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小立
山西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公共经济学
基本思路:税收原则理论主要流派及其基本观点,税收与公平、效率
的关系。税收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非中性”问题,对这种“非中性
”的情况和原因的分析,是税收效应理论的内容。税收与生产者和消
费者行为、税收与劳动投入、私人储蓄和私人投资的关系等。
重点问题:
税收原则理论主要流派的基本观点
税收与公平、效率
税收与税收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的影响
税收对劳动投入、私人储蓄和私人投资的影响
第9章 税收原理I:税收原则与税收效应
9.1税收原则理论
代表性人物,威廉·配第、攸士第、亚当·斯密、萨伊、瓦格纳
税收原则,政府在税收制度的设计和实施方面所遵循的基本指导思
想,也是评价税收制度优劣以及考核税务行政管理状况的基本标准,
考察税制结构对经济社会所可能产生的影响。
9.1.1威廉·配第的税收原则主张
税收原则的最早提出者是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威廉·配第
(William Petty,1623--1687)。威廉·配第在其代表作《赋税论
》和《政治算术》中,比较深入地研究了税收问题,第一次提出了
税收原则(税收标准)理论。他围绕公平负担税收,提出“公平”、
“简便”、“节省”三条标准。
“公平”,就是税收要对任何人、任何东西“无所偏袒”,税负也
不能过重;
“简便”,就是征税手续不能过于繁琐,方法要简明,应尽量给纳
税人以便利;
“节省”,就是征税费用不能过多,应尽量注意节约。
9.1.2 攸士第的税收原则主张
德国新官房学派的代表人物攸士第(Johan Heinrich Gottlobs yon
Justi.1750—1711)。代表作《国家经济论》(两卷),在第二卷
第一部分国家收入论中,他以征收赋税必须注意不得妨碍纳税的经
济活动为出发点,就征收赋税的方法提出6大原则:
促进主动纳税的征税方法,即赋税应当自愿缴纳。
不得侵犯臣民合理的自由和增加对产业的压迫,赋税要不危害人民
的生活和工商业的发展,也不要不正当地限制人民的自由。
平等课税,即赋税的征收要做到公平合理。
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征收迅速,其间没有不公正之处,即赋税要
确实,须对一定的目标征收,征收的方法也要做到不易避免。
挑选征收费用最低的商品货物征税,即赋税的征收费用不能过度,
须和国家的政治原则相适应。
纳税手续简便,税款分期缴纳,时间安排得当,即赋税应在比较方
便的时候,并为人民所接受的方式缴纳。
亚当·斯密著名的“税收4原则”,吸收了攸士第税收原则不少内容。
斯密的第1税收原则(平等原则)就是攸士第的第3税收原则;斯密的第2
税收原则(确实原则)也就是攸士第的第4税收原则;斯密的第3税收原则
(便利原则)就是攸士第的第6税收原则;斯密的第4税收原则(最少征收
费用原则)又正与攸士第的第2、第5税收原则相对应。
9.1.3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理论
第一次将税收原则提到理论的高度,明确而系统地加以阐述者是英国古
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Adam Smith 1723—1790)。
斯密极力主张“自由放任和自由竞争”,政府要少干预经济,政府的职
能应仅限于维护社会秩序和国家安全,在其经济学名著《国民财富的性
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提出税收4原则:平等原则、确实原则、便利原则、
最少征收费原则。
平等原则。“一切公民,都须在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
