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CISG公约概述
买卖双方当事人义务
违约救济
风险转移
引例
A公司是在法国注册登记的法人,B公司是在美国
注册登记的法人,法国和美国都是1980年《联合国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缔约国。
问:与B之间的货物买卖合同是否一定适用公约?
与之间买卖气垫船的合同是否一定不适用公约?
3.假设A与B之间的买卖合同适用公约,但双方就某些
口头商定的事项发生争议,关于口头协议效力的争
议是否不适用公约?
4.假设A与B在合同中选择了DDP术语,则是否表明排
除了公约的适用?
第一节 CISG概述 P117
1、是国际贸易统一实体法中影响最为广泛意义最为深远的一部
公约。
我国进行对外货物买卖业务最重要的国际条约。
2、 UNCITRAL在1964年海牙外交会议上通过的
《国际货物销售统一法公约》和《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成立统一法
公约》的基础上制订的。
3、该公约于1980年在维也纳通过,于1988年1月1日正式生效,
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统一
的法律规则。
该公约体现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社会主义法系之间的平
衡,考虑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不同利益和要求,具有广泛
的代表性,受到了各国政府的好评和重视。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4、缔约国已经有79个,(除英国)
5、《公约》共101条,主要内容有:公约的适
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订立的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权利、
义务,违约责任,损害赔偿,风险转移,免责事项等。
公约除序文外,共包括四个部分计101条
第一部分:适用范围和总则;
第二部分:合同的成立;
第三部分:货物销售;
第四部分:最后条款
CISG Song
LYRICS:
When I was a little boy my daddy said to me,
"If you want great riches, son, it's a merchant you should be.
You can deal in goods from cars to cod, and earn more than enough.
But don't buy or sell 'cross borders, son, cause that's awfully risky stuff."
We didn't have no C-I-S-G. [1]
If we bought or sold in another State we didn't know what the law would
be.
But now there's a Convention to make global trade more free.
'Cept them gol-danged . courts just treat it like the U-C-C. [2]
As a young man I took up those words my daddy said.
I became a merchant -- traded goods to earn my bread.
But I would not buy or sell beyond the borders of my State
'Cause if the deal was not domestic, none could tell my legal fate.
We didn't have no C-I-S-G.
We were clueless how the law would go if we dealt internationally.
But now under this treaty global commerce is a breeze,
'Cept some jerks from Pittsburgh and Denmark say I can't recover no
attorney fees. [3]
So now there is a treaty when I buy or sell afar.
I can deal with folks from everywhere, from Arles [4] to Zanzibar. [5]
The goods I buy are always fine, [6] and my buyers never sue.
I hardly need a lawyer — yes, my life's perfection true!
Because we have that C-I-S-G.
There's no risk in international sales far as the eye can see.
But I just received a shipment, so I must quickly say goodbye —
'Cause German courts give me just 5 minutes to inspect and notify. [7]
二、公约的适用范围 P117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
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
国的法律。
(一)营业地主义
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分处于不同缔约国的当
事人之间订立的货物销售合同。
如果交易一方有多个营业地,以哪个营业
地来判断跨国性呢?
非“国籍主义
”
以与交易有最密切联系的营业所为判断依据
“营业所在地”:指一方具有的永久性的从
事商业交易的场所,不包括临时性的或为
某一特定交易进行谈判或洽商的地点,如
办事处等。
答案:适用《公约》
Case 1:甲乙两国均为《公约》成员国,
现营业地位于甲国的A公司与位于乙国的B
公司签订了一批货物买卖合同,双方未对买
卖合同的法律适用做出约定,双方因合同履
行发生纠纷,应适用何法律解决?
Case 2:甲乙两国均为《公约》成员国。
A、B两公司均在甲国登记注册取得甲国国
籍,B公司在乙国设有营业所C。现A公司
与C签订一小麦买卖合同,问支配该合同
的法律是什么?
答案:如果A、C之间无特别
约定,应适用《公约》
(二)《公约》的扩大范围
(1)(b)
扩大公约适用范围,使非缔约国当事人所订
立的合同也可能适用公约。
我国作了保留。
答案: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应适用丙国法,继而
根据《公约》扩大适用,应适用《公约》
Case: 甲乙两国均不是《公约》缔约国,甲
国A公司与乙国B公司在丙国签订一买卖
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未来所发生的纠纷
皆适用丙国法解决,后双方因合同发生纠
纷,查明丙国为公约缔约国,且未对公约
提出任何保留,受理案件的法院应适用什
么法律解决该纠纷?
