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福利待遇)我国企
业年金研究报告
中国企业年金研究报告
团体业务管理部
二 00 二年十二月
前言
企业年金在中国是一个全新的话题,它源于西方
的职业年金或雇主年金,是政府公共养老保障的重要
补充。我国计划在“十五”期间要建立有中国特色的企业
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不同于社会保障,又区别于商业保险。
它是企业及职工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
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涉及财政、金
融、保障三方。本报告介绍了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
现状和将要执行的管理运行办法,同时提出企业年金
是一个多方参与,竞争激烈,利益共享的、有着很大
发展潜力的市场,寿险公司介入企业年金市场,将面
对多重挑战。我们建议,新华公司应该积极应对这些
挑战。
团体业务管理部
2002 年 12 月
目录
第一章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面临的问题…(4)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4)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5)
第二章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和现状……………………(12)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12)
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17)
第三章国外企业年金的模式……………………………(28)
美国 401(k)计划介绍………………………………………(28)
英国企业年金制度…………………………………………….(32)
香港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概况………………………………….(36)
第四章我国《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简介…………………
(41)
我国企业年金基本内容……………………………………….(41)
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与管理………………………………….(43)
第五章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和寿险公司的挑战………(52)
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52)
企业年金带给寿险公司的挑战……………………………….(58)
第六章 XX 公司对企业年金的对策建议……………....(66)
附件: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第一章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与面临问题
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
第一节我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在建国后建立和发展起来的,已走过 50
多年的风雨历程。随着中国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的转变,养老保险制度也经历了深层次的改革和创新。我国的养老保
险制度发展大体可以分为四个阶段。即 1951—1957 年的创建阶段、
1958—1965 年的调整与完善阶段、1966—1976 年遭到严重破坏阶段
和 1976 至今的重建和改革阶段。我们着重从第四阶段即中国养老保
险的改革历程来探讨我国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80 年代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我国养老保障制度也
开始进行改革。至今,改革共经历了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是 80 年
代 1984-1991 年,以《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为标志,它确定了我国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资金由“三方负担”的
原则和基金筹集实行“部分积累”的模式;第二时期是 1991-1995 年,
以《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为标志,它
进一步确立了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目标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
结合”的原则;第三时期是 1995 年以后至今,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
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为标志,使养老保险制度从
分散化走上统一化的道路。
中国现行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结构可以表述为:保障方式多层次,
基金来源多渠道,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 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
养老保险相结合。
2. 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自企业和个人,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缴
费,并按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管理。
3. 养老金的计发分为社会性养老金(即按社会平均工资的 20%)和
个人账户累计额两部分,共同组成。
目前养老保险制度的上述结构性特点,是政府政策制定者基于中
国经济社会宏观和微观形势的分析和判断形成的。也就是说,中国养
老保险制度模式的确定是在当时经济发展水平低、企业负担重、人口
老龄化及与原有制度衔接等因素综合考虑的情况下出台的。但是随着
国家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口的进一步老龄化和这几年实际运
行的经验总结,发现先行基本养老制度存在很多问题,引起国家有关
部门的高度重视。
第二节中国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的潜在问题
一、 个人账户的“空账”问题
我国的养老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它与美国和新
加坡的个人账户性质不同,中国的个人账户事实上是“不完全账户”。
目前为职工建立的个人账户只是一种计账手段,记录了养老保险缴费,
和政府确定利率下的应得利息。这些账户实际上是并没有积累资金,
是“名义”的或是空的账户,因为企业与在职职工向个人账户缴费的大
部分已经转用于支付现在退休职工的退休金了。这种转移支付是制度
转换造成的。我国原有的养老保险制度不实行个人缴费,企业也不为
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表面上不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的工
资含量中也不包含养老保险这笔开支,实际上国家已经将这笔应属于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从工资中扣除,以税收或利润的形式形成财政
资金,又通过投资形成了国有资产。同样,单位不为在职职工缴纳养
老保险费,这部分资金实际上也已扣除,以税收、利润形式上缴国家
财政,然后再由国家财政返还一部分(企业以营业外收支列支)作为
养老金发放给已经退休的职工。按照现行制度中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已经退休的人员和在此制度建立之前参加工
作的职工由于没有建立个人账户,没有自己的养老基金进行积累,从
而形成了养老保险金的“缺口”或“隐性债务”,也可以说是国家对已经退
休人员和实行新制度前就业人员的一笔欠债。而且空账规模迅速扩大,
个人账户实积累部分减少。这实际上是在用未来的基金风险减轻当前
的基金压力;把现在失业的风险转移到今后养老的风险。据劳动和社
会保障部的统计,到 1997 年底,全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历年积累为
亿元,1998 年底减少到 亿元,空账规模由 1997 年底
的 140 多亿元上升到 亿元,到 1999 年底个人账户空账已超
过 1000 亿元。
以上情况使企业缴纳高比例养老保险费,同时造成企业的“双重支
付”:一方面,企业按在职在职职工的工资总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其中
一部分存入个人账户,为在职职工未来的养老进进行储蓄;另一方面,
企业又要为已退休的职工支付养老金,替国家偿还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欠债。这是制度中不合理之处,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二、 积累资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
截止到 2001 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余额为 1054 亿元,而
1998 年为 612 亿元。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
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基金结余余额预留相当于 2 个月的支付费用外,
应全部购买国家债券和存入专户,严格禁止投入其他金融和经营性事
业。”这种基金的管理方式,是从基金的安全性出发的,但没有顾及到
基金的保值和增值问题。对于个人账户的积累基金来说,基金的保值
和增值意义重大,因为这笔资金是为未来退休者预留的养老金,关系
到他们的老年生活。
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和增值的意义在于:
第一:可以防止通货膨胀对基金的冲击。通货膨胀对养老金的影响有
两方面:一是造成已累计基金的养老保险基金的贬值;二是导致养老
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因为通货膨胀带来人们生活费用增长,靠养老金
生活的老年人要维持基本生活水平,就必须提高养老金待遇。要抵消
通货膨胀的影响,而又不增加资金来源的负担,唯一的选择只能是靠
基金自身的运作来保值、增值。
第二:养老基金调整机制的要求。社会保险待遇与工资水平或物价指
数挂钩,是国际上通行的两项基本原则。即社会保险待遇随全体劳动
者工资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加,使退休者与在职职工一同享受经济发
展的成果;或随物价指数的变化而相应的调整,使其养老金的实际购
买力不下降。这既是保障的需要,又是公平的体现。其结果必然导致
养老金支出的增加,解决的最好办法是尽可能使基金保值和增值。
我国有关部门已认识到养老基金增值问题,在 2002 年 5 月 9 日
的“第 35 届亚行年会中国日"研讨会上,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副理事长
冯健身披露了全国社保基金运作模式的一些重要内容。基本确立了安
全至上、以实现保值增值为目的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运作模式。同时
他透露社保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银行存款、国债、证券投资基金、股
票、信用等级在投资级以上的企业债、金融债等有价证券。其中银行
存款和国债投资的比例不低于 50%,企业债、金融债不高于 10%,证券
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比例不高于 40%。风险小的投资由社保基金理
事会直接运作,风险较高的投资则委托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进行投资
运作。
然而 2002 年 4 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参与申购和配售的股份中
国石化(600028),这也是社保基金首次进入证券市场的尝试,不幸由
于证券市场风云变化,使社保基金账面亏损将达 亿元。此事使有
关部门对我国的养老基金增值问题十分谨慎。
三、 人口老龄化的问题
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也将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
家,自 80 年代以来,60 岁以上的老年人平均将以 %的速度增长;
1990 年,中国老龄人口已经达到总人口的 10%,进入了老龄化社会
①。到 2000 年,中国的老年人口达到 亿,占总人口的 10%以上。
如表 1-1:
①老龄化国际公认标准:60 岁占比 10%,或 65 岁占比 7%(占总人口比重)
中国人口年龄结构变化趋势
表 1-1
年份 年龄(岁) 人口数量(万) 占总人口比重(%)
1995 65 岁以上 8091
1997 60-65
65 以上
2000 60-65
65 岁以上 8913
10
7
2010 65 岁以上 11136
2020 60 岁以上
65 岁以上
25000
16474
18
2030 65 岁以上 22586
2040 60 岁以上
65 岁以上
34000
29378
25
2050 65 岁以上 29240
通过表 1-1,可以分析出,中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1)老龄化过
程来得晚、发展的快。中国仅用 10 年的时间完成了发达国家 50-100
年完成的人口老龄化过程。2)准老龄人口迅速增加。中国的一个特
殊现象,我们的法定退休年龄比国际标准低,特别是女工,50 岁退休,
女职员和教师 55 岁退休,几十年一贯制,致使大批这样的准老龄人
口迅速加入到老年退休群体中来,他们提早享受退休待遇,加重了养
老保险基金的负担。
截止到 1999 年,我国的养老金支出增长速度已经超过国民生产
总值的增长速度,养老金支出与工资总额的比例迅速提高,这样使养
老保险基金的供需之间存在着十分尖锐的矛盾。预计到 21 世纪中叶,
中国将出现 2 名职工供养 1 名退休人员的沉重的代际负担局面。
中国人口老龄化具有的发展速度快、老龄人口绝对量大及人口老
龄化与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的特点,将产生两个负面的结果:其一
是退休人员的迅速增加,退休费用急剧增加,给养老保险基金造成巨
大的压力;其二是由于经济增长的速度远远赶不上养老金的增长速度,
而养老金的主要缴费承担者——企业无力承担过高的缴费率,同样国
家财政也不可能为社会保险提供过多资助。最终导致老年退休人员的
养老保障没有保证或保障程度下降,而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小结:中国现行养老保险的问题,解决的途径是多方位的,经过
多次研讨和论证后,专家一致认为要真正解决问题,需要对养老保险
的架构重新认识。世界银行在《中国养老金体制改革》报告中提出了
向三个支柱转变的建议,即建立三种
性质的养老金计划。如图所示。
第一支柱是有中央政府直接管理的国
家基本养老金计划,它通过按工资收入
缴费或税收融资筹集基金,按现收现付①的财政体制进行分配。这个
基金不要求必须形成足够积累,因而不一定进入资本市场。国家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的作用是提供适当水平的基本养老金收入。
第二支柱是中央政府管制下的、个人账户储蓄计划即我们现在称
为企业年金的养老金计划。法律强制企业和职工个人按照一定比例缴
费,缴费完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退休以后按照其账户上的缴费积累
