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生良种补贴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
项目名称:花生原种
甲 方:
山东省农业厅
项目县(市、区)农业局
项目县(市、区)财政局
乙 方:
按照 2012 年中央财政花生良种补贴项目要求及省财政厅下达的政府采购计
划,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就山东省花生补贴原种及相
关服务以 SDGP2012-158 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经谈
判小组确定 _____(乙方)为 包的成交供应商。甲方为
山东省农业厅、相关项目县农业局、相关项目县财政局。甲、乙双方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
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采购文件
2.成交供应商报价文件
3.成交通知书
4.成交供应商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花生原种品种名称、亩标准播量、各品种原种数量、折扣供种单价
乙方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向该包对应补贴实施区供应花生原种:
1. (品种),每亩标准播种量 公斤,原种数量
万公斤。以每公斤折扣供种单价 元按项目区农户花生实际种植面积十分
之一的比例供应花生原种,确保每亩原种给农户补贴 140 元。
2 . (品种),每亩标准播种量 公斤,原种数量
万公斤。以每公斤折扣供种单价 元按项目区农户花生实际种植面积十分
之一的比例供应花生原种,确保每亩原种给农户补贴 140 元。
3. (品种),每亩标准播种量 公斤,原种数量
万公斤。以每公斤折扣供种单价 元按项目区农户花生实际种植面积十分
之一的比例供应花生原种,确保每亩原种给农户补贴 140 元。
4. (品种),每亩标准播种量 公斤,原种数量
万公斤。以每公斤折扣供种单价 元按项目区农户花生实际种植面积十分
之一的比例供应花生原种,确保每亩原种给农户补贴 140 元。
5. (品种),每亩标准播种量 公斤,原种数量
万公斤。以每公斤折扣供种单价 元按项目区农户花生实际种植面积十分
之一的比例供应花生原种,确保每亩原种给农户补贴 140 元。
注:某品种折扣供种单价=(综合单价*该品种每亩标准播种量—每亩补贴 140
元)/每亩标准播种量。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舍去第三位,不得四舍五
入。
三、合同金额
良种繁育任务面积为 万亩
原种供应数量为 万公斤。
合同总金额(基准):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小写)
其中,预算内国库集中支付 元(小写)
农民支付 元(小写)
注:农民支付=合同总金额-预算内国库集中支付
良种综合成交单价:人民币 元/公斤(大写)
人民币 元/公斤(小写)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 号:
四、付款
付款途径:预算内国库与采购人自行支付;
付款方式:
(一)财政补贴资金
财政补贴资金按照良种繁育任务面积,以每亩 140 元的补贴标准核算。
1.本合同签订后,山东省财政厅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良种繁育任务面积预
拨 70%的补贴资金 万元到乙方的开户银行帐号,以资助乙方开展备
种。
2.供种结束后,农业部门逐级对供种清册和种子数量进行审核,省财政厅
根据省农业厅审核无误的供种清册和无种子质量问题书面意见,与供种企业结算
其余补贴资金。
(二)农户负担的良种款
由相关项目县农业局根据购种农民分品种折扣供种单价,协助乙方按实际供
种数量向购种农户收取,在乙方原种供应完成的同时,完成收取工作。
五、质量
1.花生原种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
书面承诺及澄清(质量标准(GB -2008),纯度≥%,净度≥%,发
芽率≥ 80 %,水分≤%)。
2.乙方在供种前一周内,必须提供该包相关原种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近期(供种前 30 天内)种子质量检测
报告。并出具相关检疫证明,确保种子质量和检疫合格。如出现种子质量和检
疫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原种供应
1.由相关项目县农业局负责编制项目区示意图、乡(镇)任务分解表。向
乙方提供印制和编制村统一供种清册、到户供种(订单)卡要求,指导协助乙方
编制村统一供种清册、到户供种(订单)卡,协助乙方制定详细的原种供应计划,
原种供应计划应明确种子送达日期、地点、数量等。
2.乙方应严格按照相关项目县农业局要求,印制供种清册和到户供种卡,
在相关项目县农业局指导和协助下,对项目区农民花生实际种植面积进行调查摸
底,及时做好供种清册编制工作,制定原种供应计划,在农业部门的指导与配合
下将花生原种按计划的日期,送种到村,按照每户农民实际种植面积十分之一的
比例,供应原种到户,必须保证在 20 年 月 日前结束原种供应工作,
落实良种繁育任务。同时确保在原种供应的同时将供种卡发放到户。
3.相关项目县农业局协助乙方在农户购种时,做好农户在统一供种清册上
的确认工作(购种人签名并按手印或盖章),以备乙方报账时使用。
4.相关项目县农业局负责村供种清册供种前和供种后两次公示;公开举报
电话,接受群众监督。负责监督项目区原种供应秩序,保障乙方正常原种供应。
七、履约保证金
货物交付验收合格 2 个月后,如无质量问题,乙方填写《山东省省级机关政
府采购项目验收单》(谈判文件第二册第七部分附表 1)、《履约保证金退付表》
(谈判文件第二册第七部分附表 2)和资金往来收款收据,并由该包所相关县级
农业部门盖章,交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后,履约保证金 20 个工作日内
无息退还。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为附条件生效合同,除甲乙双方签章,还应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时合同
生效:
1.本合同应提交履约保证金、公证费用。
2.本合同须经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查合格。
九、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
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在相关项目县农业局的指导与配合下,向农户发放品种栽培技术资
料,抓好项目区良种繁育技术和配套生产技术的培训、指导,确保项目实施效果。
十、违约条款
1、乙方必须承诺在履行合同期间具有合法生产经营资格,如不能履行承诺,
采购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延迟交货,每延迟 1 日,按应交付花生原种总额 ‰支付违约金。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规定,出现供应品种、质量、数量、经营权等问题
由乙方负责,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4、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5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经山
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后,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
索的权利。如甲方违约,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5、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
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等相关费用。
6、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
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7、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日
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一、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山东省省级机
关政府采购中心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
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以
书面形式报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审核后确定。
十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方式解决:(1)
提交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2)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双方协
商不能解决时,采用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十三、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合同补充条款
应报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备案。
十四、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省农业厅一份,省财政厅一份,相关县农业局各一份,
相关县财政局各一份,乙方一份,山东省省级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两份。
甲方: 乙方:
山东省农业厅 项目县农业局 项目县财政局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单 位 名 称 ( 公
章):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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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日期: 本合同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