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
第一节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概述
第二节 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及其管理
第三节 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现状
第一节 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概述
• 一、支付清算业务概述
•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
• 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
• 四、支付清算业务的内容及运作
• 五、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
• 商品交易、劳务供应、金融活动和消费
行为都会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债务
关系的清偿通常通过货币所有权的转移
进行,货币资金的收入和支付的行为一
般称作结算。
• 按照结算手段,可以分为现金结算和转账结算。
• 现金结算具有强制性和结算随现金转移同时完
成的两个特点,因此是可在任何情况下用作结
算的最基本结算手段。
• 现金结算往往作为小额结算手段被广泛使用。
由于现金结算存在许多缺点,出现了支票票据、
汇票、转帐信用卡等结算工具,用于办理企业
之间的结算、异城清算、公用事业费的支付、
工资发放以及商品购买等。这种通过转账进行
的结算也称非现金结算(或转账结算)。
• 一、支付清算业务概述
• (一)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的含义
1、资金结算—现代社会各单位、各部
门和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和债权、债务的转移,
绝大部分通过银行来实现,这种以银行为中介,
运用各种支付工具和结算方式,实现存款货币转
移以结清债权债务的资金清算行为,称为资金结
算。
2、清算—单位之间通过银行账户进
行的款项结算,必然引起银行之间的资金
往来,由于银行在中央银行开立清算账户,
因此,银行之间发生的这些资金往来和债
权、债务关系就可以通过中央银行划转,
这种发生在银行同业之间的货币收付、清
偿行为称为清算。
3、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业务—中央银
行作为一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参与者和管理
者,通过一定的方式和途径,使金融机构
间的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能够顺利完
成,并维护支付系统的平稳运行,从而保
证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正常进行的业务。
• (二)支付清算业务的产生和发展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银行业务的不
断增多,尤其是票据业务的发展。
• (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业务的重要性
1、支付系统运行是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
重要保障
2、支付系统运行效率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实施
具有重要影响
3、与金融稳定具有密切的相关性
4、在跨国支付清算中发挥重要作用
• 二、中央银行的支付清算体系
(一)清算机构
(二)支付系统
(三)支付清算制度
(四)同业间清算制度与操作
清算机构
• 清算机构是为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清算服务的中
介组织,在支付清算体系中占有重要位置。
• 票据交换所是最传统和最典型的清算机构,此
外还可以采取清算中心和清算协会等组织形式。
• 从经营形态来看,清算机构既有私营的,也有
政府主办的。
• 从业务的地域范围来看,既有全国性的,也有
地区性的,甚至还有国际性的。
• 清算机构一般实行会员制,会员必须遵守
组织章程和操作规则,缴纳会费。在很多
国家,中央银行也作为会员,参加清算机
构,直接参与清算活动。
• 一般来说,清算机构通常同时经营支付系
统。
支付系统
• 支付系统是由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中介机构和实现
支付指令传送及资金清算的专业技术手段共同组成
的,其职能是实现债权债务清偿及资金转移。
• 支付系统运行关系货币政策的实施,因此:
• 第一,各国中央银行对支付系统的建立和运行过程
实行监督,例如对私营清算机构的开业进行审批,
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等。
• 第二,中央银行直接拥有和经营大额支付系统,保
障支付的安全性。
支付清算制度
• 支付清算制度是关于结算活动的规章政策、操
作程序、实施范围等的规定和安排。
• 同业间一旦出现清算障碍将酿成灾难,危及金
融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对同业间清算的制度建
设、系统设计、操作规则等予以高度重视,并
赋予中央银行管理监督的职权。
• 很多国家中央银行不仅制定同业间清算制度、
设计支付系统结构和运行模式、审核支付系统
操作规则,还直接提供清算服务。
• 三、中央银行支付清算系统的种类
(一)按经营者身份的不同划分
1、中央银行拥有并经营的系统
2、私营清算机构拥有并经营的系统
(CHIPS、 CHAPS等)
3、各商业银行拥有并经营的行内系统
(电子资金汇兑系统)
(二)按支付系统的服务对象及单笔业务支
付金额划分
1、大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行间往来、
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黄金和外汇交易、货
币市场交易以及跨国交易等。
2、小额支付系统—服务对象主要是工
商企业、个人消费者和其他小型经济的参与者。
(三)按系统的地域特征划分
1、同城处理系统—处理一个城市之内
或某一限定区域内的银行机构之间的业务。
2、异地处理系统—处理不在同一城市
或同一区域的银行机构之间的业务。
(四)按系统的操作特征划分
1、批处理系统—在某一时点上传输或
处理一批资金转账指令。如:手工清算
2、实时处理系统—在每笔支付指令产