和投资回报总值,以年金的形式领取养老金收入。企业和个人有权选
择基金的投资运营方式。
① 现收现付:就是对在职劳动者征缴费用,以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征缴费用的多少取决于需要支付的养老
金的数量,即所谓“以收定支”。现收现付体现的是代际抚养关系。
劳动者的保障主要由三个支柱构成
第一支柱 第二支柱 第三支柱
社会保险
基本保障
企业年金 个人储蓄
第三支柱是由企业或个人完全自由、自愿进行的个人储蓄积累计划。
本研究报告将重点探讨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在中国的发展及现状。
第二章 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和现状
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
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我国“十五”计划纲要使用了“企业年金”的概念,这是总结世界一百
多年来各类“雇主年金”和“职业年金”等补充社会保险的实践,结合中国
国情作出的选择。
第一节中国企业年金发展历程和现状
一、 企业年金的概念:
企业年金,即是由企业提供的养老金。源于职业年金、雇主年金、
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即将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送审稿)中
对企业年金的定义是:指企业及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
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从企业年金的概念中,我们可以分析出几个中国企业年金的特征: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与职工协商制定。
——企业年金的费用一般由企业和职工共同负担。
——经办方式较为灵活,有大企业自办、小企业联办、委托社会
中介机构或金融机构经办等多种形式。
——基金实行长期积累和市场化运营。
——政府不承担直接责任,但通过制定各种政策(特别是税收方
面)予以鼓励或限制,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企业年金的功能分析
企业年金在美国产生于政府养老保障之前,在欧洲国家产生于政
府养老保障之后,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它具有减轻政府负担和提高退
休人员生活的功能;但是企业年金又有其局限性,如果缺乏有效的政
策、法律和监管,对经济发展和消除社会贫困具有反作用。
首先,企业年金的促进功能:1)由于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建立
的退休金计划,不仅使企业与员工的利益紧密联系,而且是企业鼓励
竞争、奖励忠诚和贡献的手段,同时也是企业吸引人才凝聚人才的重
要措施;2)企业年金是改善老年生活的主要依托;3)建立企业年金
可以降低国家基本养老的替代率①,由此减轻政府在筹资、管理和支
付养老金等方面的负担;4)计划的建立使职工权益得到保留,可以
消灭一些故意违反劳动合同的现象,促进形成一个完善、规范的劳动
力市场;5)养老储蓄数额巨大、储蓄期长,一旦进入资本市场必然
繁生成为一种长期投资和高收益的金融工具,在提高国民储蓄率的同
时,支持资本市场,促进经济发展。
其次,企业年金的风险:
参考发达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有可能要面对
的挑战。关于宏观方面:
1) 风险转移与政府责任
企业年金是政府职能、功能和风险向企业职工以及市场的转移,
企业和职工必须面对私营管理的高成本和市场风险。现在欧盟政府正
是通过补贴、命令、解约、规范、保险和最低担保待遇六方面直接影
响企业年金发展。
① 替代率:指劳动者的养老金占退休前工资收入的比例。
2) 阻碍劳动力流动
企业年金跟据企业个性,被锁定的权利和视为劳动报酬一部分的
利益,造成劳动力流动的障碍。欧盟各成员国之间的待遇支付、信息
管理各方面的差距,使劳动力的流动率只有 2%。
在微观方面从参保人角度看,风险包括:基金被挤占、挪用;雇
主利用收集来的保险费进行冒险投资;受一些信息失真的欺诈性广告
所误导,与投资或资信水平较低的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影响企业年金
的最终待遇;职工流动或因企业破产、解散,年金计划中止时待遇损
失等。
三、中国企业年金的发展历程:
企业年金在“十五规划”之前称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开始于
1991 年,
——1991 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国发[1991]33 号),首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
险,补充养老保险由企业根据自身经济能力为本企业职工建立”,成为
我国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起点。
——1994 年《劳动法》中规定:“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
的实际情况为劳动者建立补充养老保险”
——1995 年劳动部为贯彻《劳动法》,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印发
〈关 于 建 立 企 业 补 充 养 老 保 险 制 度 的 意 见〉的 通 知》( 劳 部 发
[1995]464 号),对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决策程序、资
金来源、管理办法、待遇给付、经办机构、投资运营等,提出了指导
性意见,确立了基本的政策框架。
——2000 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方案》
(国发[2000]42 号)正式以文件形式将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更名为企业
年金,并提出“有条件的企业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作
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
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缴费 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
列支,同时鼓励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10 年来,在国家政策的指引下,企业年金事业有了较快发展,但
在制度建设方面是严重滞后的。无论在地方还是在行业,制定企业年
金方案、出台具体实施办法的都是少数。从全国分布情况看,上海市、
四川省、江苏省、深圳市等已经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在行业方面,
铁路、电力、邮政等行业已经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并且规定了具体的
企业年金的运作程序。从全国看,目前大部分省、市和行业还没有出
台相应的办法和税收优惠政策。
四、企业年金的现状分析:
1) 总量。截止 2000 年年底,企业年金制度覆盖人员为 万人,
占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的 %;参保企业 16247 户;企业年
金积累基金总量为 亿元,人均 3425 元。
2) 行业发展快于地方,水平高于地方。企业年金参保人员为
万人,占 %;地方参保人数为 万人,占 %。行业积累
基金 亿元,人均 3773 元;地方累积 亿元,人均 2588 元。
3) 经济水平决定年金的发展水平。从区域分布看,上海、广东、浙
江、福建、山东、北京等地区基金积累较多,超过亿元,仅上海就积
累基金 亿元。沿海发达地区明显高于内地省份。从行业分布看,
电力、石油、石化、民航、电信、铁道等行业明显高于其他行业,其
中电力行业积累达到 亿元,占全国积累基金的 31%。
4) 国有企业参保积极性较高。在参保行业中,国有企业占到 93%;
地方参保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到 55%。
评价:
从总体上分析,建立了企业年金的国有企业和行业企业发挥了积
极作用,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就全国而言,企业年金作为养老
保险的第二支柱的作用基本上没有到位。主要原因如下:
1) 缺乏基本法律支撑体系,使企业年金的运行无法可依。
2) 在管理方面极不规范。从个人账户的建立与管理方式看,重庆市、
辽宁省、安徽省及行业的工行、建行、交通、中建等没有建立个人账
户;邮政等行业没有将企业缴费完全记入个人账户。在某些省市,如
浙江、云南、福建、天津、广东,财政部门硬性要求将企业年金纳入
财政专户管理。
3) 在基金的投资运营方面,投资收益不佳与投资风险并存。一方面
是大部分基金主要用于存银行、买国债,在国家连续降息的情况下,
投资收益较低。2000 年全国基金投资收益率为 %,其中电力、
邮政等行业的企业年金基金为 %,地方仅为 %。另一方面,
由于资本市场规则不健全,运作不规范,一些企业委托金融机构运营
年金基金,风险难以规避。
4) 在实行积累式企业年金方案,基金的积累及运营需要完善的金融
市场来形成公平科学运行规则、运行程序,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处于
起步阶段。
5) 缺乏有经验的专业机构和专业管理人员。从企业年金的发展看,
十分需要专业机构与专业人员管理和运营。但由于新建制度基础薄弱,
专业管理机构、专业管理人员十分欠缺。
第二节中国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发展概况
这里所说的“行业单位”是指中央直属的大中型国有企业(集团)。
他们主要从事交通(铁路、公路、水运)、通讯(邮政、电信、移
动)、能源(电力、石油、煤炭)、金融(银行、保险)等国民经济基
础产业的生产和经营。
一、行业单位企业年金的发展背景:
中国行业单位大多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界经营的特点,在所经营的领
域中占有垄断性地位。他们是我国国有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其生产
经营活动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影响。这些行业单位
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点。为此,中央按照抓
大放小的方针对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首先是实行政企分开。在中央
政府机构改革中,先后撤销了一些直管行业企业的产业部,组建大型
企业(集团)公司。如早期中央政府撤销石油部,成立石油天然气总
公司,1998 年后撤销电力部、邮电部等产业部,组建国家电力公司、
中国邮政总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从而实现中央直属大中型国有
企业彻底与政府职能分开。其次是进行企业重组。消除行业垄断、引
入市场竞争机制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措施。为此,中央在对国有大
中型企业实行政企业分开的基础上进行了企业重组。如将石油天然气
总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合并,按地域划分为南北两个企业集团,
以便在石油、化工产业中引入竞争机制。第三是加快在这些企业中建
立以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为主要内容的现代企
业制度。
上述行业单位在我国整个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中也占有重要
地位,并经过了一段“特殊”的历程。从 1986 年开始我国在城镇企业职
工中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国务院根据我国各地开展基本
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筹的具体情况(主要是在市、县级实行统筹)以
及行业单位跨省市跨国界生产经营的特点,先后批准原水电部、邮电
部、铁道部、交通部、银行系统等 11 个行业的中央直属企业的中小
型国有企业为主,参加所在地的社会统筹。另一个方面军是中央直属
的大中型企业参加行业统筹。11 个行业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社会统
筹改革中形成了两个方面军。一个方面军是以地方所属的中小型国有
企业为主,参加所在地的社会统筹。另一方面军是中央直属的大中型
企业参加行业统筹,国务院这一决策实施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我国国有
企业全部纳入到养老何险基金社会统筹范围之中。1991 年国务院提
出的为职工建立第二层次的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后,经过几
年的实践,以电力、邮政、通讯、石油等为代表的行业单位初步建立
了企业年金制度,并具有了一定规模。据不完全统计,上述行业单位
建立企业年金的人数约占全部职工人数的 39%,大大高于全国 5%的
水平。而且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基金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研究和总结行业单位举办企业年金的经验不仅会对促进行业单位企
业年金制度健康发展,促进行业单位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人事、分
配制度改革和应对加入 WTO 后的挑战具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为
落实国务院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推动全国企业职工建立企业
年金制度工作提供新的经验。
二、行业单位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规模
原经国务院批准实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行业统筹的 11 个行业(铁道、
交通、邮电、水利、民航、煤炭、有色、电力、石油天然气、银行系
统、中建总公司),均不同程度地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有些行业(如
电力、邮电)在全行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有些行业(如银行、民
航、有色)在行业内部分企业中进行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试点。
据劳动保障部不完全统计,截止到 2000 年年底上述 11 个行业中有
4185 个企业(集团)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占全国同期建立企业年
金制度企业数的 %。从 1997 年至 2000 年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
行业数不断增加。增长情况如图 2-1 所示。
行业企业在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人数 2000 年年末达到
万人,占全国参加企业年金在职职工人数的 %。与建立企业
年金的企业数同步,从 1997 年到 2000 年期间参加企业年金的职工人数
出现较大的增长(见图 2-2)。
截止到 2000 年年末已经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人数,11 个行业中
有 万人,占行业企业参加企业年金职工人数的 %,而同期其
他地方比例为 14%。
根据 2000 年年末统计,11 个行业的企业年金当年收入为 亿
元。占全国当年基金收入( 亿元)的 80%;当年基金支出 亿元,
占全国当年支出( 亿元)的 87%;累计结余为 亿元,占全国
企业年金累计结余( 亿元)的 %.
