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药品管理)中药处
方与调剂规范
内容提要
《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分为上篇、中篇、下篇和附篇。上篇对中医书写
中药处方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中篇对中药调剂人员的调剂技术要求作出规范;
下篇对中医内科、妇科、儿科、外科、皮肤科、肛肠科、眼科、耳鼻咽喉科以
及口齿科主要病证的处方组成、单味药名、饮片规格、炮制、调剂、煎用方法
及用药禁忌等方面的技术操作要求作出了规范;附篇为法律、法规、规章及附
录(索引)。该书不仅为深圳医疗卫生单位提供了中医药行业规范,而且可作为
中医临床、中药调剂、加工炮制技术人员和医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医疗
(药)卫生和中医药管理工作者的工具书。
编者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总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
例》、《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卫生局组织市
内专业技术力量,进行科研攻关,编写了《中药调剂与处方规范》。目的在于:
①推进《药品管理法》、《中国药典》和中医药法规以及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
促进中医药管理工作科学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②继承和发扬中医药特
色,倡导中药科学炮制,规范医疗卫生行业中药处方及调剂行为,减少中药不
良反应,确保用药安全,提高中医临床治疗效果;③为从事中医药管理、中医
临床、中药调剂、中医药科研教学、医药生产等流通环节工作者提供方便实用
的工具书。
“总则”是解释和正确使用《中药调剂与处方规范》的基本原则,并把与
正文有关的共性问题加以规定,避免在全书中重复说明。
附录中收载了本书依照的、也是中药工作中常常要用到的主要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技术规范、重要数据资料等。
药名
一、除了个别药材鲜用的情况,临床中草药处方中应使用饮片名。原药材
不能直接用于临床,必须经过炮制成为饮片后,才能供医生开方使用。凡临床
医疗处方上出现的中草药名,都默认为是饮片名。中药炮制生产使用的处方和
中药制剂配制中前处理工艺过程中使用的处方例外。
二、饮片名必须使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称《中国药典》)
上规定的法定名称,对现行《中国药典》上没有收载的品种,如果国家食品药
品管理局局颁标准(包括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部颁标准》)或地
方标准已收载的,使用局颁(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上收载的名称。以上标准
均没有收载的品种,使用权威书籍(如《中药大辞典》)上记载的名称。
三、如果饮片是由药材经简单的炮制方法(如“净制”、“干燥”、“切丝”、
“切片”、“切段”、“捣碎”等)处理而成,饮片名可与药材名相同,如天葵
子、酸枣仁、王不留行、地黄、大青叶、白鲜皮、甘草、白及、防风、首乌
藤、砂仁等。
四、如果在上述简单炮制基础上,还要进行进一步加工炮炙(如“炒”、
“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
“姜汁炙”、“蜜炙”、“油炙”、“制霜”、“水飞”、“煨”等)的饮片,按下列原
则定名:
(一)如果《中国药典》将炮制品作为一种饮片品种单列的,则直接用
《中国药典》饮片名。如“制草乌”、“制川乌”、“制何首乌”、“炙甘草”、“炙
红芪”、“炙黄芪”、“炒瓜蒌子”、“胆南星”、“法半夏”、“熟地黄”、“煅石膏”、
“干姜”、“炮姜”等。
(二)如果《中国药典》没有将炮制品作为饮片品种单列,而在该品种
“炮制”项下收载了炮制品名的饮片,如“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
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则处方中
药名又分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备有这类炮制品,则处方中这类炮制品的书写
格式应为《中国药典》该品种“炮制”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即直接写成“炒
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
决明”、“阿胶珠”等。
2.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没备有这类炮制品,只有相应的净药材,临床
上需用炮制品用时,在医生知道药房可以进行临时简单加工或能够向病人交代
清楚怎样加工处理的前提下,则处方中饮片书写格式可写为“王不留行(炒)”、
“白前(蜜炙)”、“白芍(酒炒)”、“白术(土炒)”、“地榆(炭)”等,也就是
用脚注格式开写处方。
3.本书中采用的药名格式说明:
首先,处方中的药名应根据理法方药原则选则净药材还是炮制品,选择何
种炮制品。
(1)如果选择炮制品,则炮制品的书写格式则原则上采用《中国药典》该
品种“炮制”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如“炒王不留行”、“土白术”、“地榆炭”、
“煅石决明”等。
(2)如果选择净药材,则净药材的书写格式根据以下原则来定:
①有毒药材需生用时,处方中必须在净药材前注明“生”字,如生川乌、
生草乌、生南星等。凡是出现“生”字的饮片,隐含有毒性饮片的意义,对调
剂人员产生“警醒”作用。
②一般药材需生用时,必须用净药材,处方中不要写出“生”字,如“大
黄”、“地黄”、“王不留行”等生用时,处方中写成“大黄”、“地黄”、“王不留
行”。强调不要在非毒性饮片中使用“生”字,以强化“生”字的“警醒”作
用。
编排
五、本书正文分为三大部分排列:上篇为中药处方规范;中篇为中药调剂
规范;下篇为临床各科处方用药规范。附篇为法律、法规和规章。附录为中药
饮片规格(炮制品)炮制方法与要求和方剂索引。
六、上篇的中药处方规范部分以中药调剂工作规范为核心,同时也涉及到
与调剂工作密不可分的一些外延的工作规范与技术规范内容,如中药采购工作
规范与药库工作规范、中药包装工作规范以及中药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等。
七、中篇的中药处方规范旨在将国家《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具体
落实在中药处方调剂实际工作中,并对中医临床各科处方书写中要注意的问题
进行集中阐释。
八、下篇的临床各科处方用药规范按内、妇、儿、外、骨伤、皮肤、肛
肠、眼、耳鼻喉科顺序分列为九“章”,每“章”下面按病证大类分为几个
“节”,每“节”下面给出了针对临床典型的、常见的具体“病证”用药的规范
化处方的实例。
九、每一个“病证”名下简要说明其病因与病证(含西医学中对应的疾病
名),并根据实际情况分为不同的“证型”。各“证型”下按顺序可分别列以下
项目:“主方”、“组成”、“炮制与应付”、“功能”、“主治”、“煎用方法”、“注
意”、“常用中成药”、“验方”、“衍方”等。
项目及要求
十、“主方”项下包括处方名称及其出处。
十一、“组成”项下处方饮片名称应符合上述“药名”标准化原则。如需要
进行简单的炮制加工处理(如“打碎”、“榨汁”、去非药用部位、炮炙等)、有
特殊的煎服要求(如“先煎”、“后下”、“包煎”、“泡服”、“烊化”、“冲服”、
“兑服”等)时,可以脚注的形式写在圆括号内,放在该饮片名称的右上角。
十二、“炮制与应付”项下书写要求。
(一)分类排列主方中饮片的简要炮制方法
1.先列出简要相关的炮制方法,炮制方法相同的饮片排列在一起。炮制方
法排列先后按现行《药典》附录②D“药材炮制通则”中炮制方法排列的先后次
序,次序为:净制、切极薄片、切薄片、切厚片、切段(或切短段,或切长
段)、切块、切丝、捣碎、清炒、麸炒、烫法、煅制(或明煅,或煅淬)、制炭
(或炒炭,或煅炭)、蒸、煮、炖、酒制(或酒炙,或酒炖,或酒蒸)、醋制
(或醋炙,或醋煮,或醋蒸)、盐制(或盐炙,或盐蒸)、姜汁炙、蜜炙、油
炙、制霜、水飞、煨等。以上炮制法中主方没有涉及的方法省去。
2.“净制”方法后只列主方中只需进行净制、不需其他炮炙的饮片名。
3.一种饮片涉及上述所列炮制方法(除了净制外)中先后两种方法时,该
饮片以炮制先后为序按第一种炮制方法分类,第二种方法用圆括号标记在饮片
名后。如“炙甘草”炮制方法为先切厚片再蜜炙,故列在“切厚片”方法后表
述为“甘草(蜜炙)”;“姜黄连”的炮制方法为先切薄片后用姜炙法,故列在
“切薄片”方法后表述为“黄连(姜炙)”;“姜半夏”的炮制方法为先用水浸
泡至无干心,另取生姜切片煎汤,加白矾与半夏共煮透,切薄片,故列在
“煮”法后表述为“姜半夏(切薄片)”。
4.一种饮片可用上述所列炮制方法(除了净制外)中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
方法时,该饮片按第一种炮制方法分类,备选方法用圆括号标记在饮片名后。
如“滑石”的炮制方法为粉碎成细粉或照水飞法水飞,故列在“粉碎”方法后
表述为“滑石(或水飞)”;“何首乌”的炮制方法为切厚片或块,故列在“切
厚片”方法后表述为“何首乌(或切块)”。
(二)个别应付说明
如果有必要,可以对主方中的饮片应付进行说明。
十三、“功能”、“主治”项内容应遵循中医药理论,并符合逻辑关系。
十四、“煎用方法”项必须写明以下要点:用药剂量、煎煮溶媒、溶媒量、
冷浸所需时间、脚注中有特殊煎法要求时应遵照执行、煎煮次数、用法等。
如无特殊说明,水煎煮时的用水为符合国家饮用标准的的自来水。
煎煮时间从溶媒沸腾开始记时。
十五、“注意”项下系指主要的禁忌和不良反应。属中医一般常规禁忌者从
略。
十六、“常用中成药”项下必须注明以下要点:中成药名、剂型、用量、用
法等
十七、“验方”项下收载的方剂应写明方名,标明中医典籍、教材或学术刊
物的方剂出处;对方剂组成的要求同主方;对“炮制与应付”项与主方饮片相
同的部分可省;“注意”项要求与主方同。
十八、“衍方”项下。同“验方”。
计量
十九、本书采用现行《中国药典》采用的计量单位
(一)法定计量单位名称和符号如下:
长度:米(m)、分米(dm)、厘米(cm)、毫米(mm)、微米(μm)、纳米(nm);
体积:升(L)、毫升(ml)、微升(μl);
质(重)量:千克(kg)、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
密度:千克每立方米(kg/m3)、克每立方厘米(g/cm3)。
(二)温度以摄氏度(℃)表示:
热水系指 70℃~80℃;
微温或温水系指 40℃~50℃;
室温系指 10℃~30℃;
冷水系指 2℃~10℃;
放冷系指放冷至室温。
(三)百分比用“%”符号表示,系指重量的比例;但溶液的百分比,除另
有规定外,系指溶液 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此外,根据需要可采用下列符
号:
%(g/g)表示溶液 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ml/ml)表示溶液 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ml/g)表示溶液 100g中含有溶质若干毫升;
%(g/ml)表示溶液 100ml中含有溶质若干克。
说明书、包装、标签
二十、药材标签和中成药说明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说明书的规定。
二十一、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应符合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的有关规定,应符合药用要求并应无毒、洁净,与内容药品应不发生化学反
应,并不得影响内容药品的质量。
二十二、中药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外用药必须有规定的特殊标
识。
二十三、《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是深圳市医疗卫生系统试行的行业规范,解释
权属深圳市卫生局。
《中药处方与调剂规范》编辑委员会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
上篇中药处方规范管理
处方又称药方。广义的处方指载有药品名称、数量等内容和制备任何一种
制剂的书面文件;狭义的处方指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
“医师”)在诊疗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
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中药处方是载有中药名称、数
量、煎服用法等内容和制备任何中药制剂的书面文件,是医师辩证论治的书面
记录和凭证,反映了医师的辩证理法和用药要求。中药处方的规范化是体现医
疗单位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医药人员的综合素质,它既是医师给中药调剂人员的
书面通知,又是中药调剂工作的依据,也是计价、统计的凭证,具有法律意义,
同时又具有技术上和经济上的意义。
本篇以中药处方规范为中心内容,对不同中药处方的管理、中药处方的书写
格式与要求、处方用药的原则和特殊人群用药等层面进行了规范,旨在推进医疗
(药)卫生单位中药处方的规范化管理,确保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与合理。
目录
上篇中药处方规范管理
第一章中药处方的管理······································30
第一节中药处方规范·····································31
第二节中药处方的管理································34
第三节中药处方的色标管理···························37
第四节协定处方管理····································40
第五节贵重药品的处方管理······························42
第六节中药麻醉药品处方管理····························43
第七节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44
第八节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处方管理··············46
第九节中药处方的时效性································48
第二章中药处方书写格式与要求···································50
第一节处方前记书写格式································50
第二节处方正文书写格式································52
第三节处方后记书写格式································58
第四节中药处方式样举例··································68
第三章处方用药原则·········································67
第一节合理、安全用药原则···································67
第二节简便经济用药原则···································69
第三节中药配伍禁忌····································70
第四节中药服药饮食禁忌································70
第五节中西药物联合应用································71
第四章特殊人群的处方用药··························73
第一节孕产妇处方用药··································73
第二节儿童处方用药···································73
第三节老人处方用药····································75
第四节功能障碍病人处方用药································76
第一章中药处方的管理
中药处方关系着病人的健康和生命,为了正确开处方,医生除必须掌握丰
富的临床知识外,还要很好地掌握药物的药理作用、适应症、不良反应、制
剂、规格、剂量与用法,及某些重要的理化性质等。医生和药剂人员都必须以
极端负责和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待处方,以免发生差错。
本章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中药处方进行了规范。同时,对中药处方
权、调配权、核对权的授予与管理;中药处方的色标和时效性;协定处方、毒麻
处方和医保处方的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第一节中药处方规范
本节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中药处方进行了规范。
一、为加强处方开具、调剂、使用、保存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处方质量,
促进合理用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依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医
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医药条例》、《处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中药处方特点,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适用于开具、审核、调剂、保管中药处方的相应机构和人员。
三、处方是由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以下简称“医师”)在诊疗
活动中为患者开具的、由中药技术人员审核、调配、核对,并作为发药凭证的
医疗用药的医疗文书。
四、处方药必须凭医师处方销售、调剂和使用。
医师处方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调剂处方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
则,并注意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五、经注册的执业医师在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开具的处方须经所在执业地点执业医师签字或加盖
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经注册的执业助理医师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
在注册的执业地点取得相应的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
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医师须在注册的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签名留样及专用签章备案后方可开具处方。
医师被责令暂停执业、被责令离岗培训期间或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后,
其处方权即被取消。
六、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
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
方。开具中药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规定。
七、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
师注明有效期限,须请医师重新签名,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天。若医生对
处方进行修改,需签字确认。药名、剂量、字迹模糊等不符合处方书写要求及
格式规定的处方,为不合格处方,调剂人员可以拒绝调配。
八、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日用量;对于
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
由。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的处方用量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开具
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九、处方内容由三部分组成:
(一)前记
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名、性别、年
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并可
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二)正文
以 Rp或 R(拉丁文 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中成药处方应分列药品
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中药饮片处方应分列饮片名称、数量、煎煮方
法和用法用量。
(三)后记
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
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
十、处方由各医疗机构按规定的格式统一印制。麻醉药品处方、急诊处
方、儿科处方、普通处方的印刷用纸应分别为淡红色、淡黄色、淡绿色、白
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十一、处方书写要求: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
明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名称书写。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
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
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
体重。
(六)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七)中成药处方,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
品。
(八)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药物调
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
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九)中药饮片处方中关于用法用量的描述应包括:每日剂量、是否用水
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等)、每剂药煎煮几
次、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内服还是外用、服用要求(温服、凉
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内容。例如:“每日 1剂,
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十)中成药处方用量: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
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十一)为便于中药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
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二)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
(十三)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剂(学)部门留样备
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十二、药品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药典委员会公布的《中
国药品通用名称》或经国家批准的专利药品名为准。如无收载,可采用通用名
或商品名。药名简写或缩写必须为国内通用写法。中成药和医院制剂品名的书
写应当与正式批准的名称一致。
十三、药品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
重量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
毫升(mL)为单位;国际单位(IU)、单位(U)计算。片剂、丸剂、胶囊剂、颗
粒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
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并应注明含量;饮片以剂或付为单
位。
十四、医师利用计算机开具普通处方时,需同时打印纸质处方,其格式与
手写处方一致,打印的处方经签名后有效。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核发药品时,
必须核对打印处方无误后发给药品,并将打印处方收存备查。
第二节中药处方的管理
本节根据中药处方的特点,对中药处方进行了分类,并且对中药处方权、调
配权、与核对权的管理进行了规范。
一、处方的种类
在医疗、药剂工作的实践中,应用的处方种类繁多,分类的角度和方法也
不同,一般来说处方可以有以下几种分类。
(一)根据药事管理法规,处方可分为麻醉处方、精神药品处方、普通处
方
1.麻醉处方:开写麻醉药品的特殊处方。
2.精神药品处方:开写精神药品的特殊处方。
3.普通处方:开写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以外的其他药品的处方。
4.急诊处方:开急诊病人急需药品的处方。
5.儿科处方:开 14周岁以下儿童患者所需药品的处方。
在医疗实践中处方还可分为门诊处方、病房处方;中医处方、西医处方等。
(二)根据处方来源的不同,中医处方分为古方、经方、时方、法定处方、
协定处方、验方(偏方)、秘方、医师临证处方等类型。
1.古方:泛指古医籍中所记载的方剂。
2.经方:指《黄帝内经》、《伤寒论》、《金匮要》、《备急千金要方》、《肘后
备急方》、《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普剂方》、《景岳全书》等经典著作中记载的
方剂。
3.时方:广泛指从清代至今出现的方剂。
4.法定处方:主要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家卫生部颁布的
药物制剂标准收载的处方,它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医师开写法定制剂时均需按
照此规定。
5.协定处方:是指医院或某地区根据工作的经常性需要,由医药双方协商
制定的处方,药房按此方批量配制药物。适用于大量配制与储备,便于控制药
物的品种和质量,提高配方速度,减少病人取药时间。多用于门诊及急诊病
人。
6.验方(偏方):指在民间流行,有一定疗效的简单处方。
7.秘方:有一定的独特疗效,且秘而不传的处方。
8.医师临证处方:是指根据患者诊断、预防、治疗疾病需要,而开写的处
方。这是医师根据病情,为病人开写的,针对性强的特定处方,是临床实践中
广泛应用的处方,又称医疗处方。
此外,处方还分为急诊处方,毒麻处方和贵重药品处方等类型。常用不同颜
色的纸质加以区分,如淡黄为医疗保险处方、白色为普通处方、淡红色为毒麻
处方等,且毒麻药处方有专门的管理规定。
二、处方的意义
处方在技术、经济及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
技术意义:处方写明了医师用药的名称、剂型、剂量及用法用量等信息,
是药师配发药品和指导患者用药的重要依据。
经济意义:处方是表明患者已经缴纳药费的凭证,也是统计医疗药品消
耗,预算采购药品的依据。
法律意义:在调查和处理医患纠纷时,处方是重要依据。若处方书写或调
配错误而造成的医疗事故,医师或药剂人员应负法律责任。
三、处方权的管理
处方权是指取得并注册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开具合法生效处方的权
利。
(一)处方权的资格:凡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在乡、
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并在当地医疗主管
部门注册、被所在医疗单位聘用者具有处方权。
试用期的医师开具处方,须经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
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效。
实习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名方可生
效。
(二)处方权的获取:医师处方权由所在科室科主任根据有关规定(执业
资格、医疗水平)提出,经院领导或医务(教)科批准,享有处方权。
进修医师必须经所在科室科主任根据有关规定(执业资格、医疗水平)提
出,经院领导或医务(教)科批准方有一定范围和一定时间内的处方权,将签
字字样送药剂科,进修结束时即取消处方权。
(三)留样:医(教)务科将审核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式样登记备案后交到
药房以作鉴别。药房凭此签字式样接受处方,配发药品。医师不可擅自更改签
名字样,需更改签名字样必须重新登记留样备案,否则无效。
(四)麻醉药品处方权:主治医师以上及麻醉师经区或县级以上卫生主管部
门考核合格后才具有麻醉药品处方权,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字样除送药
剂科、医(教)务科外,并报区县以上卫生局备案。有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师
不得为自己及其家属开方取药。
(五)院外会诊处方,须由经治医师签字后方可取药。
(六)无处方权的进修、试用、实习医师、研究生需在带教医师的指导下开
写处方,处方经带教医师审核后加签全名生效。
(七)修改处方医师开写的处方,各项目不得涂改,如需修改,修改处必须
重新签名,标明修改日期。药剂科人员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如处方有错误或处
方内药品缺少,但可用其他药品代替时,应通知开方医师更改,并在更改处签
名后才予调配。凡处方不符合规定者,药剂科有权拒绝调配。
四、调配权的管理
调配权是指取得药学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药品零
售企业的、具有相应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资质的人员。)对医师所开具
的处方进行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指导合理用药的权利。取得药学专业技术
资格人员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
剂、调配工作。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或药品零售企
业留样备查。
五、核对权的管理
核对权是指对处方调配、用量用法、用药安全等的核对权利。具有药师以
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具调配核对权以及负责安全用药指导。
药士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品调剂工
作。药剂科应建立错误处方登记制度,对医师开写的错误处方(如配伍禁忌、
超过正常剂量、药名或用法不清等等)进行登记,定期上报及公布。
处方已很普遍,中药处方中“诊断”项可按西医诊断,但鼓励用中医诊
断。
西医诊断病名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
(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Disease,10threvision,ICD-10)标准,即
ICD-10标准;
中医诊断可采用“病”或“证”或“病”“证”结合方式,鼓励采用国家标
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及相关国家标准应用,如《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
等书籍中的专业术语。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日期书写格式