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享得收人的比例,缴纳国赋,以维持政府。
“一个国家的各个人须缴纳政府费用,正如一个大地产的公共租地者
须按照各自在该地产上所受益的比例,提供它的管理费用一样”,具
有按利害关系比例缴纳贡献的义务。基于此,要取消一切免税特权,
即取消贵族僧侣的特权;税收“中立”,即征税尽量不使财富分配的
原有比例发生变化,尽量不使经济发展受影响;税收依负担能力而课
征,即依每个国民在国家保护之下所获得的收入课征。
确实原则。课税必须以法律为依据,“各公民应当完纳的赋税,必须
是确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完纳的日期、完纳的方法、完纳的数额,
都应当让一切纳税人及其他人了解得十分清楚明白。如果不然,每个
纳税人,就多少不免为税吏的权力所左右”。从而,杜绝税务官员的
任意专断征税,以及恐吓、勒索等行为,不确实比不平等危害更大。
便利原则。税收的征纳手续应尽量从简。“各种赋税完纳的日期以及完
纳的方法,须予纳税人以最大的便利”。在时间上,应在纳税人收入丰
裕的时候征税;在方法上,应力求简便易行;在地点上,应将税务机关
设在交通方便的场所;在形式上,应尽量采用货币形式。
最少征收费原则。
征税过程中,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费用开支,所征税收尽量归人国库,
使国库收入同人民缴纳的差额最小,征收费用最少。“一切赋税的征收,
须设法使人民所付出的,尽可能等于国家所得的收入。如人民所付出的,
多于国家所收入的”,则很可能源于以下4种弊端:
• 税务官吏过多,这些官吏,不但要耗费大部分税款贪污中饱,而且为得
到额外收人而另征附加赋税;
• 税收妨碍了生产活动,使可供纳税的资源缩减乃至消失;
• 对逃税的处罚,没收逃税者的资本,导致他们破产,从而使他们丧失通
过运用资本所获的收益,造成社会的损失;
• 税吏频繁地登门及可厌的稽查,常使纳税人遭受极不必要的麻烦、困
扰和压迫,成为纳税人负荷的一些黑费用。
9.1.4 萨伊的税收原则理论
让·巴蒂斯特·萨伊(,1761-1832)是法国经济学家。他认为,
政府征税是向私人征收一部分财产,充作公共需要之用,不再返还给
纳税人。政府支出不具生产性,所以最好的财政预算是尽量少花费,
最好的税收是税负最轻的税收。据此,他提出税收5原则:
税率最适度原则。政府征税事实上是剥夺纳税人用于满足个人需要或
用于再生产的产品,所以税率越低,税负越轻,对纳税人的剥夺越少,
对再生产的破坏作用也越小。
节约征收费用原则。税收征收费用对人民是一种负担,对国家也没有
益处,应节省征收费用。该原则要求一方面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烦扰,
另一方面也不给国库增加困难。
各阶层人民负担公平原则。当每个纳税人承受同样(相对的)税收负担
时,每个人的负担必然是最轻的,如果税负不公平,不但损害个人的
利益,同时有损于国家的收入。
最小程度妨碍生产原则。他认为所有的税都是有害于再生产的。因为
它妨碍生产性资本的积累,最终危害生产的发展。所以,对资本的课
税应当是最轻的。
有利于国民道德提高原则。税收除具有取得公共收入的作用外,还可
作为改善或败坏人民道德、促进勤劳或懒惰以及鼓励节约或奢侈的有
力工具。政府征税必须着眼于普及有益的社会习惯和增进国民道德。
9.1.5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理论
19世纪下半叶,以阿道夫·瓦络纳(Adolf wagner,1835-1971)为代表
的德国新历史学派倡导社会改良,主张国家运用包括税收在内的一切
政府权力,调节社会生产。
他认为,税收不能理解为单纯从国民经济年产物中的扣除部分。此外,还
包括纠正分配不公平的积极目的,一方面有获得公共收入的纯财政目的,
另一方面又有运用权力对所得和财产分配进行干预和调整的社会政策的
目的。这样,他将税收原则归纳为4大项9小点(“4项9端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即公共收入原则。税收以供给公共支出,满足政府履行
