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管理工作相关制度
为进一步改变机关干部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打造“务实、规范、廉洁、高效”政府,特制订本制
度。
一、学习制度
1、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学习相结合方式进行学习,每周一晚上进行集中学习,单周一进行中心组学
习,双周一进行机关干部学习。
2、学习时间由办公室统一通知,机关领导、干部按时参加学习,列入考勤。
3、学习内容主要是政治理论、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业务知识。
4、学习时,要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二、会议制度
1、凡是分口召开的会议,由分管领导请示党委书记、乡长同意;重要会议,由党政联席会决定。
2、为保证会议效果,会前必须认真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凡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的问题,必须在
会前形成初步意见,否则,会议不予讨论。
3、参加会议的人员,必须按通知时间准时出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席,列入考勤。
4、参加会议人员,必须认真听取会议内容,作好记录,讨论时积极发言,不说、不做与会议无关的
事,不得随意进出会场,手机必须调至振动或关机。
三、考勤制度
1、机关对工作人员进行统一考勤,实行上午、下午签到,不得代签、补签。超过规定时间 15分钟签到
的,为迟到,不签到的按旷工处理。
2、机关工作人员无故不按时签到的,每月迟到、早退三次以上,取消评优。
3、外出开会或遇紧急事情,要事先向有关领导和办公室说明,以便于确记考勤。
4、机关干部(本地干部除外)每月在乡政府住宿 10个晚上以上,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请示书记(或)
乡长同意。
四、请假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有事必须请假,请假要写出书面请假条,假条按管理权限签批后交办公室记考勤,严
禁临走留条或口头请假(特殊情况除外)。
2、机关一般工作人员请假一天内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两天以上的,由乡长批准。班子成员请假
必须由党委书记或乡长批准。
3、机关工作人员请假(不含直系亲属红、白喜事及病假和法定休假),年超过十天以上,每天扣三十
元及第十三个月的工资。
4、年累计超旷工七天以上,年终评不称职。
五、来客招待制度
1、机关来客由业务对口领导接待,来客用烟等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并做好登记,每月报书记、乡长审
阅。
2、来客用膳原则上由对口领导陪客,由党政办统一安排在食堂用膳。
3、确因工作需要安排在外面餐馆用膳的,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并及
时签单。
六、财务管理制度
1、机关财务坚持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乡长的发票由书记审批),审批权限按县财务管理制度规定执
行。
2、办公用品由党政办公室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后购买,任何领导和个人不得私自购买和报销办公用
品。集镇商店购物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未经办公室签字一律不予报销。
3、严格控制私人借款。机关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准向财务室借款。确需借款的,要经乡长审批。
4、财务报销的单据,必须注明用途,具体经办人、证明人、乡长等三人以上的签字,否则不予报销。
5、须报销的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如果缺少第四条内容,报账员拒绝付款。
6、财务室必须每月向书记、乡长上交一份当月财务明细报表,年底上交一份当年总报表。
七、小车管理制度
1、小车必须首先保证书记、乡长工作需要,其他工作需使用车辆,用赣-G62222小车必须请示书记,
用赣-AJ9557小车(除在乡内计生工作用车外)需请示乡长。
2、司机必须保持车内外卫生整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
3、小车停放要注意安全,因保管不慎造成损坏和失窃,追究司机责任。
4、小车修理,必须请示书记或乡长同意,到指定维修点修理,同等故障的修理费,不得高出 5%。每次
修理完毕后,经办人必须及时签字,并汇报修理情况(包括年检费、保险费等费用)。
八、值班制度
1、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一般情况不得换班,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当日
一切事务。
2、值班时间从早上 8:00到次日早上 8:00,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值班期间党政办公室电话
必须有人接听。
3、值班期间,如遇重大事项,值班领导必须及时向书记、乡长报告。
4、双休日值班每人每天 20元,节假日每人每天 30元。
5、值班期间必须到岗,经查实值班人员不在岗的,违反两次以上的取消全年值班补贴,并且年终不得
评优。
九、办公室管理制度
1、收文:上级各部门下发的文件,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收文登记,呈报主要领导审阅,签发办理意见,
各分管领导具体承办。办理完毕后,文件及时交党政办公室存档。
2、发文:各口负责起草相关文件(通知、合同、方案等),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签发,党政办公室盖
章、存档。
3、公章:党委、政府公章由党政办公室主任统一管理,凡涉及用章的(一般公务除外),须请示书记
或乡长同意后方可盖章,并做好登记。人大、纪委、武装、计生、民政等其他公章,由各分管领导负责
把关。
十、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由党政办公室负责管理,做好账目登记,每月进行汇总,报书记、乡长一份。
2、凡食堂购买酒、用具等,由党政办公室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购买。
3、各口来客及时与党政办公室沟通,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并及时告知食堂工作人员。
4、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堂清洁、卫生,按时做饭,按时开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