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能否抑制高房价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谭建伟
2010 年 10 月 18 日 08:30 我来说两句(0)
治理高房价,房产税是一副什么样的药?昨天上午,20 余名深圳房地产界的专业人士
齐聚深商研究会等单位主办的周末沙龙,围绕这一主题展开热烈讨论。不少来宾相信,房产
税改革,对抑制高房价会产生一定的作用,关键要看税率高低和综合配套措施能否有机结合。
9 月 29 日,国家有关部委推出多项房地产政策,展开第二轮楼市调控。
其中,十分引人注目的一项就是,“房产税改革试点将加快推进,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相
比 4 月楼市新政提出的“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
已从“加快研究政策”进入到“加快推进试点”层面了。
房产税箭在弦上
资深房产评论员王世泰说,房产税现在是箭在弦上,将出未出;不是引而不发,而是看
什么时候发。中国的国情决定房地产不能成为投机行业,也不能成为投资行业。因为中国的
土地资源很紧张。中国经济结构的构成不能再由房地产唱主角,中国的资本不能纷纷进入房
地产。加快房产税改革试点,传递的是一个重要信息:以后要不断加大房产持有的成本,以
此消解、减弱或是逐步根除国民理财理念中的房产投资欲望以及现有的惯性。
专业研究人士黄智文表示,我国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已经有了,但在保有环节还没有安
排税收,从税收结构上看,有必要征收房产税。中国社科院做的“十二五”规划里,就把这个
提出来了。相信以后会开征房产税的。为什么现在提得这么紧迫?因为房价高、社会舆论反
应强烈。
也存在不同的看法。一位与会的自由撰稿人称,出台新房产税,存在法理、税务及社会
三个层面的困境,动作不会那么快,政府会从长计议。
收税难度比较大
市国土房产评估发展中心赵新平博士关心的是房产税如何实施。他说,房产税为什么而
征,征来的税用于什么,目前似乎还没有一个官方人士说清楚了。搞房产税,从税收基本道
理来讲,它是调节什么呢?它是普调的,还是有具体的征收对象?比如,房产税实施过程中,
课税的对象、税率,如何去确定,谁去认定。现在大家比较一致的意见是,房产税要针对二
套甚至三套以上的房子课税,但是谁来认定二套、三套?如果按减免一定面积后再征,谁来
做这个工作,好做不好做?如果按 1%房产价值征税,高不高,能不能起到作用,这是值得
讨论的。
“中国的房地产包括农民房、合作建房、福利房等多种形式,农民房怎么收房产税?商
品房好征收,合作建房怎么征收?而出台房产税一定要先解决这些问题。同时,还包括税率
高低、征税基础如何确定的问题;甚至涉及官员的财产公开,难度可想而知。”中国社科院
法学研究所教授张翔也认为,房产税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系列的难题亟待解决。
王世泰担心地说,要重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如果开征房产税,卖方想方设法将新增
税负转嫁到买房人身上,那么,不仅房产税对抑制高房价的作用要大打折扣,而且会增加有
真正需求的购房人的负担。
高房价需综合治理
高房价带来经济结构失衡,金融风险,并日益成为非常敏感、非常激烈的社会问题。
资深房产评论员青忠贵表示,房产税要征,关键在量。“我个人的理解,征的幅度要大,百
分之零点几,无论对于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是社会财富二次分配,把财富用在社会保障或是其
他的方面,我觉得都不够。”他建议,所有的房子都要征房产税,第一套房子可以暂时免税;
第二套房子按照 2%征,第三套就是 3%,以此类推,然后打个五折。这样可能有作用。
深职院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邓志旺形象地说,房产税像中药,每年征收一点,有没有效
剂量是很重要的。如果税率偏低,通胀较高,必然对降房价没有多少意义。目前情况下,房
产税税率定得过高,也不合时宜。“更好的药方,我觉得是房地产交易所得税。德国是比较
发达的经济体,房价不是很高,采用的就是惩罚性交易所得税。100 万的房卖了 200 万,可
能要交 110 万的税,导致房价上涨的收益完全被税收抵消,从而抑制炒房。”
“中国的高房价主要有两个成因,一是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问题,比如国有资本为主体的
结构,造成市场发育不是很充分;二是分配机制的问题,第一次分配没有营造公平的市场规
则,二次分配没有建立比较完整的福利政策、福利制度。这两个原因没解决,房价的问题是
很难解决的。”独立评论人南云楼分析,征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只是比较小的一个方面,关
键是调整经济结构和分配方式。
调整分配方式有三件事情要做:建设法制社会;提供大量廉租房;通过税收对房价起到一定
的控制作用。
房产税大事记
1949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政务院发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1950 年)将房产
税列为开征的 14 个税种之一。
1951 年 8 月 政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将房产税与地产
税合并为房地产税。
1973 年 简化税制,把对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征收的城市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保留税
种只对房管部门、个人、外国侨民、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征收。
1984 年 改革工商税制,国家决定恢复征收房地产税,将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
地使用税两个税种。
1986 年 9 月 15 日 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 10 月 1 日起
施行,但对住宅免征。
名词解释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
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
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房产税改革
方案简介
今年是继续应对国际金融危
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国际国内经济深度调整和深刻变化,迫切要
求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破除制约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体制机制障碍,
切实推动科学发展。
编辑本段
主要内容
《意见》指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制度,逐
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研究实施个人所得税制度改革,完善消费税制度,研究开征环境
税的方案。
(二)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善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加快形成覆盖政府所有收支、完整统一、有机衔接的公共预算体系。推
进预算公开透明,健全监督机制。研究建立地方政府财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统计报告和收入管理制度。完善中央企业国有资
本经营收益上缴和使用管理制度。
国务院首次明确推进房产税改革 2010 年 06 月 01 日“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在
