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体系中,农村信用社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已成为支持全旗农牧业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与此同时,其自身力量也在不断壮大,特别是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但落后地区农村信用社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下面笔者就此作一初浅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信贷资金供需矛盾突出,支农支牧压力重 随着落后地区商业银行贷款审批权上收和撤并基层机构,支持农牧业生产的重担集中在信用社肩上。信用社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同业间的竞争导致存款来源有限,虽然人民银行给予再贷款支持,但短期的资金投入难以满足农牧区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二)外部环境不宽松 各商业银行贷款上收后,地方政府对信用社的干预明显增多,使发放的一些低效益甚至是无效益的贷款面临风险。 (三)业务竞争手段落后 一是结算渠道不畅,有许多个体工商大户贷款在信用社,存款却跑到了其它金融机构;二是硬软件服务设备明显落后,特别是办公手段,各营业网点基本上实现了电脑储蓄,但都是单机运行,品牌效应不够明显。 (四)清收旧贷困难重重 一是行政部门贷款、党政干部贷款和行政干预发放的贷款,仍然清收难度大,经侦大队也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二是起诉贷款执行难。近二年向法院起诉的贷款中,有一部分贷款法院执行不力,存在“赢了官司输了钱”的问题,长期搁置不能办理执行手续,或者虽经法院判决、调解也执行不动;三是金融系统干部职工贷款,涉及的单位、人员较多,清收难度很大;四是调离人员、退休人员、下岗人员发放的贷款清收困难。俗话说解铃还需系铃人,这些人不在了工作岗位上,没有好的措施对其进行约束,由其是下岗人员内心还存在有低触情绪,根本不愿为清收出力,这就导致这部分沉淀贷款清收困难大。 二、面临的金融风险 (一)非正常贷款居高不下,形成的历史包袱重 贷款盘活质量不高,应收利息收不回来,严重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效益。一是贷款管理不规范。《贷款通则》中已明确规定了发放贷款的操作规程和管理,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信用社却做不到这一点,在贷款发放时,随意性较大,缺少必要的抵押、担保或者是虽然有抵押但没有经过有关部门办理手续,形同虚设,是实际上的信用贷款,隐藏了较大的信贷风险;二是超权限超规模发放贷款。在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各农村信用联社都有规定发放贷款的权限和额度,然而某些信用社超权限放款有禁无止,甚至有些信贷员变法发放大额贷款,把一笔超金额大额贷款分成若干小额贷款来发放;三是行政干预,由于行政干预农村信用社发放了一些自己不愿意发放的贷款。这些贷款在每个信用社都有相当的比例,并且有的已逾期三年以上,严重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正常发展。 (二)农村牧区小额贷款存在风险 农牧民小额贷款从信用社成立之日就有。如今,小额农户贷款被放在政治的高度大力提倡并在全国范围内加以推广,但各地农村信用社管理水平、经营能力、农户贷款基础、农牧民信用程度以及道德水准参差不齐,而在短时间内用一个标准来衡量,容易产生农牧民对小额信用贷款政策理解的偏差,急于利用小额农贷脱贫,但缺乏市场、信息、风险的认识准备,易诱发债务负但;对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而言,认为拓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政策要求,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对农户贷款对象、条件、金额等贷款要素降低标准,加之农牧民信用观念淡薄,从而有可能导致新一轮贷款沉淀。 (三)支付风险 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主要来源于存款和人民银行再贷款,随着贷款面、贷款额短时间内迅猛增长,而储蓄存款的增长满足不了贷款的需求,就只能依靠内部调剂和再贷款支持,而人民银行再贷款很少安排跨年度,一般要求年度归还,一旦贷款收回不到位,存款增量又跟不上,就可能引发支付风险。 三、防范和化解风险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加强贷款清收力度 因地制宜,制定出一套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将所有的贷款明确责任人,并在此基础上落实责任;将难以清收的欠债企业及个人贷款和恶意逃废债务汇总,集中各方力量清收,加大打击整治贷款诈骗力度。 (二)针对农牧户小额贷款风险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控制 一是对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应引起高度重视。信用社面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需求,容易忽视对小额农户信用贷款风险的认识,缺乏调查研究,疏于防范,就会导致风险越积越多,同时给信用社经营带来影响和经济损失。二是建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这一机制就是在对农户小额贷款经营过程中进行定量定性分析,检查存在的隐患,通过规范经营行为和加强内部管理,对可能产生的风险预先采取一系列防范、控制等措施。从目前主要依靠乡村和农村信用社参与贷款信用等级评定和额度核定过渡到由信用社自主核定为主。三是完善管理机制。建立严格的具体的农牧户贷款证制度,控制信贷人员岗位职责和核证程序,严把贷款出关口。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方法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堵塞各种漏洞。建立科学的奖罚考核力度,通过严格奖惩制度来规范信贷员的行为。同时加大稽核检查力度。 (三)加快农村信用社电子化建设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建设,正处于微机起步向综合业务处理系统过渡阶段。商业银行基本上完成了这个阶段,农村信用社在实施电子化建设时,结合自身的体制特征,借鉴商业银行的成功经验,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的目的,先进性与实用性兼顾,避免重复建设,利用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加快通存通兑、电子联网的速度,以快捷、优质的电子业务服务增强营运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四)积极创新业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 创新是发展的动力和源泉,是农村信用社适应市场能力和竞争的需要,但创新不是一时心血来潮,更不是胡作非为。作为经营货币的特殊企业,农村信用社无论是经营观念、管理制度的创新还是经营方式、技术手段的创新,都必须首先符合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经营原则。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农村金融信贷政策,不失时机地推陈出新,合理推广一些新的信贷品种,主动出击,争取各种类型的代理业务,实现产品结构最优化、成本最低化。 2006年1月1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