外汇的角度划分,有买入汇率和卖出汇率。
按国际汇兑换方式划分,有电汇汇率、信汇汇率、票汇汇率和现钞汇率
根据银行的挂牌时间划分,有开盘汇率和收盘汇率。
按外汇买卖交割的时间划分,有即期汇率和远期汇率。
在经济分析时,有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之分。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名义汇率与实际汇率
名义汇率是银行每天公布的汇率。
实际汇率是将名义汇率剔除通货膨胀率因素后形成的汇率。以公式示之,
E=e· P*/P
例:设e=RMB8/$不变,若P*/P 由1升至2(由于外国物价上升),则E=16;反之,P*/P降至 (由于本国物价上升),则R=4。
实际汇率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具有重要的意义,是衡量一国商品对外竞争能力,进而也是预测贸易账户差额的重要工具。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实际汇率计算
1999年,欧元的现汇汇率为€/$。2000年,该汇率为 €/$。1999年,欧元区的CPI为,美国的CPI为年,欧元区的CPI为,美国的CPI为.根据这些信息,欧元的名义价值对美元的名义价值上升还是下降?升值率或贬值率是多少?计算1999年和2000年欧元的实际汇率,欧元对美元升值还是贬值?
按照绝对购买力平价和相对购买力平价,认为欧元相对美元是高估计还是低估?(以后讲)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4. 汇率水平变动的测量
汇率变动的“点”
汇率变动的百分比(升值率和贬值率)
汇率指数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汇率变动的“点”
在外汇市场行情显示中,通常以“点”表示汇率的即时变化。
“点”的基本单位是(日圆为)。如欧元的汇率由1欧元=美元上涨至美元,则称欧元上涨了40个点。
“点”的概念还被广泛地运用于交易其他行情的表达,如买入价和卖出价的差额等。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汇率变动的百分比(升值率和贬值率)
是指在某一时段内,终点汇率相对于起始汇率的百分比变化。
计算公式:
(1)在直接标价法下,
新汇率 — 旧汇率
外币升(贬)值率 = —————————— ×100%
旧汇率
(2)在间接标价法下,
旧汇率 — 新汇率
外币升(贬)值率 = —————————— ×100%
新汇率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举例】,人民币的美元汇率由 /$贬值至
(1)按直接标价法公式计算,
美元贬值率(%)=————————×100% = %
(2)按间接标价法公式计算,
美元贬值率(%)=————————×100% = %
人民币的升值率是多少?是否与美元的贬值率相等?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汇率指数
是指以指数方式衡量汇率变化,在宏观经济分析中具有重要的运用,包括双边汇率指数和多边汇率指数(即有效汇率)。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双边汇率指数
是指以两种货币间某一时点的汇率为基础(即基期汇率),计算出来的其它时期(即报告期)相对于基期的指数。
计算公式:
报告期汇率
双边汇率指数 = —————— × 100
基期汇率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举例】2002年,$100 = RMB
2006年,$100 = RMB
以2002年为基期,双边汇率指数是100,则2006年的双边汇率指数为:
————×100 =
这意味着美元对人民币的汇率下降了 %。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多边汇率指数
又称有效汇率,是以指数方式表示的某种加权平均汇率。由于一国对外贸易中往往使用不同的货币,而且不同的对外汇率可能有升有降,使用有效汇率可以用来衡量一国各种对外汇率对本国贸易竞争能力的综合水平。通常用一国的对外贸易比重作为权重。计算公式是:
A 币的有效汇率 =
A 国同i 国的贸易值
∑A 国货币对 i 国货币的汇率指数×————————-——
A 国的全部对外贸易值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例题:多边汇率指数计算
2002年美国对加拿大的出口额为亿美元,进口额为亿美元。美国对日本的出口额为亿美元,进口额为亿美元。
2002年加拿大元/美元的汇率为$C/$,2004年的汇率为$C /$,2002年日元/美元的汇率为¥/$,2004年的汇率为 ¥/$。
假定2002年为基年,请计算2004年美元的有效汇率为多少?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例题:多边汇率指数计算
