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09~2020 年)
(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 00 九年五月
目 录
前 言……………………………………………………………………..………1
第一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基础、机遇和挑战 ...............................................4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基础 ...............................................................................................4
(一)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基础不断加强 ...........................................................4
(二)节能降耗、“四节一综合”工作成效显著 ....................................................................4
(三)环境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积极改善 ...........................5
(四)基本建立省级发展循环经济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 ...................................................6
(五)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6
二、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良好机遇 .......................................................................................9
(一)具备坚实的战略基础 ...................................................................................................9
(二)具备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9
(三)具备可供借鉴的发展模式和工作经验 .......................................................................9
(四)具备良好发展契机 .....................................................................................................10
(五)具备较好的工作载体平台 .........................................................................................10
(六)国际金融危机有助于推进发展循环经济 .................................................................11
三、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挑战 .............................................................................................11
(一)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循环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12
(二)存在工艺流程和技术等方面障碍 .............................................................................14
(三)亟待建立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 .............................................................................15
(四)地方立法工作和政策扶持激励机制建设滞后,缺乏有力措施保障 .....................15
(五)基础性工作没有切实到位,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创新 .............................................16
(六)对循环经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17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目标与工作重点 .............................................18
一、指导思想 .........................................................................................................................18
二、基本原则 .........................................................................................................................18
(一)“3R”并重、减量化优先 .............................................................................................18
(二)全面布局、点线面结合 .............................................................................................19
(三)体现特色、力求实效 .................................................................................................19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19
(五)法制保障、制度推进 .................................................................................................19
三、发展目标 .........................................................................................................................19
(一)发展阶段定位 .............................................................................................................20
(二)2012 年发展目标 ........................................................................................................20
(三)2020 年发展目标 ........................................................................................................21
(四)主要指标 .....................................................................................................................23
四、工作重点 .........................................................................................................................24
(一)突出一个主题 .............................................................................................................24
(二)实现两个转变 .............................................................................................................24
(三)构建三个层面、四个层次循环 .................................................................................24
(四)落实四项任务 .............................................................................................................25
(五)抓好五个环节 .............................................................................................................25
(六)夯实六方面基础 .........................................................................................................26
(七)落实十大行业 .............................................................................................................26
第三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与任务 .........................................................27
一、主要内容 .........................................................................................................................27
(一)做好区域布局 .............................................................................................................27
(二)强化基本管理制度 .....................................................................................................29
(三)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30
(四)建设循环型企业 .........................................................................................................34
(五)建设循环型园区 .........................................................................................................36
(六)建设循环型社会 .........................................................................................................38
(七)建设生态产业 .............................................................................................................42
(八)倡导绿色文化,促进绿色消费 .................................................................................45
二、重点任务 .........................................................................................................................46
(一)推进资源节约与利用 .................................................................................................46
(二)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 .................................................................................................68
(三)加快建设绿色政府 .....................................................................................................73
(四)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75
(五)加快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79
第四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82
一、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分类示范企业 .............................................................................82
(一)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82
(二)清洁生产企业 .............................................................................................................82
(三)节能示范企业 .............................................................................................................83
(四)节水示范企业 .............................................................................................................83
(五)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83
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83
(一)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 .............................................................................................84
(二)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园区 .............................................................................................84
三、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84
(一)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84
(二)循环经济示范县(区) .............................................................................................84
(三)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绿色住区) .............................................................................85
(四)循环经济示范村镇(绿色村镇) .............................................................................85
四、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85
(一)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85
(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85
(三)再制造示范单位(项目) .........................................................................................85
(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86
(五)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86
五、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86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86
(二)绿色办公示范单位 .....................................................................................................86
六、循环经济公共平台示范单位(项目) .........................................................................87
七、关键、共性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87
(一)节能与新能源技术 .....................................................................................................87
(二)节水技术 .....................................................................................................................88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 .............................................................................................88
第五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和保障措施 .................................................90
一、实行各种激励政策,构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90
(一)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 .............................................................................................90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90
(三)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和收费制度 .............................................................................91
二、强化自主技术创新,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体系 .................................91
(一)提高循环经济适用技术自主开发能力 .....................................................................92
(二)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92
(三)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92
(四)加强技术合作和技术创新经验推广 .........................................................................93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93
(一)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93
(二)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93
四、依法监督管理,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力保障 .................94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 .......................94
(二)加强和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94
(三)进一步制定更严格的节能降耗、节电、节水、节材、节地等强制性能效标准 .95
(四)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 .........................................................95
(五)积极推进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工作 .................................................................96
五、完善服务手段,构筑发展循环经济的公共服务平台 .................................................96
(一)建立为发展循环经济服务的公共信息化网络 .........................................................96
(二)建立公共性污染物交易中心 .....................................................................................96
(三)加快建设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体系 .............................................................................97
(四)加快循环经济管理、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 .............................................................97
六、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循环经济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与合作 .............................98
(一)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98
(二)重点抓好能源资源利用的国际交流合作 .................................................................98
(三)建立跨区域的能源资源利用协调机制 .....................................................................98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99
(一)健全常规性宣传和舆论引导 .....................................................................................99
(二)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99
(三)坚持开展能源资源节约行的公益活动 .....................................................................99
广东省循环经济发展规划
(2008~2020 年)
前 言
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进行的减量化、
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发展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
大战略。改革开放 30 年来,广东通过大规模的生产要素投入扩
大再生产,实现了年均增长 13%以上的世界罕见的高速发展,
在全国先行一步,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经济总量最大的省份,
并形成了一大批电力、石化、机械、冶金、建材、家电等基础产
业和规模生产能力。但同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以惊人的速度
增长,粗放型发展方式带来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使全省
本来就不太好的资源环境变得十分脆弱,由此引发的各种矛盾和
问题日益突出,特别是在资源环境方面付出了巨大代价,成为严
重制约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进入新世纪,广东经济正
处于由轻型化向适度重型化转型的发展阶段,适度重型化将进一
步加大资源环境的压力。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体现了以人为本,全
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是转变经济发展方
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节约型社会及构建和
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对于实现未来一个时期广东科学发展的战略
目标,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