A甲国合同法 B乙国合同法
C丙国合同法 D《公约》
(D)
(三)货物 P24
不包括以下6项:
1.购供私人、家人或家庭使用的货物的销售,除
非卖方在订立合同前任何时候或订立合同时不知
道而且没有理由知道这些货物是购供任何这种使
用;
2.经由拍卖的销售;
3.根据法律执行令状或其他令状的销售;
4.公债、股票、投资证券、流通票据或货币的销
售;
5.船舶、船只、气垫船或飞机的销售;
6.电力的销售。
1.公约中的货物指“有体动产”
2.公约不适用于服务贸易、技术贸易
3.混合合同:既有货物交易又包含服务
的提供,且大部分内容是提供服务时,
则公约也不适用。
例:补偿贸易 来料加工 来样加工
来件装配
答案:不能, 因为是以私人消费为
目的。
Case: 甲国公民汤姆19岁,2009年在
我国购买了一件民间工艺品,价值
1500元,现汤姆以其本国法上20岁为
成年人才具有行为能力为由,要求解
除合同。我国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能否
适用《公约》?
(四)《公约》不涉及的法律问题
《公约》对如下三个问题未作规定:
1.合同的效力,或其任何条款的效力,或任
何惯例的效力;
2.合同对所售货物所有权可能产生的影响;
3.卖方对于货物对任何人所造成的死亡或伤
害的责任(产品责任)
(五)公约适用的非强制性
1.“当事人无相反约定,则公约自动适应。
”
2.《公约》没有适用的强制性:
A.允许排除
B.也可以删减或变更
(六)我国对公约的保留
小结:《公约》的适用范围
YES
国际:营业地标准,国籍不同但营业地
在同一国的除外
货物:有形
动产,电力、
证券、轮船
等除外
买卖:三来一补、承揽加工、运
输保险、支付结算等合同除外
没有规定事
项:合同是
否有效;所
有权是否转
移;产品责
任承担。
例题:《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适用于( )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
的货物买卖
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
物买卖
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
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
A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主要义务
卖方的义务主要有四项: P119
交付货物及单据
转移货物所有权
货物的品质担保
货物的权利担保
第三十条
卖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
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
并转移货物所有权。
一、交付货物
(一)交货地点
第三十一条
如果卖方没有义务要在任何其他特定地点交付货物,他
的交货义务如下:
(a)如果销售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交给第
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
(b)在不属于上一款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
或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待制造或生产的未经特定化的货
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是在某一特
定地点,或将在某一特定地点制造或生产,卖方应在该地点
把货物交给买方处置;
(c)在其他情况下,卖方应在他于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把货物
交给买方处置。
1、有约定的依约定;
Eg. FOB伦敦
2.货交第一承运人;
3.某特定地点为交货地点;
4.其他情况下,在订立合同时的卖方营业地
在没有约定交货地点的情况下,如果销售
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应把货物移
交给第一承运人以示交给买方。此时,货
交第一承运人处为交货地点。
如果合同指的是特定货物或从特定存货中提取的或尚
待制造或生产的未经特定化的货物,而双方当事人在订立
合同时已知道这些货物是在某一特定地点,或将在某一特
定地点制定或生产,则该特定地点为交货地点。
Case: 中国西安甲公司与澳大利亚一公司签订了出口一批
高科技农产品的合同,双方约定:单价为每箱10000美元,
共1000箱,共计1000万美元,7月10日前交货,即期不可撤
销信用证付款。6月10日甲公司将货物在西安火车站装车运
往上海港转船运往悉尼。问:本案中甲公司在何地完成交
货义务?( )
A西安火车站 B上海港
C悉尼 D乙公司所在地
A
(二)交货时间
第三十三条
卖方必须按以下规定的日期交付货物:
(a)如果合同规定有日期,或从合同可以确定日期,
应在该日期交货;
(b)如果合同规定有一段时间,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
段时间,除非情况表明应由买方选定一个日期外,
应在该段时间内任何时候交货;或者
(c)在其他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间内
交货。
1.有约定的依约定;
2.如果合同规定了一段交货时间(如9月份交货)
,或从合同可以确定一段时间(如合同订立后3
个月内交货),除非情况表明由买方选定一个
日期外,卖方有权决定在该段时间内任何
时候交货;
3.其他情况下,应在订立合同后一段合理时
间内交货
阅读:P120 案例分析
二、移交有关货物的单据 P123
第三十四条
如果卖方有义务移交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他
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移交这
些单据。如果卖方在那个时间以前已移交这些单
据,他可以在那个时间到达前纠正单据中任何不
符合同规定的情形,但是,此一权利的行使不得
使买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
但是,买方保留本公约所规定的要求损害赔偿的
任何权利。
三、品质担保 P120
即货物相符,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
合同所规定的或其他特定的数量、质
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合同所规定
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一)有约定的依约定
Case: 甲公司向乙公司发盘:“购二级淀粉250
吨,单价1000美元/吨,CIF青岛,信用证付
款。”合同成立后,乙公司二级淀粉缺货,即以
一级淀粉代替二级装船交货,发票及装箱单均注
明是一级淀粉,乙公司凭这些单据议付货款时遭
银行拒付,试问,乙公司是否正确交货?银行是
否有权拒付?