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表式,年、月、日不能缺项。
第三节处方的色标管理
为提高医师、药师视觉警惕感,防止用药失误,保障用药安全,处方分四
种颜色,并在处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一、处方色标的种类
现有 4类处方用不同的颜色的纸张印刷:麻醉药品处方为淡红色,急诊处
方为淡黄色,儿科处方为淡绿色,普通处方为白色。
二、处方色标的警示内涵
(一)淡红色处方警示医药工作人员,这是麻醉药品处方专用处方。药房
接到该类处方须特别注意,应严格按《国务院麻醉药品与精神药品管理条例》
执行,保证麻醉药品的合法、安全、合理使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
开具麻醉药品的医师应首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
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麻醉药品单张处
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淡黄色处方警示医药工作人员,这是急症病人专用处方。这是急诊
病人进入医疗机构药品调剂进入“生命绿色通道”的标志,药房接到该类处方
要马上调剂,不得延误。其他处方应为急诊处方让路。急诊处方不得超过 3天
用药量。
(三)淡绿色处方警示医药工作人员,这是儿科专用处方,14足岁以下患
者使用。从婴儿到少年体重、体表面积差异很大,儿科处方往往需要折算用药
量,调剂时经常需要拆零甚至在最小制剂规格上再手工分切剂量;由于儿童很
多器官未发育成熟,器官功能未能完善,所以对很多药物的吸收、分布、活
化、代谢、排泄等均与成年人有所区别,也特别容易受到药物的有害影响,这
方面应该给予特别关注,对儿童用药禁忌药师要帮助医师严格把关;小儿用药
情况相对比较复杂,发药时应注意针对性详细交代用药方法。
(四)白色处方为普通处方,开具除麻醉药品、急诊、儿科处方以外的其
他药品的处方。普通处方应按一般调剂操作规程调剂,同时注意一般用药禁
忌,如配伍禁忌、妊娠禁忌、饮食禁忌、病情禁忌等。
三、色标处方的管理
(一)色标处方与临床科室的关系
所有 4种色标处方均在医疗机构内部各临床科室通用,任何一种色标处方
都不局限于某一特定临床科室使用。白色的普通处方与红色的麻醉药品处方可
在所有的临床科室作用很好理解,但淡绿色儿科处方、淡黄色急症处方常容易
被人误解为只能分别在儿科、急症科使用。
1.淡绿色儿科处方并不只局限在儿科使用,儿科以外的临床和室为 14岁以
下儿童开处方也应用绿色处方,儿科医生开具的处方不一定都要用绿色处方,
儿科医生开具成人处方时则不应用绿色处方而应该用白色的普通处方。
2.淡黄色急症处方并不局限在急症科使用,急症科以外的临床科室在处理
处于紧急状态的病人时应开具淡黄色处方,急症科医生并不一定都要开淡黄色
处方,当为非急症病人开处方时则不应用淡黄色急诊处方而应该用白色的普通
处方。
(二)色标处方的层次级别
临床实际工作中,常常会遇到一个病例同时可用几种色标处方的情况,如
急诊儿科开具麻醉药品的时候应该用什么处方?这就涉及色标处方的层次级别
与交叉处方的色标选择问题。
处方层次级别按以下由高到底顺序排列:
1.淡红色麻醉药品处方;
2.淡黄色急诊处方;
3.淡绿色儿科处方;
4.白色普通处方。
一般情况下,交叉处方应按以上述次级别考虑色标处方的选用。
(三)交叉处方的色标选择的特殊情况
1.危急状态下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使用淡红色麻醉药处方,并在处方
右上角醒目位置标注“急”或“危急”,作为进入药品调剂“生命绿色通道”的
提示。
2.开具儿科急诊处方时,应医生权衡第一实际需要选择色标处方:如果当
时用药急迫性需要大于用药安全性需要,则采用淡黄色急诊处方;如果当时用
药安全性需要大于用药急迫性需要,则采用淡绿色儿科处方。
四、违反色标的处罚
对不按处方色标管理开具处方的医生,进行批评教育,扣除相应个人和科
室考评得分,与分配挂钩;对滥用淡黄色急症处方,挤占和影响“生命绿色通
道”的形为,一经查实,将在上述处罚基本上,将根据情节轻重作为暂停、调
销处方权处理;对于违反国家麻醉药品管理规定的形为,按照有关法规处理。
第四节协定处方管理
协定处方是指由医师、药师双方根据治疗需要协商确定并经医院批准的本院
常规处方,旨在用一组固定的药物处理某个常见的带共性的临床问题。
一、协定处方的意义
(一)促进合理用药:协定处方由医、药双方协商确定时,充分考虑了药物
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能够最大限度地保证合理用药,也体现了药物治
疗的集体智慧;协定处方一般已在医院使用较长时间,药物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经过了长期实践的检验;协定处方制定时应尽可能选择价廉物美的药物,而且
协定处方可以采用大包装药品拆零预先集中批量调配,能降低药品成本,故协
定处方相对经济实惠。
(二)提高工作效率:协定处方组成约定俗成,开写熟练,特别在采用了电
子处方系统的医疗机构,开写更加方便,可节省医师开方时间;协定处方可由
药房预先集中批量调配,这比窗口单张处方调配效率高很多;协定处方可预配
待发,能缩短病人取药时间;药房可安排在工作任务不大的时段进行协定处方
的预先集中调配,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药房窗口每日、每日中不同时段的实
时调剂任务不均衡,有高峰时段和清淡时段,合理安排协定处方的预配,实际
上是将高峰时段工作量向清淡时段转移,可有效地缓冲高峰工作压力,提高工
作效率。
(三)保证服务质量:协定处方耳熟能详且格式标准化,可减少医生开方差
错;药房预先集中批量调配,且核对程序比窗口单张处方调配更严格,不容易
错药;可批量制作标签,比单张处方拆零调配时提供给取药人的用药信息更充
分。
(四)防止药品浪费:协定处方中药物剂量经过充分论证,可保证基本治疗
剂是,同时防止药物的浪费,避免药物滥用。
二、协定处方的制定与修订
(一)协定处方的制定原则
1.必要性原则:确有必要用一组固定的药物处理某个常见的带共性的临床
问题。
2.合理性原则:应选择合理的药物(即应该安全、有效、经济、合适)。
3.稳定性原则:因为协定处方的固体口服制剂在预先集中调配时,药物要
暴露在空气中,且调配好后的药物需要在简易包装中存放一定时间,故要求药
物在空气中有较好的稳定性。
4.协同性原则:处方各种药物之间没有配伍禁忌,最好能起减毒增效的作
用。
(二)协定处方制定与修订程序
1.动议:可由临床科室根据临床实际需要提出制定协定处方的动议;也可
由药剂科根据窗口调剂中发现的处方共性提出动议。
2.协商:由提出动议的临床科室负责人召集本科业务骨干代表并邀请药剂
科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代表进行协商,也可由提出动议的药剂科负责人召集本科
业务骨干代表并邀请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代表进行协商。达成一致
意见后,委托专人起草。
3.起草:协定处方草案文件应包括:(1)协定处方基本信息,其中包括协
定处方名称、处方中各组成药物的通用名、剂型、规格、剂量、用法、用量、
使用注意、禁忌、贮藏条件等;
(2)协定处方必要性、合理性、稳定性、协同性说明;
(3)协定处方各组成药物的法定说明书。
4.审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议。
5.同意: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签署是否同意的意见。
6.执行:如果同意,则以药讯、公告、会议等方式公布并执行。
7.修订:临床科室或药剂科在必要时可发起协定处方修订的动议,要求在
草案文件中增加修订说明,其余程序与制定程序相同。
三、协定处方的管理
(一)协定处方应经本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备案。
(二)依据协定处方调配的药品及中药饮片代煎剂不得冠以成药名称或代
号,开具协定处方(包括病历中书写协定处方)应书写组成处方的各具体药品
名称;协定处方的药品清单也应按各具体药品名称分列价格与药费。
(三)协定处方批量调配应设立独立的调配室,调配室应具有温湿度调节设
备和措施。
具备条件的单位在调配室内应安装净化装置或超净工作台。
调配室要定期消毒灭菌。工作环境应整洁、无污染,有防虫、防尘等措施。
调配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不得污染药品。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国家《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
理办法》的要求。
工作人员应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工作帽、口罩,严禁裸手操作。
(四)批量调配协定处方应有记录。记录中应注明调配日期、处方中药品的
品名、规格、原包装的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原包装药品数量和调配药品
的数量,调配人、复核人应签名。
协定处方的包装袋上应贴有标签,注明处方药品通用名称、规格、数量、生
产企业、批号、有效期的标签。
(五)拆零用于协定处方调配的药品应按品种、批号分批使用。
拆零以后的药品,应采用原包装贮存,如采用其它容器贮存,直接接触药品
的容器应符合药用包装要求和药品贮存要求,并应贴有药品通用名称、规格、
生产企业、批号、有效期的标签。
定期对拆零后储存在容器内的药品进行检查,发现有污染、变质和过期失效
的药品应按规定及时处理。
(六)协定处方不限制医师的灵活用药,可根据病情需要在协定处方的基础
上加用药物,但不能减用协定处方的药物。
(七)协定处方应定期征求意见,不断修订,以臻完善。
第五节贵重药品的处方管理
根据《医疗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作保险目录(2004年
版)》和《贵重药品管理制度》制定以下贵重药品的处方管理办法
一、开具贵重药品没有专用处方。
二、纳入一类贵重中药管理的中药饮片品种与《国家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作保
险目录》中单独或复方均不支付费用的中药饮片及药材基本一致,品种包括:
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蛤蚧、狗宝、海龙、海马、红参、猴枣、琥珀、羚
羊角、鹿茸、马宝、玛瑙、牛黄、珊瑚、麝香、西红花、西洋参、血竭、燕
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
胎、鞭、尾、筋、骨。
纳入一类贵重中药管理的中成药和二类贵重中药管理的中药的品种根据《贵
重药品管理制度》和各药房实际情况选定。
三、为与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药品处方管理配套,并便于落实一类贵重
中药的专人专锁专帐管理,一类贵重中药处方应单独开具。
四、药房一类贵重中药由专人负责管理,应建立明细收支台帐,明细收支台
帐的内容应包括:“日期”,“事件摘要”,“进、销、存数量”,“发药人”,“核
对人”。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在“事件摘要”项下应登记病人姓名和处方号
等。1类贵重中药处方单独合订存放。
五、药房二类贵重中药须建立逐日领发登记本,实行每日总量统计。逐日领
发登记本的内容应包括:“日期”,“事件摘要”,“进、销、存数量”,“统计
人”,“核对人”。不必逐张登记发药处方,只须按药名登记每种药品处方发药总
量(一天可分几次统计登记或只下班最后一次统计登记),“事件摘要”项下只
注明是“发药”还是“领药”字样即可。
六、贵重药处方保存期、销毁手续同普通处方。
第六节中药麻醉药品处方管理
根据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医疗机构《中药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制定以下中药
麻醉药品处方管理办法:
一、麻醉药品处方权: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
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经医
务(教)科审核、院领导批准,授予麻醉药品处方资格。
二、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
醉药品处方。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
则,使用麻醉药品,但不得为自己开具麻醉药品处方。
三、具有麻醉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
用麻醉药品患者,应当满足其合理用药需求。无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在单独
值班时急需给病人使用麻醉药品情况下,可限开一次剂量麻醉药品处方,事后
由其所在科室负责人或有麻醉处方权的上级医师补签字后方能消账。
开具麻醉药品处方时,应有病历记录。
四、开具中药麻醉药品处方应使用淡红色的麻醉药品专用处方。罂粟壳每
张处方用量不超过 3天常用量(3~6克/日),即总共 18克。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7天。
五、药剂师必须凭麻醉药品专用处方配药,对不合法、不合理处方,药剂科
有权拒绝调配。
六、麻醉药品处方应书写工整,字迹清晰,写明诊断,医师、划价、配
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签全名。
七、调剂麻醉药品处方应专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处方日期、科别、患者
姓名、病历号、性别、年龄、诊断、罂粟壳用量、医师姓名、调剂人、核对
人。
八、建立专用逐日进销存明细台帐,内容包括:“日期”,“事件摘要”,
“进、销、存数量”,“发药人”,“核对人”。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在“事件摘
要”项下应登记病人姓名和处方号等。
九、根据现行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罂粟壳必须在复
方中使用才能报销。
十、中药麻醉药品处方应按时间顺序单独集中装订,至少保存三年备查。
第七节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
毒性中药是指药性剧烈、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
或死亡的中药。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医疗用毒性药品
管理制度》制定以下医疗用毒性中药处方管理办法。
一、目前开具毒性中药处方没有专用处方。
二、医疗机构调剂毒性中药,凭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签名的正式处方。
三、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
四、配剂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求,并由配方
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五、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
问时,须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
六、毒性中药应设立专用帐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
记本,登记本上应写明患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方法、使用药品名称、数
量及期限,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姓名、核对人姓名。
七、处方一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查。
八、列入毒性中药管理的品种有: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
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
蝥、青娘子、红娘子、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子、生天仙子、闹羊
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黄。
九、以下列出国家规定的毒性中药管理品种范围及用量用法简表:
国家规定的毒性中药管理品种范围及用量用法简表(28种)
药名 用量用法 药名 用量用法
砒石(红
砒、白
砒)
。炮制后入
丸散用。
白降丹 只宜外用。
砒霜 -。 生半夏
-3g。一般外用而不内
服,处方多开制半夏。
水银 只外用不内服 生南星
-3g。一般外用而不内
服,处方多开制南星。
生白附子
-3g。处方多开制白
附。应久煎。
生狼毒
。一般外用而不
内服,处方多开制狼毒。
生附子
-3g。处方多开制附子
(附片),应久煎。
藤黄
。不能内服,
只宜外用。多炮制后用。
生川乌
-3g。一般外用。入煎
剂应久煎。
生甘遂
。多入丸散用。
处方多开醋炙甘遂。
生草乌
-3g。一般外用。入煎
剂应久煎。
洋金花
。宜入丸散,亦
可作卷烟分次燃吸。
斑蝥 。一般外用。 闹羊花
。浸酒或入丸
散。外用适量,煎水洗或
鲜品捣敷。
青娘子 。 生千金子
1g-3g。多去壳去油制霜入
丸散用。
红娘子 生天仙子 -6g。一般外用。
生马钱子
。一般多炮制后
用,处方多开制马钱子。
蟾酥
。多入丸散
用。
生巴豆 不内服,仅外用于蚀疮。 雪上一技蒿
每次用量为 -
,外用,酒磨服。
红粉
外用适量,研细粉单用或
与其他药配成散剂,或作
药捻用。
轻粉
。多外用或入丸
散用。
红升丹 外用适量。用法同红粉。 雄黄
。多入丸散
用。
第八节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处方管理
一、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应与自费药品开分开具处方。医疗保险及
工伤保险药品处方应有明显的标志:可采用标明费别或(/和)采用加盖专用收
费章方式。
二、开具医疗保险处方时,必须请患者出示医疗保险卡,医师核对无误后方
可开具处方。
三、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应以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现行
《基本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下称《药品目录》)为依据。
(一)现行地方《药品目录》(2004年版)中甲类中成药与国家《药品目
录》品种完成相同,125种,乙类中成药品种国家《药品目录》中有 688种,各
地方可在此基础上调整 10%,另处还有民族药品种 47种。
(二)现行《药品目录》(2004年版)不能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的
中药饮片有:白糖参、朝鲜红参、玳瑁、冬虫夏草、蜂蜜、蛤蚧、狗宝、海
龙、海马、红参、猴枣、琥珀、羚羊角尖粉、鹿茸、马宝、玛瑙、牛黄、珊
瑚、麝香、西红花、西洋参、血竭、燕窝、野山参、移山参、珍珠(粉)、紫河
车。各种动物脏器(鸡内金除外)和胎、鞭、尾、筋、骨等。以上目录所列药
品均包括生药及炮制后的药材及饮片。
(三)医疗保险处方开具以下药物,单味需自费,复方可以医疗保险记
帐。阿胶、阿胶珠、八角茴香、白果、白芷、百合、鳖甲、鳖甲胶、薄荷、莱
菔子、陈皮、赤小豆、川贝母、代代花、淡豆豉、淡竹叶、当归、党参、刀
豆、丁香、榧子、佛手、茯苓、蝮蛇、甘草、高良姜、葛根、枸杞子、龟甲、
龟甲胶、广藿香、何首乌、荷叶、黑芝麻、红花、胡椒、花椒、黄芥子、黄
芪、火麻仁、核桃仁、胡桃仁、姜(生姜、干姜)、金钱白花蛇、金银花、橘
红、菊花、菊苣、决明子、昆布、莲子、灵芝、芦荟、鹿角胶、绿豆、罗汉
果、龙眼肉、马齿苋、麦芽、牡蛎、木瓜、南瓜子、胖大海、蒲公英、蕲蛇、
芡实、青果、全蝎、肉苁蓉、肉豆蔻、肉桂、山楂、桑椹、桑叶、沙棘、砂
仁、山药、生晒参、石斛、酸枣仁、天麻、甜杏仁、乌梅、乌梢蛇、鲜白茅
根、鲜芦根、香薷、香橼、小茴香、薤白、饴糖、益智、薏苡仁、罂粟壳、余
甘子、鱼腥草、玉竹、郁李仁、枣(大枣、酸枣、黑枣)、栀子、紫苏叶。以上
目录所列药品均包括生药及炮制后的药材及饮片。
(四)《药品目录》中特殊符号的涵义:
★:《药品目录》中,不同剂型同一品种只编一个号,重复出现时标注
“★”。
◇:《药品目录》中“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因其组成和适应症
类似而进行归类,所标注的名称为一类药品的统称。具体按以下相关品种执
行。
中成药部分的“三七皂苷注射制剂”包括:血塞通注射液、血栓通注射
液、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注射用血栓通(冻干)。
“三七皂苷口服制剂”包括:血塞通胶囊、血塞通软胶囊、血塞通片、血
栓通胶囊、三七通舒胶囊。
“薯蓣皂苷口服制剂”包括:地奥心血康胶囊、薯蓣皂苷片。
“银杏叶口服制剂”包括:杏灵颗粒、银杏叶胶囊(片、口服液)、银杏叶
提取物胶囊(片、滴剂)、银杏叶标准化萃取物片(口服液)、银杏蜜环口服溶
液、复方银杏叶标准化萃取物胶囊。
“银杏叶注射制剂”包括:银杏叶提取物注射液、注射用银杏叶提取物、
舒血宁注射液(银杏叶注射液)、银杏达莫注射液(杏丁注射液)。
“灯盏细辛注射制剂”包括:灯盏细辛注射液、灯盏花素注射液、注射用
灯盏花素。
“雷公藤口服制剂”包括:雷公藤多苷片、雷公藤片、雷公藤双层片。
“虫草菌发酵制剂”包括百令胶囊、金水宝胶囊、至灵胶囊、宁心宝胶
囊。
△:《药品目录》中“备注”一栏标有“△”的药品,为限定在门诊使用
时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的药品。工伤保险用药不受此限制。
(五)《药品目录》中限定支付范围的问题
参保人员使用《药品目录》中药品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的,不分甲、乙类。
应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甲类药品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
类药品由各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个人自付比例。
《药品目录》中“备注”一栏标为“限工伤保险”的药品,仅限于工伤保
险基金支付范围。未作此限定的药品,均属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范围。
(六)经省药品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治疗性医院制剂,各统筹地区可
根据临床需要,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范围,其制剂仅限于本院使
用,同时确定支付办法和自付比例。
(七)广东省对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公费医疗人员和家属统筹医疗
药品报销范围依照本《药品目录》执行,其中小儿用药在广东省增加《广东省
家属统筹医疗儿科用药补充范围》。
四、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处方、工伤保险药品处方、家属统筹医疗药品处方
(广东省)应分别单独集中统计与存放,以备社保基金管理部门定期和不定期
检查。
五、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处方、工伤保险药品处方、家属统筹医疗药品处方
(广东省)的保存时间与销毁程序同其他普通处方。
第九节中药处方的时效性
为了保证临床用药的及时与有效,应该保证处方的时效性。
一、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特殊情况下需延长有效期的,由开具处方的医
师注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 3天。
二、中药调剂室收到已交费的非当天处方、或处方医师注明 3天有效但超
过 3天的处方,应向病人作出有关处方的时效性意义的解释,并办理退款手
续。
在取药人坚持要求药房调剂过期处方的情况下,则请取药人先征求该处方
开方医师的意见。如果医师确认该处方仍然适合病情,则需在该处方上更改处
方日期并在更改处重新签名(或/和盖章)后方可调配。
三、调剂非当日收费处方按调剂日统计处方,实行严格的品种管理并按日
进行财务结算的医疗机构还应作好帐务处理。
第二章中药处方书写格式与要求
本节对处方书写的前记、正文和后记等内容与要求进行了规范。
中药处方分为前记、正方和后记三个部分。处方一律以蓝色或黑色钢笔或
签字笔书写,书写正规,字迹要清晰整洁,一般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医师需
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的日期,以示负责;调剂人员签名也须按上述要求予
以规范。
处方书写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二、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
三、处方字迹应当清楚,不得涂改。如有修改,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
修改日期。
四、处方一律用规范的中文或英文书写。中文限用国务院 1986年 10月 15
日在“简化字总表”中公布的简化字,切勿自造异字。药品名称不能使用拉丁
文,但是用法用量可以使用拉丁文缩写。
五、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
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以下各节分述处方书写的具体的格式与要求。
第一节处方前记书写格式
处方前记:包括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名称,处方编号,费别、患者姓
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病历号,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临床诊断、开具
日期等,并可添列专科要求的项目。
一、机构名称格式
对医疗机构来说,应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上登记的医疗机构名称完
全一致。机构名称位于处方上部正中,一般已按固定格式印刷在处方上,开具
处方时不需要临床填写。
二、处方编号格式
处方编号是处方识别的唯一号,印刷在处方上,处方编号由各医疗机构自
行编制。开具处方时不需要临床填写。
三、费别书写格式
费别即收费类别。目前费别种类可分为:自费、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险、统筹医疗、其他。
一些临床处方用药(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临时用药、社会公益用药等)可
归在“其他”项。
一般已将费别的各类别的缩写印刷在处方的右上角,开具处方时可打
“√”选择。
有的机构制定了专用的自费处方笺、基本医疗保险处方笺、统筹医疗处方
笺等,还有机构采用样式明显不同的收费印章(且印章上有费别的文字描述)
作为收费付乞标志,这种情况下也可以省去费别的选择。
四、患者姓名书写格式
可用中文和英文两种方式填写,一般用中文填写,英文姓名可用英文,也
可用音译汉字填写。
在采用了门诊计算机管理系统的机构,英文以外的外国姓名应翻译成中文
或英文姓名;手写处方可用英文以外的外国姓名,但也最好其后在括号内附上
中文或英文姓名翻译,便于取药叫号。
五、性别书写格式
可用填写方式,也可用选择方式。
六、年龄书写格式
年龄是医师确定用药剂量的依据之一,也是药师审核用药安全的依据之
一。
年龄应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应用具体数据表示,不得以描述性文字(如
“成”、“儿”等)代替。
(一)7岁以上的人群年龄以“岁”为单位。单位可用临时选择的方式,也
可临时填写的方式,但处方中必须出现“岁”字。
(二)7岁以下儿童应写清“岁”龄和“月”龄。格式如:“2岁 5月”
(三)3个月内婴幼儿必须应写清“月”龄和“日”龄。格式如:“2月 12
天”。必要时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七、门诊或住院病历号书写格式
门诊病友处方按门诊病历上病历号填写;住院病友处方按住院病历上病历
号填写。
八、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书写格式
“科别”应按医疗机构临床专业最细分科填写,如该医疗机构只有一级分
科,“科别”项可填“外科”,如果外科有二级分科,“科别”项可填“普通外
科”而不能填“外科”;如果外科有三级分科,“科别”项可填“肛肠外科”而
不能填“外科”或“普通外科”。
门诊病友处方填写科别。
住院病友处方填写科别、病室和床位号。
九、临床诊断书写格式
中西医结合医师、西医师开具中成药处方已很普遍,中药处方中“诊断”
项可按西医诊断,但鼓励用中医诊断。
西医诊断病名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十版
(InternationalClassificationofDisease,10threvision,ICD-10)标准,即
ICD-10标准;
中医诊断可采用“病”或“证”或“病”“证”结合方式,鼓励采用国家标
准《中医临床诊疗术语》及相关国家标准应用,如《中医内科疾病诊疗常规》
等书籍中的专业术语。
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十、日期书写格式
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表式,年、月、日不能缺项。
第二节处方正文书写格式
处方正文:以 Rp或 R(拉丁文 Recipe“请取”的缩写)标示,饮片包括处
方饮片名称、剂量、剂数、用法;中成药处方应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
用法用量。
一、中药饮片处方正文内容
中药饮片处方正文包括处方饮片名称、剂量、剂数、用法用量。
中药饮片不能与西药或中成药同开在一张处方上。
(一)饮片名称
1.除了个别药材鲜用的情况,临床中草药处方中应使用饮片名。原药材不
能直接用于临床,必须经过炮制成为饮片后,才能供医生开方使用。凡临床医
疗处方上出现的中草药名,都默认为是饮片名。药材鲜用时,应注明,如“鲜
地黄”、“鲜芦根”。
2.饮片名必须使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称《中国药典》)上
规定的法定名称,对现行《中国药典》上没有收载的品种,如果国家食品药品
管理局颁标准(包括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已收
载的,使用局颁(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上收载的名称。以上标准均没有收载
的品种,使用权威书籍(如《中药大辞典》)上记载的名称。
3.如果饮片是由药材经简单的炮制方法(如“净制”、“干燥”、“切丝”、
“切片”、“切段”、“粉碎”等)处理而成,饮片名可与药材名相同,如天葵
子、酸枣仁、王不留行、地黄、大青叶、白鲜皮、甘草、白及、防风、首乌
藤、砂仁等。
4.如果在上述简单炮制基础上,还要进行进一步加工炮炙(如“炒”、
“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
“姜汁炙”、“蜜炙”、“油炙”、“制霜”、“水飞”、“煨”等)的饮片,按下列原
则定名:
(1)如果《中国药典》将炮制品作为一种饮片品种单列的,则直接用《中
国药典》饮片名。如“制草乌”、“制川乌”、“制何首乌”、“炙甘草”、“炙红
芪”、“炙黄芪”、“炒瓜萎子”、“胆南星”、“法半夏”、“熟地黄”、“煅石膏”、
“干姜”、“炮姜”等。这类饮片不容易临时加工炮制,有用药要求医疗机构中
药房应有炮制好的饮片备用。
(2)如果《中国药典》没有将炮制品作为饮片品种单列,而在该品种“炮
制”项下收载了炮制品名的饮片,如“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
“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则处方中药名
又分两种情况处理:
①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备有这类炮制品,则处方中这类炮制品的书写
格式应为《中国药典》该品种“炮制”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即直接写成“炒
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
决明”、“阿胶珠”等。
②如果调配该处方的药房中没备有这类炮制品,只有相应的净药材,临床
上需用炮制品用时,在医生知道药房可以进行临时简单加工或能够向病人交代
清楚怎样加工处理的前提下,则处方中饮片书写格式可写为“王不留行(炒)”、
“白前(蜜炙)”、“白芍(酒炒)”、“白术(土炒)”、“地榆(炭)”等,也就是开写处方时
用到脚注格式。
(3)有毒中草药需生用时,处方中必须在净药材前注明“生”字,如生川
乌、生草乌、生南星等。凡是出现“生”字的饮片,隐含有毒性饮片的意义,
对调剂人员产生“警醒”作用。
一般药材需生用时,必须用净药材,处方中不要写出“生”字,如“大
黄”、“地黄”、“王不留行”等生用时,处方中写成“大黄”、“地黄”、“王不留
行”。强调不要在非毒性饮片中使用“生”字,以强化“生”字的“警醒”作
用。
