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通过对融资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初始直接
费用的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的计量以及未实现融资收益
的计算进行单项分析,并通过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未
实现融资收益等计算公式拟合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融资
租赁会计准则的修改意见
关键词:融资租赁 出租人 初始直接费用 应收融
资租赁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2l号——租赁》中,按照与租赁
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是否发生转移的标准将
租赁划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并对经营租赁中承租人
和出租人的会计处理以及融资租赁中承租人和出租人的会
计处理进行了相关规定.本文认为在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某
些事项的会计处理规定不妥,在此提出与同行、前辈探讨
一
、 关于初始直接费用的会计确认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在租赁谈判和签订协议的过程中发
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租赁项目的费用 初始直接费用是在租
赁开始日发生的,主要包括印花税、佣金、律师费、差旅
费和谈判费等项目。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2l号——租
赁》的规定,初始直接费用在经营租赁中承租人计人当期
损益,出租人也计人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在融资租赁
中承租人计人租赁资产价值.出租人计人应收融资租赁
款。一般来讲,在资产租赁过程中,无论是承租人还是出
租人都要承担一定的初始直接费用.且该项费用的数额并
不是很高。因此,在经营租赁过程中承租人和出租人作为
当期损益 (费用化)处理还是比较恰当的 在融资租赁过
程中.由于与租赁资产所有权相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
转移.承租人的租赁行为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出租
人的租赁行为相当于分期收款销售资产 如果承租人在融
D(2008年第14期)财玄蠲觅
业务与技术-_
会计 处理
资租赁过程中的标的物为固定资产.其初始直接费用计入
固定资产价值 (资本化)是比较科学的,实际上融资租赁
的标的物大多数为固定资产:然而对于融资租赁的出租人
而言,其租赁行为相当于分期收款销售资产.租赁标的物
无论是固定资产还是其他资产.在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直
接费用 (包括差旅费、印花税等)都是由销售方 (即出租
人)承担,且初始直接费用的金额不大,直接影响出租人
的当期损益.出租人将其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是否合适值
得商榷。
二、关于应收融资租赁款的会计计量
应收融资租赁款是与应付融资租赁款相对应的一个重
要概念。在融资租赁过程中,从承租人的角度,应付融资
租赁款是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承担的一项债务.在数额
上等于最低租赁付款额.而最低租赁付款额主要包括承租
人应支付的或可能被要求支付的款项 (以下简称 “租金”)、
承租人或与其有关的第三方担保的资产余值 (以下简称
“承租人担保余值”)、承租人有权优惠购买租赁资产的价款
(以下简称 “优惠购买价款”)三项内容,即应付融资租赁
款主要包括 “租金”、 “承租人担保余值”和 “优惠购买价
款”三项内容.并没有包括承租人应当承担的初始直接费
用 从出租人的角度.应收融资租赁款是出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享有的一项债权.在数额上应当等于最低租赁收款
额.不应当等于最低租赁收款额加上初始直接费用之和
(这是租赁准则第l8条的规定)。在融资租赁过程中.承租
人没有将自己承担的初始直接费用纳入应付融资租赁款.
按照 “权利——义务对等原则”.出租人也不应该将自己承
担的初始直接费用纳人应收融资租赁款 最低租赁收款额
主要包括最低租赁付款额加上独立于承租人和出租人的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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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对出租人担保的资产余值 (以下简称 “第三方担保余
值”),即应收融资租赁款主要包括 “租金”、 “承租人担保
余值”、 “优惠购买价款”和 “第三方担保余值”四项内
容。
三、关于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公式
在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18条中规定,
融资租赁出租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等于最低租赁收款额、
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即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
余值1一f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
担保余值的现值]。由于未实现融资收益是在租赁期开始日
进行确认。在租赁期内各租金收取期进行摊销:而初始直
接费用是在租赁开始时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永远
等于初始直接费用,在计算未实现融资收益时.没有必要
反映在计算公式当中。因此,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
收款额+未担保余值]一[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
值的现值1。
四、上述三项会计事项的公式拟合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的计算公式
为:
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租赁资产
的公允价值+初始直接费用 ①
在租赁期开始日.出租人的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公
式为:
[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一[最低租赁收款额的
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未实现融资收益 ②
由公式②推导出公式③
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
未担保余值的现值+未实现融资收益 ③
将公式①代入公式③,得到公式④
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初
始直接费用+未实现融资收益 ④
在公式④中,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等于租赁资产的
账面价值加上该项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
差额 (即资产转让损益,以下简称 “当期损益”),推导
出公式⑤
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期损
益 。 ④
将公式⑤代入公式④,推导出拟合公式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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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
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未实现
融资收益 ⑥
对拟合公式⑥进行综合分析:在租赁期开始日,这个
恒等式中有三项资产:最低租赁收款额、未担保余值和租
赁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资产的定义和特征其金额应当是
确定的;在恒等式中有三项损益: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
用和未实现融资收益 (未来收益,属于资产类),三项损益
之和等于固定值,且未实现融资收益由公式②得出.其金
额也是固定数.因此。当期损益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为常
数.初始直接费用是调整当期损益的项目.所以在融资租
赁过程中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应当进行费用化.而不是
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换言之,应收融资租赁款不应包括
初始直接费用。同时,该项拟合公式也为出租人在租赁期
开始日的会计分录提供便利.公式的左边是会计分录的借
方项目 “长期应收款” (最低租赁收款额)、 “未担保余
值”.公式的右边是会计分录的贷方项目 “融资租赁资产”
(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当期损益类” (资产转让损
益)、 “银行存款” (初始直接费用)、 “未实现融资收
益”。
通过上述分析,提出以下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2l
号——租赁》中的第18条应当修改为 “在租赁期开始日,
出租人应当将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作为应收融资租
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
额和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
资收益”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S].经
济科学出版社.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2006)[S].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3]财政部会计司编写.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06)[M].人
民出版社.2007.
◇作者信息: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会计系
中国航空工业发展研究中心
◇责任编辑:敬彦峰
◇责任校对:周海彬 罗 敏
{=;(2008年第l4期)财玄两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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