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规定
为实现企业的永续经营,在创造利润的同时,也为员工创造优美的生
活、工作环境,保证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护环境,公司特规定以下
制度:
一、生产安全制度:
1﹑公司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
确保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2﹑各级负责人必须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严格执行安
全生产责任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和在技术改造﹑
设计的同时,都要有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内容。严禁违章指挥和盲
目蛮干。
3﹑坚持安全教育制度,新雇工人要实行安全教育;岗位变换人员,
临时劳动人员要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考
试合格,持证上岗;不合格者不准独立操作。
4﹑厂内外都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步行时要走指定信道,注意警告
标志,过公共道(如走廊、楼梯等)时不准嘻笑打闹。
5﹑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工作前要穿戴好劳
动防护用品,检查各种安全设施,经确认无误方可开动设备。工作中
要坚守岗位,不准随便脱离岗位,上班前不准饮酒,不准带小孩进入
作业现场。下班后要保持设备﹑环境整洁,做好交接班工作。
6﹑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由设备总务课统一安装,手持用电动工具要
采用低压装置。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
或派人监护。检修结束后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接电启用。
7﹑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等物品,必须按规定分类管
理,专人负责。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危险品等区域,非岗位人员未
经许可不得入内。消防器材要设置齐全,妥为保护,保持良好状态。
8﹑厂房场地/设施应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凡发现有严重危险的厂房/设
施和设备,员工应向上级及时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和设备安全的紧急
情况时,有权停止操作并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9﹑凡发生重大事故或恶性未遂事故的,应及时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并立即报告领导和上级部门。对安全生产有显着成绩的个人,应予表
扬奖励;对严重失职造成事故的人员应给予必要的处罚。
10﹑安全监察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制止违章冒险操作和野蛮操作的
现象,并进行指导直至恢复正常操作。
二、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部门和每位员
工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规定。
2、公司实行逐级防火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任命管理部经理为防火
第一责任人,生产部经理为防火第二责任人。公司消防工作由消防领
导小组及消防员负责实施监督。消防员负责日常消防设备﹑消防器材
的检查﹑申购设备及档案记录,以及负责对违反本厂安全规定的纠正
﹑处分工作。接到厂消防领导小组发给的《部门消防检查整改通知书》
后,应按整改要求及时整改。
3、每年在宿舍和生产现场组织两次消防演习。全厂各部门必须严格
按照消防领导小组要求参加演习。
4、新入厂的员工必须进行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发生火灾后应怎样
逃生的培训。
5、禁止员工带取火器﹑易燃品(包括火柴﹑打火机﹑香烟及其它易燃
物品)进入本厂生产区域。严禁在车间﹑仓库﹑配电房﹑宿舍﹑饭堂
吸烟玩火,做饭烧水,燃放烟花爆竹。
6、严禁破坏灭火器(如拔掉保险销﹑损坏喷管﹑喷筒等)﹑消防栓(如
取走水带﹑枪头或挪用消防水或在消防栓里放杂物等)﹑自动喷淋﹑
应急灯﹑出口灯箱﹑防火门等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7、生产需要使用的清洗剂﹑防锈剂等易燃物品,最多只能领取存放
一天的需用量,并应加盖密封,专人管理。使用前需先核算用量并开
领料单,经主管签名后由专人领取。废旧瓶子放置专用垃圾桶,严禁
乱放﹑乱倒。
8﹑易燃易爆物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禁止撞击﹑滚动﹑重压﹑
倾倒和磨擦,在装卸时发现渗漏要进行严格检查,不具备安全防护条
件的危险品不予入库,在运输时要有专人跟车监护。
9﹑上班时间车间安全出口门必须全部打开,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锁或
封闭堵塞。周转箱﹑纸箱﹑卡板及垃圾应及时清理,保持走道畅通。
10﹑规范货物摆放,货物距电闸﹑电线﹑用电器应保持 50 公分的距
离;门口﹑楼梯﹑走火通道内严禁堆放任何物品;灭火器﹑消防栓等
消防设施前面保持畅通,不得堆放物品阻碍灭火器﹑消防栓的迅速取
用。
11、仓库内的物品应分类堆放,留出“五距”:灯距﹑墙距﹑行距﹑柱
距、堆距均要留出 50 公分。
12﹑电线电器由总务课统一安装,禁止其它人员私自引接电源,使用
电器。车间下班后必须关闭工作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