(4)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处方中饮片
排列应先按横行从左到右开写、上行排满再排下行。处方中饮片名称之间不要
标点符号,但要留一定空隙。药物调剂、煎煮的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之后上
方,并加括号,如布包、先煎、后下等。
(5)处方中每行排列饮片 2~4味,可根据整张药味多少选择每行排列的
药味数,但每张处方要求格式统一,每行排列的药味数相同,并要求上下排列
整齐。最后一行如果药味数少于上一行时,前面不留空、格式不居中、上下仍
对齐、后面留空位。
(6)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斜线的上端应达到
处方最后一味药后面的空白位置。表明在此处截止,他人无法在该处方后加
药。一般情况下用形状为“/”的大斜线,在未行只排列了 1味饮片的情况下,
可用形状如“\”的大斜线。
(二)剂量
剂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饮片剂量应当尽可能使用公制单位,一般饮
片重量以克(g)为单位,“g”紧随数值后。少数极昂贵的饮片,如“麝香”、
“牛黄”等、一些毒性极强的中药,如“砒霜”、“蟾酥”、“斑蝥”等,可用毫
克(mg)、微克(μg)为单位。
虽然鼓励用公制单位,但由于行业特点,还有少数中药饮片在处方中使用
公制单位有困难,如“蛤蚧”、“蜈蚣”、“金钱白花蛇”、“罗汉果”等,一直用
“对”、“条”、“个”等为单位,用“g”作单位则因要求拆分,影响饮片质量等
级。这类饮片的非公制单位暂可保留。
(三)剂数
饮片剂数以“剂”或“付”为单位。
剂数应用大写中文字书写: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
拾。
有些医院(如一些中医专科医院)可能定制了饮片处方,“剂数”和剂数单
位字样“剂”或“付”等字样一般印刷在处方特定位置,只需填写剂数数值。
很多综合性医院采用通用处方笺开具中药饮片处方,应在大斜线下部明确
写明剂数,如“叁剂”。
饮片处方一般不超过 7剂,急诊中药饮片处方不超过 3剂,对于某些慢性
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四)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书写应紧随剂数之后。
中药饮片用量。一般应按照现行《中国药典》2005年版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中国药典》没有收载的饮片,按国家食品与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局颁标
准》(或还在生效的原卫生部《部颁标准》)、地方标准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
情况需超剂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中草药处方中关于用法用量的描述应包括:
1.每日用药剂量;
2.是否用水煎煮(或用酒泡用、打粉用、制蜜丸用、装胶囊用、熏蒸用
等);
3.每剂药煎煮几次;
4.煎液是否合并,合并后分几次用;
5.内服还是外用;
6.服用要求(温服、凉服、顿服、慢服、饭前服、饭后服、空腹服等)等
内容。
例如:“每日 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分早晚两次空腹温服”。
二、中成药处方正文内容
中成药处方正文中应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中成药名称(含剂型)、规格、数量写在一行,用法用量紧接着写在下一
行。
中成药不能与西药或中药饮片同开在一张处方上。
中成药处方中,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
(一)中成药名称
中成药名称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收载或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名称一
致。要求用中文书写。中成药没有商品名。中成药处方不得与西药混开
剂型是药名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省略。
处方中要使用规范的中成药剂型名,不要使用已取消不用的剂型名,如
“冲剂”、“冲服剂”等。现行《中国药典》一部附录制剂通则中收载的法定中
成药剂型有:丸剂(分蜜丸、水蜜丸、水丸、糊丸、浓缩丸)、散剂(分内服散
剂与外用散剂)、颗粒剂(分可溶颗粒、混悬颗粒和泡腾颗粒)、片剂(分含
片、咀嚼片、泡腾片、阴道片、肠溶片)、锭剂、煎膏剂(膏滋)、胶剂、糖浆
剂、贴膏剂(分橡胶膏剂、巴布膏剂、贴剂)、合剂(单剂量合剂称口服液)、
滴丸剂、胶囊剂(分硬胶囊、软胶囊、肠溶胶囊)、酒剂、酊剂、流浸膏剂与浸
膏剂、膏药(分黑膏药、白膏药)、凝胶剂、软膏剂(包括乳膏剂)、露剂、茶
剂(分块状茶剂、袋装茶剂、煎煮茶剂)、注射剂(分注射液、注射用无菌粉
未、注射用浓溶液)、搽剂、洗剂、涂膜剂、栓剂、鼻用制剂(分滴鼻液、洗鼻
液、鼻用喷雾剂、鼻用软膏剂、鼻用乳膏剂、鼻用喷雾剂、鼻用散剂)、眼用制
剂(滴眼剂、眼膏剂)、气雾剂、喷雾剂。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中成药须另起一行。处方中药物排列
一般以静滴、静注、肌注、皮下注射、口服药、外用药的次序排列。立即执行
的用药应放在处方最前方。
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形状为“/”的大斜线,以示处方完毕。表明在
此处开药截止,他人无法在该处方后加药。
(二)规格
中成药规格表述格式有两种:
1.制剂规格(如:“
2.包装规格(如:“×24片/盒”,“10ml×12支/盒”等)。
要求拆零发药的处方应采用制剂规格。采用制剂规格方式的优点:适应临
床各种给药量需要;缺点;发药时不能每次都给出药品厂家标签和说明书,药
品信息不全;药品易污染;调剂工作效率低;占用更多调剂空间;错药率变大
且患者难以自我辨错。
要求按包装单位整包发药的处方应采用包装规格。优点:可克服拆零发药
的缺点;缺点:当厂家设计的最小发药包装规格不合理时,可造成用药不足或
过度开药。
鼓励厂家推出适合门诊调剂的合理的包装规格,临床按最小发药包装规格
开具处方。
(三)数量
中成药剂量与数量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剂量应当使用公制单位:重量
以克(g)、毫克(mg)、微克(μg)、纳克(ng)为单位;容量以升(L)、毫升
(mL)为单位。片剂、丸剂、胶囊剂、冲剂分别以片、丸、粒、袋为单位;溶
液剂以支、瓶为单位;软膏及霜剂以支、盒为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有含量的中成药应注明含量。
中成药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 3日用量;对
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必须注明理
由。
数量写在规格的后面,常常与规格浑然一体,表示为:“规格”ד数
量”。
格规数量一体化表述格式有两种:
1.当采用制剂规格时,规格数量一体化表述格式为:“制剂规格”ד数
量”,如:“×18片”,“10ml×12支”等,或
×12支”等,后者多在实行电子处方系统的处方上采用。
2.当采用包装规格时,规格数量一体化表述格式为:“包装规格”ד数
量”,如:“×24×1盒”,“10ml×12×2盒”等),或“
盒”,“10ml/支×12支/盒×2盒”等,后者多在实行电子处方系统的处方上采
用。
(四)用法用量
用法用量可用中文书写,也可用拉丁文书写。
中成药用量。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特殊情况需超剂
量使用时,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必须紧跟在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后面,并另起一行书写,行首有用法行
的标志:中文中“用法”,拉丁文用“Sig.“。
必须注明以下内容:①口服还外用;②每日使用次数;③每次使用数量;
还可注明以下内容:①用药时间(如饭前、饭后、两餐之间、晨起、睡前
等);②服药方式(如温开水、冷开水、盐汤、生姜汤送服等);③用药次序
(同服几种药物的情况下);④其他医生认为应该交待的事宜。
中文标注时,服药次数和服药剂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用法用量标准格式举例:中文用法用量表示为:“用法:口服,一次6
克,一天 3次”,拉丁文表示方法为:“Sig.:.”。
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
第三节处方后记书写格式
处方后记:包括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药品金额以及审核、调配、
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签名、盖章是医药卫生工作者行使专业技术权的形式,同时也是担负相关
责任的承诺,具有严肃性。医、药人员应按留样式样签名,不可随意改变签名
样式;应按备案的专用签章盖单,不可另备其他印章。
签名、或盖章都意谓权利和责任,医、药人员可采用其中一种方式或两种
同用。但签名与盖章的意义侧重点仍有区别,签名侧重排他性、方便性和个性
(个性化太强时可能导致辨认不便);盖单侧重严肃性、高效性和共性(专用章
一般格式字体统一,易于辨认)。
鼓励医药人员在医疗文书上同时采用签名与盖章,可同时体现排他性、严
肃性、个性化和易认性;有时专用章不是总在手边,用签字的方式简单方便;
有时需要同时签署大量医疗文书,而且排他性不是特别重要的情况下,盖章的
方式可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一、医师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开方医生都应按医疗机构处方权管理办法首选取得处方权,有处方权(或
不完全处方权)的医师签名式样要留样,专用签章应备案。处方医师的签名式
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动,否则
应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鼓励医生开具处方时同时采用签名和盖章的方式。
院外会诊处方,须由院内经治医师签字后方可在院内取药。
没有办理临时处方权的进修(或试用)医师,开具处方时,须经所在医
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后方有
效,处方权的执业医师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进修(或试用)医师签名的
前面。
实习医师在带教(或上级)医师指导下开处方,其处方必须经带教(或上
级)医师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方可生效,带教医师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
实习医师签名的前面。
二、药品金额
处方上的金额是整张处方所有药物费用的总和。处方具有经济意义,是药
房经济核算的依据。
药品金额计在“药费”栏中,一般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以元为货币单
位。要求计价准确,精确到人民币 元。
药费格式为:“整数”+“小数点”+“小数”,“元”字可省,小数点后的
“0”不要省,小数点后数字应有明显标志,如将小数位略提升并加下划线。如
“”、“”。
已交费的处方应在药品金额上加盖收费付乞印章,印章上有收费员姓名或
代码的,可不要求收费员签名,否则,收费员收费后要签名或代码。
三、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和/或加盖专用签章
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都应按医疗机构处方调配权
或处方调剂权管理办法首选取得处方调配权或处方调剂权,有处方调配权或处
方调剂权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签名式样要留样,专用签章应备案。
调配权指调配处方(即按处方药名、规格、数量从药房药柜上准确取下药
品)的权利。调剂权是指收取处方、审核处方、调配处方、核对发药、指导用
药的权利。可调配权只是调剂权的一部分。
没有办理临时处方调剂权的进修(或试用)药学人员,调剂处方时,须经
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有处方调剂权的药学人员审核、并签名或加盖专用
签章后方有效,有处方调剂权的药学人员采用“冠签”方式,即放在进修(或
试用)药学人员签名的前面。
实习药学人员在带教(或上级)药师指导下调剂处方,其处方必须经带教
(或上级)药学人员签名或加盖专用签章方可生效,带教药学人员采用“冠
签”方式,即放在实习药学人员签名的前面。
鼓励审核、调配、核对、发药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完成操作后同时采用签
名和盖章的方式,但考虑到工作效率,可以只采用盖章的方式。
鼓励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操作过程分别由 4位不同的药学人员分别完
成。根据各医疗机构工作模式的不同,除了调配与核对必须由两个不同药学人
员操作外,其余过程可由同一人兼任,但每一个步骤都不能省略,必须严格按
操作规程完成。
第四节中药处方样式举例
中药处方内容应符合国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处方管理办
法(试行)》的规定,但具体样式不作硬性规定,由各医疗、预防、健机构自行
设计。处方样式设计的原则为:依法安排内容;力求简洁明确;方便开方与签
名;机构内不同处方笺风格统一。
本节将中药处方格式(大小、尺寸)和书写式样进行了规范。
一、普通门诊中药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 性别 男/女 年龄 岁 月 天 年 月 日
科别 病历号 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肾阴虚
熟地黄 30g牡丹皮 10g
山药 15g泽泻 10g
山茱萸 15g茯苓 15g
(本处方为白纸、黑字)
3剂,每日煎服一剂,早晚各一次。
内服□外用□
普通处方
二、急诊处方样式 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 性别 男/女 年龄 岁 月 天 年 月 日
科别 病历号 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内服□外用□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急诊处方
三、儿科处方样式 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统筹其他
姓名 性别 男/女 年龄 岁 月 天 年 月 日
科别 病历号 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内服□外用□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儿科处方
四、麻醉处方样式: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 性别 男/女 年龄 岁 月 天 年 月 日
科别 病历号 地址或电话
临床诊断
内服□外用□
五、住院中药处方大小式样:23cm*
医生
审核
核对
调配
发药
麻醉处方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 杨 X X 性别 男 / 女 年龄 28 岁 2005 年 9 月 13日
科别 中医科 病历号 56789 地址或电话 1392XXXXXXXX
临床诊断 感冒,风寒束表证
(本处方为白纸、黑字)
内服□外用□
收费 张 X X
¥
叁剂
用法:每日 1剂,水煎两次,合并煎液,
分早晚两次饭前温服
六、标准中成药处方样式 20cm*13cm
XXX医院处方笺
自费医保工伤统筹其他
姓名 杨 X X 性别 男 / 女 年龄 28 岁 2005 年 9 月 13日
科别 中医科 病历号 56789 地址或电话 1392XXXXXXXX
临床诊断 胃痛,肝胃气滞血瘀证
(本处方为白纸、黑字)
内服□外用□
医生 李 X X
审核 王 X X
核对 王 X X
调配 刘 X X
发药 刘 X X
普通处方
√
第三章处方用药的原则
药物除了治疗疾病作用外,还有毒副作用。《神农本草经》收载了 365种药
物,并把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标明了大、中、小毒性,初步提出了合理
用药、安全用药的概念。“十八反”、“十九畏”已成为中药配伍禁忌的代名词。
药品使用的不良反应问题已成为用药安全的一大隐患,中药处方规范化有利于
安全、有效、合理用药,直接关系到中医药现代化的进程。安全有效用药,坚
持辨证论治、合理用药的原则,实施有效的行业规范,意义重大。
本章以合理安全、简便经济用药为原则,对中药的配伍禁忌、中药服药饮食
禁忌和中西药物合用等技术层面作出规范。
第一节合理、安全用药原则
本节通过对安全用药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后,对安全、有效、合理用药作出
规范。
一、药物因素对安全用药的影响
(一)品种来源:由于中药品种繁多,同名异药、同药异名的现象普遍,
尤其地区不同,名称混乱;同一药品来源不同功效也略有不同。因而,药品生
产企业和经营使用机构在采购药材和饮片时,采购符合三级标准的正品药材可
以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炮制:许多中药须经炮制后才能入药,达到减毒、去毒、缓和药性
的目的,未按照规范进行加工炮制,则导致不良反应增加。
(三)剂型及制药工艺:中药引起不良反应尤其是过敏反应增加的一个主
要原因就是剂型改变,其次是各厂家制备工艺的差别。许多传统用药无过敏反
应的药物,改成针剂后都出现了过敏反应。这主要是因为制备工艺不精所致。
(四)污染:由于中药来源于动物、植物、矿物,在种植、生产、运输、
储藏时不可避免的会受到各种污染。中药在库养护应注意防潮、防虫、防霉、
保味色等,严格按照效期管理,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其它因素对合理、安全用药的影响
(一)诊断不明确,辨证论治不清而搞“药海战术”,以图侥幸命中,甚至
搞“预防性用药”。诊断虽然明确,但不少常见病尚无特效治疗方法,可以使用
的药品又多,“可能有益,并无大害”的心理,造成安全用药的隐患。
(二)迎合患者心理,不论是否需要,多给一些“贵重药”、“进口药”、
“好药”、“紧俏药”、“特效药”、“新药”、“补药”。过分热心的治疗,盲目增加
用药品种与剂量,从而引起不良反应,甚至蓄积中毒。
(三)部分临床医师有重医轻药的思想,只注重疾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过
程,对中药药性缺乏了解,尤其对中成药知识知之甚少,对所用药物只依据厂
家说明书处方,心中无数或只根据个人经验处方。
(四)医师尤其是门诊医师工作量太大,无暇学习或过分忙碌造成用药失
误。部分医师知识老化,不能适应时代的步伐。继续再教育也只注重临床医学
内容,对于临床中药药理学的知识更新不够重视。
(五)成药急剧增多,市场开放而对药品的宣传缺乏监督管理,夸大疗
效
的广告并不少见。部分中成药药物组成相近,甚至基本相同。
(六)药事管理不善,各单位自制的或积压、接近失效的药品放宽使用
指征;药品供求矛盾而出现药品硬性搭配发放与使用。
(七)部分患者根据经验,不经辨证论治自己购买中药或要求医生开具某
种
药物,长期服用导致不良反应。
(八)患者个体因素。例如精神因素、病理状态、遗传因素等。特别留意遗传
因素导致用药效果差异的典型例子是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的个体对中药黄
连、熊胆、西红花、腊梅花等某些药物易发生溶血反应。
三、用药的安全性原则
(一)辨证用药的原则。辨证论治是中医治病的灵魂,违背中医学的这一
基本理论。则达不到防病治病的目的。很多中药的不良反应完全是由于不经中
医辨证,随意处方造成的。
(二)合理用药,严格控制用药的指征和用药剂量。避免超量和滥用,不
随意延长疗程。走出“中药安全,无副作用”的误区。
(三)重视中药的配伍、禁忌和一些经典方中注明的特殊煎煮方法,不可
随意更改。
(四)避免盲目地将中药与西药合用,必须合用时应间隔 2~3h,以防药物
间产生的相互作用。
(五)认真准确调剂。对名称相似,但作用却大不相同的中药,决不可望
文生义。防止因疏忽大意造成不良反应。如处方中缺药时,不可盲目的用其他
药物代替。
(六)用药时应注意病人的年龄、性别、个体差异和有无变态反应史等。
发现中药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和抢救。
(七)必须熟悉中药药性,熟悉中成药的基本药物组成,然后再运用。
(八)充分考虑影响药物作用的各种因素。如量效关系、剂型因素、时辰
因素。
(九)纠正行风,树立良好医风医德,一切为了病人着想。
第二节简便经济用药原则
简便经济用药是药物经济学的核心。药物经济学是一门将经济学原理和方法
应用于评价临床药物利用过程,并从经济学角度指导临床医师和药剂师制定合
理用药原则和处方的应用科学。通过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在药品领域中的具体运
用,使有限的卫生资源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保证医疗机构高效、安全又经
济地提供医疗保健服务。运用药物经济学,可以合理地分配有限的医疗经费,
使患者在治疗的同时,考虑到药物的疗效、副作用、药品价格等因素,又能得
到最佳的治疗效果和最小的经济负担。
本节以药物经济学为指导,对简明经济用药作出规范。
一、目前经济用药情况
(一)诊断不明确而搞“药海战术”,“预防用药”造成药品的浪费。
(二)迎合患者心理,不论是否需要,多给一些“贵重药”、“进口药”、
“好药”、“紧俏药”、“特效药”、“新药”、“补药”。过分热心的治疗,盲目增加
用药品种与剂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医药公司的销售压力很大,医药代表的
利益更与销售业绩挂钩,所以个别医药公司会通过各种手段使自己的药品进入
医院,通过给某些医师回扣达到增加销售额的目的。从而造成许多不必要的用
药,造成浪费。
二、简便经济用药原则
(一)运用药物经济学的原理确定最佳治疗方案。选择最佳药物组成,尽
量少选择药物,能用 8味的绝不用 9味,用中成药或中药解决的绝不重复使
用。
(二)在安全有效的前提下,力争做到所推选药物的使用方法简便易行,
临床医生及使用者易于掌握,患者应用方便。
(三)坚决拒绝药品回扣,不开大处方,人情处方。
(四)医师应加强医德医风的教育,坚持社会效益、患者利益第一的原则,
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在处方用药时不受金钱至上、见利忘义思想的影响,不
开回扣方、大处方、人情方。
第三节中药配伍禁忌
前人经过长期的临床实践,总结了中药配伍使用后可产生协同,抑制和对抗作用。对
抗作用是指两种药物同用后,可能产生对人体有害的作用,在医疗实践中应避免的,即配
伍禁忌。本节对中药的配伍禁忌作出了规范。
中药的配伍禁忌主要概括为“十八反”、“十九畏”∶
一、十八反:即两药相配后可产生毒性反应或剧烈的副作用。有:甘草反
甘遂、大戟、芫花、海藻;乌头(川乌、草乌、附子)反贝母(川贝母、浙贝
母)、瓜蒌(蒌皮、蒌仁、天花粉)、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丹参、
沙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
藻戟遂芫俱战草,半蒌贝敛芨攻乌,诸参辛芍叛藜芦。
二、十九畏:即两药同用,引起对抗或降低药效。有:硫黄畏朴硝,水银
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
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十九畏歌:硫黄原是火中精,朴硝一见便相争。水银莫与砒霜见,狼毒最怕密
陀僧。巴豆性烈最为上,偏与牵牛不顺情。丁香莫与郁金见,牙硝难合京三
棱。川乌草乌不顺犀,人参最怕五灵脂。宫桂善能调冷气,若逢石脂便相欺。
中国药典(2000年版和 2005年版)与以上相比略有不同,其硫磺与朴硝,
甘草与海藻,人参与五灵脂未做不宜同用的规定。
“十九畏”和“十八反”诸药,有一部分同实际应用有些出入,历代医家
也有所论及,引古方为据,证明某些药物仍然可以合用。如感应丸中的巴豆与
牵牛同用;甘遂半夏汤以甘草同甘遂并列;散肿溃坚汤、海藻玉壶汤等均合用
甘草和海藻;十香返魂丹是将丁香、郁金同用;大活络丹乌头与犀角同用等
等。现代这方面的研究工作做得不多,有些实验研究初步表明,如甘草、甘遂
两种药合用时,毒性的大小主要取决于甘草的用量比例,甘草的剂量若相等或
大于甘遂,毒性较大;又如贝母和半夏分别与乌头配伍,未见明显的增强毒
性。而细辛配伍藜芦,则可导致实验动物中毒死亡。由于对“十九畏”和“十
八反”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作较深入的实验和观察,并研究其机理,因此,
目前应采取慎重态度。一般说来,对于其中一些药物,若无充分根据和应用经
验,仍须避免盲目配合应用。
附:海藻玉壶汤由海藻、陈皮、贝母、连翘、昆布、半夏、青皮、独活、川
芎、当归、甘草组成。
甘遂半夏汤由甘遂、半夏、芍药、甘草组成。
散肿溃坚汤由昆布、黄连、知母、芍药、三稜、当归、海藻、甘草、葛根、
升麻、莪术、龙胆、黄柏、黄芩、桔梗、柴胡、连翘、天花粉。
十香返魂丹本方由丁香、木香、沉香、藿香、乳香、降香、香附、檀香、诃
子肉、僵蚕、郁金、天麻、礞石、瓜蒌仁、莲子心、甘草、麝香、琥珀、朱
砂、牛黄、苏合香、安息香、冰片等组成。
大活络丹药物组成:牛黄白花蛇乌梢蛇威灵仙两头尖天麻全蝎首乌龟板麻黄
贯众炙甘草羌活官桂藿香乌药黄连熟地黄大黄木香沉香细辛没药乳香赤芍丁香
僵蚕青皮骨碎补白豆蔻附子黄芩茯苓香附玄参白术防风葛根虎胫骨(须代用品)
当归血竭地龙犀角(须代用品)麝香松脂冰片人参朱砂草豆蔻天竺黄白芷安息香
黄连木香沉香等组成。
第四节中药服药饮食禁忌
病人在服药或用药期间,对某些食物不宜同时进服,称为服药禁忌,即通
常所说的“忌口”。
我国医药学家对服药时饮食禁忌的认识,至少可追溯至两干多年前的秦汉之
际,古文献记载有,服甘草、乌梅时忌食猪肉,用皂矾时忌茶叶,服人参忌食
萝葡等。后世许多医方药书均有服药饮食禁忌,具体来说,在服药期间,不宜
吃与药性相反或影响治疗的食物,因为各种食物与药物一样,都具有不同的性
能,因此要使忌口适宜,必须根据疾病和药物的性能特点来考虑。这样有利于
发挥药效,缩短病程,早日恢复健康。
本节对中药服药饮食禁忌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一、在服药期间,一般应忌食生冷、辛热、油腻、腥膻、粘滑及有刺激性
的食物,以免引起消化不良、胃肠刺激,或助热、助升散,以及敛邪等不良作
用。
二、寒性病忌食生冷;热性病忌食辛热油腻;胸痹患者,忌食肥肉、脂
肪、动物内脏及白酒;肝阳上亢者,忌食胡椒、辣椒、大蒜、酒等辛热助阳之
品;脾胃虚弱或消化不良者,忌食油炸、粘腻、寒冷固硬等不易消化的食物;
疮疡、皮肤病患者,忌食鱼、虾、蟹等腥膻发物及辛辣刺激性食品;外感表证
忌油腻类食品;服镇静安神药时,忌食辛辣、酒、浓茶等刺激和兴奋中枢神经
的食物;服人参、西洋参等滋补药时要忌饮茶,高热患者忌食油等等。
如果服药时不注意饮食禁忌,不公服药会无效,还可能合病情加重。如
服人参吃白萝卜,就会减低甚至消除人参的实气作用。肾炎病人及水肿病人不
能吃咸,否则会使病情加重。又如临时性哮、过敏性皮炎、肝炎、疮疖等病
人,在服药时,不能吃鸡、羊、猪头肉、蟹、虾、韭菜等食品。因为这些食品
含有异体蛋白,一部分人对它特别敏感,容易引发过敏反应,使病情加重。总
之,在服药期间,应注意“吃药”和“忌口”相结合,个别病人个别对待,这
样才能达到尽快恢复健康的目的。
服药食忌,具有科学性,对指导临床用药,使药、食有机地结合意义重
大,亦是消除不良反应、提高疗效的重要环节,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
第五节中西药物联合应用
中西药结合的发展使中西药合用越来越普遍。合理的配伍,有益于疾病的
治疗而不合理的配伍,则会带来许多配伍禁忌。中西药物联用应注意以下几
点:
一、中西药发生物理或化学反应
中西药合用发生的反应包括 PH变化、酸碱中和、产生沉淀、发生络合,会
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影响:
(一)影响药物吸收
有些中西药成分发生沉淀或络合反应则会影响吸收。如汉肌松注射液、枳
实注射液等含生物碱类成分,在酸性条件下稳定,如与碳酸氢钠、青霉素等碱
性注射液混合,则生物碱游离产生沉淀;而黄芩注射液、何首乌注射液在碱性
条件下稳定,故与葡萄糖注射液等酸性注射液配伍,则会使黄酮、蒽醌类溶解
度降低。黄酮类成分多与金属离子形成络合物,含此类成分的中药如与西药制
剂碳酸钙、硫酸亚铁,氢氧化铝等同用,会因络合影响药物的吸收。
(二)、影响药物排泄
尿液的酸碱度会影响肾脏对弱酸性或弱碱性药物的排泄。如山楂、乌梅等
能酸化尿液,使利福平阿斯匹林等酸性药物吸收增加,加重肾脏的毒性反应;
而与碱性药物四环素、红霉素同用,使其排泄增加,疗效降低;其与磺胺类药
物同用,使乙酰化后磺胺溶解度降低,易在肾小管析出结晶,引起血尿、尿闭
等症状。
(三)、改变药物的作用
含生物碱、鞣质的中药如与酶类制剂如胃蛋白酶、乳酶生等同用,会引起蛋
白质变性,使酶失效。酸性中药如与西药制酸药氢氧化铝、胃舒平等同用,会
因酸碱中和,降低或失去制酸药的治疗作用。
(四)、产生有毒物质
中药酊剂和药酒中含乙醇,如与水合氯醛合用能产生有毒的醇合三氯乙醛,
严重者可以致死。
中西药发生化学或物理变化既可能在体外也可能在体内。对于体外发生的配
伍禁忌多是由用药前中西药相互混合引起,因此临床应用时不应轻率地将不同
的药液混合。
二、中西药发生药效作用的拮抗
药效拮抗会使药物作用降低或丧失。如麻黄碱具有中枢兴奋作用,如与镇静
催眠药氯丙嗪、苯巴比妥等同用则会产生药效的拮抗。枳实抗休克的有效成分
N-甲基酷胺、对羟福林主要作用于α-受体,当与α-受体阻断剂酚妥拉明同
用,会使药效降低。中药鹿茸中含糖皮质激素,使血糖升高,故不宜与降糖药
同用。
三、中西药合用产生或加重毒副反应
(一)中西药的药理作用相加产生毒副反应
有些中西药均具有较强的药理作用,合用后药理作用相互加强产生毒副反
应。这种情况多发生于强心甙和生物碱类药物。强心甙有较强的生理效应,如
过量会引起中毒。因此蟾酥、罗布麻、夹竹桃等含强心甙成分的中药及其制剂
不宜与洋地黄、地高辛、毒毛旋花子甙 K等强心甙类同用。而能增强强心作用
的麻黄、鹿茸等也不宜与强心甙同用。元胡和氯丙嗪有类似的安定和中枢止呕
作用,同用会产生震颤麻痹。
(二)影响药物药代动力学过程而引起毒副反应
这涉及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过程。如硼砂及其制剂能使氨基糖
甙类抗生素吸收增加,使耳毒作用增强,而且排泄减少,药物分布于脑中的浓
度增加,影响前庭功能,导致暂时或永久性耳聋及行动蹒跚。药物代谢多与酶
有关,中西药合用也会因酶活性变化产生毒副反应。如乙醇会增加药酶活性,
中药药酒与苯巴比妥、苯妥英钠同服,会使这些西药代谢加速,药效降低;药
酒如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多虑平等同服,会使代谢产物增加,增加抗抑郁药的不
良反应。痢特灵、优降宁等西药可以抑制体内的单胺氧化酶,使去甲肾上腺
素、多巴胺等神经介质不被破坏而贮存于神经末梢中,如此时服用麻黄及其制
剂,会促使这些介质大量释放,发生高血压,严重者导致高血压危象和脑出
血。
第四章特殊人群的处方用药
儿童、孕产妇、老年人由于生理.、代谢等方面的原因,用药和成年人用
药相比,更加容易导致中毒、致畸等不良反应。本章对特殊人群的生理特点进行
分析后,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第一节孕产妇处方用药
一、孕妇用药与胎儿的关系
胎儿虽不是直接用药者,但很多药物均能通过胎盘屏障均匀地分布至胎
儿,势必对胎儿产生效应,少数药物对胎儿较为安全,但大部分药物由于药物
自身的性质和胎儿生理及代谢功能不健全等诸多因素,致使胎儿中毒或致畸,
因此对孕妇用药应十分慎重,切不可疏忽滥用。
二、妊娠期禁忌的中药
能影响胎儿生长发育、有致畸作用,甚至造成堕胎的中药为妊娠禁忌用
药。妇女在怀孕期间应避忌或慎用。
妊娠禁忌药有毒性大小、性能峻缓之别,对胎儿及母体影响程度也有差
别。据此,现在临床又习惯将其分为禁忌用药与慎用药两大类。
妊娠禁忌用药多为剧毒或性能峻猛的中药,凡禁用的中药绝对不能使用。
妊娠慎用药一般包括活血祛瘀、破气行滞、攻下通肠、辛热及滑利类的中
药,慎用的中药可根据孕妇患病的情况,酌情使用。但没有特殊需要时应尽量
避免使用,以免发生事故。
(一)、禁忌用药有水银、砒霜、雄黄、轻粉、斑蝥、蜈蚣、马钱子、川
乌、草乌、藜芦、胆矾、瓜蒂、巴豆、甘遂、芫花、京大戟、红大戟、牵牛
子、商陆、麝香、水蛭、虻虫、三棱、芒硝、莪术等。
(二)、慎用药有牛膝、川芎、红花、桃仁、姜黄、丹皮、槐花、干姜、枳
实、瞿麦、大黄、番泻叶、天南星、芦荟、肉桂及冬葵子等。
第二节儿童处方用药
一、小儿生理特点
关于小儿生理特点,古代医家论述甚多,可归纳为生机蓬勃,发育迅速;
脏腑娇嫩,形气末充两方面。
(一)生机蓬勃,发育迅速
这是小儿生理特点之一,用来比喻小儿时期的生长发育非常快速。
(二)脏腑娇嫩,形气未充
这是小儿生理的另一特点,脏腑是指五脏六腑,形气是指形体结构、气血
津液和气化功能。小儿出生之后,五脏六腑都是娇柔嫩弱的,其形态结构、四
肢百骸、筋骨肌肉、气血津液、气化功能都是不够成熟和相对水足的。五脏六
腑功能皆属不足,尤其以肺、脾、肾三脏更为突出。其主要表现为:肺脾常不
足;心肝常有余;肾常虚。
二、小儿疾病发病原因与病理特点
小儿疾病的发生,其病因虽与成人基本相同,但由于小儿的体质特点,故
还有共特殊性。小儿疾病的发生,—是机体正气不足,御邪能力的低下,二是
由于对某些病邪的易感性所致。小儿肺脏娇嫩,形气未充,抗病力差,不耐外
邪侵袭,容易发生外感疾病,尤其是外感时行疾病。小儿病理特点,主要有两
个方面,即发病容易,传变迅速;脏气清灵,易趋康复.