生之时立即对支付命令进行传送和处理,而且是
逐笔进行处理。
(五)按系统的资金清算方式划分
1、差额处理系统—在约定的清算周期
内积累债权债务,使某些往来支付相互抵消,在
指定的结算时间,通过支付清算系统只对支付的
差额进行划账。
2、全额处理系统—对每一笔支付信
息都立即进行银行间资金转账结算的处理方式。
• 四、支付清算业务的内容及运作
• (一)组织票据交换和清算
1、票据交换
2、清算银行的义务
3、清算原理
4、清算步骤
• (二)办理异地跨行清算
付款人
开户银行
央行分支机构A 央行分支机构B
开户银行
收款人
异地业务往来
支付通知
支付命令
从账户扣除资金
发出支付信息
资金入账
到账通知
• (三)提供跨国清算服务
通过银行及其代理行实现的跨国资金划转。
国外付款人
跨国业务往来
国内收款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支付请求
收款人所在国
国内代理行
委托请求
到账通知
跨国清算
系统
扣除资金
清算通知
央行划转资金
• 五、中央银行支付清算服务的主要内容
1、组织票据交换清算
2、办理异地跨行清算
3、为私营清算机构提供差额清算服务
4、提供证券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清算服
务
5、提供跨国支付服务
第二节 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及其管理
• 一、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分类
• 二、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管理
• 一、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分类
• (一)信用风险
支付系统的信用风险指交易中的
订约方既不能在法定的时间内,也不能在
法定时间以后的任何时间里全额结算其债
务时所构成的风险。即在支付过程中,因
一方拒绝或无力清偿债务而使另一方或其
他当事者蒙受损失的可能性。
• (二)流动性风险
支付系统的流动性风险指交易一
方(或结算参加者)不能在到期日结算负
债的全部金额的风险,即交易一方并未发
生实质上的清偿危机,只是由于资金不能
如期到位而造成不能按期履约支付(即延
期支付),致使交易对方无法如期收到本
应收到的款项。
• (三)系统风险
系统风险是指在支付系统运行
中,因某一参加者不能履行债务义务而造
成其他参加者无法履约,从而使系统陷入
整体性运行瘫痪的可能性。
系统风险的发生与信用风险和
流动性风险密切相关。 (多米诺骨牌效应)
• (四)违规风险
违规风险是指人们的非法行为(伪造、
盗窃、假冒等行为)对支付系统带来的风险。
• (五)法律风险
缺乏支付方面的法律规定,造成支付
各方权利与义务的不明确,妨碍支付系统的正常
运作。
• (六)操作风险
现代支付系统运用的电子数据处理设
备及通讯系统出现技术性故障而使整个支付系统
陷入瘫痪的潜在风险。
• 二、支付清算系统的风险管理
• (一)加强对日常结算行为的管理
1、采用实时全额结算
2、在净额结算体系中加强对风险的防范
• (二)加强法律环境的建设
• (三)加强对计算机犯罪的监管
• (四)减少技术故障,加强安全防护
第三节 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现
状
• 一、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发展
•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沿用同城结算以现金和支票为
主,异地结算以汇兑为主的传统结算方法。以后为了配合计
划经济对经济活动的管理,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除了小
额交易外,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 1953年,随中国人民银行成为事实上唯一的银行,在全
国建立了“三级联行清算体系”,即县(市)内联行、省内
联行和跨省的全国联行。各级联行负责辖区内金融机构之间
的资金清算,全国联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进行资金清算。
• 1978年开始改革以后,为配合计划经济的
“三级联行清算体系”已经不能适应向市
场经济转变的改革发展需要。
• 随国有商业银行(专业银行)的建立和中
国人民银行专司中央银行职能,1985年进
行了将中国人民银行资金与国有商业银行
资金分开管理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主办
的“三级联行清算体系”改为各国有商业
银行自行的联行体系和跨行直接通汇清算。
• 1991年我国开始规划建设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China
Natio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1996年开始动工建
设。该系统涉及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公司和各家商业银行、
政策银行、股份制银行、外资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 采用大额实时、小额批量的处理模式,主要用于解决各家商
业银行间的跨行资金支付清算及结算问题。包括中国人民银
行统一运行管理的大额支付系统HVPS、中国人民银行和商业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建共有共用的小额批量处理系统BEPS、
中央银行账户管理系统SAPS、支付银行卡授信系统BCAS、政
府债券簿记系统GSES、同城票据交换所LCH和金融管理信息
传输服务FITS。
我国支付清算体系的现状
二、金融中介机构和我国支付系统的总体
结构
• 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是支付服务的主要提供者。
•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已经建立起各自系统内的全国电
子资金汇兑系统,大约三分之二异地支付交易是通过
这些系统进行清算的。
• 目前,我国的支付清算系统主要由以
下四个系统构成:
1、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
2、大额支付系统
3、同城票据交换清算系统
4、正在建设推广的小额支付系统
• 今后我国支付清算系统建设的目标:
建立以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
心(包括大额、小额支付系统),各商业
