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合同
抵押人(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担保人(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押人(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根据自愿、互利、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抵押事宜进行了友好协商,甲方将自有________________抵押予乙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 抵押物状况及价值
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名称
座落
权证编号
面积
评估价值
备注
甲方抵押予乙方的抵押物经评估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______;抵押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
第二条 抵押期限 甲方决定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____年(月),从____年__月__日起到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用途 甲方将上述抵押物抵押予乙方作为甲方保证。
第四条 抵押合同与的关系 当上述抵押物作为获取乙方资金之债务担保物时,本合同则成为甲、乙双方所签订________的主合同,即只要甲乙双方签订________成立时,本合同和________同为抵押行为之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甲方责任 (1)抵押期间,抵押物、产权证书或法律证件,由甲方保管,乙方对该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2)甲方保证先行足额投保,并将抵押物的保险单交予乙方,保险期须长于抵押期,抵押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则乙方为保险第一受益人。
(3)甲方保证在抵押期间决不将抵押物部分或全部出售、转让、出租、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若需出租或再抵押,须先征得乙方同意。
第六条 抵押物的处分 债务人如未能按________之约定履行时,乙方可向______房地产市场管理处申请处分抵押物,所得款项按如下顺序分配. (1) (2) (3)
第七条 特约说明或特别条款
第八条 本合同之附件 上述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条 本合同生效后的30天内,抵押双方应到______房产局产权监理处进行它项权登记。
第十一条 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加盖公章。
(2)本合同须经______房地产市场管理处鉴证。
第十二条 合同文本 (1)本合同用中文制作,合同的书写和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方各一份,鉴证部门一份。副本若干份,有关单位各执一份。合同的正、副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抵押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抵押权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担保人:(第三人) 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鉴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盖章)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备注
附注说明
1.下列房地产或权益可以设定抵押:
①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及其使用花围内的土地使用权。
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
③依法生效的预售(购)房屋合同。
④在建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
2.抵押物价值以市房产管理局认可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为准。
3.本合同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