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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
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TITAN INVO TECHNOLOGY LIMITED
泰 坦 智 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872)
(前稱為 TUS International Limited 啟迪國際有限公司)
(1)盈利警告;
(2)延遲刊發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及
(3)刊發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由啟迪國際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根據香港
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2)(a)條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證券及期貨條
例第XIVA部而刊發。
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通知本公司股東(「股東」)及有意投資者,
根據對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最近期未經審
核綜合管理賬目之初步評估及董事會現時可得資料,儘管本年度內研發開支有所減
少,並確認出售已終止經營業務及其他附屬公司之一次性收益,預期本年度本集團
將錄得虧損淨額介乎約港幣490,000,000元至港幣520,000,000元(二零二零年:虧損
淨額約港幣249,900,000元)。本年度之虧損淨額增加主要歸因於根據獨立合資格專
業估值師編製的草擬估值報告確認車用無線連接現金產生單位的商譽減值約港幣
38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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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載資料僅基於本公司管理層參考其現時可得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本集團本
年度之未經審核綜合管理賬目)作出之初步審閱及評估,有關賬目未經本公司審核
委員會審閱或經本公司核數師(「核數師」)審核。本公司仍在落實本集團本年度之未
經審核綜合年度業績,待進一步審閱後,其可能須作出調整(如有)。
股東及本公司有意投資者務請細閱本公司本年度之年度業績公告(預期於二零二二
年三月三十一日刊發)及隨後將刊載之本公司二零二一年年度報告。
延遲刊發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茲提述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八日之通告,內容有關將於二零二二年三月
三十一日舉行之董事會會議,藉以考慮及批准本公司及各附屬公司截至二零二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全年業績公告及其發佈,以及建議之末期股息(如有)。
董事會謹此通知股東及本公司有意投資者,由於近期在香港及中國內地實施更嚴格
的COVID-19防控檢疫措施,以及因香港、中國內地及歐洲的COVID-19病例激增,本
集團的人力暫時減少,審核進度受到不利影響,核數師將需要更多時間完成本公司
附屬公司的審核程序。預期本公司無法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上市規則」)第(1)及(2)條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刊發本集團於
本年度的經審核年度業績(「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完成審核程序後,本公
司將盡快刊發與核數師協定同意的二零二一年經審核年度業績。
3
刊發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
上市規則第(3)條規定發行人如未能公佈其初步業績,則必須根據尚未與核數
師協定同意的財務業績公佈其業績(如具備該等資料)。
本公司將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刊發本集團於本年度的未經審核年度業績(「二
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該業績將以本集團本年度的綜合管理賬目為基準。
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將由本公司審核委員會審閱,但尚未與核數師協定同
意。預期二零二一年未經審核年度業績將包含足夠重要資料,讓股東及本公司有意
投資者知悉本集團的業務及財務狀況。
股東及本公司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及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泰坦智華科技有限公司
主席
馬志剛
香港,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胡波先生;非執行董事馬志剛先生(主席)及曾
令鏢先生;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葛珮帆議員(太平紳士)、孔慶暘博士及李國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