(一)发病容易,传变迅速
发病容易是指小儿容易感染病邪而发病。传变迅速是指小儿在疾病过程中
容易发生转化,变化多端,其主要表现为“易虚易实”、“易寒易热”。
(二)脏气清灵,易趋康复
小儿感染疾病传变迅速,寒热虚实错综复杂,但小儿体禀纯阳,生机蓬
勃,活力充沛,组织再生和修补的过程较快.且病因比较单纯,疾病过程中情
志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相对较少,所以轻病容易治愈,重病若及时诊治,护理得
宜,大多数也能获得痊愈。
三、小儿用药原则
(一)治疗要及时、正确和谨慎小儿体属“稚阴稚阳”,病理特点之一为变
化迅速、易虚易实,因此争取时间,及时治疗非常重要,用药时必须做到治疗
快、用药淮、剂量适宜,公则容易造成疾病的发展,轻病变至,重病转危,且
不少病例可以急逻间导致死亡。
(二)治疗要中病即止小儿机体柔弱,如草木之方萌,对药物的反应,较
成人灵敏,应用时须根据患儿个体特点与疾病的轻重,区别对待,特别是大
苦、大寒、大辛、大热和有毒、攻伐之品,应用时更须审慎,苦寒能削伐生发
之气,辛热足以耗损真阴,攻伐之剂用之不当会引起气阴亏损,应用时必须中
病即止。
(三)运用儿科中药新剂型煎剂能够随症加减,在体内吸收也较快,但对
于危急患儿,煎剂缓不济急,,加上小儿服药困难,故治疗时应注意运用儿科中
药新剂型。冲剂、糖浆剂、片剂、浸膏剂、针剂、栓剂等应用方便。
(四)掌握小儿中药的煎煮方法煎煮小儿汤剂,一些先煎、后入、包煎和
烊冲药物的处理与成人汤剂基本相同,煎出的药量,根据年龄大小来决定:婴
儿 60—l00mI,幼儿及幼童 150一 200m1,学龄期儿童 200一 250ml。小儿服中
药应根据疾病的性质,确定服药次数,新病、急病要分数次服,慢性疾病可少
几次。对服药次数多的,药量可适当增加。必须掌握正确的喂药方法,小儿服
汤药不能急于求成,尤其乳幼儿,可以吃几口药,喂少许甜食。对拒服药物的
小儿,可固定头部,用小匙将药液送至舌根部,使其自然吞下,切勿捏鼻,以
防呛入气管。可以在中药中加适量调味品,如白糖、冰糖等,若方中有苦寒药
黄芩、黄连等,也可加入适量甘草以减轻苦味。婴儿服用九剂、片剂,须研成
细末调服。昏迷的患儿,可用鼻饲法给药,鼻饲散剂必须调得非常稀薄,最后
还应注入少量温水,以免造成鼻饲管阻塞。
四、药物用量折算
小儿用药剂量,常随年龄大小、个体差异、病情轻重、医者经验而不同,
由于小儿服药多有浪费,所以药用剂量相对较大,但辛热、苦寒、攻伐之剂用
量须谨慎,如麻黄、附子、纫辛、乌头、大黄、巴豆、芒硝等。为计算方便,
可采用下列比例用药;新生儿用成人量的 1/6,乳婴儿为成人量 1/3一 l/
2,幼儿及幼童为成人量的 2/3或用成人量,学龄儿童用成人量。
第三节老人处方用药
一、老年生理特点
生长壮老死,是人类生命的自然规律,变老是人类生理过程必然归宿。而
且变老是个多环节的生理过程,早在老年到来之前就已经开始,人体的阴阳、
脏腑、气血津液及精神等方面无不如此。现简述如下;。
(一)阴阳人类进入老年.体内阴阳仍应是相对平衡、相互协调的,只不过
这种平衡与协调同一般成人相比,是低度的,稳定性亦较低,对外界的适应力
亦较差。如果某些致病因素作用于机体。就会使这种阴阳低度平衡的稳定性道
到破坏.发生阴阳失凋,从而导致疾病的发生。
(二)脏腑老年人脏腑的生理特点是“五脏皆虚”,抗御病邪的能力明显降
低,自我调节和恢复能力也不足。
(三)气血指人体内的气和血。老年人宗气虚弱、所以呼吸短弱,语言迟
缓.声音低弱;同时,宗气弱使全身气血循行缓慢,脏腑组织得不到充分的气
血濡养,机能活动亦减弱。老年人营血常不足,出现皮肤于涩皱褶,面色少
华,四肢末端欠温,脏腑生理功能也相应低弱。卫气虚弱,失其固表能力,津
液不能内守而外泄,故自汗出.过动则气耗,稍事活动则诸证加重。同时,由
于卫外功能低下,一旦外邪侵袭,很易引起病变。老年人血虚是导致衰老甚至
夭亡的重要原因。
(四)津液老年人五脏皆虚.水谷化生来源减弱,因而津液不足,脏腑失
其儒养,皮肤失其滋润,津液不足不能濡养皮肤,皮肤就会变得干燥粗糙,皱
纹也逐渐增多,甚至出现面容憔悴,精神颓落的老态。
(五)精和神肾精亏损是老年人之所以衰老和产生疾病的重要原因。神充
则身强,神衰则身弱,神存则生,神亡则死。老年人由于神的基础和给养受到
损害,表现出神志衰退。
二、老年病理
老年病的发生也有内外两个方面的原因,外因有六淫、疫疠、饮食、情志、
劳伤等,与一般成人、儿童发病无异,但因老年人正气虚衰,抗病力减退,所
以比青壮年、儿童容易受外邪入侵而生病,也容易因自身正气衰退,滋生内邪
而患病。
三、老年人处方用药原则
(一)补勿过偏治疗老年病虽以补虚为主,但运用补法要恰到好处,适可而
止。宁取循序渐进。不可峻补太过;特别是不能一见补之有效,便求其速成,
大剂猛进,补之太过,会适得其反。
(二)攻勿过猛老年病虽以虚症居多,但虚实挟杂者亦有,特别是实邪重者,
非攻不除.故攻法在老年病中仍需应用,由于老年人元气衰弱,若攻之过猛太
过.则邪虽去而正不复也,达不到治疗目的,甚至造成正虚不救之势。
(三)杂而不乱由于老年病病情复杂者多,往往几种病互相交在—起,因此用
药就难免不杂。尽管要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但次要矛盾也不能不管。老年
入调节机能减弱,如不解决次要矛盾,则次要矛盾也易上升为主要矛盾。所以
用药就显得‘杂”些,但这种“杂”是以辨证为依据。并在一定法则指导下的
“杂”。药物间的有机配合,互相协调,要杂而不乱、才能达到预期的治疗目
的。但对老年急、重病者则病愈复杂,用药愈要精,必须抓住主要矛盾。才能
挽救危急。
(四)其他老年病用药,剂量要小,从 70岁开始,量宜减半,弱者一般 3—6
克就可。特别是苦寒药 1—3克即可,泻下药不超过 5克,发汗药在 9克以内。
要中病即止,药性宜平和,剧毒之品不宜乱用,剂型亦应多样化。久病,慢性
病以丸、散、膏剂较好;服药时要注意饮食宜忌等。
第四节功能障碍病人处方用药
临床病人很多同时合并有几种疾病,因而用药时必须考虑病人的病理状况后,
慎重选用药物,保证用药的安全、合理、有效。本节对循环系统、肝脏、肾脏、
胃肠道功能障碍的病人用药作出了相应的规范。
一、循环系统障碍病人应用中药的原则
(一)地高辛不宜与含钙类中药联合应用珍珠母、龙骨、牡蛎以及石决
明、石膏、寒水石、虎骨、瓦楞子、蛤壳、龙齿、海螵蛸等中药,含有大量的
钙离子,对神经有抑制作用,并能减低血管通透性。钙离子浓度增加时,肌肉
和神经的应激性降低。钙离子对心脏的作用与洋地黄类强心甙类似,能加强心
肌的收缩力,抑制 Na+,K+-ATP酶。当含钙的中药与洋地黄类药物合用时,能
增加强心甙的作用,使之毒性增强,并可引起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同时,由
于钙能加强强心贰的作用及毒性,故加用钙剂容易引起强心甙中毒,对洋地黄
化的病人尤甚。因此,凡含钙离子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
甙同时服用。地高辛不宜与含有麻黄的中成药并用通宣理肺丸、麻杏止咳片、
麻杏石甘汤等制剂均含有麻黄,而中药麻黄中的主要成分为麻黄碱,具有兴奋
心脏,受体和*受体的作用,能兴奋心肌,使心肌收缩力加强。当含麻黄的中药
制剂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服时,能加强强心甙的作用。但麻黄碱除了能加强地
高辛的治疗作用外,还能增强地高辛对心脏的毒性,引起心律失常。因此麻黄
及其制剂与强心成类不可合用,尤其对洋地黄化病人更当禁忌。
(二)地高辛不宜与含枳实的方剂同用“大承气汤”等方剂中的枳实,含
有对羟福林、N-甲基酪铵等成分,具有兴奋,受体和*受体的作用,可增强心肌
的收缩力,并升高血压,能增强洋地黄类强心甙的作用,同时增剧其毒性,引
起心律失常等反应。因此凡含枳实的各种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
时服用。
(三)洋地黄类不宜与含强心式中药同用北五加皮、冰凉花、干蟾皮、蟾
酥、罗布麻、万年青、荚竹桃、海葱等中药,含有强心甙或强心物质,具有与
洋地黄类强心甙相似的强心作用。这些含有强心甙的中药,若与洋地黄类强心
药合用,则总剂量无形增加,易引起强心甙中毒,出现心动过缓,甚至停搏等
严重中毒症状。因此,凡含强心甙类中药,一般不宜与强心甙并用,必要时要
减量,同时应加强临床观察,对洋地黄化的病人尤当慎重,以免导致洋地黄类
强心甙中毒。
(四)洋地黄类不宜与罗布麻片联合应用罗布麻根含加拿大麻甙,毒毛旋
花子甙元以及 K-毒毛旋花子次甙-*等成分,若与毒毛旋花子甙合用,能引起窦
性心律不齐、房性异位心律、不同程度的心脏传导阻滞和电解质失去平衡。据
药理实验,罗布麻根中所含加拿大麻甙能使离体及在位猫心收缩幅度增大、心
率变慢,然后心律不齐,终于使心跳停止于收缩期,其作用性质和速度与毒毛
旋花子甙相似。用罗布麻根提取物对在位猫心进行实验,亦表现强心甙样作
用,同属植物(如加拿大麻)用于心房纤维颤动的患者,效力较洋地黄差,如
用至足以控制心律紊乱的剂量,往往引起恶心、呕吐和腹泻。因此复方罗布麻
片及罗布麻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服用。
(五)洋地黄不宜与含有甘草的方剂并用甘草(复方甘草片、中药甘草饮
片等)内含主要活性成分甘草甜素,经体内酶水解生成甘草次酸,其化学结构
类似于糖皮质激素,具有去氧皮质酮样作用,能保钠排钾,使体内钾离子减
少。如长期服用,有可能导致药源性低血钾,而低血钾容易诱发洋地黄中毒。
因此,甘草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长期合用。
(六)洋地黄类不宜与含鞣质类中药并用大黄以及五倍子、诃子、石榴
皮、地榆、四季青、虎杖、老鹳草、祐蓄等中药含有大量鞣质,在胃肠道中可
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和其他甙类西药结合。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之不易被胃肠
道吸收利用,从而减低其疗效。因此凡应用洋地黄类强心甙及其他甙类西药
时,不宜同服含鞣质类中药。
(七)洋地黄类不宜与煅、炭类中药并用煅龙骨、煅牡蛎、蒲黄炭以及血
余炭、荷叶炭、艾叶炭、生地炭等众多煅、炭类中药,因具有很强的吸附作
用,当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服时,能减少其在肠胃道中的吸收,从而降低强心
甙的治疗效用。因此,凡煅、炭类中药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
同时服用。)洋地黄类不宜与含生物碱类中药并用黄连、黄柏以及黄芩、苦参、
三颗针、十大功劳等中草药,含有生物碱成分,在胃肠道中具有很强的抑菌作
用,由于肠道内菌群的改变,当服用强心甙时,可使一部分洋地黄类强心甙被
细菌代谢的因素减少,血中强心甙的浓度升高,易发生强心甙类中毒。因此,
当服用洋地黄类强
心甙时,不宜用具有抑菌作用的生物碱类中药。
(八)洋地黄类不宜与含颠茄类中药并用“胃痛散”以及洋金花、天仙
子、曼陀萝、莨菪、颠茄、华山参等,这些中药的主要成分是东莨菪碱、莨菪
碱、阿托品等,服后能抑制胃肠道蠕动,使胃排空延缓减慢,增加洋地黄类强
心甙的溶解和吸收,易发生洋地黄中毒。而地高辛的溶解及吸收本来较慢,当
使用“胃痛散”后,能减慢胃排空时间,增加地高辛溶解及在肠中特定部位的
吸收,使地高辛的血药浓度增加,对已洋地黄化的病人易引起地高辛中毒。因
此,凡含颠茄类生物碱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不宜与洋地黄类强心甙同时应
用,对已洋地黄化的病人忌用。
(九)亚硝酸异戊酯不宜与含有朱砂的方剂并用亚硝酸异戊酯等亚硝酸盐
类,属还原性西药,若与含朱砂的冠心苏合丸、苏合香丸、紫雪丹等同服时,
易与其中的汞离子结合,形成有毒沉淀物,而导致药源性肠炎。因此,不宜与
含朱砂的中成药及各种复方制剂同服。
(十)心可定不宜与含有钙离子的牡蛎、龙骨等中草药并用牡蛎、龙骨以
及龙齿、石膏、珍珠母等中药,均含钙离子,对神经有抑制作用,与心可定等
治疗心血管疾病的西药合用,可以引起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其机理参见“地
高辛与含钙类中药”。在需用心可定治疗时,不宜同服含钙离子的中药及其复方
制剂。
(十一)心痛定不官与含钙离子的珍珠母等并用珍珠母及牡蛎、龙骨、龙
齿、石膏等含钙离子的中药,对神经有抑制作用,当与心痛定等治疗心血管疾
病的西药合用时,可引起心律失常和传导阻滞。在需用心痛定治疗时,不宜同
时服用含钙离子的中药及其复方制剂。
(十二)利血平不宜与鹿茸并用中药鹿茸具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呈现水
钠潴留和排钾效应,还能促进糖原异生,加速蛋白质和脂肪的分解,用甘油、
乳酸及各种成糖氨基酸转化为葡萄糖。当其与多元环碱性较强的西药利血平等
同服时,可产生沉淀反应,使吸收减少,疗效下降。因此在使用利血平等降压
药时,不宜同服鹿茸及其复方制剂。
(十三)利血平不宜与含有大黄的中药方剂同用中药汤剂及“麻仁丸”中
的大黄,含有大量的鞣质,若与利血平等生物碱类西药同用时,能够结合形成
不溶性鞣酸盐沉淀物,影响药物的吸收与利用,从而减低其疗效。凡应用利血
平及其他生物碱类西药时,不宜同时服用大黄及其复方制剂。
(十四)利血平不宜与含甘草的中药方剂同用甘草及甘草制剂如甘草浸膏
甘草粉有糖皮质激素样作用,呈现水钠潴留及排钾效应。若与利血平、降压
灵、复方降压片等降压西药并用时,甘草能引起高血压及发生低血钾,与利血
平等降压药相拮抗。甘草能与碱性较强的生物碱类西药利血平等发生沉淀反
应,影响药物的吸收,从而减低降压药的降压疗效。因此,在使用利血平等降
压西药时,不宜同服甘草及含甘草的复方制剂。
(十五)降压药不宜与含有麻黄的中药方剂同用中药麻黄中的麻黄碱,有
拟肾上腺素样作用,可兴奋中枢神经系统而升高血压。麻黄及其中成药制剂如
咳定喘丸、气管炎丸、半夏露、哮喘冲剂、保金丸、麻黄石甘汤、川贝精片
等,若与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同服时,可使毒副反应增加,血压升高,
导致高血压危象和脑出血。在服用降压药“优降宁”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时,
忌与中药麻黄及其复方制剂同用。
(十六)优降宁不宜与罗利降压片、红虎降压片等并用“罗利降压片”及
“红虎降压片”等中西药复方制剂,含有利血平,其与优降宁联用时,不仅达
不到提高降压效果的目的,有时反而使血压升高,加剧病情。因利血平主要是
通过抑制囊泡膜的肢泵(Mg++-ATP)而降低递质主动再摄取,未回收的递质不
断地被单胺氧化酶破坏。致使递质减少乃至耗竭而发挥降压作用。而优降宁则
为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使递质不被破坏,两药相互桔抗,可产生上述不利反
应。同理,含优降宁的中西药复方制剂如“舒乐”、与利血平等降压药联用时,
也可产生上述类似现象。因此两类中西药复方制剂不能同时应用,属配伍禁
忌。
二、肝脏是人体内进行解毒及药物转化的器官,最容易遭受药物或毒物侵
袭而损及肝脏的结构和功能。在肝病患者中,临床上常会遇到伴有其他一些慢
性病或急性病需要治疗,而在应用可能损害肝脏的各种药物时,应予足够的注
意。
(一)避免选用有肝毒性药物,宜用以原形经肾脏直接排出的药物。
中药黄药子、诃子、五倍子、地榆、苦楝根皮、贯众黑面神(黑面叶、铁
甲将军、青漆)和四季青等对肝脏有一定的毒性。在用药过程中,要注意密切
观察病情变化和药物治疗反应。在应用可能致肝损害的药物时凡可不用者,应
尽量不用;凡必须用者,就尽量采用不致肝损害的其他药物来替代;非用不可
者,可短期或交替使用。凡对肝病患者禁用或慎用的药物应尽量予以注意,切
不可滥用。
(二)对以肝代谢为主要消除途径的药物小心使用或更换药物。对每个肝病或
黄疸病人,应详细询问有无可疑的服药史,判别病人的肝脏异常是不是由于药
物所诱发的,应尽量早期诊断、及时停药,以及造成更严重的肝损害。
(三)注意调节给药剂量,实行个体化给药。
(四)不宜选用经肝代谢活化而起效的药物。如贯众中毒时可发生黄疸,甚至
肝坏死。因此,对应用可能损及肝脏的药物特别是对长期用药者,要定期作肝
功能检查,以便及时判断出肝功能损害而及时停药,其中转氨酶对肝实质损害
最为敏感。
三、肾功能不全患者,不但药物排泄缓慢,而且药物代谢也会发生改变,如
含马兜铃酸的中药在动物急性毒性实验、多次给药、长期少量用药中分别出现
肾脏功能衰竭而死亡、蓄积毒性反应和慢性肾间质纤维化。因此,对肾功能不
全的患者进行药物治疗时,有必要在剂量和品种上作更慎重的考虑和选择,并
应注意对肾脏有毒性药物不宜同时使用。肾功能不全病人用药须注意以下几
点:
(一)不宜选用有肾毒性药物,宜用以肝脏代谢为主的药物。
(二)根据病情和药物特点选用药物,调整剂量或更换药物。按肾功能损害程
度,递减药物剂量。
(三)不宜选用经肾代谢活化而起效的药物。按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泄的
百分率选择药物和用量,要了解药物对肾脏的损害因素是很多的,在实际应用
中可按药物的有效成分,由肾脏排出的百分率,估计药物肾毒性。
四、其他功能障碍处方用药需注意:
(一)胃肠功能障碍:瓜蒂、藜芦等药,易伤胃气,大戟、芫花、甘遂、商
陆、巴豆等峻下逐水药作用峻猛、有毒,能致强烈腹泻,应予慎用。板蓝根可
引起上消化道出血。此外,明党参脾虚泻泄者慎用。在应用苦楝根皮、槟榔、
砒石、樟脑、过江龙、防己、番泻叶、胡椒等中草药时,剂量不宜过大,并应
密切观察胃肠的反应。
(二)青光眼、心动过速:洋金花、莨菪会引起眼内压升高。
(梁奇杨惊宇袁劲松)
中篇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中药调剂是一项集中了多学科理论知识的综合性应用技术工作。狭义的中
药调剂是指根据医生处方,按照调剂操作规程,及时准确调配和发放药物,并
指导药物使用的过程。广义的中药调剂则包括狭义中药调剂及与狭义中药调剂
相配套的所有技术过程,包括中药的采购、验收、炮制、保管、养护、调配、
煎药等。因此中药调剂是集中医基础、中药学、方剂学、中药鉴定学、中药化
学、中药炮制学、中药药剂学等中医药专业知识为一体的应用技术。
本篇以医疗机构中药调剂为中心内容,同时也包括了与其密不可分的中药
药库工作、采购工作、中药炮制与煎药工作规范、中药包装工作规范、中药工
作人员职责与制度等,旨在推进医疗(药)卫生单位的中药调剂工作的规范化
管理,确保人民用药安全与有效。
中篇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第一章中药调剂工作规范·································80
第一节中药调剂工作规范·····························81
第二节中药调剂室的布局·····························85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的设施·····························91
第四节中药调剂室的斗谱编排·························95
第二章中药药库工作规范·································105
第一节中药采购工作规范·····························105
第二节中药库工作规范·······························107
第三章中药炮制工作规范··································110
第一节中药炮制技术规范······························110
第二节医院中药炮制室工作规范························114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下设炮制室工作规范··················117
第四章中药煎药工作规范··································119
第一节基本设施要求···································119
第二节煎药操作规程····································119
第三节煎药质量、技术的基本要求························120
第四节煎药注意事项···································120
第五节煎药室的管理制度······························121
第五章中药包装工作规范··································123
第一节中药包装袋种类································123
第二节包装材料及要求································124
第三节小包装饮片的装量差异要求······················124
第四节包装上的标签内容要求··························125
第六章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127
第一节各级人员职责··································127
第二节规章制度······································131
第一章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医院调剂工作在医院药学工作中占十分重要的地位,中药调剂是医院调剂
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医疗安全与有效,影响病人
对医院的满意程度。因此,很有必要制定中药调剂工作规范,使调剂人员更加
严谨、科学,严格执行遵守操作规程,从而加强调剂工作的规范管理。
本章对调剂人员的行为与要求、调剂管理工作、调剂室的布局、硬件设施
等进行了技术层面的规范。
第一节 中药调剂工作规范
本节对中药调剂工作的硬件要求、调剂人员的行为、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
了规定。
一、以方便病人为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划价、收款与调剂室(包
括中成药、中药饮片调剂室)的最佳位置,标识明显。病人就医取药流程合理
顺畅,尽量缩短划价、交款和候药时间。
二、设立与日门诊量相适应的候药室和一定量座椅。病人可方便地查询药
品价格表。应有用药知识宣传栏。
三、根据实际情况改善窗口条件,满足取药需要。增加划价、交款和调剂
工作的透明度,缩短与病人之间的距离。
四、调剂室内布局科学合理,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各功能区(如更
衣区、二级中转库、中成药区、中草药区、办公区等)明确清晰。工作流程顺
畅,工作区不放无关杂物。
五、工作环境整洁、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平整洁净,无污染。照明、
通风、调温和洗手等设施齐全。药房内的药品应分类摆(存)放,标签清晰规
范。调剂台平整、清洁,并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不得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品
(如废 X光胶片等)调剂饮片。
六、饮片中转库的面积与辅助设施必须满足实际工作量,能及时添充药
斗;必要时可经挑检、过筛等处理,保证药斗内饮片无杂质、灰尘等。
七、严格执行物价规定,快速准确划价和收款。应具备计算机划价系统,
条件不具备时,手工划价误差应小于±5%。给病人提供中成药或饮片收费清单。
八、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用
药、超时间用药、妊娠忌药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如病情恶化或有缺
药,医师更正处方内容必须经医生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否则拒绝调配。
九、协定处方应经药事委员会审核同意并备案。依据协定处方调配的药品
及中药饮片代煎剂不得冠以成药名称或代号,病历中开具的协定处方和调配的
协定处方应书写调配的各药品名称。
十、中药人员须凭医师处方调剂处方药品,非经医师处方不得调剂。
十一、取得中药调剂人员资格方可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非药学专业
技术人员不得从事处方调剂、调配工作。具有中药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的人员负责中药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
从事处方调配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培训考核合格后,也可以承担相应的药
品调剂工作。中药人员签名式样应在本机构药学部门或药品零售企业留样备
查。
十二、中药人员应当认真逐项检查处方前记、正文和后记书写是否清晰、
完整,并确认处方的合法性。调剂人员要严格遵守收方、审方、调剂、复核、
发药程序。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名:对药
名、规格、数量、标签;查配伍禁忌:对药品形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
性:对临床诊断。中药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认真审核处方,准确
调配药品,正确书写药袋或粘贴标签,包装;发出药品时应按药品说明书(中
药饮片除外)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应注
明患者姓名和药品名称、用法、用量。
十三、中药人员对于不规范处方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处方,不得调剂。
中药人员应当对处方用药适宜性进行审核。包括下列内容:
(一)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
(二)剂量、用法;
(三)剂型与给药途径;
(四)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五)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十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处方调剂后,应当在处方上签名。
十五、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处方审核后,认为存在用药安全问题时,应告
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重新开具处方,并记录在处方调剂问题专用记录表
上,经办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签名,同时注明时间。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发现
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应拒绝调剂,并及时告知处方医师,但不得擅自更改或
者配发代用药品。对于发生严重药品滥用和用药失误的处方,药学专业技术人
员应当按有关规定报告。
十六、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
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 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戒
毒药品处方保留 2年,麻醉药品处方保留 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十七、除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及戒毒药品外,任何医疗、预防、保
健机构不得限制就诊人员持处方到其他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
购药。
十八、非单剂量包装中药饮片调配应正确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度量衡应
由计量部门定期检测,并贴有合格标示。中药饮片应一秤一药,称量姿势正
确、剂量准确,严禁以手代秤,估量抓药,应当准确调配。调剂重量误差小于
±5%。对周岁以下小儿用药或毒剧药必须逐味、逐剂称量。
十九、拆零用于调配的药品应按品种、批号分批使用。拆零以后的药品,
应采用原包装贮存,如采用其它容器贮存,直接接触药品的容器应符合药用包
装要求和药品贮存要求,并应贴有药品标准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号、有
效期的标签。
二十﹑认真复核处方和缴费清单后发药。将处方与电脑清单药品、剂量、
剂数进行核对,如发现错误,应通知收费处更改。
复核处方所开的药味、药量与剂数,有无多配、漏配、错配或掺混异物的
现象;检查饮片有无生虫、发霉及变质;有无以生代制、生制不分的应付错
误;有无应捣未捣的情况。调配人员及核对人员应及时在处方上签字,调剂复
核率 100%。中药饮片调剂复核后,对一些特殊用法的中药(如先煎、后下、烊
化、冲服、包煎等)必须单包加以注明,贵重药品亦应单包,直接交给病人。处
方调配完毕后应自查确认无误后,调配人签字交他人复核。
二十一、调配好的饮片包装袋均应注明病人姓名、剂数、煎用方法、注意
事项等内容;每种中成药发出时应张贴注明具体用法用量的小标签;外用药要
有外用标志。耐心向病人讲解用药方法、禁忌和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患者对
调剂质量满意率应达 95%以上。
二十二、调配的药品发出后,处方全部装订整齐归档,按规定期限保存。
二十三、定期组织检查药品质量。调剂室内不得出现伪、劣药(包括中药
饮片霉变、虫蛀、结串、走油等),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退回药库并记载,以免
误投。中药饮片调剂室内无串斗和落地药品。药房 3个月内将过期失效的药品
要有明显的有效期警示,警示率应当达到 100%。
二十四、健全规章制度,合理配置和使用人员,明确职责。划价、收款及
调剂要指派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责任心强的同志进行业务指导。
二十五、工作人员实行“上岗证”制度。从事调剂工作的无职称人员必须
经过一年以上的基础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认
可发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组织进行专业知识学习与技能训练。
二十六、调剂上岗人员必须建立体检档案,每年体检一次,患传染病者不
得上岗。
二十七、毒麻药品、贵重药品的管理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十八、如实填写差错事故登记,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二十九、调剂等有关人员必须衣帽整洁,文明待患,服务热情,操作迅
速、熟练、准确,杜绝生、冷、硬、顶等不文明现象。