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
意义和作用。
本《规划》是一项带有战略性、综合性、指导性的规划,它
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作了总体设计和安排,可作为编制和实施本
省循环经济专项规划、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循环经济
规划以及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政策的依据。当前,发展循环经
济既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如何在更高层面、
更广范围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进一步巩固和保持广东在全国的先
行优势,是一项十分艰巨而又紧迫的任务。本《规划》编制进一
步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创实践科学发
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精神,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
划纲要》精神,在原有的经济基础和工作基础上,紧紧抓住发展
机遇,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着力推动自主创新,加快建设现
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围绕建设和谐广
东、绿色广东,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目标,提出了
“十一五”至 2012 年、直至 2020 年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
(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
任务、示范项目和重点工程、政策激励和保障措施等。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1)《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广东省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2)《广东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总体构想》;(3)《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
(2006-2020 年)》;(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节约型社会
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5)《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
划纲要(2008-2020 年)》;(6)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清
洁生产促进法》、《可再生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环境影响
评价法》。
规范适用范围和实施期限:规划适用范围为广东省行政辖区,
包括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四大领域,企业、园区、产业、社
会四个层次。规划实施期限为 2009-2020 年,近期为 2009-2012
年,中远期为 2013-2020 年。
第一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基础、机遇和挑战
“十五”以来,我省在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方面做了大量工
作,取得一定成效,为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较为坚实的基础。展
望未来,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将面临良好的机遇。
一、发展循环经济的现实基础
(一)经济综合实力大幅提升,经济基础不断加强
2007 年,全省实现生产总值 亿元,占全国比重由
2002 年的九分之一提高至八分之一,经济总量继超过亚洲“四小
龙”中的新加坡、香港后又超过台湾。人均生产总值超过 4000 美
元。来源于我省的财政总收入达到 7750 亿元,工业经济效益大
幅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总额比 2002 年增长 倍;全
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 9595 亿元,保持投资增幅低于而经济增
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态势,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奠定了较为坚
实的经济基础。
(二)节能降耗、“四节一综合”工作成效显著
2007 年单位 GDP 能耗为 吨标准煤,单位工业增加值
能耗 吨标准煤,单位 GDP 电耗 千瓦时,处于全国
先进水平,分别下降 %、%和 %,能源消费弹性系
数下降 。钢铁、石化企业煤耗水平明显下降。全国列入能源
监控的工业企业 1008 家,我省仅 26 家,只占全国 %。全省
关闭淘汰高污染、高耗能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 2100 多家。
目前高耗能工业占工业总体比重仅 %,低于全国及其他沿海
省份。每万元 GDP 用水量 150 立方米,同比下降 25 立方米;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95 立方米,下降 13 立方米;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率达 %。全省投产和在建垃圾发电厂 25 座,全
部投产后发电能力达 45 万千瓦。目前我省太阳能热水器保有量
300 万平方米,年替代用电超过 20 亿千瓦时;全省新型墙体材
料使用率达到 60%。节约集约用地成效显著,单位土地 GDP 产
出达到 1702 万元/平方公里,比 2002 年提高了 倍。
(三)环境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生态环境质量得到
积极改善
减污减排成绩突出。2007 年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同
比分别减少 万吨和 万吨,分别下降 %和 %。二氧
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连续两年实现“双下降”。全省污水处
理能力达到 874 万吨/日,居全国首位,处理率达 %,同比
提高 个百分点;年削减化学需氧量能力达 万吨。已建
成烟气脱硫的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已达 2520 万千瓦,居全国首
位,年削减二氧化硫排放能力达 44 万吨。90%以上医疗废物实
现集中处置。至 2007 年底,120 项治污保洁工程和 374 项珠江
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基本完成。关闭采石场 1098 个,复绿采石
场 1242 个。2007 年,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
标准,主要江河、重要水库和珠三角河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江
河断面水质优良率达 %。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 %,
森林覆盖率达 %。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 135 座,污水处理
能力达 900 万吨/日,居全国第一位。全面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活
动,城乡环境景观得到积极改善。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四)基本建立省级发展循环经济管理体制及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省政府 2005 年成立了广东省建设
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分管副省
长担任,办公室设在省经贸委,专门负责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统
筹协调和日常工作,省直 23 个单位为成员单位。二是建立工作
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召开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对全省发展
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进行安排和协调。三是加强法规政策建设。
省人大先后颁布施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固体废物
污染防治条例》等涉及循环经济内容的法规;目前正在抓紧对
《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的修订工作,抓紧制定《广东省循环经
济促进条例》。四是设立专项经费。省政府决定从 2006 年起,每
年从省财经安排 2000 万元专项资金作为省发展循环经济工作经
费;从 2008 年起,每年从省财经安排 2 亿元节能专项资金用于
节能降耗工作的引导扶持。
(五)发展循环经济的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把循环经济理念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广东省
“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已经将建设“绿色广东”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
展的一大战略,把发展循环经济列为本省“十一五”期间的重要任
务之一,把环保生态工程列为重点建设的“十大工程”之一。二是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2001 年,省直有关部门率先在全国联合推
行清洁生产试点。从 2003 年起,全省采取强制审核和自愿申报
相结合的方法,在全省企业大力推行清洁生产,截止 2007 年底,
共公布了四批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共 262 家,认定了七批共 243
家自愿开展清洁生产的企业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并予以奖励。
三是积极推进资源综合利用。2007 年,全省共认定资源综合利
用企业 1011 家。汕头、肇庆、清远等再生资源示范园区(基地)
项目已进入实际运作阶段,积累了积极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示
范效应。大幅度增加对农村沼气建设的投入,大力推广以沼气开
发为重要内容的生态农业模式。四是搞好循环经济试点工作。江
门甘化厂、清远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深圳报业集团、深圳东江环
保公司、江门新会双水拆船公司、汕头贵屿镇等六个单位被列为
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另有 84 家单位被列为省第一批循环
经济试点(其中试点企业 69 家,试点园区 8 家,试点县 1 个,
试点城市 6 个)。2008 年继续积极开展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
的推荐工作,认真组织省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的申报认定工作。
五是积极开展循环经济技术的研究与推广。目前,我省在印染、
电镀、线路板、造纸、养殖等行业的工业废水治理方面已经拥有
国内领先的治理技术。省财政每年安排 1 亿元资金,组织实施“节
能减排与可再生能源”重大科技专项。六是着力抓好节能降耗工
作。着力抓好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
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
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
建设等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建立 GDP 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定期
公布各市单位 GDP 能耗和单位 GDP 能耗降低率、各市单位
GDP 电力消费量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加
强节能监管,认真抓好我省列入千家企业名单的 26 家企业的节
能行动;加强对全省 1000 家重点耗能企业的监管,全面推进监
管企业的能源审计工作。七是着力抓好节水工作。组织编制《广
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制订节水目标和行业用水
定额。开展农业节水灌溉试点示范和节水改造,推行喷灌、滴灌、
淋灌、渠道防渗等节水措施,开发、推广节水型产品。改革水价
制度,率先在广州、深圳等城市逐步实施阶梯水价。开展海水利
用、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再利用。全省水资源综合利用、节水型
城市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八是着力抓好土地的集约节约利用。
积极引导土地的开发利用,严格农用地用途变更和土地征收审批
管理,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
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原则,在严把土地供应闸门的同时,积
极从集约用地方面加以“疏导”,积极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强化市
场配置土地资源,盘活消化存量土地。九是加强循环经济的宣传、
教育和培训。积极在全社会普及和宣传循环经济的理念,每年六
月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大张旗鼓地在全省组织开展循环经
济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建设节约型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舆
论氛围。同时,做好资源节约培训工作,将资源节约贯穿于各个
层次的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中。
二、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良好机遇
(一)具备坚实的战略基础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一五”规划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关于加
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中,把循环经济置于建设资源节约
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框架下来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已经成为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这为我省加快发展循环经济
奠定了坚实的战略基础。
(二)具备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十五”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了《节约能源法》、《清洁生产促
进法》、《可再生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循
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促进企业节能、节材、节水和资源
综合利用的政策、标准和管理制度。2009 年 1 月 1 日正式实施
《循环经济促进法》。这一系列系统性的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和政
策,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
强有力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
(三)具备可供借鉴的发展模式和工作经验
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发展涌现了一批可供借鉴的发展模式和
工作经验,出现了三种不同的模式:以上海、江苏、山东为代表
的东部沿海发达地区自发战略转型模式;以辽宁为代表的具有一
定技术经济基础的资源型地区战略转型模式;以贵阳为代表的中
西部跨越式战略转型模式。这一批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有较强的
借鉴作用,较好地体现了循环经济概念的本质,符合当地社会经
济和资源环境特点,基本覆盖了生产和消费两大领域和工业、农
业、服务业、废弃物再生利用四类产业,较为合理地规划了发展
战略和建设模式,选择了合适的优先时序和切入点,能够有效指
导经济发展向“低资源能源投入、高经济产出、低污染物排放”的
循环经济模式演进,为发展循环经济探索和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
验。
(四)具备良好发展契机
2008 年以来,我省对自身发展思路逐步进行积极的调整,
为推动科学发展,做出了深化粤港澳合作、加大“双转移”力度、
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等一系列战略部署,将在未来一个时期发
挥积极效应。在客观上有利于我省加快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
由国务院批准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
2020 年)》,将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列为重要内容之一。以上工作
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良好契机。
(五)具备较好的工作载体平台
在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中,“循环经
济系统工程”确立为我省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八大载体之一。根
据“广东循环经济系统工程”要求,我省将分别创建 500 家清洁生
产、节水型、节能型、节材型、节地型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建成 30 个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推进地级以上城市生态化改造,
力争全省一半以上的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经过
五年的努力,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
规体系、能效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并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以
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集清洁生产企业、循环生态工
业园区和节约型城市于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成为
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区;到 2020 年,成为我国循环经济的
高水平发展区。这将成为我省发展循环经济良好的工作载体平台。
(六)国际金融危机有助于推进发展循环经济
当前持续恶化的国际金融危机对我省经济造成了强烈的冲
击,我省经济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此次危机表明,
我省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模式已不可持续,必须加快转变发展
模式,调整经济结构。因此,这次金融危机对广东而言是“危”中
蕴藏着“机”,是传统发展模式之“危”,科学发展模式之“机”,客
观上对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将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三、发展循环经济面临的挑战
总体上看,目前我省循环经济发展还处于企业和产业内部物
质循环的初级阶段,尚未进入企业间、园区间、产业间、区域间
社会大循环的循环经济全面发展阶段,离建立一个系统、完整、
成熟的多层次循环经济体系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面临资源与
环境严重约束的严峻形势下,还需要切实应对各种挑战,突破诸
多障碍和发展瓶颈。
(一)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循环经济发展面临新的挑战
广东省是我国典型的人口大省、资源穷省和消耗大省。改
革开放 30 年来,我省通过生产要素大规模投入实现扩大再生产,
保持了 GDP 年均增长 13%以上的高速发展态势。在全国先行一
步,成为我国综合实力最强、经济总量最大的经济大省,形成了
一大批电力、钢铁、石化、机械、建材、家电等基础产业和规模
生产能力。但同时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也以惊人的速度递进,粗
放型发展模式带来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使原本脆弱的资
源环境和生态状况不堪负荷。发达国家在上百年的工业化过程中
分阶段出现的资源环境问题,在我省经济快速发展的 30 年里集
中出现,由此引发的各种问题凸显,各类矛盾日益尖锐。今后一
段时期,随着国内外社会经济形势变化,资源和环境约束趋紧。
1、能源资源禀赋差,人均拥有量很低,对外依存度高
截止到 2007 年底,全省人均耕地面积只有 公顷,不
及全国平均数的 1/3,仅相当于世界人均占有量的 1/4,人均拥
有常规能源储量不到全国水平的 1/20,大宗国民经济所需的矿产
资源贫乏;铝、铜、煤、钢、成品油等重要资源主要靠省外调入
和进口满足需求,全省 100%的煤炭、86%的油品、90%的天然气、
25%的电力需要依靠省外调入或者进口解决。
2、总资源消耗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我省是能源消耗大省,2007 年能源消耗总量折标准煤
亿吨。单位 GDP 能耗比美国、日本、英国分别高 倍、 倍
和 倍,是世界平均水平的 倍。单位生产总值产出的总资
源消耗量明显高于山东、江苏、上海、浙江等省和全国平均水平。
3、发展阶段性导致我省资源环境约束强度增大
我省以占全国 %的土地面积承载了全国 5%的工业废气
和 11%的工业废水排放。目前,我省经济正处于由轻型化向适
度重型化转变的发展阶段,从现在起到 2020 年,将是我省向后
工业化发展、赶超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的时期,这一时期将以构建
重要的国际制造业基地为目标,汽车、石化、钢铁、造船、造纸
等重化工业将是我省未来快速发展的重点工业行业,同时电力、
食品、印染、有色金属、建材等行业仍将继续快速发展,电镀等
行业仍不能淘汰。经济运行固有的资源高消耗、高排放、高污染
特点决定了我省今后控制环境污染的难度加大,资源环境对经济
增长的约束强度将更大。而这个时期正是我省城市化加速发展,
土地资源高消耗时期,资源环境生态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将进一步
加剧。按近年全省年均减少耕地 万公顷计算,今后 12 年还
要消耗耕地 30 万公顷,届时全省将无地可用。特别是在转变粗
放型发展方式过程中,以煤、油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将长期存在,
防治工业“三废”污染等任务将更加艰巨。随着城市人口和建设面
积的增加,生活垃圾和污水、危险废物的安全无害化处置将成为
一大难题,水、矿产、森林等各种资源的消耗也将加大,加剧我
省人地矛盾。在社会消费转型中,各种家电废弃物、废旧汽车、
机动车尾气、有害建筑装饰材料等新污染从类型到数量均呈加速
上升趋势。随着科技进步,转基因产品、新化学物质等新技术、
新产品将对环境和人们健康带来更多的潜在风险,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危害有可能进一步加重。
(二)存在工艺流程和技术等方面障碍
一是存在工艺流程障碍。企业是发展循环经济的主体,现有
企业已有工艺或流程多数缺乏资源回收利用的绿色设计,缺乏科
学合理的循环经济工艺与技术流程,在现有生产环节和工艺中推
广循环经济,必须改变现有生产工艺或技术流程,无疑会增加企
业的运行成本,使得循环经济的推动在企业层面存在较大的工艺
流程障碍。二是技术创新的基础薄弱。部分企业生产技术与生产
工艺落后,大批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的落后生产工艺和生产
技术还在运用,应淘汰的生产设备仍在使用。虽然形成了一批节
约能源、清洁生产和“三废”综合利用的新工艺和新技术,但总体
上数量比较少,水平也比较低,缺乏深度开发,特别是高水平的
共性关键技术严重匮乏。同时,缺乏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重点
实验室和研发中心,在减污环境工程技术、资源化技术、无害化
处理技术及清洁生产技术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较低,企业在节能、
节水,减污、废物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等方面的技术改造能力不
足。缺乏具有重大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
用和综合优化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可
回收利用材料和回收处理技术、降低再利用成本的技术等。在大
型燃煤电厂烟气脱硫、城市垃圾资源化、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高
浓度有机废水治理等重要领域,缺乏自主产权的制造技术,亟待
提高技术装备水平。三是自主创新能力较差,自主创新水平不高。
