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编预算会计
立信会计出版社
第一篇
预算会计基本理论与方法
第一章 预算会计基本理论
第一节 预算会计及其体系,对象和特点
预算会计的含义
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使用预算拨款的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
第一,预算会计以预算管理为中心,为预算管理服务,是国家预算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各类事业、行政单位。
第三,预算会计的客体或者对象,是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及结果。
第四,预算会计是以会计学原理为基础的一门专业会计,同其他会计一样都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采用一系列专门的会计方法。
具体讲, 上述定义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含义:
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
预算会计是为预算管理服务的,预算管理的组成体系决定了预算会计的组成体系,我国国家预算组成体系,与国家政权结构和行政区划相一致,一级政府相应设置一级预算。
国家预算由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组成。国家预算按预算收支管理范围, 又分为总预算和单位预算两类。各级总预算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执行, 各级单位预算则由各行政事业单位负责执行。
根据国家预算组成体系,我国预算会计也相应分为财政部门总预算会计和单位预算会计。单位预算会计按单位业务活动特点分为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
财政总预算会计
概念: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财政总预算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会计。
中央级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和指导全国的总预算会计工作和单位预算会计工作;省、市、县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域的整个总预算会计工作和单位预算会计工作;乡财政总预算会计,负责乡(镇)自筹资金的会计核算、反映和监督工作。
特点:(1)与预算管理有着密切联系,受预算管理制度的制约。
(2)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的基础
(3)不进行成本核算
行政单位会计
概念: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
行政单位会计是国家各级行政单位对单位预算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机构建制和经费领报关系,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
行政单位会计
特点:
(1)行政单位业务活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具有明显的非市场性。
(2)行政单位收支核算必须服从预算管理的要求。
(3)行政单位会计核算基础采用“收付实现制”。
(4)行政单位一般不进行成本核算。
事业单位会计
概念:不直接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和流通,不具有国家管理职能,直接或间接的为上层建筑、生产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单位。
事业单位会计是各类事业单位对其预算资金及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进行全面、系统、连续地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事业单位会计
特点:(1)经费来源既有财政预算拨款,又有自己创收的收入。
(2)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但经营性收支业务可采用权责发生制。
(3)有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可以进行成本核算。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在办理国库业务过程中设立的国库会计,中国建设银行在办理基本建设拨贷款过程中设立的基建拨贷款会计以及税务部门在办理税款征解过程中设立的收入征解会计等,在执行总预算过程中,均担负一定的预算会计业务,因此,它们也应包括在广义的总预算会计范围内。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会计
概念: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和监督政府预算外资金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会计。
第二节 预算会计的基本前提
预算会计的基本前提也称预算会计的基本假设,是指组织预算会计核算工作必须具备的前提条件。
预算会计核算的前期条件有:
1.会计主体
2.持续运行
3.会计分期
4.货币计量
会计主体: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
会计主体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1.预算会计的主体包括国家各级政府及行政单位、各类事业单位。
2.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而不是各级财政机关。
3.行政单位会计的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行政单位。
4.事业单位会计的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各类事业单位。
持续运行:单位或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活动将无限期的延续下去,是针对非持续经济业务活动而言的。
一个预算会计主体通常是以正常的经济活动作为前提条件去处理数据、 加工并传递信息的。 若没有持续经济业务活动的前提条件, 一些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将失去存在的基础, 一些公认的会计处理方法也将无法采用, 单位也就不能按照正常的会计原则、 正常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会计核算。
会计分期:预算会计主体持续运行的时间人为地划分为一定的期间,据以结算账目,编制会计报表,从而及时向有关方面提供会计信息。
单位通常以一年作为划分会计期间的标准。以一年为一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我国的会计年度采用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会计年度。期间还可以采用季度和月度。
货币计量:会计主体的会计核算应该通过货币予以综合反映。
会计计量以货币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这主要是因为货币是现代经济中一切有价物的共同尺度。
预算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如果发生外币收支,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第三节 预算会计核算的原则与记账基础
预算会计核算的原则是指导预算会计核算业务的基本原则,是对会计核算提供信息的基本要求。
预算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
真实性原则
真实性原则,亦称客观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反映单位的财务收支状况及其结果。
按照这个要求,首先,会计核算的对象应该是客观的,即单位实际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并且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合法的书面凭证,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手续完备;其次,会计核算的过程应该是客观的,即根据相同原始资料对同一业务进行处理,两位合格的会计人员应得出相同的结论;第三,会计报表应该是真实的,即会计报表应该根据合法的会计账簿记录进行编制,不能弄虚作假。因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保证会计核算质量的首要条件。
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原则,又称有用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应当有助于信息使用者正确作出经济决策,会计提供的信息要同经济决策相关联。会计信息应满足以下三个方面的需要:一是要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二是要满足预算管理和有关方面了解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三是要满足单位内部加强管理的需要。
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同类单位的会计指标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一致性原则
一致性原则,是指会计核算应当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一致性原则的意义在于:
(1) 可以使同一单位不同时期所提供的会计资料能够在同一基础上进行对比分析。
(2) 可以消除一个单位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所带来的差异。
(3) 可以避免因不同时期采用不同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可能带来的虚假行为。