11 个行业企业年金资产呈以下分布状态:银行存款 亿元,占
年金资产的 %;购买债券 亿元,占 %(其中购买国债
亿元,占购买债券的 %) ;存入财政专户 亿元,占
%;现金少量股票等其他形式为 亿元,占 9%(见图 2-3)。
三、行业单位举办企业年金的组织形式
第一种是行业统一经办企业年金。这种形式是指由行业主管部门或
行使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统一制定行业企业年金制度;统一制定财务、
会计、审计等企业年金管理制度;行业单位组建企业年金投资机构,统
一开展企业年金资产投资运营;行业所属企业负责年金缴费、职工个人
账户管理、支付年金待遇等具体事务管理。这种组织形式具有制度统一、
管理规范、有利于年金资产投资运营等优点。它要求行业企业整体经济
效益较稳定、企业内部管理基础较好、年金运作有较规范的工作程序和
监督机制以回避风险。适用于统一核算的大型企业(集团)或紧密型行业
企业集团。目前按统一经办模式举办企业年金的行业单位有国家电力公
司、石油天然气公司等。
第二种是行业指导经办企业年金。这种组织形式是指由行业主管部
门或行业管理职能的单位按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律对行业企业建立企
业年金制度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制定建立行业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性意
见和对企业建立年金制度及动作情况进行监督。行业内企业根据自身情
况制定企业年金办法。独立进行企业年金收、支、管理和年金资产投资
等操作。这种组织形式的优点是企业年金制度和管理相对规范,有利于
分散资金运营风险。但是,由于每个企业的年金资产数额相对较小,难
以形成投资规模,投资效率较低。此外从管理角度看,一个企业内部难
以形成独立的企业年金管理体制和有力的监督体制,存在着企业挪用和
损害企业年金资产的风险。目前按第二种组织形式举办企业年金的单位
主要有中国邮政总公司、中国电信总公司等。
第三种是企业自行经办企业年金。这种形式是指全行业没有普遍建
立企业年金制度,而是由一些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按照国家(或所在地
方政府)的有关政策,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如民航
系统的白云机场、东方航空公司;有色系统的铜陵有色金属公司、株洲
冶炼厂等企业。这种形式的优点是企业年金办法灵活多样,适合企业实
际;企业年金资产规模小,由企业自行管理和投资运营,有利于分散风
险,缺点是制度不规范,管理和监督薄弱。这种形式是企业年金制度的
初级管理形式,目前在行业单位已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中,这种形式无
论从参加人数还是资产规模上均只占很小的比例。
四、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制度分析
虽然各行业单位已制定的企业年金制度分别反映了各自行业企业
的特点和不同的组织管理形式,但作为企业年金制度又普遍包含了以下
制度框架。
1、资金来源
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职工的缴费。多数行业的企
业年金制度规定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他们称之为“把企业年金制度与
个人储蓄性保险结合起来”。个别企业规定职工个人不缴费。企业缴费
主要来源于三个渠道:一是企业工资储备基金;二是企业提取的基本养
老保险费高于国家设定的最高缴费封顶线(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 3 倍)
被列为免缴的部分;三是根据所在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企业职工工资
总额一定比例之内提取企业年金费用可列入相关成本的部分。个人缴费
由企业从职工本人工资收入中代扣。
为控制企业年金的总体水平,不少企业规定企业缴费部分控制在企
业职工工资总额的 5%之内。企业按职工年龄、职务、工资、对企业贡
献等因素将企业缴费分配给职工个人,但分配给个人的数额不能超过职
工本人工资的 10%,以体现企业的资金分配的公平因素。
2、建立企业年金职工个人账户
从国际经验看,企业年金制度的基金管理模式主要分为待遇确定型
①(DB)和缴费确定型②(DC)两种。我国行业单位举办的企业年金普
遍采用了缴费确定型模式,即企业为每一个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职工在
国家确认的商业银行建立企业年金职工个人账户,将职工个人缴费和企
业缴费中分配给职工个人的部分一并存入银行开设的职工个人账户。企
业年金经办机构负责为每个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职工个人档案。职工个人
①待遇确定型——DB(defined benefit)是劳动者在职时就确定其退休时养老金的给付水平,如相当于在职
工资的一定百分比。与其对应的是待遇确定型
①缴费确定型——DC(defined contrbution):是规定劳动者在职时每次缴纳的用于积累的养老金数量,员
工退休时养老金的多少取决于积累帐户上基金的的多少和基金增值的多少。。
档案将记录单位账号、单位名称、个人账号、个人社会保障号、姓名、
性别、参加工作时间、缴费起始年限、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额、企业为
职工个人缴费额、账户资金的存储额和利息等等反映个人投保过程及其
结果的相关内容。
企业年金方案普遍规定职工正常离开企业时个人账户资金随职工
转移,职工死亡时个人账户资金按《继承法》有关规定由法定继承人继
承。
3、企业年金的支付
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制度普遍规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开始领取基
本养老金时,同时享受企业年金待遇。有些企业年金计划还规定职工遇
到残疾、特殊困难或死亡等情况可以提前领取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的支付方式目前有两种:一种是按月支付企业年金,企业
称之为“退休金”方式;另一种是一次性支付方式,被称为“公积金”方式。
一次性支付企业年金的方式,多为在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初期一些企业
采用的支付办法。目前大多数企业已采用按月支付企业年金的办法。据
统计,截止到 2000 年年末,行业企业职工已有 万人享受企业年
金待遇,其中按月领取企业年金待遇的有 万人,占全部享受企业年
金待遇人数的 %.
4、企业年金的监督机制
行业单位的企业年金制度普遍注意了对企业年金运行的监督。归纳
起来监督作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作用。
企业年金制度规定企业年金办法制定和修改均要由职工代表大会通过
才能实施。企业年金经办机构每年要向职工代表大会做出关于企业年金
制度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的审查和监督。二是企业
社会(劳动)保障基金委员会的监督作用。行业单位在实行基本养老保
险行业统筹期间,按国务院的要求均组建了“社会保险基金委员会”。该
委员会由企业行政代表、职工代表、有关专业人员组成。行业统筹下放
给地方管理后,一些行业仍保留了基金委员会并行使对企业年金制度运
行,基金的收、支、投资经营、对经办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等权利。
第三是财务和审计监督。企业年金的资产在企业,因此对企业进行的财
务检查和审计均包含企业年金在内。
5、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解决企业面临的一些特殊问题
行业单位通过建立企业年金制度除了达到进一步理顺企业内部分
配关系,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的目的外,还用于解决企业面临的一些特殊
问题。首先是通过采取对企业有特殊贡献人员,增加其企业年金的办法,
达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目的。不少企业规定,对被评选为国家级劳
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国家级技术专家、省部级技术专家,高技能
操作能手等对企业有特殊贡献人员,当年由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 2000
元至 10000 元,存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其次对企业中从事有毒
有害、高温、高空等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职工,企业为其每人每月多存
入 10 元企业年金,作为对职工的补偿。
四、企业年金资产的管理
为加强对企业年金资产的管理,行业单位普遍建立了财务、会计等
管理制度。如原电力工业部、邮电工业部专门制定下发企业年金财务制
度和会计制度。
他们在财务制度中规定:
(1)企业年金实行“单独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定期结算,任何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2)企业缴纳的企业年金费用从工资基金和福利基金中列支,存入在
银行开设的企业年金专户。
(3)企业年金支付必须按企业年金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4)企业年金可以采用银行定期存款,购买国债、委托银行贷款等合
法手段进行保值增值。
(5)对企业年金资产实行预算决算管理,并接受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
的检查监督。
会计制度中规定:
(1)企业年金资产实行账款分开管理。各单位要设置专职会计人
员,并按《会计法》和有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设置专职出纳员,
并按照业务管理程序逐笔登记收支款项,做到账款相符。
(2)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要按《会计档案管理
办法》的规定,健全档案,妥善保管。
(3)根据企业年金收、支等环节设置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
为加强对企业年金资产投资运营管理,原电力部专门下发了《电力
行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小结:
第一,行业单位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经办的企业年金已具有一定规
模。到 2000 年年末参加企业年金制度的人数占其全部职工人数的
39%,达到西方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成员国家的平均水平
(OECD)成员国平均有 33%的企业职工参加了企业年金制度。第二,
行业单位组建了企业年金经办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和监督制度,
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企业年金管理体制。第三,几年来的实践表明,
行业单位举办企业年金在深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增加企业凝聚
力、保障退休人员,生活等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受到企业和职工的
欢迎。
第三章 国外企业年金的模式
美国 401(k)计划介绍
英国企业年金制度
香港退休养老保障制度
第一节 美国 401(k)计划介绍
在美国,401(k)计划可谓是家喻户晓,虽然只有短短 20 年的历
史,但它迅速成为最重要的雇员退休计划之一,到 2000 年底其资产
规模也已达 17000 亿美元,参与人数超过 4200 万。401(k)计划促进
了美国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的发展,大量储蓄资金的涌入也推动了资
本市场的繁荣。
一、401(k)计划的出现和发展
养老金计划是美国企业提供的“雇员福利”项目之一,从 19 世纪末
发展到现在,雇主为自己的雇员建立了种类繁多的养老金计划,包括
待遇确定型、缴费确定型等等。为了保护雇员的权益,国会于 1974
年通过了《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对企业养老金计划实施政
府监管。
401(k)计划起源于 80 年代初税法修改、相关免税条款的出台。
其名称来自《国内税收法案》第 401(k)节,它允许职工将一部分税前
工资存入一个储蓄计划,积累至退休后使用,在此基础之上,一种新
的养老金计划——“401(k)”开始出现,并受到了广泛欢迎,很快就发
