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 年天津联通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
缆(光皮线尾纤)产品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WJL-LT20160059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招标代理: 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2016 年 6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合同条款.............................................................................................................................19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43
第五章 评标办法...........................................................................................................................4352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56
投标报价表....……………………………………………………………………………..…..59
投标单项报价表........................................................................................................................59
投 标 人 承 诺 函
......................................
....................6158
资 质 证 明 文
件.........................................
................ .63
点对点应答.................................64
偏离表...................................65
投标声明 ..................................66
样品 ..................................71
第七章 其他 .......................................................................................................................... 71
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一章 投标公告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就 2016 年天津联通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皮线
尾纤)产品集中招标项目(招标编号:ZWJL-LT20160059)所需的设备进行采购招标,具有提供标的
物能力的生产商或供应商均可前来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代理
机构为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招标范围:
采购内容: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皮线尾纤)
采购预算:400 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具备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无效)复印件,复
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2) 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投标人为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合一,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承诺书;
1)3)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 ISO9000 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
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2)4) 投标人应提供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泰尔认证及省、部级质监部门出具的光纤活
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
备查;
3)5) 投标人应在 2013 年-2015 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经验,合同金额合计不小于 200 万元人民币
(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项目式采购提供项目合同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框架式采购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文件。同时提
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4)6) 到货期:不大于 5 天(自然日);
5)7) 质保期:不小于 36 个月;
6)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9)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0)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8)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样品提供:投标方应按照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提供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样品。
4、 招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法。
5、 获取招标文件:
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人身份证(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于 2016 年 6 月 8 日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北京时间上午 09 时 00 分至上午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至下午 16 时 30 分(法定
工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人民币 叁佰 元整),以现金形式递交,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75 号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6 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林晨
联系电话:022-2352521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提交到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75
号 6 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本次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75 号 6 楼会议室公开进行,投标
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地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7、 招标代理服务费: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中国采购与招标
网()/工信部通信建设项目招标管理信息平台()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_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75 号_。
邮编:300040
联系人: 林晨 电话: 022—23525211 传真: 022-23338008
电子邮件: ZWzhaobiao@
户名: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mailto:ZWzhaobiao@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宏通支行 账号: 308801201090101907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8 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招标人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2016年天津联通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皮线尾纤)产
品集中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ZWJL-LT20160059
项目预算:4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此项目为集中招标,以实际采
购 量 为 准 )
ZWJL-LT20130010LT20130004ZWJL-LT20130010LT20130004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联合体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澄清
所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于 2016年 6 月 20 日10点前以书面或电子邮
件形式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玲林晨
电话:022-23525211
传真: 022-23338008
电子邮件: ZWzhaobiao@
关于优惠 不允许一次性优惠
投标报价
买方指定现场交货价。本项目报价要求对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要求
的所有明细进行分别报价,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本项目所报单价
中应包括运输及人工等本项目有可能产生的费用,送货地址及实际
采购数量以需求为准)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
本次采购招标为产品式集中采购,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报价模板参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一览表”。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 90 天。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 四 份,(电子版U盘提供)电子版
中应包含:投标文件一份,(要求使用OFFICE2003版本软件制作成一
个文件,而且电子版文件的内容页码和纸质文件完全对应。);授权委
托书扫描件一份;报价清单扫描件一份;(要求:带有签字盖章的最
终版的图片格式文件);营业执照扫描件。电子版文件与投标文件价
格部分密封包装在一个文件袋中一起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30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
要求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75号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
理有限公司6楼会议室
递交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证明文件正本、本人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样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并做好单位名称等标识)(本条不可偏离)亲自提交至上述地
点。
开标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75号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
司6楼会议室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中标人个数 综合排名前三名中标
划分标包 不划分标包
合同与执行
采用统谈统签统付方式,合同文本采用标准框架合同范本。采用网上
商城方式进行结算,付款方式:电汇,付款比例为:结算后付款
100%。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取标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
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金额高于100万元的项目按
下浮20%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32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电汇/银行汇票/银行支票/银行保函。(投标
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15天内,应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向招标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份额的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
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确
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执行
结束后,如还有剩余则退换给投标人。如果因为投标人原因解除合同,
招标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条不可偏离)
开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030200910907359492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其他要求
根据招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投标人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
如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一项产品报价低于成本,其投标将被否决。
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不可抗力除外),如因
投标人原因拒绝供货将给予相应处罚直至解除合同,招标人记录在案,
今后招标人所有招标项目将以此为依据,对名单内的投标人进行相应
的扣减评标总分等处罚,直至一定时期内不接受其投标。
招标人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测(包括送第
三方检验,检验费由投标人负责,抽验货物不计入实际供货数量),
如发现与投标样品不一致时认定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将按合同相关
约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本条不可
偏离)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
为准。
备注:投标申请文件正本,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及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由
委托代理人签字的,须同时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
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
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
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
招标人及合同名称
招标人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项目的确定和资金来源
招标人的本次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
津市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的组织形式
本次招标由招标人委托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
招标人方式
采用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
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1、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无效)复印件,复
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2) 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投标人为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
代码证)合一,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承诺书;
9)3)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 ISO9000 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
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10)4) 投标人应提供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泰尔认证及省、部级质监部门出具的光
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
人处备查;
11)5) 投标人应在 2013 年-2015 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经验,合同金额合计不小于 200 万元人
民币(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项目式采购提供项目合同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