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原则, 是指对单位的各项经济业务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这一原则要求财会人员应及时依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据以登记账簿,并按规定时日编报财务报告, 不得拖延和积压, 以提高会计信息的时效性。
清晰性原则
清晰性原则,是指会计记录和会计报告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使用者理解和运用。
具体来说,清晰性原则要求做到:从凭证、账簿到会计报告;从数字、文字到图式;从注释、签章到审核,各个环节、各个步骤都要清晰明了、言简意赅、通俗易懂。
实际成本原则
实际成本原则,又称历史成本原则,是指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进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当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按实际成本作为会计计量的原则具有客观、可验证、易于取得的特点。
配比原则
配比原则,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其经营收支与相关的经营收入应当配比。配比原则要求有经营收支业务活动的事业单位,对一个会计期间的经费收入与其相关的费用支出应当配合起来进行比较,在同一会计期间登记入账,以计算收支结余。
专款专用原则
是指对于国家预算拨款和其他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不能擅自改变用途,挪作他用。
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
全面性和重要性相结合的原则,是指会计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全面性原则又称充分揭示原则,指会计人员在编制会计报告时,必须完整准确地反映出单位的财务状况和收支结余情况,不能有意忽略或隐瞒重要的财务数据,不应由于所提供的信息不充分而误导资财提供者和债权人。
重要性原则要求每个单位的会计要确定自己的重要事项,对于那些对本单位经济活动或会计信息使用者相对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分别核算、分项反映,力求准确,并在会计报告中作重点揭示;对于那些次要的会计事项,在不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和相关性的条件下,可适当简化会计核算,采取最经济或简单明了的会计处理方法,而不必严格遵循有关的会计原则。
预算会计的记账基础
预算会计改革后,根据预算会计核算特点和实际工作需要,可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财政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应统一实行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会计应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和核算要求,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或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动。
收付实现制:以实收实付为标准确认本期收入和费用的原则。
采用收付实现制,由于按照现金收付日期确定其归属期,因此,凡属本期收到的收入,都作为本期收入,凡属本期支付的费用,都作为本期的支出。
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对于非生产经营性的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作为记账基础。
权债发生制:以应收应付作为确定本其收入和费用标准的原则。
采用这一原则处理会计事项时,凡是本期发生的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均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应由本期收入补偿的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付出,均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反之,不应归属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是在本期内收到或付出的,也不作为本期收入、费用处理。
意义: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正确反应各个会计期间所实现的收入和实现收入所负担的费用,从而可以把各期的收入和与其相关的费用、成本相配合,加以比较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确定各期的收入。
采用权责发生制,可以正确的反应本期收入和费用,合理计算本期损益。
第三节 预算会计的基本要素和会计等式
预算会计的基本要素
资产
概念:会计主体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券和其他权利。
特征:(1)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
(2)资产是由特定主体所控制或运用的;
(3)资产必须能以货币计量。
各级财政资产
行政单位的资产
事业单位的资产
负债
概念:一个会计主体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
特征:
(1)已经发生的,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必须偿付的经济责任;
(2)实质是未来的经济利益的丧失或牺牲;
(3)能以货币进行确切计量或者可以合理的预计;
(4)一般都有确切的债权人和到期日。
分类:
各级财政负债
行政单位的负债
事业单位的负债
净资产
概念:资产减去负债的差额。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净资产
行政单位的净资产
事业单位的净资产
收入
概念:国家或单位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财政收入
行政单位收入
事业单位收入
支出
概念:一级政府或单位按照批准的预算所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财政支出
行政单位的支出
事业单位的支出
预算会计的会计等式
静态等式:
资产=负债+净资产
动态等式:
收入-支出=结余
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
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三. 预算会计的对象
预算会计的对象是指预算会计核算和监督的基本内容。预算会计的对象就是各级财政部门和行政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入、支出、结余以及由此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
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就是各级政府总预算执行过程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以及在资金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二)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行政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就是各级行政单位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经费收支、预算外收入及其结余,以及在行政单位资金运动过程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三)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
事业单位会计的核算对象,是各类事业单位在单位预算执行过程中的各项收入、支出和结余,以及在事业单位资金运动中所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
会计等式不同
预算会计的恒等式: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企业会计的恒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会计核算内容及方法有其特殊性
在预算会计中,固定资产一般应与固定基金相对应,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对外投资一般与投资基金相对应;对专用基金实行专款专用方法;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成本核算,也是内部成本核算;一般没有损益的核算。这些均与企业会计有明显差异。
四. 预算会计的特点
主要体现在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的主要区别:
适用范围不同
预算会计适用于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适用对象具有明显的非营利性,所以又称为非营利组织会计。而企业会计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各类企业。
会计核算的基础不同
预算会计中,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会计核算基础,事业单位会计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分别采用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企业会计均以权责发生制为会计核算基础。
会计要素构成不同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五大类:即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企业会计要素分为六大类: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即使相同名称的会计要素,其内容在预算会计与企业会计上也存在较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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