职能的经费需要为主要目的。由此可以导出收入充分和收入弹性原则:
收入充分。在从非税收入来源不能取得充分的公共收入时,可依靠税收
充分满足政府财政的需要以避免产生赤字。同时,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政府职能将不断地扩大,从而有公共支出持续、不断增长的规律,即“
政府活动扩张法则”。因此要求税收制度能够充分满足公共支出不断增
长的资金需要。
收入弹性,是指税收够能够随着财政需要的变动而相应增减。特别是在
财政需要增加或税收以外的其他收入减少时,可以通过增税或税收的自
然增收相应地增加公共收入。
实现收入充分和收入弹性的原则,关键在于税制结构的合理设计,可以
把间接税作为主要税种,它能够随着人口增加、国力增强以及课税商品
的增多而使税收自动增加;但它也可能因社会经济情况的变化,而使税
收暂时下降,故还应注意以所得税或财产税作为辅助税种。
国民经济原则。政府征税不应阻碍国民经济的发展,更不能危及税源。
在可能的范围内,还应尽可能有助于资本的形成,从而促进国民经济的
发展。从而,导出慎选税源和慎选税种两条具体原则:
慎选税源,是指要选择有利于保护税本的税源,以发展国民经济。从发
展经济的角度考虑,以国民所得为税源最好。若以资本或财产为税源,
则可能伤害税本。但他同时强调,并不能以所得作为唯一的税源。如果
出于国家的经济、财政或社会的政策需要,也可以适当地选择某些资本
或财产作为税源。
慎选税种,是指税种的选择要考虑税收负担的转嫁问题。因为它关系到
国民收入的分配和税收负担的公平,所以,他要求研究税收的转嫁规律,
尽量选择难以转嫁或转嫁方向明确的税种。
社会正义原则。税收可以影响社会财富的分配,以致影响个人的社会地位和
阶级间的相互地位。税收负担应当在各个人和各个阶级之间进行公平的分
配,要通过政府征税矫正社会财富分配不均、贫富两极分化的流弊,缓和
阶级矛盾,达到用税收政策实行社会改革的目的。由此又可以导出,普遍
和平等两个具体原则:
普遍,税收负担应遍及社会各成员,每个公民都有纳税义务。
平等,应根据纳税能力大小征税,使纳税人税收负担与其纳税能力相称。他
主张采用累进税制,对高收入者税率从高,对低收入者税率从低,对贫困
者免税。同时对财产和不劳而获所得加重课税,以符合社会政策要求。
税务行政原则。这是对税务行政管理的要求。由此又可导出3个原则:
确实,税收法令须简明确实,税务机关和税务官员不得任意行事,纳税时间、
地点、方式、数量等须预先规定清楚,使纳税人有所遵循。
便利,纳税手续要简便,时间、地点、方式等尽量给纳税人以便利。
节省,税收征收管理费用应力求节省,尽量增加国库实际收入。此外,应减
少纳税人因纳税而直接负担或间接负担的费用开支。
9.2 税收与公平
税收原则是同特定的经济社会环境和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现代税收原
则理论主要渊源于凯恩斯主义及福利经济学,基本上围绕税收的经济
职能作用立论。比较一致的是税收公平和税收效率两大原则。
9.2.1 税收公平
税收公平原则(principle of tax equity)是最重要或首要的原则。
税收公平的重要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和纳税人对公平的自然愿
望。一方面,税收的公平性对于维持税收制度的正常运转必不可少;
另一方面,税收矫正收入分配不均或悬殊差距的作用,对于维护社会
稳定,避免爆发革命或社会动乱也是不可或缺的。
税收公平原则,就是指政府征税要使各个纳税人承受的负担与其经济
状况相适应,各个纳税人间的负担水平保持均衡,是相对于纳税人的
纳税条件而言的。
横向公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相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相同的税收,即
以同等的方式对待条件相同的人,而不应是专断的或有差别的。又称横
的公平,或水平公平。
纵向公平。经济能力或纳税能力不同的人应当缴纳数额不同的税收,即