加拿大元的权重为:
W1=(+)/[(+)+(+)]=
日元的权重:
W2=(+)/[(+)+(+)]=
2002年加元的有效汇率为1,2004年为
2002年日元的有效汇率为1,2004年为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例题:多边汇率指数计算
2002年美元的有效汇率为:
EER2002=[×1+×1]×100=100
EER2004=[×+× ]×100=
这个值说明2004年美元对加元和日元的平均汇率是2002年的%。
从2002年到2004年,美元相对于加元和日元升值,那么美元相对于这两种货币升值了多少呢?2002年有效汇率为100,2004年为,升值幅度为%。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名义汇率指数和实际汇率指数
汇率指数可分别根据名义汇率和实际汇率来计算,由此产生的汇率指数分别称为名义汇率指数和实际汇率指数。
二、汇率的含义、标价、种类和测量
试计算:以2000年为基年,美元的2000年、2001年的双边加权有效汇率。你的答案表示美元从2000年到2001年是升值还是贬值?变动率是多少?下一步,计算实际有效汇率。你的答案表示美元从2000年到2001年是升值还是贬值?变动率是多少?
100
美国
80621
75243
100
$ $c
$ $c
加拿大
11634
8652
100
$
$
法国
2000年美国进口
2000年美国出口
CPI(2001)
CPI(2000)
2001年汇率
2000年汇率
国家
三、外汇市场
1.什么是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是进行外汇交易的场所或网络
外汇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两种形态
当前外汇市场主要采取无形市场形态
三、外汇市场
2.外汇市场的参与者
外汇指定银行
外汇经纪人
外汇交易商(自营商)
中央银行或外汇主管当局
一般客户(如贸易商、投资者等)
三、外汇市场
3.外汇市场的三个层次
外汇银行与顾客之间的外汇交易(或称零售市场)
外汇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或称批发市场)
外汇银行与中央银行之间的外汇交易
三、外汇市场
4.外汇市场的清算
典型的外汇交易活动都通过CHIPS(Clearing House for Inter-bank Payment System)系统进行,并且一般都在交易对象货币的发行国国内最终完成(如有关美元交易的支付和清算实际上是在美国国内进行的) 。
三、外汇市场
【举例】
今有意大利商人A向巴西商人B支付一笔购买咖啡的美元货款,由此引起的外汇交易如何得到清算?
为了便于说明,现假设A、B的开户银行分别是“意大利信贷银行”和“巴西银行”。同时,“花旗银行”和“化学银行”又分别是这两家银行在美国的往来银行。
三、外汇市场
基本的清算过程:
A向其开户银行“意大利信贷银行”提出购买美元,指示其支付给B;该银行则按一定的汇率借记其本币账户。
“意大利信贷银行”利用CABLE通知在纽约的“花旗银行”,要求借记其美元账户,并将这笔美元转移到“化学银行”;
“花旗银行”一方面将这笔美元借记“意大利信贷银行”的账户,另一方面向CHIPS送交一份电子划款单,指明划入“化学银行”的账户。收到“电子划款单”后,“化学银行”便可在当日贷记这笔美元。
当天交易结束后,“花旗银行”和“化学银行”一起将当日所有的借记和贷记内容通过美联储清算。
“化学银行”贷记“巴西银行”的账户,并通知“巴西银行”;“巴西银行”则通知巴西商人B,并按照一定的汇率贷记其本币账户。
三、外汇市场
图示:
在国外 在纽约
B ← 巴西银行 ← 化学银行 化学银行
↑ ↑
↑ CHIPS 美联储清算系统
↑ ↑
A→ 意大利信贷银行 → 花旗银行 花旗银行
当天早些时间 东部时4:30PM前 东部时6:30PM后
三、外汇市场
5.现代全球外汇市场的主要特点
主要外汇市场高度一体化
各主要市场营业时间相互衔接,全球范围外汇交易24小时连续运转
外汇交易规模巨大,日交易量超过1万亿
外汇交易币种集中在少数发达国家货币
四、中国的外汇市场
1.中国外汇市场的历史沿革
1994年以前:
主体性外汇收支实行计划管理(1978-94)
外汇调剂市场(1985-94年)
人民币的双重汇率
1994年以后:
外汇收支不再实行计划管理,但外债管理仍实行计划管理
外汇市场主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出现
人民币汇率并轨,实行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四、中国的外汇市场
2.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特征
属于银行间外汇市场
交易品种单一
交易货币非常有限
成交总体上比较清淡,不活跃
受到严格限制
会员制管理
外汇指定银行的头寸限制
汇率形成过程中的管制成分
复习与思考
狭义外汇和广义外汇的区别何在?
