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申請審查流程與專利讓與流程
申請人提出專利申請
專利權委員會
修正後再審
推薦
不推薦
申請專利並通知發明人
成為本所專利
所方讓與發明人
放棄申請
自行申請取得專利
提出轉讓申請
專利權委員會
成為本所專利
接受轉讓
不接受
回歸發明人
檢附相關文件
擬定推廣策略
進行成果推廣
技術移轉作業流程
發明人提出技轉申請
專利權委員會
對外公告研究成果 (非機密性資料)
尋找授權廠商
簽訂合約與保密合約
(付款後才交付機密性資料)
呈請所長核可
檢附相關文件
合約擬訂/修訂
(廠商提出技轉/合作
意願並經發明人同意)
廠商提出技轉申請
檢附相關文件
(B)有共同合作之廠商
(A)無共同合作之廠商
專利權委員會
簽訂合約與保密合約
(付款後才交付機密性資料)
呈請所長核可
合約擬訂/修訂
專利權委員會
著作申請流程
著作人提出申請
專利權委員會
修正後再審
推薦
不推薦
出版並通知著作人
成為本所刊物
所方讓與著作人
放棄出版
自行出版
簽訂合約
檢附相關文件
交付審稿
(A)職務上完成之著作
(B)非職務上完成之著作
著作人
自行出版 (不需申請)
委託本所出版
提出申請
推薦
不推薦
出版並通知著作人
交付審稿
專利權委員會
回歸著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