以不同的方式对待条件不同的人。又称纵的公平,或垂直公平。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基于受益原则的分析
受益原则,亦称“利益说”。根据纳税人从政府所提供公共物品或服务中
获得效益的多少,判定其应纳多少税或其税负应为多大。该原则只能解
决税收公平的一部分问题,而不能解决有关税收公平的所有问题。
衡量税收公平的标准:基于支付能力原则的分析
支付能力原则,亦称“能力税”。根据纳税人的纳税能力,判定其应纳多
少税或其税负应为多大。这就引出纳税能力的测度问题,从客观标准上
测度,则为客观税;从主观标准上测度,则为主观税。
客观说。它主张以纳税人拥有财富的多少作为测度其纳税能力的标准。
由于财富多用收入、财产和支出表示,纳税人纳税能力的测度,就可
具体分为收入、财产和消费三种尺度。
收入。它通常是测度纳税能力的最好的尺度。但是,收入一般是以货
币收入来计算的,而许多纳税人可取得除货币以外的实物收入;纳税
人的收入也有多种来源,既包括有勤劳收入,也包括不劳而获的意外
收入或其他收入,对不同来源的收入不加区分,有失公平;收入并不
是衡量纳税人相对经济地位的足够精确的指示器。
财产。财产也可以被认为是衡量纳税人纳税能力的合适尺度。财产代
表者纳税人的一种独立的支付能力。一方面纳税人可以利用财产赚取
收入,仅拥有财产本身也可使其产生某种满足;另一方面纳税人通过
遗产继承、受赠等增加的财产拥有量,的确会给其带来好处,增加其
纳税能力。缺陷是:一是数额相等的财产并不一定会给纳税人带来相
等的收益;
二是有财产的纳税人中,负债者与无债者情况不同,财产中的不动产与
动产情况也不同;三是财产情形多样,实践上难以查核,估值也颇为困
难。
消费。消费支出可作为测度纳税人的纳税能力的又一尺度。衡量一个人
实际上从经济中抽出多少资源作为个人使用的最好尺度就是消费。如果
一个人对其消费能力予以节俭,即将一部分收入用作储蓄,则应在税收
上予以鼓励。如果一个人的消费额度超过其收入额度(如赊购或动用其过
去的储蓄),他就应该按其消费额度多缴税。这实际上是主张用加重课税
的办法限制消费,而用税收减免的办法鼓励储蓄。但它也有不足之处:
不仅按消费支出纳税会延误国家税收及时入库,而且由于不同个人、居
民的消费倾向大小不尽相同。
从客观说所主张的3种衡量纳税人能力的尺度来看,无论哪一种都难免片
面性。绝对准确且公允的测度纳税能力的尺度,实际上难以找到。现实
并可行的办法是,以一种尺度为主,同时兼顾其他两种尺度。
主观说。主观说主张以纳税人因纳税而感受的牺牲程度大小作为测定
其纳税能力的尺度。而牺牲程度的测定,又以纳税人纳税前后从其财
富得到的满足(或效用)的差量为准。对纳税人而言,纳税无论如何都
是经济上的牺牲,其享受与满足程度会因纳税而减小。从这个意义讲,
纳税能力也就是忍耐和承担的能力。如果税收的课征,能使每一纳税
人所感受的牺牲程度相同,那么,课税的数额也就同各自的纳税能力
相符,税收就公平。否则就不公平。
具体又有均等牺牲、比例牺牲和最小牺牲3种尺度。它们都是以主观唯
心论为基础,缺乏客观的科学依据。最小牺牲设想较为周到。
• 均等牺牲。亦称“等量绝对牺牲”
,每个纳税人因纳税而牺牲的总效
用相等。按照边际效用递减原理,
人们的收入与其边际效用呈反方向
变化,收入越多,边际效用越小;
收入越少,边际效用越大。为使每
个纳税人牺牲的总效用相等,须对
边际效用小的收入部分征高税,对
边际效用大的收入部分征低税,或
者,对高收人者征高税,对低收入
者征低税。
比例牺牲。亦称“等量比例牺牲”,要求每个纳税人因纳税牺牲的效
用与其收入成相同比例。虽然与纳税人收入增加相伴随的是边际效用
的减少,但高收入者的总效用总是要比低收入者的总效用大。为此,
须对所获总效用大者(即收入多者)多征税,对所获总效用小者(即收
入少者)少征税,从而有可能使征税后各纳税人牺牲的效用与其收入
成相同比例,以实现税收公平的目的。
最小牺牲。亦称“等量边际牺牲”,要求社会全体因纳税而蒙受的总
效用牺牲最小。要做到这一点,就纳税人个人的牺牲来讲,如果某甲
纳税的最后1个单位货币的效用,比某乙纳税的最后1个单位货币的效
用为小,那么,就应该将某乙所纳的税收加到某甲身上,使得二者因