展成为缴费确定型计划的主流。得益于美国证券市场的飙升,401(k)
计划资产规模 90 年代翻了两番以上,占到了缴费确定型计划总资产
的一半。
二、401(k)计划的主要内容
作为“雇员福利计划”,雇主是 401(k)计划的发起人,负责计划的
设计和管理。按最新规定,只要有 5 个以上的雇员参与,就可以成立
一个 401(k)计划。雇员授权雇主扣缴税前工资的一部分,存入雇员个
人的 401(k)账户。这个金额由雇员自己确定,但不能超过工资的 25
%,且每年最高不得超过 9500 美元(1997 年标准)。除了个别情形,
401(k)计划成员在 岁以前不能提取这笔款项,否则不但要照章纳
税,而且还要缴纳 10%的罚金。
雇主同时也是计划的资助人,雇主会根据雇员的工作年限等因素
对雇员的个人账户作一些补充缴费,但比例一般较低。雇主的缴费也
享有税收优惠,对雇主缴纳的部分,雇员可以在一定年限(最长不超
过 7 年)后获得全额权益。
由于是税前缴费,而且政府不对该账户赚取的红利、利息、资本
所得征税,只是退休后取出资金时才征税(而退休后所处的所得税等
级往往较低),递延纳税带来的税收优惠大大刺激了 401(k)计划的发
展。
雇员退休时,可从以下三种办法中任选一种领取待遇:(1)一
次全部支出,但要纳税,税率约为 25%(2)按月支取,按月纳税,
税率为 10%-15%;(3)转存入银行,不需要纳税。
三、计划的行政管理和投资管理
雇主通常要建立一个委员会来管理 401(k)计划,成员由人力资源
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构成,按照 ERISA 的规定,委员会的成员就是“受
托人”,对计划的实施和管理负主要责任。
计划的行政管理包括:起草计划文件和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吸收
新的雇员参加;向政府报送有关文件;为成员和受益人准备有关财务
报告;提供投资者教育;对计划成员申请贷款或申请提款进行审批;
保存文件材料等等。
账户管理是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的发展使得很多金融
机构、咨询机构都能提供包括资金划拨、投资品种转换、税务处理、
每日计算净值、电话中心、互联网等在内的一系列快捷服务,雇员能
够方便的了解账户信息,并及时进行投资转换。
由于 401(k)计划是建立在个人账户基础上的长期资金积累计划,
投入多少资金、如何进行投资、承担什么样的风险都由投资者个人自
行决定。很多雇员从年轻时就开始缴费,对投资组合的风险—收益具
有较高的偏好,因此基金对股票的投资比例一直较高。近来的趋势是
将选择权转移给雇员个人,即所谓的“雇员管理型”计划,从而使得雇
主避免承担更多的义务和风险。流行的方式是:由受托人借助咨询机
构选择一些具有合适风险收益特征的基金产品,制成投资目录,供雇
员选择投资,雇员可以自行在目录产品中选择或更换。ERISA 的 404
(c)条款要求,计划发起人向雇员至少提供三类风险-收益特征存
在明显差异的投资产品,投资目录每三个月至少更新一次。
四、计划的设计和运作流程
一个典型的 401(k)计划的设计与管理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步骤:
首先是企业确立计划方案与目标。主要工作有:企业人员状况统
计,雇员现有的投资结构问卷调查,分析决定预算。一些没有经验的
企业往往会借助于外部咨询机构。
第二步是选择管理方式和管理机构,管理方式包括混合式和分离
式等,混合式管理指的是行政管理、投资管理等角色合而为一。在选
择管理机构上,企业往往会先发出问询函,然后对收到的问卷进行分
析,选出合适的候选机构进行“面试”,再辅以实地走访等方式最终确
定 401(k)计划的管理者。
第三步是制定投资“菜单”,即对市场上的投资工具和雇员现有的
资产组合、投资偏好进行分析,确定基金投资类别。
第四步是选择基金品种,大多数雇员管理型计划的受托人往往根
据有关资料及专业机构的建议,挑选出一些投资基金产品,供雇员在
当中选择。
第五步是业绩监测,受托人有义务对所选基金品种的业绩进行监
测,发现不合适便立即更换。
除了上述五个步骤以外,在整个计划运行过程,受托人还负有“成
员交流”的义务,受托人需要设计交流方式、准备各种书面材料、召开
成员大会接受成员的咨询……,并鼓励更多的雇员加入此项计划。
第二节 英国企业年金制度
英国的企业年金制度是目前企业年金合同的典范,它的主要内容
有:
一、法律规则
1、雇主和雇员自愿选择建立企业年金计划,雇主可以针对不同的雇
员实行多个不同的计划。
2、企业年金计划的缴费、待遇水平及支付方式等条款,由雇主与工
会和雇员代表进行协商。
3、资产管理与企业严格分开。
4、税收激励政策。
5、严格的监管措施
6、完备的投资决策。
二、建立企业年金目的
1、吸引和保护人才。
2、奖励雇员。
3、免税的报酬。
4、树立企业形象。
5、担当家长角色。
三、雇主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条件
1、男女待遇同等,包括参加计划的资格、缴费和待遇支付等条件。
2、必须保护那些在正常退休年龄之前退出就业的雇员的养老金权利。
3、要得到税收优惠,企业年金计划必须满足规定的条件,如待遇的
最高水平、获得养老金的最低年龄和最高缴费率。
4、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和法人有法律责任,向受益人和工会公布
企业年金的运行情况,必须每年对年金计划进行审计公布。如果是待
遇限定型计划,每三年要进行精算评估。
5、企业年金在公司内部的自我投资必须限定在年金资产的 5%以内,
必须遵守信托法,既要保证资金安全,又要采取最大投资收益策略。
6、参加年金计划的成员,无论是退出就业,还是选择退出该计划,
都有权将既有的养老金权利从一个企业年金计划转移到另一个企业
年金计划或个人养老金计划,或用来购买保险公司的年金。
四、企业年金类型
企业年金可分为待遇确定型和缴费确定型,根据信托契约和计划
条款决定采取哪种企业年金类型。
1、待遇确定型。待遇确定型又称工资关联型计划,通常根据工
资的一定比例来计算养老金,由于税收原因,养老金总数一般不能超
过最后工资 2/3。“最后工资”为在含养老保险的就业岗位结束时的个人
实际工资,也可以定义为 3 年或 5 年(或其中最好的一年)的平均工
资。对于经理层的企业年金,不允许以一年的工资来确定,以避免他
们的工资在最后一年超比例大幅度地提高,从而获得很高的养老金。
这种计划称之为“最终工资型”。
还有很小一部分的待遇确定型计划的养老金是根据成员在就业
期间所得收入的一定比例发放的。这类计划称之为“平均工资型计划”,
对那些最高工资不在工作最后时期的工人有利。
2、缴费确定型。缴费确定型又称购买型,该计划不能预先确定
养老金待遇的工资比例。雇员可以选择一种缴费确定型企业年金方案,
按工资收入的一定比例进行缴费,基金用来投资,到退休时,根据积
累总额和平均预期余命计算养老金。有的缴费确定型计划根据定期宣
布的红利运行,保证雇员的年金至少等于红利。
3、混合计划。混合计划既有待遇确定型又有缴费确定型计划的
特点。这类计划是根据年龄或在公司的职位制定一个标准,使雇员可
以或必须从缴费确定型转向待遇确定型,或者让雇员选择两类中最高
的那一类养老金。
4、免税的一次性支付。由于税收原因,企业年金必须按期支付,
通常按月汇到领取者的银行账户。税务部门允许将待遇确定型计划或
缴费确定型计划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转为免税的一次性支付,数额不超
过每工作一年最后工资的 3/80.虽然大部分企业年金计划自动为遗属
提供养老金,但不允许养老金领取者将部分养老金转为遗属养老金。
五、企业年金的筹资与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计划获得税收许可的一个条件是它必须采取信托方式。
根据信托法,年金资产由受托人管理,根据信托契约的规定管理资产,
信托完全与举办企业年金计划的雇主分开,如果举办公司资不抵债或
进入资产清算,计划不受影响,可以继续向当前和未来的受益人提供
待遇,或用它的资产为成员和年金领取者购买年金,公司的债权人不
能向养老基金索赔。
企业年金计划的受托人根据信托契约来任命,信托契约要求雇主
必须是受托人。信托契约规定,受托人的任命可以由工会或经与工会
协商后的雇员代表来提名,也可以由养老金领取者来提名,法律规定
至少有 1/3 的受托人来自雇员,除非雇员同意其他的情况。受托人只
能以信托受益人利益为准,按照信托契约的条款行事。
六、企业年金的政策
不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企业年金计划才可以获得免税准许,
对雇主或雇员的缴费及其基金投资收益不征收任何收入税、公司税或
资产增值税。
为了获得免税地位,企业年金计划必须由一个固定的信托公司托
管,并满足如下条件:
1、雇员的待遇必须是一种退休年金,领取年金的年龄限定在
60-65 岁之间,年金待遇不超过雇员最后工薪收入的 2/3。年金待遇
也有一个最高限额(目前为 84000 英镑),但每年要对年金进行指数
化调整。
2、参加年金计划的成员退休后死亡,其遗属的待遇不能超过死
者总待遇的 2/3。
3、因病退休者可以提前支付年金,某些特殊职业者如军人、警
察、运动员和芭蕾演员也可以提前支付年金。
4、年金不能转变为一次性支付待遇或转让给他人受益,但也有
例外。如一个退休雇员可将其部分年金转变为一次性支付待遇,只要
一次性支付待遇额不超过其最后工薪收入的 3/80×服务年限(最高为
40 年)。英国,几乎所有的退休雇员都选择了这一限额的一次性支付
待遇。
5、企业年金必须提供与雇员的服务有关的待遇,这些待遇可支
付给年金计划的成员、成员的遗属、孩子或成员的私人代表。
6、雇主必须将企业年金计划的有关信息提供给所有有资格成为
该企业年金计划成员的雇员。
7、必须有对年金项目承担法律责任的项目管理人。
8、雇主必须是缴费者,但不必是惟一的缴费者,年金计划只为
雇员提供附加的自愿性缴费以便获得附加待遇,附加缴费不能超过一
个规定的上限。
9、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只能在英国国内,但派驻他国的雇员在某
种情况下可以在回国后重新参加进来。
10、参加企业年金的成员每年的最高缴费包括附加性缴费,为工
薪收入的 15%,对雇主的缴费则不加限制,但对年金计划积累的资产
总额有限制。
第三节香港退休养老保障制度概况
一、香港强积金计划(MPF)推出的背景原因及目的
1、推出的背景原因
香港强积金计划的出台是源于:首先香港的人口老龄化加剧即目
前 65 岁以上的人口约占总人口的 10%,预计到 2016 年,这一比率
将升至 13%,到 2036 年,将高达 20%,在未来大量的老年赡养工作
成为政府的工作重点,而以国际经验不能采用现收现付制度,必须从
现在就开始做准备,必须及早做积累。
其次现有的职业退休保障计划覆盖面太低。在香港强积金计划推
行之前,香港地区的职工退休金计划只有一种即职业退休计划,而职
业退休计划的覆盖面很低,在约 300 多万工作人口中,只有 20—30%
获得职业退休计划的保障,大量的老年人晚年生活得不到保障。
最后,世界银行有关专家在香港考察以后,根据香港的现状及将
来的预景,倡议香港政府建立养老保障的三大安老支柱。
香港政府经过周密考察和研究认识到,最佳的退休保障制度,便是利
用三大安老支柱为市民提供全面的退休保障,于是在 2000 年政府强
制推行强积金计划。
2、目的
建立以强积金制度为主,综援计划和个人储蓄为辅的具香港特
色的三大安老支柱
二、香港退休养老保障制度主要内容
1、个人储蓄:属于个人自愿行为,不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强积金计划(MPF)/职业退休计划(ORSO):
通过政府强制性法规的出台强制推行强积金计划(完全积累制),
纳入强制供款范围的企业、雇员范围较广,香港所有符合供款条件的
雇主、雇员、自雇人士从 2000 年 12 月 1 日起必须参与供款。
职业退休计划是推行强积金制度前的一种企业雇员补充养老计
划(完全积累制),但属企业雇主自愿行为,故覆盖面很狭窄,大多
数中小企业的雇员得不到退休计划保障。
根据强积金计划(MPF)条例,已建立职业退休计划(ORSO)
计划并符合豁免规定的企业,可以申请强积金计划(MPF)豁免,但
获豁免的雇主必须给现有雇员和新雇员一次选择机会——选择参加
强积金计划 MPF 或职业退休计划 ORSO 计划。
职业退休计划(ORSO)和强积金计划(MPF)的不同特点
职业退休计划 强积金计划
性质 自愿设立 强制设立
成立形式 信托或保险形式 信托形式
受托人审核 无 有,由强积金管理局负责
参与资格 由雇主订立,一般为三个月的试用
期过后开始
完成 60 天的雇用期后开始(从事饮食或
建筑业的临时雇员则在雇佣期的首日开
始)
雇主供款率 通常为 5%—15% 在整段雇用期内最低供款 5%
雇员供款率 通常为 0%—5% 在整段雇用期内(不包括首 30 天)最低
供款 5%
入息定义 通常为基本月薪,有时包括房屋津
贴
所有以金钱形式支付的收入,但不包括
房屋津贴
最低入息水平 无 每月 4000 港元——雇主必须供款,而雇
员则可选择供款与否
最高入息水平 无 每月 20000 港元——可自愿增加供款
退休年龄 通常为 60—65 岁 65 岁
提早退休年龄 通常为 55 岁以上 60 岁
权益归属 归属比例按年资而定 完全及时归属权(强制供款部分)
投资限制 较少 较严谨
支付权益 退休、身故、伤残或终止雇用 退休、身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小额
节余(不多于 5000 港元)或永久离开香
港
3、综合社会保障援助计划
综援计划仅为退休后收入低于规定较低生活水平以下人士提供
的基本社会保障,属于救济性质,与严格意义上人人享有的基本统筹
养老有较大的不同。
