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动力车间电动葫芦安全操作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车间电动葫芦安全操作的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动力车间电动葫芦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版本(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动力车间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无术语和定义,保留本条款的目的是保持本厂标准结构的一致,便于今后的修订。
4 工作程序及要求
使用维护
新安装或经拆检后安装的电动葫芦,首先应进行空车试运转数次。
安装调试和维护时,必须严格检查限位装置是否灵活可靠,当吊钩升至上极限位置时,吊钩外壳到卷筒外壳之距离必须大于50mm(10t,16t,20t必须大于120mm)。当吊钩升至下极限置时,应保证卷筒上钢丝绳安全圈,有效安全圈必须在2圈以上。
不允许同时按下两个使电动葫芦按相反方向运动的手电门按钮。
工作完毕后必须把电源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电动葫芦必须由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才能操纵,操纵者应充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严禁歪拉斜吊。
电动葫芦使用中必须保持足够的润滑油,并保持润滑油的干净,不应含有杂质和污垢。
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故障,应立即切断主电源。
安全注意事项
使用前若发现钢丝绳断裂程度超过规定要求,磨损量大时绝对不要操作。
起吊物件的下面不得有人。
不得起吊与地面相连的物体。
请绝对不要起吊超过额定负载量的物件,额定负载量在起吊钩铭牌上已标明。
起吊物上禁止乘人,另绝对不要将电动葫芦作为电梯的起升机构用来载人。
操作规程
起吊前应检查设备的机械部分、钢丝绳、吊钩、限位器等应完好,检查电器部分应无漏电,接地装置应良好。每次吊重物时,在吊离地面10cm应停车检查抽动情况,确认完好后方可进行工作。
不准确无误超载起吊,起吊时手不准握在绳索与物体之间,吊物上升时,严防冲撞。
起吊物体要捆扎牢固并在重心。严禁重物从工作人员头上越过,工作间隙不得将重物悬在空中。
电动葫芦在起吊过程中发生异味,高温应立即停车检查,找出原因,处理后方可继续工作。
使用悬挂电缆电气开关启动,绝缘必须良好,滑动必须自如,并正确操作电钮和注意人站立位置。
起吊物必须做到垂直起升,不许斜拉重物。
5 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按照《动力车间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略)进行检查、考核。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