纳税而牺牲的最后1个单位货币的边际效用相等。就社会全体来说,
要让每个纳税人完税后因最后1单位税收而损失的收入边际效用彼此
相等,故须从最高收入者开始递减征税,对最低收人者实行免税。
9.3.1什么是税收效率
税收效率就是政府征税,对于社会资源配置,国民经济有效运行的影响,
和税务行政和管理的效率,可分为税收经济效率原则和税收本身的效率
原则。
9.3.2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
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旨在考察税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机制运行的
影响状况,判断标准是,税收额外负担最小化和额外收益最大化。
“卡尔多效率”。经济活动上的任何措施都应当使“得者的所得多于失
者的所失”,或从全社会看,宏观上的所得要大于宏观上的所失。税收
的征收活动同样存在“得者的所得和失者的所失”的比较问题。税收在
将社会资源从纳税人手中转移到政府部门的过程中,势必会对经济发生
影响:倘若这种影响限于征税数额本身,乃为税收的正常影响(负担);
倘若除此之外,经济活动因此受到干扰和阻碍,社会利益因此而受到削
弱,便产生了税收的额外负担;倘若除此之外,经济活动还因此得到促
进,社会利益因此得到增加,便产生税收额外收益。
税收的额外负担。税收额外负担说明经济处于无效率或低效率的状态,
额外负担越大,给社会带来的消极影响越大。它可分为两类:
资源配置的额外负担。政府征税一方面减少私人部门支出,另一方面
又增加政府部门支出。若因征税而导致的私人经济利益损失大于因征
税而增加的社会经济利益,即发生税收在资源配置方面的额外负担。
经济运行机制的额外负担。税收作为一种强制和无偿的国家占有,总
会对纳税人的经济行为发生影响,因征税对市场经济的运行发生不良
影响,干扰了私人消费和生产的正常或最佳决策,同时相对价格和个
人行为方式随之变更。
政府征税扭曲了消费者行
为(因价格人为提高而减
少需求量),从而导致消
费者剩余的减少大于政府
实际征课的税收。政府征
税也会使生产者行为发生
扭曲。因此,政府征税应
当遵循这样一个原则:征
税必须使社会承受的额外
负担为最小,以最小额外
负担换取最大的经济效率。
税收中性,降低税收额外负担的根本途径,在于尽可能保持税收对
市场机制运行的“中性”,其一,政府征税使社会所付出的代价应
以征税数额为限,除此之外,不能让纳税人或社会承受其他的经济
牺牲或额外负担;其二,政府征税应避免对市场机制运行发生不良
影响,特别是不能超越市场成为影响资源配置和经济决策的力量。
税收中性实际上只是一种说法。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税收对经济的影
响不可能限于征税数额本身而保持“中性”。即,税收额外负担的
发展通常不可避免。因此,税收中性的意义在于:尽可能减少(并非
完全避免)税收对经济的干扰作用“度”,尽量压低(并非完全取消)
因征税而使纳税人或社会承受的额外负担“量”。
税收的额外收益。政府将自身意图体现在税收制度和政策中,达到
稳定经济的目的。不过,税收的经济调节作用只有在市场机制发生
失灵,才会产生税收的额外收益,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很可能是税
收的额外负担。增加税收额外收益的主要途径,在于重视税收的经
济杠杆作用,区别各种不同情况,适时采用灵活、有效的调整措施,
使经济保持在充分就业和物价稳定的水平。
9.3.3 税收本身的效率原则
税收本身的效率是指,税务行政管理方面的效率状况。检验标准在
于,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数字。即是否以最小的税收成本取
得了最大的税收收人,或者,税收的“名义收入”(含税收成本)与
“实际收入”(扣除税收成本)的差距是否最小。
税收成本,是指在税收征纳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类费用支出。它有狭
