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
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办法
( 试 行 )
为了考核验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建设工作成效,发挥
示范县工作在促进优质、高效烟叶生产、初加工、流通中的示范
引导作用,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管理
办法(试行)》,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验收的范围
凡承担国家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国家局”) 国家级烟叶标
准化示范县项目的单位(以下简称“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在示
范县建设工作按计划完成后须进行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工作的组织
(一)由国家局组成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项目考核验收
工作组(以下简称“验收组”),负责项目的考核验收工作。验收组
主要由国家局(总公司)相关工作主管部门、中国烟草标准化研
究中心以及省级局(公司)、中烟工业公司负责农业标准化工作
的有关人员及行业有关专家组成。
(二)验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国家局委任,成员由
具有中级以上或相当职称的 2~4 人组成。
(三)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主要领导要积极配合考核验收
工作。
三、考核验收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验收办法
考核验收采取现场综合考核、分项评分的办法进行。考核验
收项目及评分标准见附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单”
(以下简称“验收单”)。考核验收工作一般为 3 天。
(二)考核验收程序
1. 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在按计划完成示范项目后,先对照评
分细则进行自查,若自查结果表明示范工作已基本达到项目要求,
可向所在省级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考核验收申请,并附自查
报告。
2. 省级局科技工作主管部门对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申请进
行初审后向国家局科教司提交考核申请报告;国家局科教司根据
省级局的申请报告及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自查报告,组织验收
组进行现场考核验收。
3. 现场考核主要内容:
(1)听取工作汇报。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的项目领导小组成
员简要汇报项目执行期间相关组织工作、项目完成情况、示范工
作的主要成就(包括推进技术进步、提高社会和经济效益等)以
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
(2)抽查相关资料。验收组根据“验收单”所列的“验收项目”
和“考核内容”,随机抽查反映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的年度计划、实
施方案、质量管理文件、标准文本、工作总结等文件,以及反映
以上情况的运行记录和经济指标统计等资料。有条件的可同时观
看录像、照片等多媒体材料。
(3)现场考核检查。验收组随机抽查2~3个示范点,按照
“验收单”所列项目考核验收。主要包括:查看标准化种植示范田
及示范区标识;检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保障情况;进行田间测
产、测质,考核示范县连片地域单位面积产量和品质;根据时令
等实际情况,对有关标准化培育、种植、田间管理、自然灾害预
防、植物保护、科研、培训、加工、生产、烟叶收购和工商交接
等进行特定项目现场检查;走访基层组织和农户,了解技术人员
和农民接受标准化和质量体系培训情况,以及掌握质量标准、技
术标准、标准化生产操作、烟叶质量等级、烘烤技术等相关技术
的熟悉程度;检查相关配套政策、资金的落实情况。
4. 验收组经过充分协商,逐项填写考核验收纪要,提出考核
验收结论。
5. 考核验收结论在验收组组长及所有组员签字后,应向被验
收单位通报,并提出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提高烟叶标准化生
产的质量和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四、考核验收材料的报送
考核验收工作完成之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验收组向国家局报
送有关材料一套,包括:按要求填写的“验收单”、与“验收单”中
“主要依据”一栏有关的文字材料及考核验收结论报告等。
五、考核验收标准和示范县资格的认定
考核验收得分在 60 分以下(不含 60 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
单位为不合格;得分在 60 分~70 分(不含 70 分)的示范县项目
承担单位为基本合格,但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限期整改;70
分以上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为合格。
对考核验收成绩合格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国家局将根据
验收组提交的报告以文件形式予以认定。考核验收综合得分在 70
分以上(含 70 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由国家局授予“国家
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市)”的称号;得分名列前茅,并且在 85 分
以上(含 85 分)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将被授予“国家级烟叶