发票;框架式采购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文件。
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12)6) 到货期:不大于 5 天(自然日);
13)7) 质保期:不小于 36 个月;
14)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5)9)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0)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 500 万元;
;
2)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须具备年检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方为本项目提供的本产品必须是近 3 年内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省级行政机关(党、政、
军等)、国有大型企业提供过质量合格、服务满意的本产品。
6)投标人应提供泰尔认证及国家认定通信行业第三方出具的本产品检测报告;
7)投标人应提供 ISO9000 系列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8)须提供“参加招投标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9)提供近三年(2010 年-2012 年)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 审查标准和方法。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或是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
国家或地区。招标人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本招标文件所属的“原产地”是指货物开采、生长或生产或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所述的“货
物”是指制造、加工或实质上装配了主要部件而形成的货物。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基本特征、性能
或功能上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如果投标的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范围
内的设备,应有进网许可证。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招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其他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共设施等
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情况。
招标文件的澄清
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
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投标人如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载明
的澄清时间之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和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有
必要澄清的问题以电子邮件形式或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形式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所有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均作为招标文件的
补充部分。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 75 号 6 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刘玲林晨
电话:022-23525211
传真: 022-23338008
电子邮件: ZWzhaobiao@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该澄清。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人前附表中规定,超过此时间的澄清问题,招
标人有权不回答。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进行修
改。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将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
标人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确认收到修改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写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内容编写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凡属于
非实质性响应或投标文件产生重大偏差均会造成废标。凡属于细微偏差的将会由评标委员
会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审。
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技术规范书”中的内
容进行点对点应答。一般写明“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提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否
则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需要说明的特殊部分,另注明在附件中解释。投标人应认真
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
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译成中文,在解
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译本为准。度量衡采用中国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编写目录和页码,指引清晰,便于查找翻阅。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报价
1. 投标报价一览表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1)投标人承诺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对招标文件第一、二、三、五章的点对点应答文件;
(5)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1) 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点对点应答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
料;
(2) 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要求应提供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关于优惠条件
只有在招标文件要求或允许报优惠价时,投标人才可以报出,并应当折算到单价中,不符合要
求的优惠报价将不被采纳。投标人优惠报价的数额,开标时也必须当众宣读。见前附表。
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投标报价
买方指定现场交货价。本项目报价要求对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要求的所有明细进行分别报价,报价
方式为单价报价(本项目所报单价中应包括运输及人工等本项目有可能产生的费用,送货地址及实
际采购数量以需求为准)
1、投标人应在投标单项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标的物的单价。
2、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为单位,用列表方式(格式参见投标单项报价表)向招标人提供详
细报价清单。
3、投标方应列出所提供的设备的主要部件清单,包括其名称、规格型号、产地。
4、投标方应列出将设备运到用户安装现场的包装、运输及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
5、投标方应同时列出认为必要的其它费用。
6、卖方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7、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标方便,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协
议的权力。
报价算数修正:若投标报价要求报合价,投标报价单价和合价有差异的,则以单价为
准,并对合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
字作相应的修正。投标报价每项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报价不分批量大小。报价栏中如果出现
数字 0,视报价为零;如出现空白或明显错误,视为未响应。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供招标人评标方便,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他方式签订
协议的权力。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最终报价。
投标报价应单独密封,投标文件中不得再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或投标函,并作
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即
4)1) 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制造商同意其
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5)2) 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6) 近 3 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做出的判决、裁
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的文件
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
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单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并由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厂家出具证书证实。
3) 证明货物和服务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
包括:
4)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5)2) 货物从开始使用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
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6)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
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7)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 (3)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
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号牌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
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号牌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内容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的具体时间见招标文件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
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
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
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他的投标文件,但需
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
定仍然适用。
若投标人为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将对中标人延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3)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4) 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5) 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
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的,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
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
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
“正本”和“副本”要求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同时提供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
的电子版本一份(电子版以光盘形式提交,文件应采用微软 office 2003 办公软件,以 WORD、
EXCEL 文件格式编制,不设任何密码,电子版本与投标报价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投标
文件电子版本与纸件不一致之处,以纸件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
表人签署并盖公章。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公章或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每页均应由投标人法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签字,并盖骑缝章,投标文件中重要
表格以及凡出现投标人单位落款的地方必须盖公章。
投标文件必须胶装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便于查找和翻阅,不得出现散页。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投标文件分为两个独立部分封装:
(1) 第一部分、投标报价密封袋:该密封袋中应装入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和投标人法定代表
人证明文件一份,投标报价正本一份,电子版一份。
(2)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密封袋:该密封袋中应装入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一
正四副和技术部分投标文件一正四副,应将正本放在所有文件最上层。
密封袋的所有粘接缝隙必须加盖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人签字。
密封袋外层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
以前不得开封。
在密封袋外层上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能原封
退回。
提交投标文件时,招标人应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进行签收。
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文件退还给投标人。
招标人对于编制投标文件的其他要求。
样品需单独密封提交并做好单位名称标识。
投标文件的提交、送达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证明文件正本、本人身份证件将投标文件亲自提交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所述的单位
和地址。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本条不可偏离)
招标人按投标须知第 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后,可以书面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推迟提
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
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向招标人递交修改或撤回其投
标文件的书面要求并进行修改或撤回。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能更改和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书面要求和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的规定编制、密封、
标志和递交(在外层包封标明“修改”字样)。
开标
招标人将于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所列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
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同一个时间。
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邀请所有的投标人或其代表
出席。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委托的公证部门对投标文件密封性进行检查。但按
规定提交合格撤回书面要求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视为无效,无效的情况将不予开封:
2)1)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和/或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公章和签字;
