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准 答 案
房 地 产 权 属 登 记 部 份
一、填空题
1、 公 示 2、对 抗 第 三 人 3、权属合法 、界址清楚、面积准确、便民高效
4、 十 个 5、六 十 异 动 6、 三十 7、宗地 8、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混合用地
二、单项选择题:
1、 ( C ) 2、 ( B ) 3、( A ) 4、( B ) 5、 ( B )
6、 ( B ) 7、 ( D ) 8、( B ) 9、( C ) 10、 ( D )
11、 ( C ) 12、 ( B ) 13、( C ) 14、( D ) 15、 ( B )
16、 ( A ) 17、 ( C ) 18、( B ) 19、( C ) 20、 ( A )
21、 ( A )
三、多项选择题
1、 ( C D) 2、( B D ) 3、( B C D ) 4、 ( A B D ) 5、( A B C )
6、 ( B C D ) 7、( A B C D ) 8、( A C D ) 9、( B C D) 10、( A B D )
11、 ( A C D ) 12、(A B C D ) 13、( A C )。
四、判断题:正确(√)错误(×)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 14、( × ) 15、( √ ) 16、(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24、( √ )25、
( √ ) 26、( √ ) 27、( × ) 28、( √ ) 29、( × )
五、简答题:
�1、 答:我国房地产权属登记制度有以下特点:�强制房产权利人必须按期登记;�对登记申请进行实
质性审查;�实行发证制度;�登记具有公信力。
2、 答:权属登记中初审人员职责就是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在调查所能达到的范围查清各登记事项的真实
真实性,并依据申请人提供的证件、证明和有关规定初步确定申请事项是否符合登记的条件。
3、 答:(1)权利人持有效证件及书面申请,向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灭失补正登记;(2)土地
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房地产登记薄的记载出具核查证明;(3)权利人持核查证明在土地房屋行政主管
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灭失的声明;(4)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权利人提交的媒
体上声明灭失的证明材料汇总后,于每周五将汇总资料(纸质材料及软盘)报市局信息中心,由市局信息
中心统一在房地产市场网刊登补发公告(渝国土房管发[2005]62 号文);(5)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无异
议的,土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补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有异议的,待异议依法解决
后,补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补发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应加盖“补发”字样的印章,原土地房屋权属证书自
补发新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之日起作废。
4、 答:1)、受理登记申请:�收验证件齐全;�录入登记;�填写收件受理单。
2)、初审:�核实证件;�现场勘查;�查档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复审:�复核初审意见;�对疑难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提出复审意见。
4)、审批:�全程审核;�疑难问题终结处理;�签署审批意见。
5)、缮证。 6)、收费、发证。 7)、归档。
5、 答:�房屋套内建筑面积部分的专有权; �共有或共用的部位及设施;
�封闭的物业小区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
6、 答:�统一性 �惟一性 �完整性和连续性 �强制性 �公开性 �可信性
7、 答:�依法的原则 �申请的原则 �审查的原则 �公示的原则 �属地管辖的原则
六、论述题
1、 答:(1)采用形式主义立法。土地权利非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土地登记是土地权利变动的生效
要件,既土地权利变动只有到土地登记机关登记后,才产生法律上的后果。
(2)采取实质审查主义。土地登记机关对登记义务人提出的土地登记申请,不仅要审查申请所必
须具备的形式要件,而且还要对所申请登记的权利或变动事项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政策、能否成立
进行审查。
(3)登记有公信力。土地权利一经登记既使登记在土地登记簿上的土地权利或权利变动事项按照
实体法不成立或无效,对于善意取得土地权利的第三人仍然有法律效力,善意第三人取得的土地权利不可
推翻,不负返还义务。
(4)强制性登记。除国家土地所有权外,一切土地权利均须进行初始土地登记;初始土地登记后
土地权利的变更均须进行变更土地登记。不申请初始登记的,按非法占地论处;不申请变更登记的,除按
违法占地处理外,视情节轻重,注销土地登记和土地证书。
(5)登记簿采取物的编成主义。
(6)颁发权利凭证。
(7)土地登记不仅登记土地权利的静态,而且登记土地权利的动态。
(8)土地登记不及地上的建筑物和附着物。土地登记的标的物仅限于狭义上的土地,不包括地面
上的房屋和其他建筑物、附着物。
(9)土地登记机关一般设在土地管理部门。
2、 答: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
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
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须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除外。
