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结构
第七条 公司实行以岗位绩效薪点工资制为主的薪酬结构制度。
第八条 薪酬构成
员工的薪酬由岗位绩效工资、工龄工资、其他工资、绩效(奖金)、专项奖励五部分构成。
第九条 工资分类
(一)岗位绩效工资
1.岗位绩效工资制是以岗位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员工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员工工作岗位、工作业绩挂钩,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上下浮动的弹性工资分配制度。
2.岗位绩效工资实行薪点制。员工岗位绩效工资由所在岗位薪点、点值和绩效考核情况决定,即:
岗位绩效工资=岗位薪点×点值×月考核得分/100。
(1)薪点反映了岗位的劳动差别,按照一岗多薪设置。岗位设置22个级别,其中,1—12岗设置10个薪级,13—17岗设置9个薪级,18—22岗设置8个薪级。
(2)岗位薪点表执行集团公司统一的规定(详见附表1)。
(3)点值根据各企业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即:
点值=本企业可用于绩效工资的工资总额/∑实行薪点工资员工薪点数/12。
(二)工龄工资由分段计算的工龄工资和工龄贴组成。
1.工龄工资体现员工劳动时间的积累。以员工工龄为基础,分段计算累加后得出工龄工资。
2.工龄的计算,以员工工作时间的年数累加计算并对员工出勤情况进行考核。凡一年内病假、事假、旷工相加累计达半年(130天)及以上者,该年度工龄不计,下年度不增加工龄工资。
3.工龄工资分段计算标准,见表1:
表1
≤10年的部分
11--20年的部分
21--30年的部分
>30年的部分
10元/年
12元/年
14元/年
16元/年
注:工龄工资的调整时间为每年1月。
(三)其他工资
1.加班工资
(1)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本人所在岗位日标准工资的300%发放。
(2)公休日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由公司安排补休。
2.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
(1)公司在岗员工取得学历的,自取得学历之下月起执行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
(2)公司员工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后,经公司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自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之下月起执行新的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
(3)员工取得本专业工种的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聘用在高级及以上岗位层次、并任高级以上岗位的,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并聘用在高级及以上岗位层次之次月起执行新的职业资格津贴标准。岗位层次变动时上述津贴相应变动。
(4)执行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的原则:按月计发,不重复享受、就高不就低。
(5)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详见表2:
表2
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技能等级
补贴标准:元/月.人
博士研究生并具备教授级高职
1200
教授级高职
570
硕士研究生或高级师
370
只具备学历或学位的硕士研究生或中级师
150
具备学位的本科毕业生或高级工
80
不具备学位的本科毕业生
60
大专毕业生或助理师
50
中专毕业生或员
30
(6)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停发当月职业资格津贴:
a. 长病、长学、长假一个月,旷工1天的。
b. 受处理人员处理期间的。
c. 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配的。
3.人才津贴
(1.)入选集团公司“168人才”的员工,按其岗位绩效工资的30%发放。
(2)入选集团公司“168人才”的公司领导,按本人当年基本年薪30%的十二分之一发放。
(3)入选本公司“168人才”的员工,按460元/月发放。
(四)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是根据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和员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确定的劳动报酬。公司将逐步加大考核力度、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实现当年可用于绩效(奖金)分配的工资总额原则控制在总薪酬的30-35%。(具体考核参见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五)专项奖励
公司在工资计划(工资总额)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专项奖励,用以表彰员工的贡献或激励员工为企业发展做出贡献。当年可用于专项奖励的工资总额原则上控制在总薪酬的5%。
第十条 新进人员工资待遇
(一)新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试、考核合格,除系统内调入专业对口人员除外,其余新人员从组聘上岗之下月起享受所聘岗位岗级的1薪岗位工资。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经所在单位考试上岗,自承担岗位责任之下月起,享受月度绩效奖励。
(三)新招用毕业生试用期期间的岗级、薪级执行标准:
毕业生类别
工资标准
技校生、中专生
第2岗第1薪
大专生
第3岗第1薪
本科生
第5岗第1薪
硕士研究生
第7岗第1薪
(四)试用期内的新招用毕业生不享受工龄工资、知识分子工资性补贴和职业资格津贴。
(五)新招用毕业生试用期结束,经应知、应会考试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填写《电力有限公司员工工资核准表》(详见附表3),根据所上岗位确定其岗级,薪级为1级。
(六)新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培训学习期间(不参加培训学习的在1年适应期期间),其岗级、薪级按新安置复员、退伍军人工资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军龄(含参军前的工龄,下同)不满5年的
第1岗第1薪
军龄满5年不到10年的
第2岗第1薪
军龄满10年及以上的
第3岗第1薪
(七)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一年内按本人在军队时的职务(技术等级)工资、军衔(文职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四项之和的80%计发初期工资,但不低于同军龄复员退伍军人适应期工资标准。
(八)调入员工的工资
1.调入人员,在试用期内按所上岗位的岗级降2级,薪级为1级。
2.试用期满,根据所上岗位确定其岗级,薪级为1级。
3. 确定试用期的原则:系统内调入人员专业是否对口,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外系统调入人员(新招用),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