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券
亟需立法保驾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实施了 “短期融资券管理
办法 ,允许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短期融资
券进 行短期融 资。 随后华能 国际 、振华港机 等五 家企业
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合格机构投资者成功发行了7只总
面额 共 109亿元 的短期融 资券 ,使得 短期融 资券正 式成
为 了我国企 业长期 渴盼 的重要 短期融 资工 具。
从理论及国外的实践经验来看 ,商业票据应该是企
业短 期融资 的惯 常工 具。 由于 我 国票据法 规的落后 ,才
使得我国企业长期以来一直依赖商业银行进行短期融
资,此次央行针对企业短期融资制定相应管理法规,某
种程度上凸现了我国现有票据市场法规的立法缺陷。
短期融资券 的法律特征
此次发布的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 无论是从发行
方式 还是从功 能上 来看 ,都具 有商业 票据 的特征 。
第一,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式是在银行间债券市场
公开发行。
第二 ,短期融 资券 的功 能是 为企业发展 直接融 资服
务
第三 ,发行 主体是 国内一般 非金融企 业 ,只 要求一
个会计年度盈利。
④ 史玉伟
存款 利率的 40%的规 定。
第七,强制信息披露。关于信息披露的做法,与股
票发行 类似 ,是直接 融资 的典型 特征 。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是一部比较彻底的市场化
的发行管理规则。其立规的指导思想将对整个货币市
场、债券市场甚至是股票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从短期
融资券的特征来看,其与国外货币市场上的商业票据基
本相同,但从我国现有的票据市场法规来看,短期融资
券虽然在本质上等同于商业票据,但在形式上仍不属票
据市场法规的范畴。
我国现有票据市场法规的立法缺陷
传统的商业票据是商业上由于信用关系形成的短期
无担保债务凭证,其产生于商品交易中的延期支付。商
业票据 具有抽 象性和无 因性 ,即商业 票据只 反映 由此产
生的货币债权债务关系,而不反映交易的内容。
从商业票据的定义中我们可知,商业票据的签发即
商业票据的一级市场是基于商品交易的延期支付,因而
它是一种信用结算工具t而一旦商业票据进入金融市场
后,它就成为了一种融资工具,原有的结算功能不复存
在 ,即当商业票据市场成为货币市场的一个子市场时,
商业票据只是金融市场的一种融资工具。随着商业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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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ING
Il商业 行 主持人:彭成
业汇票的买卖贴现成为平行于商业票据市场的另一个货
币子市场——贴现市场。
1995年 5月 通过的 《中华人 民共和 国票据法 中对
于票据要式条件的规定较为狭窄,汇票只规定了银行汇
票、商业汇票,而没有个人汇票 ;本票只规定了银行本
票,而更为重要的商业本票尚未规定;在肯定票据无因
性的前提下,更强调票据的真实交易、债权债务关系等
正是由于这一狭窄的定位,使得中国的票据功能仍仅仅
局限于支付信用结算工具 ,票据的融资功能未能得以充
分发挥,人们谈论和研究的票据市场只是指汇票的贴现
市 场。可 以说 ,目前在 中国 ,与 国际市 场接轨 的作为金
融市场组成部分的票据市场尚未建立。
完善我国的票据市 场法 规体 系
从法律上许可发展融资性票据市场
我国商业票据的立法缺陷使得发行融资性票据面临
法律障碍。票据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提供短期资金
融通 ,因此市 场的工 具应该 既包括 以真实 性贸易 为基础
的交易性票据,也包括单纯以融通短期资金为目的的融
资性票据。从世界其他国家票据市场发展进程看,融资
性票据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甚至达到70%~80%。而我国
“票据法 对票据必须以真实商品交易为基础的规定,使
中国融资性票据的发行难以实现,从而限制了中国票据
市场的规模,导致市场缺乏广度和深度,票据市场为企
业提 供直接 短 期资金 融通 的功 能难 以充分 发挥 。 因此 ,
要抓紧修订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 ,把发展融资性
票据 市场纳 人法律 许可 的框架 以 内。
完善我国票据市场法规体系的目标
融资性票据主导化。一个活跃的、高效的票据市场
必然存在大量的、有着各种不同需求的市场参与者,丰
富的、满足各种市场交易主体需求的短期融资工具,以
及完成各种不同市场功能的结构模式。剖析中国票据市
场的发展脉络 ,借鉴发达国家票据市场的发展经验,可
以预见融资性票据的出现乃大势所趋。
票据市场主体多元化。从票据市场交易主体上看,
打破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占主
导地位的格局 ,票据市场的参与者还将包括众多的中小
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且其所占的市
场份额不断趋于扩大。
票据市场品种多样化。在票据市场中,不仅有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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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兑汇 票 ,还 有商业 承兑汇 票及 商业本 票等 。
票据市场管理规范化。随着商业银行、金融监管部
门对票据市场运行规律和风险特征认识的不断深化,票
据法规的不断完善,金融监管部门对票据市场运行情况
的监测和监管力度将不断加大,监管技术更加先进,依
法台规.科学高效管理票据市场的格局将逐步形成。
完善商业票据市场法规体系的政策建议
科学定位商业票据市场发展方向,完善现有票据市
场基础条件,提高对发展商业票据市场的前瞻性认识。
商业本票作为商业票据市场主要品种,是一种独立的企
业信用形式。建议在适当时机,修订 《票据法 有关条
款 ,以对 商业本 票做 出必要 的准确界 定
改善票据运作环境,充分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票
据运作环境包括法律环境、仲裁环境、监管环境和竞争
适应环境。改善票据运作环境,一是要致力于法律建设,
使票据行为从始至终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增强社会对
票据的信赖度。二是要建立权威性的资信评估机构,严
格信用评级制度。同时,加强对票据业务活动中交易风
险的防范和交易纠纷的高效处理,维护正常稳定的交易
运作程序。三是要加大对票据行为的监管力度,要注重
发行者资格的认定,实行发行登记制。同时,要特别注
重交易性票据行为真实性,对融资陛票据行为在发展初
期加以必要限制。四是要营造票据业务优胜劣汰的竞争
环境,促进票据市场规范有序运作。
此 外,充分发 挥利率调 节市 场的杠杆 作用 。中央银
行要赋予再贴现率更完整和更有效的内容,可以考虑放
宽再贴现率的浮动范 围,确定合理的再贴现率下浮空
间。推行差别利率,对不同行业的票据和不同信用度的
企业 执行不 同档次 利率等 等。
扩大票据市场参与主体,建立专业性的票据交易机
构。在西方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商业票据的主
要买方包括大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公司、保险公司、地
方政府投资公司等。近年来,货币市场互助基金作为商
业票据的投资者,在票据市场上的地位已举足轻重。可
考虑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票据承兑、贴现业务,扩
大票据市场参与主体。辔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国民生银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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