3)2)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5)4) 国家及部委法律法规中有关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况。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众宣布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个数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报价表”“投标一览表”中的内容,“投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一般包括:
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开标内容填写在“开标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标人、记录人、投标人以及其他在场
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进行
开标会议结束后,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有效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工作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投标人投标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
标准。
评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规定的有关评标要求,以及招标文件和评标
工作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澄清及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
澄清及补充文件)。
评标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
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
形式进行,并作为评标报告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
补正。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
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投标文件的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
的错误等。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单
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应与投标人进行澄清更正;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
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
绝。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等的微细偏差,评标委员会可以
要求投标人进行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微细偏差作出不利于该投标人的
评审,量化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
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性条文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招标文件中加
“本条不可偏离”的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废标。
开标之后,投标人不得要求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
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评标委员会视为废标:
1) 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4) 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章;
5)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填写和/或投标文件内容与招标文件严重背离的;
6) 项报价中漏项较多以致不能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8)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9)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1)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所有详细的量化因素和权重比值。
关于划分标包
如果招标人划分标包,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列出,并列出投标人可以重复投标包的个数,
一般每个标包响应的投标人也应满足三家以上。
对于划分有多个单项合同的招标项目,招标文件如果允许投标人为获得整个项目合同而提出优
惠,评标委员会可以对投标人提出的整体优惠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
授予中标人。将招标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合同授予的,整体合同中标人的投标应当最有利于招标人。
相关人员的接触
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
人员私下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比较或中标候选人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
其投标被拒绝。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通知未中标人。
2、 中标通知书是招标投标档案和合同的组成部分。
3、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
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4、 在中标人按照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退
还所有投标保证金。
签订书面合同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中载明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时间地点,招标人与中标人不再订立
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但若招标人能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中标
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并经招标人确认、批准该中标无效的,招标人可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1) 中标人与其他投标人串通进行投标的;
2) 中标人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投标的;
3) 中标人弄虚作假(含提供虚假资料等)骗取中标的;
4) 中标人在中标后的合同谈判中对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
其他费用
投标人中标后,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费。采用招标代理方式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向招
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a) 缴纳金额:本次招标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及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2003]857 号)规定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中标金额高于 100 万元的项目按下浮
20%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比例详见下表:
中标金额(万元)
货物类收取招标代理
服务费比例
100 以下 %
100~500 %
500~1000 %
1000~5000 %
5000~10000 %
10000~100000 %
100000 以上 %
b) 缴纳期限及形式: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5 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中网
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c)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人民币形式的招标代理服务费,如中标金额为外币,应按开标当
日中国银行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支付。中标人可以以支票、电汇或现金形式的支付。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招标代理服给付中标人正规专用发票。
d)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天津银行宏通支行
账号:308801201090101907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之一提交。
保证金
1、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照招标文件补充说明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
标保证金一般不超过投标总价 2%。
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是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
证金。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文件和材料,意图骗取中标的;
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中标人未按规定交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文件中其他规定。
保证金汇款账号信息
单位名称:天津市中网通信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天津银行宏通支行
账号: 308801201090101907
投标人须知附件一:中标通知书
中 标 通 知 书
(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 (项目名称),招标
编号 ,你方递交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正式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为人民币 元。
中标人收到本通知书后,请于 年 月 日 时前到 (地点)(向
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并)进行签订合同的有关事宜。
特此通知。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投标人须知附件二:中标结果通知书
中标结果通知书
致: (未中标人名称)
我方已接受 (中标人名称)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的投
标文件,确定 (中标人名称)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特此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合同条款(本条不可偏离)
买 方:
卖 方:
合同签约地点:中国天津市
目 录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陈述、声明和保证
第三条 采购标的
第四条 采购方式
第五条 采购数量
第六条 采购价格和付款方式
第七条 交货
第八条 包装、标识、运输和保险
第九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
第十条 技术保证和保修
第十一条 备品备件
第十二条 索赔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第十五条 通知
第十六条 转让
第十七条 保密和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商标
第十九条 修改和变更
第二十条 终止
第二十一条 税务
第二十二条 法律适用
第二十三条 生效及其他
附件目录
协议附件 1 技术文件
协议附件 2 报价表
协议附件 3 分量表
协议附件 4 授权委托书
协议附件 5 卖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买方:
卖方:
鉴于:
1. (以下简称“买方”)系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天津市设立的分支机构,且持续合法存在。
2. (以下简称“卖方”)系一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且持续合法存在。
3. 卖方参加了买方组织的 设备采购的投标,并已中选。
4. 买方根据卖方的中选范围与卖方签订本协议,并将由买方依照本协议向卖方送达《采
购订单》,向卖方采购本协议及其附件约定的设备及服务。
5. 卖方同意并愿意向买方提供本协议及其附件所约定的设备及服务,且卖方有能力完
成本协议所规定全部卖方义务。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一致同意按照中国相关法律和法规
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在使用时另行说明,本协议所使用的下列词语仅具有本条款所述之含义。
“协议”:指双方签订的买方向卖方采购的 采购招标文件中所包含的设备及服
务的书面条款。
“设备”:指本协议及其附件中所列明的且满足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所有技术指标
和功能需求的设备、安装材料和备件。
“服务”:指由卖方根据本协议及随后不时由买方根据本协议向卖方送达的《采购
订单》的规定向买方提供的与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督导
安装、督导测试、检验、系统运行、项目管理、技术支持、修理和保修等。
“《采购订单》”:指买方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照实际的备货需求不时地向卖方送达
的关于采购本协议约定的设备及服务具体数量的备货依据,实际采购数量以ERP
系统出具的《CUC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为准。
“现场”:指由买方确定的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设备运行的场所。
“技术文件”:指本协议及其附件中规定的与设备及设备运行、维护、调试和检验
有关的以及与协议设备制造有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
关文件。
“技术培训”:指卖方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向买方提供的培训。
“备品备件”:指卖方根据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及其附件的规定向买方提供的,
用来更换受损的设备部件的零件或辅配件。
“重大通信故障”:指在正常运行时间内,由于设备及服务的质量原因导致通信中断
四(4)小时以上或引起火灾等事件或造成其它设备损坏为重大通信故障。
“一般通信故障”:指第项规定的重大通信故障以外的其它通信故障。
“工作日”:指星期一至星期五,所有中国公共节假日除外。
“协议一方”:指本协议买方或卖方中的任何一方。
“双方“:指本协议买方和卖方的合称。
本协议的标题仅供方便使用,将不影响本协议及各条款内容的含义和解释。
第二条 陈述、声明和保证
协议一方向协议的另一方陈述、声明并保证如下:其签署本协议的代表已获得了充
分有效的授权,有权签署本协议。
卖方陈述、声明并保证如下:卖方拥有设备和技术文件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能够
向买方提供本协议规定的任何设备及服务;卖方保证所供设备及所提供的服务的技
术指标、功能和水平能够满足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全部要求。
卖方保证,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只要买方以《采购订单》的方式向卖方提出采
购全部或部分设备及服务的要求,卖方将按照本协议及《采购订单》中规定的条件
向买方提供相关设备及服务。
卖方保证,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将满足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全部技术指
标和功能。
各方保证,各方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各方的有关规定,也不
会与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协议发生抵触。
各方同意,各方将就上述陈述、声明或保证的虚假或错误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三条 采购标的
本协议的采购标的为本协议附件中列明的且能够达到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所有技
术指标和功能需要的设备及其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
第四条 采购方式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如果买方向卖方采购设备及服务,将根据本协议及其附件
的规定向卖方送达正式的《采购订单》。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买方均可作为《采购订单》的买方依照本协议
的规定按照实际的备货需求直接向卖方送达《采购订单》,实际采购数量以 ERP 系
统出具的《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为准,卖方收到买方送达的《采购
订单》并确认后,即认为双方达成采购意向的约定。
买方可使用以下两种方式向卖方送达《采购订单》,两种方式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方式一:买方在向卖方送达《采购订单》前,可由买方授权代表在《采购订单》
上签字并盖章。《采购订单》的发送以传真形式,卖方在收到《采购订单》的传
真件后可由其授权代表在《采购订单》上签字及盖章,并以传真形式返回给买方,
完成对《采购订单》的确认。
方式二:买方可以通过中国联通电子采购平台向卖方送达电子版《采购订单》,
卖方需要登录中国联通电子采购平台接收《采购订单》,并且在中国联通电子采
购平台上进行接收操作,完成对《采购订单》的确认。
双方确认,买方按照实际的备货需求不时地向卖方送达的《采购订单》均将作为本
