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三角镇学校防雷维护工程竞争性
谈判项目
谈 判 文 件
项目编号:SJGP20090713
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
二 〇 〇 九 年 七 月
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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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项目编号:SJGP20090713〕
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山市三角镇教科文卫办公室的委托,就中山市三角镇学校防雷维
护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接受合格的国内供应商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谈判内容、数量:
1、内容:三角镇学校(四所学校)防雷维护工程;
2、数量:1 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
人民币 50 万元;
2.必须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所报价产品具有 ISO9001:2000 质量认证及省防雷中心产品备案证;
4.在中山市内有常设售后服务维护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在中山市的相关证明文件);
5.近两年(2007 年到现在)至少完成过 2 个的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的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
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文件售价:
1、领取谈判文件时间:2009 年 7 月 13 日至 2009 年 7 月 17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2:30
至 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领取谈判文件地点:中山市三角镇政府财政所采购中心.
3、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购买人身份证。
4、谈判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150 元/套(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如需到现场勘查,请于 2009 年 7 月 17 日前与采购人联系。
四、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接收报价文件时间:2009 年 7 月 20 日下午 2:30 至 3:00(北京时间)。
2、开启报价文件时间:2009 年 7 月 20 日下午 3:00(北京时间)。
3、接收及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中山市三角镇政府财政所二楼会议室。
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山市三角镇教科文卫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760)85405271
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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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中山市三角镇政府财政所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郑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0760)8554187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0)8554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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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务资料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说 明
1 采购人
采购人: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郑先生
电 话:(0760)85541873
2
*供应商资
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
他组织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50 万元;
2.必须具有防雷工程专业施工丙级或以上资质;
3.所报价产品具有 ISO9001:2000 质量认证及省防雷中心产品备案证;
4.在中山市内有常设售后服务维护机构(须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在中山市的相
关证明文件);
5.近两年(2007 年到现在)至少完成过 2 个的同类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的
合同或验收报告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
*需提供资料
及标准
1、报价文件须经供应商法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署。
2、报价文件中须包含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满足供应商资格标准的证明文件;
所提供货物及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有必要
提供的其它内容。
4 *报价方式
1、谈判报价为:项目全包价
2、报价应包括标的货物(全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
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仓储费、安装调试、资料、质保
期等的全部费用。
3、货币:人民币。
5 交货地点 中山市三角镇
6 付款方式
1. 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合同款项 90
%给成交人,剩余 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
次性支付给成交人(保修期起始日以该工程取得《中山市防雷设施检验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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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及《防雷设施合格证》日期为准)。
2. 以上工程付款由采购人协助成交报价人办理有关财政结算付款手续。
7 售后服务
1. 所有设备均提供一年或以上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及终身维护,如遭雷击损坏,
按保险条例进行。
2. 质保期从验收之日起生效。在质保期内如有货物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
则该部分货物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3. 保修期内,报价人接到故障通知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遇到
设备故障在 24 小时内无法修复的情况,厂家或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用
户报障 24 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更换并能正常运行,保证用户使用。
8 报价文件数量 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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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文件
有效期
报价截止日后的 60 天内。
10 * 谈判保证金 1、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以现金形式提供)。
11 *重要说明
1、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拟一份施工方案,方案包括施
工现场勘查,所使用的材料及工程所达到的效果等。
2、供应商必须详细说明工程完成后保修期内的承诺及售后服务等。
3、除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明确提出并经采购人确认以外,成交供应商不
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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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程方案及用户需求书
一、方案依据:
1、GB50057-94,200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2、GB5016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3、GB50194-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4、现场勘察情况
(一)、防雷设施现场勘察情况
根据现场勘察情况:
1、沙栏小学、沙栏中学、光明小学、三角中学等 4 所学校的教学楼、综合楼、办公楼、体育
器材间、卫生间、教师宿舍等建筑物未按国家规范安装防直击雷设施。
(二)、防雷工程方案
1、按相关规范要求为这四所学校安装防雷装置,这些建筑物属于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本方案只
考虑该建筑的防直击雷措施。
2、 这些建筑物采用避雷小针和避雷带作接闪器,避雷小针安装在天面易受雷击部位,高度约
~,采用Ф12mm热镀锌圆钢制成;避雷带沿天面四周敷设,高度约~,采用Ф10mm热
镀锌圆钢制成,有金属栏杆的地方直接利用作为避雷带,有金属屋面的建筑物直接利用金属屋面做接
闪器;避雷网格敷设于天面,采用Ф10mm热镀锌圆钢制成,其网格尺寸不得超过20X20米;接闪器的
高度和安装位置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以能保护建筑物外沿为准;引下线沿外墙套PVC管垂直引下,
按照规范的要求,每2根引下线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25米,采用Ф10mm热镀锌圆钢制成;水平接地体
采用Ф14mm热镀锌圆钢制成;垂直接地体采用∠50×50×5热镀锌角钢制成,每2根垂直接地体之间的距
离不得超过5米。
3、焊接处采用搭接焊接,焊缝长度≥6d,焊口需作防腐处理。
