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购销合同
甲方(供方):
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地址:[甲方公司地址]
乙方(需方):
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地址:[乙方公司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购销珠宝首饰等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一、产品规格与价格
1. 甲乙双方商定订货产品总值为人民币¥156,380元(壹拾伍万陆仟叁佰捌拾元
整),详细产品规格、品种、数量及价格见附件一(订货清单)。
二、付款方式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现行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6,300元(陆仟叁佰元整)。
2. 甲方将货物按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乙方后,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一次性以转账
方式付清剩余货款人民币 150,080元(壹拾伍万零捌拾元整)。
三、付款日期
1. 乙方须在 20xx年 5月 3日前支付甲方定金人民币 6,300元。
2. 甲方收到定金后,须将所有货品包装好,并在约定时间交付乙方。
3. 乙方收到货物后,最晚不超过 20xx年 7月 3日须付清剩余货款人民币 150,080
元。
四、运输与包装
1. 产品由甲方负责包装并装车,确保产品安全无损。
2. 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 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乙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
乙方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负责保退、保换。因延期交货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应每
天支付乙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千分之五的罚款。
2. 产品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应补足少交部分;乙方因延期不再需要的,甲
方应退货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不能交货的,甲方应偿付乙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
百分之一的罚金。
3. 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费用。乙方不
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的,甲方应支付乙方不符合合同规定包装价值千分之五的罚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 乙方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
款(或包装价值)总值百分之一的罚金。
2. 乙方中途退货,双方应协商处理;同意退货的,乙方应偿付甲方退货部分货款
总值千分之五的罚金。
3. 乙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技术、资金、包装物等,除交货日期
得以顺延外,应偿付顺延交货产品总值每日千分之五的罚金;不能提供的,视同中途退
货处理。
4. 乙方自提产品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提货部
分货款总额千分之五的罚金。
5. 乙方未按规定日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五的
罚金。
六、争议解决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1. 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一:[订货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