协议的附件并适用本协议的规定。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共同达成一致,任何
一方均无权对设备及服务的价格做出任何调整。
第五条 采购数量
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内,买方将在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设备及服务的数量的范围内
向卖方采购设备及服务。
双方同意,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设备及服务的数量为估算数量。在实际采购中,经
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可以调整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设备及服务的数量。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如果买方合计向卖方采购的设备及服务的数量
超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相应预计数量的,该等设备及服务的采购价格应按照本
协议及其附件确定的相应单价执行。
第六条 采购价格和付款方式
双方确认: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及服务价格已包括相应设备及其相关附件、辅件和与
之相关的全部技术服务的全部对价。上述价格包括但不限于卖方以安全的方式将协
议设备和材料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及其卸至该等指定地点内的费用。
双方确认:本协议附件中所列明的设备及服务的单价即为本协议规定的设备及服务
单价,各方在以《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的形式进行结算时应当严格
执行该等价格。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买方应按照本协议第 款规定的设备及服务价格向卖方
送达《采购订单》。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双方共同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无权对
设备及服务的价格做出任何调整。
付款方式:
买方将《采购订单》涉及的前移物资出库使用时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并出库使
用后,买方依据 ERP 系统出具的《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与卖方进行
结算。
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审核无误后,买方将以电汇或汇票的方式向卖方
支付《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金额的 100%。
A)卖方开具的金额为《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总价 100%且符合国家规定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B)卖方发出的相关金额的付款通知书一份和/或其他付款单据。
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各方因执行本协议和
/或《采购订单》、《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
关的其它费用均由各方分别承担。
如果卖方的开户银行和/或帐号发生变更,卖方应在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CUC
前移物资供应商结算通知单》规定的买方相关付款期限十五(15)日前,以书面的
方式通知买方发生了此种变更。如因卖方未及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买方支付相
应款项或出现其他问题,买方将不承担逾期付款及其他责任。
如果卖方违反本协议第 款的规定提高价格,则买方有权拒绝向卖方送达《采购
订单》,且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在此情况下,卖方须向买方支付相当于买
方依据本协议向卖方提出拟采购设备及服务的总价的 5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
买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在本协议的期限内,如果卖方提供给其它客户的,本协议附件一所列的设备或服务
的价格低于本协议所确定的价格,卖方应当立即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买方。双方应当
在五(5)日内将本协议所确定的价格调整至该等较低的价格,且该等较低的价格
将适用于所有买方尚未向卖方送达的《采购订单》或虽已送达《采购订单》,但尚
未履行交付义务的部分。如果卖方违反上述规定,则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卖方依本
协议所确定的价格向买方已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的总价减去如果卖方依上述较低
价格向买方提供已供的所有设备和服务的总价的价差金额 2 倍的违约金。
买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实向买方开具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
卖方未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合同约定,则买方有
权按不含税价款与可抵扣的进项税税款的合计数向卖方付款。
卖方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10 日内按照本合同规定将发票提交至买方由
于卖方未在规定时限内送达发票导致买方未能按时完成发票认证,卖方应负责更
换该增值税发票,并承担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附件中应进行详细的价税分离,列明合同标的、含税价、税率、净价和税款。
第七条 交货及仓库占用(使用)费的约定
卖方应按照买方向卖方送达的《采购订单》所规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全部相关的设
备及有关的材料和资料。
卖方交付全部相关设备及有关的材料和资料的时间不应晚于其收到买方送达的《采
购订单》之日起的 天。
全部设备及有关的材料和资料的交付最多不得超过两(2)批。卖方应保证全部设备
按照站(局)成套发运,其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应与设备同时到货。
在交付的同时,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两(2)份到货证明原件。买方的代表将根据到货
证明核对到货的箱数,在两(2)份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并将其中的一(1)份原件
退还给卖方。买方的代表在到货证明原件上签字将仅具有证明在某一日期所收到的
设备箱数以及箱体是否严重破损的作用。
物资所有权和货物风险的界定:
本协议的设备为卖方库存前移物资产品。
卖方按买方要求将库存前移物资产品送达买方指定仓库,产品所有权仍归属卖方。
卖方库存前移物资产品出库至使用单位后,其所有权和货物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
买方。
买方有权在设备出厂前派遣技术人员前往卖方工厂进行厂验和/或参与出厂测试。买
方的上述行为并不免除卖方根据本协议、《采购订单》及其各自附件应当承担的任
何责任。
卖方应就设备进行出厂前的测试和验收,在交付设备时向买方提供单机出厂测试记
录、相关测试证明、质量合格证和产地证明。
为保证按时交货,在交货前,卖方将派工程技术人员在买方的配合下对现场进行勘
测。
仓库占用(使用)费的约定:
买方卖方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约定标的履行期间,对本合同约定标的其所有权
和货物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之前,乙方承诺并同意对储存于甲方仓库内合同
标的(包括但不局限于物资和/或设备)以及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经过甲方同意储
存于甲方仓库内本合同约定标的相关的物资和/或设备应当向甲方支付仓库占用
(使用)费。
仓库占用(使用)费按照每天收取,买方对卖方按照每天每平米人民币陆角整标准
收取。
在买卖双方合作期间,买方免于收取卖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的仓库占用(使用)费。
买方将于包括但不局限于下列情形出现90日后,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卖方收取仓库占
用(使用)费:
在买卖双方合作期间之外的;
因卖方原因不予履行本合同的;
卖方终止与买方合作的;
卖方不在继续与买方合作的;
买方通知卖方不在继续与买方合作的;
本合同有效期终止的;
买方催告卖方后,卖方仍不采取相应措施的;
其他情形,买方认为有必要的。
第八条 包装、标识、运输和保险
卖方所交付的设备包装应采用坚固的材质,适宜于长途运输,防湿、防潮、防锈、
防蚀、防震荡。卖方将承担因包装不当导致交付的协议标的物受损的责任。
包括松散附件在内的所有包装箱将由卖方做出标记,注明协议号且应在包装箱的两
侧显著标明下列内容:
1)订单号、货物名称及件数
2)运输标记
3)收货人
4)目的地
5)箱号
6)毛重/净重
7)尺寸(长 X 宽 X 高)
按运输中每个集装箱的特性及不同要求,包装还应标明“小心轻放”、“此面向上”、“保
持干燥”等中文字样。
内陆运输应采用中文标识。
卖方应对包装箱内的每种附件和辅料进行标签,注明“备件”或“工具”,并注明订单
号、箱号和安装站名,如任何附件与设备分装,则该附件须注明附件名称、相应的
设备名称及其在安装图纸的编号。
每个包装箱应由卖方附装箱单。
第九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
质量标准
卖方依据本协议交付的设备必须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任何强制性的相关标准,
全部满足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相关产业标准,满足本协议及其附件,《采购订单》及
其附件所规定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和对产品技术性能的各项描述和 ISO9001 国
际标准(2000)。
买方将对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设备在《采购订单》规定的交货地点开箱验收,卖方应
当派遣其检验员到现场参加开箱检查,其费用将由卖方自行承担。
在开箱验收的过程中,如发现有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及其
各自附件规定的情形,各方应作详细的记录并签字。该记录应被视作买方向卖方
提出更换、修理、补充或索赔的有效依据。
开箱验收及记录签字并不免除卖方的产品质量责任,不表示卖方设备验收通过。
如发现因非买方的原因导致的短缺、损坏或不符合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及其各
自附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情形,卖方应给予更换、修理或补充。如卖方未能在交
货期内更换、修理或补充协议标的物,则被视为迟延交付,卖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更换、修理或补充协议标的物所发生的所有运输费、风险和检验费用均将由卖
方承担。在出现微小的物项遗失和微量的短缺,且不影响安装有关设备的情况下,
可不视为迟延交付,其前提条件是卖方在现场正确安装和测试设备的时间内补齐
该等不符、遗失或短缺物项。
如果不符、短缺或破损物项被证明是由于买方的原因造成的,则买方应重新购买
或由卖方在合理时间内对有关物项进行修补,费用将由买方或其公司承担。
如果不是在到货时当场开箱检验,买方应提前三(3)个工作日通知卖方预计的开箱
检验日。如果卖方不能在开箱检验日参加开箱检验,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参加开箱检
验的权利并认同买方单方开箱检验的结果,买方将有权单方开箱检验。
如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有异议,应在收到索赔通知的五(5)个工作日内采用
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卖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卖方将被视为接受
了买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
买方有权要求商检机构对卖方依据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及其附件的规定所交付的
所有设备进行商检。商检费由要求方承担。如果商检发现设备存在问题,则商检费
用由卖方承担。
买方将与卖方共同按照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及其附件规定的程序对卖方交付的所
有设备及服务进行验收。
第十条 技术保证和保修
卖方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设备为全新、完整和未使用过的,〔其向买方提供的软
件为全新、完整、其拥有所有权以及知识产权或有权许可买方使用的软件,〕并且
保证其性能和质量符合本协议、《采购订单》及其各自附件的所有技术标准和功能
需求。
为保证设备的质量,卖方同意,买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测试机构随时到生产设备的工
厂对设备进行抽验。相关费用将由卖方承担。如果经抽检发现设备不能满足本协议、
《采购订单》及其各自附件规定的任何技术指标和功能需求,则买方有权单方面提
前终止本协议以及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相关的《采购订单》。卖方应承担因此给买
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卖方保证,其将对所提供设备提供保修。保修期限为买方按照技术规范书、本协议
和《采购订单》及其各自附件的规定就设备和服务买方出库使用之日起 年。
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起算。返修部件的保修期为
返修后的十二(12)个月或其原保修期的剩余期间,以两者中较长者计。
在本协议和《采购订单》的保修期内,如果卖方决定将损坏的部件收回,买方应当
按照卖方指定的地点和方法将部件退回,并填写卖方提供的维修递送单,技术服务
单和故障报表。退回损坏部件的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在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有效期内,卖方就不影响系统正常运行的坏损件的
修理或更换期的期限为十(10)个工作日。
如果买方认为有必要时,卖方必须派技术人员协助买方到本协议设备安装现场检查
或修复坏损部件,其费用在保修期内由卖方承担。
在保修期结束后,买方仍可在保修期结束之日起的 60 日内对保修期内发生的问题
提出索赔。
上述保修不适用于下列情况:
对系统和设备的错误使用或滥用而造成的损坏。
未经卖方同意,卖方或其代理以外的任何一方对设备进行改线、修理或改变。
由卖方或其代理以外的任何一方对设备和材料进行了不适当的安装、存放、 操
作或维修。
未经卖方同意,自原安装地拆移。
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规定的保修不适用于对卖方以外的任何一方提供的设备
〔、软件〕,不论这些设备〔、软件〕是否与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设备〔、
软件〕相组合或连接,即本保修只适用于卖方依本协议和《采购订单》提供给买方
的设备〔、软件〕。
在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有效期内,对设备〔、软件〕的损坏部件的维修及
返修费用(包括运保费)将由卖方承担。在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有效期后,
买方将只承担维修成本费及国内的单程运保费。
在保修期满后,卖方有责任继续对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项下的设备〔、软件〕
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对于需要进行更换、修理的设备〔、软件〕以及续保服务,卖
方将按照当时的市场优惠价核收合理的费用,其折扣率将不低于本协议及其附件的
折扣率,价格将不高于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价格,或当时的市场优惠价,取三者最低
价。
在保修期届满后,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另行签订保修协议,卖方应保证同等保修服
务内容下价格不高于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中规定的保修服务的价格。
第十一条 备品备件
卖方保证自出库使用之日起至少十(10)年内向买方提供其所需的设备备件;若卖
方决定停止生产某种备件,应至少提前六(6)个月以书面的方式通知买方,以使
买方有机会购买足够数量的该种备件。
卖方保证其向买方提供的备品备件的价格将不高于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及其附件
中规定的该备品备件的成交价,折扣率将不低于本协议中的折扣率,或当时的市场
优惠价,取三者最低价。
卖方应对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数量提供建议,并保证该建议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如
在保修期内发生所建议备件不足的情况,卖方应免费补足。
卖方应自费建立相应的备品备件库,以保证买方所购买的设备在保修期内外的正常
运行。
第十二条 索赔
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迟延交货,每迟延交货七(7)日,卖方应向买
方支付相当于该份《采购订单》总价的 5%的违约金,迟延交货不足七(7)日时按
七(7)日计算。如因卖方原因造成设备不能在本协议和该份《采购订单》规定的
期限内开通,每迟延开通七(7)日,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该份《采购订单》
总价的 5%的违约金,迟延开通不足七(7)日时按七(7)日计算,但就卖方迟延
交货和迟延开通罚款的总额将不超过该份《采购订单》总价的 20%。
卖方按照本协议、《采购订单》及其附件的规定支付违约金并不免除卖方在本协议、
《采购订单》中应履行的交付设备〔、软件〕,使设备〔、软件〕正常开通和卖方
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如果第 款所述的两种延迟时间总和超过了
三十五(35)个工作日,买方将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卖方赔偿买方因延迟而遭受
的一切损失。
自到货至保修期结束,当卖方所提供的设备〔、软件〕及服务存有缺陷、瑕疵,但
未导致重大通信故障时,卖方应当自买方通知卖方上述缺陷之时起四(4)小时内
响应,以确定坏损件情况,就修理故障和/或更换损坏件的设备做出决定并立即书
面通知买方。卖方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十二(12)小时之内免费采用修理、更换和
提供相关的服务等方式消除上述缺陷、瑕疵。
如果卖方在十二(12)小时之内未能消除上述缺陷、瑕疵,则从第十二(12)小
时后开始,每迟延消除上述缺陷和瑕疵一(1)小时(不足一(1)小时按一(1)
