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放行操作规程
因工作需要向河源x温泉区域外搬运大型物品时,申请部门(单位)应先准确填写物品“放行条”,待温泉保安部核实后方可放行。
放行物品价值较高、数额巨大的,除需各相关单位指定负责人签名外,另须加盖公章,由温泉保安部值班负责人核对后方可放行。
物品放行时,值班保安必须严格核对放行物品,准确记录放行时间,签名确认后收回放行条,交保安部存档。
本规程适用x温泉区域内所有部门及各施工单位。
本规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河源x温泉
保安部
二OO五年四月十五日
放 行 条
编号:
申请放行单位(章)
经手人
证件号码
申请放行原因
有效日期
申请部门签发人
值班岗位保安
放行时间
值班负责人审核
序号
物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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