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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制度
为员工能明确工作和休息时间,明确考勤部门的工作范围、职责,
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除高级管理人员和特殊职位以外,
其他所有员工应按本考勤制度执行
(一)工作时长
公司实行定时工作制。执行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每周五个工
作日,即周一至周五上班,周六、周日休息;每日工作八小时,
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为 40 小时。
(二)出勤时间
上班时间 8:15,中午休息 12:00 至 13:00,下班时间为
17:30;倒班人员按部门排班出勤。部门经理级以上及需主持第
二日部门晨会的人员每日下班时间为 18:00 (周五除外)。
员工应在 8:15 前做好班前准备工作(换好工装、整理仪表、
打水、用餐等), 8:15 以后不得用餐或离岗,否则按旷工 4 小
时处理;下班打卡应从 17:30 分开始。
(三)法定休假日
1、执行定时工作制员工每周休息两天,星期六、日为休息
日。
2、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元旦 1 天、春节 3 天,“五一”3 天、“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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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3 天,共计 10 天。妇女节 天,由女员工享受。
3、婚假:员工领取结婚证书后,可一次性享受婚假三天。
双方均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晚婚,可增加至十天。
4、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
去世,享受一次性丧假三天。如需赴外埠处理丧事,经核定直接
往返路程天数,可按丧假处理,往返费用自理。非直系亲属(祖
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去世,丧假 1 天。
5、产假:
(1)已婚女工产假不少于 90 天(产前 15 天,产后 75 天),属
难产的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产假可增加 30 天。
(2)产前检查应控制在半日内,须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
6、哺乳期:
(1)女工哺乳期内(婴儿未满一周岁),每天有 1 小时哺乳时
间,视同出勤。经与部门领导确定,应固定为提前 1 小时下班或
晚上班 1 小时,不能随机变化。
(2)当天缺勤四小时及以上者,不再享受哺乳假。
7、计划生育假:
(1)已婚员工采取长效节育措施者,需经医院出具有效证明。
(2)未采取节育措施造成人工流产休假,须经医院出具有效
证明。
8、不可抗社会、自然因素造成无法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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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种休假,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连续计算,不顺延。
(四)缺勤:
1、迟到、早退:
(1)迟到:超过上班时间(1 个小时以内)未到岗视为迟到。
晚到 1 个小时以内,每 15 分钟计为一次迟到;超过 1 个小时,
视同事假半日。
(2)早退:擅自提前(5 分钟以内)离岗为早退。超过 15 分
钟视同事假半日。
(3)当月累计有三天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后,自第四日发
生迟到、早退情况起,当日按旷工半日处理。依此类推。
(4)发生迟到时,员工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
不得不打卡,否则按事假半天处理。所有迟到情况一律不许用存
休冲抵。
2、病假:
(1)员工因病需休病假,如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应于
休假当日早 8:15 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到岗后 2 日
内填写《请假申请单》,后附相关凭证(挂号证、诊断书、医药费
收据、休假证明),经部门经理签批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休证明不全或无效,视为事假。
(3)病假超过 3 天,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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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病假遇节假日不顺延。
(5)病假请假流程
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看病,则当日下班前应办理前 3
项手续,上班后办理第 4 项手续:
( 1 ) ( 2 ) ( 3 )
(4)
B、属当日下班后突发疾病,次日需请假看病,则应办理如
下手续:
3、事假:
(1)员工因私不能出勤,应事先填写《请假申请单》,经主
管领导签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如工作需要或请假理由不充分时,主管领导可以不批
或少批事假天数。不服从审批擅自不到岗或延长休假者,按旷工
处理。
(3)事假超过 3 天,须按上述流程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
部备案。
填写《请假申请单》
主管领导签字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上 班 后 填 写 《 请 假 申 请
单》,后附挂号单、诊断证
明、交费收据及休假证明
主管领导补签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将挂号单、诊断证明、交费收据及休假
证明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医院开具的相关单据交人力
资源部审核、收存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次日上班前电话
告之主管领导及
人力资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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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如须续假情况,必须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5)如果确因突发事件不能提前办理请假手续,须由当事
人于当日早 8:15 以前向主管领导电话请假,经批准方可生效。
此种情况只能申请事假 1 天,到岗后 2 日内应补办相关请假手续。
(6)事假请假流程
A、属事先已知次日需请假,则应于当日下班前办理如下手
续:
B、属当日下班后临时得知次日需请假,则应办理如下手续:
4、旷工: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为旷工,月累计旷工三天,年累计旷工
超过七天,除进行相应考勤扣款外,给予辞退。
(1)未经批准,不上班;
(2)上班时间脱岗、干私活、办私事或拒绝服从工作安排
者;
(3)当月累计三天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后,超过 3 次的部
分;
早晨上班前电话告知
主管领导及人力资源部
填写《请假申请单》 主管领导签字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上班后填写
《请假申请单》
主管领导补签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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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全天无打卡记录,且无备案;
(5)因个人原因打架斗殴致伤,因违法乱纪被公安机关收
审、拘留、传讯等不能到岗工作。
(6)提供虚假病休证明骗取病假,经查实后视为旷工。
(五)休假审批
1、任何休假(包括年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按规定