小时计算),卖方将向买方支付相当于该份《采购订单》总价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如果因此给买方造成损失,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卖方还应就不足部分对买
方予以赔偿。
自到货至保修期结束,当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及服务存有缺陷、瑕疵,并进而导致设
备或系统出现重大通信故障时,卖方除了应当自买方通知卖方上述重大通信故障之
时起在二十四(24)小时之内采用免费修复和/或更换故障设备或系统以及提供相
关的服务等方式排除上述重大通信故障之外,还应向买方赔偿损失。
违约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该份《采购订单》履行后可以获
得的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买方在发生停机或重大系统故障情况下向用户赔付的
损失;℃买方在发生停机或重大通信故障期间的营业收入损失,该营业收入损失额
将依据上月的平均日营业收入计算。
在因卖方原因而发生重大通信故障(包括停机现象)的情况下,卖方赔偿损失的起
算时间将自买方通知卖方出现通信故障时起开始。
如果卖方在上述起算期后二十四(24)小时内修复重大通信故障的,卖方对买方
的损失赔偿最高限额为该份《采购订单》总额的 10%;如果卖方未能在上述起算
时间的二十四(24)小时内修复重大通信故障,卖方对买方的损失赔偿应为因卖
方违约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对买方反映质量存在问题的协议下设备进行到货抽测。抽测采取随机抽样形式,由
买方组织实施,由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测试。抽样样品从买方已到货设备中进行
抽取,测试机构和测试人员由买方指定,测试费用由卖方承担,样品的运输费用
由买方承担。如果测试结果达不到买方在招标中规定的技术标准,买方将视情况
进行如下处理:
(1)对于关键指标不合格的,如果买方要求对该协议下设备退货,则卖方应无条件
满足并向买方退还全部已结款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卖方承担;
(2)对于关键指标不合格的,如果买方不要求对该协议下设备退货,卖方应根据设
备不合格情况对买方进行价格补偿,并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 3%的
违约金。卖方应确保售后服务,在不影响买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卖方应在
最短时间内对关键指标不合格的设备给予免费更换;
(3)对于一般指标不合格的,卖方将按照买方的要求进行免费换货或价格补偿,
并且卖方应向买方支付相当于协议总价 2%的违约金。卖方应确保售后服务,在不
影响买方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卖方应在最短时间内根据买方要求对一般指标
不合格设备给予免费维修或更换。
卖方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供货(不可抗力除外),如因卖方原因拒绝供货,
卖方应赔偿买方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直至合同解除。
买方将定期和/或不定期对卖方提供的货物、设备进行抽测(包括送第三方检验,
检验费由卖方负责),如发现与投标样品不一致时,即认定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
卖方应按合同相关约定向买方进行赔偿,直至合同解除。
第十三条 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各方由于地震、台风、水灾、
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
的客观情况。
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和
/或《采购订单》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七(7)日内通知本协议和
/或《采购订单》的其他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三十(30)日内向其他方
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
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中止履行三十(30)日或三十
(30)日以上时,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当一方因上述原因终
止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时,应当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其他方。通知送达其他方
时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终止。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以及基于本协议买方向卖方送达的《采购订单》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
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的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均应提
交至买方所在地法院诉讼。
第十五条 通知
各方因执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应当按照本协议文首所述地址,以
书面形式或各方确认的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或快递信函/邮件的方式进行。
如使用传真或类似的通讯方式,通知日期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快递信函/邮件方
式,通知日期为快递信函/邮件寄出日期后的第二日。
第十六条 转让
未经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各方以书面方式达成一致,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
项下的任何权利和/或义务均不得转让。
第十七条 保密和知识产权
本协议和《采购订单》各方应对与本协议和《采购订单》有关的或基于本协议和
《采购订单》获知的其它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等信息严格保密。任何一方在
未经其它方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在任何时候均不得将上述信息以及与本协议和
《采购订单》有关的任何内容披露给任何其它方,但依法及有关规定需要向政府机
构上报、备案或根据司法机关的要求必须提交的情况除外。
卖方确认,其合法地拥有或有权使用本协议设备所涉及的所有专利权、商标权及其
它知识产权,有权许可买方永久地使用除商标权以外的上述专利权及其它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 商标
未得到本协议和/或《采购订单》一方的书面许可,其它各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
场合使用或摹仿该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
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它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
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第十九条 修改和变更
对于本协议和/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采购订单》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变更,均应由
本协议和/或该《采购订单》的各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做出,经本协议和/或该
《采购订单》的各方授权的代表签字及加盖各自印章后方为有效。该等修改、补充
及变更的书面协议将构成本协议和/或该《采购订单》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和/或
该《采购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终止
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本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本协议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或者任何一方与任何第三
方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本协议自书面终止
通知送达另一方时终止。
第二十一条 税务
中国税务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买方所征缴的与本协议或其项下的《采购订单》
及对设备的购买、占有及使用有关的税费将由买方承担并缴纳。
中国税务部门依据中国法律和规定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或其项下的《采购订单》
有关的或在本协议或其项下的《采购订单》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将由
卖方承担并缴纳。
中国税务部门向卖方征收的与本协议或其项下的《采购订单》有关的或在本协议或
其项下的《采购订单》履行过程中向卖方征收的所有税费,按照中国有关部门的规
定,需要由买方代扣代缴的,买方将按有关规定从应支付给卖方的款项中预扣并代
扣代缴。
在中国境外产生的与本协议或其项下的《采购订单》有关的和/或其执行有关的一切
税费将由卖方承担并缴纳。
第二十二条 法律适用
本协议及其项下的《采购订单》全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三条 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至买方就本协议涉及的设备及服务下一期采购结果公布之日止(或买方另行规定的
截止日期)。
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如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正文有不一致
之处,以协议正文的规定为准。
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用中文书就。
本页为 签字盖章页,无合同正文。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
的补充协议
买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卖方:
鉴于:
买方与卖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合同编号: ,以
下称“原协议”)。现因该产品的运维类物资已纳入联通内部商城管理的原因,双方决
定对原协议内容进行如下补充:
一、采购标的
1、卖方在联通内部商城系统中提供给买方的商品的所有技术指标和功能能够满足技
术文件(详见协议附件 1)的全部要求。
2、在合同有效期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卖方在联通内部商城系统中提供给买方的商
品的协议分配量,与 (编号: )中所规定的协议分配量共同计算,总量
以 (编号: )规定的采购总量为准(详见协议附件 3)。
二、采购方式
1、双方承诺并同意,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内,买方依照本协议的规定按照实际的商
品需求直接向卖方送达《商城订单》,实际采购数量以联通内部商城系统《内部商城
结算单》为准,卖方收到买方送达的《商城订单》并确认后,即认为双方达成采购
意向的约定。
2、买方将使用以下方式向卖方送达《商城订单》:
买方通过中国联通电子采购平台向卖方送达电子版《商城订单》,卖方需要登录中国
联通电子采购平台接收《商城订单》,并且在中国联通电子采购平台上进行接收操作,
完成对《商城订单》的确认。
本协议约定的中国联通电子采购平台是指买方指定的网址
三、采购价格和付款方式
1、买方对《商城订单》涉及的商品进行验收确认,验收合格后,买方于验收合格后
的次月依据系统出具的《内部商城结算单》与卖方进行结算。
2、卖方在联通内部商城系统中提供给买方的商品的协议单价,以 (编号:
)规定的协议单价为准(详见协议附件 2),各方在以《内部商城结算单》的形
式进行结算时应当严格执行该等价格。
3、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
1)、卖方开具的金额为《内部商城结算单》总价 100%全额发票,且发票类型为一
般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卖方送达的相关金额的《商城订单》签收凭据一份。
且单据审核无误后,买方将以 方式向卖方支付《内部商城结算单》规定金额的
100%货款。
4、若由于增值税计算原因造成商品的价税合计单价与报价表中的商品单价不一致,
以《内部商城结算单》中的价格为准。
四、交货
1、交货地点:买方公司指定地点。
交货时间:卖方每月应按照买方送达的《商城订单》至少送货 3 次。
卖方交付商品的时间不应晚于其收到买方送达的《商城订单》之日起的 天。
2、协议约定由卖方送货的,协议商品由卖方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运到买方指定地点并
承担验收合格之前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商品的损坏和灭失的风险)。
3、协议约定由卖方送货的,《商城订单》商品送到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后,卖方负责
卸货到指定场所或货架并负担相关费用。
4、如果因卖方原因导致《商城订单》商品延迟交货,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
用及因延误而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5、卖方将商品送至使用单位,经买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其书面确认的商品所
有权和货物的风险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6、所有协议商品如应成套交付的,应成套交付,其特殊安装工具材料和易磨损件应
与相关商品一同发出交付。一同交付的产品和材料,卖方应负责对其进行适当的分
别包装并采取相应的特别保护措施。
五、除上述在本协议中明确补充的部分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六、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七、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附件 1 技术文件
协议附件 2 报价表
协议附件 3 分配量
协议附件 4 授权委托书
协议附件 5 卖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本页为 签字盖章页,无合同正文。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技术规范书
一.总则
1 本技术规范书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采购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招
标文件的技术要求部分。
2 投标方提供的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通信行业标准 YD/T
-2005 光纤活动连接器和 YD/T 1997-2009 接入网用蝶形引入光缆的要求。
3 本技术规范书未标明日期的中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均以最新发布的版本(截至到发标
日)作为依据。
4 投标方必须对本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并给出所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
诸如“已知”、“理解”、“注意”或“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5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由蝶形引入光缆和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组成。
6 本项目需采购产品适用于天津联通网上商城,并执行网上商城相关规定。
7 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二.主要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
1、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一般要求
结构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由蝶形引入光缆和光纤活动连接器插头组成,按照结构分类可以分
为:单端预制成端型和双端预置成端型,结构示意图如图1、图2所示。
单端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结构示意图
图 1 双端预置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结构示意图
光纤连接器插头要求
光纤连接器插头尺寸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插头(含保护套管)的长度L应不大于60mm,如图3所示。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接口图形和配合尺寸应满足YD/T -2005中的要求。
图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纤连接器插头长度示意图
请投标方应答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插头(含保护套管)的长度。
光纤连接器插针体端面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按光纤连接器插针体端面形状为UPC型:具有一个带球面抛磨面并
实现物理接触(UPC)的插针体;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纤连接器插头的插针体端面应满足YD/T 2152-2010《光纤活动
连接器可靠性要求及试验方法》中的要求。
L
蝶形引入光缆 光纤连接器插头
光纤连接器插头
蝶形引入光缆
光纤连接器插头
光纤连接器插头结构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纤连接器插头的常见结构见图 4,但不限于此结构:
图 3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纤连接器插头结构图
光纤连接器插头与蝶形光缆之间的连接应牢固可靠,铆压连接件的连接力应作用在蝶形光缆
的护套及加强构件上,不应对蝶形光缆中的光纤纤芯施加长期的应力。
用于光缆连接的光纤连接器插头,应考虑连接头尾部光缆头端的固定。这种固定既不能影响
插针体的正常轴向活动范围, 同时还要承受一定的拉力。当尾部光缆承受正常不小于 拉力
时,插针体不能有回拉的现象,以保证连接器的正常工作。
蝶形引入光缆要求
蝶形引入光缆其中的光纤应选用符合ITU-T 标准的单模光纤。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长度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应能按照定制长度要求交货.