标准化优秀示范县(市)”荣誉称号。
对于限期整改的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整改期限为 1 年;整
改工作完成后需向国家局提出复验申请。
荣获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称号的有效期为 3 年。示范县
每隔 3 年要进行一次复验,复验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国家级烟叶标
准化示范县称号;在示范县称号有效期内,国家局每年都将组织工
作组对示范县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抽查的比例不低于示范县总
数的 20%),抽查和复验仍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验收;已
经获得示范县称号的要撤消其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称号:
1. 经国家局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发现使用假冒伪劣
农业生产资料,有坑农、害农现象的;
2. 所用烟草种子或所产烟叶被证实含有转基因成分的;
3. 在农药使用上违反国家、行业相关规定,所产烟叶经国家
局有关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发现农药残留超标并受到行业主
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 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达不到国家局规定的要求 ,并且
被国家局通报批评的;
5. 经查实,发现有伪造记录、数据,弄虚作假等欺骗性行为
的。
附件:
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考核验收单
国家级烟叶标准化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名称: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验收纪要
验收
项目
考核
内容
具体内容及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项目
完成情况
考核
得分
主要
依据
(1)县(市)
政府重视程
度(2 分)
a) 成立有相应的领导小组;(1 分)
b) 政府领导支持,有相应领导参加或任职领导
小组;( 分)
c) 有关部门(如:技术监督、农业部门等)参
加。( 分)
1.示范县
项目组
织领导
(4 分) (2)成立示
范县项目领
导小组办公
室(2 分)
a) 有示范县项目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1 分)
b) 有技术工作组;( 分)
c) 有物资保障小组。( 分)
( 3 ) 组 织 机
构建设(3 分)
a) 组织机构职责明确,责任清晰,有完善的县、
乡、站网络管理体系;(1 分)
b) 有具体的质量计划和质量目标;(1 分)
c) 有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控制图。(1 分)
一、 示
范县项目
组织管理
(10 分)
2.示范县
项目组
织管理
(6 分) ( 4 ) 领 导 小
组工作情况
(3 分)
a) 每年至少召开 2 次标准化专项工作会议;(1 分)
b) 每年制定标准化实施方案,并安排各项工作;
(1 分)
c) 每年至少对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进行 2 次检查。
(1 分)
( 5 ) 标 准 文
件适合需求,
地 方 标 准 实
用性强,格式
规范(4 分)
a) 遵循标准使用原则,即:标准采纳顺序依次为
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2 分)
b) 地方标准的制订符合制标程序,科学严谨,并
适合行业和市场要求。管理体系文件内容完整,
便于操作。(2 分)
采标、制标不规范的,每条扣 1 分,本项分数扣完
为止。3.建立完
整 的 综
合 标 准
化体系
(10 分)
(6)、标准化
体系完整,能
够 涵 盖 烟 叶
生产技术、管
理、服务、监
督、培训、考
核、检测、记
录等方面
(6 分)
质量手册、管理制度、执行标准、原始记录等标准
化体系文件完整无误。主要包括 6 个方面:
a) 基础通用标准;(1 分)
b) 种子及品种标准;(1 分)
c) 生产技术标准;(1 分)
d) 烟叶收购标准;(1 分)
e) 产品质量标准;(1 分)
f) 服务标准。(1 分)
二、 示
范县项目
承担单位
综合标准
化体系的
建立
(15 分)
4.标准化
体系在
行业内
的水平
(5 分)
(7)综合标
准 化 体 系 在
行 业 内 的 水
平(5 分)
验收组对标准化体系总体评价:
a) 处于行业内领先; (5 分)
b) 处于行业内先进; (3 分)
c) 处于行业一般水平。(0 分)
续表 1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验收纪要
验收
项目
考核
内容
具体内容及
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项目
完成情况
考核
得分
主要
依据
(8)国家局、国
家质检总局补助
经费使用(2 分)
国家局、国家质检总局补助经费支出合理,专
款专用。(2 分)5.资金投
入状况
(4 分)
(9)省、地、市
烟草专卖局(公
司)资金投入(2
分)
经费投入有保障,省、地、市烟草专卖局(公
司)能够及时按照示范县项目合同的要求投入
配套经费。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合理使用,落
实到位。(2 分)
(10)烟用农业
生 产 资 料 统 供
率 (5 分)
种子的统供率达到 100%;育苗、肥料、农药、
地膜等烟用物资统供率达到 90%以上。(5 分)
任何一项未达标扣 1 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6.物资供
应保障
(7 分) (11)定期开展
农资质量监测(2
分)
在农时关键环节普遍对农资质量和使用情况
进行监测。(2 分)
7. 基 础 设
施建设
(3 分)
(12)标准化烟
站、调制设施、
烟水配套等(3 分)
a) 烟站标准化率达到 80%以上;烟站仓储、
分级、收购等能达到标准化的要求;(1 分)
