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制度
目的:吸引和留住帮助公司实现目标的人才,公平、合理地报偿为公司做出贡献的员工。
定义:指对员工为公司所做的贡献,包括他们实现的绩效、付出的努力、技能、时间、经验、学识与创新等所付给的相应回报。
原则:
公平性:确保公司薪资支付水平不低于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的标准;确保员工所获得的酬劳与其岗位贡献度大小成正比;保证薪酬政策的内部和外部的公平性。
竞争性:为员工提供高于同行业其它企业的平均薪酬水平,吸引、留住公司所需人才。
激励性:坚持薪酬支付以绩效、岗位贡献度为核心向优秀员工倾斜,适当拉开薪资差距,促使员工不断学习,激励员工提高为公司工作的热情。
经济性:不牺牲公司的长远利益去满足员工的短期利益最大化;保证薪酬支付水平与公司实际支付能力相适应。
薪酬结构:
包括有岗位工资、特别津贴、工龄工资、绩效奖金、福利、工作津贴五项。
岗位工资:由基本工资和岗位津贴组成。
基本工资:指员工工资最低额度,用于考勤计算等。
岗位津贴:依据岗位工作所承担管理责任的大小及所需管理和专业技能的价值,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度等因素,通过岗位评估进行综合评定;
特别津贴:对掌握了核心技术、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特殊贡献的核心技术专家和特殊人才,根据行业或技术(薪酬)市场状况的变化,并对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价后,酌情提供的特殊补贴。
工龄工资:为了鼓励员工长期为企业发展做贡献,在本公司工作1年以上即可领取工龄工资,按公司工龄20元/年计算,公司工龄不足1年者无工龄工资。
工作津贴:为了补偿和鼓励员工在苦、险、脏、累工作环境下的劳动而计付的薪资。如:外勤补贴、午餐补贴等。上班时间中午在公司用餐者每餐8元以内由公司补贴,超过8元者超出部分由员工自付。
福利:指为员工提供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以及节假日提供实物、礼金和住房补贴等。
绩效奖金:通过对员工工作绩效的评估,同时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对超额完成任务以及成绩优异的员工计付的薪资。包含有业务提成、奖金等形式。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通过岗位评估来核定。
岗位评估:确定岗位工作内容;通过对岗位工作所需技能、工作的难易程度、所需承担的责任,以及对公司的贡献度等因素的评价,确定各岗位的相对价值。
岗位工资等级:岗位工资划分为7等共33级,普通员工岗位为1等1级至2等6级,基层管理岗位为3等1级至3等6级,中层管理岗位为4等1级至5等3级,高层管理岗位为6等1级至7等1级;通过岗位评估的价值排序核定相应的职级、职等。
岗位工资等级币值:等级币值与上浮数值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资水平市场调查和公司经营状况,每年3月份做一次调整报告,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岗位工资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与岗位管辖部进行岗位评估,核定相对价值,确定岗位工资等级上报总经理批准。
岗位工资的调整:部门经理对下属的岗位工资有下调1级或提升1级的建议权;副总经理对下属的岗位工资有下调2级或提升2级的建议权。员工岗位工资的升降由人力资源部备案、审核,岗位工资的提升由总经理批准执行。
特别津贴:
特别津贴通过对特殊人才价值评价来核定。
特殊人才价值评价:以特殊人才所掌握的核心技术或优势资源作为主要评价因素,辅以特殊人才的能力、经验、业绩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再通过对类似特殊能力的市场报酬调查而确定其市场价值。
特别津贴的核定:由人力资源部与岗位管辖部进行综合评价,确定一个与市场相对应的价值后上报总经理批准。
薪酬的核定与调整:
薪酬包括的各个项目由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考核制度、业务提成办法和其它管理制度以及公司长期经营战略目标拟定后上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每年3月,在总经理的指导下,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对公司薪酬福利进行一次整体评估,并作适当调整,报总经理批准执行。
在行业不景气或暂时受挫时,为保证公司渡过难关,启用自动降薪制度。
薪酬的计发:
薪酬发放:薪酬按月计发,当月薪资次月10日发放到银行工资卡,遇节假日提前发放。
薪酬核算: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福利制度、考核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执行,岗位工资是考勤计酬的基数。
试用期员工薪资:试用期员工岗位工资下浮2级,且不享有绩效奖金,其它待遇与正式员工相同。
易岗易薪:岗位调动实行易岗易薪,若调令在当月十五日(含)前则执行新岗位薪资,十五日后则执行原岗位薪资。
晋升见习期薪资:晋升后见习期岗位工资享有原岗位薪资标准与新岗位薪资标准差异值的50%。
薪资异议:员工对具体发放的薪资如有疑问,由本人出示工牌向人力资源部查询或由部门经理代为查询,但必须在发放薪资后五日内提出。
年底双薪:公司实行每年13个月工资制,即年底发双月薪。
薪资保密制:
员工薪资作为一项公司机密,不得告知、询问、攀比。
有关人员需按职责规定严格保密,对有意或工作失职造成泄密者,按公司《奖惩制度》予以处罚。
薪资查询权限:
经理级以下员工仅限于查询自己的工资。
经理级以上员工可查询自己分管员工的薪资,无权查询非自己管辖员工的薪资。
下级无权查询上级薪资,同级之间也无权互查。
总经理、财务经理有权查询所有员工薪资。
其它规定:
具体薪资标准以及本制度未能表述详尽的,由人力资源部另行通知说明或出具管理办法。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自通知之日起执行。
人力资源部
二00四年十二月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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