答案:乙公司未按合同交货,尽管其交付的货物品质比合同
约定还高,但仍属违反品质担保义务。银行审单要求单证一
致,信用证是二级,单据是一级,单证不一致,银行有权拒
付。
(二)无约定时,依公约如下四种规定
P120
1.符合通常目的 case1
2.符合特定目的 case2
3.符合样品
4.包装
一般应以卖方国家的标
准为准。
case1
甲公司向乙公司订购一批收割机,双方未约
定收割机的质量要求,交货后发现该批收
割机无法进行正常收麦作业,乙公司是否
违反合同?
答案:违反。所交货物不符合该类货物
通常的使用目的。所谓通常使用目的的
标准一般应以卖方国家的标准为准。
Case 2
甲公司向专营电脑的乙公司订购一批原装电脑,
甲公司曾在给乙公司的要约电报中称该批电脑将
用于进行模具设计,乙公司交货后,甲公司发现
这批电脑的系统配置无法完成有关的模具设计,
遂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试问:乙公司违反
了什么义务:
答案:违反了品质担任义务。乙公司是经营电脑的专业公
司,甲对其技能和判断的依赖是合理的,甲向其说明自己
购货的特定目的,乙作为专业公司理应保证甲能得到符合
其特殊品质要求的电脑。
Case 3
甲国A同乙国B公司购买某助听器,由于该
助听器消费者属于特殊群体,故甲国A公
司向乙国B公司提供了制造该种助听器的
主要技术参数和图纸,结果货物不能够适
应买方的需要。
问:乙国B公司是否应承担责任?
(三)承担品质担保义务的时间
第三十六条
(1)卖方应按照合同和本公约的规定,对风险移
转到买方时所存在的任何不符合同情形,负有责任,
即使这种不符合同情形在该时间后方始明显。
(2)卖方对在上一款所述时间后发生的任何不符
合同情形,也应负有责任,如果这种不符合同情形是
由于卖方违反他的某项义务所致,包括违反关于在一
段时间内货物将继续适用于其通常使用的目的或某种
特定目的,或将保持某种特定质量或性质的任何保证。
Case 品质担保的时间
甲、乙两国为《公约》成员国,甲国A公司
购买乙国B公司电脑1000台,用于银行会
计结算软件应用业务,采取FOB术语
(2010版)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甲国A公
司收到乙国B公司提供的电脑后,经检验,
乙国B公司提供的电脑配置不能运行银行
会计结算软件,于是追究乙国B公司违约
责任。乙国B公司认为货物装船后,则风
险转移,那么乙国B公司就没有责任了。
问:乙国B公司的主张是否合法?
四、权利担保 P122
卖方保证:
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其所出售的货物不侵犯权利人的知识产权
1.卖方原则上必须对其出售的货物拥有完全
的所有权,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
要求的货物。
例外是,买方如果知道卖方的权利瑕疵但仍
同意接受该货物的,卖方解除该义务。
Case :瑞士甲公司生产某种机器,现新加
坡乙公司欲向其购买30台这种机器,瑞士
甲公司事先告知乙公司这30台机器中有15
台已向瑞士第一银行设置贷款抵押,乙公
司同意接受,后瑞士第一银行因甲公司拒
不偿还银行贷款,遂对该15台机器申请执
行,乙公司能否要求甲公司承担权利担保
责任?
