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证券市场基础知识
第一章 证券市场概述 (学习要点)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第一节 证券与证券市场
一、证券与有价证券
(一)证券
1.证券的定义
从法律意义上说,证券是指各类记载并代表一定权利的法
律凭证的统称,用以证明持券人有权依其所持证券记载的内
容而取得应有权益。从一般意义上来说,证券是指用以证明
或设定权利所做成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第三者
有权取得该证券拥有的特定权益,或证明其曾经发生过的行
为。
2.证券的特征
证券的两个最基本的特征:法律特征和书面特征。
(二)有价证券
1.有价证券的定义
有价证券是指标有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
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的所有权或债权凭证。有价证券
是虚拟资本的一种形式。所谓虚拟资本是以有价证券形式存
在,并能给持有者带来一定收益的资本。一般情况下,虚拟
资本的价格总额总是大于实际资本额,其变化并不反映实际
资本额的变化。
有价证券有广义与狭义两种概念。广义的有价证券包括商
品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商品证券是证明持券人拥有
商品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凭证。货币证券是指证券本身能使持
券人或第三者取得货币索取权的书面凭证。资本证券是指由
金融投资或与金融投资有直接联系的活动而产生的证券。持
券人对发行人有一定的收入请求权。它包括股票、债券及其
衍生品种如基金证券、期货合约等。人们通常把狭义的有价
证券——资本证券直接称为有价证券乃至证券。
2.有价证券的分类
(1)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证券可分为公司证券、金融
证券、政府证券。
公司证券是指公司、企业等经济法人为筹集投资资金或与
筹集投资资金直接相关的行为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股票、
公司债券、优先认股权证和认股证书等。
金融证券是指银行、保险公司、信用社、投资公司等金融
机构为筹集经营资金而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金融机构股票、
金融债券、定期存款单、可转让大额存款单和其它储蓄证券
等。
政府证券是指政府财政部门或其他代理机构为筹集资金,
以政府名义发行的证券。主要包括国库券和公债券两大类。
(2)按证券是否具有适销性,可分为适销性证券和不适销
证券。
适销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金或希望将持有的证
券转化为现金时,能够迅速地在证券市场上出售的证券。如
股票、公司债券、金融股票、金融债券、国库券、公债券、
优先认股权、认股证书等。
不适销证券是指证券持有人在需要现金时,不能或不能迅
速在证券市场上出售的证券。如定期存款单等。
(3)按证券是否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证券可分为
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
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是指经证券主管机关批准,并向
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在交易所内公开买卖资格的证券。
非上市证券也称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是指未申请上市
或不符合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条件的证券。
(4)按证券收益是否固定,证券可分为固定收益证券和变
动收益证券。
固定收益证券是指持券人可以在特定的时间内取得固定
的收益并预先知道取得收益的数量和时间,固定利率债券和
优先股股票即属此类证券。
变动收益证券是指因客观条件的变化其收益也随之变化
的证券。
(5)按证券发行的地域和国家分类,证券可分为国内证券
和国际证券。
国内证券是一国国内的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等经济组织或
该国政府在国内资本市场上以本国货币为面值所发行的证
券。
国际证券是指由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公司企业或国际经
济机构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其他国家的货币为面值所发行
的证券。
(6)按证券募集方式分类,证券可分为公募证券和私募证
券。
公募证券是指向不特定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的证
券,其审批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
私募证券,是指向事先确定的少数投资者发行以募集资金
的证券,其审查条件相对较松,投资者也较少,不采取公示
制度。
(7)按证券的经济性质可分为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三大
类。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为筹集公司资
本而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
务的可转让的书面凭证。
债券是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
付息的有价证券。
3.有价证券的特征
(1)产权性。有价证券的产权性是指它记载着权利人的财
产权内容,代表着一定的财产所有权,拥有证券就意味着享
有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期限性。债券一般都有明确的还本付息期限,但股票
一般没有到期日,可以理解为一种永久性的证券,而且股息
支付的日期也不固定。
(3)收益性。收益性是指持有证券本身可以获得一定数额
的收益,这是投资者转让资金使用权的回报。
(4)流动性。证券的流动性又称变现性,是指证券持有人
可按自己的需要,灵活地转让证券以换取现金。
(5)风险性。证券的风险性是指证券持有者面临着预期投
资收益不能实现,甚至使本金也受到损失的可能。
4.有价证券的功能
(1)给持有者带来一定的收益
(2)为金融机构、公司企业筹措资金
(3)自发地分配货币资本
二、证券市场
(一)证券市场的定义
证券市场是股票、债券、投资基金券等各种有价证券发行
和交易的场所。广义的金融市场包括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等,
货币市场是融通短期资金的市场,资本市场是融通长期资金
的市场,资本市场又可以进一步分为中长期信贷市场和证券
市场。证券市场通过证券信用的方式融通资金,通过证券的
买卖活动引导资金流动,有效合理地配置社会资源,支持和
推动经济发展,因而是资本市场的核心和基础,是金融市场
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证券市场的特征
证券市场与商品市场相比较,具有明显的不同特征:1.交
易对象不同;2.交易对象的价格决定不同;3.交易方式不
同;4.交易关系不同;5.交易周期不同;6.市场风险不
同。
证券市场与借贷市场比较,也具有明显的特征:1.交易
性质不同;2.承担风险不同;3.收益来源不同;4.双方
关系的确定性不同。
(三)证券市场的结构
1.按市场职能的划分,证券市场分为证券发行市场和证券
流通市场。
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发行人以
筹集资金为目的,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
者出售新证券所形成的市场。
证券流通市场又称“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的
证券通过买卖交易实现流通转让的场所。
2.按证券的性质划分,证券市场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
和基金市场。
3.按交易组织形式的划分,证券市场分为交易所市场和柜
台交易市场。
交易所市场是最主要的证券交易场所,是流通市场的核心。
交易所交易必须根据国家有关的证券法律规定,有组织地、
规范地进行证券买卖。
柜台交易市场又称店头交易市场,是指证券交易所以外的
证券交易场所。
三、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一)证券市场的产生和发展
证券市场是社会化大生产和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
1602 年在荷兰的阿姆斯特丹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股票交
易所。1817 年参与华尔街证券交易的经纪人通过一项正式章
程并定名为“纽约证券交易会”,1863 年正式成立“纽约证券
交易所”。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欧美和日本经济的恢复和
发展以及各国的经济增长大大地促进了证券市场的恢复和
发展,企业证券发行增加,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买卖越
来越活跃。20 世纪 70 年代开始,证券市场出现了高度繁荣
的局面,不仅证券市场的规模更加扩大,证券交易日趋活跃,
而且逐渐形成了融资方式证券化、投资主体法人化、证券交
易多样化、证券市场自由化、证券市场国际化和证券市场电
脑化的全新特征。
(二)中国证券市场发展史简述
我国证券市场的存在可以上溯到北洋政府时期;而证券的
发行则更早,可以追溯到 19 世纪。20 世纪 30 年代,我国证
券市场一度繁荣。解放之后,因为推行计划经济体制,取消
了证券市场。80 年代以来,在邓小平理论的指导下,在党中
央和国务院的支持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发展,
我国证券市场逐步成长起来。1981 年恢复国库券发行,1984
年上海、北京、深圳等地的少数企业开始发行股票和企业债
券,证券发行市场重新启动。1988 年国债流通市场的建立
和 80 年代中后期股票柜台交易的起步,标志着证券流通市
场开始形成。1990 年底,经国务院同意,上海和深圳成立了
证券交易所,两个交易所的建立极大地推进了证券市场的发
展。除发行 A 股外,1991 年开始发行 B 股,1993 年出现了
H 股和 N 股等境外上市外资股。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
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
二、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个
人,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者的桥梁,是证券
市场运行的核心。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实体是证券经营
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它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
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根据业务内
容划分,有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三类。
证券承销商是依照规定有权包销或代销发行人发行的有
价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一级市场上发行人与投资者
之间的媒介,其作用是受发行人的委托,寻找潜在的投资公
众,并通过广泛的公关活动,将潜在的投资人引导成为真正
的投资者,从而使发行人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
佣金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
询、开立帐户、接受委托代理买卖以及证券过户、保管、清
算、交割等。
证券自营商是指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
立承担风险的证券经营机构。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
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资
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四、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有证券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行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
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
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
予的其它职责。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
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
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公平;公布
行情等。
五、证券监管机构
我国的政府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一、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金融市场体系概述
1.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外汇买卖、有价证券
交易、股票和债券发行、黄金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市场,是沟
通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场所。金融市场可分为资本市场和
货币市场两大部分。
2.金融市场体系
同业拆借市场
回购协议市场
货币市
场 商业票据市场
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短期政府债券市砀
金融市场 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
银行中长期信贷市
场
证券市场 债券
市场
资本市场 股票市
场
保险市场
融资租赁市场
(二)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证券市场在本质上属于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
要子市场。证券市场是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的场所。
按融资方式划分,长期金融市场可分为间接融资市场和
直接融资市场。
间接融资是指以货币为主要金融工具,通过银行体系吸
收社会存款,再对企业、个人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机制。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
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
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一)筹资功能
证券市场以证券形式为需求者和供给者融通资金提供了
一种良好的机制和场所,从而解决了资金供求的矛盾,实现
了筹资和融资的功能。
(二)资本定价
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的价格的确
定。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可以通过证券需求
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成,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
场的供求状况。
(三)资本配置
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的影响,引导资金
的流动,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第二节 证券市场参与者
一、证券发行人
证券发行人是指为筹措资金而发行证券的政府及其机构、
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
二、证券投资者
证券投资者是指进入证券市场进行证券交易的机构和个
人,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
三、证券市场中介机构
证券市场中介是连接证券投资者与筹资者的桥梁,是证券
市场运行的核心。在证券市场起中介作用的实体是证券经营
机构和证券服务机构,通常把两者合称为证券中介机构。
1.证券经营机构
证券经营机构又称证券商,它是指依法设立可经营证券业
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金融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根据业务内
容划分,有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三类。
证券承销商是依照规定有权包销或代销发行人发行的有
价证券的证券经营机构,是证券一级市场上发行人与投资者
之间的媒介,其作用是受发行人的委托,寻找潜在的投资公
众,并通过广泛的公关活动,将潜在的投资人引导成为真正
的投资者,从而使发行人募集到所需要的资金。
证券经纪商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代客买卖证券并以此收取
佣金的证券经营机构。其主要职能是:为投资者提供信息咨
询、开立帐户、接受委托代理买卖以及证券过户、保管、清
算、交割等。
证券自营商是指自行买卖证券,从中获取差价收益,并独
立承担风险的证券经营机构。
2.证券服务机构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人
机构。主要包括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资
信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
四、自律性组织
自律性组织有证券行业协会和证券交易所。
证券行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根据
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
证券行业协会应当履行协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组织会员
执行有关法律,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为会员提供信息服务,
制定规则,组织培训和开展业务交流,调解纠纷,就证券业
的发展开展研究,监督检查会员行为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赋
予的其它职责。
根据我国的《证券法》,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
交易场所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其主要职责有:提供交
易场所与设施;制定交易规则;监管在该交易所上市的证券
以及会员交易行为的合规性、合法性,确保市场公平;公布
行情等。
五、证券监管机构
我国的政府监管机构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第三节 证券市场的地位与功能
一、证券市场的地位
(一)金融市场体系概述
1.金融市场
金融市场是指经营货币资金的借贷、外汇买卖、有价证券
交易、股票和债券发行、黄金等贵重金属买卖的市场,是沟
通资金供给者与需求者的场所。金融市场可分为资本市场和
货币市场两大部分。
2.金融市场体系:
同业拆借市场, 回购协议市场,货币市场 , 商业票
据市场, 银行承兑汇票市场, 短期政府债券市砀, 金融
市场 , 大面额可转让存单市场,银行中长期信贷市场,
证券市场 ,债券市场 ,资本市场 ,股票市场, 保险市场,
融资租赁市场
(二)证券市场在金融体系中的地位
证券市场在本质上属于资本市场,是金融市场的一个重
要子市场。证券市场是变短期资金为长期资金的场所。
按融资方式划分,长期金融市场可分为间接融资市场和
直接融资市场。
间接融资是指以货币为主要金融工具,通过银行体系吸
收社会存款,再对企业、个人进行贷款的一种融资机制。
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
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
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
二、证券市场的基本功能
(一)筹资功能
证券市场以证券形式为需求者和供给者融通资金提供了
一种良好的机制和场所,从而解决了资金供求的矛盾,实现
了筹资和融资的功能。
(二)资本定价
证券价格的确定,实际上是证券所代表的资产的价格的确
定。证券市场的有效运行,使得价格确定可以通过证券需求
者和证券供给者的竞争形成,从而能较为充分地反映证券市
场的供求状况。
(三)资本配置
证券市场的配置功能是指通过证券价格的影响,引导资金
的流动,实现资源合理配置。
第二章 股票 (学习要点)
第一节 股票的特性与类型
第二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第一节 股票的特征与类型
一、股票的定义、性质和特征
(一)股票的定义
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
证。
(二)股票的性质:
股票是一种:1.有价证券 2.要式证券 3.证权证券 4.资
本证券 5.综合权利证券。
(三)股票的特征
1.收益性,投资于股票可能得到的收益。收益又分成
两类,第一类来自股份公司,第二类来自股票流通。
2.风险性,证券投资风险是指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
3.流动性,指股票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
际变动情况,灵活地转让股票以换取现金。
4.永久性,投资者购买了股票就不能退股,股票是一
种无期限的法律凭证。
5.参与性,股票持有者是股份公司的股东,可以参与公
司的经营决策。基本方式是有权出席股东大会,通过选举公
司董事来实现其参与权。
6.波动性,指股票实际交易价格的经常性变化,或者
说与股票票面价值经常不一致。
二、股票的类型
(一)按股东享有的权利不同,可分为普通股票和优先股
票。
(二)按是否记载股东姓名可以分为记名股票和不记名
股票。
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
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不记名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和股份公司股东名册上均
不记载股东姓名的股票。
(三)按是否用票面金额加以表示可以分为有面额股票
和无面额股票。
所谓有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记载一定金额的股
票。我国《公司法》规定,股票发行价格可以按票面金额,
也可以超过票面金额,但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所谓无面额股票,是指在股票票面上不记载金额的股票。
无面额股票也称为比例股票或份额股票。这种股票并非没有
价值,而是不在票面上标明固定的金额,只记载其为几股或
股本总额的若干分之几。
第二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一、普通股票的特征
(一)普通股票的基本特征
1.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
2.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
3.普通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二)普通股票的功能
1.构成股份制企业的资本;
2.为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提供依据;
3.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工具;
4.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基础。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作为普通股
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
2.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经营的
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二是他们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
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3.选择管理者
4.其他权利
如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
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以
一定比例及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的权利。这种
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
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和持
股价值。
(二)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优先股票的特征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
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
面:
1.股息率固定
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
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
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
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
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
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四、优先股票的种类
(一)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所谓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即公司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
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所谓非累积优先股票,是指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
的优先股票。它的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
年结清。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
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股东也不得要
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二)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所谓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
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
股票。参与优先股票又可以分为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和部分参
与优先股票两种。全部参与优先股票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等
额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部分参与优
先股票则规定了收益的上限,但它与非参与优先股票相比,
仍有可能获得相对高的收益。
所谓非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