三、香港强积金计划(MPF)的市场状况 MPF 监管体系
1、1 个强积金管理局:•强积金管理局主要负责强积金计划及合格受
托人的注册核准、并监管核准受托人的事务及活动,以确保受托人审
慎地管理所负责的注册计划,从 2000 年 1 月 10 日起,强积金管理局
担任职业退休计划注册处处长职能。
2、21 个核准信托人•11 家由寿险公司发起:AIA、AETNA、AXA、
CEF 、 PRINCIPAL 、 CMG 、 CHINALIFE 、 CRC 、 MANULIFE 、
EAGLESTAR 盈 科 ( PACIFICCENTURY ); • 8 家 由 银 行 发 起 :
HSBC、BCT、东亚、交通银行、中银保诚、RBC、花旗、渣打;•2
家由资产管理公司发起:Bermuda、Butterfield
3、300000 个强积金 MPF 计划
•香港现有 30 万家公司,其中:100 人以上的公司占 3%,10-100 人
的公司占 10%,少于 10 人的公司占 87%。
四、香港强积金计划(MPF)的税收优惠
雇主的税收优惠:强制和自愿性的总供款均可做报税扣减项目,
以雇员总报酬的 15%为上限。
雇员的税收优惠:•强制供款部分不须课薪俸税,以每年 12000
港元为上限;•自愿供款则须缴纳薪俸税。
•任何属于雇主的强制性供款和雇员本身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不须课
薪俸税,•如有关权益是在退休、完全丧失工作能力或身故时支付,任
何属于雇主自愿供款部分的累算权益不须课薪俸税。如果权益是于雇
员离职时支付,则须就超出“合乎比例的利益”部分交税。
*合乎比例的利益=服务的完整月数/120*雇主自愿供款部分之全数累计权益自
雇人士的税收优惠
•只有强制性供款部分不须课税。
•从强积金计划中取得的累算权益不须课税。
第四章我国《企业年金管理办法》简介
我国企业年金基本内容
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和管理
2000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试点
方案》(国发[2000]42 号)中明确指出:“有条件的企业可以为职工建
立企业年金,并实行市场化运营和管理。企业年金实行基金完全积累
①,采用个人账户方式进行管理,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缴纳,企业
缴费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以此为开端,
在九届人大五会议上通过的“十五计划纲要”中提出,要在“十五”期间建
立企业年金制度。劳动保障部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和养老保险司共
同拟定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在《办法》中以《信托法》为支撑,
以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法律关系区分了企业年金的所有权、经营权、使
用权等权能的界限,目的是建立一个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中国企业
年金制度,因为涉及金融系统多个行业的准入资格的认定,同时也涉
及多个政府监管部门职能定位,所以《办法》正会签和协调中,社会
各界期望着在“十六”大以后,企业年金的运行会有新的进展。下面就
我国《企业年金管理试行办法》做介绍和分析。
第一节 我国企业年金基本内容
一、关于建立企业年金的条件:为了防止建立企业年金后不参加基本
养老保险,防止少数企业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不顾自身承受能力,盲
①完全累积(funding scheme):每一位劳动者在职时便为自己积累养老金,退休时可以得到的养老金数量取
决于积累的基金的和基金的运作增值量的大小。即“以收定支”,与其对应的是现收现付。
现收现付(pay as you go):对在职劳动者征缴费用,以支付养老金;征缴费用的多少取决于需要支付的养
老金即“以支定收”。
目攀比的短期行为,防止企业内部在建立企业年金时少数人说了算,
并兼顾企业年金的公平性和激励性,所以要求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必须
满足:
1. 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
2. 具有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
3. 已建立集体协商制。
二、关于企业年金的性质:借鉴国际经验和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我国要建立的企业年金制度建立的主体是企业,它区别于商业保险,
又与社会保险相联系,接受国家的政策规范,由企业自主建立的一种
保障计划。因此,我国的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
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障制度。
三、建立企业年金的程序:在《试行办法》中规定,建立企业年金应
当由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通过集体协商确定;建立企业年金应当制
定企业年金方案,企业年金方案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讨
论通过。
四、关于资金来源:我国的企业年金基金包括企业缴费和职工个人缴
费。
五、关于缴费的资金列支:“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个人工资中代扣。”在辽宁省试点方案中关
于“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 4%以内的部分,可以从成本中列支”的税优政
策,目前正在财政部讨论是否全国范围推开。关于企业缴费、个人缴
费的税优政策已成为各界讨论国家是否有实质的扶持政策的关键点。
分析世界各国的模式,都是以不同形式的税收优惠,在鼓励或半强制
推行企业年金的建立和完善。
六、关于企业年金的水平和分配办法:关于企业年金的水平即缴费的
总量控制是:企业缴费每年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一年度一个月职工工
资总额。
关于分配办法:企业缴费应当按照企业年金方案规定的比例计入
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职工个人缴费按其缴费额计入本人企业年金
个人账户。企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收益,按净收益率计入企业年金个
人账户。
七、关于企业年金的领取形式: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
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一次或定期领取企业年金。企业年金
的支付标准根据职工个人账户存储额确定。
八、关于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行
企业年金的管理和运行框架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法律关系是:
设立企业年金的企业作为委托人,享有企业年金待遇的职工作为受益
人,与受托人依据《信托法》建立信托关系;第二层法律关系是:受
托人依据《合同法》分别与基金托管机构、个人账户管理机构、投资
管理机构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二节 我国企业年金的运行与管理
一、企业年金在中国运行的前提
1、中国企业年金为缴费确定型,实行以参保人个人账户为基本形式
的基金积累制。
2、企业年金的个人账户基金累积必然要求基金的运营一定要保值增
值,必须要市场化、规范化经营管理。但市场化、规范化经营管理在
中国目前是一个复杂的逐步形成的过程,国家相关部门认为开始仅能
从规范相关业务机构的准入资格和规范业务程序入手。
3、企业年金的业务管理涉及诸多当事人如(举办企业、参保人、受
益人)和相关管理机构(如企业年金基金理事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管理机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企业年金托管银行、各类中介机
构等)。因为关系到广大职工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同时运行时间长,
又涉及银行、保险、证券、基金等诸多金融行业,所以财政部、劳动
保障部、保监会、证监会等政府监管机构正在协商明确各自的监管职
责,同时一致认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投资管理机构、托管
银行等必须经过政府监管机构的资格认定,才能具备管理企业年金的
条件。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年金账户管理机构》
等文件正在制定中。
二、主要定义与职责
1、举办企业。指根据国家政策,设立企业年金计划的单个企业、企
业集团或行业。设立企业年金计划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年金方案,
按规定缴纳企业年金保费,定期向参保人和监管人提供年金方案财务
报告等信息。
2、参保人或受益人。指按规定参加企业年金计划的雇员以及曾参加
企业年金计划,现已退休正在享受企业年金的人员。
3、企业年金理事会。接受举办企业委托,决定年金的管理方式,制
定投资策略;选择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
并对其账户、投资和保管情况进行监督;编制基金管理报告和财务会
计报告;定期向举办企业、受益人及政府监管机构报告年金制度运行
和基金运营情况。有条件的大企业或行业可以自行成立企业年金理事
会;没有条件的企业,则可以把这些事项委托给社会上具有资格的受
托机构。
4、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受年金理事会委托协助管理企业年
金的日常事务。主要从事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负责基金的收缴和
待遇支付;管理基金的银行账户、会计事务处理;负责向委托人提供
信息服务、年度收益报告及其他行政事务。具备条件的年金个人账户
管理机构的受托机构有人寿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有关金融机构
以及企业成立的年金理事会等。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如果具备条件
可以同时兼有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企业年
金投资管理机构的职能,但必须内部成立相对独立的部门和机构。
5、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机构。指按规定取得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
务资格,根据合同受托运作和管理基金的专业性投资管理机构。其职
责主要包括:按照委托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并运用年金基金资产进行
投资;建立年金基金投资管理风险准备金;完整保存年金基金委托资
产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
监管机构提交投资运作报告。
6、企业年金托管银行。指按规定取得年金托管业务资格,根据合同
安全保管年金基金的商业银行。企业年金信托银行可由受托人直接委
托,也可经受托人授权由企业年金理事会或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代
为委托。主要职责是安全保管年金基金的托管资产;根据受托人的指
令向基金专业投资机构进行资金额度分配;执行年金基金专业投资机
构的投资指令,并负责办理年金基金名下的资金结算;监督年金基金
投资管理机构的投资运作,定期向受托人和有关监管机构提交企业年
金基金会计报告和托管报告;完整保存年金基金委托资产的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和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等。年金信托银行不得将托管的年金基
金资产与其自有资产或托管的其他资产混合管理,不得挪用其托管的
年金基金资产。为了保证基金的安全,托管银行必须是独立的商业银
行。并且托管银行不能兼有年金理事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年
金投资管理机构的职能。
7、中介机构。指在企业年金运行过程中,提供咨询、资信评估、精
算、会计或法律等专业性服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包括投资顾问公司、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精算咨询机构等。主要职责是提供企业
