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公司的资本制度
01
PART
公司资本制度概述
一、公司资本的概念
(一)概念
公司资本(corporate capital),是指记载于公司
章程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公司财产。
(二)特征
公司资
本是公
司自有
的独立
财产
01
公司资
本是一
个抽象
的财产
金额
02
公司资
本来源
于股东
的出资
03
公司资本
是公司成
立时由公
司章程予
以确定的
04
公司资
本是一
个确定
不变的
财产数
额
05
授权资本
实缴资本
发行资本
注册资本
又称名义资本或核定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由公司章程记载并在
公司登记机构注册登记的资本总额。
是指公司已发行在外的资本总额。
又称实收资本,是指公司实际收到的、股东作为
投资而依法实际缴付的资本。
又称名义资本(nominal capital),是
指公司设立记载于公司章程、授予公司自
由发行的资本总额。
待缴资本
是指股东已认购但尚未缴纳的股款,
公司可以随时向股东催缴的资本。
(三)公司资本的不同形式
(四)公司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是指公司可以支配的
全部财产。
公司资产
是指公司资产减去负
债后的净额。
公司净资产
(四)公司资本与相关概念的比较
理论思考
公司的信用基础究竟是公司的资
本还是公司的资产?
二、公司资本制度的类型
(一)法定资本制
1.含义
法定资本制(statutory capital system),又称
确定资本制或实缴资本制,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
须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记载公司资本总额,由股东全
部认足并予以实缴、实收的一种公司资本制度。
2.特征
0 1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明确记载公
司的资本总额
0 2 公司设立时必须将资本总额一次性全部发行完毕,
由股东或认股人全部认缴
0 3 股东认足资本或股份后,需要实际缴纳股款。这种实际缴纳分为两种,一
种是全额缴纳,一种是分期缴纳
0 4 公司成立后,非经履行变更章程、发行新股等程序,不得增加资本。股
东大会决议变更章程,履行变更登记手续
0 5 对无形资产出资额占全部出资额的比例作了严格、保
守的限制
3. 法定资本制的优缺点
(二)授权资本制
1.含义
授权资本制(authorized capital system),是指
公司在设立时将公司资本总额记载于公司章程,但
不必将资本总额全部发行完毕,具体发行比例与数
额法律也不予以严格限制,未认购部分,由董事会
在公司成立后随时一次或分次发行或募集的一种公
司资本制度。
2.特征
公司章程确定的资本总额在公司设立时不必一次性发行完毕,公
司仅发行资本总额的一部分,并由股东认足,公司即可成立2
股东认足股份后,需要实际缴纳股款,而不允许
分期缴纳。也有部分国家允许分期缴纳3
公司成立后如需增加资本,仅需在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自行
决定发行新股,而无须经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4
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明
确记载公司拟发行的资本总额1
3. 授权资本制的优缺点
折衷授权资本制 认许资本制
是指公司设立时,章程中应明确记载公司的资本总额,
股东只需认足第一次发行的资本,公司即可以成立,但
公司第一次发行的资本不得低于资本总额的一定比例,
并须一次性缴足;未认足部分,授权董事会随时发行新
股募集。
是指公司设立时,章程中应明确记载公司的资本总
额,并由股东全部认足,公司方可成立。但公司章
程可以授权董事会于公司成立后一定年限内,在授
权之时公司资本额的一定比例范围内,发行新股,
增加资本,而无需经股东会决议。
(三)折衷资本制
采用的严格的
法定资本制,
即明确要求注
册资本与实缴
资本完全一致。
93年《公司法》
本书作者认为
应界定为折衷
资本制或折衷
法定资本制。
05年《公司法》
本书作者认为
应当界定为折
衷授权资本制。
13年《公司法》
三、我国公司资本制类型的界定
四、公司资本原则
(一)资本确定原则
1.含义(承诺多少,进来多少)
资本确定原则,是指公司章程必须确定符合法定资
本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总额,且应由发起人全部认
足或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2.意义
3.体现
93年《公司法》
实行的是严格的资本确
定原则。
13年《公司法》
虽有所缓解,但仍然保留了许多
体现资本确定原则的规定。(1)有
限责任公司股东与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
人,虽然不必在公司设立时实际缴纳其所认缴、认
购的全部股本或股份,但公司注册资本仍需在公司
成立时一次性发行完毕;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则需在公司设立时一次性发行全部股份并予以实际
缴纳股款。(2)股东对非货币出资必须承担出自
差额的填补责任。
(二)资本维持原则
1.含义(进来多少,保留多少)
又称资本充实原则,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
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实有财产。作为公司真正偿
债担保的是公司的资产。
2.原因
3.体现
01
0206
03
04
05
股东退股禁止
公司原则上不得收购自己所发行的股票
财产不得高估
不得折价发行股份
没有赢利不得分配
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公积金
(三)资本不变原则
1. 含义(承诺多少,就是多少)
是指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不得随意
改变。
2.意义
3.体现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
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
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
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
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
额。
02
PART
股东出资制度
一、股东出资概述
(一)出资的概念
出资是指股东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
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
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二)股东出资与公司资本的关系
《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界定
注册资本为在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实收
股本总额。
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依法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
的股本总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
第24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
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
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
用权,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
者低估作价。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作价,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
超过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国家对
采用高新技术成果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93年《公司法》
第27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
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
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
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
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年《公司法》
(三)股东出资的形式
二、股东出资的典型形式
(一)货币出资
货币出资也称现金出资。货币出资可以构成公司注
册资本的全部或一部分。
• 难点:违法犯罪所得出资
不仅出资行为有效,
而且出资人还可以保
留股权,只需对其财
产另外予以追缴
出资行为本身有效,
但股权作为违法所得
应予收缴
不仅出资行为无效,
而且公司设立也无效
出资行为本身无效,
但不影响公司设立的
效力,同时应直接对
出资标的物予以追缴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7条第2款规定
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犯罪所得的
货币出资后取得股权的,对违法犯罪行为予以追究、
处罚时,应当采取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处置其股权。
(二)实物出资
实物是指有形的财产,包括通常所说的动产和不动
产。
【例题】2014年某甲以自己所有的房屋一套作价出
资,与他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
现甲的房屋在2013年就已经将该房出租给乙,租期5
年。问:甲可否将自己所有,但已出租的房屋作价
出资?为什么?