外汇有哪些特征?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关于外汇的范围是如何确定的?
汇率变动与货币币值的关系是怎样的?
什么是实际汇率?如何计算?
如何计算一种货币的升(贬)值率?
什么是汇率指数?如何计算?
什么是实际有效汇率?
复习与思考
外汇市场有哪些参与者?
什么是外汇市场?
外汇市场有哪几个层次?
外汇市场的清算过程是怎样的?
现代外汇市场有哪些特点?
中国外汇市场的现状如何?
第二讲参考阅读
[1] 钱荣堃,陈平,马君潞. 国际金融[M]. 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第3章、第4章.
[2] 陈雨露. 国际金融(第二版)[M].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第1章、第2章.
◆动态的外汇是指人们为了清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的行为。
◆广义的静态外汇泛指可以清偿对外债务的一切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资产或债权。
◆狭义静态外汇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第一,以外币表示的资产
第二,可直接用于国际结算
可偿性(可用作对外支付的金融资产,而不是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美元对日元的贬值历程
1949年制定的日元平价汇率为1美元兑360日元,到了60年代后期,显然是过低了。1971年12月签订的“史密森协定”(Smithsonian Agreement),日元被重估,重新定价为1美元兑308日元,但是这一汇价没有能持续多久。
1985年9月达成广场协议(Plaza)时,美元对日元汇率是1美元兑240日元,到1987年2月达成卢浮宫协议(Louvre)时变为150日元。
1995年3月则高达日元,首次突破了80日元大关。
首先,选择衡量有效汇率的货币篮子。
其次,选择基础年份。
最后,有效汇率是双边汇率的加权平均值,必须选择权重。
什么是做市商制度?
一、金融市场运行的两种基本模式:做市商模式和集中竞价拍卖模式
从本源上来讲,金融市场主要有两种最基本的交易模式:做市商模式(Dealership Mode)和以集中竞价为特征的拍卖模式(Auction Mode)。现在世界各国各个层次的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黄金市场等)所实行的交易机制其实都是这两种基本运行模式的混合体,只是这两种交易机制在各个市场各有侧重罢了。
一般来说,以柜台交易(OTC)为特征的无形市场通常属于做市商市场,而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为主的有形市场则属于拍卖型市场。目前世界上规模较大的交易所市场几乎都是拍卖型市场,如纽约股票交易所、东京股票交易所、香港股票交易所和巴黎交易所等(伦敦股票交易所也于1997年引入了辅助性的指令驱动交易系统)。我国两大证券交易所也都属于拍卖性市场的范畴。而美国的NASDAQ股票市场和伦敦股票交易所市场则属于偏重做市商特征的市场,在发达国家占有重要地位的OTC(柜台交易)资本市场也是标准的做市商市场。另外,世界上大部分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包括银行市场)和外汇市场都是以做市商制度作为基本交易制度的市场。
1. 基本概念
所谓做市商交易模式是指交易双方需借助做市商(Market Makers 或更准确的是Dealers)这类中介机构来实现金融交易的一种市场运作模式。做市商通常是一些具备相当资金实力和市场信誉的经营性法人(券商),他们需要在金融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取得做市商的法律资格。一旦某家做市商答应为某个金融产品做市,那么它必须完成两项基本功能:(1)为该金融产品连续报出买价和卖价;(2)用自有资金或证券库存,无条件地按自己所报出的买价或卖价,买入或卖出投资者指定数量的金融产品。由此可见,在做市商市场,交易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的,它作为买者和卖者的中介,解决了买者和卖者在出价时间上的不对称问题,因此,它的存在可大大改善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由于做市商市场的交易开始于做市商们的报价(Quote),因此,做市商市场又被称为报价驱动的市场(Quote-Driven-Market)。
