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新形势下农信社支持三农的首选贷款方式,也是打造诚信农信、平安
农信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来,农信社通过发放小额信用贷款,扩大了大款投放面,密切了
农信社和广大农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信用社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总体上看,农户小
额信用贷款势头发展良好,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
1、对小额信用贷款认识不到位。一是有一些基层信用社习惯于几十年的抵押担保贷款,
对发放这些类型的贷款的心应手。而一旦让其发放信用贷款总感觉不放心,一旦贷款沉淀
没有“撇绳”,因而对评定信用户及发放小额信用贷款不积极、不主动。二是个别信贷工作
人员嫌评定信用户太麻烦,步骤太繁琐,对此项工作不热心。三是认为信用贷款大部分是
小额,与其“广种薄收”,倒不如看准几个大户集中投放来得痛快。四是少数乡镇政府及村
两委份内的工作很多,让他们介入信用户的评定工作认为是额外负担,还有的村干部不愿
意在有关栏目内签字,怕将来承担经济责任。五是少数信用社主任不能正确处理信用工程
的创建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认为储蓄存款、盘活收贷是硬任务,信用户评定是软任务
,对信用户的基础性工作做得不到位。
2、信用户对信用证认识模糊。评定信用户是一项十分严肃认真的事情,一旦农户拿到了
信用证,就意味着他的信用程度得到了信用社的认可,他就可以凭信用证直接到信用社像
取款那样十分方便地获得贷款。但有些信用户对得来不易的信用证并不十分珍惜,有的随
便出借,有的随便把信用证扔到桌上,有的还把信用证和其他无关紧要的证件放在一起,
有的还形成丢失。凡此种种,都说明信用户对小额信用贷款的内在含义认识不清。
3、信用社在具体操作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少数信贷管理人员对持证农户取得贷款心
存顾虑,总爱对贷款的用途、偿债能力再三追问,唯恐债务悬空,挫伤了一部分信用户的
贷款积极性。二是少数信用社因受资金承受能力的限制,就人为地附加一些贷款条件予以
限制。三是极个别信贷人员对信用贷款不能实行利率优惠。四是有的信用社对小额信用贷
款和其他贷款一样,手续比较复杂。
二、工作建议
(一)大力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密切信用社和广大农民群众关系的粘合剂,是解决农户贷款难的重要
措施,是农信社实现农社双赢的主要途径,是新形势下农信社信贷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
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不仅能激发广大农民群众的贷款热情,引导贷款需求,扩大农信社
市场占有份额,而且对于转变信用社经营理念,扩展信用社经营空间,使之立于不败之地
,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方面,农信社要对村两委、村民小组、广大农民群众宣
传小额信用贷款的重大意义,使村干部支持信用户的评定工作,满腔热情地投身到信用工
程的创建活动中去;另一方面,县联社、信用社领导要对广大信贷人员讲清小额信用贷款
对信用社自身发展所起的重大作用,使信贷人员克服麻烦、厌烦情绪,把小额信用贷款当
作信贷工作的第一要务,当作自己联系农民群众的工作切入点和落脚点,自觉地、主动地
、热情地发放小额信用贷款。
(二)紧紧依靠当地党政部门,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信用等级评定体系
信用社是地方金融组织,任何工作的开展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参与和支持。信用社应
积极地、主动地将信用评定工作向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进行汇报,引起他们的重视与支持
。在具体工作中,还要充分发挥村干部的积极能动作用,让他们全程参与、全程跟踪。由
村干部、村民代表、社员代表、信用社工作人员组成的农村信用评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
挥地熟、人熟、情况熟的优势,对申请要求成为信用户的农户,要从其信用程度、威望高
低、家产状况、全年收入、偿债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确定信用
户的名额。在这方面,要坚持标准,坚持原则,宁缺勿滥,宁精勿粗,不能搞“大呼隆”,
不能硬性分派评定指标。
(三)建立一套科学的信用等级监测体系
信用等级评定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它绝不是权宜之计,也决不是应景之作,此
项工作耗时费力,同时细致缜密,因此有“系统工程”之说。正因为如此,我们对得之不易
的各种数据要倍加珍惜。对这些数据最有效的保存办法就是用微机科学分类,建立数据库
,将全套评定资料纳入数据库管理。县联社一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设一个数据库即可;
县乡两级法人核算的,县联社可设总库、各独立核算的信用社设立分库。数据库建立之后
,要对信用评定指标实行动态管理、适时管理、定期检测。检测可分为现场监测和非现场
检测。现场检测要求信贷工作人员亲临一线,入户上门进行调查分析,并将变动的数据及
时纳入微机进行更正。非现场检测要根据各基层社的统计数据利用数学公式进行模拟计算
,从中找出变化的东西,发现规律性的东西,预测信用户的信用程度发展变化趋势,指导
全县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四)全面落实小额信用贷款各项优惠政策
一是在贷款条件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对那些诚实守信的农户,对因遭遇天灾人祸
、意外事故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及时归还本息或无力归还本息的,经调查核实可予以适当
展期,并敢于据实再发放少部分新的贷款,以帮助他们恢复元气,重整家园,养本生息。
二是根据风险的大小和农户长期形成的信用状况,在人民银行准许的浮动幅度内,适当降
低小额信用贷款利率,体现小额信用贷款的优惠政策。三是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周期
性、循环性的特点和信用贷款的具体用途,适当延长贷款期限,使贷款的期限和和农业生
产周期相衔接,充分发挥贷款和农业诸生产要素的掺合作用、推动作用。四是对那些确实
有还款实力且信用程度特别高的少数信用户,可破例提高授信额度,体现信用社的差别政
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