三十、必须建立单位内外、医患监督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多种形式
的监督、评议工作。
第二节 中药调剂室的布局
中药调剂室必须布局合理、设施完备,管理规范,才能充分保证药剂质
量、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因此,本节对中药调剂室布局、功能、设
置、操作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一、中药调剂室在医院总布局中的安排
调剂室的设置应根据医院的性质、等级、床位数及业务量而定。
(一)中药调剂室的设置
根据我国现阶段国情,一般医院门诊中药调剂量较大,故均应设门诊中药
调剂室。大型中医专科医院和有较多中医病房的特大型综合性医院,由于住院
病人的中(草)药使用总量也很大,故可设住院中药调剂室。
由于一般中药的体积相对较大,所以中药调剂室、尤其是中草药调剂室需
要的工作面积也较大。在住院病人中药使用量不是很大的情况下,一般医院
(包括大多数大型综合性医院)只设一个中草药调剂室,同时负责门诊和住院
病人的中草药调剂工作。此时该药房的准确名称应叫作“中药调剂室”,但由于
通常没在门诊部,故也被称为“门诊中药调剂室”。
由于大多数医院只设一个门诊中药调剂室,以下主要讨论门诊中药调剂室
的布局。
(二)门诊中药调剂室在医院的位置安排
门诊中药调剂室在医院的位置安排应在附合病人就医流程前提下,考虑以
下要求:
1.一般位于门诊的中央且楼层偏低的位置中医专科医院的门诊中药调剂室
要及时调配所有中医临床医生开出的处方,综合性医院除中医科以外的临床科
室也有医生开中草药处方的情况,开中成药处方的情况更是很普遍,因此将门
诊中药调剂室与门诊西药调剂室一样安排都在门诊部的中央,整体上可为病人
取药提供最大的方便;由于药品出入库数量很大,而医院的一级药库一般不会
安排在门诊大楼,将门诊中药房安排的楼层较高时会增加院内药品(和/或医药
公司药品)运输工作量和难度,会占用更多的门诊楼内宝贵的电梯资源,也影
响工作效率。
2.与收费部门相邻便于病人收费取药同时进行,实行一条龙服务,并方便
及时协调更正收费差错。
3.与其他门诊调剂室相邻,方便病人取药和药剂科集中管理。
4.综合性医院中药调剂室与中医科室距离不宜太远毕竟综合性医院门诊中
药调剂室与中医科室联系最多,相距较近可方便工作协调。
5.最好与一级库距离不宜太远方便药品调度。
二、中药调剂室的组成
中药调剂室的组成一般分为:①中成药房(组);②中草药房(组);③中
成药二级库;④中草药二级库;⑤办公及生活区;⑥杂物存放区。也可以在一
整片较大的空间内分隔成相对独立的工作区。中药处方调剂任务较小的医院可
根据实际情况不再将中药调剂室往下细分,但应尽可能将调剂室按功能区布
局。
(一)中药房(组)
中药房(组)主要用于调配中药汤剂处方。分为中药窗口发药区、中药柜
及调剂台区、简单加工处理区等。
(二)中药二级库
中药二级库主要用于暂存从中药一级库领出的中药饮片,以便及时往中药
柜补充中药饮片。在没有中药一级库的医院,中药二级库还应增加入库验收、
药库中药饮片出入库管理功能。
(三)中成药房(组)
中成药房(组)主要用于调配中成药处方。分为中成药窗口发药区、调剂
台区、中成药柜区等。有条件的医院应尽可能设立中成药房,并配备中药专业
人员,体现专业化管理,便于提供专业化药学服务。
(四)中成药二级库
中成药二级库主要用于暂存从中成药一级库领出的药品,以便及时往中成
药柜补充中成药。在没有中成药一级库的医院,中成药二级库还应增加入库验
收、药库药品出入库管理功能。
(五)办公及生活区
办公区用于中药调剂室排班安排、管理记录、业务工具书存放和查阅、文
件保管等;生活区主要用于工作人员饮水、吃工作餐、洗手、小憩、看报,暂
放手提包、随身衣物、毛巾等一些小件个人物品的区域。条件有限时办公区与
生活区可以合并。
(六)杂物存放区
杂物存放区主要存放中药调剂室的日常工作中所需的消耗材料,如大、
中、小外包装手提袋,中草药袋、另包药袋,发药标签、管理用表、汇总处
方,办公卫生用品等。
三、中药调剂室内的布局
(一)布局的原则与要求
1.方便病人取药。合理设计划价取药工作流程,减少病人排队次数;应根
据工作量决定设置的窗口数,避免病人排长队;不同窗口标示应明确醒目;应
为等候取药的病人设置一定数量的座椅;在硬件条件许可的前提下尽量增设一
些便民措施。
2.方便病人与药师交流。不宜设计成封闭式后台操作型调剂室,因为病人
看不到药师的调剂操作,也不方便病人与药师之间的交流。国内外很多医院为
了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加强药师与患者面对面的勾通,已提倡柜台式发药。加
强发药窗口的透明度,加强药师与患者的自由交流,提供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
服务,这是窗口工作改革的核心。
3.面积应满足工作需要。一般中药调剂室用房面积(包括审方、调配、发
药、药材储存、办公等用房面积)应与调剂工作量相适应;同时应合理分配工
作区与办公生活区面积比、二级库与药房面积比、中成药与中草药调剂业务用
房面积比。
4.人流物流顺畅。物流应尽可能短,做到顺流不逆;尽量首先从设计上避
免人员工作中的无效流动和相互干扰。
5.减轻药师工作强度。合理编排中药饮片斗谱和中成药摆放位置,减少来
回走动距离和时间,缩短发药路线。
6.合理设计药房药物贮备量。原则上药房储用量不超过日消耗量的 30倍,
不低于日消耗量的 10倍。
7.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工作区与办公生活区分开可以使药房药物避
免一些生活污染的影响,以及减少因生活污染带来虫蝇、老鼠的机会;同时也
可便工作区更加整洁。
(二)举例
以下是某医院中药调剂室布局平面示意图,供参考。
图某医院中药调剂室布局示意图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的设施
本节对中药调剂室的设施如药柜结构、服务功能、中药养护、调剂用器具
等技术层面进行了规范。
一、房屋及其要求
中药调剂室应有足够的面积和空间,室内墙面、地面、顶棚应光滑、无缝
隙,不得有颗粒性物质脱落。墙面最好采用防水防潮防霉装修材料,可耐受擦
洗。
室内所装上下水道、电线均应暗设;采光、照明、颜色、空气调节符合卫
生学要求;工作室要有良好的水、电供应;有空气调温、调湿等设施;有防
潮、防霉、防火、防鼠、防水、防盗、遮阳等设施。
二、中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饮片供调剂处方使用,一般市场没有成型的中药柜商品,多
为医院自行设计和定做,其规格视调剂室面积大小和业务量而定。
传统的中药柜多为木制抽屉式中草药柜。一个抽屉设置 2~6个药格,故
药格空间有大有小,根据中药饮片质地和用药频率确定采用合适的药格。此类
抽屉本身易受鼠咬、虫蛀,抽屉转角处常有虫卵附着,使用时间长的情况下隔
板变形摇动,易致饮片互相串斗。而且清扫药斗时费工耗时。现在中药柜多采
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料制作,不但可克服木制药柜的弊端,而且美观、结实、
可用的存药空间大。
三、中成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中成药供调剂处方用。可在市场上定购可调式货架安装成中
成药架,也可自行设计。
四、二级库药架
主要用于在二级库内存放药物(中药饮片或中成药)。可在市场上定购可
调式货架安装成二级库药架,也可自行设计定做。
五、冷藏柜(贵重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贵重或容易变质的中药饮片。可在市场上直接购买带锁的冷
藏柜,也可在市场上定购带锁的铁门柜作为贵重药柜(这时需另配冷藏柜存放
容易变质的中药饮片)。
六、毒麻药柜
主要用于存放毒、麻中药饮片。可在市场上定购带双锁的厚制铁门柜,或
直接采用保险柜。没有毒麻中药的中药调剂室可不配备毒麻药柜。
七、调剂台
主要用于调配、核对药物,临时对个别中药饮片进行简单加工处理。如果
中草药或中成药柜上设计有调剂台,可不再另配调剂台。
八、中药计量用具
现多使用电子秤、天平和大、小台秤。要求计量用具应按时由计量部门进
行检定并贴上有关合格标志。
戥秤(又称戥子)是传统的中药调剂计量用具,属于杆秤的一种。由于杆
秤准确度不高,戥秤已逐步被其他新的计量器具替代。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
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4年 9月 23日颁发了《关于在公众贸易中限制使用杆秤的
通知》,广东省人民政府于 1996年 7月 5日也发布了《关于禁止在公众贸易中
使用杆秤的通告》(穗府[1996]97号)。
九、计算机
中药调剂室的计算机管理是现代医院的基本要求。随着医院信息化建设的
发展,中药调剂室应逐渐配备几套计算机系统。
(一)发药窗口计算机
即“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HIS)”网络的“药
房发药子系统”终端,每个门诊发药窗口都会安装一台这样的计算机终端,这
是最基本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没有设置住院部中药房的医院,一般在门诊中药
房还应配备一台“住院部发药管理子系统”终端,处理对住院部的领、发药业
务。
(二)药房药品管理计算机
即 HIS网络的“中药调剂室药品管理子系统”终端,主要处理药房药品的
管理事务。
(三)办公计算机
医院设立了“办公自动化系统”网络的情况下,中药调剂室的办公计算机
也可联网,一般同时还可联接外网(互联网);没有办公网的情况下,办公计算
机一般为单机。
十、办公及生活设施
(一)办公设施
包括:办公桌椅、计算机(见上)、文件柜、工具书柜等。
(二)生活设施
包括:饮水机、杯碗架、洗手池、穿衣镜、衣帽柜、报架等。
十一、中药保养设施
(一)空调
已安装了中央空调的中药调剂室不必另装空调。安装空调的情况下,空调
功率应与中药调剂室房屋空间大小相匹配。
(二)排风扇
已安装了中央空调的中药调剂室二级库不必另装排风扇。在安装排风扇的
情况下,排风口应有阻挡风雨内灌的装置。
(三)除湿机
如果中药调剂室二级库已安装了中央空调,且具有空气湿度调节功能,则
不必另配除湿机。在配备除湿机的情况下,除湿机功率应与中药调剂室二级库
房屋空间大小相匹配。
(四)温、湿度计
如果中药调剂室二级库分为几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则每个相对独立的空间
中均应配备温湿度计。
十二、防鼠、防虫、防暴晒设施
一般防鼠、防虫、防暴晒设施主要有:鼠夹、鼠笼、鼠药,杀虫剂、纱
窗,窗帘等。
十三、中药加工设施
(一)冲筒、乳钵
冲筒:一般有铜制、铁制两种,用于某些特殊药物临时捣碎处理。如川贝
母、三七等。
乳钵:乳钵又称为研钵,有瓷制、玻璃制、玛瑙制、金属制等几种,它由
乳钵和乳杆组成,是研磨药物的重要工具。
(二)药碾(铁船、推槽、脚蹬碾)
为传统中药加工设施,一般由铁或铜制成。碾槽上口较宽,向下斜缩至底
部,形成窄沟状,形似船。砣为扁圆轮盘形,砣中部有一方孔,安有碾轴。将
药物置槽中,用脚蹬(或用手推压)轴,使砣往返轮转碾轧,可使药物渐成粉
末。
现代多用小型电动粉碎机制药粉。
(三)切药刀台
为传统中药加工设施。切药刀台由切药刀、刀枕、刀闩、刀台(刀板)、
固定架(案板、桌子)几部分组成。切药刀又称为铡刀,包括刀片、刀床(刀
桥)两部分,由铁制成。刀闩是由坚韧的木材或竹子切削而成的、一头稍细、
一头稍粗的短棍,用于连接、固定刀与刀桥。刀枕为 3~4cm的木质垫枕,用以
固定刀栓,使其吻合不松动。刀台即刀板,是厚约 7cm、长约 60cm、宽约 30cm
的长方形坚硬木板,用以固定刀床。固定架用以固定刀台和放置其他用具。
现也有小型电动切药机械。
(四)药筛
药筛有铜筛、铁筛、尼笼筛等。中国药典 2005年版规定药筛选用国家标
准的 R40/3系列,分等如下:
筛号筛孔内径(平均值)目号
一号筛 2000μm±70μm10 目
二号筛 850μm±29μm24 目
三号筛 355μm±13μm50 目
四号筛 250μm±μm65 目
五号筛 180μm±μm80 目
六号筛 150μm±μm100 目
七号筛 125μm±μm120 目
八号筛 90μm±μm150 目
九号筛 75μm±μm200 目
药筛主要用于药粉颗粒的选择或混合。
第四节中药调剂室的斗谱编排
本节对中药调配的斗谱进行科学编排的原则和要求等技术层面进行了规
范。
一、斗谱编排原则
中药房中中药饮片存放在饮片柜的屉斗中。中药斗谱是一组药柜中各屉斗
及屉斗内前后左右斗格饮片存放顺序的规律,故斗谱的编排也称为中药饮片的
排列。斗谱编排原则为:
(一)首先要考虑有利于减轻劳动强度,方便调剂和加药
1.将最常用的饮片安排在最容易取药的地方:这类饮片有如,甘草、当
归、党参、白术、茯苓等。
2.饮片的常用配伍规律:因为在一张处方中功效相近的药物常常配伍使
用,故功效相近的饮片宜编排在一起,可减少调剂时来回走动。如常用的止咳
平喘药、清热解毒药、活血祛瘀药等分别按功效相对集中编排在一起。
3.一般质地较轻的饮片宜排在上层屉斗,质地较重的饮片宜排在下层屉斗
(二)尽量避免发生差错事故
1.外观性状相似但功效不同的饮片不宜编排在一起,如紫苏子与菟丝子;
2.同一植物来源但不同部位入药的饮片,功能不相近、尤其是相反的品种
不能编排在一起,如麻黄与麻黄根;
3.药名略同,但性味相差甚远的饮片不应编排在一起,如,附子与白附
子;藜芦与漏芦;天葵子与冬葵子等。
(三)方便记忆
1.最常用方剂可排在一起:如组成“四物汤”的当归、川芎、白芍、熟地
黄可考虑排在附近;组成“四君子汤”的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可考虑排在
附近;组成“六味地黄丸”的熟地黄、山茱萸、牡丹皮、泽泻、山药、茯苓等
可考虑排在附近。
2.有某种共同规律的饮片排在一起:如性味相近且药名略同的饮片,如
“二活”之羌活、独活,“二芽”之谷芽、麦芽,“二冬”之麦冬、天冬等;功
效属同一类的饮片,如菊花、桑叶、薄荷、蝉脱等;用药部位相同的饮片,如
郁李仁、火麻仁、柏子仁、益智,合欢花、百合花、厚朴花、辛荑、野菊花
等;质地相似的饮片,如紫草、香薷、大青叶、夏枯草、墨旱莲等;常用“对
药”,如桃仁与红花,麻黄与桂技,乳香与没药等。
(四)有利于饮片管理
根据具体情况选择药斗的大小,尽量使大部分饮片的加药周期趋于接近。
一般用量大、质地疏松轻巧的饮片选择大药斗,用量小、质地致密沉重的饮片
选择小药斗,避免有的饮片要多次单独加药而影响工作效率,而有的饮片因长
期压斗而虫蛀、发霉等。
1.同一药用植物有不同入药部位的饮片可考虑编排在一起,当归(全
归)、当归身、当归尾;茯苓、茯神;莲子、莲心、莲须。但要注意功能不相
近、尤其是相反的品种不能编排在一起,如麻黄与麻黄根。
2.同一药材有不同的炮制品时可考虑编排在一起:如干姜、炮姜;大黄、
熟大黄;醋柴胡、酒柴胡;牡蛎、煅牡蛎;石膏、熟石膏等。
3.有些调剂时需要特殊处理的饮片可相对集中摆放,如需包煎、打碎的饮
片。
4.贵重饮片、毒麻饮片及有些需特殊保存的饮片应集中存放。
5.编排斗谱时,可适当在不太方便的位置留空,以备日后增加或调整饮片
所用。
(五)有利于人员分工合作
可将饮片按使用频率分为几类,如分为最常用饮片、较常用饮片、不常用
饮片等。调剂工作量较大的中药房往往需要将饮片调剂人员分成几组,编排斗
谱时可考虑最常用饮片设计每人一组,较常用饮片 2个共一组,不常用饮片多
人共一组。
不同的中药调剂室具体条件千差万别,中药饮片斗谱的编排可以不一致,
以上原则不可能同时全部满足,也不提倡机械套用。各中药调剂室在设计斗谱
时可尽量平衡兼顾,也可以主要考虑其中 1至 2个原则。
二、斗谱编排程序
现以较大型中药房为例来阐述斗谱编排程序。
(一)确定饮片总数和配方单元
应根据业务量确定“饮片总数”和“配方单元”。“饮片总数”即某调剂室
可以配发的所有饮片数之和,饮片总数与医院规模、医院专业设制、医院用药
特色、地方用药习惯、医生用药特点等有关,饮片总数应以能保证临床配方需
要为度。
“配方单元”是指调剂室内可相对独立操作、互不干扰或互相之间影响不
大的工作单元。一个配方单元内应有相对独立的调剂台、调配计量用具、常用
饮片柜和相对稳定的工作人员,但配方单元之间并非完全独立,如使用频率小
的饮片可考虑各配方单元间药柜合用。小型中药调剂室可以只设一个配方单
元,中、大型调剂室可设 2至多个配方单元。
(二)确定饮片“药柜组数”、“屉斗总数”和“配方单元屉斗数”
应根据饮片总数、调剂单元数和中药调剂室场地大小确定饮片药柜组数、
屉斗总数、配方单元屉斗数。
(三)确定最常用饮片、较常用饮片、不常用饮片
斗谱编排时首先要考虑有利于减轻劳动强度,方便调剂和加药,将最常用
的饮片安排在最容易取药的地方,所以必须确定最常用饮片、较常用饮片、不
常用饮片。
中药调剂室布局与配方单元数确定后,配方单元中调剂台附近的药斗一般
安排最常用的饮片,仅供本配方单元使用;配方单元中离调剂台稍远(如与调
剂台相对的后排药柜)的药斗一般安排较常用饮片,可与相临配方单元共同使
用;配方单元中离调剂台更远的药斗一般安排不常用饮片,可与多个或所有配
方单元共用使用。
对前 1至 2年临床用药情况进行用药频率统计,最好用电子计算机将所有
饮片按用药量从大到小排序。有关数据可从医院信息系统的门诊发药子系统中
提取,也可从药库饮片管理子系统中提取;没有实行计算机管理的调剂室可从
药库药品明细帐中手工提取饮片年出库数据;新成立的中药调剂室可根据经验
将用药频率进行估计排序。
根据药斗布局情况和用药频率统计数据确定最常用饮片、较常用饮片、不
常用饮片的具体明细一览表。
(四)分别给最常用饮片、较常用饮片、不常用饮片定位
在对最常用饮片、较常用饮片、不常用饮片进行定位前最好完成以下基础
工作:①对不同使用频率的饮片进行入药部位排序;②对不同使用频率的饮片
分别进行药效分类排序;③对不同使用频率的饮片按质地轻、中、重进行排
序。
1.给最常用饮片定位
按以下步骤给最常用饮片定位:
最常用饮片一般安排在调剂台附近,现很多调剂室主张最常用饮片柜与调
剂台联为一体,不再另设调剂台,这样可减少调剂操作时的转身次数。与调剂
台联为一体的饮片柜,调剂台以下的屉斗比调剂台以上的屉斗空间容量大,首
先应考虑把最常用饮片中用药频率大或质地较轻的饮片安排在下半部分。
饮片柜设计时考虑了将最下层第 1或第 2排设计成较大屉斗的情况下,应
在大屉斗中安排质地最轻、占用空间相对较大的饮片。①将用药频率最高、用
量最大的饮片按著名方剂顺序将屉斗安排在一起;②将药效相近的饮片、临床
常用“对药”安排在一起;③将入药部位相同的饮片相对集中安排。
2.给较常用饮片定位
按以下步骤给较常用饮片定位:
饮片柜设计时考虑了将最下层第 1或第 2排设计成较大屉斗的情况下,应
在大屉斗中安排质地最轻、占用空间相对较大的饮片。
①用量较大的饮片屉斗安排在中部最方便的位置;②入药部位相同的饮片
相对集中安排;③药效相近的饮片、临床常用“对药”安排在一起。
3.给不常用饮片定位
与较常用饮片定位步骤基本相同。
(五)最后集中调整
以上程序完成后,中药调剂室的斗谱已基本完成,此时还可以做最后的集
中调整。在斗谱编排过程中,不可能符合以上提及的所有编排原则,有时有顾
此失彼的现象,集中调整的目的是在斗谱编排原则间作综合平衡,以便编排出
最为科学、合理的斗谱。集中调整时,可对一组屉斗群作整体移动,也可对个
别屉斗作微调。
在定制饮片柜时,最好能预留一些空斗,以满足日后增加饮片品种和规格
所需,一般预留最上排的屉斗作空斗。对于调剂台上部的空斗,由于离调剂台
近,也可以暂时存放一些不常用的饮片,供本调配单元单独使用,这样该调配
单元人员就不必到离调剂台较远的不常用饮片公用区去取药了,日后要使用这
些备用屉斗时再腾出不也不迟。但由于这类饮片不常用,故宜选择一些不易变
质的不常用饮片,如炭药、矿物药等。
三、屉斗标签格式
饮片柜每个屉斗上的标签信息很重要,目前对饮片屉斗标签没有统一的格
式,各调剂室可自行设计,以下为一些带共性的问题。
(一)屉斗标签的必备内容
屉斗标签的必备内容包括:饮片名、饮片规格(采用饮片小包装调剂
时)。
1.饮片名标准化原则
(1)除了个别药材鲜用的情况,临床中草药处方中应使用饮片名。原药材
不能直接用于临床,必须经过炮制成为饮片后,才能供医生开方使用。中药调
剂室使用的中草药都默认是饮片,鲜药材必须在标签上注明,如“鲜生地”、
“鲜芦根”等。
(2)饮片名必须使用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以下称《中国药典》)
上规定的法定名称,对现行《中国药典》上没有收载的品种,如果国家食品药
品管理局颁标准(包括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已
收载的,使用局颁(部颁)标准或地方标准上收载的名称。以上标准均没有收
载的品种,使用权威书籍(如《中药大辞典》)上记载的名称。
(3)如果饮片是由药材经简单的炮制方法(如“净制”、“干燥”、“切丝”、
“切片”、“切段”、“捣碎”等)处理而成,饮片名可与药材名相同,如天葵
子、酸枣仁、王不留行、地黄、大青叶、白鲜皮、甘草、白及、防风、首乌
藤、砂仁等。
(4)如果在上述简单炮制基础上,还要进行进一步加工炮炙(如“炒”、
“烫”、“煅”、“制炭”、“蒸”、“煮”、“炖”、“燀”、“酒制”、“醋制”、“盐制”、
“姜汁炙”、“蜜炙”、“油炙”、“制霜”、“水飞”、“煨”等)的饮片,按下列原
则定名:
①如果《中国药典》将炮制品作为一种饮片品种单列的,则直接用《中国
药典》饮片名。如“制草乌”、“制川乌”、“制何首乌”、“炙甘草”、“炙红芪”、
“炙黄芪”、“炒瓜萎子”、“胆南星”、“法半夏”、“熟地黄”、“煅石膏”、“干
姜”、“炮姜”等。
②如果《中国药典》没有将炮制品作为饮片品种单列,而在该品种“炮
制”项下收载了炮制品名的饮片,如“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
“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药房中有这种
炮制品时,则标签上这类炮制品的书写格式应为《中国药典》该品种“炮制”
项下列出的炮制品名,即直接写成“炒王不留行”、“炒白扁豆”、“蜜白前”、
“酒白芍”、“土白术”、“地榆炭”、“煅石决明”、“阿胶珠”等。不可写为“王
不留行(炒)”、“白扁豆(炒)”、“白前(蜜炙)”、“白芍(酒炒)”、“白术(土
炒)”、“地榆(炭)”、“石决明(煅)”、“阿胶(珠)”等。
③有毒的未经进一步加工炮制的净药材标签必须在药材前注明“生”字,
如生川乌、生草乌、生南星等。凡是出现“生”字的饮片,隐含有毒性饮片的
意义,对调剂人员产生“警醒”作用。
一般生用的净药材标签不要写出“生”字,如“大黄”、“地黄”、“王不留
行”等,标签中写成“大黄”、“地黄”、“王不留行”。强调不要在非毒性饮片中
使用“生”字,以强化“生”字的“警醒”作用。
(二)屉斗标签的重要内容
屉斗标签的重要内容包括:药斗定位编码。
药斗定位编码不一定非要求出现在标屉斗标签上不可,但非常鼓励标签上增加药斗定
位编码信息,其重要意义有:①确保药斗定位,因为药斗是可以抽出来的,没有定位编码
容易出现药斗有意或无意挪位,并不易发现错位,导致斗谱不固定,容易出现加药和配药
错误;②药斗定位编码是按空间位置编制的唯一码,便于药房饮片的信息化管理;③便于
盘点空表的制作和盘点核算与统计。
药斗定位编码一般有如下要求:唯一性,要求一斗一码;包含饮片柜信息;包含配方
单元信息;包含屉斗所在药柜的行、列序号。
以下为屉斗标签实例(小包装饮片屉斗用,一个屉斗分为两格,存放同一个饮片品种
的两种不同规格)见下图:
大青叶屉斗标签例图:
图饮片屉斗标签例图
(三)屉斗标签的推荐内容
屉斗标签的推荐内容包括:医保信息、记价单位、参考零售价、按功效分类、用药部
位等。
医保信息:医保 记价单位:10g 参考零售价: 元
10g 大青叶 15g
药斗定位:A/a01-3 按功效分类:清热药/清热解毒药 用药部位:叶
四、斗谱举例
配方单元 1配方单元 2
荆
芥
炭
血
余
炭
蒲
黄
炭
藕
节
炭
侧
柏
炭
黄
芩
炭
栀
子
炭
地
榆
炭
荆
芥
炭
血
余
炭
蒲
黄
炭
藕
节
炭
侧
柏
炭
黄
芩
炭
栀
子
炭
地
榆
炭
猪
苓
桔
核
土
鳖
虫
番
泻
叶
海
风
藤
宽
筋
藤
络
石
藤
石
南
藤
猪
苓
桔
核
土
鳖
虫
番
泻
叶
海
风
藤
宽
筋
藤
络
石
藤
石
南
藤
茯
神
川
楝
子
郁
金
五
味
子
太
子
参
玄
参
栀
子
土
茯
苓
茯
神
川
楝
子
郁
金
五
味
子
太
子
参
玄
参
栀
子
土
茯
苓
远
志
香
附
延
胡
索
山
茱
萸
麦
冬
南
沙
参
知
母
天
花
粉
远
志
香
附
延
胡
索
山
茱
萸
麦
冬
南
沙
参
知
母
天
花
粉
酸
枣
仁
木
香
丹
参
枸
杞
子
山
药
杜
仲
桔
梗
百
部
酸
枣
仁
木
香
丹
参
枸
杞
子
山
药
杜
仲
桔
梗
百
部
泽
泻
砂
仁
红
花
桃
仁
苦
杏
仁
法
半
夏
川
贝
母
紫
苑
泽
泻
砂
仁
红
花
桃
仁
苦
杏
仁
法
半
夏
川
贝
母
紫
苑
调剂台 调剂台
薏
苡
仁
陈
皮
党
参
白
术
茯
苓
甘
草
金
银
花
款
冬
花
薏
苡
仁
陈
皮
党
参
白
术
茯
苓
甘
草
金
银
花
款
冬
花
牡
丹
皮
地
黄
熟
地
黄
白
芍
当
归
川
芎
连
翘
菊
花
牡
丹
皮
地
黄
熟
地
黄
白
芍
当
归
川
芎
连
翘
菊
花
赤
芍
黄
芩
黄
柏
黄
芪
苍
术
防
风
柴
胡
桑
叶
赤
芍
黄
芩
黄
柏
黄
芪
苍
术
防
风
柴
胡
桑
叶
鸡
血
藤
益
母
草
佛
手
枳
壳
厚
朴
荆
芥
葛
根
薄
荷
鸡
血
藤
益
母
草
佛
手
枳
壳
厚
朴
荆
芥
葛
根
薄
荷
鱼
腥
草
白
花
蛇
舌
草
蒲
公
英
竹
茹
枇
杷
叶
紫
苏
叶
淡
竹
叶
蝉
蜕
鱼
腥
草
白
花
蛇
舌
草
蒲
公
英
竹
茹
枇
杷
叶
紫
苏
叶
淡
竹
叶
蝉
蜕
图最常用饮片斗谱示意图(两个配方单元分别独立使用一组饮片柜)
丝
瓜
络
莲
子
心
荷
叶
芒
硝
矮
地
茶
琥
珀
胆
南
星
神
曲
鸡
内
金
大
腹
皮
山
楂
麦
芽
薤
白
木
瓜
制
何
首
乌
升
麻
熟
大
黄
大
黄
炙
甘
草
糯
稻
根
细
辛
没
药
石
斛
穿
山
甲
紫
河
车
粉
海
桐
皮
焦
山
楂
生
麦
芽
枳
实
路
路
通
天
冬
白
芷
黄
连
牛
膝
制
附
子
石
菖
蒲
麻
黄
乳
香
天
麻
阿
胶
乌
梢
蛇
肉
桂
白
扁
豆
谷
芽
车
前
子
炒
王
不
留
行
黄
精
前
胡
苦
参
川
牛
膝
乌
药
萆
解
桂
枝
磁
石
马
勃
鳖
甲
五
灵
脂
桑
白
皮
大
枣
莱
菔
子
决
明
子
白
芥
子
玉
竹
浙
贝
母
龙
胆
草
三
棱
白
及
瞿
麦
紫
苏
梗
滑
石
粉
海
金
沙
龟
甲
合
欢
花
桔
红
菟
丝
子
地
肤
子
蒺
藜
瓜
蒌
皮
巴
戟
天
威
灵
仙
重
楼
莪
术
白
茅
根
萹
蓄
皂
角
刺
龙
齿
粉
蒲
黄
地
龙
百
合
青
皮
补
骨
脂
蛇
床
子
苍
耳
子
瓜
蒌
子
狗
脊
秦
艽
大
血
藤
姜
黄
藕
节
茵
陈
钩
藤
龙
骨
粉
侧
柏
叶
僵
蚕
厚
朴
花
白
鲜
皮
益
智
柏
子
仁
牛
蒡
子
梨
干
肉
苁
蓉
独
活
射
干
虎
杖
茜
草
金
钱
草
忍
冬
藤
牡
蛎
粉
大
蓟
蜈
蚣
辛
荑
地
骨
皮
女
贞
子
火
麻
仁
蔓
荆
子
胖
大
海
仙
茅
羌
活
板
蓝
根
三
七
(
片
)
三
七
(
粉
)
石
苇
桑
枝
珍
珠
母
仙
鹤
草
全
蝎
野
菊
花
青
蒿
桑
椹
子
郁
李
仁
苇
茎
紫
苏
子
续
断
藁
本
紫
花
地
丁
刘
寄
奴
广
藿
香
木
通
桑
寄
生
石
决
明
紫
草
香
薷
大
青
叶
夏
枯
草
墨
旱
莲
炙
枇
杷
叶
芦
根
豆
蔻
淫
羊
藿
伸
筋
草
败
酱
草
泽
兰
佩
兰
通
草
首
乌
藤
石
膏
图较常用饮片斗谱示意图(两个配方单元共用一组饮片柜)
龟
甲
胶
王
不
留
行
明
党
参
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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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
阳
起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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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
蜂
房
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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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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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麦
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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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
子
白
附
子
干
姜
槟
榔
麻
黄
根
姜
炭
槐
花
炭
寒
水
石
海
蛤
壳
儿
茶
鹿
角
霜
莲
须
椿
根
皮
丁
香
莲
子
桔
核
使
君
子
黄
药
子
高
良
姜
绵
马
贯
众
土
牛
膝
山
楂
炭
生
地
炭
冰
片
钟
乳
石
血
竭
土
鳖
虫
槐
花
秦
皮
小
茴
香
芡
实
荔
枝
核
草
豆
蔻
白
前
姜
半
夏
银
柴
胡
地
榆
地
榆
炭
杜
仲
炭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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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
浮
海
石
灵
芝
水
蛭
(
粉
)
鸡
冠
花
五
加
皮
花
椒
乌
梅
青
果
木
蝴
蝶
制
远
志
炙
麻
黄
胡
黄
连
九
节
菖
蒲
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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炭
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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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英
赤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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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星
水
牛
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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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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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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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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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