七、案例分析
1、答:�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于伟享有继承权;�根据代位继承的的规定:于莉享有代位继
承权;�杜文军夫妇的遗产由杜广建、于莉、于伟共同继承,遗产分割应适当向于莉、于伟倾斜。
2、答:�没有遗嘱,按《继承法》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刘德民对刘玉刚进行了扶养义务,可以分
得遗产;�村委会不应该接受刘玉刚遗产;�刘德民可以进行转移登记。
房 测 部 份
一、 填空题:
1、 基 础 项 目 2、概 算 、 平 差 、 坐 标 计 算 3、房产分幅图 、 房产分户图 和房
产分丘图 4、中 误 差 2倍中误差 5、现状变更和权属变更 6、二级检查一级验收
7、 二级标准 三级标准 8、基本控制测量和图根控制测量
9、1980 西安坐标系或地方坐标系
10、 等角、等面积、任意 11、系统误差和偶然误差 12、数字和图示 13、行政区 地籍街
道、地籍街坊 宗地 14、±5cm ±5cm ±5cm 15、200-400 16、 解析 、 图解
17、 三 农业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15
18、 宗地 宗地入口 顺时针 19、(通道 );(自然边界 );(界址线 ) (界标线);(行政
境界)
20、—··— 、 —·— 21、 � 22、 象限式矩形 23、由北向南、由西向东
24、 N4E42 25、1/3000 1/2000 26、 27、GIS 28、界址点
二、 单项选择题:
1、 B 2、 A 3、B 4、 A 5、 B 6、 A 7、 C 8、 A 9、 B 10、C
三.多项选择题:
1、 A B C 2、 B C D 3、 A C D 4、 B C 5、A B C
四.判断题
1、( X ) 2、( X ) 3、( X ) 4、( √ ) 5、 ( X ) 6、( √ ) 7、 ( X ) 8、( √)
9、( X ) 10、(√ )
五、简答题:
1、答: a、产权双方有合法的权属分割文件或协议的,按其文件或协议规定计算分摊;
b、无权属文件或协议的,按套内面积依比例进行分摊。
2、答: a 平板仪测量法 b 航空摄影测量 c 数字化测绘法 d 编绘成图法
3、答: 测定界址点。 测绘地籍图。 量算宗地与地块面积, 按图幅进行面积平差。 制作宗地图。
4、答: (1)、《城镇地籍调查规程》 (2)、《城市测量规范》
(3)、《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
5、答: 成图数学精度。 地籍要素。 地理要素。 控制精度。
6、答: 地籍图是专题图,必须突出地籍要素,和理表现地形要素,在山区城镇还应表现地貌特征, 使其
具有地形图的基本功能。地籍要素包括:行政境界、地籍街道界、地籍街坊界、界址点、界址线、界址点号
各级地籍编号、地类号、业主名称、路名、门牌号、楼层结构等。
房 地 产 交 易 部 份
一、单项选择题:
1、 ( A ) 2、( D ) 3、( D ) 4、( A ) 5、 ( D ) 6、( A ) 7、( D )
8、 ( B ) 9、( D ) 10、( C ) 11、( D ) 12、 ( D ) 13、( B ) 14、( B )
15、( C ) ( C ) 16、( B ) 17、( C ) 18、( B ) 19、( B ) 20、( D )
21、( C ) 22、 ( A ) 23、( C ) 24、 ( D ) 25、( D ) 26、( B ) 27、( C )
28、( B ) 29、( A ) 30、( A ) 31、( D ) ( D ) 32、( C ) 33、( C )
34、( A ) 35、( D ) 36、( D ) 37、( C ) ( C ) 38、( C )39、( D )
40、( A ) 41、( B ) 42、( B ) 43、( B ) ( B ) 44、( D ) ( D ) 45、( B )
46、( B ) 47、( A ) 48、( A ) 49、( A ) 50、( B ) 51、( B )( B )
52、 ( D ) ( D ) 53、( D ) 54、( D ) 55、 ( D ) 56、( B ) 57、( A )
58、 ( C ) 59、( B ) 60、( A ) 61、( C ) 62、( D ) 63、( C ) 64、( C )
65、 ( C ) 66、( B ) 67、( A ) 68、( C )
二、多项选择题
1、(ABD) 2、(ABCDEF) 3、(ACD) 4、(ACDEF) 5、(ABCDEF) 6、(AC)
7、(ABC) 8、(CDE) 9、(ABCDE) 10、( ADE ) 11、(ADEF) 12、(ABCF)
13、(CDEF) 14、(ACD) 15、(ABCDE) 16、(ACDEF) 17、(ABCE) 18、(BDEF)
19、(CDE) 20、(BDEF) 21、(ACDE )22、 ( CE ): 23、(ACDF) 24、(ABCDEF)
25、(ACDE) 26、(ACDEF) 27、(ABC) 28、(ADF) 29、(ABDEF) 30、(ABE)
31、(BCD) 32、(ABCDEF) 33、(ADE) 34、( BD ) 35、( AD ) 36、(ABD)
37、 (ACD) 38、( AE ) 39、(ACEF) 40、(BDEF) 41、(ABCDEF) 42、
(ACDE) 43、(ABC)
三、判断题:正确(√)错误(X)
1、( X ) 2、( √ ) 3、( X ) 4、( X ) 5、( √ ) 6、( X ) 7、
( X ) 8、( √ ) 9、( √ ) 10、( X ) 11、( X ) 12、(√ ) 13、( X )
14、( √ ) 15、( X ) 16、( X ) 17、( X ) 18、( X ) 19、( X ) 20、
( √ ) 21、( X ) 22、( X ) 23、(√ ) 24、( X ) 25、(√ ) 26、(√ )
27、( √) 28、(√ ) 29、( X ) 30、( X ) 31、( X ) 32、( X ) 33、( X )
34、( X ) 35、(√ )
36、( √) 37、( X ) 38、( X ) 39、(√ )
四、简答题:
1、 答案:(1)买卖
(2)赠与、继承、划拨
(3)产权调换
(4)以房地产合资合作、作价入股,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5)因收购、兼并或合并企业,房地产权属发生转移的
(6)房屋拆迁中,房屋所有权人以产权调换形式获得的期房权利转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答案:(1)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2)权属证明文件与标的物不符的