4、每栋建筑物接地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要求≤10Ω。
二、用户需求书
1、三角中学:按相关规范要求为办公楼、教学楼、教师宿舍楼、卫生间安装防雷装置,共增加避
雷带、避雷网格 427 米,共增加避雷小针 39 支,共增加 26 条引下线和 26 组人工接地装置。为单车棚
等户外金属构件安装接地装置。共安装人工接地装置 18 组。需求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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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中学办公楼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网安装 10m
7 避雷带安装 10m
8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三角中学教师宿舍楼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带安装 10m
7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三角中学教学楼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网安装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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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避雷带安装 10m
8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三角中学卫生间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引下线(利用建筑物主筋引下) 10m
4 避雷网安装 10m
5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2、沙栏中学:按相关规范要求为综合楼、体育器材间、卫生间安装防雷装置,共增加避雷带、避
雷网格 233 米,共增加避雷小针 9 支,共增加 12 条引下线和 12 组人工接地装置。为单车棚等户外金
属构件安装接地装置,共安装人工接地装置 13 组。需求表如下:
沙栏中学综合楼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接地端子(构架接地) 处
4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5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6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7 避雷网安装 10m
8 避雷带安装 10m
9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沙栏中学卫生间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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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引下线(利用建筑物主筋引下) 10m
4 避雷带安装 10m
5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沙栏中学体育器材间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带安装 10m
7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3.光明小学:按相关规范要求为办公楼、门卫室安装防雷装置,共增加避雷带、避雷网格 228 米,
共增加避雷小针 14 支,共增加 10 条引下线和 10 组人工接地装置。为单车棚等户外金属构件安装接地
装置,共安装人工接地装置 7 组。需求表如下:
光明小学办公楼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网安装 10m
7 避雷带安装 10m
8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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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沙栏小学:按相关规范要求为教学楼 A、B、C 栋、门卫室、单车棚、卫生间安装防雷装置,共
增加避雷带、避雷网格 651 米,共增加避雷小针 28 支,共增加 34 条引下线和 34 组人工接地装置。为
单车棚等户外金属构件安装接地装置,共安装人工接地装置 7 组。
沙栏小学教学楼 A 栋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网安装 10m
7 避雷带安装 10m
8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沙栏小学教学楼 B 栋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网安装 10m
7 避雷带安装 10m
8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沙栏小学教学楼 C 栋防直击雷工程量需求表:
序号 工程名称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1 角钢接地极(普通土) 根
2 户内接地母线敷设 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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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圆钢避雷针制作(2m 以内) 根
4 安装避雷针(针高 2m 以内) 根
5 引下线(沿建筑、构筑物引下) 10m
6 避雷网安装 10m
7 避雷带安装 10m
8 开挖、修复水泥地面 m
注:以上学校建筑物图纸见附件。
三、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4. 所有货物为全新的(原装正货)产品(含零部件、配件、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5. 所有设备均提供一年或以上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及终身维护,如遭雷击损坏,按保险条例进行。
6. 质保期从验收之日起生效。在质保期内如有货物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货物或部件质
保期相应延长。
7. 保修期内,报价人接到故障通知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遇到设备故障在 24 小时内无
法修复的情况,厂家或成交供应商必须在接到用户报障 24 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更换并能正常运行,
保证用户使用。
四、施工时间和地点
1. 施工时间: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工程并经中山市防雷所检测验收通过后交付使用。
2. 供货地点:中山市三角镇。
五、包装、运输及保管、保险
1. 成交供应商所供货物应为制造商原装出厂包装箱号与货物出厂批号一致,包装须符合同等相关标
准,因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 成交供应商负责根据本项目内容不同的安装地点,将设备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
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3.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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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货物在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成交供应商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
险。
六、安装调试
1. 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内容不同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 成交供应商应提交详细的进度表。
3.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4. 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5. 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七、验收
1. 报价人应给出项目详细的验收方案,包括验收项目、验收标准,验收实施办法等。
2. 国内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合格证。
3. 国外生产的部件必须有合法的进货渠道证明。
4. 验收由采购人、成交供应商及相关人员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
5. 全部货物(包括质量问题更换的货物)正常安装调试后 10 天内进行验收,验收完毕由采购人及
成交供应商在验收报告上签名。
四、供应商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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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所叙述的项目。
1.2 本谈判文件有关条款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2.采购人
2.1 是指获得资金/贷款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或称买方或建设单位。本项
目采购人特指中山市三角镇教科文卫办公室。
3.采购代理机构
3.1 是指从事政府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专门机构。本谈判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特指中山
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简称采购代理机构。
4.合格的供应商
4.1 除非“商务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凡是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
代理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为人民币流通区域内的供货方均可参加谈判。
5.合格货物及服务
合格的货物是指由供应商为满足谈判文件要求而提供的货物、工具、备件和其它材料。
合格的服务是指供应商提供的联络、培训、验收、保障服务、技术支持及与产品有关的运输和保
险以及其他伴随服务。
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