在拍卖市场,交易是在交易所集中撮合完成,投资者以市场中报出的最低要价从另一个投资者买入某一金融产品,而以市场中报出的最高出价卖出该产品。在拍卖市场上,投资者同时出价,交易在投资者之间直接完成。由于拍卖市场的交易起始于投资者发出的指令,因此,我们通常把拍卖市场称为集中化的、指令驱动的市场(Order-Driven-Market)。
2. 两种交易制度的区别
拍卖市场和做市商市场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交易的集中程度和成交方式不同
在拍卖市场上,交易是在对投资者的交易指令排序后,经过专家会员或电子设备集中撮合后完成的;而在做市商市场上,交易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有时是在做市商和做市商之间)通过电话或网络协商后实现的,做市商报出的价格通常并不是最终的成交价格,在投资者提出买卖要求后,做市商和投资者还需就最终成交价进行协商,影响最终成交价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是成交的数量,其次是付款条件和信用度等。
(2)投资者面对的交易对象不同
在拍卖市场上,虽然投资者的交易指令需要交易所从中撮合才能成交,但交易实际上是在投资者之间完成的;而在做市商市场上,交易却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其中做市商既充当买家也充当卖家,正是由于它们的这种桥梁作用,才使得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得到很大改善。
(3)交易信息的透明度不同
一般说来,拍卖市场的交易信息比做市商市场更为透明,因为拍卖市场属于多边交易,投资者在下达交易指令之前能够观察到已经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交易指令信息流,因此,他们能据此做出更为有利于自己的出价策略;而在做事商市场,虽然各个做市商的报价信息是公开的,但由于每一笔交易都是在投资者和做市商之间完成的,因此,其他投资者无法观察到他们的交易信息,这其中包括成交价格信息和交易数量信息,因此,在做市商市场,投资者需要花费更多的信息成本。
(4)交易成本不同
在做市商市场上,做市商作为投资者的中介,其利润来源于卖价和买价之间的价差。由于信息不透明,除了中介费之外,该价差实际上还包含了一部分因做市商承担了部分市场风险而需投资者补偿的风险成本以及金融产品的库存成本,因此,投资者一般需支付较高的价差 ;而在拍卖市场,投资者仅需按交易金额大小向经纪公司支付一定数量的中介服务费。正如前文所述,在做市商市场,投资者除了要支付较高的价差成本之外,还需支付相当高的信息和搜寻成本。因此,投资者在做市商市场所支付的交易成本总体上要高于拍卖市场。
但是,需要指出的是,我们在这里所比较的交易成本是指二级市场上投资者所支付的成本,如果从一级市场金融产品发行者的角度来看,其在拍卖市场维护交易持续进行的成本要远远高于他们在做市商市场发行该产品的维护成本。其主要原因在于拍卖市场通常需要建立一个有形的交易所市场,而维护这个有形市场的正常运转需要额外支付相当数量的运营成本,而对于无形的做市商市场来说,这块成本却很小。例如,目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拍卖型市场)首次发行(IPO)所需的最高发行费用是25万美元,每年的维持费用是50万美元;而在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市场)最高发行费用是15万美元,而每年的维护费用仅为6万美元。
(5)交易制度的灵活性不同
一般说来,做市商市场交易比较灵活,无论是标准化的金融和约还是非标准化的金融合约,都适合于在做市商市场进行交易;更为重要的是,交易价格不易因交易量的变化而产生大幅度的波动,这也是做市商市场之所以更适合大宗金融交易的原因。做市商市场的灵活性还表现在它能满足不同类型客户的不同需求,例如,交易所市场无法提供的金融远期合约,在做市商市场就可以提供。而在拍卖市场,交易的金融标的物必须是标准化的金融合约,投资者参与市场交易需要受到各种交易规则的准入限制;由于拍卖市场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因此一些市场规模很小的金融产品并不适合在拍卖市场进行交易。“做市商”在市场中的灵活性还体现在它们具有向投资者提供“流动性”的功能:各个做市商必须根据自己的报价(或双方以报价为基础协商的价格),随时买入投资者卖出的证券,并在投资者需要买入证券时,卖出自己库存的证券,因此,一些在交易所市场交易不活跃的小盘证券可选择到做市商市场进行交易。正是由于做市商制度对各类金融交易活动具有巨大的包容性,才使得它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是世界上应用最广的一种金融交易制度。
(6)在拍卖市场也存在造市者的情况下,两类市场的造市者提交交易指令的时机不同
