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卷 第 1期
2006年 3月
湖 南 工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学 报
J0URNAL 0F HUNAN INDUSTRY P0LYTECHNIC
Vo】.6 No.1
M ar.2006
融资租赁的金一融JI生质研究
李 龙 筠
(对外经济 易大学,r1】国 北京 lOOOO0)
[摘 要] 通过对融资租赁性质的研究认为,单纯把融资租赁当做是一种民商事活动,抑或仅仅是一种金融业务。都是一种比较偏
颇的观点。融资租赁是一种兼有民商事和金融性质的行为,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复合体。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恰恰是融资租赁
金融性质的特点得以使融资租赁与其它一般的民商事活动区剐开采
[关键词] 融资租赁;金融;性质
【中图分类号] F83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1—50O4(2006)一Ol一022—02
Research on the Legal Nature of Finance Leasing
LI Long-iun
(Out—wide Economic Trade University,Beijing 100000,China)
[Abstract] After conducting research on the legal nature offinance leasing,the author ofthis book points out that it does not show the
whole picture to regard finance leasing merely as a simple civil and commercial activfly or a mere finance business Finance leasing is an
activitythat is oi’civil,conllnel’ciaI and finance nature,and is a combination ofbusiness credit and bank credit
. Furthermore。in some sense.
the finance nature of the finance leasing is the distinguishing feature that makes it different from other general cj、 il and commercial activities
[Key words]finance leasing;finance;legal natm'e
一
、融资租赁性质的不同观点
对融资租赁的性质探讨。属于对事物木源性的研究。从外
在意义上讲,也是决定刘融资租赁是否实施监管所必须要解
决的问题。因为,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的政府规制
行为,是对特定主体或者特定行为主体的行为所实施的监督、
管理活动。如果融资租赁属于一般意义上的商业活动,也没有
监管的必要;如果融资租赁属于一种特殊的活动,那么无论从
那个方面说都有监管的必要。自从融资租赁诞生以来,其到底
属于什么性质,一直是人们争论的话题。学者的理论大致可以
分为两种:微观的和宏观的角度。从微观角度进行论证的学
者,以融资租赁交易本身的特殊性为出发点;从宏观角度进行
论证的学者,从融资l柑赁所归属的行业为出发点。
(一 )微 观角度论述
总结国内外的各种观点 ,关于融资租赁的性质有以下几
种观点:⋯
1.特殊租赁说。此说认为融资租赁盟然从交易形式到内容
上都与租赁有很大不同,但是在本质上它们都是相同的,都属
于寄托法的范畴。与传统租赁不同的是,租期结束后,租赁物
并不一定会返还给出租人,承秆1人可以以一定的名义价格获
得设备的所有权。德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一些学者和判例
多持此种观点。
2.借贷(融资)交易说。此说认为融资租赁名义上是一种租
赁,实质上是一种融资交易。在本质上它与其他形式如借贷的
融资没有根本的区别,它们都是以解决承租人资金不足为直
接 目的,资金都是分期回流 ,这才是融资租赁交易实质所在。
该说特别强调了融资租赁的经济实质与经济意义。
3.动产担保说。该说认为,基于动产担保交易之法制背景,
融资租赁应为一种动产担保交易。它与信托占有机制颇为相
似。信托占有是信托人供应受托人资金和信用,并以原供信托
之动产标的物所有权为债权担保,而受托人依信托收据占有、
处分标的物之交易。与信托占有相类似,融资租赁亦具有同类
性质 。
4.附带条件买卖说。附带条件买卖说认为,融资租赁并不
是真正意义上的租赁,其实质是借租赁的形式所为的一种附
带条件买卖。我国台湾地区即有持此种观点的判例。
5.选择决定说。该说注意到了融资租赁中租赁和买卖选择
权这两个因素。一旦承租人选择了购买租赁物,此种交易就成
为一一种买卖。但是如果承租人在租期结束后未行使购买选择
权,来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则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交易就
完全是一种寄托关系,买卖因素就不起作用。
6.独立交易说。该说认为融资租赁是根据市场需要而在传
统的各种交易,特别是租赁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独
立交易方式。国际统一私法协会也采纳了Leaseurope的观点,
《国际融资租赁公约》在起草中也考虑到了融资租赁此种特
征 、
[收稿日期] 2006一O1一l0
[作者简介] 李兜筠(1968一). ,陕西赶【i]人,x,l外经贸大学法学院 -f ,研究方向:闻际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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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期 李龙筠:融资租赁的金融性质研究 23