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和权利主张。
6.谈判费用
6.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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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谈判文件
7.谈判文件的构成
7.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和服务、谈判程序、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谈判文件包括: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第二部分 商务资料表
第三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四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五部分 报价文件格式
第六部分 合同格式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8.报价文件的构成
报价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报价一览表;
分项价格表;
供应商基础资料表;
协议供货服务承诺书;
供应商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谈判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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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并填写“报价文件资料清单”,密封提交。
9.证明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9.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以及证明其
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并作为报价文件的一部分。
9.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文件应满足谈判文件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
权委托书、公司及相关经营业绩的介绍、售后服务计划及其他谈判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
9.3 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即使供应商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通过了
审核,在谈判过程中乃至定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合法或不真实,采购
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仍可追究供应商的法律责任。
10.谈判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按照“商务资料表”中所规定的金额和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谈判保证金。
10.2 谈判保证金为报价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将被视为无效报
价而予以拒绝。
10.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结果公布后无息退还。请供应商凭谈判保
证金收据自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10.4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按照“商务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后予以无息退还。
10.5 谈判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谈判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谈判保
证金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没收:
(1)供应商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2)供应商不接受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其报价文件中的算术错误进行修改;
(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有关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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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成交供应商未能按谈判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
(5)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6)成交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
11.报价文件有效期
11.1 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后的 60 天内保持有效。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文件有效期期
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
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
11.2 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供应商拒绝上述要求
的其谈判保证金将不被没收。有关退还和没收报价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
有效。
12.报价文件的签署及修改
12.1 供应商应按“商务资料表”中规定的数量准备报价文件,并在每一份“报价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
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12.2 报价文件正本和副本均须打印或用不褪色书写工具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法人代表
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在报价文件中。报价文件的副本亦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 报价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供应商加盖供应商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必须由报价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12.4 报价文件应使用 A4 纸张。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3.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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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供应商应将报价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在信封上标明谈判编号、采购项目名
称,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3.2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的同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单独密封提交“谈判保证金”。
13.3 每一密封信封上均应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加盖骑缝章。
13.4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对报价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收,并
退回给供应商。
13.5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概不接受。
14.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
14.1 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截止时间:见“谈判邀请函”。
14.2 报价文件需由专人送交。供应商须将密封和标记后的报价文件,按照谈判文件中注明的谈判地
址于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送交采购代理机构。
14.3 报价截止后如供应商不足法定人数而不能继续进行的,代理机构将宣布本次谈判失败,报价无
效,并原封退回收到的报价文件,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
14.4 在推迟了报价截止时间的情况下,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报价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
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5.迟交的报价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其规定的报价截止时刻后收到的任何报价文件。
16.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6.1 供应商在提交报价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报价截
止时间之前收到供应商发出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由供应商法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6.2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注明“修改报价文件”或“撤销报价”字样。
16.3 从报价截止时间至报价文件有效期期满之前,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报价,否则采购代理机构将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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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没收其谈判保证金。