(3)权属证明文件被注销、吊销或其他原因失去效力的
(4)属拆迁冻结通知书确定的时效范围的
3、 答案:(1)持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
(2)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已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交付了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按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总投资的 25%以上,且预售的房屋属多层的,完成主体
建筑封顶,属高层的,已建房屋应达到规划批准的拟建房屋面积的 1/3 以上
(5)商品房预售方案
(6)已得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并签订了监管协议
(7)涉及房屋拆迁的,已取得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拆迁许可证书
(8)拟预售商品房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未设定抵押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答案:(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房地产
(2)作为文物保护的建筑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它建筑物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用于公益目的的房地产,但以用于非
公益目的的房地产为自身债务设定抵押的除外
(4)已出售给他人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的现房
(5)法律法规禁止抵押的其他情形
5、 答案:收取要件有: (1)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2)联机打印单 (3)商品房买卖合
同一式三份 (4)付款凭证 (5)购房方身份证明 (6) 开发商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的收据
6、 答案:办案时限为必收要件的次日起 5 个工作日
收取要件有:
(1)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
(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4)债务合同(借款合同)
(5)房地产抵押合同
(6)抵押人的身份证明(如是单位的提供法人登记证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7)共有房产应提供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8)非整屋房屋抵押应提供抵押房屋分层平面图,并用红线圈定抵押范围,写明具体位置和轴线
7、 答案:
(1)严格实行商品房销售信息现场公示制度
(2)认真落实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3)严格实行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业资格制度
(4)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5)进一步规范商业用房分零销售制度
(6)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
(7)做好商品房销售楼盘表的创建和维护
(8)《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遗失补办
8、 答案:(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
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承。
9、 答案:(1)法定监护人应提交户口或其他能够证明其为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书,指定监
护人应提交人民法院或有关单位指定其作为监护人的证明文书
(2)如果同一顺序的监护人为两人以上的,应提供其他监护人一致同意处分未成年人房产的书面证明
(3)应提交监护人处分未成年人房产是为该未成年人利益的有关证明
10、 答案:(1)重庆市商品房营销代理合同 (2)重庆市房地产交易居间合同 (3)重庆市房地产代
办手续服务合同
11、 答案:(1)买卖、继承、赠与、交换 (2)以土地房屋抵债的
(3)以企业合并或分立的 (4)以土地房屋合资合作、作价入股的
(5)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
(6)因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使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7)因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调解使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2、 答案:(1)权利人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 (2)土地房屋坐落名称变更的
(3)分割共有土地房屋的 (4)土地房屋用途依法变更的
(5)因翻修房屋改变房屋结构的 (6)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并或者分立的
(7)增加或者减少权利人但土地房屋实际权利并未发生转移的
(8)因测绘原因,致使面积变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3、 答案:(1)预售合同备案 (2)预售合同变更备案
(3)预售合同备案注销 (4)拆迁安置权转让 (5)预售合同变更注销
14、 答案:(1)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一级市场) (2)出让后的转让、抵押、租赁,还包括土地使