既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关键性的产品生产技术,也缺乏具有自
主知识产权关键性的设备制造技术,关键性的技术和设备基本靠
引进。四是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技术支撑体系。既缺乏系统完善
的国家技术标准,也缺乏各种相关的地方性标准和技术规范。缺
乏与循环经济有关的各种资源节约、市场准入、运营与退出机制、
能效与环境标志、示范项目建设以及相关技术、设备和产品性能
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亟待建立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
总体上尚未形成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主要局限于企业和
产业内部,企业之间、园区之间、产业之间、区域之间、上下游
产品之间缺乏循环、反馈、共生耦合的生产流程和布局,大多没
有形成生态产业链和生态性功能布局,远未形成整体社会循环经
济系统运行机制。各经济要素单位相互之间难以自觉形成循环网
络,主要考虑在内部进行循环,未能形成循环效应最大化的优势。
同时,相互之间也缺少信息交流和合作,很多跨园区、跨区域、
跨行业的循环经济项目无法从更高区域层面进行协调处理,使循
环经济的发展难以跳出单个企业、园区、产业、城市的局限性,
难以在更大范围和更大规模上形成物质循环链,尚未形成多层次
的循环经济体系,亟待建立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体系。
(四)地方立法工作和政策扶持激励机制建设滞后,缺乏有
力措施保障
循环经济的地方性法规尚未完善,我省至今尚未制定促进全
省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也缺乏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
用以及倡导绿色消费、绿色采购、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
地方性法规。还没有将推进循环经济全面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没有形成明确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和建立完善发展循环经济评
价分析指标体系。缺乏完善的制度支持和政策激励。尚未建立完
善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统计和
核算制度、政府绿色采购和引导社会绿色消费的政策、制度。同
时,在政策激励方面,缺乏有效的投融资政策激励支持,各种资
源性价格改革仍然落后,不利于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
态补偿机制。
(五)基础性工作没有切实到位,管理体制机制亟待创新
一是部分企业管理水平低下,微观工作环境基础薄弱。部分
企业由于发展循环经济的成本高于粗放经营的成本,宁可粗放经
营,造成资源严重浪费;企业在产业政策、产业结构、标准规范
以及产业化示范和推广等涉及行业循环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上,
还缺乏认真的研究和思考,没有形成适宜循环经济发展的基础工
作环境。二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各类人才不足。环境经济和生态经
济学方面的人才严重不足,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循环经济相
关人才奇缺。三是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建设滞后于循环经济发展形
势。目前行政分割的经济管理体制在实施某项涉及区域的循环经
济具体措施时,利益格局调整难度大,很难做出统一的决策,影
响跨区域、跨行业共生耦合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一定程度的行业
垄断现象,也严重限制了资源跨产业循环利用,影响跨产业行业
共生耦合体系的形成和发展壮大。
(六)对循环经济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由于宣传力度还不足、时间不长,社会各界对发展循环经济
的重要性认识还不足:一是部分地方和部门对发展循环经济缺乏
深入认识和切实重视。少数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仍未把发展循
环经济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有些虽然提出
来了,但未能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二是多数企业对循环经济
知识了解不多,没有真正把握循环经济发展基本模式要求。一些
行业中重开发、轻节约,重速度、轻效益,重外延发展、轻内涵
优化,重利润增长、轻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问题还相当严重,
不少企业满足于达标排放而不愿转向低污染、少排放的生产方式。
三是社会公众对发展循环经济普遍缺乏参与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往往认为循环经济只是为了保护环境、改善生态,纯属政府的责
任。
第二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思路、目标与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
发展观,认真落实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深入贯
彻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2008-2020 年)》精神。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目的,以废弃
物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延伸产业链和建立耦合共生关系为切入点,
以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和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
为手段,以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以法制建设和加强监管
为保障。积极借鉴国外发展循环经济的经验和做法。着力建立健
全政策扶持、激励和保障措施,建立和完善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
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能效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体系,逐
步形成循环型经济的生产方式和社会消费模式,逐步形成政府大
力推动、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循环经
济长效发展机制。建立起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集
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产业和循环型社会四位一体的
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率先建立我国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
区。
二、基本原则
(一)“3R”并重、减量化优先
在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和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前提
下,按照减量化优先的原则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减少资
源消耗和废物产生,实现废物再利用、资源化。
(二)全面布局、点线面结合
把循环经济作为一个整体纳入各级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总
体规划、各项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中,融入工业化、信息化、城
市化进程、新农村建设和发展方式、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消费
结构和消费、文化观念调整转变的各项工作之中。注意点、线、
面的有机结合,政府、企业、全民共同参与和积极推进。
(三)体现特色、力求实效
推进工作必须符合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征,切合广东
实际,体现广东特色。必须力求实效,通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取
得好的实际效果,有效破解广东能源资源环境难题,促进经济社
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在一些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企业和关键项目,先行试点
推动,抓好示范工程、技术和项目建设;有关指标分解应反映地
区差异,区别对待。
(五)法制保障、制度推进
将发展循环经济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完善法律法规和运营
制度体系。强化基本制度建设,建立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各项制度。
三、发展目标
(一)发展阶段定位
2009 -2010 年,深化试点阶段。在前几年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的基础上,加大试点方案工作落实力度,启动实施第二批试点工
作。跟踪、评价、分析、总结相关工作成效,全面做好试点工作
的深化完善工作。
2011-2012 年,示范推进阶段。在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
方案的基础上,将试点工作全面转入示范带动阶段,充分发挥示
范带动对循环经济的推进作用。
2013-2020 年,全面推进阶段。在示范推进的基础上,在企
业、园区、产业、社会四个层次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工作,促进循
环经济向高水平方向发展。
(二)2012 年发展目标
全省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发展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的法律
法规体系、政策支持体系、体制和技术创新体系、以及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建立起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中
长期战略目标框架和分阶段推进计划;万元 GDP 能耗降到
吨标煤,2005-2010 年年均降低 %,万元 GDP 水耗降到 143
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70%;进一步健全废旧物分类
收集系统和综合利用处理体系,综合利用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全
省形成 300 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分别创建 500 家清洁生产、节
水型、节能型、节材型、节地型及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建
成 30 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工业示范园区;一半以上的地
级以上城市、珠三角九个城市都要进入省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形
成 12 个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城市;在全省逐步建立起以减量化、
再利用、资源化为特征,集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产
业和循环型社会四位一体的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成为我
国循环经济示范区。
(三)2020 年发展目标
到 2020 年,全省建立起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政策制度体
系、技术创新体系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形成以科技含
量高、经济效益好、能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
到充分发挥为特征的循环经济体系。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能
源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资源占有较大比重。形
成健全完善的废旧物分类收集系统和综合利用处理体系。资源综
合利用率、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废弃物最终处置率,接近国际先
进水平。基本建成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万元 GDP 能
耗降到 吨标煤,2005-2020 年年均降低 %。万元 GDP 水
耗降到 105 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80%。全省 500 家
企业成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全省工业企业全面建立循环经济体
系,主要园区全面建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全
部地级以上城市进行生态化改造,全部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循环型
城市。在全省全面建立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鲜明特征,
集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产业和循环型社会四位一体
的高水平循环经济体系和节约型社会,成为我国循环经济的高水
平发展区。
形成循环型产业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建立起能源资源消耗
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健康安全性能好、国际竞争力强
的循环型产业体系。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循环经济型
产业和现代先进企业。
建立起布局科学、健全完善的生活垃圾、废旧汽车(包括
摩托车)、废旧家电、废旧电脑、废旧电子、废旧塑料、废旧轮
胎、废旧纸张、污泥及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系统和综合利用处理
设施,建立起较高水平的再制造工业。
循环型工业基础设施功能明显增强。建成完善的跨地区、
跨园区、跨产业行业、社会化的循环经济基础设施。企业清洁生
产持续全面实施,生态工业园、循环型产业体系全面建成和有效
运行。
形成一批高水平的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循环经济公共服
务体系,不断提高循环经济生产性服务业的技术水平和档次,培
育壮大一批规模以上的现代循环经济生产性服务企业。
树立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和绿色生活观念。全面建成政府绿
色采购制度、社会生活与消费领域的绿色供应系统与保障体系、
绿色采购和绿色消费网络以及废旧物分类收集系统与综合利用
系统、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与处理系统。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观
念深入人心,成为基本社会生活准则。
(四)主要指标
规划指标值
类别
序
号
指标 2005
年
2010
年
2012
年
2020
年
一、
宏观
经济
指标
1 年人均 GDP(元/人) 24438 34400 38650 58100
二、
资源
产出
指标
2 能源产出率(亿元/万吨标煤)
3 单位 GDP 能耗(吨标煤/万元)
4
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
元)
火电供电煤耗(克标准煤/
千瓦时)
358 340 335 320
吨钢可比能耗(千克标准
煤/吨)
712 686 665 635
10 种有色金属综合能耗
(吨标准煤/吨)
炼油综合能耗(千克标准
煤/吨)
102 95 92 80
三、
资源
消耗
指标 5
重点
行业
主要
产品
单位
综合
能耗
(限
额 )
乙烯综合能耗(千克标准
煤/吨)
931 850 830 750
水泥综合能耗(千克标准
煤/吨)
170 145 141 125
平板玻璃综合能耗(千克
标准煤/重量)
21 16 12
百米棉布综合能耗(千瓦
时/百米)
32 28 25
棉纱综合耗电(千瓦时/吨) 2440 2129 2123 2100
机 制 纸 和 纸 板 综 合 能 耗
(吨标准煤/吨)
千吨自来水综合能耗(千
瓦时/千吨)
360 355 354 350
6 单位 GDP 用水量(立方米/万元) 205 150 143 105
7
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立方米/
万元)
8 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9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77 85 86 90
10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65 70 80
11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
12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处理率(%) ≥90 >92 100
13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80 ≥82 >90
四、
资源
综合
利用
指标
14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45 ≥60 ≥64 80
15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
16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率(%) 100 100 100
17 工业废水排放量(亿吨)
18 二氧化硫排放量(万吨) ≤120 ≤116 ≤100
五、
废物
排放
指标
19 单位 GDP 的 SO2 排放强度(公斤/ ≤ ≤ ≤
万元)
20 COD 排放量(万吨) ≤90 ≤88 ≤80
21
单位 GDP 的 COD 排放强度(公
斤/万元)
≤ ≤ ≤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一个主题
即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在生产、流通和消费等过程中
实现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实现两个转变
即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模式两个转变。就是实现经济
发展由依靠传统生产要素支撑发展向依靠现代生产要素支撑发
展的方式转变;实现社会生活消费从传统消费模式向现代消费模
式转变,大力提倡和推动绿色消费,引导公众转变观念,选择崇
尚自然、崇尚环保、追求健康、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
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三)构建三个层面、四个层次循环
就是要构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企业、园区、产业、
社会四个层次的循环经济框架体系。微观层面即企业层面的循环
经济体系,重点推进企业的清洁生产;中观层面即园区和产业层
面的循环经济体系,重点通过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形成循环型园
区,通过产业耦合链接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形成循环型产业;
宏观层面即社会层面的循环经济体系,重点建设循环型社区、城
市和社会。
(四)落实四项任务
一是大力推进节能降耗,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自然资源
的消耗,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实现以最
少的资源消耗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二是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
生产和服务的源头减少能源及原材料的采用,削减污染物的产生。
三是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通过强化产业耦合链接,着力构建
循环型产业链,大力发展静脉产业,最大限度地利用各种废弃物,
回收利用再生资源,减少废弃物的最终处置量。四是大力发展环
保产业,更加注重开发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技术与装备,加
快再生资源产业的发展。
(五)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在资源开采(开发)环节,加强管理,改进资源开发利
用方式,大力提高资源综合开发和回收利用率。二是在资源消耗
(利用)环节,要加强对重点行业的能源、原材料、水等资源消
耗管理,实现能源的梯级利用、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三
是在废弃物产生环节,要加强对废弃物产量大、污染重的重点行
业管理,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等资源的综合利用率。四是在再
生资源利用环节,要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不断完
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利用体系。五是在社会消费环节,要树
立可持续的消费观,提倡健康文明、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的绿色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
(六)夯实六方面基础
一是选择资源消耗大、污染严重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
点技术进行试点和示范,有重点、有步骤地从不同角度和层面探
索循环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二是积极推进国家《循环经济促进
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强化循环经济工作的法律法规支撑作用。
三是建立完善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监管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
能源资源利用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四是开发和推广节约替代、
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和污染治理的先进适用技术,强化各种准入
条件的技术标准制定和认证认可工作。五是实行有效的激励政策
措施,健全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六是营造有利于
循环经济发展的社会环境。
(七)落实十大行业
根据广东省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
部署,选择电力、石化(重点为石油冶炼和精细化工)、建筑、
建材、冶金(钢铁、有色金属)、机电(重点为家用电器、电子
通讯和汽车、摩托车工业)、纺织印染、造纸、皮革、电镀等十
大重点行业率先和重点发展循环经济。
第三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主要内容与任务
从“十一五”期间至 2012 年,我省循环经济处于起步阶段。
2012 年以后,我省循环经济将进入全面建设、较高水平发展阶
段。与此同时,我省循环经济发展将经历一个从简单到复杂、从
低水平到高水平、从局部向全社会不断推进的过程,其内容十分
繁多,任务十分艰巨。
一、主要内容
(一)做好区域布局
珠三角地区原则不新上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项目,不再
规划新建大型火电厂、钢铁厂和石化项目,不再规划新建水泥厂。
珠三角地区作为国际知名的制造业加工基地,发展循环经济压力
巨大,任务艰巨,是我省发展循环经济的重点区域。要以《珠江
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为指导,从国
际视野和国际先进水平的高度全面布局规划循环经济,率先全面
制定各地循环经济发展规划,高标准、高起点规划发展循环经济。
以破解资源环境约束难题为中心,重点发展工业循环经济和城市
循环经济,工业循环经济突出各市工业特色,城市循环经济应强
化各市间协调联动,推动循环经济上规模、上水平,强化循环经
济与现代产业体系和工业服务业之间的融合发展。以广州开发区、
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莞松山湖科技园区和佛山南海国家
级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等循环经济建设为先导,创建一批国际先进
水平的循环经济试验区或试点单位,成为全省发展循环经济的示
范区和样板田。探索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热电冷联产电厂向
循环经济园区企业直接供电供热供冷的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对外
开放,准确把握国际能源资源形势,加强能源资源对外合作,积
极利用国外资源以及资源节约新机制、新模式、新技术,实现对
外开放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协调。以环境综合治理为契机,做好生
态恢复工作,按鼓励、限制和淘汰三大类分类体系,各市尽快制
定明确的产业产品名录和准入退出标准,加大对重点行业落后产
能的淘汰力度。大力推进旧村、旧区、旧厂和城中空村整理改造,