(二)宏观角度的论述
有的学者从宏观的角度来把握融资租赁的性质。即融资
租赁属于什么样的一种业务。有论者通过对我国有关融资租
赁的法律进行研究,发现无论是基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者是所参加的国际公约,都有规定融资租赁属于金融行
业。由此,论者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金融业务,融资租赁业是
金融业的一个门类。因为我国行政部门颁发的犬量规范性文
件以及我国政府签订的人世协议书的相关文件,都是把融资
租赁作为一项金融业务米看待。论者还对其他的一些有争议
的论点进行了详细的论述。 ]有的学者论证通过将金融租赁和
商业信用、金融租赁和银行信用以及金融租赁和传统租赁加
以区别,详细说叫了金融租赁的性质。认为金融租赁足以商品
资金形式表现的借贷资金运动方式,兼有商业信用和银行信
用的两重性 。[
(三)笔者的观点
笔者认为,单纯认为融资租赁是一种民商事活动,抑或仅
仅是一种金融业务,都是一种比较偏颇的观点。融资租赁不仅
是一种特殊的民商事活动,更重要的是具有金融的特点。是一
种兼有民商事和金融性质的行为,是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的
复合体。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说 ,恰恰是融资租赁金融性质的
特点得以使融资租赁与其它一般的民商事活动区别开米。
二、融资租赁金融性质辨析
(一)金融的涵义
金融最本质的含义是指货币资金的融通,或称为货币资
金的流通和周转 ,主要是指货币资金盈余者和短缺者之问调
剂货币资金余缺。从西方金融的历史发展过程看,金融活动的
起源和发展是与个人、企业和政府的理财和融资的客观需要
是分不开的。所以,Finance从一开始就具有多种含义。既可以
指个人理财(Personal Finance),也可以指公司理财(Corpora—
lion Finance),也可以指政府理财即财政(Public Finance)。对
我冈来说,金融是一个引入的概念,我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和金
融教育学家黄达教授,认为“金融”可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
金融指的是与物价有紧密联系的货币供给,银行与非银行金
融机构体系,短期资金拆借市场,证券市场,保险系统 ,以及通
常以国际金融概括的这诸多方面在国际之间的存在等等;狭
义金融指的是有价证券及金融衍生品市场,即主要指的是资
本市场。 从上述对金融的不同界定可知,其特征有以下几点:
(1)金融是以货币为媒介的资本的运动。金融不是以静态
的形式予以表现 ,而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通过货币资金的流转
来实现货币的价值增值。从早期的“交易媒体”到现代的“信用
金融”以及正在发展的“交易金融”,无不是这种动态的真实反
映 。
(2)金融表现为一一定的信用关系。商品经济的发展足信用
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础。信用龋早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当
时,由于社会大分工,使商品交换得以产生并且 日益频繁。在
商品经济条件下,作为渊节不同所有者之间商品或货币余缺
的方式,信用制度应运而生。由于生产力的限制,当时的信用
表现也是非常的简单 ,表现为:赊销商品、信贷等。从本质上
说 ,信用就是以偿还为条件的价值的单方面让渡,是从属于商
品货币关系的一个经济范畴。
(二)融资租赁的金融性质
1.融资租赁的特征分析
融资租赁是在租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新型的经济
滔动,出租人根据承租人的要求和选择。出资购买该设备并出
租给承租人,并以此收取租金。融资租赁的产生和发展突破传
统民法意义上所有权 、物权范围,以其独特交易方式形成新型
的特殊的法律关系。具体来I兑,融资租赁有以下几个特征:
(1)融资租赁的主体一般会涉及到三方当事人,分别是出
租人、承租人和出卖人。出租人利用其资本优势为租赁交易提
供资金融通,由其出资为承租人购买所需要的设备并供给承
租人使用;承租人根据 自己的需要选择租赁物并向出租人支
付租金;出卖人是提供租赁物的供应商。
(2)融资租赁涉及到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合同。分别是承
租人和出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人和买卖人签订的供货
合同。前者明确承租人和出租人之间的权利 、义务关系,后者
明确 了出租人和买卖 人之间的权 利 、义务关系 。在较为复杂的
融资租赁关系中,还可以涉及到两个以上的台同关系。比如在
杠杆融资租赁中还涉及物主出租人与物主受托人之间的信托
合同、物主受托人与合同受托人之间的合同信托合同、合同受
托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等多个合同关系。
(3)融资租赁兼有融资、融物的双重属性。融资属性表现
在出租人利用其资金优势,为承租人购买所需要的设备,承租
人通过向其支付必要的租金作为出租人购买行为的代价。出
租人 的闲置资本不仅得到 了有效 的利用 ,也 满足 了承租人资
金短缺的矛盾。融物的属性表现在商品从出卖人处到承租人
处的流动过程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市场主体享有信息
资源的不平衡,承租人无力购买出卖人的商品,而出租人的购
买并出租的行为使得商品在不同的市场主体之间 自由的流
动。融物是手段,融资才是目的。融资租赁是在所有权与使用
