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企业历史数据填报指引
2008 年 5 月 12 日
填表准备文件:
1、外汇登记证复印件;
2、批准证书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工商年检报告书复印件;
5、审计报告(外汇收支情况表、人民币资产负债利润表);
6、核准件复印件;
7、验资报告复印件;
8、非居民个人股东护照复印件
填表外汇汇率:
表六:上年末数据按 07 年 12 月 31 日汇率:
表十五:年初数据按 06 年 12 月 31 日汇率:
年末数据按 07 年 12 月 31 日汇率:
表一 《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代码:取自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
证,九位代码,字母大写,去掉横线;
所属外汇局代码:查找基准代码表,选择发放外汇登记证的
外汇局,查找不到的咨询当地外汇局;
隶属行政区域代码:查看基准代码表,查找不到的咨询当地
外汇局;
企业中文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填写全称;
企业英文名:非必填项,如批准证书有英文名称,按批准证
书填写;
注册地址:以营业执照为准;
邮政编码:如果首位为 0 的,首位用 a 代替;
法人代表:以营业执照为准;
商务部批准成立日期:以批准证书上的批准成立日期为准,
不填写变更后的日期;
商务部门批复号(批准证书批准号):表格和系统对“商务
部门批复号”设置了 20 个字节的长度限制,如填写内容超出限制
时,在输入“商务部门批复号”时省略“外资”、“字”类通用的字符,
数字半角输入;如仍不能满足系统要求,则将编号中的前面的位
数 0 去掉;如仍不能满足系统要求,则将商务部门批复号中的“号”
字和括号去掉。如 “商外资吉府吉字[2003]0018 号”可在系统中
输入“商吉府吉 200318”。
营业执照注册号:对于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也按上述商务部
门批复号的处理方法操作;对于新版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因其
均为数字表示,符合新系统的录入标准,可直接如实填写。
工商注册日期:营业执照登记日期;
经营期限:最终到期日,如:注册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10 年,应填写为 2017-05-09(日期均按此格式填写)。如
经营期限为长期的(上市公司),应填写执照注册日期加 100 年;
特殊经济区标志 5:查基准代码表;
上市情况:只填数字,不能空。除上市公司外,都填 1,境
内外资股(B 股)填 2,境内外都上市填 3;
经营范围: 按营业执照填写,不超过 50 个汉字和标点符号;
企业性质代码 4:查基准代码表;
行业性质代码 3:查基准代码表,跨行业的填主营业务代码;
纸质外汇登记证号:外汇局颁发的外汇登记编号;
外汇登记日期(即企业成立时的外汇登记日期): 纸质外汇登
记证日期,如有换证的按营业执照注册日期填写;
外汇登记有效期至: 营业执照到期日,如经营期限为长期的
(上市公司),应填写执照注册日期加 100 年;
是否返程投资(0-否,1-是):填写数字,非返程投资企业均填
0;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项目编号:境外投资登记外汇编号;
最新年检年度:填 2007;
成立方式(1-新设成立 2-并购转股设立 3-并购增资 4-并购转
股增资):填写数字,非并购的企业只填写 1。
一.1《境外机构投资者》
境外机构登记编号:由外汇局填写
境外机构名称:按批准证书填写外国股东全称,每个股东填
写一行;
国家/地区代码:按批准证书的国别地区查代码表填写。境外
股东为在中国注册的投资性公司的,国别填写中国。
一.2《境外个人投资者》
境外个人登记编号:由外汇局填写
境外个人名称:按批准证书填写外国股东全称,每个股东填
写一行;
国家/地区代码:按批准证书的国别地区查代码表填写;
证件类型:可选择包括护照、驾照、身份证、永久居留证
(绿卡),任选其一。
证件号码:依据证件类型填写对应号码。
境外股东超过 10 个的,股东名称为:企业名称+“境外集体
股东”,选取最大股东的证件代码填写,如无法确定最大股东,
按姓氏字母排序,选择排在最前面的股东证件代码填写。证件类