葶
苈
子
炙
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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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
山
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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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
香
黄
芩
炭
浮
萍
朱
砂
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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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
子
天
竺
黄
夜
明
砂
腊
梅
花
冬
瓜
皮
龙
眼
肉
金
樱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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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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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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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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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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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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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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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赤
小
豆
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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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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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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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
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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铃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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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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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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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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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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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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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
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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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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诃
子
焦
栀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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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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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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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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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
蒲
黄
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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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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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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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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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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苓
皮
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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蛸
谷
精
草
冬
瓜
仁
楮
实
子
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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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半
枝
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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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
碎
补
制
草
乌
白
薇
土
牛
膝
血
余
炭
车
前
草
石
南
藤
白
矾
青
黛
海
螵
蛸
旋
覆
花
番
泻
叶
珍
珠
草
田
基
黄
半
边
莲
海
藻
透
骨
草
鹿
含
草
豨
莶
草
艾
叶
荆
芥
炭
灯
芯
草
徐
长
卿
枯
矾
图不常用饮片斗谱示意图(多个配方单元共用一组饮片柜)
第二章中药药库工作规范
中药药库工作是医院药学工作的重要内容。中药库是医疗机构内药品流通
过程中的重要场地,在药剂(学)(械)科(部)的领导下,制定药品采购计
划,负责药品采购,入库验收、在库检查和养护、出库验发等工作,积极配合
临床,保证药品供应和安全有效。因此,中药药库工作是保证药品质量的关键
环节,合理的库存量控制和严格的帐务管理可提高医院的经营效率、降低营运
成本、堵塞经济漏洞。
本章对中药采购、验收、在库管理和领发等操作程序和管理工作的要求作
出相应的规范。
第一节中药采购工作规范
中药采购工作既是保证医院临床用药和药库管理的第一道程序,又是保证
药品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同时该岗位比较敏感,如果没有严密的规章制度和工
作规范并严格执行,比较容易出现差错。因此,本节对中药采购工作作出相应
的规范。
一、中药采购工作在药剂(学)(械)科(部)的领导下,依据临床各科用
药的计划,报请药事管理委员会批准,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储存和供应工
作。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制、自销药品。
二、药剂(学)(械)科(部)应设置药品采购员岗位负责药品的采购工作。药
品采购人员必须具有药士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专业技术知
识,以及相应的中药工作经验。采购人员不得收取供货单位的回扣费和宴请。
药品采购人员应廉洁奉公,秉公办事,公道正派,每两年轮换一次。
三、采购药品必须是向证照齐全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采购。要选择药品
质量可靠、服务周到、价格合理的供货单位。供货单位由药事管理委员会集体
讨论决定。药剂(学)(械)科(部)应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单位名称、许可证
号及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属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从中标单位采购。严
禁从无证照、证照不全的药商购药。
四、采购人员根据临床与科研的需要,依照本单位基本用药目录科学地制定采
购计划,交主管领导初审,药事委员会审批。
五、采购的中成药标签必须注明品名、注册商标、正式批准文号、剂型、
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批号等,同时附有使用说明书,大包装
内有质量合格标志。不得采购“食”、“妆”、“消”、“械”等字号非药保健品。
六、采购进口中成药时,应当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
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验报
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
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七、采购的中药饮片包装应选用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中
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
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中药饮片的发运必须有包
装,每件包装上应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
志。
八、采购中药材和饮片时必须遵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中药饮片
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规定执行。采购的中药材、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
家、省药品质量标准,严禁擅自以次充好,提高中药材和饮片收购等级,为个
人或单位牟取私利。鼓励实行中药饮片招标采购。
购入的饮片的质量必须符合《中药饮片质量标准通则(试行)》,要求:
(一)根茎、藤木、叶、花、皮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份等杂质不得超过 2%;
(二)果实、种子类,泥沙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 3%;
(三)全草类,不允许有非药用部位,泥沙等杂质不得超过 3%;
(四)动物类,附着物、腐肉和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 2%;
(五)矿物类,夹石、非药用部位等杂质不得超过 2%;
(六)茵藻类,杂质不得超过 3%;
(七)树脂类,杂质不得超过 3%;
(八)需去毛、刺的药材,其未去净茸毛和硬刺的药材不得超过 10%。
九、采购中药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应当从具有
相应经营资格的药品经营企业购进。
十、药品采购实行进药单位、购入品种与数量、购入各品种价格“三公
开”,药剂科定期向本单位负责人和药事委员会汇报药品采购品种、渠道、库
管、质量、价格、金额等情况,年终应有书面总结备查。
十一、强化药品采购中的制约机制,实行采购、质量验收、药品付款三者分离
的管理制度,各负其责,避免由于权力过于集中而产生购药中的不正之风。采
购人员负责采购,质检员负责是否准入,财务科负责是否付款。医院药事委员
会行使对药品采购的监督权;审计部门应定期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审计,检查
结果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形成书面总结备查。应建立药品购销记录制度。
十二、采购人员建立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妥善保管每次采购计划和
审批手续,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内容之一。
十三、药剂(学)(械)科(部)主任每月检查药品的采购情况,有检查记
录,如发现采购人员擅自从个人或证照不全、未经批准的渠道采购药品,视情
节轻重给予扣发奖金、警告或调离岗位等处分。
十四、首次引入新品种必须由临床科室提出申请,经药剂(学)(械)科
(部)初审,经药事管理委员会审批同意后方可采购。
第二节中药库工作规范
本节对中药库管理工作如硬件要求、验收把关、堆码存放、领发药品等具
体工作程序作出相应规范。
中药库在药剂(学)(械)科(部)的领导下,负责制定药品采购计划和药
品采购、验收、保管、领发等工作。设置中药饮片库、中成药库。对于库存环
境、面积和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物品要注意安
全,另设仓库单独存放。
一、药库的面积应与医疗用药量的需要相适应。应有必要的避光、通风、温
湿度检测及调节、防尘、防潮、防污染、防虫、防鼠等设施。有特殊储藏要求
的,应当按相应要求储藏药品。应具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
二、药库应采取分区或色标管理。色标统一标准为:待验区、退货区为黄
色;合格区为绿色;不合格区为红色。
三、药品与仓库地面、墙、顶、散热器之间应有相应的间距或隔离措施。
四、药品应按批号集中堆放。按批号及效期远近,由内到外依次或分开堆
码。
五、库存中药应当分类摆放,整齐有序。中成药按剂型定位存放,饮片按药
用部位定位存放,标签药名应规范而清晰。贵重药品、毒麻药品应设专人、专
册、专帐、专柜、加锁重点管理。药库内外的环境应整洁,不得存放无关杂
物。
六、对于验收进口中成药时,应当要求供货单位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
(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复印件、《进口药品批件》复印件;《进口药品检
验报告书》复印件或者注明“已抽样”并加盖公章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
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七、对于验收中药饮片时,对饮片入库记录要查对品名、规格、产地、生
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
号。中药饮片的发运必须有包装,每件包装上应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
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志;验收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省药品质量标
准,并遵照《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质量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
八、饮片入库记录应注明名称、批号、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
购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结论,有验收人员双签名,验收记录需保存 2年以
上。
九、对于验收毒性中药饮片时,必须检查生产和经营毒性中药的资格,经
2人以上在场验收。强化药品质量验收制度,采取三级验收制度。一级验收,由
保管员和本部门检验员验收;二级验收,由上级主管药师验收;三级验收,报
送药检交检验部门验收。严格把好药品出入库质量关,如发现质量问题,数量
有误,坚决拒绝入库,任何人不得干涉,杜绝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十、验收中成药质量时,应按规定同时检查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包装、
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标志等项内容。“食”、“妆”、“消”、“械”等字号非药
品不能验收入库。必须建立真实、完整的中成药入库记录,中成药入库记录应
注明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供货单位、购货数量、购
进价格、购货日期、验收结论,要有两名验收人员双签名,验收记录保存 2年
以上。
十一、中药领发工作。由药房指定专人负责,领取药品,必须填写领药单,一
式三份,药库、药房、院财务各一份;领发药品应按出库应按“先进先出”、“近
期先出”和按批号发货的原则,领、发二人在出库单上双签名。未经查对和许可,
私人处方药品不得直接在药库领取。
十二、药品进出库要严格执行验收领发制度,入库验收、领发记录准确及时
登记。帐册应按药品类别科学分类,帐目清楚。库存药品每月盘点一次,有统
计药品制度,帐物相符。
十三、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建立效期警示牌。对库存商品要加强养护,定
期检查,防止变质失效。对于过期失效、霉烂、虫蛀、变质的药品,或被污染的
药品不得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后销毁处理。对于效期在半年以内的药品要及时
登记在警示牌上,警示率应达到 100%,并重点关注和向上级汇报。
十四、药库管理人员要注意全库的仓储条件,根据天气的变化确定科学的保
管措施。中药库一般为常温库(温度为 0℃~30℃),相对湿度应保持在 45%~
75%之间。每天应当上、下午定时记录药库的温度、湿度两次,温度、湿度超出
规定范围时应及时调控。
十五、定期对储存药品的质量进行检查。过期、失效、霉变、虫蛀变质的
药品,应存放于不合格区,并有明显的标识,同时对这些药品应按有关规定及
时处理和记录。
十六、对病人质量投诉、内部抽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要查明原因,分
清责任,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做好记录。
十七、加强药库工作质量管理,各项指标应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药品供
应品种齐全,满足临床需要达 90%以上;出库差错率应<1%;库存药品保管完好
率:中成药 100%,饮片 95%(金额),建立提前向临床通报库存药品有效期并及
时指导用药制度,并及时核销过期、变质、失效药品;药品报损率:中成药<
%,饮片<1%(金额);库存药品应帐物相符,中成药 100%,饮片≤±5%。
十八、建立药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药品合格证明和其它标识;不符
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和使用。购进药品验收登记率应达到 100%。对于药品
质量不稳定的供货单位,要停止从该单位采购药品。
十九、如果一级库实行零库存管理,则在二级库应具备入库验收、在库养
护、质量控制等方面的功能。
二十、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从事药库工作,非药学技术人员经过必要的
专业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可在药库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
二十一、每年应组织直接接触药品的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
案。发现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和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疾病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其
工作岗位。
第三章中药炮制工作规范
中药炮制是我国的一项传统制药技术,也是中医药学的一大特色,炮制工
艺与临床疗效有着密切的关系,炮制工艺是否合理,方法是否恰当,直接影响
到临床用药安全与疗效。除了个别中药鲜用的情况,中药生药不能直接用于临
床,必须经过一定的炮制处理,才能用于治疗疾病,才能充分发挥其药效。中
医临床工作中常常需要根据不同药材的性质和治疗要求采取不同的炮制方法,
有的药物不但要加适宜的辅料,还需注意操作,掌握恰当的火候,正如陈嘉漠
所说:“不及则功效难求,太过则性味反失”。
本章对中药炮制方法、管理工作、炮制室的要求进行了规范。
第一节 中药炮制技术规范
中药炮制是根据中医药理论,将药材通过净制、切制、炮炙等处理,制成
一定规格的饮片(或炮制品),以适应医疗要求及调配、制剂的需要,保证用药
安全和有效。
医疗机构中药炮制工作可分为两种:①较大批量的中药炮制:业务量较大
的中医专科医院成立炮制加工组,采购中药材原料进行饮片加工炮制,自行生
产一部分用量大或有特色的饮片品种用于本院药房调剂;②临时小量中药炮
制:一般在门诊调剂室内完成,处理一些适宜于处方调剂时简单加工的饮片;
或以药房内的饮片为原料,通过进一步的简单的炮炙,制成某些药房没有的炮
制品,满足临床临时要求。医疗机构自行炮制中药饮片只能在本机构内使用,
不得进行市场流通。
本节根据《中国药典》一部(2005年版)等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对中药炮制
技术进行了规范。
(一)净制
即净选加工。经净制后的药材称为“净药材”。药材在切制、炮炙或调配
制剂时,均应使用净药材。
净制药材可根据其具体情况,分别选用挑选、风选、水选、筛选、剪、
切、刮削、剔除、刷、擦、碾串、火燎及泡洗等方法达到质量标准。
(二)切制
药材切制时,除鲜切、干切外,须经浸润使其柔软者,应少泡多润,防止
有效成分流失。软化处理方法有:喷淋、抢水洗、浸泡、润、漂、蒸。并应按
药材的大小、粗细、质地等分别处理。注意掌握气温、水量、时间等条件。切
后应及时干燥,保证质量。
切制品有片、段、块、丝等。其厚薄大小通常如下:
片:极薄片 以下,薄片 1~2mm,厚片 2~4mm;
段:短段 5~10mm,长段 10~15mm;
块:8~12mm的方块;
丝:皮类药材丝宽 2~3mm,叶类药材丝宽 5~10mm。
其他不宜切制的药材,一般应捣碎用。
(三)炮炙
除另有规定外,常用的炮炙方法和要求如下。
1.炒
炒制分清炒和加辅料炒。炒时应火力均匀,不断翻动。掌握加热温度、炒
制时间及程度要求。
清炒取净药材置热锅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需炒焦
者,一般用中火炒至表面焦黄色,断面色加深为度,取出,放凉。炒焦后易燃
药材,可喷淋清水少许,再炒干或晒干。
麸炒取麸皮,撒在热锅中,加热至冒烟时,放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
药材表面呈黄色或色变深时,取出,筛去麸皮,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麸皮 10kg。
米炒取米,撒在热锅中,加热炒至淡黄色,加入净药材,迅速翻动,炒至
米呈焦黄色或焦褐色,药材表面挂火色时,取出,筛出米,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麸皮 20kg。
土炒取土研成细粉,置于锅中,武火加热炒至呈灵活状态时,加入净药
材,迅速翻动,至药材表面均匀挂上一层土粉,并透出药物固有香气时取出,
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土 25~30kg。
2.烫
烫法常用的辅料为洁净的河砂、蛤粉或滑石粉。取河砂(蛤粉、滑石粉)置
锅内,一般用武火炒热后,加入净药材,不断翻动,烫至泡酥或规定的程度
时,取出,筛去河砂(蛤粉、滑石粉),放凉。
如需醋淬时,应趁热投入醋中淬酥。
3.煅
煅制时应注意煅透,使酥脆易碎。
明煅取净药材,砸成小块,置无烟的炉火上或置适宜的容器内,煅至酥脆
或红透时,取出,放凉,碾碎。
含有结晶水的盐类药物,不要求煅红,但须使结晶水蒸发尽,或全部形成
蜂窝状的块状固体。
煅淬将净药材煅至红透时,立即投入规定的液体辅料中,淬酥(如不酥,
可反复煅淬至酥),取出,干燥,打碎或研粉。
4.制炭
制炭时应“存性”,并防止灰化。
炒炭取净药材,置热锅内,用武火炒至表面焦黑色、内部焦黄色或至规定
程度时,喷淋清水少许,熄灭火星,取出,放凉。
煅炭取净药材,置煅锅内,密封,焖煅至透,放凉,取出。
5.蒸
取净药材,照各该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拌匀(清蒸除外),
置适宜的容器内,加热蒸透或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干燥。
6.煮
取净药材加水或液体辅料共煮,辅料用量照各该品种炮制项下的规定,煮
至液体完全被吸尽,或切开内无白心时,取出,干燥。
有毒药材煮制后的剩余汁液,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弃去。
7.炖
取净药材照各该品种项下的规定,加入液体辅料,置适宜的容器内,密
闭,隔水加热,或用蒸汽加热炖透,或炖至辅料完全被吸尽时,放凉,取出,
干燥。
8.燀
取净药材投入沸水中,翻动片刻,捞出。有的种子类药材,燀至种皮由皱
缩至舒展、能搓去时,捞出,放冷水浸泡,除去种皮,晒干。
9.酒制
包括酒炙、酒炖、酒蒸等。酒制时,除另有规定外,一般用黄酒。
酒炙取净药材,加酒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
内,边拌炒边加入酒),用文火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黄酒 10kg。
酒炖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炖法制备。
酒蒸取净药材,加酒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酒炖或酒蒸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种子类用黄酒 20kg,根及根
茎类用黄酒 30kg。
10.醋制
包括醋炙、醋煮、醋蒸等。醋制时,应用米醋或其他发酵醋。
醋炙取净药材,加醋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
内,边拌炒边加入醋),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醋煮取净药材,加醋,照上述煮法制备。
醋蒸取净药材,加醋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醋炙、醋煮或醋蒸,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醋 20kg,必要时
可加适量水稀释。