推进土地增值发展和置换发展,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尽快建立完
善的废旧汽车、废旧电器、废旧电子、废旧塑料、废旧轮胎等废
旧物回收利用系统,打破地域界限,高起点规划建设跨区域的废
旧物利用处理建设项目。积极推进废旧汽车、废旧电器、废旧轮
胎的再制造和污泥回收利用。
东西两翼和粤北等欠发达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要与珠三角
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全省产业布局、生态环境保护、新农村建设
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资源性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工业化与能源资
源综合开发利用相协调,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农业经济与循环经
济的融合发展,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与循环经济的融合发展;大
力发展生态农业和生态旅游;重点发展农业循环经济,重点发挥
生态环境建设对全省循环经济发展的补链功能和作用,适当发展
工业循环经济和城市循环经济;切实转变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
思路,严把项目评审准入关,新上项目要采用国际先进的技术设
备,实现区域协调发展与发展循环经济相协调。在积极推进产业“双
转移”园区建设过程中,按照循环经济的理念高起点、高标准、
全面科学规划工业园区,严格控制引进高消耗(耗能、耗水、耗
地)、高污染产业,高起点、高水平建设区域性重点火电、钢铁
项目,按照循环经济理念特别是生态工业学理念,高起点、高标
准建设粤东、粤西地区石化、钢铁、船舶制造、能源生产基地,
高起点、高标准建设粤北地区先进制造业配套基地。做大做强汕
头、清远的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积极建设好韶关和清远市、
云浮和肇庆市的山区、梅州和惠州市的山区三大水泥熟料基地和
其水泥产业,充分发挥其对全省电力、建材、建筑行业废物利用
的补链功能和作用。
(二)强化基本管理制度
强化建立以下几个方面基本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资源
消费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控制制度。各地要根据省政府下达的
建设用地、耗能、用水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规划调整
产业结构规划。各地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当地建
设用地、耗能、用水总量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是建立和完善重点耗能、耗水和高排放行业的落后产能淘汰制
度。对我省电力、钢铁、石化、建材、印染、造纸、皮革、电镀
等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的重点行业,尽快建立完善重点行业
落后产能淘汰制度。三是建立和完善对重点耗能、耗水、高排放
行业企业的重点监管制度。对我省电力、钢铁、石化、建材、印
染、造纸、皮革、电镀等高耗能、高耗水、高排放的重点行业企
业,建立重点监督管理制度。四是建立和完善对地方政府的问责
制度。对节能减排指标完成情况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五
是建立和完善“区域限批”制度。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
地区,实行项目“区域限批”。
(三)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围绕广东经济发展的主要产业行业,通过分析构建循环经济
产业链,进一步强化产业间耦合链接,旨在促进发展静脉产业,
促进发展循环型产业。
1、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结合我省种养加工业和生态农业发达的发展实际,在立体种
植、立体养殖的基础上,着力构建如下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1)种养加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动植物生产加工废弃物综
合利用为核心,以动植物产品加工为细带,连接种植业与加工业、
养殖业与加工业,形成种植业—农产品加工废弃物—沼气工程—
沼渣沼液—有机肥料—种植业,养殖业—动物性粪便—有机肥料
(或沼气工程—沼渣沼液—有机肥料)—种植业—农作物副产
品—养殖业的循环产业链。
(2)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旅游废弃物的生态化综
合利用为核心,以生态农业开发为纽带,连接生态农业与旅游业,
形成生态农业—农家乐—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开发(观光、科普、
休闲娱乐)—旅游废弃物—生态农业的循环产业链。
2、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结合我省电力、石化、建材、家电、电子信息、装备制造
业发达的发展实际,着力构建如下工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1)电力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余热余压利用为核心,
以工业锅炉、窑炉为纽带,连接电力行业与工业生产,形成电力
行业—工业锅炉、窑炉生产运行—余热余压利用—能效发电、制
冷—等效能源—电力行业的循环产业链。
(2)石化行业循环经济产业链。以废旧化工产品回收利用
为核心,以石油冶炼中间产品为纽带,连接石化行业与工业生产,
形成石化行业—石油冶炼—油品、工业原料(乙烯等)—化工工
业产品—废旧化工产品回收利用—化工工业产品的石化行业循
环型产业链。
(3)建材行业循环产业链。以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回
收利用为核心,以建材产品加工为纽带,连接建材行业与加工业,
通过与水泥生产、墙体生产企业进行耦合链接,循环利用大量的
工业固体废渣、建筑废物、生活污泥与垃圾,形成工业固体废渣、
建筑废物、生活污泥与垃圾—水泥、新型建材等建材行业循环型
产业链。
(4)家电行业循环产业链。以废旧家电回收利用为核心,
以家电生产为纽带,连接家电行业与加工业,形成家电行业—家
电生产加工—家电产品—废旧家电回收利用—家电产品(包括零
配件)的家电行业循环型产业链。
(5)汽车行业循环产业链。以废旧汽车回收利用为核心,
以汽车生产为纽带,连接汽车行业与加工业,形成汽车行业—汽
车生产加工—汽车产品—废旧汽车回收利用—汽车产品(包括零
配件产品)的汽车行业循环型产业链。
(6)电子信息行业循环产业链。以报废电子信息产品回收
利用为核心,以电子信息产品生产为纽带,连接电子信息行业与
加工业,形成电子信息行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加工—电子信息
产品—报废电子信息产品回收利用—电子信息产品的电子信息
行业循环型产业链。
(7)装备制造行业循环产业链。主要以废钢材回收利用为
核心,以装备制造产品生产为纽带,连接装备制造行业与加工业,
通过与钢铁加工企业进行耦合链接,形成装备制造行业—装备制
造生产加工—装备制造产品—废钢材回收利用—装备制造产品
的装备制造行业循环型产业链。
(8)造纸行业循环产业链。主要以高档纸产生的浆渣和高
档纸生产车间排出的轻污染废水回收利用为核心,以造纸生产和
用水为纽带,连接造纸行业与加工业,通过造纸加工企业进行耦
合链接,形成造纸行业—高档纸生产—高档纸浆渣、高档纸生产
车间排出的轻污染废水—回收利用、轻污染水处理回用系统—瓦
楞原纸、中档纸品车间用水、废纸脱墨浆用水、化学浆的部分用
水—造纸行业产品及用水的循环产业链。
3、服务业循环经济产业链
(1)生态旅游循环产业链。充分利用我省阳光充足、雨水
充沛、植被良好、地处亚热带的优越地理、气候等自然条件,以
废旧矿区、废旧采石场、废旧砖瓦场生态修复和生态景区开发为
核心,以生态旅游开发为纽带,连接生态景区与旅游开发,通过
加大生态保护投入,大力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大力改善生态环境
条件,形成生态旅游业—生态旅游开发—废旧矿区、废旧采石场、
废旧砖瓦场生态修复、生态景区开发—生态人居、生态景区—生
态旅游的生态旅游循环产业链。
(2)绿色物流循环产业链。针对我省物流业发达的特色优
势,以废旧物品的清洁运输为核心,以废旧物品综合利用为纽带,
连接物流业与废旧物品综合利用,形成绿色物流—废旧物品(生
产、生活垃圾)—清洁运输—废旧物品回收利用—绿色物流的生
态物流循环产业链。
4、进一步强化产业间耦合链接
围绕电力、石化、建筑、建材、冶金、机电、纺织印染、
造纸、皮革、电镀等循环经济重点发展行业,围绕我省重点扶持
发展的九大支柱产业,着力依托核心企业进行产业间耦合链接,
加强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园区之间、产业之间的耦合链接,进
一步强化产业间耦合链接,推动循环经济模式由企业内部、园区
内部、产业内部向企业之间、产业之间、园区之间、区域之间的
广度、深度发展,形成多元化的循环型产业链,全面提高循环经
济发展水平。主要的耦合链接方式如:发展改性沥清,有利于加
强炼油、塑料制品与工程建材等行业的耦合链接;发展水泥、新
型墙体材料,有利于加强电力、冶金、建筑材料等行业的耦合链
接;开展污泥利用,有利于加强造纸、化工、皮革、印染、污水
处理、电力、建材、种植等行业的耦合链接。
(四)建设循环型企业
建设循环型企业是循环经济发展的微观基础。循环型企业是
以清洁生产为目标的。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全面推行
清洁生产,按照《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要求,采用
强制审核与自愿审核相结合的办法,鼓励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
对于污染物排放超标超总量的污染严重企业、使用或排放有毒有
害物质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动资源
综合利用企业、省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列入省“双千节能行动”的
重点能耗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逐步推进并全面完成
我省强制性审核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监督和指导企业自愿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完善奖惩措施。
工业领域。重点推行对电力、钢铁、石化、建材、造纸、印
染、皮革、电镀等行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其他企业自愿进行
清洁生产审核。强化企业上游原料、产品与下游原料、产品的生
态链接,重点做好企业的补链工作,着力做长对所用资源的使用
链条,着力推进对次级、末端资源的开发利用,着力推进次级、
末端资源与外部企业、机构的循环交流与使用,引导上下端资源
利用企业对资源的共同利用开发。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开展产品
的生态设计和生产,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
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大力推进对工业企业的
生态化改造,引导企业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循环利用、联合利用
的技术开发机构,致力研究开发清洁生产技术、无废少废工艺、
清洁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节能节水技术、废物再生循环利用
技术以及先进管理技术,用节约、循环、环保的高新技术改造传
统产业。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项目的示范带动作用,粤东、粤西
地区石化、钢铁、船舶制造、能源生产基地,现有广州、惠州、
粤北地区钢铁、石化、汽车基地都要全面按照循环经济特别是生
态工业学的理念进行建设或改造,致力建成循环经济的示范企业
和项目。
农业领域。重点是改进种植和养殖技术,实现农产品的优质、
无害,重点做好农业生产废物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在立体种植
和立体养殖的基础上,着力构建种养加和生态农业循环经济产业
链,着力构建多元化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强农业企业与外
部企业的产业链接,禁止有害、有毒废物用作肥料或者用于农田,
防止农业环境污染,积极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模式,逐步降低农业
生产和加工中的废弃物,减少各类污染,提高对废弃物的有效利
用水平。
建筑领域。大力推行建筑节能标准,落实执行《民用建筑节
能条例》,做好资源综合利用,推广建筑生态设计和使用绿色建
材,鼓励建设施工单位进行清洁生产审核,推动建筑施工单位对
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积极改进施工工艺和方法,做到绿色施
工。
服务领域。重点针对宾馆、饭店开展绿色饭店标识认证工作,
推进节能、节水的技术改造,着力推进对服务消费品的健康安全
多次使用,限制对服务消费品过度包装,减少和控制其对一次性
产品的使用。规范对废弃物的分类放置投丢,推行清洁放置投丢,
加强与废物收集系统的无缝对接。
(五)建设循环型园区
培育和构建规模布局合理、功能互补、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生
态工业园区体系,推进具有循环型工业特点的零排放工业示范园
区建设。重点抓好广州开发区、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汕头
废旧电器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园区、佛山南海国家级生态工业示
范园区、东莞松山湖科技园区、“双转移”产业园区等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以循环经济、生态工业理论为指导,
以产业链延伸为主导,以共生企业群为主体,促进生产工艺纵向
与横向耦合,鼓励园区基础设施、物流设施、信息服务设施的共
享、企业间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和废物、土地集约利
用、串联用水和循环用水、废水再生利用,并根据园区物流、能
源需要,以建材、冶金、电力、新型工程材料等产业为载体,引
入补链企业,加强与外部企业、园区、产业实现功能上错位耦合
链接,完善循环产业链,着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产
业链,借鉴日本、德国的成功做法,发挥优质静脉产业企业对园
区的补链功能和作用,引导针对各类废弃物(如汽车、家电、电
子信息等)的拆解、回收和资源化的企业全部集中设立在园区内,
从事无害化、再利用、资源化、热回收和对最终废弃物的集中安
全填埋工作。拆解分类后的不同废弃物在园区内利用企业间互相
交易,实现规模化处理并达到经济成本。最终实现园区资源消耗
最小化和零排放。积极推进现有工业园区建立循环机制和进行生
态化改造。促进园区管理开发机构转变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资源
环境方面的服务性业务。全省已建的省级以上开发区都要逐步按
照生态化园区标准进行改造。
全省所有新建园区都要从规划入手,按生态化园区标准进行
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循环经济产业链,周
密设计园区的产业循环,着力加强与外部企业、园区、产业的错
位耦合链接,引入优质静脉产业企业的入园补链功能。统筹安排
基础设施建设,严格遵守“三同时”建设原则。针对我省夏季制冷
耗能量高的特点,采用分布式热电冷联供方式,集中供冷、供热,
集中进行污水处理;对入园企业实施严格的准入标准,按整体生
态功能规划引导入园企业入驻。全面提升园区的生态化水平。
着力发展广东特色产业循环经济工业园。针对广东大型火电、
核电、钢铁、石化、汽车制造、家电、建材、电子通讯等行业在
全国的领先发展和规模化发展优势,结合各地产业发展实际,着
力围绕广州、东莞、阳江等地的火电基地,深圳、阳江二大核电
基地,广州、茂名、惠州三大石化基地,广州汽车制造基地,顺
德、惠州、深圳、珠海的家电制造基地,佛山的建材基地,佛山、
东莞的家俱制造基地,广州、深圳、东莞的电子信息通讯制造基
地,广州、韶关、湛江的钢铁基地,江门的摩托车、纸业基地,
潮州的工艺陶瓷基地,汕头、清远的废旧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梅
州、云浮的水泥生产基地,云浮的石材生产基地,高水平规划建
设多种形式的循环经济工业园。
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坚持生态型农业发展方向,形
成由农、林、牧、渔业及其延伸的农产品之间通过废物交换、循
环利用、要素耦合及产业生态链等方式形成产业共生体系,着力
形成集立体养殖、立体种植、种养加、生态农业于一体的多元化、
多层次的农业循环经济产业链,着力引入园区建设的规划理念,
全面推进农业循环经济园区建设。
(六)建设循环型社会
建设循环型社会既是循环型企业、循环型园区、循环型产业
发展的高级阶段和集大成者,也是将循环经济工作引向全面、深
入的发展阶段,要着力统筹城乡循环经济发展。
1、构筑循环型城市体系
充分发挥广东城市发展水平较高、区域相对集中的特色优势。
制定科学合理的循环型城市建设规划,提高珠三角城市群之间的
循环经济发展的区域协调性,完善循环型城市建设的组织体系与
管理体制。优化城市经济结构,抓好区域性、流域性生态恢复工
作,合理规划布局城市生产、消费和流通三大功能,实现三大功
能的有机链接,推动不同企业、不同行业、不同产业、不同园区
通过产业链的延伸、耦合,达到“补链”效果,在绿色生产制造的
基础上,着力实现绿色消费和绿色流通。以社会化废弃物综合利
用为核心,以社会化废弃物综合利用网络建设为基础,以社会化
绿色文化建设和消费观念转变为助推器,以静脉产业为支柱,全
面发展静脉产业,着力扶持、引导做大做强静脉产业企业。加强
城市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污水与垃
圾处理能力,形成与工业发展相适应的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
形成与生态城市发展相适应的绿色文化和消费观念,建立与生态
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城市物流网络和城市生活设施。建立以社区回
收点为基础,以集散交易中心为载体,以综合利用处理为目标的
三个层次的城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强化生活垃圾分类
收集网络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建立和
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重点抓好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废
旧电子、废旧塑料、废旧轮胎回收利用,提高工业废物的拆解能
力。做大做强生活垃圾和污泥资源化利用产业,推进将城市生活
垃圾转换成家畜饲料、有机肥料或燃料电池用燃料的多元化利用
模式,推进将污泥转换成燃料、有机肥料或新型建材的多元化利
用模式。到 2012 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 65%以上,
50 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市区达到 75%以上,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效
率达到 92%,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82%,废旧电
器等废旧物的处理率达到 75%,集中处理率达到 75%,资源化
利用率达到 65%。
建立快捷便利、舒适清洁、区域协调发展的城市交通体系,
尽快建成珠江三角洲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大力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大力提高城市公交福利化水平。建立以清洁能源为主体的城市能
源体系。在珠三角城市逐步推进使用再生水,重点利用再生水作
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景观用水和建筑用水使用,推进餐
饮、娱乐、宾馆等服务性企业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
护环境的产品,减少使用或者禁止使用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产
品,引导公民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和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及
再生产品。2012 年珠三角所有城市以及 50%的地级以上市要建
成循环型城市。2020 年全省全部地级以上市都要建成循环型城
市。
2、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充分发挥我省的生态区位和资源优势,通过环保创建活动,
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渗透到城市和农村、
经济和社会的各个层面。要结合实际,完善各种创建指标体系,
突出重点,加强分类指导,调整优化城市经济结构,开展环境综
合整治,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行以完善产业生态链为核心的经
济运行模式,最大限度地促进资源节约和减少废物排放,提高废
物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推进环保模范城市建设,到 2010 年,
50%的地级以上市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为创建国家循环
经济示范省打下坚实的基础。
3、建设循环型社区(绿色住区)
建设资源节约型小区。住宅小区的设计以及建材的选择应充
分考虑采暖、保温以及节约资源的需要,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
积极采用粉煤灰、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生产的再生砖,推广采用无
毒无害固体废物生产的建筑材料等。居民住宅全部符合节能建筑
新标准。探索建立小区中水回用系统。绿色消费文化观念居于先
进水平。
推广使用新型能源。大力提倡使用太阳能和地热能,新建建
筑节能执行 65%的标准,新建住宅区要实施太阳能开发利用与
住宅楼顶的一体化设计与施工,并预留热水器管道,配套设施应
尽可能采用自然光,或采用太阳能照明,减少电力照明。探索开
发利用地热能,逐步提高地热能源在建筑耗能中的比例。
提高资源回收利用质量水平。逐步对废旧汽车、废旧纸张、
废旧玻璃、废旧玻璃瓶、废旧塑料、废旧电池、废旧电器等实行
有偿回收,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对不分类处置
的垃圾加收垃圾分拣费。鼓励企业、社区、个人投资成立资源回
收企业,按企业化、市场化经营,政府给予税收和信贷优惠支持。
4、建设循环型村镇(绿色村镇)
村镇循环经济发展应充分考虑县城(区)、镇(区)、农村三
者之间的物质交换,由农村进入县城(区)的农产品尽可能经过
初级加工处理,产生的垃圾就地还田。县城(区)的人粪尿集中
作为肥料用于农村的作物种植。农村产生的无机垃圾和有害垃圾,
纳入城镇垃圾处理的总体规划。推进秸杆的集中使用和有效处理。
禁止焚烧秸秆,采用秸秆气化、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
作纤维板等方式加以资源化利用。有机垃圾采用沼气化使用、喂
养牲畜、集中腐化作为有机肥、自然净化等方式实现资源化与无
害化处置。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系统,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
2012 年达到 72%,2020 年达到 80%。对废织物、废塑料、废金
属、废塑料、废玻璃等进行集中收集、回收利用。农药用具、废
电池、废荧光灯管、废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有害垃圾要实行强制
性回收。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或集中处理。对人畜粪便进行集中
利用和有效还田,作为农用肥料或进入沼气池。
农村污染物的减量化处理。减量使用化肥、农药、农膜,扩
大有机肥施用面积,推广生物农药,减少来自农业生产的污染,
推广使用可降解农膜,关闭重污染的乡镇企业,实现工业污水达
标排放,控制来自乡镇工业的污染。减量使用洗涤剂,禁止生产
和使用含磷洗涤剂。
构建多元化农村能源利用系统。构建梯级能源使用体系,依
次是:太阳能、沼气、电能、液化气、煤炭、秸秆等。
(七)建设生态产业
生态化是循环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强调的是建立经济、社
会与自然生态的复合系统,其实质是以尽可能少的资源消费和尽
可能小的环境代价实现最大的发展效益。
1、建设生态农业
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促进农业向生态化、无害化
方向发展。强调的是农业生产过程对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的无害
化,采用环境友好型技术,按照生态化、无害化要求组织农业生
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向生态化、无害化方向调整。
围绕投入品的生态化、无害化目标,应加速投入品的减量与
替代,实现化肥的减量与精量使用,用生物农药替代化学农药,
以高效无害化配方饲料降低“畜产公害”,以可降解农用薄膜替代
不可降解的塑料薄膜,鼓励农用塑料回收利用。
创建生态文明村,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和生态创建工作,推
广稻壳等农业废弃物的气化发电技术,推进秸杆气化、氨化、秸
杆和粪便还田的农田保育示范工程建设。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
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推广节煤省柴灶。到 2010 年,
推广农户沼气池 30 万户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300 项以上;到 2012 年,推广农户沼气池 40 万户和规模化畜禽
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 400 项以上;到 2020 年,推广农户沼气
用户 80 万户,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普及沼气工程。
2、建设生态工业
