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银行保函
第一节:银行保函的概述
银行保函——是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向受益人开
立的,是为了担保申请人正常履行合同义务的一种
书面保证文件。
一、定义及其当事人
常用于:
国际借贷、项目融资、基础设施招投标、机械设
备安装、机械设备租赁、工程项目承包以及“三来一补
”贸易等过程中。
当事人
受益人 委托人
通知行 担保行
1、合同
2、
申
请
开
保
函
3、保函
3、
保
函
3、
保
函
发货
4、
单
据
、
索
偿
5、
付
款
6、
要
求
偿
还
垫
款
7、
偿
还
二、银行保函各当事人的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的义务
承担保函下的一切费用及利息:担保费、利息
担保行需要时,交全部或部分押金
及时偿还担保行所垫付的款项
担保行的权利与义务
接受申请后及时开出保函
按保函的承诺,向受益人付款
若委托人不及时偿还垫付款项,则有权
处置:抵押品、担保品、押金
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按保函要求及时提交单据
向担保行索偿
通知行责任 传递保函和单据 (审核后)
三、银行保函的内容
1、关于当事人的内容:委托人、担保行、受益人、通知行
2、合同的相关协议、日期、货名、数量等描述;项目名称
3、保函的有效期、货币币别、金额
4、承诺条款:交何种单据、付款条件)
5、索偿方式:电索 OR 信索;是否通过通知行
四、银行保函的种类
出口类保函
进口类保函
对销贸易类保函
其他类保函
承包类保函
保留金保函
质量保函
维修类保函
付款保函
延期付款保函
租赁保函
补偿贸易保函
来料加工保函
来件装配 保函
借款保函
关税保付保函 账户透支保函
保释金保函
(一)出口类保函
是银行应出口方申请,向进口方开出的
保函,是为满足出口货物和出口劳务需要
而开立的保函。
出口类保函包括
承包类保函
保留金保函
质量保函
维修类保函
1、承包类保函 投标人或承包人向招标人所提供的保函。
投标保函
履约保函
预付金保函
在工程建设中采用的招标、承包方式中,供应
劳务、物料或设备的投标人和中标后的承
包人,须向招标人或向工程业主提供各种
银行保函。
投标保函
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项目进行招标时,担保银行应投标人(申
请人)的请求向招标人(受益人)出具的保证书。
是保证投标人在开标前不撤标、不改标,不更改原报价条件,
并且中标后,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投标人在报价中的承
诺,在一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定合同并要提交履约保函。
投标保函的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的1%-5%,其有效期至开标
日为止,有时再加3-15天的索偿期,如投标人中标,则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投标人与招标人签定合同交来履约保函为止。
履约保函
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供应货物或承包工程合同时,还须
提供银行担保,向招标人保证,如中标人不履行合同规定
的责任义务,担保行就按保函金额赔付招标人,以弥补
其所受损失,这中保函就是履约保函。
履约保函金额由招标人确定,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
履约保函的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日期为止,有时再加
3-15天索偿期。
如合同有质量保证期或工程维修期,则有效期可延长到
质量保证期或工程维修期满为止,再加上3-15天索偿期。
预付金保函
或退还预付金保函或还款保函
承包工程的业主常需要付给承包人工程价款的5%-20%,
用作承包人预购材料款、开工费、筹备费等,如果工程业主
顾虑承包人若不履约将会损失这笔预付金,于是要求承包人
提供银行担保,保证承包人收到预付金后一定要履约,否则