息外,无权再参与对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非参与
优先股票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股息的收入仅以事先
规定的股息率为限,即使公司在本期内盈利高,普通股票股
东获取红利很多,它也不能与普通股票股东一起再次分享公
司剩余盈利。
(三)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所谓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
有者将它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所谓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不允许其持有者将
它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四)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
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可赎回优先股票有
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
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
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另一种
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
所谓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
的优先股票。
(五)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所谓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是指股票发行后股息率可
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
所谓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
的优先股票。一般的优先股票就是指这种股票。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一、国有股
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
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
股份。
二、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股份
公司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三、公众股
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
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
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1.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公司职工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
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
2.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
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四、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
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一)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
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这类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称为 B 股。B 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
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
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第二节 普通股票与优先股票
一、普通股票的特征
(一)普通股票的基本特征
1.普通股票是最基本、最重要的股票
2.普通股票是标准的股票
3.普通股票是风险最大的股票
(二)普通股票的功能
1.构成股份制企业的资本;
2.为股份制企业利润分配提供依据;
3.为投资者提供了投资工具;
4.为证券市场发展提供了基础。
二、普通股票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公司经营决策的参与权
以股东身份参与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作为普通股
票股东,行使这一权利的途径是参加股东大会。
2.公司盈余和剩余资产分配权
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他们有权要求从股份公司经营的
利润中分取股息和红利;二是他们在股份公司解散清算时,
有权要求取得公司的剩余资产。
3.选择管理者
4.其他权利
如优先认股权,是指当股份公司为增加公司资本而决定
增加发行新的股票时,原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按其持股数,以
一定比例及低于市价的某一特定价格优先认购的权利。这种
权利有两个主要目的,一是能保证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
保持原有的持股比例。二是能保护原普通股股东的利益和持
股价值。
(二)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4.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三、优先股票的特征
(一)优先股票的定义
优先股票与普通股票相对应,是指股东享有某些优先权
利(如优先分配公司盈利和剩余财产权)的股票。
(二)优先股票的特征
与普通股票相比较,优先股票的特点表现在如下四个方
面:
1.股息率固定
优先股票在发行之时就约定了固定的股息率,无论公司
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今后如何变化,该股息率不变。
2.股息分派优先
在股份公司盈利分配顺序上,优先股票排在普通股票之
前。
3.剩余资产分配优先
当股份公司因破产或解散进行清算时,在对公司剩余财
产的分配上,优先股股东排在债权人之后,但排在普通股股
东之前。
4.一般无表决权
优先股股东通常不享有公司的经营参与权。
四、优先股票的种类
(一)累积优先股票和非累积优先股票
所谓累积优先股票,是指历年股息累积发放的优先股票,
即公司在任何营业年度内未支付的优先股股息可以累积起
来,由以后营业年度的盈利一起付清。
所谓非累积优先股票,是指股息当年结清不能累积发放
的优先股票。它的特点是股息分派以每个营业年度为界,当
年结清。如果本年度公司的盈利不足以支付全部优先股股息,
对其所欠部分,公司将不予累积计算,优先股股东也不得要
求公司在以后的营业年度中予以补发。
(二)参与优先股票和非参与优先股票
所谓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息
外,还有权与普通股股东一起参与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
股票。参与优先股票又可以分为全部参与优先股票和部分参
与优先股票两种。全部参与优先股票有权与普通股票一起等
额分享本期的剩余盈利,其收益没有上限规定。部分参与优
先股票则规定了收益的上限,但它与非参与优先股票相比,
仍有可能获得相对高的收益。
所谓非参与优先股票,是指除了按规定分得本期固定股
息外,无权再参与对本期剩余盈利分配的优先股票。非参与
优先股票是一般意义上的优先股票,其股息的收入仅以事先
规定的股息率为限,即使公司在本期内盈利高,普通股票股
东获取红利很多,它也不能与普通股票股东一起再次分享公
司剩余盈利。
(三)可转换优先股票和不可转换优先股票
所谓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在一定条件下允许持
有者将它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所谓不可转换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不允许其持有者将
它转换成其它种类股票的优先股票。
(四)可赎回优先股票和不可赎回优先股票
所谓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在发行后一定时期可按特定
的赎买价格由发行公司收回的优先股票。可赎回优先股票有
两种类型:一种是强制赎回,即这种股票在发行时就规定,
股份公司享有赎回与否的选择权。一旦发行该股票的公司决
定按规定条件赎回,股东别无选择而只能缴回股票。另一种
是任意赎回,即股东享有是否要求股份公司赎回的选择权。
所谓不可赎回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根据规定不能赎回
的优先股票。
(五)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和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
所谓股息率可调整优先股票,是指股票发行后股息率可
以根据情况按规定进行调整的优先股票。
所谓股息率固定优先股票,是指发行后股息率不再变动
的优先股票。一般的优先股票就是指这种股票。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一、国有股
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
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
股份。
二、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股份
公司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三、公众股
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
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
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1.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公司职工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
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
2.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
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四、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
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一)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
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这类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称为 B 股。B 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
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
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第三节 我国现行的股票类型
一、国有股
国有股是指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以国有资
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公司现有国有资产折算成的
股份。
二、法人股
法人股是指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股份
公司形成的股份,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股份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三、公众股
公众股也可以称为个人股,它是指社会个人或股份公司
内部职工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公众股有两
种基本形式,公司职工股和社会公众股。
1.公司职工股
公司职工股是指股份公司职工在本公司公开向社会发
行股票时按发行价格所认购的股份。
2.社会公众股
社会公众股是指股份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设立时向
社会公众(非公司内部职工)募集的股份。
四、外资股
外资股是指股份公司向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
区投资者发行的股票。外资股按上市地域可以分为境内上市
外资股和境外上市外资股。
(一)境内上市外资股
境内上市外资股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
集并在我国境内上市的股份。这类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称为 B 股。B 股以人民币标明股票面
值,以外币认购买卖。
(二)境外上市外资股
境外上市外资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向境外投资者募集
并在境外上市的股份。它也采取记名股票形式,以人民币标
明面值,以外币认购。
第一节 债券的特征与类型
一、债券的定义和特征
(一)债券的定义
债券是债券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
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债券的票面要素
债券票面要素有:
1.债券的票面价值,指币种和票面金额
2.债券的偿还期限,指债券从发行之日起至偿清本息之
日止的时间。
3.债券的利率,指债券利息与债券票面价值的比率,通
常年利率用百分数表示。
4.债券发行者名称,指该债券的债务主体。
(三)债券的特征
1.偿还性,指债券有规定的偿还期限,债务人必须按期
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
2.流动性,指债券持有人可按自己的需要和市场的实际
变动状况,灵活地转让债券以换取现金。
3.安全性,指债券持有人的收益相对固定,不随发行者
经营收益的变动而变动,并且可按期收回本金。
4.收益性,指债券能为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收入。
二、债券的分类
(一)按发行主体分类
根据发行主体的不同,债券可以分为政府债券、金融债
券和公司债券。
1.政府债券的发行主体是政府。
2.金融债券的发行主体是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3.公司债券的发行主体是股份公司,但有些国家也允许
非股份公司的企业发行债券。
(二)按计息方式分类
按计息方式的不同,债券可分为单利债券、复利债券、
贴现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等。
1.单利债券是指在计算利息时,不论期限长短,仅按本
金计息,所生利息不再加入本金计算下期利息的债券。
2.复利债券是与单利债券相对应,它是指计算利息时,
按一定期限将所生利息加入本金再计算利息,逐期滚算的债
券。
3.贴现债券是指在票面上不规定利率,发行时按某一折
扣率,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发行,到期时仍按面额偿还本
金的债券。
4.累进利率债券是指以利率逐年累进方法计息的债券。
(三)按风险程度分类
按债券的风险程度的不同,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和
浮动利率债券。
1.固定利率债券
固定利率债券是指发行时规定了收益利息率的债券。
2.浮动利率债券
浮动利率债券是指实际利率可浮动的债券,通常是以某
种利率为基准再加上一定的利差来确定实际利率。
(四)按债券形态分类
按债券形态的不同,债券可分为实物债券、凭证式债券
和记帐式债券。
1.实物债券是一种具有标准格式实物券面的债券。
2.凭证式债券的形式是一种债权人认购债券的收款凭
证,而不是债券发行人制定的标准格式的债券。
3.记帐式债券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而是在电脑帐户中
作记录。
(五)其他分类
如可分成可转换债券和不可转换债券,可转让债券和不
可转让债券等。
三、债券的偿还方式
(一)到期偿还、期中偿还和展期偿还
到期偿还也叫满期偿还,是指按发行债券时规定的还本
时间,在债券到期时一次全部偿还本金的偿债方式。
期中偿还也叫中途偿还,是指在债券最终到期日之前,
偿还部分或全部本金的偿债方式。
展期偿还是指在债券期满后又延长原规定的还本付息
日期的偿债方式。
(二)部分偿还和全额偿还
部分偿还是指从债券发行日起,经过一定宽限期后,按
发行额的一定比例,陆续偿还,到债券期满时全部还清。
全额偿还是指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全部本金。
(三)定时偿还和随时偿还
定时偿还亦称定期偿还,它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
分次在规定的日期,按一定的偿还率偿还本金。
随时偿还也称任意偿还,是指债券发行后待宽限期过后,
发行人可以自由决定偿还时间,任意偿还债券的一部分或全
部。
(四)抽签偿还和买入注销
抽签偿还是指在期满前偿还一部分债券时,通过抽签方
式决定应偿还债券的号码。
买入注销是指债券发行人在债券未到期前按照市场价
格从二级市场中购回自己发行的债券而注销债务。
二节 公债
一、公债的定义和特征
(一)公债的定义和性质
公债是国家举借的债,是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
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所指的公债大多是狭义的,即政府举借
的债。一般把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
家债券,简称国债。而把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
债券,简称地方债。
公债的性质:
公债是有价证券。
公债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二)公债的特征
公债作为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与其它债券相比,显
示了四个方面的特征:
1.安全性高。在各类债券中,公债的信用等级通常被认
为是最高的。
2.流通性强。公债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转让很方便。
3.收益稳定。公债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对于投资者来说,
投资公债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
4.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规定对于购买公债所获得的收
益,可以享受税收上的免税待遇。
二、国家债券
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
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国家债券通常简称为国债。
(一)国债的分类
国债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1.按偿还期限分类,国债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
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 1 年或 1 年以内的国债。中
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国债。长期国
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0 年或 10 年以上的国债。
2.按资金用途分类,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
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
3.按流通与否分类,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
债。
4.按发行本位分类,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二)我国的国债
1.国库券
国库券起源于英国,属于一种弥补国库收支差额的政府
债券。我国于 1981 年起开始发行,1988 年开始分批在全国
60 个城市进行国库券转让试点,1990 年转让市场全面放开。
2.国家债券
1981 年以来我国发行过的国家债券的品种有:
(1)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2)国家建设债券
(3)财政债券
(4)特种债券
(5)保值债券
(6)基本建设债券
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
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和吸收存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信贷
资金来源的手段。
(二)金融债券的特征
1.专用性。发行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情况下是专
款专用,用于定向的特别贷款。而通过吸收存款所得的资金,
通常用于一般性贷款。
2.集中性。在筹资权利方面,发行金融债券是集中的,
它具有间断性,而且有一定的规模限额。而吸收存款对于金
融机构来说,是经常的、连续的业务,而且无限额。
3.高利性。在筹资成本方面,金融债券一般利率较高,
相对来说成本较大。而相同期限存款的利率,往往比金融债
券低,成本较小。
4.流动性。在流通转让方面,金融债券不能提前兑取,
但它作为一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可以抵押,可以
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存款虽然可以随时兑取(尤其是活期
存款),但一般应记名,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
二、公司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一)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
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公司债券的特征
1.契约性。公司债券代表一种债权债务的责任契约关系,
它规定债券发行人在既定的时间内必须支付利息,在约定的
日期内必须偿还本金,从而明确债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
2.优先性。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按期取得
利息,且利息分配顺序优于股东。公司破产清理资产时,债
券持有者也优先于股东收回本金。
3.风险性。公司债券与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比较,风险
较大。
4.通知偿还性。一部分公司债券附有通知偿还的规定,
即债券发行人具有选择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本金的权利。
5.可转换性。一部分公司债券,允许其持有者在一定条
件下转换成另一种金融工具,如公司股票等。发行可转换的
公司债券,转换条件需事先在契约中明确。
三、公司债券的分类
(一)信用公司债
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
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二)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三)保证公司债
保证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
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四)收益公司债
收益公司债也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它与一般债
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时债权排列顺序先于股票;但
另一方面它又与一般债券不同,其利息只是在公司有盈利时
才支付。
(五)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
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
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六)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
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
司股票权利的债券。
四、我国的企业债券
我国企业债券的主要种类有:
(一)重点企业债券
国家为了调整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而
发行的债券。
(二)地方企业债券
地方企业债券是由工商企业在本地区或跨地区公开发
行的债券。它的期限一般也属于中期性质,利率略高于同期
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为个人,不计复利。
(三)企业短期融资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为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
向社会发行的短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期限为 3 个月、6 个月和 9 个月三个档次,利率可在银行同
期储蓄存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四)地方投资公司债券
地方投资公司债券是由地方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
(五)住宅建设债券
住宅建设债券是为了支持住宅商品化改革,而发行的债
券。
第四节 国际债券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点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
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国际债券的特点
同国内债券相比,国际债券具有下述特点:
1.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2.计价货币的通用性
3.发行规模的巨额性
4.汇率变化的风险性
5.国家主权的保障性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债券发行制度及程序
(一)、债券发行
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对债券发行都采取审核制度。审
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核准制,一种是注册制。
1.核准制
核准制即按照“实质管理原则”,由主管机关规定若干核
准条件,包括:发行人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发行中介机构所得报酬,债权人和债
务人的权利、义务,募集资金投向,资料公开是否充分、真
实等。发行人在符合债券发行基本条件的同时,每笔债券发
行都需报请主管机关批准,按核准条件审查许可后,债券才
能发行。
2.注册制
注册制即按照“公开原则”,只要符合由主管机关规定的
债券发行的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注册的,主管机关就
必须认可该债券的发行。登记注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如发
现有严重失实、遗漏、虚报,则发出终止命令,终止其注册;
如属一般情节,则通知注册人加以纠正。未予注册或自动生