年金方案设计、投资咨询服务;为受托人选择年金管理机构、托管银
行和专业投资机构提供咨询;对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监督和评估;提供
法律咨询服务;为年金计划的财务状况提供精算报告;对基金的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等有偿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我国的专业化中介机构很不发达,专门面向企业年金的中介机构,如
精算师事务所、年金咨询机构等,几乎还没有。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
易组织,年金中介机构市场也将朝着市场化、职业化和国际化方向发
展。
8、企业年金制度监管机构。指对企业年金计划的设立与终止、资金
的收缴与发放、基金的投资与运营以及参保人权益的保护等过程,进
行资格认定、监督检查和处罚的相关政府部门。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
政策法规并监督执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保护参保人的
合法权益。目前涉及劳动保障部、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人民银
行等。
三、一般业务流程
1、企业年金的业务流程
企业年金的业务流程可分为七个环节。即:
(1)设计企业年金计划,这个计划应包括缴费水平、待遇支付、当
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管理方式。
(2)按备案审查制向政府监管机构上报企业年金计划,同时报相关
部门备案,作为政府对该企业年金计划监管的依据。
(3)建立企业年金理事会,明确其权利和义务。
(4)建立参保人个人账户,选择并确定账户管理机构。
(5)制定投资政策,选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进行年金基金投资管
理。
(6)选择企业年托管银行,对年金基金进行委托保管。
(7)企业年金的支付或计划的结束。
政府监管贯穿于上述全过程中。
流程如图 4-2
2、劳动保障部对我国企业年金业务流程的设想
根据我国实际情况,企业设立企业年金计划可按国际惯例的业务流
程进行规范。其中需要强调的是:
(1)年金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大会或相同职能机构通过,以体现民
主性和公众监督。
(2)企业年金的单位应重点解决其内部监督环节,按其管理规范
进行管理。
(3)自办年金业务管理的企业,可将账户管理和基金运营一揽子
委托给保险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等专业机构。这些保险公司、基金管理
公司可按国家相关法规进行业务动作。
(4)中介机构在适当的场合提供有偿咨询服务。政府部门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行使监管和处罚权。
四、劳动保障部设计的企业年金管理
根据企业年金运行的主要内容,可将年金的管理分为三部分。
1、企业年金的决策管理
在政府决策管理方面,应统一归口政府社会保障部门,决策管理主
要应负责制定企业年金的政策法规和监管办法。在行业、企业方面,主
要负责决策企业年金的制度建立、方案的审核、批准。
2、企业年金的行政事务性管理
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负责企业年金全部行政、事务性工作;
负责企业年金缴费及个人账户管理;选择企业年金投资管理委托人;负
责待遇的发放。企业年金管理机构应经政府企业年金主管部门登记,通
过相应的资格审核、备案,企业年金行政事务可以委托专业机构管理,
也可由企业自设机构管理。
在协调中的政府监管部门有:保监会、证监会等。
3、企业年金的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企业年金基金的投资、运营资产保
管。企业年金运营管理机构不属于政府机构,采取市场化规则运行。
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由投资管理机构和托管银行分别完成,投资管理
机构负责对基金审慎地投资、运作;托管银行受受托人、投资管理机构
的委托保管企业年金资产。
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托管银行的资产与企业年金资产不能混为
一体,以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破产而企业年金基金不被任何形式
地扣留、非法处置。
涉及的政府部门有:证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等
企业年金的管理与运营、监管机构名称、职责范围、业务划分
表 4-2
职责范围 管理名称 具体业务内容 相关机构 备注
决策管理
企业年金理事会 决定是否建立企
业年金制度;审核、
批准企业年金方案等
企 业 职 工
代 表 参 与
管理
保险公司
可以参与
行政管理
企业年金管理机构
(个人账户管理机构)
1、 企业年金账户管
理
2、 发放待遇记录
3、 选择企业年金基
金委托人
保险公司
可以参与
基金管理
企业年金托管银行
企业年金专业投资机构
中介机构
负责企业年金的投
资与运营,确定投资
策略与投资方案、承
担相关精算服务
保险公司
可以参与
投资、中
介等
监管管理
劳动保障部
财政部相关部门
中国证监会
中国保监会
企业内部监督机构
政府监管:负责企业
年金的政策、投资、
良性运行监督;企业
内部监督:负责企业
内部财务审计等
企 业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参与监督
五、企业年金监管
(一)运行风险与政府监管
企业年金是一项长期计划,从建立到领取跨越几十年时间,因此会
有许多风险因素。从参保人角度看,这些风险包括:基金被挤占、挪用;
雇主利用收集来的保险费进行冒险投资;受一些信息失真的欺诈性广告
所误导,与投资或资信水平较低的公司签订委托合同,影响企业年金的
最终待遇;职工流动或因企业破产、解散,年金计划中止时待遇损失等。
从制度本身的运行看,尽管相关企业年金法规在制度上对筹资、审
慎管理、信息公开化、多方监督等做出规定,但是企业年金仍然有运行
失误或破产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来自两大方面:首先,企业本身有破
产的风险,企业本身破产,必然带来企业年金的连带破产;其次,鉴于
企业年金是按市场化运行的,因而企业年金从理论上说也有运行失误和
破产的风险。在发生上述两种风险时,原企业年金计划允诺给雇员的企
业年金由谁来承担就成为无法回避的风险。
因此,防范企业年金风险是所有受托人和政府监管最重要的工作。
目标是规范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运行风险,减少企业年金制度的中途
变形甚至破产,减少社会与政府的最终责任。
(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监管内容
从企业年金的运行看,劳动保障部认为的监管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
面:
1、对企业举办企业年金的方案进行审核、认定和备案。
2、对承办企业年金的委托机构进行资格认定。资格认定的条件主
要是以资本充足度、资产质量、管理水平、专业队伍、盈利能力、资产
流动性等指标体系考核运营机构的资格。
3、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运营管理实行监控。主要应包括资金投向监
控、财务监控、回报率监控、清偿能力监控等。
4、接受企业年金方面的投诉,并对有关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和必
要惩处。
第五章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和寿险公司的挑战
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企业年金给寿险公司带来的挑战
第一节 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一、 国外养老制度的发展趋势对中国企业年金的启示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生命科学研究的飞跃发展,人类
的寿命普遍增长,人口老龄化的危险正由个人的老年生存危险逐步扩
展为一国的社会危险,各国政府正积极通过养老保险制度来消除个人
的老年生存危险,进而消除影响社会安定的一些不利因素。纵观当今
世界各国养老保险制度,其发展呈现出以下趋势:
1.多样化趋势:各国养老保险制度正逐步转向多层次、多形式的支持
体系,包括政府基本养老制度、企业或职业年金制度和个人储蓄保障
制度等多个层次。
2.效率优先趋势:各国政府在养老制度改制时都提出了“效率第一”的
原则。美国政府在 1994 年的改革方案中削减了大量社会保险开支,
同时,政府还降低了国家对养老保险基金补贴的比例。许多实行现收
现付制的国家也纷纷建立专门的养老保险基金,增加个人缴费比例。
在企业年金方面实行“个人账户式”积累,使个人缴费与养老金收入直
接挂钩。
3.商业化趋势:养老保险基金运营的商业化包含着两方面的含义。
一是政府为养老保险制度提供法律上的保障,给予投保人以税收上的
优惠,但减少甚至停止对保险基金的补贴,在遵循商业化的前提下,
让基金的营运实现自我平衡。另一层含义是,政府只对少数重要的保
险项目基金进行管理,并制定某些重要项目的全国统一标准,多数项
目交给地方非盈利性机构或商业保险公司负责。政府的职能只限于进
行法律监督、业务指导和最后担保,并不直接参与经营。世界银行的
数据表明,只有具备独立经营权或交给有利益约束的私营机构进行商
业化经营的养老保险机构,才能真正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从而最终
保证投保人的利益。例如,智利率先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其
基金交给具有竞争性的私营公司经营,利润率达到了 13%以上,这既
为国家积累了巨额的资金,又切实保障了基金的支付能力。
各国养老保险组合表现方式不一,但目的都是相同的,即:促进企
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协调发展,分散风险,增强保障效果。纵观各国
企业年金的发展过程,能给我们以下几方面的启示:
第一,国家政策扶持是企业年金发展的重要条件。
为使企业年金规范发展,有法可依,各国政府在企业年金的发展过
程中从宏观上对企业年金进行了有力的调控,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
是不失时机地以法律规范企业年金。英国早在 1959 年在部分企业推出职
业年金时,就从法律上肯定了企业在提供第二层次养老保险方面的作用;
美国国会 1974 年通过了《雇员退休年金保障法案》;联邦德国 1974 年
通过了《企业补充养老金法》;瑞典 1959 年制定了《补充年金法》;加拿
大 1965 年通过了《标准待遇法》等等。二是从政策上鼓励企业年金的发
展。为鼓励企业年金的迅速发展,政府大都给予税收优惠。
第二,多形式的经办管理机构确保保险金支付的安全。
1. 社会保险机构负责经办管理。
2、企业内部管理。
3、企业体外管理。即雇主根据雇员人数和工资额按期将一定数目的养老
保险费,缴付给独立于公司的外部养老金基金会,由它负责经营管理。
投资获取的盈利全部归基金所有。这种方式,经营较稳定,即使公司经
营不善遇到财务困难,都不会影响补充年金计划的实施。这种形式以英
国的职业养老金、美国的私人年金制度为代表。
4、商业保险公司或共同基金经办管理。主要做法是:企业(公司)将劳
资双方共同缴费形成的基金向商业保险公司投保,雇员退休后,到商业
保险公司领取补充年金。如英国的“私人年金制度”、澳大利亚的“职业年
金制度”。
第三,建立严格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企业年金基金的安全有效。
第四,不断扩大企业年金的社会覆盖面。
为减轻国家沉重的社会保险财政负担,解决职工退休前后收入悬殊的矛
盾,享受企业年金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劳动者的需要。有些市场经济发达
国家的职业年金项目是强制的,如法国、瑞士等国,其覆盖率已近 100
%。在另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企业年金的覆盖面已涉及到国家公务
员。如美国、英国等国家的公务员都享有较高水平的职业年金。美国目
前参加企业年金的人员已占全部在职人员的 50%,计划到 2000 年前后
将发展到 75%。
二、 我国企业年金的发展趋势:
1. 企业年金总量将迅速增加。
表 5-1 企业年金进度预测表
第一阶段:小补充阶段 第二阶段:大补充阶段
时间 2000 年-2005 年 2005 年-2010 年
交费来源 (以下费率指占单位工资总额
的百分比)
•单位缴纳的费率为 5-8%
•个人缴纳的费率为 2-4%
•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中个人账户
部分将统一划入补充养老保险,
