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家 林 业 局 文 件
林计发[2007]4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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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
《国家林业局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
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
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各有关直属单位:
为保障“十一五”期间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的
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运行,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
管理办法(试行)》(财预[2004]84 号)和《中央部门财政拨
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489 号)等文件规定,我
局制定了《国家林业局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什
么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附件:国家林业局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资金
管理实施细则
(局 印)
二○○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
国家林业局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
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十一五”期间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
术项目(以下简称“948”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安全运行,
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试行)》(财预
[2004]84 号)和《中央部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
预[2006]489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国现阶段林业发展对科
学技术的需求,在总结“九五”、“十五”期间“948”项目管理经
验的基础上,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948”项目属于农林水事务类林业款的国务院已
研究确定项目,应按照部门预算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和管理。
第二章 项目预算管理
第三条 项目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项目
申报指南及有关要求,严格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项目及支
出预算。
第四条 申报项目经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组
织专家评审,进行预算初步审核、确定,上报国家林业局领
导审批后纳入国家林业局部门预算进行统筹安排,并报财政
部进行审核批复。国家林业局批复下达 “948”项目支出预算
后,各级“948”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项目支出预算的转批
复下达工作,保证项目承担单位能及时开展项目。
第五条 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批复的项目支出预算组
织项目的实施,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和项目支出预算。预算执
行过程中,如发生项目变更、终止、调整预算的,必须上报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由国家林业局“948”项目
管理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上报财政部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 根据“948”项目实施特点,为减少“948”项目资
金的结余,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按照引进项目的
年度实施计划,分年度安排项目预算和拨付项目资金。对已
安排的“948”项目,在以后年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经检查发现问
题的,随时调整或停止预算安排。
第三章 出国培训、委托代理进口和
聘请国外专家经费的使用管理
第七条 为保证项目的及时开展和顺利实施,国家林业
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对“948”项目出国培训、委托代理进
口和聘请国外专家等业务采取随合同签订的方式进行管理。
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要求分别填制“国家林业局
‘948’项目出国预算书”、“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委托代理预算
书”和“国家林业局‘948’项目聘请专家预算书”(详见附 1、2、
3),经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依据项目合同审批盖章后,报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第八条 “948”项目出国培训经费主要指用于引进国外先
进林业技术所需的必要培训开支,开支内容包括住宿费、伙
食费、公杂及零用费、国际旅费、城市间旅费,以及必要的
培训费。具体费用开支标准的核定方式:
(一)住宿费、伙食费、公杂及零用费严格按《临时出
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 号)、《国
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短期出国(境)培训生活费
开支标准和部分国家培训费币种的通知》(外专发[2002]95
号)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财政部关于调整中长期出国(境)
培训人员费用开支标准的通知》(外专发[2002]96 号)等文
件规定予以核定。
(二)国际旅费本着节约经费的原则,以询价方式确定
预算。国际旅费包括往返国际机票,一律以人民币按发票实
际结算。
(三)“948”项目预算列支城市间旅费的,必须提出详细
城市走访路线、理由、预算及预算测算依据;列支培训费的,
必须提供培训单位名称和收取费用标准。
(四)除上述 5 项费用开支内容外,不允许列支其他开
支内容。
(五)出国人员回国报销时,必须凭有效票据填报有团
组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国外费用报销单”
(见附 4)。培训费需凭培训单位所开具的发票进行报销。各
种报销凭证必须用中文注明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并由经办人签字。凡不能提供合理凭证的,一律不予报销相
关费用。
(六)出国培训人员必须为合同中列示的项目组成员,
每个项目原则上出国培训一次,培训人员原则上不得超过 3
人。
第九条 “948”项目聘请国外专家费用开支主要是指采用
合作研究方式引进技术,聘请国外专家来华所需的费用开支。
开支内容主要包括:国际旅费和国内生活费(伙食费、住宿
费和交通费)。
(一)聘请国外专家费用预算按“国家林业局‘948’项目
国外专家来华费用开支预算标准表”(见附 5)核定,项目承
担单位在核定预算之内凭单据报销,其中,国际旅费凭机票
收据报销。超过规定标准的费用开支,由项目承担单位其他
经费渠道解决。
(二)原则上不得支付国外来华专家的工资和其他支出。
第四章 结余资金的管理
第十条 “948”项目资金结余应严格按照财政部《中央部
门财政拨款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06]489 号)加强管
理。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批复后,项目承担单位要抓紧项目的
组织实施,加快推进预算执行,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不
允许在未支用的情况下连续两年结转。
第十一条 各“948”项目承担单位在申请下年度“948”项
目支出预算时,应当首先用净结余资金安排本项目支出,不
足部分方可申请预算。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
部门预算情况,结合各单位以前年度“948”项目结余资金实际
情况及单位提出的安排使用计划,统筹安排单位下一年度“948”
项目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数。
第十二条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经国家林业局“948”项目