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税收成本亦称“税收征收费用”,专指税务
机关为征税而花费的行政管理费用。具体包括:税务机关工作人员
的工资、薪金和奖金支出;税务机关办公用具和办公设备支出;税
务机关在征税过程中因实施或采用各种方法、措施而支出的费用;
税务机关为进行及适应税制改革而付出的费用,等等。广义的税收
成本除税务机关征税的行政管理费用外,还包括纳税人在按照税法
规定纳税过程中所支付的费用,即“税收奉行费用”。具体包括:
纳税人因填写纳税申报表而雇用会计师、税务顾问或职业报税者所
花费的费用;企业为个人代缴税款所花费的费用;纳税人花在申报
税收方面的时间(机会成本)和交通费用;纳税人为逃税、避税所花
费的时间、精力、金钱以及因逃、避税未成功受的惩罚,等。
税收征收费用相对来说容易计算,即使有些数字不明显,也可估价解
决,故可用税收征收费用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为衡量指标。税收奉
行费用则相对不易计算,特别是纳税人所花费的时间、心理方面的代
价,更无法用金钱来计算,故没有精确的指标加以衡量。亦有人将其
称为“税收隐蔽费用”。所以,各国政府对其税收本身效率的考察,
基本上是以税收征收费用占全部税收收入的比重数字为主要依据的。
比重越低,说明税收成本越小,以较小的税收成本换取了较多的税收
收入;比重越高,说明税收成本越大,取得税收收入是以相当多的税
收成本为代价的。
税收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比重这一指标的作用也是多方面的。除了
作为考察衡量政府税收本身是否具有效率之外,还可用于考察分析许
多有关的理论和实际问题。例如,通过计算每一个税种所需花费的征
收费用占该税种全部收入的百分比,可比较分析哪个税种的效果最佳;
通过计算不同时期税收的征收费用占税收收入的百分比,可有助于反
映税收效率的发展变化状况;通过计算不同国家税收征收费用占税收
收入的百分比,还可比较不同国家的税收征收费用及其税收本身的效
率情况,等等。
降低税收成本占税收收入的比重,提高税收本身效率的途径大体有三:
一是要运用先进科学的方法管理税务,防止税务工作人员贪污舞弊,
以节约征收费用;二是要简化税制,使纳税人易于理解掌握,并尽量
给纳税人以方便,以压低奉行费用;三是尽可能将纳税人所花费的奉
行费用转化为税务机关所支出的征收费用,以减少纳税人负担或费用
分布的不公,进而达到压缩税收成本的目的。
税收与生产者和消费者行为
税收效应,指纳税人因政府课税而在其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方面作
出的反应,对纳税人在消费、生产和投资等方面决策的影响。
税收中性原则,税收不对纳税人的经济选择或经济行为产生任何
影响,不改变纳税人在消费、生产、储蓄和投资等方面的抉择。税
收实际上是非中性的。
税收效应可归纳为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两个方面
税收效应包括下面几个主要关系:
•税收与生产者行为、税收与消费者行为
•税收与劳动投入、私人储蓄、私人投资
税收与生产者行为
生产者行为,指的是生产者运用可支配的生产要素,以实现利润最
大化目的,所作的各种抉择或决策。
税收对生产者的影响,主要通过税收对市场价格机制的干扰来完成。
税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税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表现在政府课税之后会使课税商品出现两
种价格:
消费者支付的价格Pd
生产者实际得到的价格Ps
Pd与Ps之差为税额t
生产者和消费者分别根据自己面对的价格决定供求
不论税款由生产者缴纳还是由消费者缴纳,也不论是从量计税还是从
价计税,税收都会在课税商品价格中打进一个楔子,其结果是同一课
税商品出现两种价格——消费者支付的含税价格和生产者实际得到的
不含税价格。
价
格
O q* 产量
S
E
D
t
PS
P*
Pd
税收对市场价格的影响