不能。
第四十二条 (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
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
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
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而且这种权利或要
求根据以下国家的法律规定是以工业产权或其他知
识产权为基础的:
(a)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期货物将在某
一国境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则根据货物将在其境
内转售或做其他使用的国家的法律;或者
(b)在任何其他情况下,根据买方营业地所在国家
的法律。
(2)卖方在上一款中的义务不适用于以下情况:(a)
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此项权利
或要求;或者
(b)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是由于卖方要遵照买
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图案、款式或其他规格。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
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
或要求的货物。
(1)对第三方依保护知识产权提出的权利或请求,
卖方仅在下面两种情况下对买方承担责任:
A.双方在订约时已知道买方将把货物转售到
某一国家或在某一国家使用,则卖方对第
三人依据该国有关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
律所提出的权利请求,应对买方承担责任
B.在任何情况下,卖方对第三方根据买方营
业地所在国的法律所提出的有关侵犯工业
产权和知识产权的请求,对买方承担责任。
(2)注意:
买方擅自将货物销往卖方不知道的国家或地
区从而引起侵犯第三人的工业产权或知识
产权,卖方不负责任。
买方在获悉第三方权利要求时,应在一段合
理时间内,将此项权利或要求的性质通知
卖方,否则买方将丧失要求卖方对其销售
的货物承担义务的权利。
(3)两个例外(买方自己承担责任):
A.买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不可能不知道
此项权利或要求的发生;
B.由于卖方要遵照买方所提供的技术图样、
图案、程式或其他规格的要求所致。
Case
中国甲公司向新加坡乙公司出口一批机械仪表,新加坡乙
公司又将该仪表部分转口到巴西,巴西进口商丙公司在销
售该批仪表时,被巴西另一家公司指控该批仪表侵犯了其
在巴西合法注册的专利权。巴西法院最终判令丙公司承担
巨额赔偿。丙公司向新加坡乙公司追偿,乙公司赔偿了丙
公司损失后,又向中国甲公司追偿。
问题一:如果该批仪表是甲公司按乙公司提供的技术图纸
生产并出口给乙公司的,甲公司是否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
任?
问题二:如果该批仪表乙公司事先已经告知甲公司将部分
转口至巴西,甲公司是否要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问题三:如果该批仪表乙公司事先未告知甲公司将转口至
巴西,甲公司是否要向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不承担
承担
不承担。但如果有人依新加坡法律对乙公司提起侵权诉讼,
对乙公司遭受的损失,甲公司仍将承担责任。
问题四:如果乙公司在订约前已知该批仪表如在新加坡销
售将会侵犯第三人的专利权而仍然签订合同,则甲公司是
否对未来乙公司在新加坡被诉所遭受的损失赔偿责任?
不承担
问题五:如果乙公司在订约的来往电文中声称将把该批货
转口至巴西,但后因巴西经济动荡,乙公司遂自行将该批
货物转口至加拿大,结果在加拿大遭第三人起诉侵犯专利
权,则甲公司是否对乙公司由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责任?
问题六:如果乙公司在新加坡销售该仪表时被第三人起诉,
但乙公司未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甲公司,则乙公司将遭受何
种法律后果?
不承担
乙公司将丧失要求甲公司承担权利担保义务的权利。
司考真题(权利担保责任)
A公司与B公司于2011年5月20日签订合同,由A公司将一
批平板电脑售卖给B公司。A公司和B公司营业地分别位于
甲国和乙国,两国均为CISG缔约国。合同项里的货物由
丙国C公司的“潇湘”号商船承运,装运港是甲国某港口,
目的港是乙国某港口。在运输途中,B公司与中国D公司就
货物转卖达成协议。货物运抵乙国后,乙国的E公司指控该
批平板电脑侵犯其在乙国取得的专利权,致使货物遭乙国海
关扣押,B公司向A公司索赔。在下列选项中,A公司无须
承担责任?(2011年)
A.A公司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这批货物可能依乙国法属侵权
B.B公司在订立合同时知道这批货物存在第三者权利
C.A公司是遵照B公司提供的技术图样和款式进行生产的
D.B公司在订立合同后知道这批货物侵权但未在合理时间内
及时通知A公司
BCD
TASK:卖方的权利担保实务分析
中国A公司生产了假冒日本野马公司注册商标的C
D机,后来A公司与日本B公司签订了出口到日本
的该CD机的合同,产品在日本销售时,被野马注
册商标权利人发现,起诉B公司构成侵权。
问题:
(1)在这种情况下,A对B是否承担责任?