效日之前,发行人不得发行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的发行程序
日本政府长期国债的发行程序
①大藏大臣(财政部长)根据《国债法》决定每月的发行
额和发行条件。
①举行起债(即发债)例会。长期国债每月都发行,故例
会为每月一次。例会由参加承销集团的金融机构的常务董事
和高级常务董事一级的人员参加,在该会议上对国债的发行
额、发行条件等进行惯例审核。
①签订承销合同。
①签订承销集团内部合同。
①正式开始发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承销集团成员缴
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一并上缴国库。
日本政府中期和短期附息国债的发行程序(采用公募
投标方式时)
①大藏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
间、发行额度和招标的有关事项。
①通过日本银行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发布招
标时间、数额、条件等。
①委托日本银行组织招标。
①投标机构填写投标意向书。参加投标的机构要在意向
书中写明自己所希望的承销价格或收益率以及承销额度。
①裁定中标者。
①日本银行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者。
①中标者向一般投资者销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各承购集团成员
缴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上缴国库。
美国政府国库债的发行程序
(1)认购者索取投标单。美国财政部通常于每星期四宣
布 7 日后发行国库券的数量、期限等情况,愿意认购者可以
向联邦储备银行或其分行索取投标单。投标单主要包括下列
各项内容:
①所希望购买的国库券数额。
①注明期限类别,如 3 个月、6 个月或 1 年期等。
①注明参加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如果为竞争性
投标,则要注明年收益率。
①注明所购买的国库券到期时,是否愿意再进行投资。
①投标人的姓名及通讯地址。
①投标人的社会安全号码。
①投标人在一般营业时期中的电话号码。
(2)联邦储备银行接受投标单。
(3)决定中标者及中标价格。
(4)由财政部宣布投标结果。
(5)财政部正式发行国库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以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为界,可以
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主要是
公司内部就发行债券的金额、用途等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第
二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1.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
(1)制定发行文件。发行文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所筹资
金的用途、期限、利率、发行范围、发行方式、公司现有资
金、收益分配状况、筹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经济效益预测、
还本资金来源等。
(2)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需要经董事会通过决议,
而且要由 2/3 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
方有效。董事会的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
额、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等内容。
2.公司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发行债券的公司在董事会就发行的主要事项形成原则
性决议之后,就进入了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一般需经过以
下几个步骤:
(1)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发行债券首先要由证券评级
机构对其所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2)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的主要内容。发行人
与承销商(在美国多是投资银行,在日本则多是证券公司)就
承销问题举行各种会议,以决定发行的主要问题:
①决定发行债券的总额。
①决定债券的发行方式,决定是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
①就发行条件达成协议。承销商与发行人进一步就发行
条件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中应包括发行数量、债券到期日、
票面利率及承销商的报酬等。
①确定承销方式。
(3)组织承销团。如果发行债券的数量颇大,承销商将
组成承销团。
(4)申报发行及办理各种发行手续。在多数国家,公司
发行债券都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债券。
发行申报包括呈报债券发行申报书、印制债券认购申请书、
撰写并公布债券发行公告等环节。
(5)向公众出售债券。
三、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与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一)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
一般来说,国际债券分两类,一是外国债券,二是欧洲
债券。
1.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
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2.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
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三)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1.美国债券
美国债券是指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扬基债券,
是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
2.日本债券
日本债券是指日本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武士债券,是外
国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计价的中长期债
券。
3.龙债券
龙债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
利率债券;或者是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
基准、每一季或每半年重新制订一次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龙债券发行以非亚洲货币标定面额,尽管有一些债券是以加
拿大元、澳元和日元标价,但多数是以美元标价。
四、我国的国际债券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当时,在
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下,为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建设
步伐,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
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 年 1 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
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 l00 亿日元的债券,期限 12 年,利
率 %,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 80 年代中后期,福
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
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
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
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 5 年,最长的 12 年,绝大多数
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
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特别是 1996
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 100 年期扬基债券。
第二节 公债
一、公债的定义和特征
(一)公债的定义和性质
公债是国家举借的债,是国家为了筹措资金而向投资者
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还本的债务凭证。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所指的公债大多是狭义的,即政府举借
的债。一般把中央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中央政府债券,或国
家债券,简称国债。而把地方政府发行的债券称为地方政府
债券,简称地方债。
公债的性质:
公债是有价证券。
公债是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
(二)公债的特征
公债作为债券体系中的一个品种,与其它债券相比,显
示了四个方面的特征:
1.安全性高。在各类债券中,公债的信用等级通常被认
为是最高的。
2.流通性强。公债的二级市场十分发达,转让很方便。
3.收益稳定。公债的付息由政府保证,对于投资者来说,
投资公债的收益是比较稳定的。
4.免税待遇。大多数国家规定对于购买公债所获得的收
益,可以享受税收上的免税待遇。
二、国家债券
国家债券是中央政府根据信用原则,以承担还本付息责
任为前提而筹措资金的债务凭证。国家债券通常简称为国债。
(一)国债的分类
国债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别。
1.按偿还期限分类,国债可分为短期国债、中期国债和
长期国债。
短期国债一般指偿还期限为 1 年或 1 年以内的国债。中
期国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 年以上 10 年以下的国债。长期国
债是指偿还期限在 10 年或 10 年以上的国债。
2.按资金用途分类,国债可以分为赤字国债、建设国债、
战争国债和特种国债。
3.按流通与否分类,国债可以分为流通国债和非流通国
债。
4.按发行本位分类,国债可以分为实物国债和货币国债。
(二)我国的国债
1.国库券
国库券起源于英国,属于一种弥补国库收支差额的政府
债券。我国于 1981 年起开始发行,1988 年开始分批在全国
60 个城市进行国库券转让试点,1990 年转让市场全面放开。
2.国家债券
1981 年以来我国发行过的国家债券的品种有:
(1)国家重点建设债券
(2)国家建设债券
(3)财政债券
(4)特种债券
(5)保值债券
(6)基本建设债券
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
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和吸收存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信贷
资金来源的手段。
(二)金融债券的特征
1.专用性。发行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情况下是专
款专用,用于定向的特别贷款。而通过吸收存款所得的资金,
通常用于一般性贷款。
2.集中性。在筹资权利方面,发行金融债券是集中的,
它具有间断性,而且有一定的规模限额。而吸收存款对于金
融机构来说,是经常的、连续的业务,而且无限额。
3.高利性。在筹资成本方面,金融债券一般利率较高,
相对来说成本较大。而相同期限存款的利率,往往比金融债
券低,成本较小。
4.流动性。在流通转让方面,金融债券不能提前兑取,
但它作为一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可以抵押,可以
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存款虽然可以随时兑取(尤其是活期
存款),但一般应记名,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
二、公司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一)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
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公司债券的特征
1.契约性。公司债券代表一种债权债务的责任契约关系,
它规定债券发行人在既定的时间内必须支付利息,在约定的
日期内必须偿还本金,从而明确债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
2.优先性。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按期取得
利息,且利息分配顺序优于股东。公司破产清理资产时,债
券持有者也优先于股东收回本金。
3.风险性。公司债券与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比较,风险
较大。
4.通知偿还性。一部分公司债券附有通知偿还的规定,
即债券发行人具有选择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本金的权利。
5.可转换性。一部分公司债券,允许其持有者在一定条
件下转换成另一种金融工具,如公司股票等。发行可转换的
公司债券,转换条件需事先在契约中明确。
三、公司债券的分类
(一)信用公司债
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
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二)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三)保证公司债
保证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
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四)收益公司债
收益公司债也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它与一般债
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时债权排列顺序先于股票;但
另一方面它又与一般债券不同,其利息只是在公司有盈利时
才支付。
(五)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
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
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六)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
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
司股票权利的债券。
四、我国的企业债券
我国企业债券的主要种类有:
(一)重点企业债券
国家为了调整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而
发行的债券。
(二)地方企业债券
地方企业债券是由工商企业在本地区或跨地区公开发
行的债券。它的期限一般也属于中期性质,利率略高于同期
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为个人,不计复利。
(三)企业短期融资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为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
向社会发行的短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期限为 3 个月、6 个月和 9 个月三个档次,利率可在银行同
期储蓄存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四)地方投资公司债券
地方投资公司债券是由地方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
(五)住宅建设债券
住宅建设债券是为了支持住宅商品化改革,而发行的债
券。
第四节 国际债券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点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
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国际债券的特点
同国内债券相比,国际债券具有下述特点:
1.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2.计价货币的通用性
3.发行规模的巨额性
4.汇率变化的风险性
5.国家主权的保障性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债券发行制度及程序
(一)、债券发行
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对债券发行都采取审核制度。审
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核准制,一种是注册制。
1.核准制
核准制即按照“实质管理原则”,由主管机关规定若干核
准条件,包括:发行人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发行中介机构所得报酬,债权人和债
务人的权利、义务,募集资金投向,资料公开是否充分、真
实等。发行人在符合债券发行基本条件的同时,每笔债券发
行都需报请主管机关批准,按核准条件审查许可后,债券才
能发行。
2.注册制
注册制即按照“公开原则”,只要符合由主管机关规定的
债券发行的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注册的,主管机关就
必须认可该债券的发行。登记注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如发
现有严重失实、遗漏、虚报,则发出终止命令,终止其注册;
如属一般情节,则通知注册人加以纠正。未予注册或自动生
效日之前,发行人不得发行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的发行程序
日本政府长期国债的发行程序
①大藏大臣(财政部长)根据《国债法》决定每月的发行
额和发行条件。
①举行起债(即发债)例会。长期国债每月都发行,故例
会为每月一次。例会由参加承销集团的金融机构的常务董事
和高级常务董事一级的人员参加,在该会议上对国债的发行
额、发行条件等进行惯例审核。
①签订承销合同。
①签订承销集团内部合同。
①正式开始发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承销集团成员缴
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一并上缴国库。
日本政府中期和短期附息国债的发行程序(采用公募
投标方式时)
①大藏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
间、发行额度和招标的有关事项。
①通过日本银行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发布招
标时间、数额、条件等。
①委托日本银行组织招标。
①投标机构填写投标意向书。参加投标的机构要在意向
书中写明自己所希望的承销价格或收益率以及承销额度。
①裁定中标者。
①日本银行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者。
①中标者向一般投资者销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各承购集团成员
缴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上缴国库。
美国政府国库债的发行程序
(1)认购者索取投标单。美国财政部通常于每星期四宣
布 7 日后发行国库券的数量、期限等情况,愿意认购者可以
向联邦储备银行或其分行索取投标单。投标单主要包括下列
各项内容:
①所希望购买的国库券数额。
①注明期限类别,如 3 个月、6 个月或 1 年期等。
①注明参加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如果为竞争性
投标,则要注明年收益率。
①注明所购买的国库券到期时,是否愿意再进行投资。
①投标人的姓名及通讯地址。
①投标人的社会安全号码。
①投标人在一般营业时期中的电话号码。
(2)联邦储备银行接受投标单。
(3)决定中标者及中标价格。
(4)由财政部宣布投标结果。
(5)财政部正式发行国库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以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为界,可以
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主要是
公司内部就发行债券的金额、用途等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第
二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1.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
(1)制定发行文件。发行文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所筹资
金的用途、期限、利率、发行范围、发行方式、公司现有资
金、收益分配状况、筹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经济效益预测、
还本资金来源等。
(2)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需要经董事会通过决议,
而且要由 2/3 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
方有效。董事会的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
额、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等内容。
2.公司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发行债券的公司在董事会就发行的主要事项形成原则
性决议之后,就进入了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一般需经过以
下几个步骤:
(1)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发行债券首先要由证券评级
机构对其所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2)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的主要内容。发行人
与承销商(在美国多是投资银行,在日本则多是证券公司)就
承销问题举行各种会议,以决定发行的主要问题:
①决定发行债券的总额。
①决定债券的发行方式,决定是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
①就发行条件达成协议。承销商与发行人进一步就发行
条件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中应包括发行数量、债券到期日、
票面利率及承销商的报酬等。
①确定承销方式。
(3)组织承销团。如果发行债券的数量颇大,承销商将
组成承销团。
(4)申报发行及办理各种发行手续。在多数国家,公司
发行债券都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债券。
发行申报包括呈报债券发行申报书、印制债券认购申请书、
撰写并公布债券发行公告等环节。
(5)向公众出售债券。
三、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与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一)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
一般来说,国际债券分两类,一是外国债券,二是欧洲
债券。
1.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
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2.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
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三)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1.美国债券
美国债券是指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扬基债券,
是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
2.日本债券
日本债券是指日本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武士债券,是外
国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计价的中长期债
券。
3.龙债券
龙债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
利率债券;或者是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
基准、每一季或每半年重新制订一次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龙债券发行以非亚洲货币标定面额,尽管有一些债券是以加
拿大元、澳元和日元标价,但多数是以美元标价。
四、我国的国际债券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当时,在
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下,为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建设
步伐,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
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 年 1 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
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 l00 亿日元的债券,期限 12 年,利
率 %,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 80 年代中后期,福
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
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
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
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 5 年,最长的 12 年,绝大多数
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
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特别是 1996
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 100 年期扬基债券。
第三节 金融债券与公司债券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一)金融债券的定义
金融债券,是指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依照法定程序发
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和吸收存款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扩大信贷
资金来源的手段。