在一些拍卖型金融市场(如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NYSE)也存在造市者(Market Makers),和做市商市场(Dealership Market)一样,它们存在的主要理由也是为了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在纽约股票交易所上做市的人叫“专家”(specialist),而在纳斯达克上做市的叫“经销商”(Dealer)。为了充分理解造市者在拍卖型金融市场的功能,我们有必要对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特有的“专家”制度进行深入的考察。
纽约证券交易所创立于1792年。由于技术上的限制,从1792到1872的80年时间内,纽约证券交易所采用是非常原始的“分时逐只拍卖”的交易模式,即每只股票被限定在单个交易日的特定时间段完成交易,报价和拍卖过程完全靠人工来完成。但是,随着股票数量的增多和交易额的增大,这种交易方式已很难满足现实的需要。因此,NYSE在1872年引入了“专家”(Specialist)制度。所谓“专家”,实际上就是一些经纪公司的经纪人,这些经纪人的特殊之处在于他们专门负责某一只股票的拍卖活动。也就是说,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每一只股票都指派给特定的“专家”来负责交易。这一制度创新使得所有股票都可以在同一时间进行交易,从而能充分实现每只股票交易的连续性。因此,纽约证券交易所的所谓“专家”一开始并不是纯粹意义上的造市者(Market Maker),他们仅是在特定技术条件下为保证拍卖市场正常运转而进行的一项制度创新。
1929年美国股市崩盘后,美国金融监管当局认为,为了保证股票市场公平有序地运行,有必要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引入做市商机制,以增加市场的流动性和交易的平稳性。1933年的美国证券法规定,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专家”除继续承担为某只股票撮合交易的功能外,还必须承担为该股票“做市”的功能。
目前,纽约证券交易所共有7家“专家会员公司”(Specialist Firms),其公司内的“专家”在市场中的功能主要有两项:a. 作为一个“拍卖人”专门负责某只股票的撮合交易,包括确定开盘价格,接受和汇集交易指令,向市场发布交易指令的排序和成交信息,并公布当前的最优买价和卖价。b. 作为一个“造市者”为其专门负责的那只股票“造市”,以保证该股票交易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当市场上的卖出指令和买入指令不匹配时,专家需联系最近在市场上活跃的买家和卖家,引导他们进行交易。当他们所负责的股票的供给和需求不平衡时,专家还需动用他们所在专家会员公司的资金和股票库存来买卖该只股票(有时可能是自买自卖)。
实际上,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票在上市之初就被排他性地分配给某一“专家”,由他来专门负责该只股票的拍卖和做市。因此,在拍卖型市场上交易的金融产品一般只有一个造市者,而在做市商市场上交易的产品,则通常都有两个以上的造市者。但是,无论是拍卖市场的造市者还是做市商市场的造市者都必须对特定交易标的持有一定的库存量,只有这样,他们才能实现为市场提供流动性的功能。
通过考察两类市场做市商的“做市”过程可以明显看出,他们在造市过程中提交交易指令的时机迥异。在做市商市场,做市者必须首先提出报价;而在拍卖市场上,造市者(专家)是在观察市场交易指令流之后才提交交易指令的。因此,在做市商市场上,造市者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价格(报价)上的竞争;而在拍卖市场上,造市者之间的竞争主要体现在交易数量的竟争。
二、做市商制度和OTC市场
OTC(Over the Counter)交易市场是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的简称。如果说集市是拍卖市场的鼻祖的话,那么杂货店就是OTC市场的原型。实际上,在现代社会,几乎所有的商品市场都是OTC市场。商品经销商(包括批发商、商贩、商场和超市)购入商品,然后把它们销售给最终用户。经销商作0为一个沟通媒介,解决了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在商品供求上的时间错配问题。对于经销商而言,他们所关心的并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商品买卖的价差。这种借助经销商的媒介作用来实现商品流通的交易制度实际上就是我们在前文所说的做市商制度。