权相分离的基础上以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一种方式。l9
2.融资租赁的金融性质
从上述的论证可知,融资租赁不仪仪是一种民商事活动,
而且还起着融通资金的作用,是一种金融活动,是信用关系的
体现。认为融资租赁仅属于民商事活动或者仅属于金融活动
是一种比较偏颇的观点。但是,融资租赁所体现出来的信用形
式不同于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而是体现了一种新型的信用
关系:
(1)融资租赁作为一种现代经济生活的一种交易方式,表
现为一种动态的资本运动。虽然融资租赁不像银行业那样,以
经营货币为其表现形式,但当事人之间的经济交往也表现为
资本的运动。出卖人(厂商)通过出卖商品,使商品资本转化为
货币资本;对承租人通过为出租人出资购买租赁物,使自己的
货币资本发生增值;对于承租人来说,因为其缺乏必 的资
本 ,从而不得不依靠承租出程i人的资本,实现 自己的生产经营
活动。整个融资租赁活动都体现了资本的运动过程。
(2)融资租赁还表现为一定的信用关系。融资租赁是依靠
标的物的所有权干”使用极分离来实现交易目的的交易方式,
实质上也是在信用基础上进行的资源配置过程。在市场经济
条件下 ,由于信息资源的不x寸称 ,各个市场 (下转第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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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期 潘 鸣等:新加坡国民道德教育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启示 51
试教育的过度发展使得家庭道德教育退居二线,而学校道德
教育一方面不堪重负,其教育成果不断被与此相背离的社会
影响所抵消,另一方面迫于考试升学的压力和基本理论的贫
乏,道德教育沦为空洞的说教和灌输。一个时代的道德风尚,
是影响国家生活、群众思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是检验社
会是否和谐的重要标准。因此,致力于社会、学校、家庭环境的
优化 ,营造良好的德育氛围。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要在全社会提倡尊重人、理解人、
关心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扶贫帮困,形成团结互助、平等
友爱、共同前进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要以青少年学生为重
点。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德育氛围。要以
诚实守信为重点,推动建立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信用体系。动员
社会各界相互配合 ,相互促进 ,不断推进公民道德建设 ,不断
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新加坡政府注重道德实践在进行国民道德教育方面的重
大作用是其一大特色。我国传统的思想道德建设,一方面在很
大程度上带有思想政治的说教和灌输,另一方面缺乏对日常
生活中道德实践的具体指导,很难保证知行合一 ,身体力行。
因此。加强公 民道德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必须注重
结合实际,针对不同阶层、个体的实际。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结
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拓展公民道德建设的思路,
丰富公民道德建设的内容,创新公民道德建设的形式。将公民
道德建设和社会活动联系起来,与日常生活联系起来,在宣传
说教的同时开展各种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提高全体公民加
强道德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提高道德建设的效果。
[参 考 文 献]
[1] 王 凡.新加坡伦理和道德教育及其启示[J].广西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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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道德教育”及其对我们的启示[J],延安大学学撤 ,2003(2).
[5] 刘自尊, L 琳.新加坡的思想政治教育及其启示[J].思想理论
教育导刊。2003(7).
(上接第23页)
主体所获取的信息资源是不平衡的。而资源配置正是以市场
资源稀缺为前提,通过对投入要索进行有机组合,使稀缺资源
尽可能地保持合理的使用方 向和数量 比例。以最大限度减少
宏观经济浪费,实现整个社会的效益最大化。在市场经济条件
下,“信用”就是本钱,以信用为基础 ,诸如 ,赊购商品、延期付
款、汇票结算、预收货款等商业形式才有存在的可能,整个社
会稀缺资源的合理配置得以存在。正如有学者所说,融资租赁
使承租人获得了一种新兴的信用,即租赁信用。租赁信用具有
信贷投资性质,它是一种有偿让渡物之使用价值的行为。租赁
物品的使用者不用一次支付全部价值而可由出租者垫支资金
购买,但要求租用人支付的租金中既要包括租赁物品的磨损
价值,还要包括出租者垫支资金应得的利息。这种不办借贷手
续的贷款,采用租金的形式收付利息。是一种金融活动 。起着
融通资金的作用。 l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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