工作环境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环境要求如下:
a) 工作温度:-40℃~+70℃。
b) 贮存温度:-40℃~+70℃。
c) 相对湿度:≤95%(+30℃时)。
d) 大气压力:62kPa~106kPa。
材料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所用材料应满足如下要求:
a) 蝶形引入光缆护套应选用阻燃材料制作,其燃烧性能应符合GB/T -2008的规定,施
加试验火焰持续时间为10s。.
b)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能经受所需的试验条件,制作SC型插头所使用的粘结胶对插
头结构无不良影响,其物理、化学及光学特性应与蝶形引入光缆匹配,不得有损害预制
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光学性能的情况发生。
c) 符合RoHS标准,不能对环境产生污染,符合环境保护相关的标准。
d) 在成品破损时,其部件不允许对人造成危害。
请投标方详细说明根据中应答的实现结构,应答参加投标的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采
用的材料情况及其提供厂商。
表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采用的主要材料情况
材料 类型/材质 供应商及原产地 备注
陶瓷插芯
内本体
外本体
弹簧
套头座
金属尾柄
铆压连接件
连接器插头
(注 1)
维护套
光纤
加强构件光缆
护套
注 1:根据 中应答的实现结构,本表中的结构划分仅作参考。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性能要求
光学性能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光学性能在中的工作环境要求下应满足表1的要求。
表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光学性能要求
表 3 投标方投标的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光学性能
环境性能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应满足表4中规定的环境性能试验要求,同时应满足表2的光学性能
要求。
表 4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环境性能要求 单位为 dB
判定标准
序号 试验名称 试验条件
插入损耗变化量 外形变化
序号 检测项目 要求
a 插入损耗 与标准插头和标准适配器测试:≤
与任意插头及适配器测试:≤
b 回波损耗 ≥50(UPC)
序号 检测项目 要求
a 插入损耗 与标准插头和标准适配器测试:
与任意插头及适配器测试:
b 回波损耗 UPC:
单位为 dB
单位为 dB
a 高温
+70℃,96h
在线检测光学性能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
龟裂、松弛等现象
b 低温
-40℃,96h
在线检测光学性能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
龟裂、松弛等现象
c
温度
循环
(-40℃~+70℃)
21次循环,共168h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
龟裂、松弛等现象
d 湿热
+40℃,95%,96h
在线检测光学性能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
龟裂、松弛等现象
e 浸水 室温,自来水,168h ≤
无变形、起泡、粗糙、
剥落等现象
表 5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环境性能要求
判定标准
序号 试验名称 试验条件
插入损耗变化量 外形变化
a 高温
+70℃,96h
在线检测光学性能
b 低温
-40℃,96h
在线检测光学性能
c
温度
循环
(-40℃~+70℃)
21次循环,共168h
d 湿热
+40℃,95%,96h
在线检测光学性能
e 浸水 室温,自来水,168h
机械性能要求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应能通过表6中规定的机械性能试验要求,同时应满足表2的光学性
能要求。
表 6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机械性能要求
判定标准
序号
试验
名称
试验条件 插入损耗变
化量
试验后外形变化及其他标准
a 振动
频率:10-55Hz;
扫频:扫频1次/min,频程45Hz;
振幅:单振幅;
时间:两个方向,各2小时;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b 跌落
高度:距离试样头部;
次数:8次;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c 重复性 插拔次数:10;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单位为 dB
单位为 dB
d
机械
耐久性
插拔次数:500;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e 抗拉
插头与蝶形光缆间:
负荷50N,在线监测光学性能,10min;
负荷60N,不在线监测光学性能,10min;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f 扭转
负荷:50N;
速率:10次/分钟;
次数:200次;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g 插、拔力 力的测量仪;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允许的插入力:最大为;
允许的拔出力:最大为。
h
锁 紧 机 构
抗拉强度
负荷:40N;
时间:10min;
≤
不得有机械损伤,如变形、龟裂、
松弛等现象
i
插 芯 弹 力
抗疲劳性
插芯下压行程 mm;
插芯按压次数500次;
≤
不得有机械损伤,插芯能够回到原
基准面位置
j
光 缆 可 分
离性
撕裂力的最小值应不低于10N,最大值应不
大于20N;
应能从光缆分离口处较容易地将光缆分离
200mm;分离后,光纤应能完全裸露出来,且
着色层无明显剥落,分离出来的光纤应不能从
剩余的光缆中用手抽动出来;加强构件处的护
套应保持完整,无裂纹。
表 7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机械性能要求
判定标准
序号
试验
名称
试验条件 插入损耗变
化量
试验后外形变化及其他标准
a 振动
频率:10-55Hz;
扫频:扫频1次/min,频程45Hz;
振幅:单振幅;
时间:两个方向,各2小时;
b 跌落
高度:距离试样头部;
次数:8次;
c 重复性 插拔次数:10;
d
机械
耐久性
插拔次数:500;
e 抗拉
插头与蝶形光缆间:
负荷50N,在线监测光学性能,10min;
负荷60N,不在线监测光学性能,10min;
f 扭转
负荷: 50N;
速率:10次/分钟;
次数:200次;
单位为 dB
g 插、拔力 力的测量仪;
h
锁 紧 机 械
强度
负荷:50N;
时间:10min;
i
插 芯 弹 力
抗疲劳性
插芯下压行程 mm;
插芯按压次数500次;
j
光 缆 可 分
离性
撕裂力的最小值应不低于10N,最大值应不
大于20N;
3 标识、包装、运输和贮存
标识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标识应符合以下要求:
a) SC/UPC 型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插头外部件一般为蓝色。
b)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插头外部件应有明显的制造厂家的 LOGO,此标志必须是永
久和清晰的(在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寿命期间内),应不影响预制成端型蝶形引
入光缆的任何性能。
c) 光缆应在护套表面沿长度方向作永久性标志,标志应不影响光缆的任何性能。
d) 光缆护套表面应印有:
1) 纵长米;
2) 光缆型号、规格;
3) 制造厂家(拼音缩写);
4) 制造年月。
e) 以上标志必须是永久和清晰的(在光缆的寿命期间内);每一米一个标志。
f) 标志应清晰,并与护套粘附牢固,经过磨损试验后应仍可辨认。
g) 标志中计米长度的偏差应在 0~1%之间,以保证真实长度不小于计米长度。
请投标方应答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标志的详细情况。
包装、运输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应当配备防尘帽。每一条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应有独立包装盘
卷,盘卷直径应不小于尾部光缆直径的25倍。
包装盒上应标有产品型号、生产批次、生产日期、厂商名称及执行标准号。
当产品需要长途运输时,需用木箱或硬纸箱作外包装,在箱上写明不能大力抛甩、碰、压,
应有防雨标志,以免损坏产品。
贮存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不能长期放置在露天或有严重腐蚀的环境中,应放在贮存温度范围
内贮存。
三.其他要求
1 颜色要求
蝶形引入光缆外护套的颜色为白色.