逐级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后方能生效。
2、审批权限:
审批单位
主管 经理 总监
分公司
总经理
副总裁 总裁 备注
副总裁 √
分公司总经理 √
总监/经理 √ √
主管/秘书 √ √
其他人员 √ √
每超过 3
天
再加一级
审批
(六)加班和延时工作
1、集团各部门、分公司对加班必须严格控制、审批,应提
高工作效率,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确实完不成工作任务须加
班时,要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2、员工加班必须事先填写《加班审批表》,详细写明加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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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时间、工作内容等,由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考勤
员审核备案。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办理加班审批手续,应先通
过电话征得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同意,并于 2 日内补办相关
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核算。
3、加班超过 1 个小时方可进行申请(少于 1 个小时的加班
不予核算),延时加班超过 2 个小时可申请误餐补助,每餐 6 元。
周末加班超过 4 小时可申请误餐补助,每餐 15 元。加班时应按
考勤规定进行指纹打卡,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加班及误餐补
助。
4、加班按存休进行累计,可倒休或冲抵病、事假等,但不
得以后期加班冲抵前期病、事假等。月内累计存休超过 3 天的部
分,折算为加班工资计入当月工资(优先折算延时加班部分)。
5、特殊岗位员工(如司机等),工作时间服从工作需要,不
享受延时加班待遇,节假日工作可作为加班进行累计,如需倒休,
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存休当年有效,不跨年度使用,每年 2 月
底将上一年度 3 月起累计的存休折算为加班工资 2 月份计发。
6、经理级(含)以上人员加班不计发加班费。人力资源部
每月参照打卡记录(打卡记录不全不予核算),结合工作情况进
行评估,实际统计加班时间。人力资源部将根据本人的健康状况
和工作安排的具体情况安排倒休。倒休执
行前须申报主管领导、集团总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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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班工资计算以标准工资(10 日发放工资)为基数,月
平均工作天数一律按 21 天计算。延时加班按 150%计发加班工资;
休息日加班按 200%计发加班工资;法定节日加班按 300%计发加
班工资,倒班人员在法定节日上班按 300%计发加班工资。
(七) 考勤
考勤是计发员工工资,进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1、公司考勤采取指纹打卡方式(办公地点不具备打卡条件
的,经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采取手工记录考勤),根据办公地点
不同,指纹考勤机分别设置在集团总部、山水文园销售中心、物
业办公楼、凯基公司、山水奥园。员工入职时由人力资源部或分
公司人事主管负责员工指纹录入。全体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
进行指纹打卡。出勤打卡情况由集团人力资源部、审计部、行政
部、各分公司人事主管及相关领导进行监控管理。任何人不得以
任何借口不打卡。
2、考勤机正常工作时,一律不得使用手工签到。确属指纹
无法识别的员工需到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主管处核准备案,
之后方可以签字方式进行考勤登记,要求字迹清晰,字体前后统
一,否则考勤登记无效。使用签字方式进行考勤登记的人员,不
得由他人代签或替他人签字,否则代签及被代签人每次各扣款
100 元。
3、员工上下班、因公外出或因病、事假等原因中途到、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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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均须进行指纹打卡,否则按忘打卡处理。
4、员工进行指纹打卡时,应在指纹机显示个人考勤编码后
离开,如因个人原因未确认指纹识别是否成功即离开,而造成无
打卡记录的按忘打卡处理。
5、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须及时办理请假备案手续。人
力资源部的考勤统计以打卡记录和请假手续为依据,无请假手续,
且全天无打卡记录者,视同旷工。
6、忘打卡者,应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并在 2 日内交到
人力资源部备案。(忘打卡每次扣款 10 元,一个月内三次以上忘
记打卡,自第四次开始每次扣款 100 元。)
7、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正常打卡时,应填写《打卡异常备案
表》,并在 2 日内交到人力资源部备案。遇有出差情况须提前 1
日将《打卡异常备案表》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8、遇交通堵塞或车辆发生故障等原因造成班车迟到,乘车
人员应按实际到岗时间进行指纹打卡,并按规定及时办理打卡异
常备案,备案人员视同正常出勤。
9、打卡异常备案流程:
(1)早晨外出
A、属当天已安排次日早外出,则当日下班前应办理如下手
续:
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 主管领导签字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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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属当日下班后临时安排次日早外出,则次日应补办如下
手续:
(2)晚上外出
A、属外出前已定不回公司,则当日外出前应办理如下手续:
B、属外出前未定不回公司,则应办理如下手续:
10、考勤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每月 1 日起统计考勤。各
分公司人事主管应认真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员的出勤情况,不得
在月底一次性向任何部门和人员提供当月打卡情况清单。人事主
管负责审核、收存《加班申请表》、《请假申请单》、《打卡异常备
案表》、《误餐补助申请表》,并于每月 3 日(节假日顺延)前根
据指纹机下载的考勤数据完成《考勤统计表》,经主管领导签批
后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审核、计发工资。
11、人力资源部及审计部负责集团员工考勤的抽查管理与最
终审核,各部门经理、负责人有责任监督、管理本部门员工的考
早晨电话告知主管
领导及人力资源部
回公司后填写
《打卡异常备案表》
主管领导补签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当 日 下 班 前 电 话
告 之 主 管 领 导 及
人力资源部
到公司后填写
《打卡异常备案表》 主管领导补签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填写《打卡异常备案表》 主管领导签字 交人力资源部审核、收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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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
12、上述所有相关备案手续均须严格按流程执行,超过 2 日
补办手续的视为无效。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属集团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
源部
2005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