由此可见,做市商制度和OTC市场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做市商制度是OTC市场所特有的一种交易制度,其中经销商(或者说做市商)的媒介作用是OTC市场上的交易得以实现的关键。从这个意义上说,做市商制度和OTC市场是两个对等的概念。
对于金融市场(包括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银行市场、期货和金融衍生品市场、产权市场、黄金市场等)而言,最普遍的依然是OTC市场。比如,银行市场就是我们比较熟悉的一类OTC金融市场,银行作为一个金融中介(做市商),从居民和企业那里吸收存款,同时向居民和企业发放贷款,并在此过程中赚取利差收益。
由于在金融市场上交易的金融产品大多是一些金融合约,而金融合约比较容易实现标准化,这使得许多金融产品也能在拍卖型市场上实现连续性竞价交易。因此,拍卖型市场在金融交易领域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其在商品交易领域的重要性。但是,如果仅在金融市场内部进行比较,OTC市场的重要性显然要高于拍卖型市场(主要是交易所市场)的重要性,因为世界上交易规模巨大的债券市场、外汇市场、货币市场、银行市场和大部分资本市场都是OTC市场,相对而言,拍卖市场的比重则要小得多。例如,目前全球最大的金融市场——外汇市场(属于纯粹的做市商市场)的日平均交易量大约是2万亿美元,而全球最大的交易所市场——纽约证券交易所(属于拍卖市场)——的日平均交易量仅为600亿美元。
因此,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无论是在商品领域还是在金融领域,OTC市场的比重都远远超过拍卖型市场的比重——这意味着目前世界上所实行的交易模式中,做市商制度在各个领域都占据着主导优势。
作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 范建军
伦敦外汇市场是一个典型的无形市场,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只是通过电话、电传、电报完成外汇交易。
伦敦外汇市场上,参与外汇交易的外汇银行机构约有 600家,包括本国的清算银行、商人银行、其他商业银行、贴现公司和外国银行。
在伦敦外汇市场上,约有 250多个指定经营商。
伦敦外汇市场的外汇交易分为即期交易和远期交易。汇率报价采用间接标价法,交易货币种类众多,最多达80多种,经常有三、四十种。
纽约外汇市场是一个完全自由的外汇市场,汇率报价既采用直接标价法(指对英镑)又采用间接标价法(指对欧洲各国货币和其他国家货币),便于在世界范围内进行美元交易。
交易货币主要是欧洲大陆、北美加拿大、中南美洲、远东日本等国货币。
东京外汇市场上,银行同业间的外汇交易可以通过外汇经纪人进行,也可以直接进行。
日本国内的企业、个人进行外汇交易必须通过外汇指定银行进行。
汇率有两种:
一是挂牌汇率,包括了利率风险、手续费等的汇率。每个营业日上午10点左右,各家银行以银行间市场的实际汇率为基准各自挂牌,原则上同一营业日中不更改挂牌汇率。
二是市场连动汇率,以银行间市场的实际汇率为基准标价。
香港外汇市场是一个无形市场,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
交易者通过各种现代化的通讯设施和电脑网络进行外汇交易。
香港外汇市场的参加者主要是商业银行和财务公司。该市场的外汇经纪人有三类:当地经纪人,其业务仅限于香港本地;国际经纪人,是70年代后将其业务扩展到香港的其它外汇市场的经纪人。
70年代以前,香港外汇市场的交易以港币和英镑的兑换为主。70年代后,随着该市场的国际化及港币与英镑脱钩与美元挂钩,美元成了市场上交易的主要外币。
香港外汇市场上的交易可以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港币和外币的兑换,其中以和美元兑换为主。另一类是美元兑换其它外币的交易。
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制度和询价交易方式
一、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制度
2005年11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指引(暂行)》,决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全面正式引入人民币对外币交易做市商(简称做市商)制度。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是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核准,在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持续向其它交易方提供人民币与外币的买、卖报价的银行。
