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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保密制度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保密法》,自觉遵守保密纪
律,坚决维护党、国家的安全。
二、档案工作人员忠于职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将有秘
级的档案带出档案室,不得摘录、复制或与无关人员谈论机密档
案。
三、档案人员应按保密要求、保密范围提供档案,不得随意
扩大保密范围、降低档案密级。
四、对有密级的档案应注上密级标记、重点保管。根据单位
发展、变化情况,不断调整档案的保密范围、密级程度。
五、利用者查阅保密档案,必须经领导批准,在阅档室阅读,
确因工作需要带出、摘录或复制,须经领导批准。
六、经常检查档案室,严格控制和管理档案箱柜的钥匙,重
要的机密档案由专人专柜保管,确保档案安全。
七、凡对保守党和国家机密做出重大贡献的人员,应予以表
彰和奖励;对泄露机密造成损失者,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和处罚。
档案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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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室是本单位档案集中存放的机要重地,必须加强管
理,非档案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进入档案室。
二、档案室内应排列有序,按照保管期限或类别,项目以及
项目内保管单位顺序,依次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排列,便于管理
和查找。
三、档案室必须采取防盗、防火、防高温、防虫、防潮、防
光、防尘、防鼠等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
四、做好档案室温湿度记录,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档案室温湿度。
五、严格控制和保管档案室、箱柜的钥匙,不得随意转借他人。
六、档案室内严禁烟火,不得存放有腐蚀性、易燃易爆等其
他一切与档案无关的物品,定期打扫卫生、保持档案室的整齐、
清洁。
七、经常地对档案室各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
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八、要定期进行库藏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
对破损或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复制,库藏档案因移交
或销毁时,应注册登记,保存依据。
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内容,了解本单位各部门对档案
的需要,积极主动为本单位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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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档案室应根据需要编制必要的档案检查工具和编辑专题
汇编资料,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利用工作。
三、本单位人员需要利用档案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四、凡外单位人员需要查阅本单位档案时,应持单位介绍信,
经有关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查阅手续。未经档案部门同意,
不得将档案复制或带出档案室。
五、档案利用者在查阅档案时,严禁喝茶、抽烟,必须爱护
档案。不得任意拆卷、涂改剪切档案,如有发现,依法追究责任,
并予以严肃处理。
六、查阅档案应在调阅室内进行。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有
特殊需要借出的须经领导批准,并按期归还。利用者归还档案时,
档案人员必须面当面严格检查核对,如发现问题应立即追查、上
报处理。
七、利用者必须保守档案机密,具体事项按《档案保密制度》
执行。
八、破损档案一律以复印件提供利用,非特殊需要不得提供
原件。
档案室安全保卫制度
为确保档案及档案室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及国家有关法规,特制订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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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室是机要重地,非本馆人员不得入内。
二、档案室区域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品,严禁携带火源进入
档案室。
三、档案室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严禁存放他人物品。
四、全馆人员应增强防火、防盗意识,能熟练使用本馆配备
的各种防火器材,并对防火器材进行定期检查、更换。
五、档案室钥匙要专人专管,不得随意复制或擅自提供给他
人使用。
六、档案室区通道的所有钥匙,由保管利用科指定专人保管,
要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迅速打开通道。
七、负责管理档案室的人员,应随手关灯,每天下班前要关
好档案室的门窗,切断电器的电源,对档案室的安全进行全面检
查。
八、本馆保管利用科负责同志每天要对档案室区检查一次,
周末对所有档案室开门巡视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对
档案室区的安全工作直接负责。
九、对违反本制度的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处理,有违法情节
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档案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档
案主管部门的各项规定、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档案
工作计划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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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全部档案,按照档案业务建设规范
要求,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三、负责指导、检查、督促兼职档案人员做好本部门档案的
形成、积累、归档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加强档案室管理,做好温湿度记录,定期检查档案保管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积极采取措施,保护档案
安全。
五、积极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编制多种检索工具和专题
资料,主动运用档案协助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热心为
利用者提供服务。
六、做好档案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地上报各类档案统计表,
对本单位档案和档案管理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七、档案人员要忠于职守,自觉遵守档案制度,保守机密,
认真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档案室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鉴定工作必须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由有关业务部
门组成鉴定小组共同进行。
二、档案鉴定工作必须以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有关规定为依据
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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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档案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对档案的内容、名称、来
源、完整程度等,直接进行全面审查,确定其保管期限。
四、销毁档案必须从严掌握。鉴定结束后,对确无保存价值
的档案,要编制销毁清册,提出销毁意见,呈请领导审批。
五、销毁档案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档案被销毁后,销毁及
监销人员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以示负责。严禁把待销毁档案
卖给废旧物资收购部门或收购人员。
六、档案销毁的请示、批复及销毁清册存档备查。
档案室档案移交接收制度
一、镇综合档案室集中保管全镇各部门各门类档案,各部门
必须按时完成各种门类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与次年六月底前移
交综合档案室,严禁不交或据为己有。
二、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业务上要加强对部门档案员监督指导,
并主动配合部门档案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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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兼职档案人员,必须参加各类档案业务学习,掌握
档案整理基本方法,档案整理要符合归档要求。
四、对档案收进、移出、利用、销毁的情况要认真登记,为
统计和移交工作做好准备。
五、档案工作人员调离工作后,必须办完移交手续后,方可
离岗办理调离手续。
六、归档的案卷质量标准
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齐全、完整。
2、按照文件形成的规律分类、组卷,要求分类清楚,组卷
科学。
3、卷内文件排列系统有序。
4、保管期限划分准确。
5、案卷标题简明概括,能全面准确地揭示卷内文件内容。
6、编制符合规范的案卷目录、卷内目录、案卷文件目录。
7、案卷装订整齐,卷面书写工整。
8、卷皮、卷盒、目录簿的规格符合国家规定。
档案室统计制度
一、明确专人负责档案统计工作,统计工作内容客观,数字
准确,填报及时。
二、对档案的库存、收进、移出、销毁等要及时、准确地记
录统计,以便掌握库存档案数量、门类和结构。
三、认真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的记录,对档案的检索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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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阅情况、利用效益等及时进行统计,定期开展利用情况分析,
总结利用工作规律。
四、应做好对档案馆设备、档案室、人员等情况的统计,如
实填写各种档案统计报表。
五、对违反统计工作制度,提供的数据失实的有关责任人,
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恰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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