加大工业生态化建设的力度,强化工业经济与自然生态的
融合发展,力求实现污染“零”排放。以产品结构的绿色化为核心,
以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的资源使用和环境影响最小化为原则,大
力开展产品的生态设计与研制开发。运用经济手段,引导产业关
联向生态化转向,着力引入自然生态的补链功能,大力发展具有
废物吸纳作用的环境无害化、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产业,着力形
成完善的生态产业链,改善提高工业行业的生态化功能,推进具
有循环型工业特点的零排放工业园区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工业园
向生态工业园升级。以沿海重化工业带骨干项目的生态化建设为
重要内容,重点研究和开发生态工程技术、生物技术、纳米技术。
3、发展生态服务业
构筑企业网络、电子政务、远程教育、电子商务、数字城市
等信息平台,增强循环型信息资源对于物质资源的替代功能。积
极发展绿色生态物流技术体系,推进发展绿色生态物流产业,发
展清洁运输和清洁物流。通过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自助终端等
多种形式,积极发展电子银行这一高效、便捷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体系。
提高旅游区服务生态环境质量水平。提倡旅游区广泛选用各
类符合国家标准的易回收、易降解的节约、环保型替代产品,减
少使用一次性产品,积极推行可降解塑料袋或纸袋,提倡销售消
费绿色食品。
做大环境服务业。不断创新机制,做大、做强环境服务产业,
大力培育发展与绿色生产、生产能效标识等有关的认证认可服务,
通过机制创新、市场创新、技术创新,大力发展环保服务产业,
提高环境服务业在环保产业中的比重。
(八)倡导绿色文化,促进绿色消费
积极推动政府绿色采购,明确政府负有优先采购环境友好型
产品的义务,强化绿色采购在政府采购中的主体地位,发挥政府
的导向和示范作用。积极开展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
绿色交通、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等绿色创建活动。结合绿色创建
活动,广泛开展社会性崇尚自然、崇尚环保、崇尚节约的绿色消
费教育,增强节约资源和能源意识,培养和树立绿色消费文化理
念与绿色消费需求。倡导理性消费与清洁健康消费,反对铺张、
浪费和攀比消费,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与环境保护意识,引导人们
理性购物和环境友好地消费。选购净菜以及“非复合包装”的商品,
减少消费过程废弃物的发生。引导人们尽量延长产品使用周期,
增进反复利用意识,少用或不用一次性物品,逐步在商场、酒店、
机场、车站、码头、公园和旅游景点取消一次性产品的使用。加
强一次性易耗品的反复使用与多次使用。推行包装绿色化,抵制
“白色污染”,不使用不可降解的发泡塑料餐具,减少和控制塑料
袋的使用。加强垃圾的分类收集,将可循环利用的物资从垃圾中
分离出来,自觉进行分类放置。转变消费观念,逐步减少对过度
包装的消费需求。引导消费者积极购买贴有能效标识产品、节能
节水认证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公害标志食品等绿色标志的产
品。完善城市交通体系,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水平和社会福
利水平。倡导人们日常通勤优先采用公共交通、步行和骑自行车
方式,假日出行根据目的地距离的远近,选择适当的出行方式。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资源节约与利用
贯彻落实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将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摆在
与资源开发同等重要的地位,把资源节约工作作为推进经济结构
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在生产、建设、
流通和消费四个领域,在企业、园区、产业、城市或社会四个层
次积极推进节约资源,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减少自然资源的
消耗。
1、水资源节约与利用
一是遵循“开源节流,重在节约,贵在管理”的原则,优化配
置水资源,优化东江流域、西江流域、北江流域、韩江流域、珠
三角及粤东沿海地区、粤西沿海地区水资源配置,优化行业及城
乡水资源配置。建设一批水资源配置工程、节约用水工程、节水
示范工程项目。将城市节水、工业节水、农业节水工程纳入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订专门规划,明确任务指标和措施,加
强宏观调控,实行统一管理,确保水资源的供求平衡和供应质量。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进工业节水、城市节水,改进农业用
水管理和使用效率,改变消费观念,降低人均生活用水量。科学、
充分、合理、节约利用水资源,按照循环经济发展的要求构建水
循环系统,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农业和新农村,
实现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高效利用。二是探索开发新的水源,加
强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探索开发雨水和海水资源,鼓励广州、深
圳、珠海、汕头等沿海城市开展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鼓励海水
在核电、石化、电力等大型工程项目中的直接应用。综合利用地
表水、地下水、空中云雨水和再生水。三是实行生产生活用水总
量控制、定额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广东省
用水定额(试行)》,制订地区年度用(取)水计划,明确各行政
区、行业、部门和单位用水量指标,对本行政区域内年度用水实
行总量控制。实施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试行),条件成熟时
建立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为用水定额管理提供依据,广
州、深圳率先建立城市生活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制度。取得
经验后,先在珠三角地区城市推广,逐步向东西两翼和山区推广。
四是利用政策杠杆和经济杠杆节约用水、保护水源。科学、合理
制定水价,逐步提高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完善农业水费计收办法;
全面推进水价改革,根据水资源的紧缺程度以及国家的有关规定,
合理确定各类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加快推进超计划、超定额用
水累进加价机制,对国家产业政策中限制类、淘汰类的高耗水企
业实行差别水价;对使用再生水和海水淡化企业实行支持性价格
政策;将水利工程供非农业用水价格调整到高于供水成本价格、
合理盈利的水平,将农业用水逐步提高到成本价格的水平。调整
城市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再生水价格,大力推进阶梯式水价,超
计划、超定额用水加价制度。此外,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
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强化全民节水意识。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用水定额 2010 年控制在 200 升以下,
2012 年控制在 180 升以下,2020 年控制在 140 升以下。
(1)节约用水
积极组织实施《广东省水资源综合利用“十一五”规划》和
《广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进一步根据节水型城
市、节水型产业的标准和《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在主要城
市启动“创建节水城市和社会的行动方案”,全面启动节水型产业
发展行动方案。创建节水型示范区,重点抓好雷州半岛、阳江、
茂名等缺水地区节水型示范区建设,积极抓好广州、深圳等城市
建设节水型社会试点工作,试点城市的单位 GDP 水耗、生活污
水处理率 2012 年达到国内先进水平,2020 年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推进工业节水,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制订工业行业用
水定额和节水标准,实行滴水计量、限额供水、超量加价和节水
奖励的节水机制,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逐步淘汰浪费水资
源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品,发展节水、用水效益高
的工业项目。严格限制缺水地区发展高耗水工业项目,重点抓好
珠三角工业密集地区的工业节水工作,严格控制东西两翼和山区
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重点抓好火力发电、纺织印染、化工、制
浆和造纸等我省高耗水行业的节水工作,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
术、新工艺、新设备,推进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进工业用水“零
排放”技术开发应用。在雷洲半岛、阳江、茂名等缺水地区要严
格限制上高耗水建设项目。坚持节水型产业发展政策,调整产业
结构,逐渐淘汰高耗水、高污染行业;通过技术改造、清洁生产、
“零排放”等措施节约用水,提高企业内部污水处理和回用水平,
不断提高生产工艺用水的净化回用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
2010 年达到 65%,2012 年达到 70%,2020 年达到 80%。“十一
五”期间,全省创建 300 家节水型示范企业,2012 年全省创建 500
家节水型示范企业,2020 年全省创建 1000 家节水型示范企业,
全面实施节水型企业方案。
推进城市节水。一是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
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实行节水设施与城镇建筑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具备一定规模的新建城市小区、写字
楼、学校和宾馆等公共用水单位应探索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推
进使用再生水。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水损耗率。加强城
市供水管网建设,推广使用新型优质管材,连接件和开关装置。
逐步消除和杜绝跑、冒、滴、漏水现象,全面降低供水损耗量。
2010 年管网损耗率≤10%,2012 年管网损耗率≤8%,2020 年管网
损耗率≤3%。二是推广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编制广东省节水
型设备和器具名录,鼓励社会广泛使用节水型设备和器具;新建
大型商场、写字楼、学校、医院、行政机关、宾馆、酒店、洗车
场、生活社区、工业区必须强装节水型器具;鼓励既有建筑通过
改造使用节水型器具。到 2010 年,全省节水器具使用率达 40%
以上; 到 2012 年,全省节水器具使用率达到 45%以上;到 2020
年,全省节水器具使用率达 80%以上。三是鼓励城市节水技术
与产品的研发,加大对节水设备和器具的研发投入。四是通过转
变人们的消费观念,用水观念。五是科学合理制定水价。完善定
额制度,实行差别定价,适时开征水资源税,利用经济政策杠杆
节约用水。“十一五”期间,广州、深圳等试点城市全面达到国家
节水型城市要求,2020 年全省城市全部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要
求。
推进农业节水。继续推进太阳能光伏水泵抽水、农业节水灌
溉及设备的应用,推广喷灌、微灌、滴灌、机械化深耕深松保墒
技术以及灌溉施肥一体化等现代化节水灌溉技术。因地制宜地推
广田间排灌渠道硬底化、作物秸秆覆盖、低压管道输水等技术。
大力推进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积极开展农业末级渠系节水改造
试点,提高渠系水利用系数,将灌区节水改造及试点工作列入水
利年度投资计划。在缺水地区积极扩大节水作物品种和种植面积,
扩大旱作农业示范区建设。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积极推广应用
各种集雨补灌工程、地膜覆盖、秸秆覆盖、增施有机肥等节水技
术。大力发展高效旱作农业。对年久失修的水利灌溉设施进行改
造,建设防渗渠道,实现农业节水,提高水利用率。
加强监管,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
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禁止超采、滥采地下水。加强防治水污染
工作,缓解水质性缺水状况。建立完善全省行业取水定额指标体
系,研究提出水资源宏观分配指标。加大《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
例》、《广东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执行力度,实施计
划用水,建设项目节水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主要行业耗水、用
水标准和定额管理制度,抓好制度落实和任务分解,完善配套相
关政策和措施。
(2)水污染防治和中、污水回用
积极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尽快制订《广东省污水再生
利用总体规划》。研究再生水利用范围以及污水深度处理标准和
规模,积极推进城乡再生水供水系统改造,合理布局再生水管道,
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和住宅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建设
用于园林浇灌、道路保洁、环境卫生等方面的公共再生水设施,
逐步实现城镇写字楼、学校、宾馆等单位的非生活用水使用再生
水,先在广州、深圳等城市试点,逐步向珠三角地区城市、东西
两翼和山区推广。加大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2010 年
前重点推进全省县城、中心镇和珠三角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镇以上工业园区及有条件的农业园区要逐步建设集中式污水收
集处理系统。2020 年全省要全面建成布局科学、合理的污水集
中处理设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 2010 年达 60%以上,2012 年
达到 65%以上,2020 年达到 80%以上。二是严格控制工业污染
源。逐步淘汰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生产技术、工艺、设备和产
品。发展污染小的工业项目,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重点
抓好火力发电、纺织印染、化工、建材、制浆、造纸、电镀等重
点行业的水污染防治工作,重点抓好珠三角工业密集区的水污染
防治工作,严格控制东西两翼和山区新上严重水污染项目,使生
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最小化。三是大力推进重点工程和设施建设。
继续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加
强重点流域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推进珠三角乡镇和其他地区市、
县和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08~2010 年全省新增污水处理
能力 500 万吨以上。同时加快污水处理配套管网的建设和改造,
使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后 1 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
力的 60%,3 年内不低于 75%,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确保正
常运转、达标排放。四是做好水源的畜禽养殖污染控制。搬迁或
关闭位于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的畜禽养殖场。
适度控制养殖规模,珠江三角洲河网区原则上不得新建、扩建畜
禽养殖场,引导畜禽养殖业向消纳土地相对充足的山区转移。走
生态养殖道路,减少畜禽废水直接排放。
提高农业中水灌溉面积。在人工草场、高尔夫球场、城市绿
化、林场推广中水灌溉。在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的同时,提
高企业中水利用比例,重点用于锅炉用水、原料水、产品处理、
清洁用水、冷却空调用水等。
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回用率、中水回用率。根据节水型城
市要求(污水处理回用率应达到≥20%),扩大中、污水回用设施
规模,加快主要城市中、污水回用设施建设,在污水处理厂规划
设计时考虑中、污水回用设施的建设,提高中、污水处理能力,
扩大回用量。新建的居民小区,鼓励分别开发优质供水系统和生
活杂用水系统,分别向用户提供优质的生活饮用水和生活杂用水,
鼓励已建居民小区建设中水系统。新建大型公共建筑、企业、工
业园区等项目,推进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并将其纳入建筑主
体工程和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内容,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
时交付使用。大力推广市政设施中水回用系统,用于城市草地喷
洒、清洁、景观及娱乐用水。
鼓励广州、深圳等城市建设污水深度处理、回用处置工程。
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积极改进污水处理工艺,提高技术处理
水平,鼓励发展和推广生物降解有机废水的高效治理技术,提高
污水深度处理能力,提高废水排放标准,提高处理后水质。扩大
中、污水回用范围。通过深度处理提高水质,从目前少量用于工
业逐步扩大到市政杂用水、绿化用水、河湖生态景观用水和居民
生活中的清洁、冲厕等;同时改进工业生产工艺,大力发展和应
用工业再生水回用技术,大量增加工业,特别是电力行业的再生
水的回用量和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再生水使用量。逐步使深度处理
后的再生水作为农业灌溉用水。
建立中、污水回用示范项目。在已有使用的中水回用项目、
新建工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和住宅小区中,重点在珠三角广州、
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等城市每年选定几个项目
作为中、污水回用示范项目。
制定和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回用与管理的法规,以及与之配
套的中、污水处理技术研发的激励政策措施,使中、污水回用逐
步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编制中、污水回用专项规划。按照
循环经济要求,提出中、污水回用目标与指标、实施战略与途径,
主要项目和保障措施等。
(3)雨水和海水利用
鼓励综合利用雨水(空中云水)、地表水、地下水。充分利
用雨洪水资源、地表水、地下水资源,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
雨水集蓄技术和洪水利用技术,鼓励开发和推广地表水和地下水
利用技术,开展河道蓄滞雨洪和汛期雨水滞蓄回补地下水工程研
究。扩建一批现有山塘水库,新建一批生产生活用水水库,提高
地表水、地下水利用率,缓解供水压力。在珠三角地区探索启动
城市绿化利用雨水、地表水、地下水的项目试点工作。“十一五”
以后逐步向东西两翼和山区城镇推广。
扩大海水直接利用规模。根据广东省濒临海洋的特点,在现
有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沿海城市直接利用海水的企业充分利用
海水资源。化工、电力特别是核电等高用水行业要将海水利用作
为优化用水结构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广应用海水直流冷却和循环
冷却。支持深圳、阳江两个核电基地城市开展此项工作试点。
开展海水利用项目示范和技术攻关。将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
技术列入科技研发经费支持项目,鼓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该项
技术的研发。在沿海地区选择 2-3 个海水淡化和直接利用技术项
目进行示范,积极在深圳等市开展争创国家级海水利用产业化基
地工作。
2、节约能源
按照《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
强我省节能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政府《关于加强我省节能减排
工作的意见》、《广东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广东省中
长期节能专项规划》要求,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调整优化能
源使用结构,开发和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能源工程
建设,加强十大节能工程建设,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到 2010
年每万元 GDP(2005 年不变价,下同)能耗由 2005 年的
吨标准煤下降到 吨标准煤,2005-2010 年年均节能率为
%,形成的节能能力为 3690 万吨标准煤。其中,珠江三角洲
地区城市和列入国家、省循环经济试点的城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
总体水平下降 18%;东西两翼地区和粤北山区城市单位生产总
值能耗总体水平下降 16%。2020 年每万元 GDP 能耗下降到
吨标准煤,形成的节能能力为 9200 万吨标准煤。主要产品单位
能耗指标,2010~2012 年总体达到或接近 20 世纪 90 年代初期
国际先进水平,其中大型企业达到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2020
年达到或接近当时国际先进水平。
(1)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按照《广东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和《加快建设现
代产业体系的决定》要求,鼓励发展高附加值、高增长、低能耗
的高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大力发展
现代工业服务业,控制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增长。加快淘汰落后
生产能力,对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我省相关产品目
录的淘汰类产品和产能,综合运用价格、环保、土地、市场准入
制度、安全生产等多种手段,促使其加快退出。加大对电力、钢
铁、建材、水泥、电镀等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对没有完成
淘汰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对现有不列入淘汰范围的重
点高耗能企业通过技木改造、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和实施有效
的节能措施,定期开展节能专项检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幅
度降低能耗。有条件的企业尝试引入 EWC(合同能源管理)机
制进行节能改造。强化工业、交通节能,大力发展节能、高新技
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鼓励对外商投资节能领域,积极引导外资
投向高新技术产业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产业,严格限制高
耗能外资项目。对企业搬迁改造实行严格的能耗准入管理。对于
能源消耗大的重化工业,要加快节能技术进步及技术的推广使用,
抓好企业节能技改提高能源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严格控制新开工
高耗能项目,新上项目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提
高节能市场准入门槛。建立高耗能新上项目与地方节能减排指标
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机制。全面落实国家限
制的高耗能产品出口的各项政策,控制高耗能产品出品。清理和
纠正各地在电价、地价、税费等方面对高耗能行业的优惠政策。
按市场化原则淘汰高能耗产业;按照限制发展和淘汰关闭的政策
区别,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淘汰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
设备。
(2)着力抓好重点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和管理。重点抓
好电力、钢铁、石化、建筑、建材、纺织印染、电镀、制浆和造
纸等重点工业耗能行业和 1000 家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加强执
法监督检查、跟踪和指导,督促企业提出具体节能降耗目标和措
施。收集和分析全省重点耗能企业的能源消费基础数据,定期发
布全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我省实施“双千节能行动”的重点能耗
企业要实现节能 1000 万吨以上标煤。重点抓好 154 家企业的监
管(2005 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 7 万吨标准煤的企业,含列入
国家监管的 26 家企业),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节能主管部门负责属
地企业的监管。重点耗能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
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降耗的积极性。要强化基