(五)谈判及评审
17.接收报价文件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接收报价文件。
17.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接收并不代表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密封完好,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应以
政府采购监督人员或其他代表的最终检查为准。
17.3 谈判顺序的抽签。各供应商代表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公开进行谈判顺序的抽签,抽签结果进行书
面记录,并由各供应商代表签名确认。
17.4 竞争性谈判的报价不作公开唱标。
17.5 除 规定的情形外,报价截止后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概不退还。
18.谈判小组
18.1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规组建谈判小组。
18.2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
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谈判小组依法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报价文件
进行评审。
19.谈判原则
19.1 谈判原则:谈判小组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
则进行。
19.2 评审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最终报价最低
的供应商作为第一成交供应商。
20.评审程序
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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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 抽签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审阅。
20.2 初步审阅后,谈判小组按照抽签顺序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谈判(谈判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对报价方案的澄清、修正、补充、确认以及价格调整等),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
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
判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进行二轮及
以上轮次的谈判。如谈判文件、报价文件没有重大修改的,后一轮报价不能高于前一轮报价。
20.3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及承诺,包括最新方案、
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等。
20.4 最终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如报价文件出现但不限于下
列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作为废标):
1)报价文件中要求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公章的,或签字人无法
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2)不符合供应商资格标准的;
3)报价有效期不足的;
4)供应商未提交谈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5)供应商在一份报价文件中对同一项目的报价有两个或多个的,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一种报价
为准的;
6)最终报价超出采购人的预算价;
7)谈判小组认为报价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20.5 谈判小组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报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审内容包括各报价文件是否符合采购需
求、各供应商的提供的产品的质量和服务等。
20.6 谈判小组在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评审时,如发现最终报价在计算上或累加上有算术错误,
则按以下方法修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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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
1) 若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采购人需要的服务和附带所需的费用,如果供应商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审时应计入总
价;
5)谈判小组认为应调整的价格。
20.7 谈判小组按照上述原则调整报价文件中的价格,调整后的价格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如果供应
商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20.8 谈判小组在各供应商“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基础上,按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向采购
人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的推荐顺序确定 1 家供应商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21.采购失败后处理方式
21.1 如开标当天,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不足法定三家,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转换采购人式。若采
购人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原竞争性谈判文件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1.2 采购人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的评审原则和程序。
21.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进行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出具谈判报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22.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2.1 在预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无异议,通过资格后审且经采购人确定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22.2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将作为
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结果公布后 3 个工作日内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取
《成交通知书》,否则如因成交供应商逾期领取通知书导致合同未能签署、项目工期延误等,
成交供应商须承担中标资格被取消、谈判保证金被没收、赔偿损失等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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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六)授予合同
2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
23.1 谈判小组经评审后认为任何或所有报价均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有权否决任何或所有报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24.合同授予标准
24.1 除第 22 条规定之外,采购人将把合同授予本次谈判的成交供应商。
25.签订合同
25.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派遣其授权代表前往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5.1 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须在 5 个工作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
由拖延、拒绝签订合同。如成交供应商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来书面函退出,
则采购人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将本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或推荐符合采购
要求且报价次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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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价文件格式
附件:一
(一)报价书
致:中山市三角镇教科文卫办公室、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中山市三角镇学校防雷维护工程竞争性谈判项目”(项目编号:SJGP20090713)的邀请,
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提交报价文件。
据此函,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 供应商以 (此处可选择填写转账、汇票、支票或谈判文件许可的其他方式)的形
式向贵方提交金额为人民币 的谈判保证金。如果我方违反规定未缴或少
缴的,我方愿意按应缴金额 200%的金额在我方谈判保证金中或合同款项中扣付。
2、 供应商承诺:除报价文件用户需求偏离表中列明的偏离外,供应商将全部满足谈判文件中的各项
实质性要求,如果发现报价文件中另有与谈判文件中不一致的响应或没有响应的,供应商同意采
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服务。供应商同意按谈判文件的规定履行合
同责任和义务。