2 长度要求
本次招标的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长度分别为1米、15米、20米、25米、30米、35米几
种规格
3 产品到货要求
投标方接到招标方需求后,(1万条以内)到货时长不大于5天(自然日),投标方可根据自
身情况进行应答;送货地点由招标方指定。
4.质量保证体系
概述
投标方应采用符合ISO9000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系统。
投标方应在履行合同的全过程(从开始供货到最终验收),对所有供货和服务的质量负责。
即要保证所有这些供货和服务的质量符合合同中有关技术、交付、验收和价格所规定的要求。
质量保证系统和要求
投标方的质量保证系统应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方质量保证系统应首先由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确认符合 ISO9000 系列的要求,
在合同履行期间,招标方应得到与该确认有关的所有评估和访问报告的副本。
投标方应提交公司质量手册、厂方的相关质量系统控制以及针对本合同的质量计划。
附加质量保证要求
招标方应能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与投标方接触,应有权检查质量体系并及时提出新的
要求。招标方还应有权进行现场考察,以就目前状况、具体事宜、进度等与投标方达成协议。投
标方应提供保证招标方代表达到访问目的所必需的各项安排。
招标方应能得到所有相关文件,包括质量和生产检验指标以及合同规定的其它技术文
件。以这些文件作为依据来确保质量执行过程与合同规定的质量计划一致。
5.工厂检验
招标方有权派遣代表到投标方生产厂进行工厂检验。
投标方应在厂验开始前提交所有投标产品的工厂测试记录,以及本次工厂检验测试程序,
其厂验开始日由招标方确定。
厂检验将采用随机抽样测试方法,其测试内容由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书中任意选择。抽样
的数量可为每个品种的10%;当第一批抽样的测试中有不合格时,第二批抽样的数量应加倍;当
第二批抽样测试结果仍有不合格时,则认为该批产品不合格。
投标方应免费为工厂检验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包括测试仪表和装置、工具、图纸、参考
数据以及其它材料等。
6.验收和检验
招标方将在货物到达工地后进行现场验收检验,其检验程序将在开始前通告投标方。
招标方将本投标产品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检测,其程序将在开始前通告投标方。
上述两个检验的项目将由招标方在技术规范书中任意选择,其检验结果由招标方和投标
方双方签字认可。
在上述两个检验中,若发生任一项指标不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投标方应更换其不合格
产品。如果指标不合格系由投标方原因造成,则所有费用由投标方负担,对任何一批到货的质量
有异议,招标方有权抽样送国家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其费用由投标方全部承担。
7.质保期
投标方对所提供的本产品及附件应实行质保,质保期为出库使用后36个月。在保质期内,
投标方应无偿更换由于产品质量问题而发生故障的本产品及附件(含货物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
保险和伴随货物交运的有关费用),因产品质量问题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责任应由投标方
承担。
投标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及故障处理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条件应
答故障处理时间。
投标方应提出专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完整方案,应有确定的售后服务人员和服务热
线电话,并保障提供7×24小时/周的全天候服务。
8.技术文件
投标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应为中文,并应使用中国国家标准所规定的标准符号和术语。
投标方至少应提供以下文件: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制造厂家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技术标准、制造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3)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结构(包括截面)图、各部分的详细尺寸。
4)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所用主要原材料的生产厂家、型号及主要技术标准。
5) 投标方应提供本产品(包括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泰尔认证及省、部级
质监部门出具的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检测报告。
6)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及附件安装(使用)手册。
7)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天津本地储存仓库地址、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产权
证明、租赁证明);如投标人目前在天津本地暂无仓库,但有意愿在中标后设立,
可作出相应承诺及规划且规划可行。
8) 保证本产品寿命的有关技术措施。
9) 投标方需要说明的其它事宜。
9.关于样品提供
投标方应提供上述规格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样品为每品种提供 1 米 3 条,35
米 3 条。
投标方提供的样品应能全部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若一项未满足或提供样品规格不全,
将被认为是重大偏离,将导致废标。
10. 履约保证金(不可偏离)
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 15 天内,应采用银行电汇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金
额为中标份额的 3%)。如果中标人没有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在
此情况下,招标人可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招标。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执行结束
后,如还有剩余则退换给投标人。如果因为投标人原因解除合同,招标人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开户名称: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0302009109073594924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天津分行营业部
11. 抽测(本条不可偏离)
招标人将定期和不定期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测(包括送第三方检验,检验费由投标人
负责,抽验货物不计入实际供货数量),如发现与投标样品不一致时认定供货产品质量不合格,
将按合同相关约定进行处罚直至解除合同,同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12. 后评价制度
招标人将对对中标人的货物质量及履约情况进行后评价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本产品下一次
招标的技术评审内容。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变更相关后评价考核管理办法,并依据考核结
果对投标人做出相应处罚。
第五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分权重
技术部分:30%
价格部分:70%
评标细则
符合性审查:
序号 指标 审查内容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无效)
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投标人为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
证、组织结构代码证)合一,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承诺书。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 ISO9000 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
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1
资质及体
系认证
投标人应提供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泰尔认证及省、部级质监部门出
具的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在 2013 年-2015 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经验,合同金额合计不小于 200
万元人民币(金额及时间以发票为准)。项目式采购提供项目合同和增值税普通
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框架式采购提供框架合同、订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或
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
在投标人处备查。
3 到货期 不大于 5 天(自然日)。
4 质保期 不小于 36 个月。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
产状态。5
通用要求
(投标人
应提供承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诺书)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6 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要求。
资格审查为合格制,投标人上述资格审查项有一项不合格,将否决其投标,不再进行下一步
的详细评审。
技术部分评审:
序号 分项 满分分值 评 分 指 标
样品 如果提供的样品不能全部满足招标方技术要求和数量要求,则该投标被否决。
1 否决项
技术要求 如果不能满足技术规范中不可偏离的技术要求,则该投标被否决。
5
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结构严谨、编排顺畅有序、内容齐全、装订美观整齐、页码清
晰有序、有目录索引,全部符合上述条件得 5 分,每项缺失扣 1 分,扣完为止。
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有该投标产品采用的技术标准,制造方法,质量保证措施。制
定的技术标准、制造方法、质量保证措施详细的得 5 分,一般得 3-4 分,较差得 0-2 分
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有保证该投标产品寿命的有关技术措施。措施详细的得 5 分,
一般得 3-4 分,较差得 0-2 分
2
投标方提
供的技术
文件
5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有该投标产品的结构(包括截面)图,各部分的详细尺寸。提
供的投标产品图片清晰尺寸详细的得 5 分,一般得 3-4 分,较差得 0-2 分
3 过往业绩 10
根据 2013 至 2015 年投标人过往业绩进行打分,过往业绩金额 200 万元得 0 分;每增
加 50 万,增 2 分,以此类推,10 分封顶。
4
产品满足
主要技术
要求和指
标情况
40
投标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有光纤连接器插头尺寸要求、光纤连接器插针体端面要求、光
纤连接器插头结构要求、蝶形引入光缆要求、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的长度要求、
工作环境要求、材料要求、光学性能要求、环境性能要求、机械性能要求。满分 40 分,
每缺失一项扣 5 分,每项不完善 2 分,扣完为止。
5 保修期 5
对所提供的该投标产品保修期为 3 年得 1 分,每增加 1 年加 1 分,加满 5 分为止(不
满一年不计取)。
6 到货期 10
投标方接到招标方产品需求后,到货期为 5 天得 1 分,每减少 1 天加 2 分,加满 10 分
为止(不满一天不计取)。
7
故障处理
响应时间
5
能提供详细售后服务保障方案,2 小时以内(含 2 小时)到现场得 5 分,2-6 小时(不
含 2 小时)到现场得 4 分,6-12 小时(不含 6 小时)到现场得 3 分,12-24 小时(不
含 24 小时)到现场得 2 分,24 小时到现场得 1 分。
5
应具有完整的服务支撑体系,包括服务人员姓名、人数、联系方式等内容。服务支撑
体系描述完整详细得 4-5 分,一般得 2-3 分,较差得 0-1 分
8 服务支撑
5
投标人能提供 7×24 小时/周的服务且提供服务支撑电话,得 5 分;能提供 5×8 小时/周
的服务且提供服务支撑电话得 2 分;仅能提供 5×8 小时/周的服务但无无支撑电话得 0
分。
价格部分评审:
1、采用线性插值法,Sx=S-(Px-Pmin)*S1/ Pavr。
其中:S 为价格权重分,S1 为价格斜率 70%。
有效最低价格(Pmin):下限价格(含)以上的供应商有效报价的最低价。
有效平均价(Pavr):在上限价格(含)和下限价格(含)范围内的所有供应商报价平均值。
上限价格:有效投标人≥6 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
均价的 130%为上限价格;
有效投标人<6 家,直接计算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均价的 130%为上限价格。
下限价格:有效投标人≥6 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
均价的 70%为下限价格;
有效投标人<6 家,直接计算所有供应商有效报价的平均价的 70%为下限价格,低于该下限价
的报价价格得分相同,均得满分。
价格总分= 单项 1 价格得分*对应权重 + 单项 2 价格得分*对应权重+ ……
备注:(1)招标人内部系统价税合计单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四位四舍五入。
(2)由于增值税计算原因,在报价保留小数位上可能会出现投标人价税合计单价与招
标人内部系统 价税合计单价存在细微差异的问题。
2、通信物资评标价格计算
以净价为基础进行比较,投标人增值税税率一致情况下:只比较不含增值税价格(净价);
净价一致情况下,优选增值税税率大的供应商:
例:设备部分评标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1+(17%-本供应商增值税税率)×12%〕
3、 采购清单及价格评分权重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 价格权重 最高限价(元)
单头 SC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20%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10%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10%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1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1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12%
双头 SC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2%
单头 FC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2%
双头 FC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2%
中标原则及份额分配
1、拟选择综合排名前三名中标,中标分配比例依次为:第一名 50%(200 万)、第二名 30%(120
万)、第三名 20%(80 万)。
2、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依次按报价得分、增值
税率、技术得分、服务案例总金额的优劣进行排序。