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票据交换系统、卡
基支付系统等并存的支付清算系统。
• (一)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
银行行内资金汇划系统,是银行
办理结算资金和内部资金往来与清算的通
道,由经办银行、清算银行和总行清算中
心组成,集汇划业务、清算业务、结算业
务等于一体的综合性业务系统。
1、银行行内电子汇兑系统
2、银行行内综合业务系统
• (二)人民银行联行系统
1、人民银行手工联行系统
采取直接往来、分别核算、集中监督、
逐年结算的办法处理联行账务。
2、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
1991年开通,90年代中期电子联行到
县,9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电子联行“天地对接”
工作。
• (三)同城清算
由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组织,采取相应模
式,按照一定程序,吸收辖区银行机构在中国人
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并经人民银行批准办理支
付结算业务的金融机构参与,遵循“先付后收,
收妥抵用,差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定
时定点集中交换原始凭证,清算代收、代付票据
资金的一种支付手段,为人民银行重要的跨行支
付系统。
• 目前我国的同城清算主要有手工、清
分机、网络三种模式。
• 各地根据当地的技术条件和机构设置
情况,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采
取不同模式完成同城清算。
• 同城票据交换所——同一城市或一定区域
范围内的各银行和其他办理支付业务的非
银行金融机构之间交换支付凭证、互计应
收应付差额并通过人民银行清算资金差额
的场所。
• 目前,我国各城市均建立了票据交换所
(区域性票据交换中心),约有20个经济
发达城市采用清分机交换票据,其他城市
和县城均采用手工方式进行票据交换。
• 数据传输方式:手工录入、清分机读入、
同城清算系统导入。
• (四)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CNAPS)
CNAPS是中国人民银行按照我国支付
清算需要,并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
网络自主开发建设的,能够高效、安全处
理各银行办理的异地、同城各种支付业务
及其资金清算和货币市场交易的资金清算
的应用系统。
•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由大
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
付系统构成。
•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该系统处理跨行同城和异地的金额在规定
起点(人民币2万元)以上的大额贷记业务。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采取逐笔发送支付指令,
全额实时清算资金。
• 大额支付系统主要是为银行、广大企事业
单位和居民个人的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汇划
服务。
• 2005年6月,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在全国成
功推广。目前,大额实时支付系统拥有
1600多个直接参与机构,7万多个间接参
与机构,日均处理业务80多万笔,资金超
过万亿元。
•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该系统主要处理跨行同城、异地借记支付
业务以及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
业务的应用系统。小额支付系统批量发送
支付指令,轧差净额清算资金。
• 小额支付系统主要处理与居民日常生活密
切相关的各种支付业务,具有金额小、业
务频繁等特点。
1、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基本框架
两级处理中心
国家处理中心分别与各城市处理中
心连接,其通信网络采用专用网络,以地面
通信为主,卫星通信备份。
国家处理中心
(NPC)
城市处理中心
(CCPC)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 商业银行省级分行作为系统直接参与者通过前
置机系统与系统城市处理中心连接,商业银行
营业网点作为系统间接参与者通过各自行内系
统经前置机系统连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支
付业务。
• 人民银行地市以上中心支行(中央银行会计集
中核算系统ABS)、库(国家金库会计核算系统
TBS)、直接参与者与城市处理中心直接连接。
通过城市处理中心处理其支付清算业务;人民
银行县(市)支行间接参与者通过各自系统经中
心支行(库)连接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处理支付业
务。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 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在物理上分为三层架构:国家处理中心、
城市处理中心和商业银行前置系统。
• NPC作为小额支付系统的最上层节点,负责接收、转发各
城市处理中心的支付指令,并对集中开设的清算账户进行
资金清算和处理,是整个系统的核心。NPC设在中国人民
银行清算总中心北京主站,分别与各CCPC相连。CCPC作为
支付系统的中间节点,分布在各省省会人民银行,向上连
接NPC、向下挂接MBFE。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
(ABS)、国库会计核算系统(TBS)和其他外系统主要负
责支付指令的转发和接收。MBFE分布在各商业银行端,与
商业银行行内汇兑系统和综合业务系统连接。
2、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功能
(1)支持跨行支付清算
(2)支持货币政策的实施
(3)支持货币市场的资金清算
(4)适度集中管理清算账户
(5)有利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
(6)具有较强的支付风险防范和控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