(2)假设B在缔约时已经知道A假冒注册商标的行
为,A对B是否承担责任?
(3)假设A与美国C公司签订上述买卖合同,货物
在美国销售,该商标未在美国注册,野马公司起诉
C,A对C是否承担?
(4)假设A知道C打算把货物销往日本,野马公司
起诉C,A对C是否承担责任?
第三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买方的主要义务
P123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
第五十三条 买方必须按照合同和本公约规
定支付货物价款和收取货物。
支付货款 受领货物
一、支付货款 P123
1.付款准备(办理付款手续)
第五十四条 买方支付价款的义务包括根据合同
或任何有关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步骤和手续,以便
支付价款。
(1)申请信用证或付款担保
(2)在外汇管制国家获得用汇许可及将该笔外汇汇
出的许可
2.付款地点
第五十七条 (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定
地点支付价款,他必须在以下地点向卖方支付价款:
(a)卖方的营业地;或者
(b)如凭移交货物或单据支付价款,则为移交货物或
单据的地点。
(2)卖方必须承担因其营业地在订立合同后发生变动
而增加的支付方面的有关费用。
(1)有约定的依约定;
(2)无约定时,卖方营业地,卖方营业地有
多个的,在与合同有密切联系的营业地付
款;
(3)交货付款或交单付款时,在交货地或交
单地付款
3.付款时间
第五十八条 (1)如果买方没有义务在任何其他特
定时间内支付价款,他必须于卖方按照合同和本公
约规定将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交给买方处
置时支付价款。卖方可以支付价款作为移交货物或
单据的条件。
(2)如果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卖方可以在支付价
款后方可把货物或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移交给买
方作为发运货物的条件。
(3)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付价款,
除非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
相抵触。
(1)有约定的依约定;
(2)无约定时,在交货或交单时付款;
(3)涉及运输的,可在合同中订明条件,在
买方付款后,卖方才将单据移交买方;
(4)买方在未有机会检验货物前,无义务支
付价款,但如果这种机会与双方当事人议
定的交货或支付程序相抵触,则买方应在
验货前付款
注意:买方付款无须卖方催告
第五十九 买方必须按合同和本公约规
定的日期或从合同和本公约可以确定的
日期支付价款,而无需卖方提出任何要
求或办理任何手续。
二、收取货物
第六十条 买方收取货物的义务如
下:
(a)采取一切理应采取的行动,以期
卖方能交付货物;和
(b)接收货物。
(一)采取行动使卖方能够顺利交货
(二)及时接收货物
买方不及时提货造成的损
失通常由买方自己负责
Eg. FOB(买方及时派船到装运港装货)
接收货物≠接受货物
Case: 中国甲公司向越南乙公司出售
一批小麦,在约定的交货地点买方未
在约定的提货时间提货导致部分小麦
变质,该变质部分小麦的损失由谁承
担?
