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报告摘要
中 香 农 科
NEEQ : 832673
湖北中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Zhongxiang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Ltd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
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庆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夏清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叶舟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朱彩章
电话 027-87310402
传真 027-87832091
电子邮箱 hbzxat@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888号高农生物园
7号楼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本期期初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07,458, 43,64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3,567, 64,74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53,927, 43,642,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4,784, 8,198,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971, 6,1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66, 23,6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据归属
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挂
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27,290,250 % 1,520,000 28,810,25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0 % 0 0 %
董事、监事、高
管
3,622,250 % 0 3,622,250 %
核心员工 470,000 % 0 470,000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12,449,750 % -1,520,000 10,929,75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
0 % 0 0 %
董事、监事、高
管
10,929,750 % 0 10,929,75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总股本
39,740, - 0
39,740,000.
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5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数
持股
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股比
例%
期末持有限
售股份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曹庆云 7,340,000 0 7,340,000 % 5,505,000 1,835,000
2 胡谋远 3,670,000 0 3,670,000 % 0 3,670,000
3 严文凤 1,540,000 0 1,540,000 % 0 1,540,000
4 张楚珍 1,520,000 0 1,520,000 % 0 1,520,000
5 卢浩 1,500,000 0 1,500,000 % 1,125,000 375,000
6 朱彩章 1,470,000 0 1,470,000 % 1,102,500 367,500
7 何杏娇 1,440,000 0 1,440,000 % 0 1,440,000
8 周勇 1,440,000 0 1,440,000 % 0 1,440,000
9 中国水稻研
究所
1,003,000 0 1,003,000 % 0 1,003,000
10 邢冬 969,000 0 969,000 % 742,500 226,500
合计 21,892,000 0 21,892,000 % 8,475,000 13,417,000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
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本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新租赁准则,并依据
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
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
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
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
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 2020年 12月 31日的资产、负债及损益未产生影响。
因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 √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湖北中香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