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氏骗局
庞氏骗局是对金融领域投资诈骗的称呼,金字塔骗局(Pyramid scheme)的始祖,很多非法的传销集团就是用这一招聚敛钱财的,这种骗术是一个名叫查尔斯·庞兹的投机商人“发明”的,因此简称“庞氏骗局”。庞氏骗局在中国又称“拆东墙补西墙”,“空手套白狼”。简言之就是利用新投资人的钱来向老投资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报,以制造赚钱的假象进而骗取更多的投资。
个人觉得旁氏骗局有以下几个特点:
1.把零成本游戏伪装成某个盈利项目,让人误以为钱是赚来的,不是赢来的(实际收入来自内部,而非外部);
2.盈亏依靠人工操作;
3.前期不合常理的高收益风险比,或者制造这种假象;
4.最后会发生饱和,没有更多人加入骗局就会败露;
而实际上,以上的特点除了4是表象,另外3个都是里象。所以庞氏骗局直到最后才被发现。而作为外部人士难以获得证据,可以根据这些问题猜测,来判断项目本身是不是“旁氏骗局”:
1.对外宣传是否包装成一个盈利项目而实际上收入都来自人头费?
2.有没有人工操作的可能性?是否有监督机构?监督机构是否合法?
3.是否一直只赚不赔/高收益?
二、消费资本
消费资本是以消费形态表现的资本。包括在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中,所有由消费者创造的市场力量及其价值表现。它是货币资本和知识资本之外的第三种资本形态。
消费资本可分为广义的消费资本和狭义的消费资本。广义消费资本是指包括在产品和服务的消费过程中,所有由消费者创造的市场力量及其价值的总量。狭义消费资本是指市场消费资本总量在一定时期内在企业中释放出的现值。
消费资本化理论的核心内容是将消费向生产领域延伸,当消费者购买企业的产品时,生产厂家和商家企业应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的采购视同是对本企业的投资,并按一定的时间间隔,把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返还给消费者。此时,消费者的购买行为,已不再是单纯的消费,他的消费行为同时变成了一种储蓄行为和参与企业生产的投资行为。于是消费者同时又是投资者,消费转化为资本。
这实际上,是把消费者从产品链的末端以投资者的身份提升到前端,使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既能分享企业成长的成果,同时也为企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使消费和投资有机结合。从而使买卖双方在这种条件下合二为一,成为一体,完成消费转化为资本的过程。这样,消费作为一种资本,它同货币资本、知识资本一样,成为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直接动力!
3、 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的本质——整合线下的闲散物品或服务者,让他们以较低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对于供给方来说,通过在特定时间内提供物品的使用权或提供服务,来获得一定的金钱回报;对需求方而言,不直接拥有物品的所有权,而是通过租、借等共享的方式使用物品。
共享经济的发展——去中介化和再中介化的过程。去中介化:共享经济的出现,打破了劳动者对商业组织的依附,他们可以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或产品;再中介化:个体服务者虽然脱离商业组织,但为了更广泛的接触需求方,他们接入互联网的共享经济平台。共享经济平台的出现,在前端帮助个体劳动解决办公场地(WeWork模式)、资金(P2P贷款)的问题,在后端帮助他们解决集客的问题。同时,平台的集客效应促使单个的商户可以更好的专注于提供优质的产品或服务。
共享经济生而逢时:“共享”概念早已有之,信息共享是时代最大的特征之一,而共享经济则彻底是移动互联网下的产物。1)全民移动化,尤其是服务提供者(如出租车司机)开始接入移动互联网,打开共享经济的前端供给;2)移动支付:移动支付随着移动互联网的应用而普及,支付的全面应用成为保证共享经济平台的便利性、中介性的最重要条件;共享经济平台提供了供给方与需求方的互相评价机制、动态定价机制,成为共享经济发展最佳的注脚。
共享经济将成为社会服务行业内最重要的一股力量。在住宿、交通,教育服务以及生活服务及旅游领域,优秀的共享经济公司不断涌现:从宠物寄养共享、车位共享到专家共享、社区服务共享及导游共享。新模式层出不穷,在供给端整合线下资源,在需求端不断为用户提供更优质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