3、《技术规范书》中关键条款应答不满足的投标人不能中标。
4、技术评分低于 60 分(百分制)不能中标。
5、单项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不能中标。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___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投标报价
1 一.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货币单位: 元人民币
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 单位 成交单价(不含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金额 价税合计金额 投标保证金
单头 SC
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3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4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5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6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双头 SC
7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8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9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10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1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1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单头 FC
13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14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15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16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17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18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双头 FC
19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 米
20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15 米
21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0 米
22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25 米
23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0 米
24 预制成端型蝶形引入光缆 GJXFH-1G 35 米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
注:1、买方指定现场交货价。本项目报价要求对招标文件中采购清单要求的所有明细进行分别报价,报价方式为单价报价(本项目所报单价中应包括运
输及人工等本项目有可能产生的费用,送货地址及实际采购数量以需求为准)。此表中“成交单价(不含增值税)”要求保留两位小数,并且以此价格推算出
“价税合计金额”,不可逆推,“价税合计金额”保留两位小数。
2、投标单位按照“投标一览表”内容进行报价,不能漏报。
3、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单独密封递交。不得在投标文件其他部分再出现有关报价的内容。(本条不可偏离)
第二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
一、投标人承诺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本公司高兴地获得邀请参与上述项目的投标。本人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
诺:
(1)1. 本次报价及所有相关应答均基于对本通知及所附相关文件完全理解的前提下做
出的。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2)2. 以合法的、正当的方式竞标,不采取非正当的违反法律规定的竞争方式。
(3)3. 向贵公司提供最优惠的价格,不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提供佣金等以干扰定标。
(4)4. 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贵公司提交下列文件:
3、 投标报价;
4、 对贵公司招标文件的逐条点对点应答;
贵公司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格审查文件;
5、 贵公司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或资料。。
(5)5. 我方承诺:本次招标过程中各阶段的全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文件、技术澄
清阶段的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投标人双方确认的其他文件,均可作为最终双方签订合同的附件。
(6)6. 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贵公司签订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
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产品质量问题,
我方一定尽快更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7)7. 投标人承诺:如果我方部分中标或全部中标,中标部分的价格应不高于本次报价
中的相应部分的价格,且各方面优惠条件保持不变。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人部分原材料进行调
整的权利。
(8)8. 投标人承诺:在同等条件下本次投标报价不高于投标人向其它客户提供的价格。
(9)9. 投标人承诺:投标人将严格遵守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得自行设定赔偿上限,
否则招标人有权将否决其投标。
(10)10. 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惩罚,我
方完全接受。
(11)11. 若中标,本承诺函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项目名称:
日 期:
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投标人名称〕 ,为合法注册和营业企业,注册地址 。
本人 (授权人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身份
证号码)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
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抵达贵方之前,本授权书始终有效。 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由被授
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消而失效。
被授权人签名: 授权人签名:
职务: 职务:
投标人公章:
1、应在该页后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应单独持本证明原件(该份无需密封)参加投标,并提供一份原件在投标文件中。
三、资质证明文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在中国注册。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过期无效)复印件,复印件应加
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2. 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若投标人为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合一,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承诺书;
3. 投标人应具有符合 ISO9000 系列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
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4. 投标人应提供光纤活动连接器与蝶形引入光缆泰尔认证及省、部级质监部门出具的光纤活动连接器与
蝶形引入光缆产品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5. 投标人应在 2013 年-2015 年具有同类产品销售经验,合同金额合计不小于 200 万元人民币(金额及时
间以发票为准)。项目式采购提供项目合同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框架式采购提供框
架合同、订单及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证明文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原件保存在投标人处备查;
6. 到货期:不大于 5 天(自然日);
7. 质保期:不小于 36 个月;
8.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10. 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人有关招标的规定;
1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注: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应按照资格要求提交一份原件备查)
四、对招标文件第一、二、三、五章的点对点应答文件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带原文逐项逐条地
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投标文件与
招标文件若有差异之处,无论大小,均应给予说明。对招标文件各条目的逐条应答为“满
足”、“不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部分同意”、“部分接受”、“部分满足”
等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对不满足的条款投标人可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凡采用“详
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和页码。若应答“满足”,但提出
了新的建议,这种情况,招标方按“满足”处理,可以不与投标方就其建议进行讨论,可以
不采纳其建议;若应答“满足”,但在其后的解释描述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则
视为“不满足”,如果为“本条不可偏离”的条款,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方必须对本技术
规范书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诸如
“已知”、“理解”、“注意”或“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五、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项目名称:
日期:
致: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
我公司愿意针对上述项目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
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不实或者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六、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
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根据贵方招标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人 (投标人
名称、地址) 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据此,投标人同意如下内容:
1.我方愿意以报价同投标一览表承包上述项目。
2.我方已详细审核并确认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3.遵从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
4.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
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
低价的投标。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
知”不可偏离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关系,我方不是
贵方的附属机构。
8.我方承诺,与贵方委托的招标代理公司无隶属关系、控股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如有虚假,我方接
受投标被否决,并承担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9.其他承诺: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业绩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万元) 该业绩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1
2
3
4
5
…
注:投标人须在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前附上此表,且应与业绩证明
文件对应上(所提供的电子版须为可编辑版)。
第三部分: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一、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范书中所要求的点对点应答及要求
提供的所有资料
投标人应按照第四章技术规范书所要求的点对点内容进行逐条应答,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
文件一致,逐条应答为“满足”、“不满足”,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对于“部分同意”、
“部分接受”、“部分满足”等应答均视为“不满足”。对不满足的条款投标人可作出具体、详细的
说明,凡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中的具体的章节和页码。若应答“满
足”,但提出了新的建议,这种情况,招标人按“满足”处理,可以不与投标人就其建议进行讨
论,可以不采纳其建议;若应答“满足”,但在其后的解释描述中的内容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
致,则视为“不满足”,如果为“本条不可偏离”的条款,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方必须对本
技术规范书的每一条款作出明确答复(满足或不满足),并给出所供产品的详细技术数据。诸
如“已知”、“理解”、“注意”或“同意”等不明确、不具体的答复视为不满足。
二、按照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应提供的其它资料或说明
第七章 其他
注:投标人认为需求增加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