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概率基础
本章主要内容
概率论的发展史
随机事件(Random Events)
概率的统计定义
古典概型(Classical Probability)
几何概率(Geometric Probability)
条件概率(Conditional Probability)
事件的独立性(Independence of Events)
第一节 随机事件
一、随机试验(Random experiment)
为研究随机现象规律性,往往进行试验。例如:
1. 抛一枚硬币,观察正面、反面出现的情况。
2. 将一枚硬币抛三次,观察出现正面的次数。
3. 抛一枚骰子,观察出现的点数。
4. 记录车站售票处一天内售出的车票数。
5. 在一批灯泡中任意抽取一只,测试它的寿命。
6. 记录某地一昼夜的最高温度和最低温度。
这些试验都具有以下的特点:
可重复性:可在相同条件下重复进行
可预知性:试验可能结果不止一个,但能确定 所有的可能结果结果不止一个,并且能事先明确试验的所有可能结果;
随机性:一次试验之前无法确定具体是哪种 结果出现。
在概率论中,我们将具有上述三个特点的试验称为随机试验(Random experiment),表示为E
。
二、事件(Event)
必然事件 :某件事情在一次试验中一定发生
如: “在一副扑克牌中任摸14张,其中有两张花色是不同” 就是必然事件。
不可能事件 :某件事情在一次试验中一定不发生
如:“在一副扑克牌中任摸14张,其中没有两张花色是不同的”就是不可能事件。
随机事件(A,B,C,…) :某件事情在一次试验中既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
如:“掷一枚硬币,出现正面朝上”
“扔一枚骰子,出想6点”
基本事件( ):试验的每一个结果都是一个事件,这些事件不可能再分解成更简单的事件
一般的事件由基本事件复合而成。
例如:考察掷一个骰子一次的试验,可能发生的结果有6种
“掷得1点”
“掷得2点”
“掷得3点”
“掷得4点”
“掷得5点”
“掷得6点”
“掷得奇数”
“掷得偶数”
基本事件
复合事件
例1 对于试验E: 将一枚硬币连抛三次,考虑正反面出现的情况,若记“正面”为H, “反面”为T,
则基本事件有:HHH, HHT, HTH, THH,HTT,THT,TTH , TTT
随机事件
A=“至少出一个正面”
={HHH, HHT, HTH, THH,HTT,THT,TTH};
B=“两次出现同一面”={HHH,TTT}
C=“恰好出现一次正面”={HTT,THT,TTH}
20世纪,冯.米泽斯(Von Mises)开始用集合论研究事件。
1. 样本空间
样本点:随机试验E的每一个可能结果
样本空间:样本点的全体,即随机试验E的所有可能结果组成的集合,记为 。
例1:掷一枚硬币,考察出现向上的面,试验的可能结果有:“正面向上”,“反面向上”两个,则样本空间为:
三、事件的集合论定义
2. 事件的集合论定义
事件可以看作是样本空间的子集
事件A不发生
不是A中的点
事件A发生
是A中的点
事件A
子集A
A
基本事件、样本点
点(元素)
不可能事件
空集
必然事件、样本空间
空间
概率论解释
集合论解释
符号
3、事件间的关系与运算
(1)事件的包含与相等
若“A发生必导致B发生”
记为
若 ,则 称事件A与B相等,记为A=B.
(2)事件的和(并)
“事件A与B至少有一个发生”,记作A∪B
(3)事件的积
事件A与B同时发生,记作 A∩B=AB
n个事件A1, A2,…, An同时发生,记作 A1A2…An
(4)事件的差
事件A发生而B不发生,记为A-B
思考:何时A-B=φ?何时A-B=A?
(5)互斥事件
若事件A与B不能同时发生,即AB=φ,则 称事件A与B互斥,或互不相容
(6)逆事件
设A,B为两事件,若AB=φ且A∪B=Ω,则称事件A与B互为逆事件或对立事件.
记作 ,称为B是A的对立事件
A
Ω
解:
A1: “至少有一人命中目标”:
A2: “恰有一人命中目标”:
A3:“恰有两人命中目标”:
A4:“三人均命中目标”:
A5:“三人均未命中目标”:
A6: “最多有一人命中目标”:
例:甲、乙、丙三人各向目标射击一发子弹,以A、B、C分别表示甲、乙、丙命中目标, 试用A、B、C的运算关系表示下列事件:
第三节 概率的统计定义
一、 事件的频率(Frequency)
1. 定义:设E为任一随机试验,A为其中 任一事件,在相同条件下,把E独立的重复做n次,nA表示事件A在这n次试验中出现的次数(即频数)。
比值 称为事件A在这n次试验中出现的频率(Frequency).
2.频率的性质
非负性: 0≤ fn(A) ≤1;
规范性:fn(Ω)=1, fn(φ )=0;
可加性:若AB=φ,则 fn(A∪B)= fn(A) +fn(B).
稳定性:当试验次数n增大时,频率fn(A)
逐渐趋向一个稳定值。可将此稳定值记作P(A), 作为事件A的概率.