3、 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以及其他有关文件。我们完全理
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报价有效期为报价之日起六十个日历日。
5、 如果在规定的谈判时间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其谈判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 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
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7、 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8、 与本报价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 址 传 真
电 话 电子邮件
供应商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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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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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附件:二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下列格式填写。如由法定代表人报价并签署报价文件,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进口物品经营许可证号码: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或凭证。
4.法人或者法人授权代表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到评标现场进行谈判。
5.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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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________(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
授权 (单位名称)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
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谈
判、签署合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公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说明:1、委托书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
2、委托书不得转让、买卖。
附身份证
注: 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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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三)报价总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科目名称 总报价(元)
1 中山市三角镇三角中学防雷工程 (大写) (小写)
2 中山市三角镇沙栏中学防雷工程 (大写) (小写)
3 中山市三角镇光明小学防雷工程 (大写) (小写)
4 中山市三角镇沙栏小学防雷工程 (大写) (小写)
5
中山市三角镇学校(四所学校)
防雷工程总费用合计
(大写) (小写)
注:
1、 此表的总计系所有需发包人支付的工程及服务的金额总数即总报价,已包括标的货物(全
新合格的设备)、相关附件、配套设施、包装、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费、
仓储费、安装调试、资料、质保期等的全部费用。各分项内容请见下页《报价明细表》;
2、 本表报价取小数点后二位。
报价人(法人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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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四)分项价格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品牌
1
2
3
… …
其他相关费用
税金
合计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1、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
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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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五:
(五)供应商售后服务网点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序号 售后网点名称 地址 电话 负责人 备注
1
2
3
……
供应商代表签字 单位盖章
注:1、此表所列网点为可提供协议供货服务的网点,不提供协议供货服务的网点不在此列。
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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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六:
(六)投标人基础资料表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 情 况
投标人全称
经营场所面
积
地 址 法人代表
成立时间 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
近一年的奖励情况
近一年在政府招标采
购及行业集中采购活
动中是否有违法、违约
记录
近一年是否有受到行
业协会处罚或存在争
议事项说明
近一年所承担的项目
是否出现过重大事故
投标人财务简况表
序号 年份 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年营业额(万元) 年净利润(万元)
1 2006
2 2007
3 2008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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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七:
(七)项目实施方案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报价人代表签字
注:1、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实施的流程、时间安排、人员分排情况等。
2、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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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八:
(八)售后服务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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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九:
(九)供应商有关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名称(公章) 项目编号
供应商代表签字
注:本附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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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09 年 七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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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根据中山市三角镇学校防雷维护工程(项目编号:SJGP20090713)的谈判结果,_____________(以
下简称买方)与 (以下简称卖方)就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经买卖双方协
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标的
1. 合同内容包括货物供货、运输、仓储、保险、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
质保期保障等全部相关服务。
2. 货物情况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制造商 单位 数量 备注
二、 价格
1. 合同总价:
(人民币)大写 (¥ )。
2. 本项目报价应包括:标的货物、其他附件、包装、一切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等)、运费、保险
费、仓储费、资料、质保期等相关的全部费用。价格明细清单见合同附件 。
3. 如合同内容没有变更,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4. 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 货物产地及标准
1. 货物为(填写制造商名称)全新的(原装)产品,表面无损坏。
2. 标准: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谈判文件上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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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
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
4. 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5. 所有软件必须是正版并有制造商使用授权证明。
6. 卖方应将所供物品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资料及配件、工具等交付给买方。
四、 包装、运输、保管及保险
1. 所定设备包装采用厂家标准出厂包装;与厂家名称一致。
2. 卖方所提供所供货物必须为制造商原厂包装,包装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
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的措施。货物要求有包装材料保护运至现场。凡由于包装不
