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七章 贸易条约与世界贸易贸易条约与世界贸易
组织组织
2010年7月23日,联合国关于设
立条约监管国际武器贸易的首次筹
备会议结束。与会代表说,各国就
一项武器贸易条约的原则达成一致,
为条约最终出台迈出第一步。
引
根据联合国大会去年10月通过的
决议,除23日结束的首次会议外,
今后两年将举行3次类似的筹备
会议。联合国定于2012年举行
为期4周的会议,正式起草武器
贸易条约。
各方承认,“现阶段,国际
上有关常规武器转让标准的
缺失以及这些武器流入黑市
是助长武装冲突、跨国有组
织犯罪、恐怖主义和毒品走
私等活动的因素之一”。
武器贸易条约开谈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
中美贸易关系协定于1979年7月1
日,中国与美国签订于北京。其宗旨是
在平等互利和非歧视性待遇原则基础上
发展两国经济贸易关系。
根据中方统计,1979年中美贸易额仅为亿美元。
2008年达到亿美元,在30年间增长了130多倍,
年均增长%。
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
一、贸易条约和协定的含义
(一)贸易条约和协定含义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为了确定彼此的经济关系,
特别是在贸易关系所缔结的书面协议。
(二)目的
协调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利益
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
(三)、类型
贸易条约与协定按照参加过的多少,可分为:
1、双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指两个主权国家之间所缔
结的贸易条约与协定。
2、多边贸易条约和协定:是指两个以上主权国家共同
缔结的贸易条约与协定 。
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与政治条约的不同
独有特性
1、内容上:贸易条约和协定主要是确定缔约国之间的经
济和贸易关系
2、国际惯例上:贸易条约和协定,既可在建立正式外交
关系的国家之间,也可在没有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
之间签订;而政治性的国际条约和协定,一般只能在建
立正式外交关系后由有关国家的政府签订。
第一节 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与国内政策的约束关系
与关税、非关税措施的区别、联系
1、区别:贸易条约和协定受国际法规范的约束,而关
税与非关税措施属于国内法范畴。
2、联系:这些行政措施和立法往往是一个国家政府与
其他国家政府进行贸易条约和协定谈判的基础,同时
也受其约束。
(一)、贸易条约(通商航海条约)
又称通商条约、友好通商条约等,它是全面规定两
国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条约,其内容比较广泛,常
涉及到缔约国之间经济和贸易关系的各个方面问题。
通商航海条约以国家元首名义签订,有效期限较
长,一般为3-5年。
二、贸易条约和协定的种类
1946年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签订的一个包括通商航海设领等内容的条约。
简称《中美商约》。1946年全面内战爆发后,国民党为了在内战中取得
美国更大的支持和援助,于同年11月4日,由外交部长王世杰与美国驻华
大使司徒雷登在南京签署该条约。条约共三十条,六十八款
1、贸易协定是缔约国间为调整和发展彼此的贸易
关系而签订的书面协议
特点:
1、与贸易条约、通商航海条约相比,涉及面比较窄
2、对缔约国之间的贸易关系规定得比较具体
3、有效期一般较短
4、签订的程序较简单,一般只须签字国的行政首脑或其代
表签署即可生效
(二)、贸易协定和贸易议定书
2、贸易议定书
缔约国就贸易关系中某项具体问题达成的书面协议,
常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修订而签订,又可以
是两国没有签订贸易协定的情况下,先签订贸易议
定书作为两国贸易的临时依据
与贸易协定的关系:
1、贸易议定书往往是作为贸易协定的补充、解释或修
改而签订的。
2、在签订长期贸易协定时,关于年度贸易的具体事项,
往往通过议定书的方式加以规定。
3、贸易议定书的签订程序和内容比贸易协定更简单。