实践证明:频率稳定于概率
(1)历史上曾有人做过试验,试图证明抛掷匀质硬币时,出现正反面的机会均等。
(2)男性别比率稳定于
一个孕妇生男生女偶然,但是就整个国家和大城市而言,从人口普查资料中看到,男性占全体人数的比例几乎年年不变,约为。
第四次(1990)
第五次(2000)
第三次(1982)
第二次(1964)
第一次(1953)
比例
男性人数
总人数(亿)
人口普查
定义:设有随机试验,若当试验的次数充分大时,事件的发生频率稳定在某数附近摆动,则称该数为事件的概率(Probability),记为:
注:1 事件出现的概率是事件的一种属性。也就是说完全决定于事件本身的结果,是先于试验客观存在的。
2 概率的统计定义只是描述性的。
3 通常只能在充分大时,以事件出现的频率作为事件概率的近似值--(monto calo方法的基本思想)
二、 概率的统计定义
第四节 概率的公理化定义
1.定义:若对随机试验E所对应的样本空间Ω中的每一事件A,均赋予一实数P(A),集合函数P(A)满足条件:
(1) 非负性:P(A) ≥0;
(2) 规范性:P(Ω)=1;
(3) 可列可加性:
设A1,A2,……是一列两两互不相容的事件,
即AiAj=φ,(i≠j),i,j=1,2,…, 有
P( A1∪A2 ∪… )= P(A1) +P(A2)+…
则称P(A)为事件A的概率。
2. 概率的性质
例.在1~10这10个自然数中任取一数,求
(1)取到的数能被2或3整除的概率,
(2)取到的数即不能被2也不能被3整除的概率,
(3)取到的数能被2整除而不能被3整除的概率。
解:设A=“取到的数能被2整除”; B=“取到的数能被3整除”。则
P(A)=1/2 P(B) = 3/10 P(AB) = 1/10
(1) P(A∪ B)= P(A)+P(B)-P(AB)=7/10
(2)
(3) P(A-B) =P(A)-P(AB)=1/2-1/10=2/5
第五节 古典概型
“古典概型”是最简单、最直观的概率模型。
定义:若某实验E满足:
1.有限性:样本空间Ω={ω1,ω2 , … ,ωn }
2.等可能性:P(ω1)=P(ω2)=…=P(ωn)。
则称E为古典概型也叫等可能概型。
设在古典概型中,试验E共有n个基本件,
事件A包含了m个基本事件,则事件A的概率为
二、概率的古典定义
例:任意投掷两枚均匀的硬币,求A= “恰好发生一个正面向上”的概率。
解:试验的所有结果:
(正,正)(正,反)(反,正)(反,反)
根据硬币的均匀性、对称性、抛的任意性,四种结果具有等可能性,这是一个古典概型。
A={(正、反)(反、正)}
所以,概率P=2/4=
例:有三个子女的家庭,设每个孩子是男是女的概率相等,则至少有一个男孩的概率是多少?
解:设H=“某个孩子是男孩”,A=“至少有一个男孩”
试验所有结果为:
{HHH,HHT,HTH,THH,HTT,TTH,THT,TTT}
事件A={HHH,HHT,HTH,THH,HTT,TTH,THT}
从而,n=8,m=7
P(A) = m/n= 7/8
1.几何概型:若一个试验具有两个特征:
(1)每次试验结果有无限个,且全体可以用一个有度量的 几何区域来表示
(2)每次试验的各种结果等可能的。
则称这样的试验是几何概型。
2.几何概率:设几何概型的样本空间可表示成有度量的区域,记为 ,事件A所对应的区域记为A,则定义事件A的概率为:
第六节 几何概型
(一)几何概型的定义
例 某人发现他的表停了,他打开收音机想听电台报时,试求它等待的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概率。
解:因为电台每隔60分钟(即1小时)报时一次,因此,可认为此人打开收音机的时刻处在[0,60]上任何一点都是等可 能的,其样本点有无限多个,样本空间就是区间Ω=[0,60]。设事件A=“等待时间不超过10分钟”,则导致事件A发生的样本点是打开收音机的时刻处于区间[50,60]上的任一点。 这个区间长度为10(单位:分) 。而Ω的长度为 60(单位:分)。由几何概率的定义,
例(布丰问题)平面上有距离为d的一族平行线,向此平面任意投掷一长为l(l<d)的针,求针与平行线相交的概率。
d
l
x
M
x
d/2
0
从而,
应用:
历史上不少学者用此来计算 近似值。方法是:投针n次,记录针与平行线相交的次数 ,
再以频率 作为概率的近似值,就有:
Monto Carlo方法
第七节 条件概率
思考:袋中有十只球,其中九只白球,一只红球,十人依次从袋中各取一球(不放回),问:
第一个人取得红球的概率是多少?
第二个人取得红球的概率是多少?
若已知第一个人取到的是红球,则第二个人取到红球的概率又是多少?
一、条件概率
已知事件A发生的条件下,事件B发生的概率称为A条件下B的条件概率 ,记作P(B|A)
定义:设A、B为两个事件,且P(B)>0,则事件B已经发生的条件下,事件A发生的条件概率P(B|A)定义为:
例:甲乙两市都位于长江下游,根据一百多年来的气象记录知道一年中雨天的比例占20%,乙市占14%,两地同时下雨占12%,试求:
(1)甲市下雨的条件下,乙市出现雨天的概率
(2)乙市出现雨天的条件下,甲市下雨的概率
(3)甲市或乙市下雨的概率
解:记A=“甲市出现雨天”,B=“乙市出现雨天”
根据题意,P(A)=,P(B)=,P(AB)=
从而,在乙市下雨的条件下,甲市有%的可能要下雨,可能性很大。因此,如从乙市出差到甲市,又适逢乙市下雨,那么最好携带雨具。
设A、B∈Ω,P(A)>0,则
P(AB)=P(A)P(B|A). 上式就称为事件A、B的概率乘法公式。
上式还可推广到三个事件的情形:
P(ABC)=P(A)P(B|A)P(C|AB).
一般地,有下列公式:
P(A1A2…An)=(A1)P(A2|A1)...P(An|A1…An-1 )
二、乘法公式
第八节 事件的独立性
例 两门高射炮彼此独立的射击一架敌机,设甲炮击中敌机的概率为,乙炮击中敌机的概率为,求敌机被击中的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