(二)金融债券的特征
1.专用性。发行金融债券筹集的资金,一般情况下是专
款专用,用于定向的特别贷款。而通过吸收存款所得的资金,
通常用于一般性贷款。
2.集中性。在筹资权利方面,发行金融债券是集中的,
它具有间断性,而且有一定的规模限额。而吸收存款对于金
融机构来说,是经常的、连续的业务,而且无限额。
3.高利性。在筹资成本方面,金融债券一般利率较高,
相对来说成本较大。而相同期限存款的利率,往往比金融债
券低,成本较小。
4.流动性。在流通转让方面,金融债券不能提前兑取,
但它作为一种债券,一般不记名,不挂失,可以抵押,可以
在证券市场上流通转让。存款虽然可以随时兑取(尤其是活期
存款),但一般应记名,不能在证券市场上流通。
二、公司债券的定义及特征
(一)公司债券的定义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
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二)公司债券的特征
1.契约性。公司债券代表一种债权债务的责任契约关系,
它规定债券发行人在既定的时间内必须支付利息,在约定的
日期内必须偿还本金,从而明确债务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
任。
2.优先性。债券持有者是公司的债权人,有权按期取得
利息,且利息分配顺序优于股东。公司破产清理资产时,债
券持有者也优先于股东收回本金。
3.风险性。公司债券与政府债券或金融债券比较,风险
较大。
4.通知偿还性。一部分公司债券附有通知偿还的规定,
即债券发行人具有选择在债券到期之前偿还本金的权利。
5.可转换性。一部分公司债券,允许其持有者在一定条
件下转换成另一种金融工具,如公司股票等。发行可转换的
公司债券,转换条件需事先在契约中明确。
三、公司债券的分类
(一)信用公司债
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
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二)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
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三)保证公司债
保证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由第三者作为还本付息担保
人的债券,是担保证券的一种。
(四)收益公司债
收益公司债也是一种具有特殊性质的债券,它与一般债
券相似,有固定到期日,清偿时债权排列顺序先于股票;但
另一方面它又与一般债券不同,其利息只是在公司有盈利时
才支付。
(五)可转换公司债
可转换公司债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
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可转换公
司债兼有债权和股权的双重性质。
(六)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
附新股认股权公司债是公司发行的一种附有认购该公
司股票权利的债券。
四、我国的企业债券
我国企业债券的主要种类有:
(一)重点企业债券
国家为了调整投资结构,保证国家重点建设的需要,而
发行的债券。
(二)地方企业债券
地方企业债券是由工商企业在本地区或跨地区公开发
行的债券。它的期限一般也属于中期性质,利率略高于同期
银行储蓄存款利率,发行对象主要为个人,不计复利。
(三)企业短期融资券
企业短期融资券是企业为解决临时性、季节性资金需要,
向社会发行的短期债券。发行对象为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
期限为 3 个月、6 个月和 9 个月三个档次,利率可在银行同
期储蓄存款利率基础上上浮一定幅度。
(四)地方投资公司债券
地方投资公司债券是由地方专业投资公司发行的债券。
(五)住宅建设债券
住宅建设债券是为了支持住宅商品化改革,而发行的债
券。
第四节 国际债券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点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
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国际债券的特点
同国内债券相比,国际债券具有下述特点:
1.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2.计价货币的通用性
3.发行规模的巨额性
4.汇率变化的风险性
5.国家主权的保障性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债券发行制度及程序
(一)、债券发行
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对债券发行都采取审核制度。审
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核准制,一种是注册制。
1.核准制
核准制即按照“实质管理原则”,由主管机关规定若干核
准条件,包括:发行人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发行中介机构所得报酬,债权人和债
务人的权利、义务,募集资金投向,资料公开是否充分、真
实等。发行人在符合债券发行基本条件的同时,每笔债券发
行都需报请主管机关批准,按核准条件审查许可后,债券才
能发行。
2.注册制
注册制即按照“公开原则”,只要符合由主管机关规定的
债券发行的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注册的,主管机关就
必须认可该债券的发行。登记注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如发
现有严重失实、遗漏、虚报,则发出终止命令,终止其注册;
如属一般情节,则通知注册人加以纠正。未予注册或自动生
效日之前,发行人不得发行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的发行程序
日本政府长期国债的发行程序
①大藏大臣(财政部长)根据《国债法》决定每月的发行
额和发行条件。
①举行起债(即发债)例会。长期国债每月都发行,故例
会为每月一次。例会由参加承销集团的金融机构的常务董事
和高级常务董事一级的人员参加,在该会议上对国债的发行
额、发行条件等进行惯例审核。
①签订承销合同。
①签订承销集团内部合同。
①正式开始发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承销集团成员缴
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一并上缴国库。
日本政府中期和短期附息国债的发行程序(采用公募
投标方式时)
①大藏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
间、发行额度和招标的有关事项。
①通过日本银行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发布招
标时间、数额、条件等。
①委托日本银行组织招标。
①投标机构填写投标意向书。参加投标的机构要在意向
书中写明自己所希望的承销价格或收益率以及承销额度。
①裁定中标者。
①日本银行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者。
①中标者向一般投资者销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各承购集团成员
缴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上缴国库。
美国政府国库债的发行程序
(1)认购者索取投标单。美国财政部通常于每星期四宣
布 7 日后发行国库券的数量、期限等情况,愿意认购者可以
向联邦储备银行或其分行索取投标单。投标单主要包括下列
各项内容:
①所希望购买的国库券数额。
①注明期限类别,如 3 个月、6 个月或 1 年期等。
①注明参加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如果为竞争性
投标,则要注明年收益率。
①注明所购买的国库券到期时,是否愿意再进行投资。
①投标人的姓名及通讯地址。
①投标人的社会安全号码。
①投标人在一般营业时期中的电话号码。
(2)联邦储备银行接受投标单。
(3)决定中标者及中标价格。
(4)由财政部宣布投标结果。
(5)财政部正式发行国库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以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为界,可以
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主要是
公司内部就发行债券的金额、用途等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第
二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1.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
(1)制定发行文件。发行文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所筹资
金的用途、期限、利率、发行范围、发行方式、公司现有资
金、收益分配状况、筹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经济效益预测、
还本资金来源等。
(2)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需要经董事会通过决议,
而且要由 2/3 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
方有效。董事会的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
额、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等内容。
2.公司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发行债券的公司在董事会就发行的主要事项形成原则
性决议之后,就进入了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一般需经过以
下几个步骤:
(1)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发行债券首先要由证券评级
机构对其所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2)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的主要内容。发行人
与承销商(在美国多是投资银行,在日本则多是证券公司)就
承销问题举行各种会议,以决定发行的主要问题:
①决定发行债券的总额。
①决定债券的发行方式,决定是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
①就发行条件达成协议。承销商与发行人进一步就发行
条件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中应包括发行数量、债券到期日、
票面利率及承销商的报酬等。
①确定承销方式。
(3)组织承销团。如果发行债券的数量颇大,承销商将
组成承销团。
(4)申报发行及办理各种发行手续。在多数国家,公司
发行债券都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债券。
发行申报包括呈报债券发行申报书、印制债券认购申请书、
撰写并公布债券发行公告等环节。
(5)向公众出售债券。
三、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与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一)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
一般来说,国际债券分两类,一是外国债券,二是欧洲
债券。
1.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
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2.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
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三)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1.美国债券
美国债券是指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扬基债券,
是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
2.日本债券
日本债券是指日本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武士债券,是外
国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计价的中长期债
券。
3.龙债券
龙债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
利率债券;或者是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
基准、每一季或每半年重新制订一次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龙债券发行以非亚洲货币标定面额,尽管有一些债券是以加
拿大元、澳元和日元标价,但多数是以美元标价。
四、我国的国际债券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当时,在
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下,为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建设
步伐,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
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 年 1 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
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 l00 亿日元的债券,期限 12 年,利
率 %,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 80 年代中后期,福
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
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
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
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 5 年,最长的 12 年,绝大多数
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
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特别是 1996
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 100 年期扬基债券。
第四节 国际债券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和特点
(一)国际债券的定义
国际债券是指一国借款人在国际证券市场上,以外国货
币为面值,向外国投资者发行的债券。
(二)国际债券的特点
同国内债券相比,国际债券具有下述特点:
1.资金来源的广泛性
2.计价货币的通用性
3.发行规模的巨额性
4.汇率变化的风险性
5.国家主权的保障性
二、西方主要国家的债券发行制度及程序
(一)、债券发行
世界各国证券主管机关对债券发行都采取审核制度。审
核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核准制,一种是注册制。
1.核准制
核准制即按照“实质管理原则”,由主管机关规定若干核
准条件,包括:发行人的性质、管理人员的资格、能力,发
行人的资产负债结构,发行中介机构所得报酬,债权人和债
务人的权利、义务,募集资金投向,资料公开是否充分、真
实等。发行人在符合债券发行基本条件的同时,每笔债券发
行都需报请主管机关批准,按核准条件审查许可后,债券才
能发行。
2.注册制
注册制即按照“公开原则”,只要符合由主管机关规定的
债券发行的法定条件,并依照法定程序注册的,主管机关就
必须认可该债券的发行。登记注册须经主管机关审查;如发
现有严重失实、遗漏、虚报,则发出终止命令,终止其注册;
如属一般情节,则通知注册人加以纠正。未予注册或自动生
效日之前,发行人不得发行债券。
(二)债券发行的程序
1.政府债券的发行程序
日本政府长期国债的发行程序
①大藏大臣(财政部长)根据《国债法》决定每月的发行
额和发行条件。
①举行起债(即发债)例会。长期国债每月都发行,故例
会为每月一次。例会由参加承销集团的金融机构的常务董事
和高级常务董事一级的人员参加,在该会议上对国债的发行
额、发行条件等进行惯例审核。
①签订承销合同。
①签订承销集团内部合同。
①正式开始发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承销集团成员缴
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一并上缴国库。
日本政府中期和短期附息国债的发行程序(采用公募
投标方式时)
①大藏省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以及市场情况决定发行时
间、发行额度和招标的有关事项。
①通过日本银行向有关的金融机构和证券公司发布招
标时间、数额、条件等。
①委托日本银行组织招标。
①投标机构填写投标意向书。参加投标的机构要在意向
书中写明自己所希望的承销价格或收益率以及承销额度。
①裁定中标者。
①日本银行将中标结果通知中标者。
①中标者向一般投资者销售债券。
①发行结束后至付款日,日本银行接受各承购集团成员
缴来的债券款项,并将款项汇总上缴国库。
美国政府国库债的发行程序
(1)认购者索取投标单。美国财政部通常于每星期四宣
布 7 日后发行国库券的数量、期限等情况,愿意认购者可以
向联邦储备银行或其分行索取投标单。投标单主要包括下列
各项内容:
①所希望购买的国库券数额。
①注明期限类别,如 3 个月、6 个月或 1 年期等。
①注明参加竞争性投标或非竞争性投标,如果为竞争性
投标,则要注明年收益率。
①注明所购买的国库券到期时,是否愿意再进行投资。
①投标人的姓名及通讯地址。
①投标人的社会安全号码。
①投标人在一般营业时期中的电话号码。
(2)联邦储备银行接受投标单。
(3)决定中标者及中标价格。
(4)由财政部宣布投标结果。
(5)财政部正式发行国库券。
(二)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
公司债券的发行程序以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为界,可以
分为两个大阶段:第一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主要是
公司内部就发行债券的金额、用途等问题进行研究决策;第
二阶段为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1.公司债券发行的准备阶段
(1)制定发行文件。发行文件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所筹资
金的用途、期限、利率、发行范围、发行方式、公司现有资
金、收益分配状况、筹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或经济效益预测、
还本资金来源等。
(2)董事会决议。发行公司债,需要经董事会通过决议,
而且要由 2/3 以上董事出席以及超过半数的出席董事通过
方有效。董事会的决议应决定公司债券发行的总额、券面金
额、发行价格、利率、发行日、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等内容。
2.公司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
发行债券的公司在董事会就发行的主要事项形成原则
性决议之后,就进入了债券发行的实施阶段。一般需经过以
下几个步骤:
(1)债券的信用评级。公司发行债券首先要由证券评级
机构对其所发行的债券进行评级。
(2)发行人与承销商谈判确定发行的主要内容。发行人
与承销商(在美国多是投资银行,在日本则多是证券公司)就
承销问题举行各种会议,以决定发行的主要问题:
①决定发行债券的总额。
①决定债券的发行方式,决定是公募发行还是私募发行。
①就发行条件达成协议。承销商与发行人进一步就发行
条件协商达成协议,该协议中应包括发行数量、债券到期日、
票面利率及承销商的报酬等。
①确定承销方式。
(3)组织承销团。如果发行债券的数量颇大,承销商将
组成承销团。
(4)申报发行及办理各种发行手续。在多数国家,公司
发行债券都须向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未经批准不得发行债券。
发行申报包括呈报债券发行申报书、印制债券认购申请书、
撰写并公布债券发行公告等环节。
(5)向公众出售债券。
三、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与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一)国际债券的主要类型
一般来说,国际债券分两类,一是外国债券,二是欧洲
债券。
1.外国债券是指某一国借款人在本国以外的某一国家
发行以该国货币为面值的债券。
2.欧洲债券是指借款人在本国境外市场发行的,不以发
行市场所在国的货币为面值的国际债券。
(三)主要国际债券简介
1.美国债券
美国债券是指在美国发行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扬基债券,
是非美国居民在美国国内市场发行的,吸收美元资金的债券。
2.日本债券
日本债券是指日本的外国债券,亦称为武士债券,是外
国发行人在日本债券市场上发行的,以日元计价的中长期债
券。
3.龙债券
龙债券一般是一次到期还本,每年付息一次的长期固定
利率债券;或者是以美元计价,以伦敦银行同业拆放利率为
基准、每一季或每半年重新制订一次利率的浮动利率债券。
龙债券发行以非亚洲货币标定面额,尽管有一些债券是以加
拿大元、澳元和日元标价,但多数是以美元标价。
四、我国的国际债券
我国发行国际债券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初期。当时,在
改革开放的政策指导下,为利用国外资金,加快我国的建设
步伐,我国的一些金融机构率先步入国际资本市场,以发行
债券的形式筹资。1982 年 1 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在日
本东京资本市场上发行了 l00 亿日元的债券,期限 12 年,利
率 %,采用私募方式发行。随后,在 80 年代中后期,福
建投资信托公司、中国银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东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天津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财政部、交通
银行等,也先后在东京、法兰克福、香港、新加坡、伦敦发
行国际债券,发行币种包括日元、港元、德国马克、美元等,
期限均为中、长期,最短的 5 年,最长的 12 年,绝大多数
采用公募方式发行。90 年代以后,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
提高,我国的国际债券信用等级在不断上升。特别是 1996
年,我国政府成功地在美国市场发行 100 年期扬基债券。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 (学习要点)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
第一节 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一、证券投资基金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一种利益共享、风
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
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
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
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二)基金与股票、债券的区别
基金与股票、债券一样都是金融投资工具,但又与股票、
债券存在着差异。
它们所反映的关系不同。股票反映的是产权关系,债券
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而契约型基金反映的则是信托关系。
它们所筹资金的投向不同。股票和债券是融资工具,筹
集的资金主要是投向实业,而基金主要是投向其他有价证券
等投资工具。
它们的风险水平也不同。投资于股票有较大的风险。债
券的直接收益取决于债券利息率,投资风险较小。基金主要
投资于有价证券,收益有可能高于债券,投资风险又可能小
于股票。
二、投资基金的特点
1.集合投资
基金是这样一种投资方式:他将零散的资金巧妙地汇集
起来,交给专业机构投资于各种金融工具,以谋取资产的增
值。
2.分散风险
基金可以实现资产组合多样化,分散投资于多种证券。
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一方面借助于资金庞大和投资对象
众多的优势使投资者所面临的投资风险变小,另一方面又利
用不同的投资对象之间的互补性,达到分散投资风险的目的。
3.专家管理
基金实行专家管理制度,这些专业管理人员都经过专门
训练,具有丰富的证券投资和其他项目投资经验。
三、投资基金的分类
(一)基本类型
1.根据组织形态的不同,可分为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
金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受益人(投资
者)、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
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
契约型基金是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
为,通过基金契约来规范三方当事人的行为。基金管理人负
责基金的管理操作;基金托管人作为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
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和处置,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实行监督。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公司形态组成的,该基金公
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资金,一般投资者通过认购基金而
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也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凭其持有的股
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公司型基金的特点是:
(1)基金公司的设立程序类似于一般股份公司,基金
公司本身依法注册为法人。但不同于一般股份公司的是,它
是委托专业的财务顾问或基金管理公司来经营与管理。
(2)基金公司的组织结构与一般股份公司类似,设有
董事会和持有人大会,基金资产由公司所有,投资者则是这
家公司的股东,承担风险并通过持有人大会行使权利。
契约型基金与公司型基金的不同点:
(1)资金的性质不同。契约型基金的资金是信托财产,
公司型基金的资金为公司法人的资本。
(2)投资者的地位不同。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购买受
益凭证后成为基金契约的当事人之一,即受益人;公司型基
金的投资者购买基金公司的股票后成为该公司的股东,以股
息或红利形式取得收益。因此,契约型基金的投资者没有管
理基金资产的权力,而公司型基金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和董
事会享有管理基金公司的权力。
(3)基金的运营依据不同。契约型基金依据基金契约
运营基金,公司型基金依据基金公司章程运营基金。
2.根据变现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
金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的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
金单位的发行总额和存续期,筹集到这个总额后,基金即宣
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基
金单位的流通采取在交易所上市的办法,投资者以后要买卖
基金单位都必须经过证券经纪商,在二级市场上进行竞价交
易。
开放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基金单位的
总数是不固定的,可视投资者的需要追加发行。投资者也可
根据市场状况和各自的投资决策,或者要求发行机构按现期
净资产值扣除手续费后赎回股份或受益凭证,或者再买入股
份或受益凭证,增持基金单位份额。
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1)期限不同。封闭式基金通常有固定的封闭期,而