型填护照。外汇局应将多个股东的完整信息建立电子台账(见附
表)。
一.3《境内机构投资者》
所属外汇局编号:按机构注册地外汇局编号填写,可咨询当
地外汇局;
所属外汇局名称:按机构注册地外汇局名称填写。如境内机
构注册地与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地为异地的,例如,注册地为上海
的外资企业,其境内股东(机构)注册地在北京,境内机构所属
外汇局编号、名称应填写北京外汇局编号及名称;
境内机构名称:以营业执照为准,填写全称;
境内机构英文名称:可不填;
营业执照注册号:对于旧版营业执照注册号也按上述商务部
门批复号的处理方法操作;对于新版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因其
均为数字表示,符合新系统的录入标准,可直接如实填写。
一.4 说明《境内个人投资者》
境内个人登记编号:由外汇局填写;
所属外汇局编号及名称:户口所在地外汇局编号、名称;
证件号码:统一身份证。境内股东超过 10 个的,姓名栏用
最大股东姓名+“等等”;若最大股很多,按姓氏字母排序,选择
排在最前面的股东姓名+“等等”,如:张三等等,其他信息如证
件号码等均用该股东信息,备注中填写“集体”。外汇局应将多个
股东的完整信息建立电子台账(见附表)备查。
— — 6
表二 《企业投资到资信息》
第一部分(上半部分):
注册币种代码 2:一般情况可按商务部门批准证书注册币种
填写,如营业执照与批准证书的注册币种不一致,企业应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唯一的注册币种,并书面承诺不做更改之后填写。代
码从代码表获取;
注册币种名称:填中文;
注册资本总额:以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对应的注册资本额为准;
投资总额:以商务部门批准证书对应的投资总额为准;若商
务部门未明确该企业投资总额,则将其投资总额按照该企业注册
资本金额填写;
外方所占注册资本总额:有多个外方投资者的,累加后填写;
外方出资比例:外方所占注册资本总额/注册资本总额,不填
%号,若为合作企业,按合同约定比例填写;
外方认缴出资金额:为对应外方所占注册资本总额的协议出
资金额,如果发生过中方转外方的,应加上外方协议支付的转股
对价;
外方实到注册资本金额:对应外方所占注册资本总额,以验
资报告为准,“外方实到注册资本”=外方实到出资金额/外方认缴
出资金额×外方所占注册资本总额(如发生中转外的,应加上以
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上记录的外方投入的注册资本金额);
外方实到出资金额:对应外方认缴出资金额中、已实际到位
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的部分的金额,以验资报告为准,如发生中转
外的,应加上转股收汇外资外汇登记证明上记录的外方实际支付
的转股对价金额。
第二部分(下半部分):
现汇:外方外汇投资,如发生中转外的应加上外方支付的现
汇购买对价;
其他货币:指以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转股、减资、清算、先行
回收投资所得等人民币资金进行出资的计划安排;
股权出资:主要指跨境换股,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没有此类
出资方式。
— — 8
表三 企业各股东投资信息
投资者:外方(机构或个人)填批准证书上全称,中方股东
为机构的,填机构代码;
投资者性质:投资者性质分以下四类:(1-中方机构、2-中
方个人、3-外方机构、4-外方个人),本栏目填写数字;
投资者国别代码 1:查基准代码表;
所占注册资本金额:协议注册资本数;
各股东投资比例:所占注册资本金额/表二的注册资本总额,
填数字,不要填%。
表四 《各外方股东到资信息》
外国投资者:外方(机构或个人)填批准证书上全称;
投资者国别代码 1:查基准代码表;
所占注册资本金额:以批准证书为准;
所占注册资本对应的认缴出资金额:从合同或章程取得(含
外方应支付的转股对价),如无溢价、折价,应与所占注册资本
金额相等;
累计实到出资金额:与所占注册资本对应的认缴出资金额对
应填写,按实际到位并办理了验资询证手续的金额填写;如果有
中转外情况,应加上外方支付的转股对价;
累计实到注册资本金额:以验资报告为准,该栏目合计数应
与表二各外方实到注册资本金额一致,如有中转外的应加上外方
因收购股权所取得的该企业注册资本。
— — 10