管理办公室审核,对项目执行较慢、结余资金较多的单位和
项目,在预算安排上进行调控,暂停或暂缓“948”项目的预算
安排;对无特殊情况且超过项目执行期的项目资金,要在清
理的基础上收回结余资金,并统筹调整安排以后年度“948”项
目支出预算。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对“948”项
目的实施过程和完成结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各“948”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于每年 1 月底以前,
将截止上年度末尚未验收完工的“948”项目,按预算管理级次
向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报送资金决算、资金结余
情况(有关表格见附 6、7)及有关总结材料。
第十五条 “948”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申
请组织验收和总结,并将项目完成情况报国家林业局“948”项
目管理办公室。项目验收必须要有财务执行情况的验收,对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按合同书执行的,或违反其他规定情节
性质严重的,项目验收不予通过。项目验收未通过的单位两
年内不再安排新的“948”项目。
第十六条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
“948”项目预算实行绩效评价。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
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 2007 年“948”项目批复之日起
实行。凡原制订的“948”项目资金有关管理规定与本实施细则
不符的,均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附:1.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出国培训预算书
2.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委托代理预算书
3.国家林业局“948”项目聘请专家预算书
4.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国外费用报销单
5.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国外专家来华费用开支预算
标准表
6.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资金决算报表
7.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结余资金情况表
附 1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出国培训预算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历: 职称:
单位: 电话:
地址邮编: 传真:
工作简历
及取得主
要成果
外语语种
及水平
主
要
培
训
内
容
培训
时间
安排
培训国别、
单位及地
址、电话
项目
承担
(参加)
单位
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上级主
管部门
(厅局级)
审核意见 (单位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此表每人一张)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前往国家 往返日期,天数 人数 合计人天数 备注
开 支 内 容
外 币
( )
人民币
(折算比率: )
备 注
住宿费
伙食费
公杂费
零用费
培训费
国际旅费
城市间旅费
合 计
上级主管单位财务核准预支付: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负责人: 年 月 日 (公章)
培训团(组)长签字:
承担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公章)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 2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委托代理预算书
由 承担的
引进项目,经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协调领导小组批准,已列入
国家林业局 年引进国际先进林业科学技术项目计划。根据有
关规定,委托 代理该项目的对外商务签约工作。
委托引进内容:
1.
2.
3.
……
经与供方初步询价,该项目预计需引进经费 万元(详
见预算表)。
供方联系方式: 国别: 单位: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承担单位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单位公章)
币别: 单位:
序号 委托引进内容 国别 经费 备注
合计
上级主管单位财务审核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需要说明的问题: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 3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聘请专家预算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码:
专家姓名(中、外文全名) 国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称:
现工作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主要
成就
及
专长
聘请专家
拟解决的
主要问题
来华期限
及
日程安排
项目
承担
单位
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上级主
管部门
(厅局级)
审核意见
负责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此表每人一张)
经办人: 电话: 地址:
聘请国家 往返日期,天数 人数 合计人天数 备注
开 支 内 容 人民币 备 注
国际旅费
国内生活费
合 计
上级主管单位财务核准预支付: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项目负责人签字: 承担单位意见:
(公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管理办公室备案:
附 4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国外费用报销单
出国团(组)名称:
出访国家:
出访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摘要 外币币种 美元 欧元 说明
收入合计
1、国内带出
2、资助收入
3、其他货币收入
4、
收
5、
支出合计
1、伙食费
2、住宿费
3、公杂费
4、个人零用费
5、城市间旅费
6、培训费
7、兑换其他货币
8、
支
9、
退汇合计
1、退回现金
2、退回旅行支票
余
3、
财务批准: 财务审核: 团(组)长: 报销单位: 报销人:
附 5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
国外专家来华费用开支预算标准表
单位:元
内容 金额/人 备注
一、国际旅费(往返)
北美洲、南美洲 15000
欧洲、大洋洲 15000
非洲 15000
亚洲 9000
二、国内生活费
10 天之内 8000
20 天之内 15000
30 天之内 21000
30 天以上
每 增 一 天 增 加
600 元
附 6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资金决算报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单位: 单位:元
金 额
项目
合计 年 年 年 年
年初余额 —
(一)财政安排
1、引进经费
2、消化、吸收、创新经费
(二)其他配套
经费支出
(一)引进经费
1、引进技术
2、引进资源、基因材料、生物菌剂及
检疫等
3、软件系统
4、关键仪器
(二)消化、吸收、创新及配套经费
1、试验材料费
2、燃料及动力费
3、软件、科学数据购置费
4、测试化验与加工费
5、试制费
6、研究场所租赁费
7、检查验收费
8、会议差旅费
9、培训、宣传费
10、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
11、知识产权保护、专利申请费
12、其他(需注明)
年末余额 —
附 7
国家林业局“948”项目结余资金情况表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编制单位(财务公章): 单位:万元
项目支出结余
科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承担
单位
预算批
复年份
预算批
复数
实际支
出数 小计 专项结余 净结余
备注
类款项 栏次 1 2 3 4 5=3-4 6 7 8
合 计
项目 1
项目 2
项目 3
财务负责人: 财务处长: 报表填制人: 联系电话:
主题词:资金 管理 通知
抄送:各有关院校
国家林业局办公室 2007 年 1 月 10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