b) 调制设施标准化率达到 90%以上;(1 分)
c) 烟水配套面积达到 60%以上。(1 分)
(13)技术推广
体系建立(3 分)
a) 公司、站、点技术推广体系完备;(1 分)
b) 公司技术推广、示范宣传部门活动经费充裕、
宣传设备齐全、手段先进;(1 分)
c) 人员配备充足;结构合理。(1 分)
(14)举办培训
班,赠送、印发
技术标准资料,
技术骨干培训情
况(6 分)
a) 每年有计划派技术人员参加行业技术培训
或学习 5 人次以上; (1 分)
b) 县、乡、村、户层层开展标准培训;(2 分)
c) 技术人员入户指导,并有完整记录;(2 分)
d) 农户有相应技术标准资料。 (1 分)
8.标准的
宣传贯彻
(13 分)
(15)相关技术
人员和农户对质
量、标准的认识
程度(4 分)
a) 技术人员和农户充分认识贯彻执行相关标
准,实现科学种烟的重要性;(1 分)
(相关人员认识不到位,每人次扣 分。*)
b) 技术人员对烟叶生产技术标准有全面正确
的掌握,能准确的判断烟叶品质、等级,能
正确指导农户烟叶生产的整个过程;(2 分)
(农户反映技术人员技术不全面,每人次扣
1 分。*)
c) 烟农对烟叶品质、等级有一定的判断能力,
能自觉的学标准、用标准。(1 分)
(抽查到生产技术差,积极性差的农户每人
次扣 分。*)
注:以上以验收组现场考核及随机抽查为准。
9. 标 准 落
实(10 分)
(16)烟叶生产、
初加工、收购、
仓储、工商交接
等过程标准、规
范的落实(10 分)
以下各项标准落实情况每项 2 分,由专家组酌
情打分:
a) 烟叶生产;
b) 烟叶初加工;
c) 烟叶收购;
d) 烟叶贮藏、运输;
e) 工商交接。
10.新技术、
新 工 艺 的
应用
(2 分)
(17)积极采用
新技术、新工艺
(2 分)
积极推广应用经国家局、省、地方验收的新技
术新工艺和其他科研成果,支持开展地方科研
工作。(2 分)
注:考核时由专家调查研究后酌情打分。
11. 监 测 机
制(4 分)
(18)建立监测
机制(4 分)
a) 建立有质量监测机制;(2 分)
b) 有详细的质量跟踪记录。(2 分)
三、技术
标 准 的
贯 彻 落
实 和 新
技 术 的
推 广 应
用
(45 分)
12.奖惩兑
现(2 分)
(19)县(区)、
乡、村层层建立
科学的考核奖惩
制度,并付诸实
施。(2 分)
a) 县(区)、乡、村层层建立科学的考核奖惩
责任制,户籍化管理完善;(1 分)
b) 严格兑现奖惩,并有记录。(1 分)
注:考核时由验收组调查研究后酌情打分。
续表 2
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 考核验收纪要
验收
项目
考核
内容 具体内容及分值 评 分 标 准 考核项目
完成情况
考核
得分
主要
依据
13.工商
交接烟叶
等级合格
率(3 分)
(20)工商交接烟叶
等级合格率(3 分)
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达到国家烟草专卖
局规定的 80%以上(含 80%)的要求,达到
80%以上(含 80%)。(3 分)
注:工商交接烟叶等级合格率以国家烟草专
卖局、省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烟草专卖局
提供的数据为准。
14.烟叶
质量评价
(8 分)
(21)有承检资格的
质量监督部门或权
威科研机构对示范
县烟叶质量的评价
(8 分)
a) 中上等烟叶比例较示范以前提高达到 2%
(2 分);(以省、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提供
的数据为准。)
b) 每年应有完整的具有承检资格的质量监
督部门或行业权威科研机构对示范县项
目承担单位烟叶质量的评价记录;(3 分)
c) 验收组根据检测记录中显示的烟叶质量
水平,酌情判分。(0~3 分)
( 22 ) 是 否 进 入 全
国 36 家重点卷烟企
业(2 分)
烟叶进入 36 家重点卷烟企业。(2 分)
超过 1 家的,每家企业奖励 分,但奖励
累积不得超过 3 分。
四、烟叶
生 产 整
体 水 平
及 综 合
质 量 评
价
(16 分)
15.烟叶
供应企业
情况
(5 分) (23)企业或其他用
户的满意程度(3 分)
a) 非常满意、诚信度高;(3 分)
b) 基本满意、诚信度较好;(2 分)
c) 客户反映一般;(0 分)
d) 不满意、诚信度较低。(-3 分)
注:以上通过调查用户及查阅供销合同等资
料由验收组判分酌定。
16.标准
的标识及
说明情况
(2 分)
(24)有示范基地,
并有标准的标识及
说明 (2 分)
a) 示范县项目承担单位至少有一块明显的
标识牌,并注明情况(如示范起始时间、
品种、轮作方式、面积等),示范地块有
标准化作业指导牌;(2 分)
b) 无标识。(0 分)
17.区域
及面积
(4 分)
(25)实施标准化管
理的区域面积比例
及推广烟田轮作的
面积比例 (4 分)
a) 示范面积达到烟叶种植总面积的 80% 以
上(含 80%);(2 分)
b) 烟田轮作面积达到 70%以上(含 70%)。
(2 分)
注:以上资料以统计部门或地、市烟草专卖
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26)示范辐射带动
作用(2 分)
标准化示范运作科学、规范,作用明显,对
周边非示范县域带动效果显著。(2 分)
(27)经济效益增长
情况(根据统计资料、
现场测定等综合评
定)(4 分)
与承担示范县项目之前两年平均经济效益指
标比较:
a) 烟叶亩产值增加 5%以上(含 5%);(4
分)
b) 烟叶亩产值增加 2-5%(含 2%);(2 分)
c) 烟叶亩产值增加 0-2%;(0 分)
d) 烟叶亩产值减少的。(-2 分)
单位产量有所增加的,奖励 2 分。
注:以上资料以统计部门或地、市烟草专卖
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五、标准
化 示 范
效 果
(14 分)
18. 示 范
取得的社
会、经济
和生态效
益
(8 分)
(28)对地方经济的
带动(2 分)
标准化示范加快了当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明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2 分)
注:以上资料以统计部门或地、市烟草专卖
局提供的数据为准。
评审
得分
总体评价:
说明:1、带*的记分项目表示扣分可超过本项所占分值;
2、“主要依据”一栏应以实际记录为准,并填入文字材料编号。
考核验收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验收组成员签名:
验收组组长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