表五 《2007 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
外国投资者:外方(机构或个人)填批准证书上全称;
投资者国别代码 1:查基准代码表;
未到资注册资本金额:表四所占注册资本金额-累计实到注
册资本金额;
未到资注册资本对应的认缴出资金额:表四所占注册资本对
应的认缴金额-累计实到出资金额;
货币金额项下“现汇”:外方外汇投资,中转外加上现汇购买
对价;
货币金额项下其他货币:指以境内人民币利润或转股、减资、
清算、先行回收投资所得等人民币资金进行出资的计划安排,
股权出资:主要指跨境换股,目前国内大部分企业没有此类
出资方式;
货币金额+实物出资金额+无形资产+股权出资+其他类型出
资=未到资注册资本对应的认缴出资金额。
表六 《企业利润及其他已核准企业办理业务情况》
上半部分:上年末数据
上年末指 07 年末数据,折美元以 07 年 12 月 31 日汇率为准;
资产总额:表十三资产总计年末数折算;
资本公积年末数:表十三资本公积年末数折算;
盈余公积年末数:表十三盈余公积年末数折算;
未分配利润年末数:表十三未分配利润年末数折算;
应属外方未分配利润年末数:未分配利润年末数×外方出资
比例;
应付外方股利年末数:表十一应付外汇股利年末数;
下半部分:本年度利润及其他已核准企业办理业务情况
2008 年填表前办理业务情况, 按外汇出具的核准件金额填写,
汇率按业务发生时汇率折算成美元。
— — 12
表七 《企业外方股东减资所得处置情况》
外国投资者代码:外汇局录入;
名称:按批准证书填全称,每个外国投资者填写一条记录;
国别代码 1:查基准代码表;
累计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原注册资本金额-减资后目前的注
册资本金额
累计减少注册资本所得货币资产金额:经商务部门批复同意
的董事决议为准
累计办理减资所得资产购付汇金额:根据外汇局核准件填写;
累计办理以减资所得再投资的金额:根据外汇局核准件填写;
留存本企业的减资货币所得金额:指留存境内的减资货币所
得金额,计算方法:累计减少注册资本所得货币资产金额—购付
汇金额-再投资金额。
表八 《外汇资本金账户开户情况》
注册登记币种 2:同表二的注册币种一样填写;
已开立资本金账户个数:累计开立的账户个数,含账户内资
金用完并关闭的资本金账户及在用的资本金账户;
历次投资现汇出资额度(即资本金账户开户限额额度):查
找表二注册资本外方现汇协议出资数填写,不包括中转外的外方
支付对价;
已开立资本金账户限额额度:原则上跟上栏相同;
尚可开立的外汇资本金账户限额额度:尚可开立的额度为 0
的,必须填写 0,不能空。
— — 14
表九 《在用资本金账户开户情况》
本表仅指资本金账户,不包括外债、结算户等
开户核准件编号:填开户核准编号,账户有变更的只填开户
核准编号;
开户银行代码:向开户行查询开户行的 12 位国际收支代码
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全称,如建行填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XX 分行;
限额币种 2:注册币种,按表二的注册币种一样填写;
到期日期:最终到期日,如:注册日期为 2007 年 5 月 10 日,
经营期限 10 年,应填写为 20170509;
累计流入金额:到开户行查找,为资本金账户的贷方累计发
生额,或按企业自身账务记载填写;
累计结汇金额:到开户行查找计算累计金额;
账户余额:到开户行查找,账户余额为填表日最新信息;
注:资本金产生的利息,不计入账户的限额,可入结算账户
或直接结汇。
表十 《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的开立情况》
其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的开立情况:大部企业为空表,
但包括跨国公司的境外放款专用外汇账户、资产变现专用外汇账
户等;本表不包括外债、结算户及费用类、保证类和收购类等三
类专用外汇账户。
— — 16
表十一 《2007 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
该表科目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07 年度外汇收支情况表
审核报告中相关科目一一对应,数据严格一致。
若本表无数据,空表即可,无需填“0”。
表十二 《外商投资企业 2007 年度外方出资验资情况统计表》
上半部分:“2007 年增资情况”
1、“合同外资”部分仅指 2007 年经外汇局核准的外汇登记变