11.盐制
包括盐炙、盐蒸等。盐制时,应先将食盐加适量水溶解后,滤过,备用。
盐炙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闷透,置锅内(个别药物则先将净药材放锅
内,边拌炒边加盐水),以文火加热,炒至规定的程度时,取出,放凉。
盐蒸取净药材,加盐水拌匀,照上述蒸法制备。
盐炙或盐蒸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食盐 2kg。
12.姜汁炙
姜汁炙时,应先将生姜洗净,捣烂,加水适量,压榨取汁,姜渣再加水适
量重复压榨一次,合并汁液,即为“姜汁”。如用干姜,捣碎后加水煎煮二次,
合并,取汁。
取净药材,加姜汁拌匀,置锅内,用文火炒至姜汁被吸尽,或至规定的程
度时,取出,晾干。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生姜 10kg或干姜 3kg。
13.蜜炙
蜜炙时,应先将炼蜜加适量开水稀释后,加入净药材中拌匀,闷透,置锅
内,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时,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炼蜜 25kg。
14油炙
羊脂油炙时,先将羊脂油置锅内加热溶化后去渣,投入净药材拌匀,用文
火炒至油被吸尽,药材表面呈油亮时,摊开,放凉。
15.制霜(或去油成霜)
除另有规定外,取净药材碾碎如泥状,经微热后,压去部分油脂,制成符
合一定要求的松散粉末。
16.水飞
取按规定处理后的药材,加水适量共研细,再加多量的水,搅拌,倾出混
悬液,下沉部分再按上法反复操作数次,除去杂质,合并混悬液,静置后,分
取沉淀,干燥,研散。
17.煨
取净药材用湿面或湿纸包裹,或用吸油纸均匀地隔层分放,进行加热处
理,或将药材埋入生麸皮中,用文火炒至规定程度取出,放凉。
除另有规定外,每 100kg净药材,用麸皮 50kg。
第二节医院中药炮制室工作规范
本节对中药炮制室工作进行了技术层面的规定。
(一)从事饮片炮制的医疗机构药剂科应建立与质量保证体系相适应的炮
制组。
(二)主管饮片炮制和质量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技
术职称,并具有中药专业知识。
(三)饮片炮制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具有中医药专业大专以上学
历,并具有 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验。
(四)从事药材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中药炮制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五)从事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饮片炮制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
知识和技能,并熟知相关的劳动保护要求。
(六)从事质量检验的人员应具有检验理论知识,掌握相关质量标准和实
际操作技能,并具有经验鉴别能力。
(七)从事仓储保管、养护人员应掌握中药材、中药饮片贮存养护知识与
技能。
(八)炮制操作场地与设施应按饮片炮制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设置与其
饮片炮制规模相适应的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或操作区。
(九)直接入药(包括口服、用于非创面的)中药饮片的粉碎、过筛、内包
装等饮片炮制场地的门窗应能密闭,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
进出及饮片炮制操作应参照洁净区管理。
(十)中药材与中药饮片应分别设库,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药材应设
置专库或专柜。
(十一)炮制场地的地面、墙壁、天棚等内表面应平整,易于清洁,不易
产生脱落物,不易滋生霉菌。
(十二)净选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不易产生脱落物。
(十三)净制、切制、炮炙等操作间应有相应的通风、除尘、除烟、排
湿、降温等设施。
(十四)筛选、切制、粉碎等易产尘的操作间应安装捕吸尘等设施。
(十五)饮片炮制过程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十六)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饮片炮制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有专
用设备及饮片炮制线。
(十七)根据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不同特性及炮制工艺的需要,选用能满
足工艺参数要求的设备。
(十八)与中药材、中药饮片直接接触的设备、工具、容器应表面清洁,
易清洗消毒,不易产生脱落物。不与中药材、中药饮片发生化学反应,不吸附
中药材、中药饮片。
(十九)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
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
炮制。
(二十)进口药材应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
(二十一)购入的中药材应有详细的记录,包装上应有明显标签,注明品
名、规格、数量、产地、来源、采收(初加工)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
材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号。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药材外包装上应有明显
的规定标志。
(二十二)饮片炮制所用的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其产地应相对稳
定。
(二十三)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要求贮存、养护。
(二十四)中药饮片应选用能保证其贮存和运输期间质量的包装材料和容
器。包装必须印有或者贴有标签,注明品名、规格、产地、饮片炮制机构、产
品批号、饮片炮制日期,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药品批准文
号。
(二十五)进入饮片炮制区的人员应按规定更衣、洗手。
(二十六)从事对人体有毒、有害操作的人员应按规定着装防护。其专用
工作服与其他操作人员的工作服应分别洗涤、整理,并避免交叉污染。
(二十七)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药材饮片炮制操作应有防止交叉污染
的特殊措施。
(二十八)饮片炮制过程中关键工序应进行设备验证和工艺验证。
(二十九)饮片炮制工艺规程内容包括:名称,规格,炮制工艺的操作要
求和技术参数,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贮存注意事项,物料平衡
的计算方法,包装规格等要求。
(三十)应按饮片炮制工艺规程编写标准操作规程和批饮片炮制记录。
(三十一)质量管理文件应有中药材、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中药
饮片的质量标准及其检验操作规程。
(三十二)中药饮片批号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炮制周期炮制一定
数量的相对均质的中药饮片为一批。
(三十三)中药材经净选后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在一起
洗涤。
(三十四)饮片炮制用水的质量标准应不低于饮用水标准。中药材的浸润
应做到药透水尽。炮制后的中药饮片不得露天干燥。
(三十五)质检室应对毒性药材等有特殊要求的药材炮制全过程进行有效
监控。
(三十六)质检室应设置与中药饮片炮制规模、种类、质量检验要求相适
应的仪器设备以及标本室、留样观察室。
第三节中药调剂室下设炮制室工作规范
中药调剂室下设的炮制室是根据医师处方,对个别非常用饮片进行临时炮
制,以满足临床需要,毒性药物一般不宜在中药调剂室下设的炮制室进行炮
制。且炮制所用原材料应为符合中国药典规定的中药饮片,一般炮制量依调剂
处方量多少而定,通常在 10~100g之间。本节对中药调剂室下设的炮制室以及
应该开展的工作等层面进行了规范,并对中药调剂室炮制所用设备及辅料作相
应规定。
(一)场地及常用工具
1.场地:中药调剂室下设的炮制室应不少于 15㎡,并且有完善的消防,通
风系统,正常的水、电系统。
2.加热工具:配置 300~1200W可调电炉若干,微波炉 1台,石棉网若干。
3.润湿工具:有盖方盘 5个,润湿用方巾若干。
4.过筛工具:药典 1~5号筛各一个或工业筛 12~60目筛系列。
5.切制工具:切药刀台 1套,研钵若干,小型粉碎机 1台。
6.其它工具:铁锅 1个,不锈钢平底锅 2个,操作台 1个,金属锅铲 1
把,木制锅铲 1把,研钵 1只,钳锅若干。
(二)常用辅料
因中药调剂室炮制要求快速,所以在炮制室内应配备常用辅料,主要有:
1.米醋:6~90食用米醋。
2.酒:40~500饮用酒。
3.赤石脂:研碎过 60目筛备用。
4.炼蜜:置于广口玻璃瓶存放。
5.蛤粉:蛤壳干燥后,研碎,过 60目筛备用。
6.细砂:河砂水洗洁净后烘干备用。
7.其它:食用盐,生姜,麸皮,大米适量备用。
(三)中药调剂室常用炮制品种
1.清炒:酸枣仁,苍耳子,决明子,蔓荆子,菜菔子,川楝子,山楂,栀
子。
2.醋炙:甘遂,柴胡,香附,延胡索,三棱,青皮,艾叶。
3.酒炙:黄连,大黄,川芎,白芍,续断,当归,桑枝,
4.哈粉炒:阿胶。
5.麸炒:苍术,枳实,枳壳,白术。
6.米炒:党参。
7.土炒:白术
8.砂炒:龟甲,鳖甲,鸡内金,穿山甲。
9.蜜炙:甘草,麻黄,百部,白前,枇杷叶,桑皮,黄芪,款冬花
10.盐炙:知母,泽泻,黄柏,车前子,杜仲。
(四)中药调剂室临时炮制技术要求及质量控制
中药调剂室临时炮制应由中药师或有炮制经验的中药士进行操作。
其质量控制应以中国药典和地方中药炮制规范为依据,经验判断和仪器检
查相结合。
第四章中药煎药工作规范
中药煎药工作是中药制剂和调剂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剂中药的煎药
工序、加水量、时间、火候等环节都会影响汤药的质量。中药汤剂是中药剂型
之一。中药汤剂煎煮质量是保证中医临床疗效的重要环节。为加强中药煎药室
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制定本规范。
第一节基本设施要求
一、中药煎药室的面积应根据煎药量和煎药设备的大小合理配置,应设有煎药
间、清洗间、值班间、物料贮藏间(或区)、药渣留样间(或区)等。
二、中药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平整、洁净、无污染,室内
有排烟、排气、消防设施,工序布局合理,便于操作。
三、煎药工作台面平整、清洁。
四、贮药容器应密封,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五、煎药工作量大的尽可能配置煎药机和包装机。
六、用过的盛药器具应及时洗刷干净,严格消毒后再盛药。
七、室内应备有储药柜、冰箱、量杯、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
等。
第二节煎药操作规程
要严格按医嘱和本操作规程煎药。煎药容器可用砂锅、瓦罐、搪瓷器皿、不锈
钢锅,禁用铁器。在煎煮过程中,做到各个环节准确无误,防止差错。
一、一般药物的煎熬法
(一)煎药前除粉剂等不宜清洗的药物外,应先清洗干净,然后用冷水浸泡 20-
30分钟。
煎药用水,以一般常用的清洁水即可。用水量一般以浸过药面 2~3厘米。花、
草类药物或煎熬时间较长者应酌情加水量。
(二)煎药时间,应根据药剂的性能确定。解表药、清热药、芳香类药物不宜
久煎,沸后 15~20分钟即可;一般药煎 30分钟;滋补药物先用中火煮沸后,
改用文火慢煎药约 40分钟至 1小时。煎药过程中要搅拌药料 2~3次,使药料
受热均匀。药剂第二煎的时间略缩短。每剂药一般煎两次,将两煎药汁混合后
再分装。
(三)煎药量:儿童服用一般煎至每剂 50~150毫升,成人服用一般煎至每剂
200-300毫升。
二、特殊药物的煎熬法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兑服、烊化等特殊要求的中药,应按医嘱进行,确
保煎药质量。
(一)“先煎药”应煮沸 10~15分钟后,再加入其它药同煎。
(二)“后下药”宜在一般药即将煎至预定量时,投下同煎 5分钟即可。
(三)另炖或另煎药:另炖药应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器内加入冷开水(一般为
药量的 10倍左右)隔水炖 2~3小时;另煎药应切成小薄片,一般煎 2小时左
右,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体确定煎熬时间(用水适量)。
(四)溶化药(烊化):应在其它药煎至预定量时,将溶化之药置于去渣药汁
中,微火煎药,同时不断搅拌,使之溶解即可。
(五)泡服药:用开水半杯或将煎好的药汁趁热浸泡(须加盖)10~15分钟,待
降至适当温度时滤出药汁。
(六)冲服药:将冲服药调入适量煎好药汁或开水中冲服。
(七)布包煎:凡有绒毛或细小籽粒等需包煎药物应装入布袋扎紧后,再与其他
药物同煎。
第三节煎药质量、技术的基本要求
(一)药渣煎透度:做到三无(无糊状块、无白心、无硬心)、合格率≥90%;
(二)药汁浓度:做到汁浓味厚,合格率≥90%;
(三)住院病人对中药汤剂质量满意度≥95%;
第四节煎药注意事项
一、实行煎药卡(或复写的原始处方)全程跟踪制。领药、(小包装饮片)拆
包、洗药、泡药、煎药、装药、送药等各道工序均要认真核对药物与煎药卡
(或复写的原始处方)是否相符;操作过程中,煎药卡(或复写的原始处方)
应作为标签放在该药物的醒目位置。
二、煎药时防止药液溢出、煎干或煮焦。
三、注意特殊药物的投下时间和煎煮方法。
四、内服药与外用药应用不同颜色或形状的容器严格区分和标示。
五、煎好的药液一定要装入经过清洗和高温消毒的容器,严防污染。
六、煎好的药液应有服用方法标签。
七、完成一个病人的煎药工作后,要对煎药容器进行清洗,才能开进行下
一个病人的煎药工作,防止交叉污染。煎药工作结束后要及时清场,重复使用
的装药容器应及时清洗并高温消毒。清场、消毒情况应有明显的状态标志。
八、药渣保存 24小时备查。
第五节煎药室的管理制度
一、中药煎药室归口药剂部门管理,接受中医科(中西结合科)以及临床各科
的业务指导。药剂部门负责人应做好煎药室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要定期召
开煎药人员会议,讨论、分析煎药质量情况,制定有关措施,解决煎药工作中
出现的实际问题,并做好详细的记录。会议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药剂部门指定一名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士)
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及管理工作。内容包括:基础理论培训、操作方法指
导、质量把关分析等。
三、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基础专业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中医、中药知识,
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把煎药工作做好。
四、煎药工作人员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证》,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
方可受聘参加中药煎药工作。
五、建立煎药人员体检档案,煎药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体检,患传染病者不
得上岗。体检每半年进行一次。要健全卫生管理制度,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
卫生,在煎药前要保持手的清洁并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
六、中药煎药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薄弱环节制定《煎药室工作制度》、
《中药煎药室操作规程》。
七、煎熬药剂要附有复写的原始处方或煎药卡。复写的原始处方由临床医生签
发(也可由药剂人员根据临床医生处方填写煎药卡);调剂人员按调剂操作规程
配药;煎药人员在领取药剂时应核对复写的原始处方或煎药卡上列写的病人姓
名、科别、床号、日期、普通药及特殊药物的用法、煎熬法和药剂数量以及调
剂人签名;经核对后,煎药人员在“中药煎药领取收册”上签收。煎药人员在
煎药后要认真填写“煎药登记册”,以备核查。复写的原始处方或煎药卡随装有
煎好的中药汤剂容器一同返回汤药发放点或病房护士办公室。
八、住院病人的中药煎好后按时分送到病房护士办公室,或由护士按时领取,
领取时要经复核后在“煎药登记册”上签收。新入院和急重病人的药剂应即
领、即煎、即送(取)。煎好的汤剂送到患者床前时的温度不得低于 50度。要
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门诊病人的代煎中药煎好后返回汤药发放
点,发药人在“煎药登记册”上签收。
九、传染病病人用过的盛药器具必须先用消毒液浸泡并冲洗干净后高温消毒。
传染病房盛药容器清洗应与普通病房分开。
十、加强煎药的质控、监测工作。药剂科负责人应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对煎
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临床医生也可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抽查。煎药室
应每月认真征求医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做到有文字资料可查。
十一、建立业务指导考核制度。药剂科负责人每半年要对煎药人员的业务进行
总结、考核和评价。煎药人员和指导人员的考核成绩应达到“良好”以上。优
者奖,劣者罚。
第五章中药包装工作规范
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包装种类较多,中药的包装材料(尤其是直接接触中
药的包装材料)牵涉到中药质量和用药安全,装量差异直接影响临床用药剂
量,包装标签可提供重要的药物质量信息、质量跟踪信息、药物煎服信息、并
可负载咨询、查错、宣传等功能。由于包装不规范而影响中药质量的问题较
多,因此,很有必要制定医疗机构中药包装规范。
第一节中药包装袋种类
一般医疗机构中常使用的中药包装袋有如下几种:
一、中药饮片单剂量小包装袋
常简称“小包装袋”,用于包装单味中药饮片,中草药处方调剂时可直接配
方,不必要再称量分戥。小包装规格根据临床用药需要和医疗机构习惯通常有
3g、5g、10g、15g、20g等,也可能有其他规格。小包装由饮片生产厂家提供并
完成封口。
二、中药饮片中包装袋
常简称“中包装袋”,用于包装某种散装饮片或小包装饮片,便于质控、验
收、贮运和药房上斗。中包装由饮片生产厂家提供并完成封口。
三、中草药复方单剂包装袋
常简称为“中草药袋”,用于将中草药处方中一个服用剂量的各味中药饮片
(即一付中药)包装在一起,便于病人核药、携带、贮存和依方煎药。中草药
袋一般由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和定制。
四、中草药另包袋
常简称为“另包袋”,用于单独包装处方中个别需特殊处理(如先煎、后
下、烊化等)的饮片,另包袋一般较小,与中草药袋订在一起。
五、代煎中药汤药单剂量包装袋
常简称为“汤药袋”,用于包装煎好的汤剂,一般 1付中药煎液分两袋包
装,由专用包装机热压密封。汤药袋包装材料由医疗机构从专业药包材厂商定
购,一般汤药袋版面由医疗机构自行设计。
六、通用发药包装袋
常简称为“发药袋”或“背心药袋”,用于将窗口发出的药物集中放在一
起,方便病人携带。发药袋由医疗机构自行设计和定制。
七、其他
如,医院制剂包装材料等,因品种和设备而异,由医院制剂操作规程和质
量标准控制,不列入本规范适应范围。
第二节包装材料及要求
一、通则
医疗机构使用的中药包装材料必需具备以下基本特征:保护药物不受环境
条件的影响;与包装物不发生反应;无毒。
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局令第 13号《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和药品质量的要
求。
二、分项要求
(一)中药饮片单剂量小包装袋:透明塑料或类似材料。要求透光性能好,
能观察到所包装饮片的大小、形状、色泽、表面、断面;也容易观察饮片的质
量变化情况,如,有无生虫、霉变、走油等;有一定的抗拉强度,封口处不易
破损。
(二)中药饮片中包装袋:同中药饮片单剂量小包装袋,但抗拉强度应更
大。
(三)中草药复方单剂包装袋:牛皮纸或类似材料,也可用白纸或其他材
料,要求有一定的抗拉强度。
(四)中草药另包袋:同中草药复方单剂包装袋。
(五)代煎中药汤药单剂量包装袋:有机聚合物材料。要求抗拉强度大,热
封性能好,适应包装机械的要求,耐 100℃高温,冷藏条件下对抗拉强度和柔韧
性影响小,有一定的透光性。
(六)通用发药包装袋:对材料无特殊要求,但要有较强的抗拉强度。
第三节小包装饮片的装量差异要求
小包装饮片直接用于配方,不再进行称量,因此应对其进行重量差异控
制。
因小包装饮片与茶剂中的煎煮茶剂型非常类似,故重量差异应符合《中国
药典 2005年版》一部附录茶剂项下有关的规定。
重量差异检查法:取供试品 10包,分别称定每包内容物的重量,每包的重
量与标示装量相比较,按表 1的规定,超出装量差异限度的不得多于 2包,并
不得有 1包超出限度的 1倍。
表 1重量差异限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
──
标示重量或标示装量重量或装量差异限度
────────────────────────────────
──
2g或 2g以下±15%
2g以上至 5g±12%
5g以上至 10g±10%
10g以上至 20g±6%
20g以上至 40g±5%
40g以上±4%
────────────────────────────────
──
第四节包装上的标签内容要求
一、中药饮片单剂量小包装袋
必须注明:品名、规格、生产企业等。提倡实行规格色标管理,减少调剂
差错。推荐采用的规格色标系统为:15g(红色)、10g(黄色)、5g(蓝色)、3g
(绿色)、其他规格(白色)。推荐注明:“产地”、“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批准文号”(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等。
二、中药饮片中包装袋
必须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产品批号”、“生产日期”。
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必须注明批准文号;中药饮片的发运必须有包
装,每件包装上应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的标
志。推荐注明:质量标准、“生产许可证号”、包装者、质检员、厂家地址、业
务电话、客户投诉电话等。
三、中草药复方单剂包装袋
必须注明:医疗机构名称、“(病人)姓名”、“剂数”、“煎药方法”、“用法
用量”。推荐注明:医疗机构徽标(或其他特征标示)、袋名(如“中草药”)、
详细的煎药指导(包括“一般中药煎煮法”、“一般中药煎煮流程示意图”、“特
殊中药煎服法”)、“中草药贮存”、医疗机构地址、“垂询电话”、其他说明。
四、中草药另包袋
必须注明:医疗机构名称、用药方法。推荐注明:医疗机构徽标(或其他
特征标示)、袋名(如“另包袋”)、详细的特殊中药煎服指导(包括先煎药、后
下药、烊化药……的具体指导)、医疗机构地址、“垂询电话”、其他说明等。
五、代煎中药汤药单剂量包装袋
必须注明:医疗机构名称、“(病人)姓名”、“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贮存”。推荐注明:医疗机构徽标(或其他特征标示)、袋名(如“中草药汤
剂”)、“地址”、“垂询电话”、其他。
六、通用发药包装袋
推荐注明: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徽标(或其他特征标示)、医疗机构理
念或祝福、“地址”、“垂询电话”、“邮编”、其他。
第六章各级工作人员职责与制度
医院中药调剂工作属药剂科管理,是药剂科的专业技术工作的一部分。药
剂科还有很多业务工作也包含了中药调剂管理的内容,药剂科的职责与制度同
样对中药调剂工作有约束力。本章述及的医疗机构中药工作人员的职责与制
度,促进中药工作规范。
第一节各级人员职责
现将药剂科各类人员职责分述如下:
一、主任职责
(一)在医院院长领导下,负责药剂科的工作。
(二)负责药剂科的各项工作,制定药剂科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协调药剂科与职能科室与临床业务科室的关
系。
(三)保证国家、卫生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市药品管理法规、基本医
疗制度的实施,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科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职
责以及考核奖惩办法,领导本科员工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做到管理法制化、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四)组织编写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或审批中药饮片、药品预算,采购计
划,组织实施。
(五)负责密切配合临床工作,组织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建立药品信息网络,
搜集整理药品情报资料,宣传用药知识,做好新药临床疗效评价、收集药品不
良反应资料、临床药物遴选、淘汰工作,负责定期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有关药
品生产、流通及使用中的问题。
(六)组织领导药品调配与制剂工作,指导或亲自参与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
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
(七)组织开展或指导中药的加工炮制和剂型改革、药品贮藏保管、养护、以
及药品检验、中药鉴定等业务技术工作。
(八)督促和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的使用、管理,确保安全、严防差
错事故。
(九)督促检查各组室、病室小药柜的药品使用、管理情况。
(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需要,征求意见,主动供应。得知有危重病员抢救
时,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主动配合。
(十一)领导科内人员进行业务学习,进行技术考核,制定进修学习、培训和
岗位轮换计划,提出升、调、奖、惩的意见。
(十二)组织、开展技术革新、学术交流和科学研究。
(十三)组织及指导药学院校学生实习和外医疗单位药剂人员进修的技术指导
工作。
(十四)组织实施药品登记、统计工作。
(十五)审定科室设备、仪器计划、督促落实设备、仪器的使用管理。
(十六)审定本部人员轮班和值班。
(十七)负责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组长职责
(一)制定本组工作计划,安排日常工作,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定期总结,督
促落实各类人员责任制,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二)督促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一般问题,在职责范围内的可
组织处理,若有重大问题及严重差错事故,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组织讨论,总
结经验教训。
(三)加强与临床、科室内各组室的联系,了解用药需要,积极配合,及时准
确调配处方,配制制剂,做好药品供应,推荐新药,新制剂等工作。
(四)为加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贵重营养自费药,短缺药品的
管理,须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要求建立帐目,搞好统计,一般药品按时盘
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五)负责组织本组业务学习或技术研讨会。督促落实并检查本组工作质量。
(六)负责本组的考勤工作及病、事假、休假的安排。
(七)负责组织药学院学生实习及进修人员的安排及业务指导。
(八)填写科内规定各项统计报表,负责仪器、设备、设施、家具的保管维修
工作,年终按有关规定负责清理制剂单、领料单、帐卡及有关质量管理的原始
单据的整理、装订、封好、签字、存档。
三、药品会计职责
(一)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负责“药库药品”、“药房药品”、“药品进销差价”
的明细分类核算,列出增值或减值情况。
(二)负责药品采购的结算、付款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出承付、拒付或
暂缓付款的处理。
(三)负责各类验收单的登记审核和入库单填写,对原始发票号码、供货单
位、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产地等均应认真核对,做到准确无误。
验收单和入库单均应有采购员、保管员、科室负责人和药品会计的签名盖章。
(四)负责加工炮制和各种制剂的成本核算,掌握制剂生产进度和利润情况。
(五)参与盘点工作,按月按季进行药品进、销、存各个管理环节及药品盈亏
和报废情况分析,作好盘盈盘亏的帐务处理。
(六)参与制定药品统计管理的品种范围,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将信
息汇总报科室。
(七)负责统计全科工资情况,参与科室奖金核算。