用权出让后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二级市场) (3)投入使用后的房地产买卖、抵押和房屋的租
赁(三级市场)
15、 答案:(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即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 (2)主债务的
基本情况 (3)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4)抵押物的估价、抵押率 (5)抵押物的权证保管,抵
押物灭失的风险责任 (6)抵押物赔偿方式、清偿顺序 (7)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
(8)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6、 答案: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另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
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五、综合分析题
(一)、 1、( D ) 2、( B ) 3、( A ) 4、( D ) 5、( C D )。
(二)、 1、
答案:民事法律行为是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意思表示又分为明示和默示两种,默示形式是间接
表达意思的方式,需要通过推理手段才能理解,因此,默示形式只有在有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允许时才被
使用。
本案购房方陈某于 2001 年 7 月 20 日向开发公司出具承诺付款书的行为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在双方
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后果。陈某与开发公司关于购买的商品房交接的问题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
中约定的,双方之间形成的是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这本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陈某出具的承诺付款书只
能证明其欠部份首付款的事实而不能证明陈某同意接受开发公司所交付的房屋的事实。根据《商品房预售
合同》约定,买卖房屋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应当办理交接房屋手续,陈某并未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也未明
示对开发公司交付的房屋进行认可。
因此,法院不能依据陈某作出付款承诺时,未对住房户型提出异议,就认定为此承诺行为即为陈某对
该住房的默示认可,否则就显然违反民法关于对默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有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允许时才被
使用的规定。
2、 答案: 不能作为本案证据予以采信。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和三方当事人均签字的《抵押贷款合同》是书面证据、直接证
据,这两份合同书的组成不仅包括合同书文本本身而且包括合同的附件,合同的附件是用来进一步说明合
同内容,起辅助作用的,在本案一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文义内容与附件不一致和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同附
件不一致的情况下,其合同文义内容的证明力显然应当大于有矛盾的合同附件的证明力;而且确认陈某购
买的是 A 幢 17、18 层 1#房屋这一事实与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时开发公司取得的《商品房预售许
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只允许其修建和销售 A 幢 1-18 层的情况相吻合。所以,当地房屋交易所存档的
合同附件缺乏客观真实性和办理存档程序的合法性,法院应不采信此证据。
3、 答案:根据 2003 年 6 月 1 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
解释》第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 3%以内(含 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
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本案中,房屋面积误差比绝对值未达到该房合同面积 3%。因此,本
案中陈某如只以该房屋最终面积与合同面积不一致为由,要求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不予支
持。
4、 答案:应予支持。
因陈某在该房户型改变后未明示接受房屋,且开发公司所持和房屋交易所存档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附件不能作为证据予以采信,同时开发公司在该开发项目 A 幢住宅规划由 18 层变更为 19 层后,未依《商
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 24 条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
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
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
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 10 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在规定时限内履行