础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降耗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
班组和个人,并加强监督检查。对实施双千企业节能行动的高耗
能企业,要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
(3)加强节能监管。一是健全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广东省节约能
源条例》,进一步严格节能管理制度,明确节能执法主体,强化
政策激励,加大惩戒力度。研究制订有关节能的配套法规。对全
部耗能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全涵盖全社会的能源生产、流
通、消费、区域间流入流出及利用效率的统计指标体系与调查体
系,建立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指标季度核算制和主要产品核算的年
报制度。建立和完善重点耗能企业、主要产品能耗统计数网上申
报系统。建立健全能源消耗与节约的统计制度。建立我省的能耗
基础数据库,及时编写和公布能源利用状况,对钢铁、石化、建
材、造纸等高耗能行业制订强制性能耗限额指标。加快组织制定
和完善主要耗能行业能耗准入标准、节能设计规范,制定和完善
主要工业耗能设备、机动车、建筑、家用电器、照明产品等能效
标准以及公共建筑用能设备运行标准。各地区要研究制定本地区
主要耗能产品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能耗限额。二是建立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新建、
改建、扩建项目)进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
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从源头杜绝
能源的浪费。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直接责任
人的责任。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的具体办法。
三是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将单位国内生产总值
能耗降低目标逐级分解落实到各市、县以及重点耗能企业,实行
严格的目标责任制。定期公布各地区能源消耗情况;建立能耗公
报制度。将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年度考核
体系,作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贯彻落
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考核内容,作为国有大中型企业负责人经营
业绩的重要考核内容,实行节能工作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抓
紧制定实施办法。四是完善能效标识和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加快
实施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扩大能效标识在家用电器、电动机、
汽车和建筑上的应用,不断提高能效标识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社
会消费行为,促进企业加快高效节能产品的研发。推动自愿性节
能产品认证,规范认证行为,扩展认证范围,推动建立国际协调
互认。五是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检查高耗能企业及公共
设施的用能情况、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情况、禁止
淘汰技术、工艺、设备和异地再用情况,以及产品能效标准和标
识、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行业设计规范执行等情况。达不到建筑
节能标准的建筑物不准开工建设和销售。禁止生产、进口、销售
和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高耗能设备、材料生产的产品,禁止
使用国家列入淘汰名录的高耗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对违
法行为要公开曝光。
(4)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抓紧制订出台
我省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强资源调查评价,加快发展
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稳步发展替代能
源,制订发展替代能源中长期规划。鼓励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技术开发、推广与应用,制定相关政策,在投资、贷款、担保等
方面予以支特,逐渐扩大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规模和市
场占有率。一是积极开发太阳能、风能和海洋能,利用太阳能、
风能、海洋能和地热资源。充分利用我省太阳能、风能、海洋能
和地热的丰富资源,在我省沿海城市大力发展太阳能、风能和海
洋能产业。在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水器方面实验与推广使用太阳
能技术,鼓励企业与居民使用太阳能热水器等成熟产品;新建住
宅区和公共建筑实施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设计与建设,提高太阳
能光热、光电使用效率,积极开展对浅表地热资源的开发利用。
开展风能、海洋能资源的调研和开发利用研究,摸清家底,探索
开发利用的途径,在有条件的地方建立产业化试验项目,积极申
报和争创国家相关产业化建设和技术开发基地,积极争取国家的
政策支持。推广建设虚拟能效电厂,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
能源的推广和应用,扩大清洁能源和新能源的供应规模与使用范
围。二是鼓励开发利用生物质能。利用大型餐馆、酒店的厨余垃
圾、园林绿化修剪下来的树枝(叶)、工业生产和食品饮料加工残
渣、屠宰养殖废物、污水处理后的污泥、居民生活垃圾等,开发
生物质能,生产新型清洁能源,实现废弃物资源化,降低垃圾处
理负荷与成本。在开发利用生物质能中,要从能源、资源、环境、
经济、技术等方面综合分析,结合我省特点,确定最佳运作模式。
中心城市根据垃圾产生量和垃圾性质,采用国际先进技术,扩大
垃圾焚烧规模,逐步提高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比例。三是开
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基地的可行性研究和规划建设。推进可再生能
源与建筑一体化的科研、开发和建设,发挥我省技术创新和市场
化、产业化能力强的优势,结合能源开发利用现状,开展可再生
能源产业化基地的可行性研究、编制规划、制定可再生能源产业
政策和产业指南。规划期间,建立若干个太阳能产业基地,并争
取成为国家级新能源产业集聚地。
(5)加快节能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重点支持和推广一批
节能降耗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包括:开发先进的输、
变、配电技术和设备;开展生物柴油基础性研究和前期准备工作,
以煤气化为基础的多联产(IGCC)示范工程研究,新型工业锅
炉代油节能技术及装备研发和制造;清洁煤燃烧技术;应用清洁
能源、高效节能锅炉、高耗能行业节能优化技术;空调节电、燃
气空调技术、中央空调余热利用技术;绿色照明、建筑节能技术;
新能源开发与再生能源回收利用技术、清洁汽车和相关产业关键
技术的攻关和产业化等。相关管理部门要通过发布节能技术攻关
项目,颁布支持节能降耗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政策,通过现场会、
技术交流等方式,促进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的推广使用。
推广燃气空调。利用 LNG 资源,推广使用燃气空调,制定鼓励
生产和使用燃气空调的相关政策,使之尽快市场化,不断扩大燃
气空调的使用规模,优化能源消费结构,降低用电高峰期的电力
负荷。借助 LNG 管道设施的建设,在有条件的写字楼、宾馆、
商场、企业、居住小区示范推广使用燃气空调,待经济、技术条
件进一步成熟,成本和价格进一步降低后,逐步扩大使用范围。
(6)推进建筑节能。“十一五”期间新建建筑必须积极实施
和达到节能 50%的设计标准,珠三角地区城市率先实施节能 65
%的标准。2010~2012 年,珠三角新建建筑要全面实施节能 65%
的设计标准。2012~2020 年全省新建建筑要全面实施节能 65%
的标准。建立和完善大型公共建筑运行节能技术监管体系,对现
有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实施节
能改造。鼓励采用蓄冷空调及热电冷联供技术,中央空调系统采
用变频调速技术,空气源热泵,地表水及生活污水热泵。加快推
进太阳能、浅层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既有建筑
节能改造应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推进节能省地型建筑,大
力推进绿色建筑设计建设工作,大力推进低能耗绿色建筑。开发
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和太阳能建筑材料构件,如太阳能雨蓬、太阳
能遮阳板、太阳能瓦、太阳能幕墙玻璃等。大力发展和推广使用
新型墙体材料,通过建筑材料实现光热转换、光电转换、光化学
转换,开发高性能的外窗和玻璃幕墙、窗口和屋顶的遮阳装置、
高性能的屋顶与外墙的隔热构造、高效隔热透明玻璃及其组合透
明窗(幕墙)构件,普遍透明玻璃的隔热改造技术,大型玻璃顶
的隔热技术等。
(7)大力推进公共机构节能。贯彻落实《关于建设节约型
党政机关的意见》(粤办发〔2005〕17 号),发挥政府机构节能
示范作用,重点抓好政府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推行
政府机构节能采购,优先采购节能(节水)设备和产品,节约办
公用品。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政
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06〕47 号)要求,各
级机关带头节能,做全社会节能的表率,以节电、节油为重点,
各级政府的机关事务管理机构要制定本级机关用能定额,财政部
门根据该定额指标制定支出标准,抓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
能改造及公务车节能,加强对用能设施的节能管理,降低办公设
备的待机能耗。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
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特定用途外,夏季室内、公共
办公区域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 26 摄氏度。有关部门要据此修订
完善公共建筑室内温度有关标准,并加强监督检查。引导商业和
民用节能。在餐饮、娱乐、宾馆、商厦、公用设施(医院、学校
等)、写字楼、居民住宅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办公设备、家用电
器、照明产品、节能空调、节能电梯、电脑及办公电器等。推广
家庭使用高效节能冰箱、新空调器、电视机、新洗衣机、电吹风、
微波炉、电烤箱等。推进公共交通运输节能。优化交通运输结构,
加强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注重综合枢纽的建设,发展综合交通
运输体系。合理进行城市(际)功能区交通和快速公交设施(包
括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积极推进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建设,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和轨道交通,大力推动内河航运等节能运输方
式发展。严格实施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限制高油耗汽车
发展,鼓励节能环保型汽车发展,加快淘汰老旧铁路机车、汽车、
船舶,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快开发和推广液化石油
气(LPG)、液化天然气(LNG)、二甲醚、燃料乙醇、生物柴油
等代用燃料和清洁燃料汽车,鼓励居民使用小排量绿色节能汽车
产品,推动交通节能科技进步。
3、土地资源节约与集约利用
认真执行土地管理“二认真三严格”制度(认真执行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认真落实建设用地税费政策;严格执行节
约集约用地标准,严格控制工业用地,严格土地管理责任制)。
以土地规划修编为突破口,转变观念。综合考虑土地资源潜力、
土地利用现状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需求,切实珍惜和合理利用
土地资源,节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从规划入手,加强土地宏观调控。继续推进国土规划
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工作,按照集中利用和节约利用的原则,严
格实行总量控制,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供地
政策的调控作用,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布局和结
构,按“产业集聚、布局集中、用地集约”的原则,严格执行土地
利用年度计划,强化建设用地审批管理,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
确保重点项目和产业建设用地需求。以集中促集约,引导并逐步
实现工业向开发区(园区或产业基地)集中,人口向社区集中,最
大限度地发挥土地资源的集聚利用效应,合理开发利用每一寸土
地。实行更加严格的土地保护制度。制订我省工业项目建设用地
控制指标,逐步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公开交易,推行经营性基础设
施、经营性公共事业用地实行有偿使用的制度。制订我省国有土
地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建立和完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允许政
府储备土地抵押贷款,发挥金融资产、土地资产的调控作用。积
极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研究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
用权参与入股有稳定收益项目经营的做法。
(2)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优化产业结构和城市空间布局
为引导,进行老工业区的改造、城中村改造和老商业街改造,加
快城市更新;加大力度盘活消化闲置土地的清理和处置力度。进
一步盘活使用存量土地。积极采取多种途径盘活存量土地,加大
土地置换工作力度。按照《关于加快金融机构抵债土地处置的若
干意见》(粤国土资发〔2004〕73 号)提出的转让、收购、托管、
调换产权等四种方式进行处置,尽快消化盘活抵债土地。推进旧
村、旧区、旧厂整理,推行建设多层式厂房,推进存量土地增值
发展,提高现有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对城市立体化的开发和建设
引导,强化统一规划和管理,明确地下空间开发使用权并制定相
应的管理办法,改革创新、探索盘整农村存量土地低效用地新途
径。
(3)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严把土地供应闸门。
坚持“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管住总量、集约高效”的方针,严格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土地供应总量。
重点做到“六个一律不批”:一凡是不符合土地总体规划的,一律
不批;二凡是没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的,一律不批;三凡是
没有通过建设用地预审的,一律不报批;四对城市规模已经达到
或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的,年度计划指标
已用完的,未依法及时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一
律不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五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
地预审的,未按预审要求完善相关内容的建设项目的,一律不受
理建设用地申请;六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禁止性项目的,不
切实际的“形象工程”项目、别墅项目、高尔夫项目,一律不得报
批用地。
(4)完善土地管理体制,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加强节约集
约用地制度建设,研究提出节约和集约用地的政策措施。重点研
究制定土地收益调节机制,利用经济手段促使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促进珠江三角洲产业向山区和东西两翼转移,推进产业转移工业
园建设。提出城市建设节约利用和集约利用土地的政策措施,以
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集约利用土地的意见,积极推进节能省地型
建筑。村镇集体建设用地要按集约利用土地原则做好规划和建设,
促进农村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大力加强有形土地市场建
设,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经济杠杆提高土地取得和拥有成本。要
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调整土地利益机制,全面实施土地
管理领导问责制,严控乱占滥用耕地。认真修编好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提高土地投入产出效益。要运用信贷货币政策,有效遏制
房地产开发中的囤地行为,严把建设用地关,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土地集约利用考核制度。加强土地执法监督,
严查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5)加大补充耕地的力度。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严格控
制占用耕地,确保现有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
量不下降”。开展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工作,完善相关的管理办法。
在依法批准的前提下积极开展滩涂围垦工作。对废弃的土地及“空
心村”、“城中村”要加大力度整理成耕地或农用地。开展农村集
体建设用地整理试点,启动实施我省“沃土工程”。加强耕地质量
建设,提高耕地集约利用水平。
(6)严格限制毁田烧砖。推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
工作,认真执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政
府令第 95 号),尽快制定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
推广节能建筑的实施意见》。
4、大力节约原材料,提高利用率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
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实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并加
强监督检查工作。工艺、设备、产品及包装物设计在符合有关国
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情况下,应当按照减少资源消耗和废物产生
的要求,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低
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推行产品生态设计,提倡鼓励使用再
生材料。推进再生材料的循环利用。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
提高循环利用率。推行一次性塑料袋的有偿使用制度,提高原材
料利用率。
(2)延长材料使用寿命。鼓励生产高强度和耐腐蚀金属材
料,提高材料强度和使用寿命。在宾馆、旅业、餐饮业等行业提
倡减少一次性用品使用。
(3)减少包装材料的使用。制定节约包装材料的政策措施,
重点研究禁止过度包装和奢侈豪华包装的政策措施。对社会反映
强烈的月饼等消费品的过度包装和搭售问题,从加强市场价格监
管入手尽快制订和出台规范性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推进废弃物综合利用
建立和完善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完善社会化再生
资源回收处理与综合利用体系,建立健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市场
机制和管理机制,进而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实现废弃物减
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围绕废弃物综合利用,积极借鉴日本、
德国等国经验,探索建立适应我省实际的静脉产业发展模式。按
照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原则,在珠三角地市率先建立完善的垃
圾分类收集系统,逐步向东西两翼和山区全面推行,建立区域性
的垃圾处理中心。在珠三角地区建立完善的废旧汽车、废旧电器、
废旧电子、废旧塑料、废旧轮胎等废旧物收集系统,逐步向东西
两翼和山区推广,到 2012 年每个区、镇至少设置 1 个收集点,
各地级以上市各建立 1 座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和 1 座医
疗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全省规划建设 5 个区域性电子废物综合处
理中心,规划建设若干个区域性的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废旧塑
料、废旧轮胎综合利用中心。建设 6 个危险废物集中处理中心。
重点抓好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工业废弃物的回
收利用,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回收利用等三方面工作。2010 年,
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 7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达到 80%以上,其中山区达到 60%以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
利用率达到 85%,废旧电子电器等收集率达到 70%,集中处理
率达到 7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 60%。
1、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与无害化
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提高燃气普及率和集中供热率,减少
煤灰垃圾产生量。提高半成品供应量,鼓励净菜上市。倡导绿色
消费,鼓励节约使用生活用品,少用一次性物品。建立垃圾的分
类回收体系,逐步推广垃圾分类收集。
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以广州、深圳先行试点,2012
年珠三角洲地区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系统,逐步向东、
西两翼和山区全面推广,逐步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系统。
2020 年,建成全面涵盖、运转高效、科学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
处理体系。合理分布垃圾分类、收集处理设施。合理分布设置大
型分拣中心,对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加以细化分类、初步加工与
打包,定向送往对口的综合利用企业。所有分拣中心都应与对口
企业建立起科学、稳定的供销渠道。合理分布垃圾处理厂(场),
使垃圾运距适中,降低垃圾收运成本,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完
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中,增设废旧电池专用回收箱,以便集中回
收处理。封闭简易填埋场。
提高垃圾收运系统现代化水平。中心城市改变垃圾桶屋(点)
型收运模式和平台式转运站收运模式,构建“小型压缩转运站为
主,大型转运站为辅”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一批小型压缩式转
运站,改造和新建一批生态性良好的集装箱垃圾压缩转运站,实
现垃圾收运从散装向转运压缩、集装化、全过程密闭化发展。部
分新建社区尝试建设真空垃圾收集系统,实行清洁运输。
建立生活垃圾的后处理体系。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设垃圾综合处理设施,采取卫生填埋、焚烧发电或堆肥等形式
对生活垃圾进行有效处理,逐步加大焚烧发电的比例,从目前的
填埋为土逐步过渡到焚烧和综合处理为主。有机垃圾直接送入堆
肥厂进行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料,并回收垃圾填埋产生的甲
烷等可燃气体。支持生活垃圾沤肥项目的产业化动作。把垃圾综
合处理作为提高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的重要手段。
2、废弃物回收利用
废纸的回收利用。健全废纸回收利用网络,成立股份制公
司或联合体,开展废纸的收集与再利用,加强废弃纸的收购和使
用。将废纸回收和社区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发挥社区力量,提高