(八)负责填制科室记帐凭证,登记汇总金额帐。按月搞好会计报表,做到帐
物相符,帐表相符,调拨单与汇总金额相符,并及时报科室和有关部门。
(九)负责有关业务联系和协调工作,完成科室交办的有关事宜,接受医院财
务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负责室内及划区内的卫生打扫,加强电源、水源、火源管理,作好安全
防范工作。
四、主任(中)药师的主要职责
(一)在行政主任的领导下,指导各项业务技术工作。
(二)指导复杂的药剂调配和制剂,保证配发的药品质量合格,安全有效。
(三)督促检查毒、麻、精神、贵重等特殊药品使用管理以及药品检验鉴定工
作。
(四)经常深入临床科室,了解用药情况,征求用药意见,介绍新药,必要时
参加院内疑难病例大会诊及病例讨论。
(五)开展科学研究,配合临床开展新制剂、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
(六)担负教学工作,指导进修生、实习生学习。做好各级人员业务培训工
作。
五、副主任(中)药师职责
协助主任(中)药师工作,在无主任(中)药师的情况下,执行主任药师的职
责。
六、主管(中)药师主要职责
(一)在行政主任领导下和主任(副主任)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和加工炮制工作。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
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品检验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法定
标准的规定。
(四)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备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
使用效果,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组织本科技术人员的业务学习。
七、(中)药师职责
(一)在行政主任领导下和主管药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指导和参加药品调配、制剂、加工炮制和药品保管工作。认真执行各项
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
(三)负责药品检验鉴定和药品检验仪器的使用、保养,保证药品质量符合法
定药品标准的规定。
(四)参加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配合临床研究制备新药及中草药提纯,了解
使用效果,改进剂型,并经常向各科室介绍新药知识。
(五)检查毒、麻、精神、贵重药品和其他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六)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辅导,指导药剂士、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
工作。
八、(中)药剂士职责
(一)在行政负责人领导和药剂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按照分工,负责药品的预算、请领、分发、保管、采购、报销、回收、
下送、登记、统计和药品制剂、炮制与处方调配等工作。
(三)主动深入科室,征求意见,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四)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管理各类药品,严防差错
事故。
(五)经常检查和校正仪器与设备,保持性能良好。
(六)担负药剂员的业务学习和技术指导。
九、(中)药剂员职责
(一)在行政负责人和药剂师、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二)负责处方调剂和一般制剂工作。
(三)协助药剂师、士进行灭菌制剂的配制和消毒。
(四)协助药剂士进行药品的出纳、分发、保管、洗晒、消耗、回收、下送、
登记、统计工作。
(五)负责所在工作室的清洁卫生工作。
(六)根据实际情况经科主任批准可参加药剂科值班。
第二节规章制度
现将中药麻醉药品管理、毒性中药管理、贵重中药管理、中药制剂室药品
检验室、临床药学工作室等有关制度分述如下:
一、中药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包括:阿片类、可卡因类、大麻类、合成麻醉药类及卫生部指定
的其他易成瘾癖的药品、药用原植物及其制剂。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
理条例》,中药罂粟壳已被列入麻醉药品品种目录。中药麻醉药品管理制度如
下:
(一)依照《药品管理法》、国务院《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罂粟壳管理暂行规定》及相应管理办法,对中药麻醉药品
实行特殊管理。
(二)购用中药麻醉药品必须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医院中药麻醉药
品管理由药剂科负责。中药麻醉药品的采购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中药麻醉药
品应做到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并做好记
录。
(三)中药麻醉药品的采购应做好年度计划,按规定逐级申报,经卫生局、药
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后,到指定医药公司采购。入库应按最小包装逐包验收,并
做好验收记录。
(四)中药麻醉药品应存放在有防盗设施的仓库的保险柜内,严防丢失。
(五)中药麻醉处方只能由取得了医院麻醉药品处方权的医生开出,药剂师
必须凭麻醉药品专用处方配药。中药麻醉药品仅限本院医疗和科研使用,不得
转让、借出或移作它用。严格按规定控制使用范围和用量。对不合理处方,药
剂科有权拒绝调配。医生不得为自己开方使用中药麻醉药品。
(六)中药麻醉药品的用量:每张处方不超过三日常用量,连续使用不得超过
七天。
(七)中药麻醉药品处方书写要求:处方要用专用处方(淡红色底黑字),书写
工整,字迹清晰,写明诊断,医师签全名,划价、配方、发药及核对人员均应
签全名,并进行麻醉药品处方登记。
(八)中药麻醉药品处方保存三年备查,并做好逐日消耗记录。
(九)未经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擅自配制和使用
含中药麻醉药品的制剂。
(十)建立完善的中药麻醉药品报废销毁制度,原则上变质的中药麻醉药
品由药剂科统计,医院领导批准,报市药监局监督销毁。处理过程至少两人参
加,并详细记录处理过程,现场人员签字。
二、医疗用毒性中药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制度。
(一)医疗用毒性药品(以下简称毒性药品),系指毒性剧烈、治疗剂量与
中毒剂量相近,使用不当会致人中毒或死亡的药品。
(二)凡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者省、
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的规定进行。在炮制毒性药
品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妥善处理,不得污染环境。
(三)毒性中药需设毒剧药柜,实行专人、专帐、专柜加锁保管,并帖明
标签。
(四)医疗单位供应和调配毒性中药,凭医生签名的正式处方。每次处方
剂量不得超过二日极量。配处方时,必须认真负责,计量准确,按医嘱注明要
求,并由配方人员及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复核人员签名盖章后方可发出。
对处方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当付炮制品。如发现处方有疑问时,须
经原处方医生重新审定后再行调配。处方1次有效,取药后处方保存二年备
查。
(五)科研和教学单位所需的毒性中药,必须持本单位的证明信,经单位
所在地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后,供应部门方能发售。
(六)群众自配民间单、秘、验方需用毒性中药,购买时要持有本单位或
者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证明信,方可发售。每次购用量不得
超过2日极量。
(七)毒性中药应设立专帐卡,日清月结,做到帐物相符,并填写使用登
记本,登记本上应写明患者姓名,年龄,单位、联系方法、使用药品名称、数
量及期限,处方医生姓名、调配人员姓名。处方及证明一般保存二年,以备后
查。
(八)管理人员交接时,应有和主任监督下进行,并在帐卡上签字,做到帐物相符。
(九)对违反本办法的规定者,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罚。情节严重、致
人伤残或死亡,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附 1:毒性中药品种
砒石(红砒、白砒)、砒霜、水银、生马前子、生川乌、生草乌、生白附子、生附子、
生半夏、生南星、生巴豆、斑蝥、青娘虫、红娘虫、生甘遂、生狼毒、生藤黄、生千金
子、生天仙子、闹羊花、雪上一枝蒿、红升丹、白降丹、蟾酥、洋金花、红粉、轻粉、雄
黄。
附 2:国家规定的毒性中药管理品种范围及用量用法简表(28种)
国家规定的毒性中药管理品种范围及用量用法简表(28种)
药名 用量用法 药名 用量用法
砒石(红
砒、白
砒)
。炮制后入
丸散用。
白降丹 只宜外用。
砒霜 -。 生半夏
-3g。一般外用而不内
服,处方多开制半夏。
水银 只外用不内服 生南星
-3g。一般外用而不内
服,处方多开制南星。
生白附子
-3g。处方多开制白
附。应久煎。
生狼毒
。一般外用而不
内服,处方多开制狼毒。
生附子
-3g。处方多开制附子
(附片),应久煎。
藤黄
。不能内服,
只宜外用。多炮制后用。
生川乌
-3g。一般外用。入煎
剂应久煎。
生甘遂
。多入丸散用。
处方多开醋炙甘遂。
生草乌
-3g。一般外用。入煎
剂应久煎。
洋金花
。宜入丸散,亦
可作卷烟分次燃吸。
斑蝥 。一般外用。 闹羊花
。浸酒或入丸
散。外用适量,煎水洗或
鲜品捣敷。
青娘子 。 生千金子
1g-3g。多去壳去油制霜入
丸散用。
红娘子 生天仙子 -6g。一般外用。
生马钱子
。一般多炮制后
用,处方多开制马钱子。
蟾酥
。多入丸散
用。
生巴豆 不内服,仅外用于蚀疮。 雪上一技蒿
每次用量为 -
,外用,酒磨服。
红粉
外用适量,研细粉单用或
与其他药配成散剂,或作
药捻用。
轻粉
。多外用或入丸
散用。
红升丹 外用适量。用法同红粉。 雄黄
。多入丸散
用。
三、贵重中药管理制度
(一)各调剂室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应纳入贵重中药管理的品种。一种中
药是否应纳入贵重中药管理的品种管理,主要从以下方面考虑:1、价格因素:
这是主要考虑因素,各调剂室应制定相应的纳入标准,一般以使用一日某药物
所需费用作指标;2、传统习惯:中药贵重药认定有一定的特殊性,一些老百姓
耳熟能详的著名的补益药,即使由于大量栽培价格并不太高,由于这些药容易
流失,故也一般作为贵重中药管理。3、管理可行性:由于贵重药管理需要投入
较大的人力,纳入贵重药管理的品种不宜太多,应量力而行。
(二)贵重药品又分为一类和二类,一类贵重药品以贵重补益饮片为主,
也可纳入少量极昂贵的中成药,须建立明细收支台帐,实行专人专锁管理,换
人时应有交班记录。二类贵重药以中成药为主,须建立逐日领发登记本,实行
每日总量统计。
(三)凡属一类贵重药品,明细收支台帐的内容应包括:“日期”,“事件
摘要”,“进、销、存数量”,“发药人”,“核对人”。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在“事
件摘要”项下应登记病人姓名和处方号等。
凡属二类贵重药品,逐日领发登记本的内容应包括:“日期”,“事件摘
要”,“进、销、存数量”,“统计人”,“核对人”。不必将发药处方逐张登记,只
须登记处方发药总量(一天可分几次统计登记或只下班最后一次统计登记),
“事件摘要”项下只注明是“发药”还是“领药”字样即可。
(四)相关管理人员应每日根据门诊用药消耗数量,及时补充药品以保证
临床用药,当日消耗的贵重药品应及时登记入帐,并应帐物相符,贵重药处方
应集中存放。
(五)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用药目录,严禁将自费药品转换成
医保药品。
(六)贵重药品应定期检查,严防过期霉变的现象发生,易变质的药品应
存放于带锁的冷柜中。
(七)严格执行贵重药品逐日消耗,日清月结制度,贵重药品每月盘点一
次,并认真填写盘点明细表,上报财务科。
(八)非正常上班时间值班时调剂的贵重药品,可在第二天补办有关管理
手续。
四、中药柜的管理制度
(一)查缺药
查缺药是调剂室的日常工作之一,主要目的是掌握消耗量,判断是否需要
添加药物,记录下要补充的药物,以保证配方需要。同时也是作一次巡回质量
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处理质量问题。一般一天至少应查缺药一次,检查时间
应根据各调剂室的工作规律和特点,安排在处方调配任务最少的时间段。
(二)上药
从二级库领出的饮片应及时装斗。装斗前应将斗格与正在装斗的饮片名
称、规格等核对清楚。装斗时发现药斗有串斗、灰屑或虫霉等现象应及时清
理,注意新加饮片应放在屉斗的后半部分或下层,以保证所剩老药先用完。饮
片装斗不宜过满,一般装入饮片的体积为该斗格容量的 3/4至 4/5即可。
中成药上药时应严格按药名标签与货位号放药,应将中包装拆成最小发药
包装。注意比较原有存药与新添药品的批号或出厂日期,远期者放于外面或上
层,同品名有不同厂牌规格者应分开存放,各占一个货位。
(三)成药架与饮片屉斗药物的保养
每月必须全面检查在架在斗药物 1至 2次,5月至 7月间为药物易霉变、
生虫月份,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查斗时需“簸斗”以了解饮片质量,及时清
除杂质和分开串味物;查中成药时,一般每批次抽查 3盒左右,合格则不必将
该批次药品剩余量全部查完,如果 3盒中有一盒有质量异常,则应该将该批次
中成药全部查完。;
春夏空气湿度大,湿度变化也大,特别在霉雨天气应尽量关严屉斗,称取
饮片时减少饮片外露时间,减少湿空气进入屉斗。夏末秋初之高温天气,注意
拉开屉斗,翻动饮片,以利散热,或“簸斗”散热。
五、制剂室工作制度
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
理规范(试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参照《药品生产
质量管理规范》的基本原则,制定以下制剂室工作制度。
(一)医院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需要而常规配制、自用的固
定处方制剂。配制制剂应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
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二)制剂室在药剂科的领导下,设立制剂室、药检室和质量管理组织。
机构与岗位人员的职责应明确,并配备具有相应素质及相应数量的专业技术人
员。制剂室和药检室的负责人应具有大专以上药学或相关专业学历,具有相应
管理的实践经验,有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处理的能力。制剂室
和药检室的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三)从事制剂配制操作及药检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具有基础理论
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凡有特殊要求的制剂配制操作和药检人员还应经相应的
专业技术培训。
(四)制剂室要远离各种污染源。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制剂
配制过程造成污染。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设施。
制剂室的房屋和面积必须与所配制的制剂剂型和规模相适应。应设工作人员更
衣室。
(五)各工作间应按制剂工序和空气洁净度级别要求合理布局。一般区和
洁净区分开;配制、分装与贴签、包装分开;内服制剂与外用制剂分开;无菌
制剂与其它制剂分开。各种制剂应根据剂型的需要,工序合理衔接,设置不同
的操作间,按工序划分操作岗位。洁净室应附合相关规范要求。
(六)制剂室应具有与所配制剂相适应的物料、成品等库房,并有通风、
防潮等设施。中药材的前处理、提取、浓缩等必须与其后续工序严格分开,并
应有有效的除尘、排风设施。
(七)制剂配制和检验应有与所配制制剂品种相适应的设备、设施与仪
器。设备的选型、安装应符合制剂配制要求,易于清洗、消毒或灭菌,便于操
作、维修和保养,并能防止差错和减少污染。用于制剂配制和检验的仪器、仪
表、量具、衡器等其适用范围和精密度应符合制剂配制和检验的要求,应定期
校验,并有合格标志。校验记录应至少保存一年。
(八)建立设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设备应由专人
管理,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九)制剂配制所用物料的购入、储存、发放与使用等应制定管理制度。
制剂配制所用的物料应符合药用要求,不得对制剂质量产生不良影响。所用的
中药材应按质量标准购入,合理储存与保管。合格物料、待验物料及不合格物
料应分别存放,并有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不合格的物料,应及时处理。
(十)各种物料应按其性能与用途合理存放。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
的物料,应按规定条件储存。挥发性物料的存放,应注意避免污染其它物料。
各种物料不得露天存放。物料应按规定的使用期限储存,储存期内如有特殊情
况应及时检验。
(十一)制剂的标签、使用说明书必须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内容、
式样、文字相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应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不得流失。
(十二)制剂室应有防止污染的卫生措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并由专人负
责。配制间不得存放与配制无关的物品。配制中的废弃物应及时处理。更衣
室、浴室及厕所的设置不得对洁净室(区)产生不良影响。
(十三)配制间和制剂设备、容器等应有清洁规程。洁净室(区)应定期
消毒。使用的消毒剂不得对设备、物料和成品产生污染。消毒剂品种应定期更
换,防止产生耐药菌株。工作服的选材、式样及穿戴方式应与配制操作和洁净
度级别要求相适应。
(十四)洁净室(区)仅限于在该室的配制人员和经批准的人员进入。进
入洁净室(区)的人员不得化妆和佩带饰物,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
(十五)配制人员应有健康档案,并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传染病、皮肤病
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制剂配制工作。
(十六)制剂室应有下列文件:制剂许可文件;配制管理、质量管理的各
项制度和记录。其中制剂配制管理文件主要有: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配
制记录;配制制剂的质量管理文件主要有:物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和
检验操作规程,制剂质量稳定性考察记录,检验记录;
(十六)配制规程和标准操作规程不得任意修改。如需修改时必须按制定
时的程序办理修订、审批手续。
(十七)为防止制剂被污染和混淆,配制操作应采取下述措施:(1)每次
配制后应清场,并填写清场记录。每次配制前应确认无上次遗留物;(2)不同
制剂(包括同一制剂的不同规格)的配制操作不得在同一操作间同时进行。如
确实无法避免时,必须在不同的操作台配制,并应采取防止污染和混淆的措
施;(3)在配制过程中应防止称量、过筛、粉碎等可能造成粉末飞散而引起的
交叉污染;(4)在配制过程中使用的容器须有标明物料名称、批号、状态及数
量等的标志。
(十八)根据制剂配制规程选用工艺用水。工艺用水应符合质量标准并定
期检验。根据验证结果,规定检验周期。
(十九)每批制剂均应有一份能反映配制各个环节的完整记录。操作人员
应及时填写记录,填写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数据完整,并由操作人、复核人
及清场人签字。记录应保持整洁,不得撕毁和任意涂改。需要更改时,更改人
应在更改处签字,并需使被更改部分可以辨认。
(二十)新制剂的配制工艺及主要设备应按验证方案进行验证。当影响制
剂质量的主要因素,如配制工艺或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原辅料、主要配制设备
等发生改变时,以及配制一定周期后,应进行再验证。所有验证记录应归档保
存。
(二十一)质量管理组织负责制剂配制全过程的质量管理,药检室负责制
剂配制全过程的检验。制剂质量管理组织应定期组织自检。自检应按预定的程
序,按规定内容进行检查。自检应有记录并写出自检报告,包括评价及改进措
施等。
(二十二)医院制剂应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原则并结合剂型特点、
原料药的稳定性和制剂稳定性试验结果规定使用期限。
(二十三)制剂配发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或凭据。制剂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
良反应,应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予以记录,填表上报。保
留病历和有关检验、检查报告单等原始记录至少一年备查。
(二十四)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制剂室。
(二十五)建立制剂室主任、部门负责人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处理业务、
工作事务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内容之一。
(二十六)部门负责人每天检查配制人员是否执行操作规程,科主任定期或不
定期检查配制环境、设备、人员是否符合配制制剂的要求,各种规章制度和操
作规程的贯彻落实情况、配制记录、质检记录、清场记录量否详细完整。检查
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依据。对违规当事人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酌
情经予扣罚奖金、调离岗位或待岗的处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按有关法
律、法规处理。
六、药品检验室工作制度
(一)药品检验室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和自制制剂、院内批量炮
制品的检验工作,直属药剂科领导。
(二)药品检验人员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药师以上专业
人员担任,并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三)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和检验操作规程。检验记录要完整、清晰,及时
完成,不得任意修改,并妥善保存三年备查。
(四)自制制剂与院内批量炮制品必须批批全检,并有正式检验报告。检
验报告应及时、准确,对不合格制剂应提出处理意见,报药剂科批准后执行。
必要时,检品可送药检所复核。
(五)药检人员定期深入药库、药房检查药品质量,发现质量可疑的品种
可进行抽验,必要时可送药检所复核。每半年写一份本院药品质量情况综合报
告,经科主任审阅后,上报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六)执行留样观察制度,自制制剂留样至该批制剂有效期或使用期后一
个月,批量炮制品留样至使用期后一个月,定期对留样制剂进行质量考查及质
量分析。
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应设置中药鉴定室、标本室。
(七)质检室应设置与自制制剂、中药批量饮片炮制规模、种类、质量检
验要求相适应的仪器设备。工作人员必须熟悉仪器性能,校正准确,规范操
作,用前检查,用后还原,并按规定登记。
(八)仪器应定期检验,确保仪器的准确、可靠。
(九)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试剂、溶液,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
作,妥善处理废弃物,防止发生意外。
(十)各种试剂、对照品、标准液应符合法定标准。标准液倒出后,未用
完部分不得倒回原容器。
(十一)工作人员要衣帽整齐。各种仪器、用具、试药、对照品、器皿等
均应有合理的固定存放位置,排列有序,用后还原或经必要的处理后放回原
处。
(十二)其他人员非公事不得进入。
(十三)建立科室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
的依据之一。
(十四)药品检验室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药品检验技术人员及进行药品检
验工作的所需仪器设备、专业资料,作为考核医院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五)药品检验室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检验人员执行质量标准和
检验操作规程的工作情况,检查有记录,作为奖惩依据。
(十六)药剂科每季度组织一次检查,内容主要是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原
始记录、操作技能及自查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发生检验差错,视情况而定,
轻则批评教育,扣罚奖金,重则调离岗位、待岗学习。
七、临床药学室工作制度
(一)临床药学室应根据医疗、教学、科研的需要,积极开展工作,并配
备相应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设备、专业书刊、药政法规等。
(二)临床药学工作应由经过专业培训,有一定实践经验的药师以上专业
人员担任。
(三)结合实际积极开展处方分析、新药疗效评价、老药再评价、药物不
良反应以及血药浓度监测等工作。
(四)临床药学人员要定期参加查房、疑难病历讨论,指导临床合理用
药。根据临床需要,制定个体给药方案。
(五)掌握国内外药学发展的动向,负责药学情报资料的收集、分类、整
理工作,定期出刊《药讯》,举办药学专题讲座,开展咨询工作。
(六)临床药学室的图书、资料、杂志应专人管理,登记在册,严格借阅
制度。
(七)所有仪器、设备要建立档案,专人负责,定期检修、保养,并建立
设备使用登记册。
(八)仪器应定期检验,确保仪器的准确、可靠。
(九)保持室内清洁,物品陈列有序,有必备的安全措施,下班后应关闭
门、窗、水源及电源。
(十)建立科室工作日志,记录每天工作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工作业绩的
依据之一。
(十一)临床药学室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临床药学技术人员及开展临床药
学工作的所需设备、专业书刊,作为考核医院工作的重要依据。
(十二)建立临床药学室工作综合目标责任制,列出工作任务图表。临床
药学室负责人每月检查一次,药剂科每季度检查一次,检查图书资料管理、仪
器设备保养和使用情况,检查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检查有记录。对管理不
到位和未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者,酌情进行批评教育、扣罚奖金及调离岗位处
理。
(十三)临床药学工作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定期检查项目。检查结果作为
医院、药剂科主任及临床药学室年终考核的依据。
八、中药调剂室便民措施
提倡中药调剂室的多一些便民措施,多给取药人提供方便,延伸和深化药
学服务,但不强求不同调剂室的之间的便民措施全部相同。各调剂室应根据具
体实际和承担能力自行制定。以下仅提供一些便民措施的思路,供不同的调剂
室取舍,当然还可有一些新创意:
(一)导诊分流:大型医院划价、收费、取药窗口较多,一般窗口还有一
些不同的细分工,如取药窗口,可分西药、中成药、中草药窗口,其中可能还
可细分为住院部中药发药窗(住院部没有另设中药调剂室的情况下)、代煎中药
办理窗、急诊发药窗、儿科取药窗、肠道门诊窗、其他专科发药窗等,导诊工
作可使病人合理分流。
(二)咨询服务:可采取多种咨询服务方式,如可设触摸式多媒体导诊查
询系统、药房开设咨询窗、用药咨询台、公布用药咨询电话(可印在取药外包
装袋上)、开设网上咨询等。
(三)优化流程:尽量使取药人划价、交费、取药排队次数少、时间短。
条件具备时可采用刷卡缴费、取药电子提示系统、门诊电子处方系统等。
(四)候药座椅:中药饮片调剂时间长,可在候药厅安排足够的座椅。
(五)电视、书报:候药厅可准备一些书报、配套电视机,
(六)药价公示:可用电子显示牌、电子触摸屏、药价公示栏、药价查询
册等方式公式药价。
(七)宣传资料:可开设药物知识栏、发放用药知识小册子。
(八)延迟下班:中午、下午下班后调剂室推迟下班,或开设便民药房方
便病人在班外时间取药。
(九)无假日药房:节假日药房仍安排配方服务。
(十)优先通道:张贴优先取药公告:急诊、残疾人、70岁以上患者优先
和其他按规定应优先者可优先取药。
(十一)代煎中药:对住院病人和门诊有需要的病人提供代煎中药服务,
急诊随到随煎。按规定代煎中药可收取一定服务费。
(十二)送药上门:交处方后病人留下联系地址,直接将配好的药或代煎
中药送到指定地点。
(十三)其他服务:当日免费提供物品寄存、开水、轮椅、针线等服务。
(袁劲松曾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