做市商制度是国际外汇市场的基本市场制度。做市商通过不间断的买卖双边报价和交易,为市场提供流动性,减少市场价格波动,提高交易效率,分散风险,并通过买卖价差盈利。同时,做市商也集中了市场供求信息,成为重要的定价中心。从国际主要外汇市场情况看,做市商在提供外汇市场的流动性、提高市场交易效率、转移和分担风险,促进市场发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2002年,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在欧元和港币交易中进行了引入做市商的试点。
2006年1月4日,银行间市场正式全面引入做市商交易。截止2006年3月底,15家银行获做市商资格,其中,中资银行9家,外资银行6家。
二、询价交易方式
询价交易方式是指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主体以双边授信为基础,通过自主双边询价、双边清算进行的外汇交易。为进一步深化外汇市场建设,降低外汇交易清算风险,为外汇市场主体提供多种可选择的交易模式,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5年11月24日发布《关于在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即期询价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第一个交易日起,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即期询价交易方式,同时保留竞价交易方式。
询价交易是场外(OTC)外汇市场的主流交易方式,场外外汇市场具有灵活、成本低、信用风险分散等优点,更好地适应了外汇市场主体多元、需求多样的特点,因而在国际外汇市场上得到了迅猛发展。
2005年8月,银行间外汇市场率先推出了远期询价交易,几个月来银行间人民币远期市场运行平稳,受到远期会员欢迎。即期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后,银行间市场即期会员可自主选择集中授信、集中清算的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双边授信、双边清算的询价交易方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银行间市场交易汇价浮动幅度,在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即期外汇交易。
专栏4 银行间外汇市场推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
为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体系,进一步发展外汇市场,满足国内经济主体规避风险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于2007年8月17日发布通知,决定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外汇的货币掉期业务。
2005年人民币汇率机制改革初期,人民银行和外汇局在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时明确在银行间市场开展不含利率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FX Swap)。当时主要考虑人民币尚未形成基准利率。上海银行间同业拆放利率(Shibor)推出后,人民银行和外汇局于2007年年初已经将推出货币掉期列入工作计划。
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Currency Swap,或称货币互换),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协议。初期,本金交换形式限于开始双方按约定汇率交换人民币与外币本金,到期双方再进行本金的反向交换。利息交换指双方定期向对方支付以换入货币计算的利息金额,可以固定利率计算利息,也可以浮动利率计算利息。货币掉期交易品种包括人民币对美元、欧元、日元、港币、英镑。
具备银行间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境内机构,持申请报告和货币掉期业务的风险内控制度向外汇局备案后,签订《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后,可以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