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 2011 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分数线
项目 专 业 代 码 及 名 称 政治、外语 专 业 课 总 分
120401 行政管理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120404 社会保障
120405 土地资源管理
120202 企业管理
55 83 350最 低
分 数
要求
少数民族骨干生 英语 30 260
达到上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和推免生均可参加复试。
少数民族骨干生和单考生不占本院录取计划。
可以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名单为准。
二、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立荣
副组长:邓 虹
成 员:徐增阳
三、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名单
组 长:邓 虹
成 员:陈雪玲、魏 寅
四、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魏 寅;受诉电话:027-67868188
五、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会议精神以及我校 2011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
作通知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工作的基本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
3.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招生计划
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届时根据学校研究生院下达给我院的实际招生计
划适当分配。
(三)复试的内容、方式及评分标准
复试的内容为: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口语、思想政治品德、
心理健康状况等。
复试的方式为: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另外加试)、综合面试、
外语听说测试。
复试的科目,见《华中师范大学 2011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
业目录》以及《华中师范大学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实施办法》。
专业笔试科目的评分(40 分)标准由主考老师掌握。
综合面试成绩(40 分)的评定标准如下:
评分项目 一级分值 二级分值 三级分值 四级分值 五级分值
六级及以
下分值
紧扣问题;观点正确;
内容全面(18 分) 15 11
反应敏捷;思路清晰;
逻辑性强(8 分) 7 6
口齿伶俐;表达流畅
(8 分)
7 6
总体印象(6分) 5 4
外语听说测试成绩(20 分)的评定项目及分数分布如下:
(1)自我介绍,满分 5 分。
(2)抽签回答问题,满分 8 分。
(3)自由回答问题,满分 7 分。
(四)复试工作的程序及要求
1.按招生专业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 3 名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
学术水平高的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或有博士学位的教学、科研人员组成。凡属考
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确定复试的
具体内容,负责命题和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2.复试成绩的评定,可由复试小组集体评议,也可由复试小组成员分别独
立评分后取平均分。
3.复试总成绩以 100 分计算。其中,专业笔试占 40%,综合面试占 40%,
外语听说测试占 20%。
4.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
成绩的权重为 40%。
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考核以及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和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
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
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
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录取及公费生(名额待定)原则上按总成绩排名。
6.复试工作应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准确客观”的原则,切实做到公正无私,
把好复试质量关。
7.复试中的命题者,必须严守保密纪律,违者将严肃处理。
六、复试安排及要求
日 期 时 间 考生类别 复试方式及科目 地 点
上午
8﹕30
至
11﹕30
同等学力考生(即
专科学历考生、成
人 教 育 应 届 本 科
考生、网络学院应
届考生)及跨专业
考生(即非报考专
业考生)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政治学
基础》和《管理学原理》;“教育经济与
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组织行为学》
和《教育学》;“社会保障”专业考生闭卷
加试《社会保障概论》和《劳动经济
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
生闭卷加试《卫生经济学》和《卫生政
策》;“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
试《土地管理概论》和《公共经济
学》;“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闭卷加试《劳
动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
管院
101、
102
教室
下午
1﹕30
至
3﹕30 统考生、
推免生、单考生
“行政管理”专业考生闭卷笔试《行政
法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考生
闭卷笔试《教育经济学》;“社会保障”
专业考生闭卷笔试《社会保障政策》;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专业考生
闭卷考试《卫生事业管理》;“土地资
源管理”专业考生闭卷考试《土地管理
专业综合》;“企业管理”专业考生闭
卷考试《人力资源管理》。
管院
101、
102
教室
4
月
13
日
晚上 6﹕00
至 11﹕30 统考生 外语听说测试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上午 8:00
至
12:00
本校应届考生、推免生、
单考生等 外语听说测试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行政管理”专业所
有考生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下午 2:00
至
5:30 “教育经济与管理”
专业所有考生/“企
业管理”专业所有
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
一楼
会议室
4
月
14
日
晚上 6:00
“行政管理”专业所
有考生
综合面试
管院
北二楼
会议室
至
11:30
“社会保障”专业所
有考生、“土地资源
管理”专业所有考
生。
管院
一楼
会议室、管
院 238 教室
特别说明:
(1)凡参加复试的学生,都必须于 4 月 12 日下午 2:00--5:30 之间,携带准
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的有效学
生证、就读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以及就读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
及复印件一份,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
章)、发表文章或技能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及“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考生
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签署意见,见附件)”原件等,到管理学院报到,接受复
试资格审查,对不符合上级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报到时,需交近期免
冠照片一张及复试费用。统考生及推免生交复试费 100 元;同等学力及跨专业考
生交复试费 200 元。
(2)凡参加复试的学生,复试时都必须同时交验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否
则不准进入复试场所。
联系人及其办公电话:
管理学院魏老师, 027-67868188(办)
华中师范大学管理学院
2011 年 4 月 6 日
附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研究生录取工作的规定,须在录取前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请
贵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学习情况等进行评价,填写政审表。提纲如下:
1、 该同志在工作、学习方面的表现以及对报考研究生的态度;
2、 该同志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方面的表现;
3、 对目前社会上重大事件的认识及态度;
4、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华中师范大学 2011 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姓名 性别
考生
单位
报考院
系
报考
专业
考生
编号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2011 年 月 日
注:本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