担保行将预付金退还给工程业主。此种保函就是预付金保函。
该保函金额就是预付金的金额,保函有效期至合同执行完毕
日期为止,再加上3-15天索偿期,或者订为预付金全部扣完
为止。通常是业主收到预付金保函后才将预付金汇交承包人。
2、保留金保函或留置金保函
大型机械设备交易中 ,常常规定先支付合同金额
的90%-95%,其余5%-10%,等设备安装完毕运转良
好后,经买方验收后再支付。这一小部分余额称作保
留金或留置金,如发现机械设备、品质、规格与合同
规定不符,双方洽商减价,便从保留金扣抵。
如果卖方要求买方同意将此笔保留金随大部分货
款一并支付卖方,则须卖方提供银行保函,保证货到
发现品质不符,货物短量或伤残时,担保行便将卖方
预支之保留金退还买方。此种保函即是保留金保函。
该保函金额即为保留金金额,有效期是合同规定
的索赔期满加3-15天索偿期
3、质量保函
在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出口合同中,买方要求卖
方提供银行担保,保证如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
,而卖方又不能更换或维修时,担保行便将保函金
额赔付买方,以弥补其所受损失。这种银行保函即
为质量保函。
质量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5%-10%,保函有
效期一般至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再加3-15天
索偿期。
4、维修保函
在承包工程合同中,工程完工后,业主扣留一部
分款项,备作补偿工程质量缺陷而承包人不予维
修造成的损失。于是工程业主要求承包人提供银
行担保,保证在工程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而承
包人又不能维修时,担保行便按保函金额赔付业
主,以弥补其所受损失,则业主可以释放这部分
扣款。这种保函即为维修保函。
进口保函的作用是:保证在出口商交来与规
定相符的货运单据时,进口商一定履行部分或
全部付款义务;否则,由担保人在收到出口商
的索赔通知后,负责支付进口商应付未付的款
项给出口商。
(二)进口类保函
是指银行应进口方申请,向出口方开出的保函,
是为满足进口货物和进口技术需要而开立的保函。
进口类保函
付款保函
延期付款保函
租赁保函
是指担保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向出口商出具的银行
保函,保证只要出口方按合同规定交出货物或技
术引进方收到与合同规定相符的技术资料后,进
口方一定履行部分或全部付款义务,否则,将由
担保银行代为支付或承担赔付责任。
付款保函金额即合同金额,保函有效期按合同规定
付清价款日期再加半个月。
1、付款保函
有时进口大型机械成套设备时采用延期付款方式。进
口方按照合同规定预付一定比例(如货款的5%)
的订金,其余部分由进口方银行开立保函,保证
进口方凭货运单据支付一部分(如货款的10%),
其余部分(货款的85%)分为10个相等的份额,
每份金额加利息,连续每半年支付一次,共5年分
10次付清全部货款。如果买方不能付款,担保行
代为偿付。此种保函称为延期付款保函。
延期付款保函金额是扣除预付部分后的货款金额;保
函有效期是按保函规定的最后一期贷款及利息付
清日期,再加半个月。
2、延期付款保函
用租赁方式进口机械、仪器、设备、运输工具时,
承租人向出租人提供担保,是保证:承租人一
定按租赁合同规定交付租金,如不交付,担保
行代为交付。这种保函即为租赁保函。
通常情况下,租金的总额相当于货价加利息,全部
租金付完后,货物便为承租人所有。
保函金额即租金总额;
保函有效期按租赁合同规定之日起,全部租金付清
日期再加半个月。
3、租赁保函
对销贸易就是把出口和进口连在一
起做成交易,也称对等贸易。
包括:补偿贸易、来料加工、来件
装配等三种做法。银行为对销贸
易提供保函如下:
(三)对销贸易类保函
1、补偿贸易保函
以在补偿贸易中,进口设备的一方向供应
设备的一方提供银行担保,向其保证:如进
口方在收到与合同相符的设备后,未能以该
设备生产的产品,按合同规定返销出口给供
应设备方,或由其指定的第三者以偿付进口
设备的价款,又不能以现汇偿付设备款及附
加利息,担保行即按保函金额加利息赔付供
应设备的一方。这种保函,即为补偿贸易保
函。
该保函金额通常是设备价款金额加利息,
