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业主管理规约
业主(临时)公约
示范文本(试用)
珠海市建设局印制
二OO三年十月
说明
1、本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使用文本。
2、在前期物业管理期间,建设单位应参照本示范文本制
订《业主临时公约》,且在物业销售前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在
和物业买受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要求物业买受人做
出遵守的书面承诺。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制订《业
主公约》,对全体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均具有约束力。
3、本示范文本有关条文后面如有空白栏,供使用者使用
时,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实际情况,补充有关约定。如不需
要补充,请在空白栏上打“×”。
4、使用者可在示范文本条文之外增加认为有必要补充的
内容。
5、本示范文本使用中的有关问题,可向珠海市建设局、珠
海市物业管理处咨询。
珠海市 物业管理小区
业主(临时)公约
第一章 总则
第壹条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的合
法权益,保持物业管理小区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现就本物业
管理区域内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及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
当履行的义务、违反本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以下
约定。
本公约对本物业管理小区的全体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均具
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第二条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业主应当办妥物业入住有
关手续。
第三条使用房屋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及设施设备的结构、外观、设计
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2、室内的管线发生堵塞或其它故障,应及时修复。
3、不得在房屋门口、阳台乱搭乱建,不封闭阳台。
4、不得在房屋门口、阳台、窗户搭装外伸衣架、雨蓬、天
线和其他影响他人居住和通行的设施。
5、房屋门口、阳台、窗户放置花盆、晒衣杆等物品的,应
安全可靠,防止跌落伤害他人。
6、晾晒衣物、浇灌或清洁的滴水不得溅落、侵扰楼下住户
及过路行人。
7、不得损坏和擅自拆除、改造供电、供水、供气、通讯、
排水、排污、消防等公用设施。
8、室内不得制造超标准噪声,包括大音量播放电视、音响、
举行喧闹的聚会、舞会等。
9、室内不得制造令人不安之异味,对周围环境及其他住户
造成滋扰。
10、室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物品;不得
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11、不得利用房屋窝藏违法犯罪人员和赃物,如发现违法犯
罪人员和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举报。
12、不得通电于围墙、围栏等设施,以免误伤他人。
13、不得改变房屋窗户玻璃颜色,粘贴反光膜;不得在玻璃
及外墙上粘贴标语广告;不得超出阳台、门窗平面以外安装防盗
门、防盗网及纱窗;不得拆除阳台之间的分隔墙等。物业存在安
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
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14、私家花园,阳台和屋顶天台务必保持整洁和美观,不得
有违反规划进行封闭、搭建、改造和占用公用面积为己有等行为。
15、非业主使用人搬走室内用品时,应有业主陪同。如业主
无法陪同,则应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和数量,经业主
签名、交物业管理 X公司核对方可。
16、如有亲友等外来人员住宿,应按规定向有关部门申报。
17、业主出租房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且告知
物业管理 X公司。业主应协助物业管理 X公司通知承租人履行相
应义务,遵守业主公约。
18、转让房屋时,应及时通知物业管理 X公司,且协助物业
管理 X公司通知新业主前往办理物业管理有关手续。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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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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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约定:
1、不得损害各类公用设施,如道路、花槽(栏)、电梯、水
泵、电房、路灯、消防设备、避雷设施等。
2、不得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乱贴广告标语、擅自设置广
告招牌等。
3、遵守各项交通管理制度,机动车辆均应按规定停放,不
准鸣喇叭。需要物业管理 X公司保管的车辆,应和物业管理 X公
司签订协议。
4、遵守市容及环境卫生规定,自觉把家居杂物垃圾投入到
指定的场地,严禁乱抛垃圾和杂物。
5、不得损坏公共绿地、花草树木、建筑小品等园林绿化设
施。
6、不得在公共场所种植蔬菜、农作物及擅自种植其他花木。
7、不得有在公众场所躺卧等不雅的行为。
8、禁止在户门外等公共场所焚香、烧纸。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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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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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使用楼梯等共用通道应遵守以下约定:
1、不得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任何私人物品。
2、不得在楼梯等共用通道乱扔垃圾等物品,如洒落物品应
自行清除,造成污染、损坏的,需自行恢复原样。
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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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乘坐电梯应遵守以下约定(适用于有电梯的物业):
1、爱护电梯及电梯内有关设备,不得用硬物、尖物按、刮、
划电梯按钮、壁面等。
2、不得带过重或体积过大的物品乘坐电梯。需使用电梯运
载较重或体积较大的物品的,应先经物业管理 X公司同意。
3、儿童乘坐电梯需有成年人陪同,不要让儿童乱按电梯按
钮。
4、不得在电梯使用繁忙的时段携宠物乘坐电梯。
5、电梯内不准吸烟、严禁随地吐痰、大小便。
6、电梯内不得随意放置、丢弃物品,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
7、
。
8、
。
第七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应遵守以下防火约定:
1、遵守消防管理规定,爱护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发现隐患
及时通知物业管理 X公司。
2、楼层防火门保持关闭状态,不得私自加锁或长期打开。
3、管理好电炉、燃气用具,无人照见时须将电炉、燃气用
器关闭。
4、不得将顶层楼梯、天面私自封闭。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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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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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安装空调机应遵守以下约定:
1、应当将空调室外机安装在建筑设计指定位置,尺寸不得
超出设计要求,且注意安装牢固和及时加固。
2、空调机冷凝水应当接入统壹管道,不得随处滴漏。
3、空调机发出超标噪音的,应当停止使用,经排除故障或
更换后再使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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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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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进行室内装饰装修的,应当遵守《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管理办法》,按照规定在开工前向物业管理 X公司申报登记且签
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第十条业主饲养动物,应当遵守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 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
第十壹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自律
意识,不做违法违规、违反社会公德和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
2、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
决定。
3、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
标准和时间缴交物业服务费、专项维修资金等费用。
5、对物业管理 X公司提供的服务有意见,应当向物业管理 X
公司提出或通过其他正常渠道反映,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或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前,不得拒绝缴交物业服务费。
6、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加强安全防范意识,
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7、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
和睦相处,共同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8、和非业主使用人建立合法使用、维护、改造所拥有物业
的法律关系时,应告知对方遵守本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本业主
公约。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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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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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物业管理 X公司
可进行劝阻或责成其限期改正,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应当负责
赔偿。逾期未改正的,物业管理 X公司能够采取以下措施:
1、擅自装饰装修物业的,责成其补签协议;拒不补签协议
的,能够责成装修人员撤离。
2、在楼梯等共用通道摆放私人物品的,能够强制将该物品
搬走。
3、在公共场所乱写乱画,擅自张贴广告标语的,能够采取
措施予以清除,所需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4、违章乱搭乱建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5、损害各类公共设备、设施、场地的,能够责成其负责修
复。拒不修复的,物业管理 X公司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违约业
主承担。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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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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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对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本公约的行为,包括不
交物业服务费等,能够依法追讨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本公约经业主作出书面承诺或者经业主大会通过
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业主公约壹式俩份,双方各执壹份。
制定单位(签章): 业主(签名):
代表人(签名):
制定或业主大会通过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