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 由卖方负责根据本项目内容各个不同的安装地点,将货物材料送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
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
4. 各种设备,必须提供装箱清单,按装箱清单验收货物。
5. 货物在现场的保管由卖方负责,直至项目安装、验收完毕。
6. 货物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的保险由卖方负责,卖方负责其派出的现场服务人员人身意外保险。
五、 安装地点及完工时间
1. 安装地点:中山市三角镇
2. 项目完工验收交付使用时间:卖方在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完成供货并经中山市防雷所检测验收通过
后交付使用。
六、 付款
1.工程竣工并通过验收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款项 90%给成交人,剩余 10%作为质量
保证金,在保修期满后 1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成交人(保修期起始日以该工程取得《中山市防
雷设施检验报告》及《防雷设施合格证》日期为准)。
2.以上工程付款由采购人协助成交报价人办理有关财政结算付款手续。
七、 安装与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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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卖方负责到用户指定的安装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2. 卖方应提交详细安装进度表。
3. 卖方应设安装负责人,负责安装协调管理工作。
4. 安装所需工具设施物料由成交供应商自备、自费运到现场,完工后自费搬走。
5. 调试:按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进行。
6. 设备的拆箱、安装、通电、调试等项工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但必须在采购人指定人员的参与下
进行。调试的原始记录须经各方签字后作为验收的文件之一。
八、 现场管理
1. 为便于管理,买方和卖方在项目期间的联络,应通过指定的卖方和买方的全权代表进行。
2. 从开始交货到竣工验收结束的整个项目期间,买方应实施必要的措施配合卖方做好施工现场的安
全工作。
3. 卖方派出的服务人员须遵守买方的条例。
九、 验收方式及质保期
1. 买卖双方按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本合同和有关附件的规定进行验收。
2. 因物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中山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物品符合质量标准的,
鉴定费由买方承担;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卖方承担。
3.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 1 年,从项目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
后起算。
4. 在质保期内如有货物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货物或部件质保期相应延长。
十、 售后服务
1. 所有货物为全新的(原装正货)产品(含零部件、配件、工具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
2. 所有设备均提供一年或以上免费上门保修服务及终身维护,如遭雷击损坏,按保险条例进行。
3. 质保期从验收之日起生效。在质保期内如有货物或部件不能使用需更换,则该部分货物或部件质
保期相应延长。
4. 保修期内,卖方接到故障通知 4 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及时解决问题,遇到设备故障在 24 小时内无
法修复的情况,厂家或卖方必须在接到用户报障 24 小时内提供备用设备更换并能正常运行,保
证用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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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卖方须提供售后技术支持中心的详细资料;提供质保期满后的收费维修、维护内容、费用和服务
方式及范围。
6. 售后技术支持中心的详细资料。
十一、技术资料
1. 设备安装调试时,卖方向买方提供设备的全套使用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2. 厂家对所有设备的技术参数、规格指标、设备配置、功能设置等方面资料。
十二、知识产权
1.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2. 卖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买方所有。
十三、产权与风险转移
1. 货物的产权,在货物验收合格并移交交付后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2. 货物损坏、灭失的风险在验收合格,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并交付使用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 如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买方可以拒收,在拒收情况下,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
险由卖方承担。
4. 产权和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四、索赔
1. 验收不合格,买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索赔。
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
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 卖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
失和费用。
b)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
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买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
质量保证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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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违约责任
1. 卖方交付的物品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向买方支付货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
2. 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物品,拒付货款的,买方向卖方偿付物品总金额 5%的违约金;
3. 卖方逾期完工,则每日按合同总额 %向对方偿付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10%。逾期
交付超过 15 天,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六、争端的解决
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
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买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2. 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买方所在地的法院。
3.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4.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十七、不可抗力
1.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验收时,卖方应
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买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人
力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完工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完工验收,买方则有权解
除合同,此时,买卖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买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但不影响双方对非不可
抗力造成的违约追究责任。
3. 如卖方逾期交货之后遭受不可抗力,不能享受本条规定的责任免除。
十八、税和关税
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卖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产
品的进口关税、所有产品的国内增值税)均应由卖方负担。
3.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十九、合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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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十、 其它
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合同与附件之间内容
应认为是互为补充和解释,但如有模棱两可或相互矛盾之处,以时间在后的文件为准。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卖方需遵守所有经买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
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3.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买卖双方、中山市三角镇政府采购中心各执一份。
5. 本合同合计 页 A4 纸张,缺页之合同为无效合同。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买方法定代表(签字): 卖方法定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