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管理制度
一、本科目核算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期末结转利润时,应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分别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
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等科目。
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净损失,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