与第一阶段的“小补充”部分一起
构成“大补充”。
•加上“小补充”中企业所缴的 5~
8%,共为 19%。
替代率 •基本养老保险:60%
•企业年金:20%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5%
•基本养老保险:25%
•企业年金:60%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5-15%
表 5—1 是根据世界银行专家提出建立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建议
和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现行政策作出的预测。其中心含义是:国家三支柱
的养老保障体系,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障的替代率将越来越小,即由
原来的 85%降到 2005 年前的 60%左右,再降到将来的 25%-30%,我
国的基本养老保险最终将达到广覆盖、低保障目标。但是退休职工的晚
年生活不能只有 25%的保障,为达到总替代率 80%-90%的目标,必须
借助企业的力量建立补充性质企业年金,而且要逐步加强企业年金的替
代水平,即如表中列示的由 2005 年前 20%提高到将来的 60%。
结合第一章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分析(第 6 页见表 1-1)2000 年中国
65 岁以上的人口为 8913 万人,而 2030 年 65 岁的人口将达到 22586 万
人,届时企业年金要为这庞大的老年人群提供 20-30 年约 60%的退休金
保障,这将是一个不可估量的巨大支付。要完成这项任务,必须从现有
的基础开始有目标的创建和积累基金,经过约 30 年,该基金和基金的增
量才有可能达到要求。
美国的退休金市场 1993 年共计 万美元①,而 1997 年的资产总
额共 万亿美元,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有媒体估计在未来 3 年内,该
市场将每年超过 1000 亿的规模②,而且其规模一定会超过第一支柱下的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表 5-2 是 2000 年主要发达国家养老金规模。
2000 年主要发达国家养老基金规模③
表 5-2
国家
养老基金(10
亿美元)
人 均 资 产
(美元)
1996 年最大的公共部门
养老基金(10 亿美元)
1996 年最大的公司
养老基金(10 亿美元)
美国 8078 29000 TIAA/CREF185 通用汽车 80
日本 1926 14000 地方政府 82 日本电话公司 16
英国 1261 21000 电力供应集团 25 英国电话公司 34
加拿大 607 20000 安大略教师基金 37 加拿大国民 7
瑞士 501 69000 苏黎士州 10 CIBA-Geigy8
荷兰 440 27000 ABP143 菲利普公司 16
澳大利亚 242 13000 新西南威尔士州 15 TELSTRA4
德国 199 2000 N/A15 西门子公司 14
① 数据来源:《养老金制度的经济分析与运作分析》朱青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
① 数据来源:中华工商时报/马璐瑶,2000-4-24
①资料来源: InterSrce Research Corporatiaon ,Pensions & Investments
2、企业年金将进一步得到国家鼓励。
第一章已讨论过中国由政府财政支撑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存在着严
重的资金缺口和压力,急需建立企业年金作为补充,以避免人口老化
时的未来措手不及。另外,中国的民间蕴藏着巨额的闲置资金,缺乏
合理的渠道进入养老储蓄和投资的运行轨道。长期滞留在国家银行内,
不仅产生沉重的利息负担,还可能孕育某种金融风险,巨额的储蓄存
款已成为间接融资体系一个头疼的问题。
各种社会调查表明,目前高达 8 万亿的储蓄存款中,有相当大比例的
部分是居民用于未来养老的,而其形成的资金来源之一是企业员工福
利和工薪。在实施独生子女政策、家庭结构小型化和经济体制改革以
后,养老型储蓄倾向在中国表现得非常地突出和强烈,只是社会缺乏
合理的引导和制度安排,使其获得合适的资金运作渠道。政府必定将
在企业年金计划发展上逐步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法律法规环境。如
①在税收方面给予养老金相关的政策支持、建立合理的年金基金治理
结构、放宽对年金基金的投资限制、逐步建立集约化、专业化、市场
化的年金基金管理体系等。
3、企业年金将会逐渐由自愿变为强制。
企业年金是一项系统工程,关系职工个人的是否安享晚年、关系到企
业是否有凝聚力、关系到政府是否能顺利解决 20%人口的养老问题,
因此国家在政策引导上是非常关键,而且会由开始的不关注到政策干
①摘自“证监会提出五大对策管理企业年金”(张景华) –中华工商时报 2001-10-31
预直至到强制或半强制,目的非常简单,就是降低国家基本养老的替
代率,减少国家财政支付、减轻政府负担,使企业承担更多的养老责
任,在完全积累的前提下,解决将来老龄社会问题。在西方国家政府
干预开始表现为对企业年金的权益、可转移性及基金的筹集规定最低
标准,企业年金逐步转向强制性计划。如澳大利亚 1991 年建立第二
支柱,随后政府将计划的属性从自愿性的变为强制性的。瑞典 1985
年实施宪法修正案中规定,所有雇主均有义务为其雇员提供年金津贴。
丹麦和瑞士今年也确立了企业年金的强制性地位。
中国的《劳动法》及政府的相关文件中现行的导向是自愿性的,
但是我们现在正期待着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支持,使企业认识到
建立计划和不建立计划的得和失,促使企业在国家提供的优惠政策范
围内、以一种前瞻性的目光为自己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美国的
企业年金是自愿性的,但是政府复杂细致的税收法律政策,已使美国
的企业年金由自愿成为半强制性。
如果中国的企业年金也由自愿趋向强制,那么企业年金的基金量将比
现在的估算大的多。
第二节企业年金带给寿险公司的挑战
一、 企业年金是一个广泛的市场
企业年金的主要内涵是募集个人“退休基金”,经过长期积累,在
将来连续定期给付。基金的的建立和积累对于培育长期稳健的机构投
资者,引导养老型储蓄投资,繁荣资本市场具有更积极的作用。企业
年金的发展可以直接影响金融市场的稳定与繁荣,可以间接拉动各种
产业的活力。
直接影响金融市场,以美国为例,截止 1997 年底,美国退休市场的
资产总量总额是 万亿美元,以共同基金①形式存在的资产有 万
亿,占了 17%,剩下的 84%的退休金资产约 万亿,由公司、养老
基金、保险公司、银行或者经纪商进行管理,退休金资产促动美国整
个金融业 90 年代的繁荣。如表 5-3 和表 5-4②。
美国退休金持有共同基金资产分布
表 5-3 单位:10 亿美元
年份 全部资产
个人退休账户(IRA) 雇主发起的养老金账户
1997 1596 822 774
雇主发起的养老金持有的共同基金的结构
表 5-4 单位 10 亿美元
年份 总资产 确定支付人计划 确定受益人计划
1997 774 734 39
间接拉动相关产业表现在养老基金的投资趋势:一是开始投向证
券市场,大量购买企业股票和债券,如美国和英国的养老基金大量购
买蓝筹股,智利的养老基金在投资股票时 %投入电力公司,%
投入电信业,%投向制造业, 投向服务业。二是增加海外投
资。养老金市场的繁荣带动了一系列产业的发展。
小结:从国外企业年金的市场,我们可以肯定:中国的企业年金市场
① 共同基金:是指通过众多的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股份并由专业管理人员将募集的资金用于购买股票、债
券和短期融资工具(国债、银行定期存单、商业票据等)而形成的投资方式和资产组合。
① 资料来源:美国劳动部
一定是多方参与的、一定是由多方共同促成,是相互监督,有序竞争,
共同盈利的专业化市场,也是非常有发展潜力的市场。因为政府出于
安全性的考虑,不可能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所以企业年金不可
能只由一个行业运作,更不可能由一家机构或企业进行管理。
二、寿险公司管理和运营企业年金的挑战
在第四章已介绍了我国企业年金的基本架构,在架构中设立了企业年
金理事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机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机构、企
业年金托管银行等管理运行机构,这表示在将来的企业年金市场里,
参与者将有:社保机构、银行、寿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各
种中介机构。任何一个企业年金的参与者必须面对两层检验。
第一层检验是在获得企业年金运营和管理权之前,劳动保障部、保监
会、证监会甚至财政部门要进行资格认定,将对申请者的资产质量、
资本充足、偿付能力、管理水平、系统支持、客户服务、专业服务人
员进行严格审查,慎重评定。第二层检验是在获得企业年金管理资格
之后,每一个参与者,面对的竞争除了本行业的以外,还有行业外的
竞争。
以寿险公司为例,在将来的资格认定中,首先要面对监管部门的审核。
获得资格之后,不论是从事企业年金理事会、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管理
还是企业年金投资管理,面对的竞争主体除了国内寿险公司、国外寿
险公司(2004 年 12 月 31 日以后),还有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
和大行业系统。
1. 关于银行业。
在我国的企业年金管理办法中为了资金的安全,确定托管银行必
须是独立的商业银行。在各种讨论中,现有的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交
通银行可能不用资格认定而直接成为托管银行。
在中国现阶段的银行业务中除了资金托管、资金结算和代理销售寿险
公司的年金产品,没有过多的权限介入养老金市场。但是随着金融混
业经营趋势,中国的银行可能会开展一些经营养老金的业务。以美国
银行为先例,其银行主要是年金计划的托管银行,另外代售部分年金产
品,从中赢得一定的费用,另外银行也可以投资的年金公司,间接开
展年金业务,美国花旗银行就投资过这样的公司。其次,有的美国银
行还有“个人退休金账户”业务①,这是美国商业银行 1974 年开办的,
所有有工资收入者都可以开立这种账户,如果每年存入 2000 美元以
上,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因为该账户可以免税,和不受利率上限的限
制从而对广大工薪阶层颇有吸引力。现在成为商业银行吸收稳定存款
的重要来源。这其实是美国•《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执行
的一种方式。
我国大多数商业银行对企业年金还比较淡漠,但是各别银行已经悄悄
开始行动,在做运行和托管企业年金的准备。如②交通银行十分关注
中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并一直致力于养老金投资和管理的研究。
交行基金托管部成立了专门的项目组,对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的运营
和托管展开了深入的研究。目前,该行已完成了社保基金的绩效评估
系统,风险管理系统的开发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交行与总部设在美
① 摘自《商业银行经营管理全书》蔡鄂生主编 中国金融出版社(1995 年)
① 摘自《国际金融报》“交行举办养老金投资研讨会”
国芝加哥的北美信托银行于去年就托管及资金管理业务签定了合作
协议,并于 2002 年 10 月 28 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养老金投资与管理
研讨会。在会上北美信托银行总裁彼德说,全世界的养老金估计 2005
年会增长到 18200 亿美元;而在中国由专业管理而投资到资本市场中
的养老金资产,预计 2005 年将增长到 230-370 亿美元,北美信托银
行非常关注中国的年金市场。
银行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具有良好的声誉和信誉;2)利用借贷关
系有很多优质客户群;3)充足的服务网点;4)具备专业的服务人员。
2、关于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
企业年金的管理、运营目前有社保机构和企业自己,企业自行管理的
情况,已在第二章介绍。政府正在考虑社保机构职能的定位,确保企
业年金基金的保值和增值,基本意向是,已由社保机构管理的个人账
户资金,一定要逐步清理并剥离,社保机构不再经营管理第二支柱,
只负责收缴、管理、给付第一支柱的各种费用,以此规范和明确社保
机构监管的职能。企业年金的管理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进行市场化
和专业化的方式。证监会的官员在不同场合认可了这种方式的建立。
2002 年 8 月公布的《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管理规范》报告认为,基