开放式基金没有固定期限,投资者可随时向基金管理人赎回
基金单位。
(2)发行规模限制不同。封闭式基金在招募说明书中
列明其基金规模,开放式基金没有发行规模限制。
(3)基金单位交易方式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单位
在封闭期限内不能赎回,持有人只能寻求在证券交易场所出
售给第三者。开放式基金的投资者则可以在首次发行结束一
段时间(多为 3 个月)后,随时向基金管理人或中介机构提
出购买或赎回申请。
(4)基金单位的交易价格计算标准不同。封闭式基金
的买卖价格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并不必然反映公司的净
资产值。开放式基金的交易价格则取决于基金的每单位资产
净值的大小,其卖出价即申购价一般是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加
一定的购买费,买入价即赎回价,是基金单位净资产值减去
一定的赎回费,基本不受市场供求影响。
(5)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的基金单位数不变,
资本不会减少,因此基金可进行长期投资,基金资产的投资
组合能有效地在预定计划内进行。开放式基金因基金单位可
随时赎回,为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兑现,基金资产不能全部
用来投资,更不能把全部资本用来进行长线投资,必须保持
基金资产的流动性,在投资组合上需保留一部分现金和高流
动性的金融商品。
(二)根据投资标的划分
以投资标的为标准,基金可分为国债基金、股票基金、
和其它基金如:货币基金、黄金基金、衍生证券基金等。
1.国债基金是指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收益较稳定的各类
国债上的一种收益性基金。
2.股票基金是指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普通股股票的基金,
是最原始、最基本的基金品种之一。
3.其它基金
货币基金是以全球的货币市场为投资对象的一种基金,
其投资工具期限在一年内,包括银行短期存款、国库券、政
府公债、公司债券、银行承兑票据及商业票据等。
黄金基金指以投资于黄金或其他贵金属及其生产和相
关产业的证券为主要对象的基金。
衍生证券基金指以衍生证券为投资对象的基金。
(三)依据投资目标分类,可分为成长型基金、收入型
基金与平衡型基金
1.成长型基金。主要投资于信誉度高、有长期成长前
景或长期盈余的公司股票。它是以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为目
的。
2.收入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可带来现金收入的有价证
券为主,以获取当期的最大收入为目的。
3.平衡型基金。通常投资于股票和债券,其投资目标
是既要获得当期收入,又要追求长期增值。
四、投资基金的费用
1.管理费
管理费是指支付给实际运用基金资产、为基金提供专业
化服务的基金管理人的费用,也就是管理人为管理和操作基
金而收取的费用。
管理年费通常从基金的股息、利息收益中,或从基金资
产中扣除,不另向投资者收取。
2.托管费
托管费是托管人为保管及处理基金资产而收取的费用。
3.运作费
运作费包括支付注册会计师费、律师费、稽核费、召开
年会费用、中期和年度公报及公开说明书的印刷制作费,买
卖有价证券的手续费等。
-1 费用
12b-1 规则,准许投资基金动用小部分基金资产来支付
广告费、宣传品支出、公开说明书、年报中报的印制费、销
售人员佣金、股票经纪人及财务顾问的佣金等营销及摊派费
用。
5.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终止时清算所需费用,按清算时实际
支出从基金资产中提取。
五、基金资产的估值与净资产值的计算
(一)基金资产的估值
基金资产的估值是指对基金的资产净值按照一定的价
格进行估算。
在基金的运作过程中,基金单位价格会随着基金资产值
和收益的变化而变化,为了比较准确地对基金进行计价和报
价,使基金价格能较准确地反映基金的真实价值,就必须对
某个时点上基金的每一单位或每一股份实际代表的价值予
以估算,并将估值结果以资产净值公布。
(二)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英文缩写为 NAV,是指某一时点上某
一投资基金每份基金单位实际代表的价值,是基金单位价格
的内在价值。
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包括基金资产净值总额的计算和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的计算。
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资产总额—基金负债总额。
基金单位资产净值=基金资产净值总额/基金单位总数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
一、基金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也就是基金投资人、指基金单位或受
益凭证的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以是法人。基金持有
人是基金资产的最终所有人,其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
收益分配权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的权
基金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2.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
的资料;
4.申购、赎回或者转让基金单位;
5.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契约;
2.提前终止基金;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持有人大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基金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活动。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概念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
机构。
(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
定。我国《基金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基金办法》规定拟设立的
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
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 15 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三、基金托管人
为充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财产被挪作它
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规定:基金都要由某一托管机
构,即基金托管人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
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一)基金托管人的概念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
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
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
《基金办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委托商业银行
作为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主要条件如下: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 80 亿元;
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
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 15 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
投资基金的组成及运作建立在“经营与保管绝对分开”的
原则上。基金管理人由投资专家组成,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
本身绝不实际接触及拥有基金资产;托管人由主管机关认可
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依据基金管理机构
的指令处置基金资产并同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是否合
法合规。
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预先
界定清楚,任何一方有违规之处,对方都应当监督并及时制
止、直至请求更换违规方。这种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极大
地保证了基金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基金运用的高效。
第二节 证券投资基金的当事人
一、基金持有人
基金持有人、也就是基金投资人、指基金单位或受
益凭证的持有人。可以是自然人,也以是法人。基金持有
人是基金资产的最终所有人,其权利包括:本金受偿权,
收益分配权及参与持有人大会表决的权
基金持有人享有下列权利:
1.出席或者委派代表出席基金持有人大会;
2.取得基金收益;
3.监督基金经营情况,获取基金业务及财务状况
的资料;
4.申购、赎回或者转让基金单位;
5.取得基金清算后的剩余资产;
6.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权利。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
1.修改基金契约;
2.提前终止基金;
3.更换基金托管人;
4.更换基金管理人;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基金持有人大会作出决议,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基金持有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交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的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者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持有人利益的
活动。
二、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的概念
基金管理人是负责基金的具体投资操作和日常管理的
机构。
(二)基金管理人的资格
基金管理人需具备的条件,各个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规
定。我国《基金办法》规定,基金管理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数额的资本金,《基金办法》规定拟设立的
基金管理公司的最低实收资本为 1000 万元;
2.与托管人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管理人员上相互独立;
3.有完整的组织结构;
4.有足够的、合格的专业人才;
5.具有完备的风险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
资产;
2.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
3.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 15 年以上;
4.编制基金财务报告,及时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报
告;
5.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及每一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6.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职责。
开放式基金的管理人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
契约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办理基金的申购和赎回。
三、基金托管人
为充分保障基金投资者的权益,防止基金财产被挪作它
用,各国的证券投资信托法规规定:基金都要由某一托管机
构,即基金托管人来对基金管理机构的投资操作进行监督和
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
(一)基金托管人的概念
基金托管人是依据基金运行中“管理与保管分开”的原则
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和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机构。基金
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签订托管协议,在托管协议规定的范围
内履行自己的职责并收取一定的报酬。
(二)基金托管人的资格
《基金办法》规定,经批准设立的基金应委托商业银行
作为托管人。基金托管人主要条件如下:
1.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
2.实收资本不少于 80 亿元;
3.有足够的熟悉托管业务的专职人员;
4.具备安全保管基金全部资产的条件;
5.具备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能力。
(三)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基金托管人的主要职责有:
1.安全保管基金的全部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基金名下
的资金往来;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
资指令违法违规的,不予执行,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
价格;
5.保存基金的会计帐册、记录 15 年以上;
6.出具基金业绩报告,提供基金托管情况,并向中国
证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报告;
7.基金章程或基金契约、托管协议规定的其它职责。
四、基金当事人之间的关系
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的关系:
投资基金的组成及运作建立在“经营与保管绝对分开”的
原则上。基金管理人由投资专家组成,负责基金资产的经营,
本身绝不实际接触及拥有基金资产;托管人由主管机关认可
的金融机构担任,负责基金资产的保管,依据基金管理机构
的指令处置基金资产并同时监督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是否合
法合规。
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在基金契约或基金公司章程中预先
界定清楚,任何一方有违规之处,对方都应当监督并及时制
止、直至请求更换违规方。这种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极大
地保证了基金信托财产的安全和基金运用的高效。
第一节 金融期货与期权
一、金融期货
(一)金融期货的定义
期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个日期以成交时
所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商品的交易方式。所谓金
融期货,是指以各种金融商品如外汇、债券、股价指数等作
为标的物的期货交易方式。金融期货是以金融期货合约为对
象的交易,所谓金融期货合约是指由交易双方订立的、约定
在未来日期以成交时所约定的价格交割一定数量的某种金
融商品的标准化契约。
金融期货的特征
期货交易的特点:
期货交易与现货交易相比,有如下特征:
(1)交易对象不同。商品现货交易的对象是某一具体
形态的商品,证券现货交易的对象代表着一定所有权或债权
关系的股票或债券,而期货交易的对象是期货合约。期货合
约是由期货交易所设计的一种对指定商品的种类、规格、数
量、交收月份、交收地点都作出统一规定的标准化书面协议。
(2)交易目的不同。商品交易的目的是为了取得商品
的使用价值和实现商品价值,证券交易的目的是为生产和经
营筹集必要的资金及为暂时闲置的货币资金寻找生息获利
的投资机会。期货交易是为了不愿承担价格风险的生产者与
经营者提供稳定成本、保住盈利从而保证生产与经营活动正
常进行的保值机会,发现和形成价格,同时也为一部分投机
者提供投机获利的机会。
(3)了结方式不同。现化交易通常以商品、证券与货
币的转手而结束交易活动。而在期货交易中,仅有极少数的
合约到期进行实物交割,差不多近 98%的期货合约是做相反
交易对冲了结的。
金融期货的基本特性
(1)金融商品的基本特性:一是金融商品的同质性,
二是金融商品的耐久性,三是金融商品价格的易变性。
(2)金融期货交易的基本特性:一是金融商品的持有
成本低,二是金融商品交易的结算与交割十分便利。
(三)金融期货的主要种类
1.外汇期货
外汇期货又称货币期货,是为适应人们管理外汇汇率风
险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期货。
2.利率期货
利率期货是为适应人们管理利率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
一种金融期货,其标的物是一定数量的某种与利率相关的商
品即各种固定利率的有价证券。
3.股票价格指数期货
股票价格指数期货是为适应人们管理股市风险,尤其是
系统性风险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金融期货,其标的物是股票
价格指数。股票价格指数期货采用现金结算的方式,其合约
的价值通常是以股票价格指数乘以一个固定的金额来计算
的。
(四)金融期货的功能
1.套期保值功能
套期保值功能是指套期保值者通过金融期货交易将价
格风险转移给愿意承担风险的投机者,从而达到为其现货保
值的目的。
2.价格发现功能
价格发现功能是指在公开、公平、高效、竞争的期货市
场中,通过集中竞价形成的期货价格具有预期性、连续性和
权威性的特点,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出未来商品价格的变动
趋势的功能。
二、金融期权
(一)金融期权的定义
期权又称选择权,是指其持有者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按交
易双方商定的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某种特定商品的
权利。期权交易就是对这种选择权的买卖。金融期权是指以
金融商品或金融期货合约为标的物的期权交易形式。
金融期权的基本类型
看涨期权又称买入期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
内按协定价格买入一定数量金融资产的权利。
看跌期权又称卖出期权,指期权的买方具有在约定期限
内按协定价格卖出一定数量金融资产的权利。
金融期权的种类
股票期权,(2)股票指数期权,(3)利率期权,(4)
货币期权,(5)金融期货合约期权。
(二)金融期权的特征与功能
金融期权的特征是:期权的买方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
其功能有:(1)套期保值,(2)投机。
三、金融期权与金融期货的区别
标的物不同
投资者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不同
履约保证不同
现金流转不同
盈亏的特点不同
套期保值的作用与效果不同
四、金融期货与期权的价格
金融期货的理论体格=现货价格+融资成本-持有收益
其价格的影响因素有:
现货价格;
市场利率;
期限。
金融期权的价格是由双方协商确定的。
五、金融期货与期权发展史简述
金融期货是从 70 年代初开始的。1972 年 5 月 16 日芝
加哥商品交易所的国际货币市场(1MM)率先推出了包括英镑、
加拿大元、德国马克、日元、瑞士法郎、荷兰盾、法国法郎
等在内的外汇期货交易,这标志着外汇期货的正式产生。
1975 年 l0 月 20 日,芝加哥期货交易所开办政府国民抵押协
会的抵押债券期货并取得成功,这标志着利率期货的正式产
生,以后又推出了美国政府 91 天期国库券期货、中期及长
期政府债券期货、商业票据期货、欧洲美元期货等。1982
年 2 月,美国堪萨斯农产品交易所开办堪萨斯价值线综合指
数期货,这标志着股价指数期货的正式产生。
严格而言,作为一种交易形式,期权交易早已有之。据
专家考证,早在古希腊、古罗马时期,一些地方已出现了期
权交易的雏形。到 18 世纪、19 世纪,美国和欧洲的农产品
期权交易已相当流行。期权交易被引入金融市场,首先以单
一的现货股票作为交易对象,即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早在 19
世纪已在美国产生,但在 1973 年以前,这种交易都分散在
各店头市场进行,因而交易品种比较单一,交易规模也相当
有限。1973 年 4 月 26 日,全世界第一个集中性的期权市场
——芝加哥期权交易所正式宣告成立。从此开始了集中性的
场内期权交易,股票期权交易才得到了迅速发展。股票期权
交易的迅速发展带动并促进了整个金融期权市场的迅速成
长。70 年代末、80 年代初,金融期权交易和金融期权市场
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新的交易所不断创建,新的期权合
约不断推出。目前,交易比较活跃的金融期权品种主要有外
汇期权、债券期权、股票期权、股价指数期权以及各种金融
期货期权。
第二节 可转换证券
一、可转换证券的定义
可转换证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
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换证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可转换债券,即可将
信用债券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另一类是可转换优先股
票,即可将优先股票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
公司发行可转换证券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强证券对投
资者的吸引力,使公司能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地筹集所需要的
资金。
二、可转换证券的特点
1.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票。可转换证券的最主要的特征是
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票;
2.有事先规定的转换期限;
3.可转换证券的形式和持有者的身份随着证券的转换
而相应转换;
4.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比一般债券频繁,并随本
公司普通股票价格的升降而增减。
三、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一)转换比例
指一定面额可转换证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的股数。
转换比例=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价格
(二)转换价格
指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转换价格=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比例
(三)转换期限
指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普通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
间。发行公司规定某一具体年限,在这有效期限之内,允许
持有者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股票。
第三节 其他衍生工具
一、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的定义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
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DR)主要以美国存托凭证
(ADR)形式存在,即主要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
券市场交易。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种类
1.无担保的 ADR
无担保的 ADR 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
行,基础证券发行公司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
ADR 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有担保的 ADR
有担保的 ADR 由基础证券的发行公司委托一家存券
银行发行。发行公司、存券银行和托管银行三方签署存券协
议。协议内容包括 ADR 与基础证券的关系、ADR 持有者的
权利、ADR 的转让、清偿、红利或利息的支付以及协议三方
的权利义务,等等。采用有担保的 ADR,发行公司可以自由
选择存券银行。
(三)存托凭证的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3.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
二、认股权证
(一)认股权证的定义
认股权证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
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普通股票的选择
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二)认股权证的要素
1.认股数量
2.认股价格
3.认股期限
(三)认股权证的发行
认股权证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发行。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
在新发行优先股份或公司债券时对优先股或公司债的投资
者发行认股权证,因投资者对认股权证无须支付认购款项,
从而可增强公司优先股份或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种
发行方式为单独发行,是发行公司对老股东的一种回报。其
具体做法是按老股东的持股数量以一定比例对其发放。
(四)认股权证的交易
认股权证的交易既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也可以在场外
交易市场上进行,其具体交易方式与股票类似。
认股权证的行使价=(认股权证的市价×每手认股权证
的数目)/每手认股权证可换的普通股数目+认股价
(五)认股权证的价值
1.内在价值
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公司发行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认股权证的认购价格)´换股比率
投机价值
从认股权证内在价值的决定看,如果普通股的市价高于
或等于认股价格,则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就可能大于或等于
零;当普通股的市价低于认股价格时,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
小于零,但市场价格仍可能大于零,因为认股权证本身还有
投机价值。这就是说,普通股的市价低于认股价格的现象只
是暂时的,只要认股权证没有到期,普通股的价格就仍有超
越认股价格的机会,其内在价值就会大于零。
另外,认股权证也有杠杆作用,即认股权证价值的变化
幅度大于股价的涨跌幅度,这也是其投机价值的一种表现。
三、备兑凭证
(一)备兑凭证的含义
备兑凭证属于广义的认股权证,它给予持有者按某一特
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或几种股票组合的权利,投资者以一定
的代价(备兑凭证发行价)获得这一权利,在到期日可根据股
价情况选择行使或不行使该权利。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不同,
备兑凭证由有关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发行,通