(三)、支付协定
两国间关于贸易和其他方面的债权债务结算办法的协
定。支付协定是在外汇管制下产生的
内容:
(一)规定清算机构,开立清算账户
(二)两国间一切债权债务结算,统一在双方机构中进行
(三)债权债务抵偿后余额,用黄金、可兑换货币支付或
用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兑换货币支付,或转入下年度由
逆差国用出口商品来清偿
(四)规定信用摆动额,只要抵偿后的金额不超过这一额
度,债务国就不必付给债权国利息超时时则需付利息
(四)、国际商品协定
国际商品协定是指某项产品的主要出口国和
进口国就该项商品购销、价格等问题,经过
协商达成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
主要对象---发展中国家所生产的初级产品
1、二战以前,就有国际商品协定,即小麦协定
(1933年签订)和糖协定(1937年签订)
2、二战以后,签订了更多的国际商品协定
3、20世纪90年代,国际商品协定已达到八个:
国际可可协定、国际天然橡胶协定、国际橄榄油
和食用橄榄油协定、国际咖啡协定、国际黄麻和
黄麻产品协定、国际热带木材协定、国际糖协定、
国际谷物协定
二、产生与发展
国际锡协定
为了保证该协定的实施,协定参加国成立了国际锡
会议。对国际间锡的供需起到了综合平衡的作用。
国际锡协定,简称ITA。是由世界的主
要锡出口国与进口国于1953年在瑞士日内
瓦所共同签订的一个国际商品协定。
成立该协定的目的在于建立一种锡的“
缓冲存量制度”。该协定制订了锡的价格
变动范围,当价格超过上限或低于下限时,
则提出缓冲存货向外抛售或收购投入缓冲
存货中,以调节国际锡的供需关系。
国际天然橡胶协定
新的国际天然橡胶协定于1995年2月17日在日内瓦签定,取
代1987年的国际天然橡胶协定。原协定于1979年建立的国
际天然橡胶组织继续负责和监督协定的实施。
总部设在马来西亚的吉隆坡。参
加协定的成员有24个,出口成员
6个,都是发展中国家;进口成
员18个,由发达国家和中国组成。
协定的宗旨是缓和天然橡胶的供需
矛盾,稳定市场价格,以建议国际
缓冲储存作为干预市场的手段。
国际咖啡协定
新的国际咖啡协定于1994年签定,取代1983
年的国际咖啡协定。拥有63个成员,其中出
口成员44个,由44个发展中国家组成;进口
成员19个,均为发达市场经济国家。
国际咖啡组织是国际咖啡协定的执行和监督机构,总部设
在英国伦敦。国际咖啡组织的职能包括:收集、交换和发
布世界咖啡的生产、价格、进出口、分销和消费的统计信
息;培育、加工和利用咖啡方面的技术信息交流;建立一
个指标价格制度,公布每日综合指标价格,探讨谈判一个
新的国际咖啡协定。
国际糖协定
1953年和1958年,曾2次签订《国际糖协
定》,由于美国拒绝进口古巴糖,这2个协
定未能付诸实施。此后,又经历了1968年、
1973年、1977年、1987年、1992年签订
的《国际糖协定》。
国际糖组织拥有成员63个,代表了世界食糖产量的81%,
消费量的63%。包括古巴、澳大利亚、阿根廷、匈牙利等
46个出口国或地区以及美国、前苏联、日本等14个进口国
或地区。目前,中国还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但应邀以观察
员的身份参加过国际糖组织年会。
三、贸易条约和协定所依据的法律原则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1、含义
是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
优惠与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2、适用范围:
1)有关进口、出口、过境商品的关税和其他捐税
2)商品进口、出口、过境、存仓和换船方面的有
关海关规定、手续和费用
3)进出口许可证发放的行政手段
在通商航海条约中,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范围
要大些,可以把缔约国双方的船舶驶入、驶出和
停泊时的各种税收、费用和手续等也包括在内
3、种类
1)无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指缔约国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
何第三国的优惠和豁免,立即无条件地无补偿地、自动地
适用于对方,首先是英国采用,故称“欧洲式”。
2)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指如果一方给予第三国的优惠和