S1
S2
D1
D2 )(])1[(
)()(
1
)1(
ss
ss
d
sds
sd
sd
PSPtD
PSTPD
t
P
PTPP
PtP
TPP
=+
=+
+
=-=
+=
+=
或
或
税收对生产者选择的替代效应
价
格
O q* q 产量
S
E
D
t
PS
Pd
A
C D
B
税收的额外负担
生产者的生产决策
不是根据消费者支
付的含税价格作出
的,而是以其下降
了的实际得到的不
含税价格为准的。
税收的额外负担源
于均衡数量的减少。
税收的替代效应:由于生产者所面临
的课税商品的价格相对下降,造成生
产者减少课税商品或重税商品的生产
量,而增加无税商品或轻税商品的生
产量,以无税商品或轻税商品替代课
税商品或重税商品。
政府课税,生产者
可支配生产要素减少,
从而降低商品生产量。
公司所得税和一般
消费税等,除减少生产
者可支配的收入外,基
本上无其他影响,因此,
仅有收入效应。
税收与生产者选择:收入效应
税收与消费者行为
消费者行为是指消费者在如何使用自己既定的收入来达到最大的满足程
度方面所作的抉择或决策。
税收对消费者行为的影响表现为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Ⅰ
收入效应:W G
替代效应:G F
Y
O X
E
I
1
W
B
I2
G
A
C
D
F
Y
O X
E
I1
W
B
I2
G
A
C
D
F
收入效应:G F
替代效应:W G
税收对消费者选择的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Ⅱ
税收与劳动投入、私人储蓄和私人投资
假定条件是:个人有劳动投入量的选择权;劳动所得都以货币表示,
全部所得都要课税;小时生产率不变,工资率是单一的;劳动力的
供给有完全的弹性;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公共支出模式对劳动投
人没有影响。税收对纳税人的劳动投入的影响反映在劳动力的供给
曲线的形状上,向右上方倾斜和左上方弯曲。税收对劳动投入有替
代效应和收入效应。
政府课税,降低劳动相对
于闲暇的价格,使劳动和
闲暇两者间的得失抉择发
生变化,从而引起纳税人
以闲暇代替劳动。
替代效应的大小,由边际
税率决定。
替代效应
工
资
率
O L2 L1 劳动时数
W1
W2
S
税收对劳动投入的替代效应
税收与劳动投入
主要影响因素:劳动与闲暇的相对价格,税后可支配收入及其需求弹性
工
资
率
︿
税
前
﹀
O L2 L1 劳动时数
W*
S’ S
D
EE’
税收对劳动投入的替代效应
tw*
收入效应
政府征税直接压低纳税人
可支配收入,促使其减少
闲暇等方面的享受,为维
持以往的收入或消费水平
而倾向于更勤奋地工作。
政府征税反而会促使劳动
投入量增加。
收入效应的大小则由纳税
人的总收人与其缴纳税款
的比例即平均课税率决定。
工
资
率
O L1 L2 劳动时数
W1
W2
税收对劳动投入的收入效应
无差异曲线分析
将方向相反的收入
效应和替代效应综
合在一起,进行无
差异曲线分析。
税收对劳动投入的
收入效应和替代效
应相反。
收入效应常大于替
代效应,但非绝对。
劳
动
、
收
入
O L3 L1 L2 闲暇、消费
A
D
C
E
I1
I2
P1
P2
B
F
P3
劳动和闲暇之
间的抉择
人头税按固定数额征收,不随收
入的增减而变化,不改变收入和
闲暇间的相对价格。无替代效应。
比例所得税较人头税有替代效应
比例所得税的平均税率和边际税
率相等,累进(退)所得税的边
际税率较比例所得税的边际税率
大(小),平均税率相同(或等
额税)条件下,累进税的替代效
应最大,累退税的替代效应最小。
不同税种对劳动投入的效应比较
人头税和比例所得税对劳动
投入的效应比较
收
入
O L3 L2 L1 闲暇
A
D
C
E
I
1
I2
I3
P1
P2
P3
B
用收入的需求弹性解释税收对劳动投入的效应
税收对劳动投入的总效应也可以用收入的需求弹性原理来分析。收人
的需求弹性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劳动力的供给曲线形状。
