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代理框架协议
被代理人:
公司地址:
代理人:
公司地址:
甲、乙双方陈述、声明并保证如下:
甲方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的声誉,并拥
有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公司权利和权限。
乙方系 ,具有健全的法律地位和良好的声誉,并拥有签署本协议并履行其
在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需的公司权利和权限。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沟通和协商,对合同各有关条款所涉及之内容意思表示一致,特签订
本协议以昭信守,签署地:甲方所在地。
一、合作内容
为促进和规范甲方的产品销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现
就甲方 集团旗下所有产品及甲方设计的相关知识产权衍生物在加拿大地区经销事宜达成
合作,甲方委托乙方负责相关产品的市场推广和销售。
二、合作范围与时间
1.合作区域:加拿大;
2.合作有效期为 年,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3.本协议双方是独立合同主体。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双方任何合伙、合资或共有等关系
的发生。
三、合作方式及优惠政策
1.根据项目情况签订合作方式、责任约束、利润分配等条款,签订的书面条款作为本协
议的补充协议。
2.乙方须付给甲方 元作为市场保证金。如乙方无窜货行为或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
行为发生(包括无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则甲方在本协议终止后一个月内一次性无息退
还市场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上述保证金,并且,乙方应赔偿前述行为给甲方造成
的损失。
3.乙方有其他未履行条款承诺的情形的,甲方将依实际情况延期退还市场保证金。
四、协议产品和销售任务
1.协议产品及其结算价
按实际订单和价格结算
五、产品订货与验收
1.乙方每次订货数量提前一个月通知。为了便于甲方有计划的组织生产,乙方发出书面
定单前,应与甲方沟通,双方就产品规格、产品数量、发货时间、收货人联系方法应在销售
合同中约定;
若乙方订购的产品需要甲方开发设计的,相关事宜双方另行协商。为保护 品牌的知
识产权及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相关信息及资料。
2.甲方对送交产品之外形、标识、运输、包装、贮存和保护等,应采取充分和有效的防
护措施。
3.每批次的产品订货与发货必须执行完毕后,下一批次的产品订货与发货才开始生效。
4.每次订单参照 FOB 执行,相关条款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执行。
5.乙方收到产品后:立即进行验收,如有破损需立即通知乙方;5 个工作日内未收到乙
方通知视产品验收合格。
六、甲方责任
1.向乙方出具该产品地区代理证明,维护乙方总代理权。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本协议范围内的甲方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国际行业标准,并具
备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3.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执行(该价格权限于现行物价水平,现行
物价水平变动时,另定供货价格,届时由甲方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按照供货价开具增值税票给乙方。如乙方所需开票价超出供货价以上部分的税款
由乙方承担。
5.甲方必须根据乙方产品销售的需求,为乙方提供各种必须的证件及有关文件的加盖有
效印章的复印件。
6.甲方依据双方签订的《购销协议》所需产品数量和内容及时供货,但考虑到国际运输
的原因,乙方应允许甲方产品的到货日期可以有一定的误差。
7.甲方应对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促销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并对乙方提供相关咨询,以
制定乙方合理的销售计划和分销网络。
七、乙方责任
1.积极拓展当地市场,协助甲方“ ”、“ ”品牌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的树
立。
2.乙方只能在本协议规定的区域内即加拿大销售甲方的产品,并严格执行甲方提供的产
品市场价格体系,同时配合甲方在当地的产品维权工作。乙方保证不利用协议产品从事欺诈
行为,如果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应将信息及时反馈给甲方,并积极主动配合甲方进行维权。
3.自觉维护甲方及产品形象和声誉,配合甲方做好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投诉和加拿大
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4.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协议产品包装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改变产品批号和甲
方提供的证件和手续,如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亦由乙方承担。
5.乙方对协议产品发布的广告和散发的宣传资料的内容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同意,如
乙方擅自变更内容或违反加拿大相关法法规发布广告和散发宣传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
方承担。
6.乙方对所接收产品的品种、数量及所涉金额有异议时,应在收货后五日内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认可甲方的发货品种、数量及金额。如产品在甲方负责段运输途中有被
盗、遗失、缺损等,乙方应向承运部门索取有关证明,以向甲方冲抵或补、换货。乙方并有
义务配合办理相应的保险索赔手续。如因乙方运输或保存不当所造成的品种、数量短少、质
量问题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应对甲方发出的每笔货物以签名及加盖公章进行签收,同时必须协助甲方进行来
往账目的核对。
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从甲方的货款中扣除任何费用。
9.乙方的经营行为不能侵犯甲方的利益,如有此行为发生,甲方可取消乙方产品的经销
权,并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乙方责任。
10.乙方不得因非质量原因退货。如乙方擅自退货,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乙方
承担。
12.乙方首次进货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备货,此后应提前一个月订货,保持
一个月库存量,以确保市场正常供应。
1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带甲方公司业务员调查市场。
八、保密条款
1.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有关产品、市场的文件均为甲方有价值的商业秘密,乙方保证不泄
露甲方的商业秘密,也不为本协议规定以外的目的而使用这些秘密。
2.双方应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有关制度,以保证职员不泄密。一旦发现对方的商业
秘密有泄露的迹象,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尽可能地采取救济措施,使损失最小。
3.在本协议终止时,双方应向对方交还(或销毁)对方有关的全部资料及其备份并继续负
有保密的义务,直到对方将其公开为止。
九、其他
1.本协议所建立的甲方、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权属于卖方和买方的关系。其中任何一方
均无权指派第三者代表另一方,或以另一方的名义签订协议。如任何一方的名义行事,以致
另一方受损失的,由责任方全额赔偿。
2. 如双方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
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同意合同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法律。
3.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并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乙双方未尽事宜可在此协议书框架下协商解决,本协议附件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
协议具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时间:20 年 月 日 时间: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