豁免是有条件的,则另一方必须提供同样的补偿,才能享
受这种优惠待遇,有条件的最惠国待遇条款最先是美国采
用的,故称“美洲式”最惠国待遇条款。(目前极少使用)
现在的国际贸易条约和协定一般都采用无条件的最惠国待
遇条款。
中国 日本
俄罗斯
韩国
自
动
适
用
进口服装减税15%
进口服装减税15%
进口服装减税15%
进口服装减税15%
举例
双边贸易协定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
中、日、韩为WTO成员,俄罗斯非WTO成员
案例
例1:日本、韩国、欧盟都是世贸组织成员,则其相
同排气量的汽车出口到美国时,美国对这些国家的汽车
进口要一视同仁地对待,不能在他们之间搞歧视。
如果美国的进口汽车关税是5%,则这几个国家的
汽车在正常贸易情况下,美国均只能征收5%的关税,
不能对日本征收5%,而对欧盟、韩国征收10%或更高
的关税。
例2:A国、B国和C国均为WTO成员。A给予B的汽
车进口关税由20%下降为10%,这个10%自动给予C
。
例3: A国和B国为WTO成员,X国为非WTO成
员。当A给予X的汽车进口关税由20%下降为10%
,这个10%同样给予B。
但当A给予B的汽车进口关税由20%下降为10%
,这个10%不会自动给予X,X只能根据与A签订
的双边贸易协定的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来享受
这种关税优惠。
限制与例外
(1)最惠国待遇条款适用的限制:是指将适用范围限制于
若干具体的经济和贸易方面。
(2)例外:
A. 边境贸易
B. 关税同盟
C. 沿海贸易和内河航行
D. 多边国际条约或协定承担的义务
F. 区域性特惠条款
G.其他例外
如沿洲捕鱼、武器进口、金银外币的输出入、港口服务和
文物、资重艺术品的出口限制和禁止等。
(二)国民待遇原则
1、含义
所谓国民待遇原则,就是缔约国一方保证缔约国另一方的公
民、企业和船舶在本国境内在经济上享受与本国公民、企业
和船舶同等待遇。
2、适用范围
① 外国公民的私人经济权利。(包括:私人财产、
所得、房产、股票等)
② 外国企业的经济权利。(包括:外国产品应缴的
国内税、利用铁路运输和转口过境的条件、船舶在港
口的待遇、商标注册权、版权、专利权等)
3、适用例外
沿海贸易权、沿海和内河航行权、领海捕鱼权、购买
土地权、零售贸易权以及充当经纪人等。
4、注意问题
1)只适用于已经进入市场的产品、服务和知识产权
2)不禁止给予国外公民、企业一些更加优惠的待遇
3)不能以某种产品获得其他优惠而实行歧视
1、对进口产品征收某种国内税(如消费税),而对同类国
产品却不征收;或者在征收某种国内税时,对进口产品
适用的税率高于对同类国产品适用的税率;
2、对购买国产品者提供退税或免税,而对购买同类外
国产品者却无此待遇。
3、进口产品进入本国市场时必须通过某种检验或测试,
而对同类国产品却无此规定;
4、销售进口产品必须使用特定的批发或零售渠道,或
特定的运输或仓储方式,而对同类国产品却无此限制。
试判断:下列做法是否符合国民待遇原则
×
最惠国待遇与国民待遇原则的区别
1)最惠国待遇必须由国际条约规定,而不能由国内立法规定;国民
待遇既可以在国内立法中也可以在国际条约中规定;
2)最惠国待遇的受惠国可以根据最惠国条款的规定,自动取得与第
三国同等的待遇,无须再与施惠国订立新条约或再作请求;国民待
遇不涉及第三方,而且需要在法律或条约中明确规定;
3,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一般限制在经济贸易领域,通过自然人、
法人、货物、商船等所享受的待遇表现出来;国民待遇的适用范围
一般是在物权、债权、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等民事关系方面。
4,最惠国待遇的作用是保证在内国的有关各外国公民和法人的民事
权利地位平等,从而排除或防止某一外国的公民和法人的权利地位
低于第三国公民或法人;国民待遇是以内国人的待遇为标准,作用
是使在内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领域与内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相同。
案例
1979年东京谈判后,欧共
体规定进口“高质量牛肉”可以
享受免税配额。
但在实际操作中,欧共体将
美国某些级别的牛肉看作“高质
量牛肉”,而它公布的有权检验
牛肉级别的机构也全是美国机构,
这引起了同样是出口牛肉的加拿
大的不满。
1980年3月26日,加
拿大向GATT申诉,认为欧共
体对牛肉进口的规定违反了GA
TT的规定。
请问:
1、 欧共体的做法违反了GA
TT的最惠国待遇原则,还
是国民待遇原则?为什么?