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都具备管理和运营企业年金的条件和
能力,其中基金公司的呼声最高。
博时基金管理公司 2001 年便与劳动保障部有关部门联合进行专项课
题研究,《中国企业年金制度与管理规范》就是课题成果。博时基金
的负责人透露,“博时”积累了一批熟悉养老金相关法律、产品特点和行
政管理程序等业务的专业人才,目的是为争取获取资格创造条件。①
易方达基金管理公司的有关人士对媒体表示,非常关注企业年金的
进程,公司正在研究如何不断丰富和完善基金品种,同时将推出适合
企业年金业务的稳健型基金品种如保本基金等。
湘财证券公司 2000 开始对企业年金的探讨,对企业年金的管理和投
资策略的开发已成体系。在 2001 年辽宁社保试点开始之时,便向劳
动保障部提交了整套关于辽宁社保基金中个人账户的管理和运营的
精算方案,目的是想在社保试点期间就获得资格。
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主要优势 1)投资渠道多;2)掌握有优质客户
等。
3、关于寿险同业的竞争
1921 年 美 国 的 大 都 会 人 寿 保 险 公 司
(theMetropotlitanLiftInsuranceCompany)首开介入由团体养老保险
形式的退休金计划先河。在美国,企业举办 401(K)计划可以采用
购买团体养老保险的方式。到 1996 年,美国 1695 家商业保险公司
共为 5900 多万职工提供了养老保险,受保人数约占美国养老社会保
险计划受保人数( 亿)的 1/3;人寿保险公司管理的养老保险基金
资产达 9160 亿美元,占美国各类私人养老金计划资产总额的 1/4 以
上②。
现阶段,国内各家保险公司因为嗅到国家关于企业年金的政策导向,
预计将来企业年金的基金规模一定会超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规模,
① 摘自《国际金融报》“企业年金的增值令人担忧” 2002-8-26
① 资料来源:Life Insursurance Fact Book , American Council of Life Insurance ,1997
参考国外商业保险公司团体业务介入企业年金的经验,纷纷加大了对
企业年金的研究和前期市场强占。
太平人寿提出的目标是:“做国内最大的团体年金产品供应商之一,
希望为企业员工提供最好的福利保障”。同时提出要成为“团体寿险业
务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太平正是利用企业年金在中国推动前期,要抓住
市场契机,在 5 年左右的时间成就自己。太平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
首先为抢跑市场,2001 年 10 月还在筹备阶段的太平,就以保险公司
的代表身份,在“中国企业年金监管国际国际研讨会”上以《企业年金
计划的设计、管理和监管》为题,表明了太平人寿对企业年金市场发
展的关注。第二,让富通国际参股 %不仅可以取得富通国际丰
富的银行代理业务和团体年金业务的管理运营经验,同时也得到富通
国际花费 2200 欧元、3 年时间开发的全套的 DC 退休金管理系统。
第三,自复业以来,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成都分别召开“企业年金产
品推介会”,以抢占客户,圈定市场。第四,在复业近年的时间里,太
平人寿利用其年金产品,奋力抢占市场,4 个分公司以 4 亿的保费收
入提前 2 个多月完成全年任务,并计划以更多的人力和技术投入盈得
企业年金的市场先机。
平安寿险团体业务,于 2000 年便开始企业年金的探讨和实践,
2001 年开始以伞型账户式投连产品和改良后设有 9 个账户的分红产
品对应企业年金的前期市场需求,分别攻克电力、铁路、电信、烟草
等行业,2002 的团体保费将达到 100 亿元。
泰康人寿在团体事业部专门设立养老金部,加大力度迎接企业年
金的挑战;太平洋人寿在产品上加大了年金的开发力度和支持;
中国人寿也在以积极的态度研究企业年金,并在市场上拼力圈占
客户和保费。各家国内寿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实施前期拔刀相见的同时,
外资保险公司也在积极参与。安联、安信、荷兰国际集团等都纷纷表
示“愿意帮助中国发展企业年金市场,并将自己在国内及其它新兴市场
多年的管理经验带到中国”①。
相对于传统保险市场,如果寿险公司要在企业年金市场要获得份额和
利润,将面临的更多挑战。
① 摘自中证网“企业年金 资本市场‘新贵’” 2002-7-29
第六章 XX 公司对企业年金的对策建议
我国社会养老保险的改革,将促动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随之给我国企业年金带来了发展空间,以国外经验来看,年金的销售
有 50%-70%是由寿险公司的团体业务承担。企业年金将成为我国团
险的主攻方向,是将来团体业务的主要增长点,已成为各寿险公司的
共识。XX 公司面对这种难得的团险发展机遇及激烈的市场竞争,应
该如何应对?团体业务管理部在现阶段提出如下建议:
一、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的竞争
2000 年寿险保费 1400 亿元,按照世界保险业的普遍估计,寿
险 30%的增长速度至少会持续 5 年,那么 2007 年,寿险保费收入会
达到 5200 亿元,据专业人士预计届时企业年金的规模将达到 2000
亿元。面对这样的机遇,新华公司应该积极参与企业年金市场的竞争,
以新华公司六年的寿险经营经验和经营业绩,不仅应该在企业年金市
场中争得一定的份额,而且要力争成为市场参与主体的佼佼者。这将
是 XX 公司迅速扩大业务规模,提升业务品质,树立公司新形象的有
利时机。如果在将来条件成熟,我们可以走专业化经营的道路,成立
专业年金公司,进行专业管理和运营。
二、提供有利于开展企业年金业务的销售政策
面对企业年金市场竞争,公司在年金销售政策和销售费用以及考
核等方面要体现对企业年金业务的支持。XX 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的
导入期进入市场,应该充分考虑导入期市场竞争异常激烈的特点,在
保证公司基本效益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调动销售一线的积极性。另外,
公司要有投入,努力开拓市场,抢占客户资源,为几年后市场成熟,
公司更大的获利夯实基础。
XX 团体业务六年的业务拓展,让我们认识到客户是团险生存之本,
缺少客户资源,则业务发展将是纸上谈兵。如果我们在市场转型不努
力争取市场资源,一方面将来业务的发展会受限制,另一方面要重新
获得失去的资源,可能将要付出更大代价。
鉴于企业年金业务规模有大有小,资金又是委托管理,所以公司的各
项费用管理应该具有弹性,年金险的管理费的扣比应适当浮动,使总
公司、分公司、销售队伍的费用政策能够作到多险种通盘考虑。现阶
段可考虑:在销售队伍上加大对企业年金的考核,并辅以奖金比例、激
励政策的倾斜。
三、开发适销对路并具有竞争力的年金产品
根据我国企业年金的方案要求,我国的企业年金将是:
确定缴费型年金产品
企业和职工双方共同承担缴费
个人帐户管理
年金基金实行完全累积,确保其保值和增值
到期一次给付或定期给付
有一定的税优政策支持
根据上述特点,公司的产品供应应更加丰富、更加灵活,以满足
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为客户提供产品或保障方案时应逐步做到为客
户“量身定作”。
另外,公司产品的推广应该有一个试销、改良、推广、再改良的
过程。因为国内的寿险市场常常在变,团险的客户需求常常在变,我
们的竞争对手也常常在变,所以我们的任何一款产品要随应市场、客
户和竞争的需求,不断改良,以保持在销售中的主导和有利地位。如
现阶段拓宽个人帐户功能,丰富投连产品帐户设置;个人交费部分可以
在规定范围内,根据个人需求设置限定性领取条件等。
四、培养专业化的企业年金销售队伍
承办企业年金业务,需要有一支过硬的销售队伍,这也是寿险公
司较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的优势所在。XX 公司的企业年金销
售人员,必须成为优秀的年金顾问,及客户之想,利客户之益,平客
户之忧,同时兼公司之利,为此公司的销售人员必须熟知社会保障知
识、投资理财知识、保险知识、财务知识、税收知识、和法律知识,
而且要具备一流的沟通技能和为客户提供超值服务的理念。达到这些
要求,首先公司要在人员招聘时对学历、工作阅历、知识背景要设置
标准;其次在人才培养方面,不仅要建立有效的培训课程体系,而且
要建立既能为客户宣导又能训练业务员的专业培训讲师队伍,更应该
在不同层级的人员中加大销售企业年金的灌输力度,使各级人员充分
意识到企业年金市场短期的和长期的机遇及挑战。
五、建立有力的后援支持平台
有力的后援支持可以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在销售后援的人力支持,
表现在各分公司团体部的后援室建设。不仅要设专人进行项目策划、
项目支援,而且要培养后援人员的开拓、协调、策划等各项能力。
第二方面是公司系统的技术支持。技术支持是承办企业年金业务
的重要硬件,也是各竞争主体在努力配置,迎接挑战的措施之一。由
于企业年金产品,接受个人的缴费的特点,因此现阶段我们的系统应
做到:全面支持个人缴费或通过银行划转保费;确认个人权益,使业务
系统能够支持团体业务中个人缴费的保全作业,能够直接出具个人缴
费凭证和个人分保单;通过 XX 网,电话中心可以随时查询个人帐户资
金变化情况,定期提供被保险帐户清单,包括:每次交费情况,每次交费
对应的帐户积累,总交费情况,帐户余额等。
六、探索新的销售方式
企业年金的销售可以是团体业务人员个人直销、也可以通过中介机构
协同销售;可以通过个人营销业务人员交叉销售、也可以通过公司的
项目小组集体协作销售。年金业务规模有大有小,对于有一定规模的
年金业务,我们建议采用项目小组的销售方式,利用集体的力量,走
专业团队的销售道路。特别是对于大型业务建议必须采用集体公关方
式,以更多公司行为介入市场,以团队的合力,展示公司的核心竞争
力,弱化业务员单兵作战的销售行为。这就要求公司在后援支持方面
加强力度,总分之间建立通畅的项目支持后台,形成专业化、系统化、
规范化作业新模式。
七、形成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要创新团体客户服务的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需求为核心,
吸引、维系和加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在客户满意度上不仅要提供客
户期望的品质、还要提供客户理想的品质、更要开发客户兴奋的品质,
目的是建立 XX 的忠诚客户群。我们建议在总分之间设立团体客户服
务的职能部门,主要面向市场、面向客户,随时了解客户对服务的期
望,建立团体客户管理系统及客户分析系统,实施一系列的后续跟踪
服务。建立完善的年金服务体系,以支持团体年金委托人所代表的庞
大人群的后续服务事宜。
八、提供稳健优良的投资业绩
公司如果要介入企业年金市场,必须严格依照《信托法》根据委
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委托关系进行资产管理和投资管理。
独立的投资管理中心,不仅可以使公司投资部门吸纳高素质的专业人
才,形成科学的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更主要的是可以为
公司提供稳定优良的投资业绩。在目前的市场中,各公司的主打产品
基本上是帐户型增值产品,这些产品多是要参与公司的盈余分配的,
而公司的投资收益是公司盈余的重要来源。因此,稳定优良的投资业
绩是吸引客户、增加公司在企业年金市场竞争优势、形成公司忠实客
户群的重要因素之一。
九、加大公司品牌的宣传力度
企业年金业务是涉及面广、影响面大的长期保障型团体业务,客户
有从众心理,保险公司业务拓展也有以点带面“连动”效应。客户在选择
保险公司时,往往考虑保险公司实力的同时,也会考虑公司在社会中的
知名度和公众的认可度。所以公司的品牌宣传战略对业务的促动作用巨
大。公司的品牌宣传体现在公司广告、公司在媒体的正面报道、公司的
公益贡献等等。
十、积极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
XX 公司有多位外资股东,如:XXX 保险公司、日本 XX 保险公司,
公司有关部门可以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学习和借鉴国外有关
年金业务的销售和管理经验,以修正我们在国内市场中的各种探索行为。
另外,公司还可以利用国内各方面专家学者,一方面合作进行前瞻
性的企业年金相关课题研究,另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些专家学者在社会中
的地位和与国家有关职能部门的“亲密”关系,及早获得相关政策信息,
也可以间接提升公司的影响面。
结束语:
企业年金是若干年后,关系到中国退休职工安享晚
年的大事,是国家将推动发展的一个新兴事业。现在,
与企业年金市场有关的各方参与者,正处于同一起跑线,
谁将在这个广泛的市场上劈荆斩棘,谁将在这个巨大的
市场里领舞歌唱,那就要看谁在出发之前准备了利刃,
谁在浪来之前煅就了舰船。
附件:
《企业年金管理办法》(送审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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