回收利用率。建立废纸回收特许经营系统,鼓励经营企业实现低
成本、低风险和高速度扩张,扩大经营规模。允许采取上门收购、
连锁店收购、电话预约收购、卡车收购和拖车收购等多元化收集
模式。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按照国家《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
完善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的管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市场
手段和法律手段,解决报废汽车回收和拆解行业存在的问题,加
大对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技术的研发。建立与现代化大规模汽车生
产消费相适应的汽车回收和拆解体系,在全省建立若干个区域性
的废旧汽车拆解中心。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建
立报废零配件的处理、销售体系,适当提高报废汽车的收购价,
遏制非法拆解企业。建立有效的零配件再生利用体系,建立相应
的检验标准,对再生零配件进行分类处理,加强报废汽车回收的
管理工作。
家用电器、电子类产品的回收利用。产品制造商应承担起电
冰箱、洗衣机、电视机、音响、激光唱机、微波炉、个人计算机、
CD 机等大量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再商品化的义务,设计、制造
易回收利用的产品。开展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资源化
的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未来家电及电子产品的大量废弃问
题。制定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有关规定,建立区域性
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中心市场和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
回收利用体系。搞好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的示范基地建
设,重点抓好汕头贵屿电子市场、清远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
基地项目建设,引导其发挥废旧家电及电子类产品回收利用的龙
头带动作用。
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通过价格和政
策引导,对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进行分类回收。提高
废旧金属的回收使用率,开辟利用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
料生产井座、井盖及汽油等资源化途径,加强废旧金属、废旧轮
胎和废旧塑料回收的分类指导。强化对中心城市、工业园区和省
内主要交通干线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和废旧塑料的收集和管理。
支持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回收利用项目的产业化运作。
建筑废料和垃圾回收利用。一是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施工
中产生的废物进行综合利用,不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应当委托
有条件的生产经营者,进行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二是鼓励
引导专业化公司运作,形成相对独立的专门网络,积极开展建筑
废料和垃圾的回收利用,对建筑钢材、玻璃、型材、墙体外装修、
内装修、管线、墙体等废料进行分类回收,加大对墙体构件的分
拆技术、墙体材料再制造利用技术的开发利用,全面提高建筑废
料的回收使用率。
污泥综合利用。长期以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我省积
累了大量污泥,既是一个沉重的包袱,又是一个丰富的资源。结
合我省江河综合整治工程和环境综合治理,省及有条件的市应该
设立专门扶持项目和资金,加大污泥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的示范
项目建设力度。在对污泥进行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上,从以下几个
方面进行综合利用。一是对造纸类、煤泥类污泥进行燃烧发电;
二是对生活污泥,生产加工成作物或植物肥料、营养土壤;三是
对工业污泥生产加工成建筑墙体材料或墙地建材产品。各自启动
示范推广项目。着力推进污泥资源化项目的产业化运作。
再制造。积极推进废旧汽车和废旧轮胎等产品的再制造。
汽车和轮胎生产行业是我省的特色和优势行业,行业规模和消费
市场规模十分巨大,在我国占有重要地位,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
上述废旧产品在我省将保持 5~8%的年均增长率。随着再制造
技术的日益成熟,在传统拆解利用和绿色设计的基础上,进一步
进行再制造利用,市场前景十分广阔,我省应在这方面积极探索,
锐意开拓创新,着力推动再制造技术研究开发,加大对再制造关
键技术特别是汽车再制造关键技术的攻关。大力发展汽车零部件
的再制造和轮胎翻新行业,按照靠近消费市场、靠近生产企业的
原则,积极启动再制造(翻新)示范推广项目。为“十一五”以后
的规模化发展积累经验和奠定基础。
3、严格执行废物强制回收制度
按照国家《循环经济促进法》,对于列入国家强制回收名录
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严格执行废弃物强制回收制度,生产企业必
须对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负责回收;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
企业负责利用;对因不具备技术经济条件而不适合利用的,由生
产企业负责无害的处置。生产者委托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进行回
收的,或者委托废物利用或者处置企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的,受
托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负责回收
或者利用、处置,消费者应当将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交给生产
者或者其委托回收的销售者或者其他组织。
(三)加快建设绿色政府
政府是发展循环经济的组织者和管理者,要积极发挥政府的
表率作用,大力推进绿色政府建设工作。以绿色办公为切入点,
通过实施“绿色行政、绿色采购”策略,切实提高政府的绿色管理
水平;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降耗、节水、节材、废弃物回收
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和措施;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制定各
自的耗能、耗水和办公耗材定额指标,财政部门按定额指标审定
经费预算;创新政绩考核制度,制定绿色采购制度,使各级政府
成为高效、节能、节约资源的环境友好型政府。列入政府采购目
录的绿色产品 2010 年达到 40%以上,2012 年达到 45%以上,
2020 年达到 60%以上。绿色产品价值占采购总价值 2010 年达
到 40%以上,2012 年达到 45%以上,2020 年达到 60%以上,
实现能耗、水耗、办公耗材等大幅度下降。主要任务:
1、强化环境意识,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一是通过宣传、培训、专题讲座、典型示范等形式,普及保
护环境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二是在本职工作中树立环境意识,改
进现有干部考核标准,引入绿色考核;三是从我做起,自觉规范
环境行为,树立公务员良好形象。
2、以绿色办公为切入点,启动绿色政府建设
坚持“节约、减量、美化”的绿色办公原则,制定政府部门节
能、节水、节材的目标要求和实施办法,建立政府机构耗能、耗
电、耗水、耗材统计体系,重点抓好政府建筑物节能改造以及公
务车节能;推行绿色采购,带头使用可回收、再生材料、再利用
的绿色办公用品,带头使用节能和贴有能效标志的产品。带头使
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体系认证,环境标志认证的企业产品。
借此引导产业发展方向和市民消费行为;加强办公用品废弃物的
分类管理,改善和美化办公环境,提倡简朴办公,营造良好的办
公氛围,提高政府运作效率。
3、建立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决策机制
创新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的决策机制;在政府决策、规划、执行中体现循环经济的要求,
要从全局、长远的利益出发,综合考虑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把保护资源环境,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作为最高目标,切
实从决策的源头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
赢”。
4、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制度
在已实施的政府节能降耗措施基础上,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导
向作用和示范作用,大力倡导绿色采购,制定绿色采购制度。在
政府采购计划中将再生材料生产的产品、通过环境标志认证的产
品、通过清洁生产审计或通过 ISO14000 认证的企业产品优先列
入绿色产品目录,明确绿色采购目标;优先采购保护资源与环境、
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利于公众健康的产品。通过绿色采购发
挥政府部门的表率带动作用,引导环保产业发展,促进企业积极
回收和利用再生资源,节约能源,减少废弃物排放,调动全社会
开发和节约能源、资源的积极性,引导绿色消费。
(四)加强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
将环境保护与创建国家环境友好企业、生态示范区和绿色社
区等创建活动以及污染源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固体废
物管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等工作有机结合,将污染防治工作
的重心由传统的末端治理向源头削减和全过程控制转移,狠抓污
染物排放的减量化以及废物的再利用、资源化。大力推进生态工
业体系建设。合理利用土地,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完善生态园林
绿地系统建设,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自然与人文景观相互协
调,人居环境优美;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环境承载力明显提
高,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1、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认真贯彻《环境影响评价
法》,所有新扩改建项目,包括各类开发区建设都要严格执行环
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禁止新上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的项目和经过评价可能导致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的项目,新建电厂
必须同时配套脱硫设施。提高化学工业、化学原料制造等主要有
机毒物排放行业的排放标准,严格控制有机毒物排放。
(2)提高环保建设水平,加强环境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
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处理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电厂
脱硫工程,稳步推进电厂脱硝工程。加快建设省环境监控中心和
五大区域性监测中心。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保收费政
策实施力度,强化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严防污染由发达地地区向
欠发达地、由城市向农村转移。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3)严格实施总量控制制度。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
有效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建立健全全省化学需氧量、二
氧化硫分配和削减台帐,建立完善重点污染源档案系统,确保总
量控制目标和任务的完成。通过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促进新老污染源减排及加强资源综合利用,推动企业层面循环经
济的发展。
(4)严格环保准入。严格限制高污染项目,凡是不符合产
业政策、不符合有关规划、不符合重要生态功能区要求、不符合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达不到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目标的项
目,一律不批准建设。在审批建设项目时,对项目实施循环经济
和清洁生产提出具体的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
“三同时”制度。
(5)进一步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针对重点区域、重
点行业、重点污染源,进一步加大审核力度,推进强制性清洁生
产审核工作的全面开展,有效削减污染负荷。对已公布的企业加
强指导和监督,促进其加快完成审核工作,并将企业清洁生产方
案实施情况纳入日常环境监督管理。
(6)深入推进环保示范创建活动。加快推进佛山、东莞、
河源市等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深入推进生态示范创建,
继续推进深圳、珠海、中山、江门、潮州市建设生态市,以点带
面推动农村生态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的发展;深入开展国家环境
友好企业、生态工业园区和 ISO14000 国家示范区等创建活动。
2、推进生态环境建设
(1)改善生态系统。注重生态恢复,促进生态良性循环。
对植被破坏严重,水土流失频繁地区,采取生物与工程相结合的
方法进行综合治理,加大对采石场、废旧矿山的治理力度,关停
一批采石场,对其进行生态恢复,对保留下来的采石场实行严格
管理和有序治理,杜绝水土流失面积进一步扩大。依法严格控制
水源保护区的土地利用,对水源保护区进行综合治理和全面生态
恢复,确保水源优质,环境优美。构建城市绿地系统,完善城市
生态功能。大力构建城市绿地系统,不断完善生态功能;推行建
筑物屋顶绿化和建筑外墙绿化,减缓城市热岛效应。建设优美人
居环境,美化绿化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加强自然保护
区和风景名胜区保护,大力建设郊野公园和森林公园。
(2)治理环境污染。一是治理大气污染。推广使用清洁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促进城市节能,在电力行业和主要二氧化硫排
放企业安装脱硫装置;构建珠江三角洲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体
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排放标准,加大机动车排放污染防
治力度,推广使用清洁汽车和清洁燃料,强化在用车污染控制,
最大限度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二是治理水污染。继续大力推进
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对省内主要河流进行综合治理,
使河流水质达到省规定的标准,流经市人口密集区的主要河流水
质达到景观水质标准;加强重要水源地的环境治理、水污染控制
与水质保护工作;加强近岸海域的水质保护与污染控制,满足海
水利用的要求。
(3)突出加强饮用水源地和自然生态保护。在划定的饮用
水源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区等重点保护对象范
围内,禁止任何新建项目上马,对已有的开发区、工业企业要加
强管理。加强对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控,及时掌握水源水质状况,
建立饮用水安全预警系统。建设生态防护带,防止水土流失,减
少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湿地、海洋、地质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
保护。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推进林分改造、提升防范防范森林灾
害能力。
(4)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按照集中控制的原则,所有的工
业园区都要建设污水集中处理和集中供热、供气设施。建设无公
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和特色基地,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已建和新建港口都要进行环境规范化整治,建设废油处理设施、
垃圾、粪便收集设施。合理规划和调整沿江污染物排放口,所有
新建排污口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五)加快循环经济基础设施建设
发挥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建设区域性的循环经济基础设施,
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提供基础性保障。
1、建立完善的废物分类收集系统和规划布点
一是要建立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二是要建立完善的工
业废物分类收集系统;三是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和的强制回收
产品、包装物分类收集系统;四是逐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多层次的
废物集中分拣整理场所;五是要严格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建
立生活垃圾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建
立工业废旧物、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强制回收产品、包装物
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设施。分类收集网络应以社区为基础,将
废物分类收集与社区建设结合起来,在社区建立废物分类收集网
点。新住宅区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网点建设,老住宅区整合社区
资源建立网点。鼓励居民家庭实行分类处置生活废弃物,鼓励社
区自主建立废物分类收集网点。
2、建设技术创新开发推广平台
在大力推动企业技术研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宏观
调控职能,整合重点高校、科研院所、骨干企业科技资源,强化
产学研的横向联合,建立并逐步形成各种形式节约资源、降低消
耗、污染减排的清洁生产技术创新开发平台和转让推广网络体系。
重点围绕产业升级的技术改造,国家鼓励的清洁生产技术推广服
务,国外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及其综合集成和应用开发,加速技
术创新的本地化进程。
3、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网络系统
针对不同企业、行业需求,大力开展循环经济政策法律、标
准、清洁生产技术等咨询服务,为企业产品开发设计、生产过程
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提供重要决策信息。建立清洁技术储备库,
采用服务器—客户端开发相应的技术查询用户系统,实现数据存
储、数据过滤、数据统计和信息查询等功能,建立多层次的生产
技术信息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技术咨询服务中介组织,连接企业
和技术市场,为企业发展提供生态适用性技术支持。
4、设立污染物排放权交易中心
在现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基础上,尽快组建全省排污权交
易机构,以重点污染行业和珠三角地区为重点,建立多种形式的
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机制,激励企业积极通过技术进步开展污染防
治,控制和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
5、设立废物资源交换贸易中心
培育和发展面向全国的可再生资源废物市场,建设综合性、
行业性废物交换信息系统,建设区域性废物交换贸易中心。按照
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的原则,通过对原有废物交换场
所的整合改造、提高;率先在珠三角地区设立 5~8 个区域性废
物交换贸易中心,粤东、粤西、粤北山区原则上各建立一个区域
性、综合性废物交换贸易中心。集中发展废旧汽车、废旧家电、
废旧电子、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废钢、废铜、废纸的资源回收
和循环利用交易,吸引国外和民间资本参与工业废物削减、废物
交换、废物循环、废物处理处置的全过程。建设虚拟废物交换中
心,建立企业、产品、项目、政策和科技成果等与废物交换相关
的数据库。
第四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按照先行试点、后行示范、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
的原则,从“十一五”时期至 2020 年,广东发展循环经济要突出
抓好一批示范工程与重点项目建设。
一、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分类示范企业
按照循环经济发展思路,试点企业的示范工程建设分两步走,
第一步抓好第一批 69 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第二步
在第一批试点取得成效和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启动第二批循环经
济试点企业的试点工作。2012 年以后将试点工作转入示范和全
面推进工作。结合各部门的相关示范工作,进行分类指导,进一
步推进个性化分类示范工作,进一步抓好清洁生产、节能、节水
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分类示范工作。
(一)循环经济试点企业
在总结第一批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方案,适当扩
大试点范围,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主要任务、内容和工作重
点的试点覆盖。2010 年循环经济试点企业总数达到 300 家,同
时逐步将试点企业改为示范企业,2012 年建成 500 家循环经济
示范企业,2020 年建成 1000 家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二)清洁生产企业
在电力、石化、建筑、建材、冶金、机电、纺织印染、造纸、
皮革、电镀等循环经济发展重点行业领域中,2010 年选定 300
家企业作为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同时在上述企业中确定 5 家企
业进行废水“零排放”示范。2012 年建成 500 家广东省清洁生产
企业,2020 年建成 1000 家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三)节能示范企业
在列入国家和省双千节能行动,综合能耗一万吨标准煤以上
的重点用能企业中,2010 年选定 100 家企业作为节能示范企业,
2012 年建成 200 家节能示范企业,2020 年建成 500 家节能示范
企业。
(四)节水示范企业
选择用水量大、节水效果明显、管理先进的企业作为节水
示范企业。2010 年全省建成 300 家节水示范企业,2012 年全省
建成 500 家节水示范企业,2020 年建成 1000 家节水示范企业。
(五)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围绕重点行业领域,选择一定数量的企业作为资源综合利
用示范企业。2010 年全省建成 100 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2012 年全省建成 200 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020 年全省建
成 500 家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
二、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在切实抓好第一批 8 个试点园区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
试点,2010 年建成 20 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12 年建成 30 个
循环经济示范园区,2020 年建成 100 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一)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
在现有的循环经济发展和生态化改造较好的园区,园区化、
生态化改造较好的产业集群园区,以及新建工业园区中,选择一
定数量的园区作为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2010 年建成 18 个循环
经济工业示范园区,2012 年建成 25 个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
2020 年建成 90 个循环经济工业示范园区。