2、加拿大赢得了这场官司吗
?
评 析
违反了最惠国待遇条款。
因为欧共体剥夺了加拿大牛肉检验机构的质量
认定权,从而使加拿大的牛肉在欧共体市场上遭受
了歧视性待遇。
如果欧共体没有充分的理由说明加拿大的牛肉
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欧共体的质量标准,欧
共体就必须允许加拿大发放牛肉质量检验证书。
最终,1981年7月21日,欧共体规定加拿大
的检验机构也有权发放质量证书.加拿大胜诉!
一、关贸总协定的产生
1.含义
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GATT) 是一个政府间
缔结的有关关税和贸易规则的多边国际协
定,简称关贸总协定 。
194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并根据该文件成立
了相应机构,其总部设在日内瓦,成员最后发展
到130多个。
1996年1月1日起,由世界贸易组织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 WTO) 取代关贸总协定。
2、成立:
20世纪30-40年代,世界贸易保护主义盛行。国际贸
易的相互限制是造成世界经济萧条的一个重要原因。二次
大战结束后,解决复杂的国际经济问题,特别是制定国际
贸易政策,成为战后各国所面临的重要任务。
1946年2月,联合国经社理事会举行第一次会议,会
议呼吁召开联合国贸易与就业问题会议,起草国际贸易组
织宪章,进行世界性削减关税的谈判。随后,经社理事会
设立了一个筹备委员会。
1946年10月,筹备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审查美国
提交的国际贸易组织宪章草案。参加筹备委员会的与会各
国同意在“国际贸易组织”成立之前,先就削减关税和其
它贸易限制等问题进行谈判,并起草“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
1947年4月-7月,筹备委员会在日内瓦召开第二次全体大
会,就关税问题进行谈判,讨论并修改“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草案。经过多次谈判,美国等23个国家于1947年10月30日
在日内瓦签订了“关税及贸易总协定”。
按照原来的计划,关贸总协定只是在国际贸易组织成立
前的一个过渡性步骤,它的大部分条款将在“国际贸易组织
宪章”被各国通过后纳入其中。但是,鉴于各国对外经济政
策方面的分歧以及多数国家政府在批准“国际贸易组织宪章
”这样范围广泛、具有严密组织性和国际条约所遇到的法律
困难,使得该宪章在短期内难以被通过。因此,关贸总协定
的23个发起国于1947年底签订了临时议定书,承诺在今后的
国际贸易中遵循关贸总协定的规定。该议定书于1948年1月1
日生效。
45项协议 15项议题 117日内瓦-乌拉
圭回合
-
8
33关税减让、非
关税壁垒 99
日内瓦-东京
回合
7
35关税减让、反
倾销 54
日内瓦-肯尼
迪回合
6
20关税减让 45
日内瓦-狄龙
回合
5
关税减让幅度 主要议题 国数谈判地点 谈判时间 NO
35关税减让 23日内瓦 -10 1
35关税减让 33法国安纳西 -10 2
26关税减让 39英国托奎
-
3
15关税减让 28日内瓦 -5 4
1947年关贸总协定的产生
二、GATT的基本原则
(一)非歧视原则
GATT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体现GATT
多边互惠互利的特点。
本着这一原则,各缔约方都可以同等得分享降
低贸易壁垒所带来的利益
主要体现为最惠国待遇原则和国民待遇原则
二者区别:前者不对来自不同国家的产品实行
歧视待遇;后者不对外国产品和本国产品实行
歧视待遇
(二)关税保护原则
一是关税作为个缔约国唯一的保护手段、
二是各缔约国应遵循互惠互利的原则,通
过关税减让谈判,逐步降低关税水平,以促
进国际贸易的开展
关税保护的总体原则是关税只能降低不能
提高,以使关税不断递减,最终向自由贸易
迈进
(三)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数量限制是一种最为普遍的非关税措
施,它通过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数量来
保护本国市场,从而妨碍了竞争,与
GATT对各缔约国只能通过关税来保护本
国工业的规定直接相违背,因此GATT将
其列入取消之列。
(四)透明度原则