常是由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发行后可申请在某个交易
所挂牌上市。发行备兑凭证的目的,或是为了能以较高的价
格套现所持有的有关股份,或是为了赚取发行备兑凭证带来
的溢价。
(二)各兑凭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激活和发展证券市场。备兑凭证将给证券
市场带来一种新的交易品种,可望形成市场新的热点,并给
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第二,备兑凭证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如
果设计可以一定比例认购一般备兑股票的备兑凭证,投资者
可用极少量的资金取得认购一定数量转配股份的权利,从而
可赢得一旦转配股份上市的价差,同时不必沉淀大量资金。
第三,对证券经营机构而言,备兑凭证一方面可活跃二
级市场,活跃相关个股,另一方面可解决证券经营机构在配
股承销业务上的困境,减少承销风险。
第二节 可转换证券
一、可转换证券的定义
可转换证券,是指其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
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证券。
可转换证券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可转换债券,即可将
信用债券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另一类是可转换优先股
票,即可将优先股票转换成本公司的普通股票。
公司发行可转换证券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强证券对投
资者的吸引力,使公司能以较低的成本迅速地筹集所需要的
资金。
二、可转换证券的特点
1.可以转换成普通股票。可转换证券的最主要的特征是
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票;
2.有事先规定的转换期限;
3.可转换证券的形式和持有者的身份随着证券的转换
而相应转换;
4.可转换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比一般债券频繁,并随本
公司普通股票价格的升降而增减。
三、可转换证券的要素
(一)转换比例
指一定面额可转换证券可转换成普通股的股数。
转换比例=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价格
(二)转换价格
指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每股普通股份所支付的价格。
转换价格=可转换证券面值/转换比例
(三)转换期限
指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普通股份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
间。发行公司规定某一具体年限,在这有效期限之内,允许
持有者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股票。
第三节 其他衍生工具
一、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的定义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
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DR)主要以美国存托凭证
(ADR)形式存在,即主要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
券市场交易。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种类
1.无担保的 ADR
无担保的 ADR 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
行,基础证券发行公司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
ADR 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有担保的 ADR
有担保的 ADR 由基础证券的发行公司委托一家存券
银行发行。发行公司、存券银行和托管银行三方签署存券协
议。协议内容包括 ADR 与基础证券的关系、ADR 持有者的
权利、ADR 的转让、清偿、红利或利息的支付以及协议三方
的权利义务,等等。采用有担保的 ADR,发行公司可以自由
选择存券银行。
(三)存托凭证的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3.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
二、认股权证
(一)认股权证的定义
认股权证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
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普通股票的选择
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二)认股权证的要素
1.认股数量
2.认股价格
3.认股期限
(三)认股权证的发行
认股权证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发行。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
在新发行优先股份或公司债券时对优先股或公司债的投资
者发行认股权证,因投资者对认股权证无须支付认购款项,
从而可增强公司优先股份或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种
发行方式为单独发行,是发行公司对老股东的一种回报。其
具体做法是按老股东的持股数量以一定比例对其发放。
(四)认股权证的交易
认股权证的交易既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也可以在场外
交易市场上进行,其具体交易方式与股票类似。
认股权证的行使价=(认股权证的市价×每手认股权证
的数目)/每手认股权证可换的普通股数目+认股价
(五)认股权证的价值
1.内在价值
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公司发行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认股权证的认购价格)´换股比率
投机价值
从认股权证内在价值的决定看,如果普通股的市价高于
或等于认股价格,则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就可能大于或等于
零;当普通股的市价低于认股价格时,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
小于零,但市场价格仍可能大于零,因为认股权证本身还有
投机价值。这就是说,普通股的市价低于认股价格的现象只
是暂时的,只要认股权证没有到期,普通股的价格就仍有超
越认股价格的机会,其内在价值就会大于零。
另外,认股权证也有杠杆作用,即认股权证价值的变化
幅度大于股价的涨跌幅度,这也是其投机价值的一种表现。
三、备兑凭证
(一)备兑凭证的含义
备兑凭证属于广义的认股权证,它给予持有者按某一特
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或几种股票组合的权利,投资者以一定
的代价(备兑凭证发行价)获得这一权利,在到期日可根据股
价情况选择行使或不行使该权利。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不同,
备兑凭证由有关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发行,通
常是由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发行后可申请在某个交易
所挂牌上市。发行备兑凭证的目的,或是为了能以较高的价
格套现所持有的有关股份,或是为了赚取发行备兑凭证带来
的溢价。
(二)各兑凭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激活和发展证券市场。备兑凭证将给证券
市场带来一种新的交易品种,可望形成市场新的热点,并给
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第二,备兑凭证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如
果设计可以一定比例认购一般备兑股票的备兑凭证,投资者
可用极少量的资金取得认购一定数量转配股份的权利,从而
可赢得一旦转配股份上市的价差,同时不必沉淀大量资金。
第三,对证券经营机构而言,备兑凭证一方面可活跃二
级市场,活跃相关个股,另一方面可解决证券经营机构在配
股承销业务上的困境,减少承销风险。
第三节 其他衍生工具
一、存托凭证
(一)存托凭证的定义
存托凭证是指在一国证券市场流通的代表外国公司有
价证券的可转让凭证。存托凭证(DR)主要以美国存托凭证
(ADR)形式存在,即主要面向美国投资者发行并在美国证
券市场交易。
(二)美国存托凭证(ADR)的种类
1.无担保的 ADR
无担保的 ADR 由一家或多家银行根据市场的需求发
行,基础证券发行公司不参与,存券协议只规定存券银行与
ADR 持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有担保的 ADR
有担保的 ADR 由基础证券的发行公司委托一家存券
银行发行。发行公司、存券银行和托管银行三方签署存券协
议。协议内容包括 ADR 与基础证券的关系、ADR 持有者的
权利、ADR 的转让、清偿、红利或利息的支付以及协议三方
的权利义务,等等。采用有担保的 ADR,发行公司可以自由
选择存券银行。
(三)存托凭证的优点
1.市场容量大、筹资能力强;
2.上市手续简单、发行成本低;
3.避开直接发行股票与债券的法律要求。
二、认股权证
(一)认股权证的定义
认股权证是指由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能够按照特定的
价格在特定的时间内购买一定数量该公司普通股票的选择
权凭证,其实质是一种普通股票的看涨期权。
(二)认股权证的要素
1.认股数量
2.认股价格
3.认股期限
(三)认股权证的发行
认股权证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发行。最常用的一种方式是,
在新发行优先股份或公司债券时对优先股或公司债的投资
者发行认股权证,因投资者对认股权证无须支付认购款项,
从而可增强公司优先股份或债券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另一种
发行方式为单独发行,是发行公司对老股东的一种回报。其
具体做法是按老股东的持股数量以一定比例对其发放。
(四)认股权证的交易
认股权证的交易既可以在交易所内进行,也可以在场外
交易市场上进行,其具体交易方式与股票类似。
认股权证的行使价=(认股权证的市价×每手认股权证
的数目)/每手认股权证可换的普通股数目+认股价
(五)认股权证的价值
1.内在价值
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公司发行的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认股权证的认购价格)´换股比率
投机价值
从认股权证内在价值的决定看,如果普通股的市价高于
或等于认股价格,则认股权证的内在价值就可能大于或等于
零;当普通股的市价低于认股价格时,认股权证的理论价值
小于零,但市场价格仍可能大于零,因为认股权证本身还有
投机价值。这就是说,普通股的市价低于认股价格的现象只
是暂时的,只要认股权证没有到期,普通股的价格就仍有超
越认股价格的机会,其内在价值就会大于零。
另外,认股权证也有杠杆作用,即认股权证价值的变化
幅度大于股价的涨跌幅度,这也是其投机价值的一种表现。
三、备兑凭证
(一)备兑凭证的含义
备兑凭证属于广义的认股权证,它给予持有者按某一特
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或几种股票组合的权利,投资者以一定
的代价(备兑凭证发行价)获得这一权利,在到期日可根据股
价情况选择行使或不行使该权利。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不同,
备兑凭证由有关股票对应的上市公司以外的第三者发行,通
常是由资信良好的金融机构发行。发行后可申请在某个交易
所挂牌上市。发行备兑凭证的目的,或是为了能以较高的价
格套现所持有的有关股份,或是为了赚取发行备兑凭证带来
的溢价。
(二)各兑凭证的意义
第一,有利于激活和发展证券市场。备兑凭证将给证券
市场带来一种新的交易品种,可望形成市场新的热点,并给
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第二,备兑凭证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工具,如
果设计可以一定比例认购一般备兑股票的备兑凭证,投资者
可用极少量的资金取得认购一定数量转配股份的权利,从而
可赢得一旦转配股份上市的价差,同时不必沉淀大量资金。
第三,对证券经营机构而言,备兑凭证一方面可活跃二
级市场,活跃相关个股,另一方面可解决证券经营机构在配
股承销业务上的困境,减少承销风险。
第六章 证券市场运行 (学习要点)
第一节 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
第二节 股票价格指数
第三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第一节 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
一、证券发行市场
(一)证券发行市场的定义
证券发行市场是筹资者以发行证券的方式筹集资金的
场所,它包括政府、企业和金融机构发行证券时,从规划、
推销到承购等阶段的全部活动过程,又称之为一级市场。
(二)证券发行市场的组成
证券发行市场由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和证券中介机
构三部分组成。
证券发行,按照有无证券中介机构介入,可分为直接发
行和间接发行。直接发行是发行人直接向投资者推销、出售
证券。间接发行是发行人委托证券中介机构代理证券的发行。
这种发行方式根据受托中介机构对证券发行的责任不同,又
可分为承购包销、代销、助销等方式。
(三)证券发行市场的基本功能
1.为政府、金融机构和公司企业提供了筹措资金的场所。
2.为资金供应者提供投资和获利的机会,是实现储蓄向
投资转化的场所。
3.引导资金流向,是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场所。
4.是促进企业转制的重要条件。
5.是政府参与和调节经济的重要依托。
二、证券交易市场
证券交易市场是指证券流通转让市场,又称“二级市
场”。
(一)证券交易所
1.证券交易所的定义和特征
证券交易所是提供证券集中竞价交易场所。
证券交易所本身并不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
是为证券交易提供一定的场所和设施,配备必要的管理和服
务人员,并对证券交易进行周密的组织和严格的管理,为保
证证券交易顺利进行提供一个稳定、公开、高效的市场。
证券交易所作为高度组织化的有形市场,其特征可以概
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严格的交易时间;
(2)参加交易者为具备会员资格的证券公司,交易采
取经纪制,即一般投资者不能直接进入交易所买卖证券,只
能委托会员证券公司作为经纪人间接进行交易;
(3)交易的对象限于合乎一定标准的上市证券;
(4)通过公开竞价的方式决定交易价格;
(5)集中了证券的供求双方,具有较高的成交速度和
成交率;
(6)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对证券交易加
以严格管理。
2.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
证券交易所的组织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公司制和会
员制。
公司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以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组织并以
营利为目的的法人团体。
会员制的证券交易所是一个由会员自愿组成的、不以营
利为目的的社会法人团体。会员大会是证券交易所的最高权
力机构,理事会是证券交易所的决策机构。
我国目前有两家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于 1990 年 11 月 26 日成立,
同年 12 月 19 日正式营业。深圳证券交易所于 1989 年 11 月
15 日筹建,1991 年 2 月正式营业。两家证券交易所均按会
员制方式组成,是非营利性的事业法人。其宗旨是:完善证
券交易制度,加强证券市场的管理,促进我国证券事业的发
展,维护国家、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现
代化建设服务。其业务范围包括:提供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
管理上市证券的买卖,办理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交割和过户、
保管服务,提供证券市场的信息服务、证券主管部门许可或
委托的其他业务。
3.证券交易所的职能
提供证券交易的场所和设施;
制定证券交易所的业务规则;
接受上市申请、安排证券上市;
组织、监督证券交易;
对会员进行监管;
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管;
设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管理和公布市场信息;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许可的其它职能。
(二)场外交易市场
1.定义和特征
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以外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总
称。
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分散的无形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的组织方式采取做市商制。
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拥有众多证券种类和证券经营机
构的市场,以未能在证券交易所批准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为主。
场外交易市场是一个以议价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
场外交易市场的管理比证券交易所宽松。
2.参加者和交易对象
场外交易市场的参加者主要是证券商和投资者。
场外交易市场交易的证券很多,交易量很大,主要有以
下几种:
(1)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券、公司债等各类
债券,由于债券种类多、发行量大、替代性大、投机性小、
有的期限很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全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
(2)新发行的各类证券主要在场外市场承销、代销;
(3)符合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而没有上市的证券,
主要有金融机构或大公司的零股股票和债券、上市交易后因
故停牌的股票;
(4)不符合证交所上市标准的证券,主要有规模较小
的小公司股票、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公司的股票(通常先在场
外交易后再进入证券交易所);因业绩不佳而不符合上市标
准的风险大、流动性差的股票等;
(5)开放型投资基金的股份或受益凭证。
3.功能
(1)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发行的主要场所。
(2)场外交易市场为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以及按照有关
法规公开发行而又不能或一时不能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的股票提供了流通转让的场所,为这些证券提供了流动性的
必要条件,为投资者提供了兑现及投资的机会。
(3)场外交易市场是证券交易所的必要补充。
第二节 股票价格指数
一、股票价格指数
(一)股票价格平均数
股价平均数采用股价平均法,用来度量所有样本股经调
整后的价格水平平均值,它可分为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加
权股价平均数。
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
(Pi: 第 i 个股票的股价, n:样本股的数目)
加权股价平均数
(Pi: 第 i 只股票的股价, n:样本股的数目 Wi:
第 i 个股票的权重)
(二)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是将计算期的股价与某一基期相比较的
相对变化指数,用以反映市场股票价格的相对水平。
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分为四步:
第一,选择样本股。
第二,选定某基期,并以一定方法计算基期平均股价。
第三,计算计算期平均股价并作必要的修正。
第四,指数化。
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有简单算术股价指数和加权股价
指数两类。
(三)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有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
数、上证 30 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等。
1.上证综合指数
以 1990 年 12 月 19 日为基期,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
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基期指数为 100。
计算公式为:
本日股票市价总值
本日股价指数=──────────×100
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样本股增资扩股或改变时,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市价总值+市价总值变
动额
新基期市价总值=修正前基期市价总值 ×────────
───────
修正前市价总值
本日股票市价总值
修正后本日股价指数=─────────—×100
新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2.深证综合指数
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股,以
1991 年 4 月 3 日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 100,以指数股计算
日股份数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为: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若样本股的股本结构有所变动,则改用变动之前一营业
日为新基日,并以新基数计算。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
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3.上证 30 指数
上证 3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所有 A 股股票中选取最具市场代表性的 30 种
样本股票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
指数。取 1996 年 1 月至 3 月的平均流通市值为指数的基数,
基期指数定为 1000 点。
4.深证成份股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通过对所有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考察,按一定标准选出 40
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数
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而成。基日为 1994 年 7 月 20
日,基日指数为 1000 点。
(四)主要国际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
1.道—琼斯股价指数
是世界上最早、最享盛誉和最有影响的股票价格指数,
由美国道—琼斯公司计算并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是以
65 家公司股票(工业股 30 家,运输股 20 家,公用事业股 15
家)为编制对象的股价综合平均数。以 1928 年 10 月 1 日为基
期,基期指数为 100 点。
2.金融时报指数
金融时报指数是英国最具权威性的股价指数,由《金融
时报》编制和公布。以 1962 年 4 月 10 日为基期,基期指数
为 100 点,以伦敦股市上精选 700 多种股票为样本的综合股
票指数。
3.日经 225 股价指数
日经 225 股价指数是《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公布以反
映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价指数。以 1950 年平均股价
元为基数,以东京交易所上市的 225 种股票为样本股
(150 家制造业,15 家金融业,14 家运输业,46 家其他行业)
的股价平均数。
4.恒生指数
恒生指数是香港恒生银行于 1969 年 11 月 24 日起编制
公布,是系统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行情变动最有代表性和影响
最大的指数。它以 1984 年 1 月 13 日为基期,以 点为
基数,挑选了 33 种有代表性的上市股票(金融业 4 家,公用
事业 6 家,地产业 9 家,其他商业 14 家)为成份股,用加权
平均法计算。
5.NASDAQ 综合指数是指在其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综
合指数。
二、股票价格指数的功能与波动
股票价格指数的功能
股价平均数和股票价格指数是衡量股票市场总体价格
水平及其变化趋势的尺度,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政
治经济发展状况的灵敏信号。
股票价格指数的波动
股票价格指数先于一国的经济发展周期而上下波动。
第三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一、证券投资收益
概述
证券投资收益是指从购入到卖出期间的收入。
(二)股票收益
股票投资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
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资
本增值收益组成。
股息收入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股票从公司分取的盈利。公司
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应偿还的债务、应
缴纳的税金,余下的即为税后净利润,再按以下程序分配:
从税后净利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剩余的部分先按
固定股息率分配给优先股股东,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然
后再按普通股股数分配给普通股股东。股息的具体形式有:
(1)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
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2)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通常是由
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
分派给股东。
财产股息: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
负债股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
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
建业股息:公司将一部分股本还给股东作为股息。
2.资本利得
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资本利得。
3.资本增值收益
股票投资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
是来自于当年可分配盈利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因此又可
称为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债券收益
利息收益
债券的利息收益取决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
