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对药品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保证所采购的药品满足规定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采购部采购药品的管理。
3. 职责
采购部根据采购预算和市场销售状况安排采购工作。
采购部负责与相关资质合格的供应厂商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包括传真、电话合同。
4. 工作内容
采购方针:
根据市场和销售需要,择优、择廉采购,保证用药安全。
根据销售和库存状况,做到药品不积压、不脱销,及时按需采购,保障供应。
采购合同的基本要求:
采购部门按公司的有关规定,在《药品合格供应厂商名单》中按优先顺序选择合适的供应厂商,在采购前,签定《购进合同》(附有质量保证条款),具体内容按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与合格供应厂商的采购合同主要有以下内容:
明确所购药品质量应符合的标准和有关要求(如付款条件、交货期限等)。
明确所购药品供货时应附产品合格证。
明确所购药品的包装符合有关包装规定和具体的运输要求(如怕热、怕冻药品的运输条件等)。
注明价格、扣率及交货方式。
如遇国家价格调整,合同尚未执行,应及时取消或另签合同。
购进进口药品合同除上述条款外,还应附有加盖供应商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出具的《进口检验报告书》复印件;进口预防性生物制品、血液制品有加盖供应商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进口批件》复印件。
采购的实施
采购业务员根据采购预算向确定的合格供应厂商发出采购品种单,并按授权规定分别安排被授权人与供应厂商签订合同。《购进合同》必须有药品品名、规格、数量、交货期、付款条件、质量要求等。
当采购药品为首营品种(包括新包装、新规格、新剂型),按《首营企业、首营品种管理规程》执行。
采购业务员应与供应厂商保持联络,督促供应厂商按质、按时、按量交货。
采购药品的记录
采购部签订《购进合同》后应将购入药品录入计算机系统生成《药品购进记录》。
《药品购进记录》主要内容为:购货日期、药品品名、规格、单位、购进数量、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到货日期、备注。
5. 质量记录:
《药品购进记录》
《购进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