透明度原则指各缔约国政府应迅速公布其
与商品进出口贸易和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
规章,以便其他缔约国和贸易商能够熟悉
。
作用 :
在于防止缔约国对贸易进行不公开、不透明的
管理而造成歧视性待遇,影响自由贸易的进行。
它是GATT其他原则得以有效贯彻的基础。
(五)公平贸易原则
该原则主要体现在GATT.第6条、第16条
和第23条等有关条款中,主要是反倾销、
反补贴和减少其他非关税壁垒,以保证
公平贸易。
(六)互惠原则
互惠原则是GATT的基本原则之一,它不
仅是缔约国之间进行贸易谈判并维持正
常贸易关系的基础,而且是GATT得以发
挥作用的主要机制。
GATT中的互惠并不意味对等。
(七)贸易争端的磋商调解原则
这是GATT的另一个根本原则。GATT本身
不是独立的权力机构,而是一个协调
机构,它为各缔约国之间贸易争端的
解决提供了一个谈判的场所。
GATT磋商调解的目的在于通过争端的解
决恢复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平衡,而非对
违反GATT规则的某方进行惩罚。
(八)对发展中国家特别优惠的原则
GATT素有“富人俱乐部”之称,其大
多数条款都是迎合了发达国家的利益。
总协定的基本目的“对发展中的缔约各国
是特别迫切的”,“注意到缔约国全体
能使发展中的缔约各国采用特别措施,
以促进它们的贸易和发展”,GATT给予
了发展中国家主要优惠。
(九)区域性贸易安排原则
二战以后,国际贸易领域出现了区域化、
集团化的趋向,各集团内部纷纷采取减
少或废除关税和非关税壁垒的区域性的
贸易安排。
区践性贸易安排原则是在GATT所提倡
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不可能一蹴而就的
情况下“无可奈何”的补充,而不是对
多边贸易体制的挑战,其最终目的是为
了促进多边贸易体制的实现。
(十)合理保障原则
GATT第19条是关于保障措施的主要条款。该条款
规定,当一缔约国由于发生意外情况,或者因
为承担了总协定的义务,致使某一产品进口数
量激增,严重损害或威胁到国内同类产品的生
产者时,该国可以全部或部分地免除其承担的
总协定义务,采取紧急限制性措施,撤消或修
改其承诺的关税减让。但是,这些措施只限于
受损害的产品,并且必须严格控制使用这种措
施的范围、程度和时间。一缔约国根据这一条
款采取紧急限制时必须是非歧视的,并有透明
度,还要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缔约国通报所采取
的措施。
第三节 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概况
(一)乌拉圭回合谈判发起的背景
表7-1 GATT前7个回合贸易谈判简况
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构筑的关税壁垒大为削减。
发达国家的平均关税水平从 40%降至5%左右,发展中
国家同期也降低至13 %左右,关税的保护作用大大下
降。有力地促进了二战后国际贸易的自由化和世界经
济增长与繁荣。
70年代中期以后,世界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入停滞,
加上两次“石油危机”的雪上加霜,世界经济更是长
期低迷。出现了“新贸易保护主义”浪潮。
1986年9月15日至20日,在乌拉圭埃斯特角城举行的
GATT缔约国部长级会议上,决定正式发起第8轮多边贸
易谈判,由此拉开了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帷幕。
2.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特
点
特点:
(1)谈判的范围广。
(2)时间长。 1986年9月 ——1993年12月15日
(3)难度大。 “最大索取,最小付出”
(4)责任全。这次谈判的最终结果采取的是一揽子协议,
是一揽子议题的总体解决,这样就增强了GATT权利和义务的整
体协调性
(5)影响深。该轮谈判不仅就众多议题达成协议,而且决定
成立世界贸易组织(WTO)以取代GATT,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具有
深远影响
99个 ——117个
二、《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的主要内容
《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