• 若纳税人对税收可支配收入的需求缺乏弹性,政府征税会增加其劳动
投入愿望,对其劳动投入就是一种激励作用。劳动力的供给曲线将呈
向左上方倾斜;
• 若纳税人对税收可支配收入的需求富有弹性,政府征税会削弱其劳动
投入愿望,对劳动投入是一种阻碍作用。劳动力的供给曲线将向右上
方倾斜。
税收与私人储蓄
私人储蓄及其决定因素
决定储蓄的因素:税后可支配收入、利息率(收益率)和净财
富;
税收对私人储蓄的效应是通过税收对个人可支配收入和税后利
息率的影响来实现;
分别表现为收入效应、替代效应。
收入效应
政府课税,压低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为维持一定的储蓄水平,
增加储蓄。(考虑维持一定储蓄水平的假定)。
收入效应的大小,取决于平均税率的水平。
储蓄的基本生命周期模型
假设:消费者的生命周期分为两个时期(1和2),在第一个时期工作、
消费和储蓄,在第二个时期退休并动用储蓄。这两个时期时间长度完全
可知。储蓄的利率是唯一的。第个时期向他支付本金和利息。在最简单
的模型里,劳动力供给由合同给定,并且在第二个时期没有工作机会。
消费者的效用函数可以写成U(c1,c2),ci是第i个时期的消费。
他生命周期内的预算约束时c1+c2/(1+r)=w,r是利率,w是第一个时期
所挣的工资。如果分别对利息和工资收入征收tr和tw的税收,预算约束
就是:
c1+c2/[1+r(1-tr)]=w(1-tw)
该式中,对工资的征税是一次性和无扭曲的,不会改变消费者当
前和未来的选择。由于劳动力攻击一定,工资税肯定会减少整个生命周
期内的财富水平c1+c2。另一方面,利息税改变了当前与未来的选择,
降低了现期消费的机会成本(替代效应),从而增加当前消费,降低储
蓄。但是净利率降低的收入效应,又会减少当前消费(增加储蓄)。
替代效应,政府课税,减少纳税人实际利息收入,降低了储蓄的
吸引力,从而以消费替代储蓄。替代效应的大小,由边际税率决
定。
收入效应,政府课税,压低纳税人的可支配收入,为维持一定的
储蓄水平,增加储蓄。(考虑维持一定储蓄水平的假定)。收入
效应的大小,取决于平均税率的水平。
O
I1
A
I2
C
C21
P1
P2
C2
C1C13C11
B
C22
C23
C12
P3
C14
P4
征收利息
税的替代
效应和收
入效应,
征收工资
税时收入
效应。
由于高收入者的边际储蓄倾向相对较高,征自高收人者的税比
征白低收人者的税对私人储蓄有更大的妨碍作用;
由于替代效应与边际税率的变动方向相同,累进程度较高的所
得税较之累进程度较低的所得税,对私人储蓄有更大妨碍作用。
累进所得税较之比例所得税,对私人储蓄有更大的妨碍作用。
税收与私人投资
私人投资及其决定因素
私人投资决定因素:投资收益、投资成本
税收对私人投资的效应,主要通过税收对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和
折旧因素的影响而表现出来。
税收与私人投资收益率:两种效应
主要表现在公司所得税的课征上。
课征公司所得税,压低纳税人的投资收益率,使投资收益和投资
成本发生变动,产生两种方向相反的效应:
替代效应:投资收益率下降→降低投资吸引力→以其他行为替代
投资。
收入效应:投资收益率下降→可支配收益减少→为了维持一定的
收益水平,增加投资。(考虑维持一定收益水平的假定)
O
I1
A
I2
D
V3 P1
P2
投资
消费C3 C1
B
V2
V1
C2
P3
I3
E
图 9-15 税收对私人投资的收入和替代效应
税收对私人资本折旧率的影响
实际折旧是根据固定资本的实际损耗而计提的折旧。
税收折旧是税收制度根据经济政策的需要而规定的可以计提的折旧。
通常税收折旧大于实际折旧
若税收折旧率=实际折旧率,中性
若税收折旧率>实际折旧率,刺激性
若税收折旧率<实际折旧率,抑制性。
简要结论
税收对生产者行为和消费者行为产生的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作用方
向相同。
税收对纳税人在劳动投入、私人储蓄、私人投资方面产生的收入效
应和替代效应作用方向相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