答案:乙公司
Case: 中国甲公司从美国乙公司进口一批水果,合
同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甲公司提货
验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12%,单个体积和重
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些是
的正确的?( )
A.甲公司有权拒绝接收货物
B.甲公司有权要求退货
C.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寄放于第三方仓库,其费用由
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可以将货物出售,并从出售价款中扣除保
全货物和销售货物发生的合理费用
B C D
第四节 违约的救济方法
P124
一、违约
二、卖方违约的补救方法
三、买方违约的补救方法
四、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一、违约及根本违反合同
1.违约
2.根本违反合同(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3.预期违反合同(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1.违约
违约系指卖方或买方未履行或未全部
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一种行为。
2.根本违反合同
(fundamental breach of contract)
《《公约公约》》第第2525条对于根本违反合同作出规定:一方当事人违条对于根本违反合同作出规定:一方当事人违
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于实际上
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
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合同,除非违反合同一方并不预知而且一个同等资格、通情
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发生这种结果。
可见,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必须满足两方面的要件:可见,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必须满足两方面的要件:客观上客观上另一另一
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利益被剥夺,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根本利益被剥夺,主观上主观上违约一方应当违约一方应当
能够预见其违约所造成对方损害的程度。能够预见其违约所造成对方损害的程度。
?如何判断后果很严重:
(1)违约部分是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
(例:配件、迟延交货)
(2)违约部分价值占全部合同价值比重比较
大。
救济措施
根本违约 解除合同+ 其他救济措施
非根本违约 其他救济措施
根本违约: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宣布
合同无效,并可以同时采取其他救济措施。
非根本违约:受到损害的一方当事人只能采
取其他救济措施,而不能宣布合同无效。
3.预期违反合同 P126
(anticipatory breach of contract)
指在合同的履行期到来之前,已经有证据预示合同的一方当
事人将不履行其合同义务。(明示~ 默示~)
Art 71:
(1)如果订立合同后,另一方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显然将不履
行其大部分主要义务,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义务:
(a)他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他的信用有严重缺陷;或
(b)他在准备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中的行为。
(2)如果卖方在上一款所述的理由明显化以前已将货物发运,
他可以阻止将货物交付给买方,即使买方持有其有权获得货物的
单据。本款规定只与买方和卖方间对货物的权利有关。
(3)中止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不论是在货物发运前还是发运
后,都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如经另一方当事人对履行义
务提供充分保证,则他必须继续履行义务。
救济措施
预期违约的含义
订立合同后,履行期到来之前,
当事人由于下列原因将不履行其大部分重要
义务:
(a)履行义务的能力或信用有严重缺陷;
或
(b)他在准备履行或履行中的行为。
预期违约的救济 履约担保 or 解除合同
预期违反合同及其救济措施
二、卖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1.卖方实际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
2.要求交付替代物
3.要求修理
4.给予宽限期
5.宣告合同无效(解除合同)
6.减少价金(Reduce the Price)
7.损害赔偿
1.卖方实际履行(specific performance)
卖方的实际履行措施有:
提交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
修理
交付替代物:货物不符须构成根本违约
及时通知
两种情况下,买方要求实际履行的要求将得
不到法院的支持:
(1)买方已采取了与此要求相抵触的某种
补救办法;
(2)法院地法不允许提出实际履行的要求
例:买方宣告合同无效
两大法系对实际履行的态度
大陆法系:作为主要的违约救济方式;
英美法系:只在例外的情况下才得到法院支
持。
我国合同法:鼓励实际履行
公约态度:“调和”
2.宣告合同无效(Declare the Contract Avoided) P125
卖方根本违约时,买方可宣告合同无效:
(1)卖方不交付货物、延迟交货或交货不
符或所有权有瑕疵构成根本违约;
(2)卖方声明他不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交
货义务;
(3)在买方给予的宽限期届满后仍然不履
行合同。
注意:
(1)根本违约;
(2)买方在合理时间内向卖方发出解除合同
的通知;
(3)在卖方已交货的情况下,买方丧失解除
合同的权利,除非特殊情况;
(4)该权利不因买方采取其他救济办法的权
利而丧失。
如迟延交货
3.减少价金(Reduce the Price)
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与合同不符,无论买方
是否已支付了货款,买方都可以要求减价。
减低价格,应按实际交付的货物在交货时的
价值与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
间的比例计算。
买方丧失要求减少价金的权利:
(1)如果卖方已经对交货不符采取了补救办法;
(2)买方拒绝了卖方对违约采取的补救办法或对卖
方提出的补救办法未在合理时间内作出答复。
4.损害赔偿(Damages)
损害赔偿的原则:
完全赔偿(直接损失&间接损失)
合理预见
防止损失扩大(受害方减轻损失;
在宣告无效的情况下,买方有义务及时购
进替代物,卖方有义务转售货物)。
该权利不因买方采取其他救济办法的权利
而丧失。 如买方宣告合同无效的同时,可以
同时提出要求损害赔偿。
提问:
(1)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或所交货物只有
一部分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以采取的
救济方法?
(2)当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可
以采用的救济方法?