通知买受人陈某的义务,故法院应对陈某要求解除该预售合同并由开发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要求予以支持。
(三)、1、 答案: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本案中陈英平是在车祸中
先于国士贵和宋丽丽死亡的第一位死亡者,继承应先从陈英平的遗产分割开始。
当时房屋产权的第一顺序合法继承人有:其配偶国士贵、外孙女宋丽丽(因宋丽丽的妈妈国田野先
于其母陈英平死亡,宋丽丽享有代位继承权)、其父亲陈明启三人。
继承份额为: 国士贵占房屋产权的三分之二、 宋丽丽占六分之一、 陈明启占六分之一。
2、 答案:
最先发生的是国士贵的继承关系。
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只有外孙女宋丽丽一人。
宋丽丽的继承份额为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五。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2 条的规定“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
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
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发生继承,由
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本案中国士贵和宋丽丽同时死亡,据最高人民法院《意见》中的上述规定
应推定长辈国士贵先死亡,又因其女儿国田野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国田野的女儿宋丽丽享有代位继承权,
故国士贵遗产即三分之二房屋产权由宋丽丽一人继承,加上宋丽丽继承陈英平遗产中的六分之一房屋产权,
在国士贵的继承关系发生时,宋丽丽应继承该房六分之五的房屋产权。
3、 答案: 该房产权的最终继承人有陈明启、宋大壮二人。
其中陈明启占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一;宋大壮占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五。
本案中因陈英平的死亡事实的发生,故陈明启占有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一;宋丽丽被推定为三人中最
后死亡者,继承了该房产权的六分之五,而其父亲宋大壮是宋丽丽第一顺序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故该房六
分之五产权全部由宋大壮一人继承所有。
(四)、1、
答案:根据《民法通则》第 58 条规定,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为无效民事行为。
《合同法》第 52 条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本案中,王某寻租房屋的目的,名为开办游戏
厅(无照经营),实为开办赌场,从租赁合同中可以明确杰姆对这一目的是明知的。因此,双方订立租赁
合同的目的,是为赌搏活动提供场所,这属于合同的目的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其租赁合同应属无效,王某
可不支付租金。
2、 答案: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杰姆提出要求我国法院不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的通知中,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问题的第 2 点规定是,外
国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民事活动,如依其本国法律无民事行为能力,而依我国法律为有民事行为能力,应
当认定其为有民事行为能力。本案中,杰姆已年满 21 周岁,而我国法律规定,18 岁即为有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者,所以,杰姆应被认定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其要求我
国法院应不予支持。
(五)、 问:1、 答案:合同无效,该幢房屋是丁一、丁二兄弟俩共同共有财产。共同共有房屋买卖
必须经共有人一致同意。丁一、王三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系丁一未征得其弟丁二的同意擅自作主卖给王
三的,是违反城市私有房屋买卖的有关管理条例的无效民事行为。
2、 答案:法院应判决丁一与王三所签订的该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丁一应向王三退还全部买房款,
房屋产权仍归丁一、丁二所有,房屋租赁期已满,丁二从外地调回需收回房屋自用要求合理,可让王三在
3 个月内搬出。若丁一、丁二该幢四间房屋进行分割析产各两间。属丁一的两间愿卖给王三,那需另订房
屋买卖合同,另当别论。
(六)、问:1、 答案:赵刚过继给赵学明之后,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对赵学明进行了扶养照顾,并
按约定在其去世后给予了安葬,尽到了生养死葬的义务,也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因此,根据《继承
法》第十条关于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本案中赵学明死后,赵刚作为与其形成扶养关系的养子,有权继承
他遗留的一套房屋产权。
2、 答案:赵刚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房屋。本案中赵刚虽然已过继给赵学明,但赵刚还经常和生父母一
起生活,并且在自己参加工作后,能给家庭以经济支援,提供兄弟三人的读书和生活费用,生父母死后还
给予了安葬。根据《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
的遗产。”因此,赵刚可以适当继承其生父母遗留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