1993年12月15曰 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
长达550页,包括45个独立文件
主要内容 :
1. 传统的关税减让方面
2. 非关税措施方面
3. 《农产品协议》
4. 《纺织品和服装协议》
5. 《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
6. 《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
7. 《与贸易有关的包括冒牌货在内的知识
产权协议》
1995年1月1日乌拉圭回合所达成的一揽子
协议正式生效,世界贸易组织同时宣告诞生。
第四节、世界贸易组织
一、GATT的作用及其缺陷
GATT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首先,减让关税促进了国际贸易的迅速发展。
其次,为发展中国家提供与发达国家对话的场所,
使它们从总协定中获得贸易实惠。
再次,有利于及时磋商、调解缔约国的贸易争端,
从而加强各缔约国的贸易合作,促进国际贸易的
发展。
最后通过GATT,有利于各缔约国互相了解贸
易情况,取得有关贸易政策的资料,从而有助
于国际贸易的顺利进行。
(1)非法人主体的身份使其只能以协调者的身
份,依靠其权威性来监督各项规则的履行和调解
各种贸易争端。由于其法律约束力不足,难以对
违规者作出制裁。
(2)作为一系列双边协定组成的总协定,其责
任不全面,对有些协定其成员国可以拒绝签署,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平衡。
(3)GATT的争端解决程序分散于各个别协定
和总协定中而不具系统性。
GATT缺陷:
二、WTO的成立
20世纪50年代后期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就重新提出建立
国际贸易组织的构想 。
1955年7月前苏联在第20届理事会上提出了一项决议
草案 。
1962年的开罗会议上,其倡议得到发展中国家的支持。
1963年7月,前苏联在经社理事会第36届会议提出了
关于国际贸易组织主要规定的初步设的备忘录。
1964年联合国第一届贸发会议审查了建立国际贸易组
织的可能性 。
1990年提出有关成立这样组织的设想,以管理GATT
范围内的谈判议题。乌拉圭回合宣布成立WTO,取代
GATT。
世界贸易组织:简称世贸组织。它是根据乌拉
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建立世界贸易组织
协定》于1995年1月1日建立的,取代关贸总协
定,并按照乌拉圭回合多边谈判达成的最后文件
所形成的一整套协定和协议的条款作为国际法律
规则,对各成员国之间经济贸易关系的权利和义
务进行监督、管理和履行的正式国际经济组织。
三、世贸组织与关贸总协定区别
关贸总协定 世贸组织
性 质 临时适用的多
边贸易协定
正式的国际组
织
管辖范围 部分货物贸易 货物、服务贸
易及知识产权
承担义务 随 意 硬 性
2、世界贸易组织的宗旨
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稳步地提高
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
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和贸易;
坚持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
用,保护环境;
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
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需要相适应的份
额;
通过实质性削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
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人民生活
生产、贸易
资源利用
国家发展
贸易体制
谢谢!谢谢!
谢 谢
十二月-
2102:17:0202:1702
:17十二月-21十二
月-2102:17
02:1702:17:0
2十二月-21十
二月-
2102:17:02
2021/12/16 2:1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