三、买方违约的救济方法
1.实际履行
2.给予宽限期
3.宣告合同无效
4.损害赔偿
1.实际履行
支付货款、收取货物或履行其他义务。
2.损害赔偿
损失赔偿额应与买方违约给卖方造成的实际
损失与可得利润相等,即赔偿额为合同价
与转售额之间的差价。
卖方为保全货物支出的合理费用都可以从转
售额中予以扣除。
3.宣告合同无效
买方根本违约时卖方可以宣告合同无效:
(1)买方不履行其在合同或公约中的义务构
成根本违反合同;
(2)买方不在卖方给予的宽限期内履行合同;
(3)买方声明不履行合同。
未收货款的卖方,不同情况下可以行
使的权利:
1.停止交货权;
2.留置权;
3.停运权;
4.出售权
四、分批交货下的解除合同 P127
解除违约部分;
解除未履行部分;
解除全部部分
一批货物构成根本违约,对方可
就该批货物解除合同;
一批根本违约,对方有理由相信
今后各批货物都将根本违约,则
可对以后各批均解除合同;
各批货物相互依存,一批根本违
约,即可解除整个合同。
case
有一份合同,卖方向买方出售中国丝
苗大米1万吨。合同规定:自2月份开始每
月装船1000吨,分10批交货。合同订立后,
卖方按照合同规定从2月份开始交货。但交
到第5批大米时,发现大米品质有霉变,不
适合人类食用,买方以此为由主张以后各
批交货均应撤销。
问:买方的主张是否合理?
答案:不合理。
case
意大利某公司与我国某公司签订了出
口加工生产大理石的成套机械设备合同。
合同规定分4批交货。在交付的前两批货物
中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在第3批货
物交付时,买方发现货物品质仍不符合合
同要求,故推定第4批货物的质量也难以保
证,所以向卖方意大利公司提出解除全部
合同。
问:我国公司的的要求是否合理?
答案:我公司要求合理。
case
中国万方公司从美国雅丽公司进口一批精密机器设备,
合同约定设备分三批交付,当交付到第三批时,万方公
司发现该批设备存在质量瑕疵。请问,依CISG的规
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只要是第三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
即可宣告对该批设备无效
B.只要第三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即
可宣告合同对已交付的两批设备无效
C.如第三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构成一般违约,买方可宣
告合同对该批设备无效
D.如第三批设备的质量问题构成根本违约,买方可宣
告合同对所有设备无效
A
1
(1)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或所交货物只有一部分
符合合同规定时,买方可以采取的救济方法?
买方只能对漏交部分或与合同要求不符的那一部分
货物,采取退货、减价及要求损害赔偿等救济方
式。
一般不能宣告撤销整个合同或拒收全部货物,除非
卖方不交货或不按合同交货已构成根本违约,买
方才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2
(2)当卖方提前交货或超量交货时,买方可
以采用的救济方法?
提前交货: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收货物。
(如果拒收后,卖方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再
次向买方提交货物,买方仍须收取这批货物)
超量交货:买方可以收取货物也可以拒收多交
部分货物(但不能拒收全部货物,多交部分
的货物,必须按合同规定价格付款)
第五节 风险转移 P129
一、风险和风险转移
(一)风险:货物在整个交易过程中可能
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这种损失是不可归
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造成的,如意外火灾、
搁浅、沉船等所导致的货物的全部灭失或
部分灭失损坏。
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
不同于不可抗力
(二)风险转移:
一项确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产生的货
物损失或灭失的法律后果应当由卖方还是
由买方承担的制度。
关键的是确定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的时间
界限。
风险分担原则
(1)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原则
(2)过失划分的原则
(3)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4)划拨(“特定化”)是风险发生转移
的前提
各国对风险转移时间的规定
1. 所有权转移决定风险转移:英、法;
2. 契约成立决定风险转移:瑞
3. 交货时间决定风险转移:美、德
划拨(“特定化”)
Identify
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即在货物上加标记、
或以装运单据、或向买方发出通知、或其
他方式清楚地注明有关合同以前,风险不
转移到买方承担。
防止卖方欺诈和转嫁风险损失。
(三)法律后果
第六十六条 货物在风险移转
到买方承担后遗失或损坏,买方
支付价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
除非这种遗失或损坏是由于卖方
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
(四)风险转移与卖方违约的关系
第七十条 如果卖方已根本违反合
同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和第六
十九条的规定,不损害买方因此种
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
法。
注意:
1.卖方不构成根本违约:不影响风险转移。
2.卖方构成根本违约:风险是否转移根据买方
采取的补救措施来决定。
若买方解除合同,把货物退回,则风险应
回转给卖方承担。
3.如果货物的损坏或灭失是由于卖方违反合同
所致,买方仍然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采取
因此种违反合同而可以采取的各种补救办法。
4.买方违约:比实际交付的时间提前转移。
case
1.合同约定优质面粉100袋,上海港船上交货,
风险转移在上海港装上船。卖方实际交付的是
100袋劣质面粉,构成根本违约,货物在离开上
海港后在海上遭受风暴,货物遭海水浸泡,大
部分变质,买方拒受货物,问海上风险由谁承
担?