(二)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园区
在我省生态农业较为发达的农业园区,选择一定数量的园区
作为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园区。2010 年建成 2 个循环经济农业示
范园区,2012 年建成 5 个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园区,2020 年建成
10 个循环经济农业示范园区。
三、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一)循环经济示范城市
在现有广州、深圳、汕头、佛山、东莞、江门第一批 6 个循
环经济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再选择珠三角地区的珠海、惠州、中
山、肇庆 4 个城市、粤西地区的湛江或茂名和粤北地区的韶关
等 6 个城市作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在总结经验、完善试
点、规范发展的基础上,以试点推动示范工作,2012 年争取全
部转为示范城市。2020 年全省所有地级以上城市都要建设成为
循环型城市和生态化城市。
(二)循环经济示范县(区)
在第一批第一个循环经济试点县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循环经
济示范县(区)的创建工作。在全省各地分别选择一定数量的循
环型县(区)、城市区作为循环经济示范县(区)。
(三)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绿色住区)
在建设循环型社区的基础上,在全省各地选择一定数量的循
环型住宅小区、社区作为循环经济示范社区,即绿色住区。循环
经济示范社区以绿色建筑、绿色环境、绿色管理和绿色消费行为
为重要内容。
(四)循环经济示范村镇(绿色村镇)
在建设循环型村镇的基础上,在全省各地选择一定数量的循
环型、生态化村镇作为循环经济示范村镇(绿色村镇),即绿色
村镇,循环经济示范村镇以建设生态化村镇为重要内容。
四、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一)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在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利用处理体系中,选择一定数量的
单位(项目)作为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二)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在原有一批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子、废旧金属、废
旧纸张、废旧玻璃、废旧塑料、废旧轮胎等一批工业废弃物综合
利用单位(项目)中,选择一定数量的单位(项目)作为工业废
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三)再制造示范单位(项目)
在利用再制造技术对废旧汽车和废旧轮胎回收利用的单位
中。各选择几家单位(项目)作为再制造示范单位(项目)。再
制造单位的认定以延长产品或部件的生命周期为重要内容。
(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在利用建筑废弃物循环利用技术,对建筑废弃物和建筑施工
中产生的建筑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各选择几家单位(项目)作为
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示范单位(项目)。以利用建筑废弃物
开发建筑材料为重要内容。
(五)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单位(项目)
在利用污泥循环利用技术对污泥资源进行综合利用的单位
(项目)中,选择几家单位(项目)做为污泥综合利用示范单位
(项目)。以对污泥的规模化综合利用为重要内容。
五、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一)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选择写字楼、大型商场、医院、酒店、图书馆等 5 类大型公
共建筑和有代表性住宅建筑作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从设计、建
材、供水、供电、供冷、照明、垃圾分类回收设施等方面全面引
入循环经济理念,侧重建筑的耗能性能,使之达到节水、节电、
节材、节地、绿色环保、方便舒适的目标。
(二)绿色办公示范单位
选择一定数量有代表性政府部门作为绿色办公示范单位,
重点从现有照明、给排水、供冷、垃圾分类回收等设施改造入手,
对办公楼进行“绿色改造”。同时,研究制定节水、节电、办公用
纸、打印耗材、一次性用品等节能降耗指标,提出可操作性的考
核办法,提倡无纸办公,利用电脑接受传真,探索绿色行政的途
径,为全面建设绿色政府打下基础。
六、循环经济公共平台示范单位(项目)
建设一批与发展循环经济密切相关技术创新、开发推广、
节能服务、信息网络、交易、咨询、国际交流、宣传、培训、实
验室、检测分析、标准化评价、认证认可等公共服务单位或开发
项目作为循环经济公共平台示范单位(项目)。并根据功能与绩
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分别选择少数队伍素质高、技术装备先进、
管理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机构,作为公共平台示范单位。
七、关键、共性技术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一)节能与新能源技术
1、工业节能技术
2、建筑节能技术
3、交通节能技术
4、太阳能光热、光伏技术
5、分布式冷热电联供技术
6、煤、电、气、化一体化开发利用技术
7、空调节能技术(热回收空调系统、燃气空调、蓄冷空调、
热泵技术)
8、高、低压变频节能技术
9、地热利用技术
10、余热余压利用技术
11、锂离子电池技术
12、生物质能开发利用技术
13、风能开发利用技术
14、照明节电技术
15、氢能源技术
(二)节水技术
1、中、污水回用技术
2、雨、洪利用技术
3、节水器具开发技术
4、其他节水(喷灌、低压供水等)技术
(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
1、废旧电池循环利用和最终处理技术
2、电子废弃物安全拆解、处理和资源化技术
3、再制造、开发利用技术
4、生物质资源的回收利用技术
5、工业粉尘回收技术。
6、脱硫与回收利用技术。
7、脱硝与回收利用技术
8、脱氮与回收利用技术
9、漂染(皮革、印染、电镀)污水处理技术
10、飞灰资源化技术
11、建筑拆除和建筑废物回收再利用技术
12、有色金属提取与再生技术
13、厨余垃圾回收处理技术
14、报废汽车拆解、旧零部件再制造和材料回收再生技术
15、污泥综合利用开发技术
第五章 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激励和保障措施
一、实行各种激励政策,构建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
体系
(一)加大公共财政扶持力度
设立广东省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循环经济的科
技研究开发、循环经济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大循环经济
项目的实施、发展循环经济的信息服务等。将循环经济重大科技
攻关项目的自主创新研究、应用示范和产业化发展列入国家或者
省级科技发展规划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并安排财政性资金
予以支持。对循环经济重大技术、装备的引进和消化、吸收、创
新,给予资金支持。设立环保投资基金,鼓励环保类技术创新和
相关成果的市场化、产业化,对开展清洁生产、从事循环经济的
企业给予积极的补贴。借鉴日本、德国等国发展静脉产业的经验
做法,对从事资源再生利用的静脉产业,探索建立积极的财政扶
持政策。对现有的省级企业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中小
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效益等专项
资金,要按一定比例安排支持发展循环经济特别是资源节约和综
合利用项目。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运用税收等措施鼓励进口先进的节能、节水、节材等技术、
设备和产品。企业使用或者生产列入国家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
用等鼓励名录的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
定享受税收优惠。研究建立废旧资源回收处理收费或押金制。抓
紧制定节能、节水产品以及节能省地型建筑推广的税收优惠政策。
将现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气污染、工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废弃
物等的收费制度逐步改为开征环境保护税。逐步实行“绿色税收
转型”,研究促进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节能、节电技术设备、
清洁生产、可再生能源开发等税收支持政策。
(三)实行合理的价格政策和收费制度
对资源高消耗行业中的限制类项目,实行限制性的价格政策。
对利用余热、余压、煤层气以及煤矸石、煤泥、垃圾等低热值燃
料的并网发电项目,提高其上网电价。加大水资源费征收力度,
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并施行阶梯式加价制度。实行垃圾排放
收费制度,收取的费用专项用于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贮存、
利用和处置。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押金等方式回收废物。
(四)研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和引导社会绿色消费政策制
度
完善政府采购条例,编制绿色产品目录和政府绿色采购目录,
制定纳入采购目录的产品生产企业应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在消
费领域,制定鼓励绿色消费、简化包装、减少使用一次性产品、
垃圾分类回收的相关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实行绿色消费。
二、强化自主技术创新,建设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支撑
体系
(一)提高循环经济适用技术自主开发能力
将资源节约、循环利用关键性技术的研发,纳入科技开发计
划和产业发展计划。鼓励创建循环经济技术开发重点实验室、研
发中心。积极引进和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的循环经济技术,组织
开发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循环经济发展中延
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以及新能源和可
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技术等,提高循环经济技术支撑能力和创新能
力。
(二)加强节能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
结合节能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开发能源节约和替代技术、
能源梯级利用和综合优化技术、重大机电产品节能降耗技术等。
支持科研单位和企业研发制造节能、节水、节材、低耗、环保型
装备。积极推广应用先进节能技术、节能设备、节能工艺和节能
材料。鼓励推广节能自愿协议、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以
绿色材料产品、可拆解循环产品、节能节水型产品等为重点,推
进以产品生命周期全过程资源节约和环境影响最小为基础的绿
色产品生态设计。
(三)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
研究制定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技术创新政策、技术导向目录,
以及国家鼓励发展的节能、节水、环保装备目录。有关部门要研
究制定鼓励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高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
平的措施。
(四)加强技术合作和技术创新经验推广
加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区域之间循环经济技术、
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横向合作和联合攻关,探索有
效合作方式,创新合作模式,全面提高技术水平,加快技术研究
开发与应用进程。分行业、区域召开经验交流会,将成功经验做
法以及先进循环经济技术在全省予以全面推广。
三、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不断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体制机制
(一)建立和完善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投融资机制
一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循环经济发展综合管理部门在制定
和实施投资计划时,要将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资源综合利
用等项目列为重点投资领域。二是积极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建立政府、企业、金融机构三位一体的投融资机制。三是探索多
元化融资渠道。除建立政府专项资金外,引导各类金融机构积极
支持循环经济发展的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引进外国政府、企业
资金,在国家政策允许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尝试发行地方专项
债券等。
(二)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
推进水、电、石油、天然气、煤炭和土地价格改革,加快推
进天然气出厂价形成机制改革,完善煤电联动机制,形成鼓励再
生能源发展的电价机制。对水价、电价等重要资源价格适时进行
政策性调整,推进水、电等资源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收费的方式。
对高耗能行业中国家淘汰类和限制类项目,继续实行差别电价。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电厂、热电冷联产电厂向循环经济工业园企业
直接供电供热供冷的试点工作。
四、依法监督管理,完善法规和标准体系,为发展循环经济
提供有力保障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加大监督
管理的力度
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集约利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严格执
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逐步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加
强对企业废物排放和处置的监督管理,降低排放强度;鼓励有条
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二)加强和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尽快制
定与之配套的地方性法规。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
等促进资源有效利用以及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废旧电子、废旧
轮胎、废旧塑料、建筑废物、污泥、包装废物、农业废物等资源
化利用的法规和规章,抓紧制定促进废旧汽车、废旧家电、废旧
电子、废旧轮胎等再制造产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抓紧制定我省
促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节能、绿色采购等相关的专门法规。建立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扩大生产者责任原则和污染者付费原
则,明确生产商、销售商、回收和使用单位以及消费者对废物回
收、处理和再利用的法律义务。
(三)进一步制定更严格的节能降耗、节电、节水、节材、
节地等强制性能效标准
重点对钢铁、石化、建材、造纸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品
制定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建立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
准入制度。全面落实 GDP 能耗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制、投资项目
节能审查制。适时修订工业用地控制指标、用水定额,建立健全
资源节约标准体系。对新建开发区建立严格的土地使用效率、耗
能、耗水和环境准入标准。建立和完善主要用能设备能效标准和
重点用水行业取水定额标准。
(四)建立和落实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
一是落实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加强对能效标识的监督管理,
开展能效标识和节能指标的专项市场监督检查和抽查,推进民用
建筑实行能效标识,研究实施清洁生产企业标识。二是落实投资
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通过节能评估和审查的投资项目,
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三是建立科学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统
计和核算制度。把节能降耗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考核体系。
根据国家公布的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制订和完善我省的循环
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发展循环经济的基础统计和核算工作,
建立基础数据库。完善绿色增长相关统计核算制度和评价指标体
系。建立和完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及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建立我
省能源消耗基础数据库,及时编写和公布全省能源利用状况。四
是研究制定政府绿色采购和引导绿色消费的政策制度。
(五)积极推进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工作
组织制定一批地方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建立健全资源
节约标准体系。要加快制定高耗能、高耗水及高污染行业市场准
入标准和合格评定制度,制定重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和
涉及循环经济的有关污染控制标准。加强节能、节水等资源节约
标准化工作。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
认证。逐步制定完善与发展循环经济有关的示范企业、清洁生产
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城市、示范县(区)、示范社区、示
范村镇、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单位、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
医院、绿色政府、绿色建筑、公共平台示范基地等评价标准。
五、完善服务手段,构筑发展循环经济的公共服务平台
(一)建立为发展循环经济服务的公共信息化网络
加快建立广东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及全省统一的循环经济
GIS 平台,逐步形成集管理与决策、技术与研发、资讯与商务于
一体的循环经济支持系统。在本规划期内,先对该平台进行系统
设计,搭建整体框架,重点完成管理信息网络、综合信息网络和
资源循环再利用网络的建设,逐步建立循环经济技术研发、应用
与推广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平台的架构。组织建立全省循环经济
信息传播系统及公益性的咨询网络。
(二)建立公共性污染物交易中心
在现行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尽快组建全省排污权
交易机构,培育和发展面向全国的可再生资源废物市场,建立区
域性废物交易中心。加快研究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交易机制,可先
试行排污权交易,如 CO2 排放配额交易。
(三)加快建设循环经济技术服务体系
一是扶持建立专业机构,专门分析研究各行业有关循环经济
发展、能源消耗信息、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信息,及时向社会发
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开展信息咨询、
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二是高起点建立技术开发和检测分析国
家实验室、国家级检验分析机构,培育发展一批实验分析、标准
化、检测分析、认证认可、节能审核、投融资、信用担保、项目
咨询、管理咨询、运营服务、综合评价分析、人才培训等公共服
务机构。三是积极引导行业协会、中介技术机构、学会和其他社
会组织开展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公共服务,大力培育扶持节能技
术服务机构及清洁生产技术依托单位的发展。
(四)加快循环经济管理、技术人才培养和引进
制定循环经济人才培养和引进规划,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
制。注重在循环经济发展实践中培养造就人才。培养和引进一大
批具备循环经济理念的管理人才,复合型研究人才及高技术人才。
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相关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接受循环经济专
业培训。省属高等院校开设相关专业课程,培养大批精通循环经
济管理和自然科学技术人才。省、市党校要在干部培训中增设适
应循环经济发展的专业内容及相关课程。
六、拓展对外开放领域,扩大循环经济方面的国内国际交流
与合作
(一)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拓宽利用外资渠道
围绕发展循环经济,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
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利用世行、亚行、全球环境基金、联
合国开发计划署等国际组织以及各国政府的贷款或赠款,鼓励外
资投资高新技术、污染防治、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鼓励外
商设立生态经济研发机构,积极开展有关项目的合资合作。
(二)重点抓好能源资源利用的国际交流合作
广泛引进、吸收发达国家先进的能源资源利用和循环利用技
术。加强与能源资源丰富的国家和地区,特别是东盟的合作,通
过合作开矿、共同开发等形式,拓宽本省能源资源供应渠道。落
实与 ABB 公司的节能降耗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与亚行的能
效电厂试点项目合作,加强与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清洁发展机制
(CDM)合作,务实推动与日本政府的合作,推进与美国可持
续发展社区的合作。
(三)建立跨区域的能源资源利用协调机制
继续推进西电东送,进一步开拓泛珠三角区域能源合作的新
领域。加强与香港地区的合作,落实《关于推动粤港两地企业开
展节能、清洁生产及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合作协议》,继续联手
推进清洁生产技术支援试验项目、一厂一年一环保项目、《清新
空气约章》等合作。加快推进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共同举
办面向全省清洁生产依托单位的推介活动,建立粤港双方对清洁
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互认机制,培育参与计划的伙伴企业。
七、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发展循环经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健全常规性宣传和舆论引导
全省各级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发展循环经济建设
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关于能源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和标准标识,宣传普及循环经济的基本知识、发展趋势
和发展途径,宣传节约能源资源的优秀典型,揭露曝光严重浪费
能源资源的案例等等。
(二)建立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举办循环经济技术推广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各级
政府机关要带头节能,成为表率。教育部门要将建设节约型社会
的内容纳入中小学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体系。
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各种形式的培训活
动。
(三)坚持开展能源资源节约行的公益活动
动员和组织企业、学校、社区等单位和工、青、妇等社会团
体,开展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全民节约共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