更增量部分情况。例如,2006 年底取得商务部门相关批复但于
2007 年办理增资的外汇登记变更,应统计在内。相关金额均应
按外汇业务办理当日的汇率折算美元。
现汇出资包括:境外汇入、境内外汇;其他货币出资包括:
已分配利润出资、应付股利出资、清算所得出资、减资所得出资、
转股所得出资、先行回收投资所得出资、已登记外债及其项下利
息出资、利润再投资退税款再投资出资,无形资产出资包括知识
产权出资、其他无形资产出资等。
2、“实到外资”部分指外方投资者出资验资部分。其中“当年”
指 2007 年度办理验资的外资金额,数据以 2007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为准,还包括发生中转外的股权变更的转股收
汇外资外汇登记金额。“累计”指截止到 2007 年底累计的出资验
资情况,数据应与表二中“外方实到出资金额”一致。
下半部分:“2007 年外方到资验资情况”
本表数据为 2007 年度外方验资情况,包括以前年度出资但
于 2007 年度办理验资的情况。例如,某企业 2006 年度外方到账
但当年并未验资,而于 2007 年办理验资手续的也应填列在内。
本表按 2007 年验资报告出具的时间顺序逐次填列。
本表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07 年度验资报告为准。
每期验资报告填写一条记录。
现汇出资和其他货币出资的涵盖情况同上。
“办理验资的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情况”中事务所组织机构代
— — 18
码填写技术监督局为其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9 位代码,代码
中的英文字母大写,小横线“-”去掉。“名称”填写出具该次验资报
告的事务所名称的中文全称,“报告编号”填写该次验资报告编号
的数字部分,例如,验资报告编号为“中华外验字(2007)10-1
号”,填写为“2007101”即可。
若本表无数据,空表即可,无需填“0”。
表十三 《2007 年度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本表并未涵盖资产负债表的所有科目,应提取会计师事务所
审核出具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对应科目如实填写即可。若无数据则
需填“0”,不能为空。所有数据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表中逻辑关系如下(对应行次):
1、31+34+50+60=67
2、100+114+122=135
3、39-40=41
4、41-42=43
5、67=135。
— — 20
表十四 《2007 年度损益表》
表中“上年”指 2006 年度,“本年”指 2007 年度。
本表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表十五 《2007 年末外商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及外方利润处
置情况》
表中凡涉及分投资者填列的,独资及合资企业按各投资者股
权比例计算,合作企业按经批准的合作合同约定比例计算。
上半部分
“截至 2007 年期初”列
1、利润总额:将表 14 第六项(行次 17)、即“净利润”金额
按 06 年末汇率折算美元填列。
2、其中:按出资比例应属外方部分*:合资企业填写金额按
表 14 第六项(行次 17)金额与股权比例相乘计算,合作企业按
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约定比例计算,独资企业应与净利润
相同。
3、未分配利润* :2006 年净利润金额[数据来源于表 14
第六项(行次 17)]减去当年董事会决议分配给各方投资者的利
润金额(数据来源于该公司当年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剩余金额
即为当年未分配利润。
4、其中:按出资比例应属外方部分*:合资企业填写金额按
上行“未分配利润*”金额与股权比例相乘计算,合作企业按经商
务主管部门批准的合同约定比例计算,独资企业应与上行相同。
5、调整为本企业资本公积*:按 06 年利润分配表中的对应
项之和项填写。
6、其中:按出资比例应属外方部分*:计算方法与 4 相同
7、调整为为本企业盈余公积*:按 06 年利润分配表中的“提