资本利得
债券投资的资本利得是指债券买入价与卖出价或买入
价与到期偿还额之间的差额。
债券收益率有票面收益率、直接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和贴现收益率等多种。
票面收益率又称名义收益率或票息率,是债券票面上的
固定利率,即年利息收入与债券面额之比率。
票面收益率=债券年利息/债券面额×100%
直接收益率又称本期收益率、当前收益率,指债券的年
利息收入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之比率。
直接收益率=债券年利息/债券买入价格×100%
(3)持有期收益率指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又在
债券到期前将其出售而得到的收益率。它包括持有债券期间
的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
到期收益率又称最终收益率,到期收益率同样包括了利
息收入和资本损益。
二、证券投资风险
(一)概述
风险是指对投资者预期收益的背离,或者说是证券收益
的不确定性。
证券投资的风险是指证券的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
变动幅度。与证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
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
1.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
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
产生影响。系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
险和购买力风险等。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要减轻政策风险的影响,应加强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
的研究,注意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加强对政府
证券市场政策的理解,应避免证券市场过度投机和过度火爆
局面的出现,当出现这种状况时,投资者应分外理智和冷静。
(2)周期波动风险
周期波动风险是指证券市场行情周期变动而引起的风
险。这种行情变动不是指证券价格的日常波动和中级波动,
而是指证券行情长期趋势的改变。
减轻周期波动风险的影响,其一是认清市场变动趋势并
顺势而为,选择正确的投资策略,二是选择大企业和业绩优
良的企业投资,因为这类企业对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承受能
力和适应能力较强。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
可能性。
利率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首先,利率风
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债券的主要风险;其
次,利率风险是政府债券的主要风险;再次,利率风险对长
期债券的影响大于短期债券。
减轻利率风险影响的办法是,投资者在预见利率将要提
高时,应减少对固定利率债券,特别是长期债券的持有;反
之,则相反。
(4)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
贬值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
2.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指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的证券产生
影响的风险,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
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
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非系统风险是可以抵销回避的,因此又称为可分散风险
或可回避风险。非系统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财务
风险等。
(1)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
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回避信
用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参考证券信用评级的结果。
(2)经营风险是指公司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在经营管
理过程中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产生投资
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
(3)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而导
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二)股票风险
股票风险包括:公司亏损带来的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带
来的风险。
(三)债券风险
债券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
带来的风险。
(三)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人们投资于证券,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未
来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事先难以确定。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就是证券投资的风险。投资者总是既希望回避风险,又希望
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通常收益越
高,风险越大。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同在,收益是风险的
补偿,风险是收益的代价。他们之间成正比例的互换关系。
投资者只能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加以权衡,即在风险相同的证
券中选择收益较高的或在收益相同的证券中选择风险较小
的进行投资。
预期收益率=无风险利率+风险补偿
预期收益率是投资者承受各种风险应得的补偿,无风险
收益率是指把资金投资于某一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对象而
能得的收益率,这是一种理想的投资收益。我们把这种收益
率作为一种基本收益,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使投资
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在短期国库券无风险利率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以下
几点:
同一种类型的债券,长期债券利率比短期债券高,这是
对利率风险的补偿。
不同债券的利率不同,这是对信用风险的补偿。
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会发行浮动利率债券,这是
对购买力风险的补偿。
4、股票的收益率一般高于债券,这是因为股票面临的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比债券大得多。
第二节 股票价格指数
一、股票价格指数
(一)股票价格平均数
股价平均数采用股价平均法,用来度量所有样本股经调
整后的价格水平平均值,它可分为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加
权股价平均数。
简单算术股价平均数
(Pi: 第 i 个股票的股价, n:样本股的数目)
加权股价平均数
(Pi: 第 i 只股票的股价, n:样本股的数目 Wi:
第 i 个股票的权重)
(二)股票价格指数
股票价格指数是将计算期的股价与某一基期相比较的
相对变化指数,用以反映市场股票价格的相对水平。
股票价格指数的编制分为四步:
第一,选择样本股。
第二,选定某基期,并以一定方法计算基期平均股价。
第三,计算计算期平均股价并作必要的修正。
第四,指数化。
股价指数的编制方法有简单算术股价指数和加权股价
指数两类。
(三)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
我国主要的股票价格指数有上证综合指数、深证综合指
数、上证 30 指数、深证成份股指数等。
1.上证综合指数
以 1990 年 12 月 19 日为基期,以全部上市股票为样本,
以股票发行量为权数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基期指数为 100。
计算公式为:
本日股票市价总值
本日股价指数=──────────×100
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样本股增资扩股或改变时,修正公式为:
修正前市价总值+市价总值变
动额
新基期市价总值=修正前基期市价总值 ×────────
───────
修正前市价总值
本日股票市价总值
修正后本日股价指数=─────────—×100
新基期股票市价总值
2.深证综合指数
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为样本股,以
1991 年 4 月 3 日为基期,基期指数定为 100,以指数股计算
日股份数为权数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计算公式为:即日指数=即日指数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股总市值×基日指数
若样本股的股本结构有所变动,则改用变动之前一营业
日为新基日,并以新基数计算。
今日即时指数=上日收市指数×(今日即时指数股总市
值÷经调整上日指数股收市总市值)
3.上证 30 指数
上证 30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编制,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的所有 A 股股票中选取最具市场代表性的 30 种
样本股票为计算对象,并以流通股数为权数的加权综合股价
指数。取 1996 年 1 月至 3 月的平均流通市值为指数的基数,
基期指数定为 1000 点。
4.深证成份股指数
深证成份股指数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编制,通过对所有在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进行考察,按一定标准选出 40
家有代表性的上市公司作为成份股,以成份股的可流通股数
为权数,采用加权平均法编制而成。基日为 1994 年 7 月 20
日,基日指数为 1000 点。
(四)主要国际股票市场的价格指数
1.道—琼斯股价指数
是世界上最早、最享盛誉和最有影响的股票价格指数,
由美国道—琼斯公司计算并在《华尔街日报》上公布,是以
65 家公司股票(工业股 30 家,运输股 20 家,公用事业股 15
家)为编制对象的股价综合平均数。以 1928 年 10 月 1 日为基
期,基期指数为 100 点。
2.金融时报指数
金融时报指数是英国最具权威性的股价指数,由《金融
时报》编制和公布。以 1962 年 4 月 10 日为基期,基期指数
为 100 点,以伦敦股市上精选 700 多种股票为样本的综合股
票指数。
3.日经 225 股价指数
日经 225 股价指数是《日本经济新闻社》编制公布以反
映日本股票市场价格变动的股价指数。以 1950 年平均股价
元为基数,以东京交易所上市的 225 种股票为样本股
(150 家制造业,15 家金融业,14 家运输业,46 家其他行业)
的股价平均数。
4.恒生指数
恒生指数是香港恒生银行于 1969 年 11 月 24 日起编制
公布,是系统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行情变动最有代表性和影响
最大的指数。它以 1984 年 1 月 13 日为基期,以 点为
基数,挑选了 33 种有代表性的上市股票(金融业 4 家,公用
事业 6 家,地产业 9 家,其他商业 14 家)为成份股,用加权
平均法计算。
5.NASDAQ 综合指数是指在其主板上市公司的股份综
合指数。
二、股票价格指数的功能与波动
股票价格指数的功能
股价平均数和股票价格指数是衡量股票市场总体价格
水平及其变化趋势的尺度,也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政
治经济发展状况的灵敏信号。
股票价格指数的波动
股票价格指数先于一国的经济发展周期而上下波动。
第三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一、证券投资收益
概述
证券投资收益是指从购入到卖出期间的收入。
(二)股票收益
股票投资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
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资
本增值收益组成。
股息收入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股票从公司分取的盈利。公司
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应偿还的债务、应
缴纳的税金,余下的即为税后净利润,再按以下程序分配:
从税后净利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剩余的部分先按
固定股息率分配给优先股股东,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然
后再按普通股股数分配给普通股股东。股息的具体形式有:
(1)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
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2)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通常是由
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
分派给股东。
财产股息: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
负债股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
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
建业股息:公司将一部分股本还给股东作为股息。
2.资本利得
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资本利得。
3.资本增值收益
股票投资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
是来自于当年可分配盈利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因此又可
称为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债券收益
利息收益
债券的利息收益取决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
资本利得
债券投资的资本利得是指债券买入价与卖出价或买入
价与到期偿还额之间的差额。
债券收益率有票面收益率、直接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和贴现收益率等多种。
票面收益率又称名义收益率或票息率,是债券票面上的
固定利率,即年利息收入与债券面额之比率。
票面收益率=债券年利息/债券面额×100%
直接收益率又称本期收益率、当前收益率,指债券的年
利息收入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之比率。
直接收益率=债券年利息/债券买入价格×100%
(3)持有期收益率指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又在
债券到期前将其出售而得到的收益率。它包括持有债券期间
的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
到期收益率又称最终收益率,到期收益率同样包括了利
息收入和资本损益。
二、证券投资风险
(一)概述
风险是指对投资者预期收益的背离,或者说是证券收益
的不确定性。
证券投资的风险是指证券的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
变动幅度。与证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
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
1.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
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
产生影响。系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
险和购买力风险等。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要减轻政策风险的影响,应加强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
的研究,注意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加强对政府
证券市场政策的理解,应避免证券市场过度投机和过度火爆
局面的出现,当出现这种状况时,投资者应分外理智和冷静。
(2)周期波动风险
周期波动风险是指证券市场行情周期变动而引起的风
险。这种行情变动不是指证券价格的日常波动和中级波动,
而是指证券行情长期趋势的改变。
减轻周期波动风险的影响,其一是认清市场变动趋势并
顺势而为,选择正确的投资策略,二是选择大企业和业绩优
良的企业投资,因为这类企业对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承受能
力和适应能力较强。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
可能性。
利率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首先,利率风
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债券的主要风险;其
次,利率风险是政府债券的主要风险;再次,利率风险对长
期债券的影响大于短期债券。
减轻利率风险影响的办法是,投资者在预见利率将要提
高时,应减少对固定利率债券,特别是长期债券的持有;反
之,则相反。
(4)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
贬值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
2.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指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的证券产生
影响的风险,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
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
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非系统风险是可以抵销回避的,因此又称为可分散风险
或可回避风险。非系统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财务
风险等。
(1)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
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回避信
用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参考证券信用评级的结果。
(2)经营风险是指公司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在经营管
理过程中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产生投资
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
(3)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而导
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二)股票风险
股票风险包括:公司亏损带来的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带
来的风险。
(三)债券风险
债券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
带来的风险。
(三)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人们投资于证券,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未
来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事先难以确定。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就是证券投资的风险。投资者总是既希望回避风险,又希望
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通常收益越
高,风险越大。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同在,收益是风险的
补偿,风险是收益的代价。他们之间成正比例的互换关系。
投资者只能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加以权衡,即在风险相同的证
券中选择收益较高的或在收益相同的证券中选择风险较小
的进行投资。
预期收益率=无风险利率+风险补偿
预期收益率是投资者承受各种风险应得的补偿,无风险
收益率是指把资金投资于某一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对象而
能得的收益率,这是一种理想的投资收益。我们把这种收益
率作为一种基本收益,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使投资
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在短期国库券无风险利率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以下
几点:
同一种类型的债券,长期债券利率比短期债券高,这是
对利率风险的补偿。
不同债券的利率不同,这是对信用风险的补偿。
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会发行浮动利率债券,这是
对购买力风险的补偿。
4、股票的收益率一般高于债券,这是因为股票面临的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比债券大得多。
第三节 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
一、证券投资收益
概述
证券投资收益是指从购入到卖出期间的收入。
(二)股票收益
股票投资的收益是指投资者从购入股票开始到出售股
票为止整个持有期间的收入,它由股息收入、资本利得和资
本增值收益组成。
股息收入
股息是指股票持有者依据股票从公司分取的盈利。公司
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各项成本和费用支出、应偿还的债务、应
缴纳的税金,余下的即为税后净利润,再按以下程序分配:
从税后净利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后,剩余的部分先按
固定股息率分配给优先股股东,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然
后再按普通股股数分配给普通股股东。股息的具体形式有:
(1)现金股息: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
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2)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通常是由
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
分派给股东。
财产股息: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
负债股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应付票据
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
建业股息:公司将一部分股本还给股东作为股息。
2.资本利得
股票买入价与卖出价之间的差额就是资本利得。
3.资本增值收益
股票投资资本增值收益的形式是送股,但送股的资金不
是来自于当年可分配盈利而是公司提取的公积金,因此又可
称为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债券收益
利息收益
债券的利息收益取决于债券的票面利率和付息方式。
资本利得
债券投资的资本利得是指债券买入价与卖出价或买入
价与到期偿还额之间的差额。
债券收益率有票面收益率、直接收益率、持有期收益率、
到期收益率和贴现收益率等多种。
票面收益率又称名义收益率或票息率,是债券票面上的
固定利率,即年利息收入与债券面额之比率。
票面收益率=债券年利息/债券面额×100%
直接收益率又称本期收益率、当前收益率,指债券的年
利息收入与买入债券的实际价格之比率。
直接收益率=债券年利息/债券买入价格×100%
(3)持有期收益率指买入债券后持有一段时间,又在
债券到期前将其出售而得到的收益率。它包括持有债券期间
的利息收入和资本损益。
到期收益率又称最终收益率,到期收益率同样包括了利
息收入和资本损益。
二、证券投资风险
(一)概述
风险是指对投资者预期收益的背离,或者说是证券收益
的不确定性。
证券投资的风险是指证券的预期收益变动的可能性及
变动幅度。与证券投资相关的所有风险称为总风险,总风险
可分为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两大类。
1.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指由于某种全局性的共同因素引起的投资
收益的可能变动,这种因素以同样的方式对所有证券的收益
产生影响。系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周期波动风险、利率风
险和购买力风险等。
(1)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指政府有关证券市场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或是有重要的举措、法规出台,引起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
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
要减轻政策风险的影响,应加强对国内外政治经济形势
的研究,注意金融市场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加强对政府
证券市场政策的理解,应避免证券市场过度投机和过度火爆
局面的出现,当出现这种状况时,投资者应分外理智和冷静。
(2)周期波动风险
周期波动风险是指证券市场行情周期变动而引起的风
险。这种行情变动不是指证券价格的日常波动和中级波动,
而是指证券行情长期趋势的改变。
减轻周期波动风险的影响,其一是认清市场变动趋势并
顺势而为,选择正确的投资策略,二是选择大企业和业绩优
良的企业投资,因为这类企业对客观经济环境变化的承受能
力和适应能力较强。
(3)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变动引起证券投资收益变动的
可能性。
利率风险对不同证券的影响是不相同的。首先,利率风
险是固定收益证券的主要风险,特别是债券的主要风险;其
次,利率风险是政府债券的主要风险;再次,利率风险对长
期债券的影响大于短期债券。
减轻利率风险影响的办法是,投资者在预见利率将要提
高时,应减少对固定利率债券,特别是长期债券的持有;反
之,则相反。
(4)购买力风险
购买力风险又称通货膨胀风险,是由于通货膨胀、货币
贬值给投资者带来实际收益水平下降的风险。
实际收益率=名义收益率—通货膨胀率
2.非系统风险
非系统风险是指只对某个行业或个别公司的证券产生
影响的风险,它通常是由某一特殊的因素引起,与整个证券
市场的价格不存在系统、全面的联系,而只对个别或少数证
券的收益产生影响。
非系统风险是可以抵销回避的,因此又称为可分散风险
或可回避风险。非系统风险包括信用风险、经营风险、财务
风险等。
(1)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指证券发行人在证券到期