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合同规定进口方以产品偿
付设备款之日期再加半个月。
2、来料加工保函及来件装配保函
在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中,进料或进
件方向供料或供件方提供银行担保,向其保证
如进料或进件方收到与合同相符的原料或元件
后,未能以该原料或元件加工或装配,并按合
同规定将成品交付供料或供件方,或由其指定
的第三者,又不能以现汇偿付来料或来件价款
及附加的利息,担保行便按保函金额加利息赔
付供料或供件方。这种保函,即为来料加工保
函(processing guarantee)及来件装配保函
(assembly guarantee)。
该类保函金额通常即来料或来件的价款金
额加利息,保函有效期一般为合同规定进料或
进件方以成品偿付来料或来件价款之日期再加
半个月。
在非贸易性的国际经济交往中,银行代债务人向
债权人开出的各种保函。我国较为常见的有以
下几种:
1、借款保函
企业或单位向国外借款,一般需提供银行
担保,向国外贷款人保证:如借款人未按借款
契约规定按时偿还借款并付给利息,担保行即
代借款人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这种保函,即
为借款保函。
(四)其他类保函
该类保函的金额即借款金额加利息,保函
有效期为借款契约规定的还清借款并付给利息
的日期再加半个月。
2、关税保付保函
承包工程公司在国外施工,须将施工器械
运进工程所在国家,在运入该国时,应向该国
海关交纳一笔税金,工程完毕将施工器械撤出
该国时,该国海关可以退还这笔税金。承包方
为了避免垫付这笔税金,常要求银行向工程所
在国海关出具担保,向其保证如承包方在工程
完毕后,未将施工器械撤离该国,由担保行支
付这笔税金。这种保函,即为关税保付保函
在外国举办展览或其他宣传活动,
将展品或有关器具运进该国也会发生同
样情况。举办展览的单位,也可用提供
关税保函的办法来避免垫付关税。
关税保付保函金额即外国海关规定
的税金金额,保函有效期为合同规定施
工器械或展品等撤离该国日期再加半个
月。
3、账户透支保函
承包工程公司在外国施工,常在当地
银行开立账户,为了得到当地银行资金
融通,有时需要开立透支账户。在开立
透支账户时,一般须提供银行担保,向
当地账户行保证,如该公司未按透支合
约规定及时向该行补足透支金额,担保
行代其补足。这种保函,即为账户透支
保函。
该保函金额一般是透支合约规定的
透支限额,保函有效期一般为透支合约
规定的结束透支账户日期再加半个月。
4、保释金保函
载运货物的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由于船
方或运输公司责任造成货物短缺、残损,使货
主遭受损失,或因碰撞事故造成货主或他人损
失,在确定赔偿责任前,被当地法院下令扣留,
须交纳保释金方予放行时,可由船方或运输公
司向当地法庭提供银行担保,向其保证如船方
或运输公司不按法庭判决赔偿货主或受损方所
受损失,担保行就代其赔偿,当地法庭即以此
银行担保代替保释金,将船只或其他运输工具
放行,此种银行担保就是保释金保函。
该保函金额视可能赔偿金额大小,由当地
法庭确定,保函有效期一般至法庭裁决日期后
若干天。
第二节:见索即付保函介绍
见索即付保函是——指银行、保险
公司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即担保人)以
书面形式出具,并凭着提交的与保函条
款相符的索赔书或保函规定的其他单据,
(设计师或工程师出具的证明、法院判
决书或仲裁裁决书)付款的保函或付款
承诺。
见索即付保函的基本特征:
(一)抽象的付款承诺,保函独立于基础交易
(二)保函独立于委托人和担保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三) 保函的单据化特征(保函的单据化特征表现
为其金额、付款期限、付款条件和付款责任的终止,
均取决于保函本身条款,及索赔书和其他保函所规定
单据的提交。)
(五)索赔必须凭着保函条款相符的单据而进行
(六)担保人对单据的审核责任仅限于表面相符。
(七)担保人的责任仅限于诚信与合理的谨慎(担保
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其责任仅限于诚信与合理的谨慎,
对于其不能控制的行为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