2.上述案情改为,卖方实际交付的货物绝大部
分均为优质面粉,只有很小一部分有轻微质量
瑕疵,则海上风险由谁承担?
卖方
买方
二、风险转移的时间和地点 P129
(一)涉及货物运输
1.货交第一承运人 前提是卖方没有义务在
特定地点交货
2.特定地点货交承运人时转移 前提是卖
方有义务在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
3.卖方保留控制货物处置权的单据,并不影
响风险的转移
case
中国甲公司向澳大利亚乙公司出口一批
服装,货物装船后,卖方取得已装船的清
洁提单尚未到银行议付货款,货物即在运
输途中遭遇火灾灭失,这时风险由谁承担
?
答:由乙公司承担。尽管卖方仍持有代表货物
所有权凭证的提单,但根据《公约》,这并不
影响风险转移。
(二)在途货物/路货
1.自买卖合同成立时转移;
2.如果情况表明有此需要,从货物交付给签
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起,风险
就由买方承担;
3.如果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理应知道
货物已经遗失或损坏,而他又不将这一事
实告之买方,则这种遗失或损坏由卖方负
责。
(三)其他情况下的风险转移
1.在卖方营业地接收货物
(1)风险从买方接收货物时起转移至买方承担;
(2)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接收货物,则从货物
交给他处置但不收取货物,则从其违反合同时起,
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
2.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以外的某一地点接收
货物,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
交给他处置时,风险转移至买方。
(适用于货物存放在非卖方及买方所属的公用仓库中
时。)
Case 1
买卖双方订立一项FOB合同。合同规定,
卖方向买方发10包1号棉花。卖方将10包1
号棉花装上了船。但该棉花在运输途中被
火烧焦,不能用了。买方在付款前进行了
检验,并拒绝支付货款。理由是该棉花不
是合同所规定的1号棉花。
请问:买方是否应该付款?
答:是。FOB术语
Case 2
买卖双方订立一项FOB合同,规定卖方
向买方发送5000磅1号大米,用新麻袋包装。
卖方发送的100袋大米中,有一袋包装用的
麻袋是旧的,致使在运输途中破包,大米
灭失。
请问:该损失应由谁负责?
答:卖方。《公约》
Case 3
一项买卖合同,要求买方在7月到卖方仓
库提取100箱晶体管。7月1日,卖方将这100
箱晶体管打上了买方名称和地址标记,放在
仓库里用来存放待提或待运货物的地点。7月
20日,货物被火烧毁。该风险应由谁承担?
如果买方8月10日来提货,而货物于8月1
日发生火灾灭失。请问:该风险应由谁来承
担?
答:①卖方。发生火灾时,合同规定买方提取货物的期限尚未逾期,货
物仍在卖方的占有和控制之下 ,买方没有由于不提取货物而违反合同。
②买方。尽管货物当时在卖方仓库之中,买方尚未提取,但损失仍应由
买方承担。
Case 4
一项买卖合同,买卖合同均知道货物在
第三方经营的仓库中存放。合同约定,买方
5月提货。5月1日,卖方开给买方一份指示
仓库保管员向买方交付货物的交货单。对此,
仓库保管员并未提出异议。5月2日,仓库失
火,货物灭失。
请问:该风险应由谁来承担?
答:买方。风险于5月1日转移到买方,5月1日交货时
间已到,且买方知道货物已交给他处置。
Case:
甲乙公司合同内容:购钢材2000吨,CIF上海,应
确保6月30日前货到上海港。甲公司委托的承运人在
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将货物运到上海港后,立即通知买
方乙公司提货。乙公司拖延提货,结果导致承运船舶
在上海港多滞留10天,产生滞期费20万元,承运人向
甲公司追索滞期费后,甲公司怎么办?( )
A.甲公司可向乙公司索赔
B.甲公司应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该损失
C.甲公司自认倒霉
D.乙公司不及时提货所产生的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甲
公司可以起诉乙公司。
A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