(三)知识产权
1. 工业产权
2. 著作权
(四)土地使用权
1. 国有土地使用权
2. 集体土地使用权
【例题】徽南公司由甲乙丙3个股东组成,其中丙以
一项专利出资。丙以专利出资后,自己仍继续使用
该专利技术。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卷
三26题,单选)
A. 乙认为既然丙可以继续使用,则自己和甲也可以
使用
B. 甲认为丙如果继续使用该专利则需向徽南公司支
付费用
C. 丙认为自己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专利
D. 丙认为甲和乙使用该项专利应取得自己的书面同
意
三、股东出资的非典型形式
(一)股权出资问题
【引例】2007年某甲以自己所持有的1万股中石油股
权作价40万元,与他人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
在交付股权之后,股价暴跌,造成严重贬值。问:
股东是否可以用股权出资?为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
出资人以其他公司股权出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
院应当认定出资人已履行出资义务:
(一)出资的股权由出资人合法持有并依法可以转让;
(二)出资的股权无权利瑕疵或者权利负担;
(三)出资人已履行关于股权转让的法定手续;
(四)出资的股权已依法进行了价值评估。
股权出资不符合前款第(一)、(二)、(三)项的规
定,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
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该出资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
内采取补正措施,以符合上述条件;逾期未补正的,人民法
院应当认定其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股权出资不符合本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公司、
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请求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例题】甲乙丙丁计划设立一家从事技术开发的天际有限责
任公司,按照公司设立协议,甲以其持有的君则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20%的股权作为其出资。下列哪些情形会导致甲无
法全面履行其出资义务?(2011年卷三69题,多选)
A.君则公司章程中对该公司股权是否可用作对其他公司的出
资形式没有明确规定;
B.甲对君则公司尚未履行完毕其出资义务;
C.甲已将其股权出质给其债权人戊;
D.甲以其股权作为出资转让给天际公司时,君则公司的另一
股东已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债权出资问题
所谓债权出资,又叫“以债作股”,是指投资人以
其对公司或第三人的债权向公司出资,抵缴股款。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7条
债权人可以将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公司的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应当符合下列情
形之一:
(一)债权人已经履行债权所对应的合同义务,且不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禁止性规定;
(二)经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或者仲裁机构裁决确认;
(三)公司破产重整或者和解期间,列入经人民法院批准的重
整计划或者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
用以转为公司股权的债权有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债权人
对债权应当已经作出分割。
债权转为公司股权的,公司应当增加注册资本。
(三)商誉出资问题
商誉与所隶属的企业不可分离,是广大消费者对企
业的良好评价,这种评价会对消费者产生购买吸引
力,并由此产生巨大的社会效益。
(四)劳务出资问题
劳务是指不以实物形式而已提供活劳动的形式满足
他人某种需求的活动。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4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应当符合《公司法》第二十七
条的规定,但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
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例题】甲、乙二公司与刘某、谢某欲共同设立一
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的有限责任公司,他们在拟定公
司章程时约定各自以如下方式出资。下列哪些出资
是不合法的?(2006年卷三68题,多选)
A.甲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8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
价60万元出资
C.刘某以保险金额为20万元的保险单出资
D.谢某已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评估作价40万元出
资
四、验资机构的法律责任
(一)验资机构法律责任概述
《公司法》第二百零七条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材料的,由公司登
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
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
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
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
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
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
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评估结果、验资或
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的外,在其评估或者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与出
具不实验资报
告的违法行为
之间具有因果
关系
有违法行为的
存在
有损害事实的
存在
验资机构对出
具虚假验资报
告存在过错
(二)验资机构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三)验资机构责任的限定
1. 补充责任
2. 有限责任
(四)虚假验资赔偿主体范围
03
PART
增加资本与减少资本
一、增加资本
(一)含义
是指公司在成立后基于筹集资金、扩大经营规模等
目的,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增加公司的资本总额。
《公司法》第178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
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
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限制与方式
《公司法》第34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
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
缴出资的除外。
董事会制订
增加注册资
本的方案
0
1
提交股东
会决议
必须经代
表 2/3以
上表决权
的股东通
过
0
2
0
3
(三)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限制与方式
(四)公司增资后章程记载事项的变更
董事会制订
增加注册资
本的方案
0
1
提交股东
大会决议
出席会议
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
的 2/3以
上通过
0
2
0
3
二、减少资本
(一)含义
是指公司在存续过程中,因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或
基于某种需要,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减少公司资本
总额。
(二)程序
公司减资的程序
01 02 03
06 05 04
由董事会通过
决议,制订公
司减少注册资
本的方案
编制资产负债
表及财产清单
召开股东会,
对减资方案进
行审议并表决
通知及公告债
权人
处理公司债务
办理变更登记
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