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利公积”、“提取法定公益金”等项
填写。
8、其中:按出资比例应属外方部分*:计算方法与 4 相同
— — 22
9、转增本企业资本*:按 06 年利润分配表中的“转作资本
(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等项填写。
10、其中:按出资比例应属外方部分*:计算方法与 4 相同。
11、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利润总额*:为 2006 年经董事会
等企业权力机构通过的对企业 2006 年度及以往年度留存的可供
分配的净利润作出分配后,其中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利润数据。
该数据可从该企业 06 年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中获取。
12、其中:汇出境外*:为“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利润总额
*”中汇出境外的部分,该数据可从企业内部财务记录或银行付汇
水单记录获取。
13、购汇:方式同上。
14、境内再投资*:为“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利润总额*”中
境内投资的部分,包括对本企业增资以及再投资于境内其他企业。
该数据可从企业内部财务记录或企业留存的外汇局核准资料中
获取。
15、对本企业增资*:方式同上。
16、再投资于其它企业*:方式同上。
17、留存企业账面(应付股利)*:“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
利润总额*”减去(“汇出境外”+“境内再投资”+“对本企业增资”+
“再投资于其他企业”)填写。
注:上述 1 至 8 按当年末汇率计算,9 至 16 按业务发生当日
汇率计算,17 按当年末汇率计算。
“截至 2007 年期末”列填写方式同“截至 2007 年期初”列,相
应数据应为 2007 年度的数据。
下半部分:
“2007 年度各外方投资者处置利润情况”部分
每个外方股东登记一条相应记录,单个外方股东若有多笔处
置发生,应合并计算。除应付股利按 07 年末汇率计算,其余均
按业务发生当时汇率计算。
18、外方投资者:填写全称
19、(汇出境外)总额:为企业 2007 年度汇出境外金额合计,
该数据可从企业内部财务记录或银行付汇水单记录获取。
20、(汇出境外)购汇:方式同上
21、(境内再投资)总额、对本企业增资额、再投资于其他
企业:分别为企业 2007 年度境内再投资总额、对本企业增资额、
再投资于其他企业金额合计,该数据可从企业内部财务记录或企
业留存的外汇局核准资料中获取。
22、应付股利:应付股利:经董事会等企业权力机构通过且
企业 2007 年度的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利润中未汇出部分。该
数据可以从对 2007 年度的董事会决议的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的
利润数额再减去[“本说明 19、汇出境外总额”(数据来源于企业
内部财务记录或银行付汇水单记录)+“本说明 20、境内再投资
总额(包括再投资于境内其他企业或本企业增资,数据来源于企
业内部财务记录或企业留存的外汇局核准资料)”]取得。
23、至 2007 年末累计发生额*部分:
汇出境外*:为自企业成立至 07 年底汇出境外金额合计,该
数据可从企业内部财务记录或银行付汇水单记录获取。
(汇出境外)购汇:方式同上
(境内再投资)总额*:为自企业成立至 07 年底境内再投资
金额合计,该数据可从企业内部财务记录或企业留存的外汇局核
准资料中获取。
(境内再投资)对本企业增资*:方式同上
(境内再投资)再投资于其它企业*:方式同上
应付股利:该数据可以从自企业成立以来至 2007 年底所有
— — 24
董事会决议中对每一年度已分配利润数额的合计数再减去(“本
说明 23、汇出境外总额”+“本说明 23、境内再投资总额”)取得。
该表中“对本企业增资”与“再投资其他企业”之和等于“境内再
投资金额”
说明:“应付股利”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已分配给外方投资者、
但未用于境内再投资且尚未汇出的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