时无法还本付息而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风险。投资者回避信
用风险的最好办法是参考证券信用评级的结果。
(2)经营风险是指公司的决策人员与管理人员在经营管
理过程中出现失误而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变化从而产生投资
者预期收益下降的可能。
(3)财务风险是指公司财务结构不合理、融资不当而导
致投资者预期收益下降的风险。
(二)股票风险
股票风险包括:公司亏损带来的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带
来的风险。
(三)债券风险
债券风险包括:信用风险又称违约风险和市场价格波动
带来的风险。
(三)收益与风险的关系
人们投资于证券,是为了获得投资收益。投资收益是未
来的,而且一般情况下事先难以确定。未来收益的不确定性
就是证券投资的风险。投资者总是既希望回避风险,又希望
获得较高的收益。但是,收益和风险是并存的,通常收益越
高,风险越大。证券投资的收益与风险同在,收益是风险的
补偿,风险是收益的代价。他们之间成正比例的互换关系。
投资者只能在收益和风险之间加以权衡,即在风险相同的证
券中选择收益较高的或在收益相同的证券中选择风险较小
的进行投资。
预期收益率=无风险利率+风险补偿
预期收益率是投资者承受各种风险应得的补偿,无风险
收益率是指把资金投资于某一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对象而
能得的收益率,这是一种理想的投资收益。我们把这种收益
率作为一种基本收益,再考虑各种可能出现的风险,使投资
者得到应有的补偿。
在短期国库券无风险利率的基础上,我们可以发现以下
几点:
同一种类型的债券,长期债券利率比短期债券高,这是
对利率风险的补偿。
不同债券的利率不同,这是对信用风险的补偿。
在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会发行浮动利率债券,这是
对购买力风险的补偿。
4、股票的收益率一般高于债券,这是因为股票面临的
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市场风险比债券大得多。
第七章 证券中介机构 (学习要点)
第一节 证券公司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
一、证券公司的定义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机构批准成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
有限公司。
二、证券公司的功能
证券公司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证券市场
重要的组织者、参与者。它是联结证券市场上资金供求双方
的桥梁和纽带,并为之提供适合各自所需的各种金融工具。
同时,它对实现一国有限资源的有效配置和促进产业集中也
起十分重要的作用。
证券公司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媒介资金供需
它一方面使资金盈余者能够充分利用多余资金来获取
收益,另一方面又帮助资金短缺者获得所需资金以求发展。
(二)构造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由证券发行人、证券投资者、管理组织者、证
券经营机构和服务机构组成。其中,证券经营机构起了穿针
引线、联系不同主体、构造证券市场的重要作用。
(三)优化资源配置
证券经营机构作为金融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门,同其
他金融机构一样通过其自身的经营活动来融通、调节资金,
尽可能地实现社会资源的有效配置。
(四)促进产业集中
并购重组是证券公司资产管理的重要内容,而产业的集
中和垄断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一般是通过并购来实现的。
三、证券公司的类型
可分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和经纪类证券公司两类。
(一)经纪类
经纪类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的证券
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千万元;
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有固定的
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施;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二)综合类
综合类证券公司可以经营下列证券业务:(一)证券经纪
业务;(二)证券自营业务;(三)证券承销业务;(四)经国务院证券
监督管理机构核定的其它证券业务。
设立综合类证券公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注册资本
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亿元;(二)主要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必须
具有证券从业资格;(三)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格的交易设
施;(四)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自营业务与经纪业务分业
管理的体系。
四、证券公司的主要业务
(一)承销
证券承销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
的行为。
标准的承销过程由三个步骤构成:首先,证券经营机构
就证券发行的种类、时间、条件等对发行公司提出建议。其
次,当证券发行人确定证券的种类和发行条件并且报请证券
管理机关批准之后,证券经营机构将与之签订证券承销协议,
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最后,证券经营机构着手
进行证券的销售工作。
(二)经纪
证券经纪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
买卖有价证券的行为。证券经纪业务又称代理买卖证券业务。
在通常情况下,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经证券交易所集中成
交,其整个过程实际上分为两个步骤,一是客户委托证券经
营机构代理买卖证券,二是证券经营机构在证券交易所中交
易。
客户委托证券经营机构代理买卖证券,从开始到结束,
大致有办理股东帐户、开户、委托、交收四步。
在代理买卖业务中,证券经营机构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代理原则
效率原则
“三公”原则
(三)自营
证券自营业务是指证券经营机构为本机构投资买卖有
价证券、赚取差价并承担相应风险的行为。
自营业务所使用的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和依法筹集的
资金。
(四)投资咨询
证券公司作为业务广泛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可以为
客户提供有关投资组合设计、估价等多种咨询服务。
(五)资产管理
证券公司还为客户提供有关资产、负债、风险等管理。
(六)其它业务
证券公司除了上述的业务活动还有代理债券的还本付
息和代为发放股息红利;经营有价证券的代保管及鉴证;接
受委托办理证券的登记和过户;证券贴现和证券抵押贷款及
有关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业务等。
五、证券公司的管理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概述
证券公司的管理包括:1.管理战略,2.管理内容,3.管
理原则,4.管理模式,5.内控制度。
(二)管理内容
1.业务管理
证券公司的业务管理包括:经纪业务的管理、自营业务
的管理和其它业务的管理几个方面。
2.财务管理
证券公司的财务管理包括自有资金管理、客户资金与证
券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及损益管理。
3.人力资源管理
证券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包括员工的要求与聘用、
经理人员的选择与员工的培训等内容。
(三)风险管理
证券公司风险管理包括:证券交易风险的管理,证券自
营风险的管理等。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
一、证券服务机构概述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定义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
人机构。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地位和功能
证券服务机构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证券市场重要参与者。
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证券发行及
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它配套服务,
证券资信评估服务,证券集中保管,证券清算交收服务,证
券登记过户服务等。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
券登记、存管、结算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从我国证券市场
目前运作来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两个层面:一是专门为
交易所提供集中登记、集中存管、集中结算服务的机构,称
为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二是代理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为地方证
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登记结算及其他服务的地方机构,
称为地方登记结算机构。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组织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分别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独资设立,并接受
交易所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督。根据业务需要,中央登记结算
机构一般设立登记部、存管部、股份清算部、资金交收部、
国际结算部等主要业务部门。
地方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与中央登记结算机构协议,代理
中央登记结算机构在当地的有关业务,一般设置营业部、清
算部、业务部、电脑部等主要业务部门。
(二)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是以安全、高效、低成本为原则,
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即
中央登记、中央存管与中央结算。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
中央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
证券帐户、结算帐户的设立;
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地方证券登记机构经主管机关批准,并根据与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的代理协议,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经批准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名册登记;
上市及未上市记名证券的转让登记;
代理有价证券的分红派息或还本付息;
有价证券的集中代保管;
代理本地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清算业务;
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一)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性质和特点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又称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是指对证券
投资者和客户的投融资、证券交易活动和资本运营提供咨询
服务的专业机构。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最大特点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把
咨询分析建立在科学分析和现代技术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
通过收集大量信息资料并予以加工、整理,向投资者或客户
提供分析报告,帮助他们建立有效的投资、融资策略,选择
最佳的投资、融资方案。
(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种类
我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专门从事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营咨询机构;另一类是兼作证券投资
咨询业务的兼营咨询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范围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范围一般包括:
接受投资人或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
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
资咨询服务等。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开展咨询业务的主要形式
有: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担当客户的理财顾问,帮助客户投资理财,策划企业的
资产重组等。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管理
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别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
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
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有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
信息传递设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管理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
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
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
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
资料;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
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
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4.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 1 电视台或者其他传
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
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各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
作充分说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
券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姓名。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
失;
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四、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一)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为证券的发行、上市和进行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制作与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有关的法
律文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相关业务主要指证券相关机构的会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实收资本(股本)的审验及盈利
预测审核等业务。
(三)资产评估机构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是指对股票公开发行、上
市交易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和开展与证券业务有关的资产
评估业务的专门机构。
对同一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财务审计与
资产评估工作不得由同一机构承担。
(四)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
构,它是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的对证券发行
人和证券信用进行等级评定的组织。证券信用评级的主要对
象为各类公司债券和地方债券,有时也包括国际债券和优先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票一般不作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对投资
人只有道义上的义务,无法律上的责任。它对某些证券发行
所定的较好的资信等级并不是向投资人推荐这些证券,而只
是帮助投资人在可对比基础上对投资作出判断和决定。 信
用评级机构既要独立于发行人应募者之外,又要独立于政府
及证券主管部门之外,以确保评级结果的公正性。
第二节 证券服务机构
一、证券服务机构概述
(一)证券服务机构的定义
证券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法
人机构。
(二)证券服务机构的地位和功能
证券服务机构是一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证券市场重要参与者。
证券服务机构的功能:证券投资咨询服务,证券发行及
交易的咨询、策划、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及其它配套服务,
证券资信评估服务,证券集中保管,证券清算交收服务,证
券登记过户服务等。
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办理证
券登记、存管、结算业务的中介服务机构。从我国证券市场
目前运作来看,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有两个层面:一是专门为
交易所提供集中登记、集中存管、集中结算服务的机构,称
为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二是代理中央登记结算机构为地方证
券经营机构和投资者提供登记结算及其他服务的地方机构,
称为地方登记结算机构。
(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组织机构
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分别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独资设立,并接受
交易所对其业务活动的监督。根据业务需要,中央登记结算
机构一般设立登记部、存管部、股份清算部、资金交收部、
国际结算部等主要业务部门。
地方登记结算机构根据与中央登记结算机构协议,代理
中央登记结算机构在当地的有关业务,一般设置营业部、清
算部、业务部、电脑部等主要业务部门。
(二)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
登记结算机构的职能是以安全、高效、低成本为原则,
为证券的发行与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即
中央登记、中央存管与中央结算。
(三)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
中央登记结算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
证券帐户、结算帐户的设立;
证券的托管和过户;
证券持有人名册登记;
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清算和交收;
受发行人委托派发证券权益;
办理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查询;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
地方证券登记机构经主管机关批准,并根据与中央登记
结算公司的代理协议,主要经营以下业务:
经批准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名册登记;
上市及未上市记名证券的转让登记;
代理有价证券的分红派息或还本付息;
有价证券的集中代保管;
代理本地证券经营机构的资金清算业务;
主管机关批准的其它业务。
三、证券投资咨询公司
(一)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性质和特点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又称证券投资顾问公司,是指对证券
投资者和客户的投融资、证券交易活动和资本运营提供咨询
服务的专业机构。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最大特点是根据投资者的要求,把
咨询分析建立在科学分析和现代技术分析相结合的基础上,
通过收集大量信息资料并予以加工、整理,向投资者或客户
提供分析报告,帮助他们建立有效的投资、融资策略,选择
最佳的投资、融资方案。
(二)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种类
我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专门从事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专营咨询机构;另一类是兼作证券投资
咨询业务的兼营咨询机构。
(三)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范围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范围一般包括:
接受投资人或客户委托,提供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举办有关证券投资咨询的讲座、报告会、分析会;
在报刊上发表证券投资咨询的文章、评论、报告,以及
通过电台、电视台等公众传播媒体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通过电话、传真、电脑网络等电信设备系统提供证券投
资咨询服务等。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咨询公司开展咨询业务的主要形式
有:
提供投资咨询服务;
担当客户的理财顾问,帮助客户投资理财,策划企业的
资产重组等。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管理
申请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分别从事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的机构,有五名以上取
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其高级管理人员中,
至少有一名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从业资格;
(二)有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三)有固定的业务场所和与业务相适应的通讯及其他
信息传递设施;
(四)有公司章程;
(五)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
(六)具备中国证监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业务管理
1.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以行业公
认的谨慎、诚实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
证券投资咨询服务。
2.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应当完整、客
观、准确地运用有关信息、资料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资
分析、预测和建议,不得断章取义地引用或者篡改有关信息、
资料;引用有关信息、资料时,应当注明出处和著作权人。
3.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不得以虚假信
息、市场传言或者内幕信息为依据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投
资分析、预测或建议。
4.证券投资咨询人员在报刊、电台 1 电视台或者其他传
播媒体上发表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必须注明所
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各称和个人真实姓名,并对投资风险
作充分说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向投资人或者客户提供的证
券投资咨询传真件必须注明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和联
系人姓名。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的从业人员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
失;
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四、其他证券服务机构
(一)律师事务所
证券法律业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1.为证券的发行、上市和进行交易出具法律意见书。
2.审查、修改、制作与证券发行、上市和交易有关的法
律文件。
(二)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证券相关业务主要指证券相关机构的会
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实收资本(股本)的审验及盈利
预测审核等业务。
(三)资产评估机构
从事证券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是指对股票公开发行、上
市交易的公司资产进行评估和开展与证券业务有关的资产
评估业务的专门机构。
对同一股票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公司,其财务审计与
资产评估工作不得由同一机构承担。
(四)信用评级机构
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上一个重要的服务性中介机
构,它是由专门的经济、法律、财务专家组成的对证券发行
人和证券信用进行等级评定的组织。证券信用评级的主要对
象为各类公司债券和地方债券,有时也包括国际债券和优先
股股票,对普通股股票一般不作评级。信用评级机构对投资
人只有道义上的义务,无法律上的责任。它对某些证券发行
所定的较好的资信等级并不是向投资人推荐这些证券,而只
是帮助投资人在可对比基础上对投资作出判断和决定。 信
用评级机构既要独立于发行人应募者之外,又要独立于政府
及证券主管部门之外,以确保评级结果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