中国政府网(5 月 31 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 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
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中,这一表态是最高决策层对于楼市
调控具体税收手段的第一次明确。受此消息影响,昨日地产股大幅跳水,并拖累沪指
跌幅达 %。
业界认为,中央动用房产税调控市场的预期越来越强,不排除上海近期推行试点
的可能。一些分析人士认为,房产税的最主要目的或不是调控房地产市场,而在于调
节收入分配。同时,地方财政或将因此受益。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要求,由发改委牵头,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
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
编辑本段
上海试点
上海试点预期再起
“房产税与物业税最大的不同在于,房产税是已有税种,可以调整征收范围后推
出,而物业税的出台需要立法程序。”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向《每日经
济新闻》记者表示,作为保有环节的税种,房产税是中国现阶段的首选。
据了解,房产税于 1986 年出台,征收范围为经营性房产 (不含住宅),依照
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 12%。
根据此前流传的上海房产税草案,家庭人均面积是衡量是否征收的重要依据。如
果符合征税条件,征税额相当于房产价值的 8‰。不少业内人士担心,将房产税扩大
到住宅,可能会加重购房者的负担。
陈国强表示,如推进房产税试点,势必会进行差异化操作,即对首套房免征或降
低税率,多套房和大户型房屋从严征收。同时,与房地产有关的一些税种也将被合并,
避免更多成本转嫁到购房者身上。据了解,目前中国与房地产有关的税收多达 40 多
种,个别地方甚至有上百种。
此前传出上海将出台房产税,但截至目前,上海方面仍未公开承认。国务院昨日
表态后,上海业界认为,不排除近期推行房产税试点的可能。
“现在大家都在等这个政策(房产税)。正式出来了,市场就开始活跃了。”在龙
湖地产营销副总高晚晴看来,成交量低迷的真正原因是观望,要结束观望,只有等包
括房产税在内的未明确政策出尽。
上海中科大学城营销总监王士章也表示,开发商们现在 “按兵不动”,就是因为
房产税悬而不决,他认为房产税应在 3 个月内出台。如果不出台,市场受房产税的影
响会越来越小,至 8~9 月份,楼盘就可正式上市销售,届时市场会开始回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则认为,外界对房产税过于敏感。税收是一项
重要的调控手段,即便没有本轮调控,房产保有环节的税收也将适时出台。
编辑本段
全国试点
解读
家庭唯一住房享契税“减半”优惠
原文 :三是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加强对土地增值税
征管情况的监督和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
地增值税的清算和稽查。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
解读:
针对上述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新政,昨晚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
部已迅速联合出台了具体细则,即从 2010 年 10 月 1 日起,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
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减半征收。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1 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
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唯一住房“减半”征收契税
文件明确,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
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
税。对个人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 1%
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而根据此前北京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 3%,但 90 平方米以下的首
套住房契税按 1%执行,符合普通商品住房标准的则减半征收即按照 %征收。而从
新政看,明天即 10 月 1 日起,只有首次购房,且该普通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才
能享受契税减半的优惠;同样,享受 1%契税税
率优惠的 90 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也是家庭唯一住房,才能享受优惠。而那些购买普
通商品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商品住房或者公房、房改房等住房的,不再能享受契
税优惠政策。同样“缩水”的还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新政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
并在 1 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官方首提“房产税试点工作”
新政有关“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全国”的说法,不仅是官
方首次提到了“房产税试点工作”,也首次提到了“试点将逐步扩大到全国”。
业内人士对此判断,作为从长远看能长期稳定楼市的税费政策,眼下被提出加快
试点工作并将试点逐步扩大到全国,将再次让“房产税”成为悬在楼市上空、影响房价
预期的利剑。
房价上涨过快城市将增加用地供应
原文:四是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各地要加大对各地 2010 年住房建设计划和用
地供应计划实际完成情况的督察考核力度,切实落实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保障性
住房建设计划和供地计划。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增加居住用地的供应总量。认真
落实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抓紧制定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中长期贷款政策。
解读:
业内人士认为,“增加供应”是“国十条”出台后,多次房地产调控政策中都提及的
问题,从目前看,包括北京在内的住宅新增供应量确实开始增加,北京市住房库存量
近期也从“供不应求”的 10 万套警戒线回到了 10 万套以上。“如果增加供应的系列措
施能够执行,明年楼市平稳就多了一张王牌。”
违法房企将被暂停购地及放贷
原文:五是加大住房交易市场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
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
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为,要继续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有上述
违法违规记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购置土地,各商
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解读:
针对“依法查处经纪机构炒买炒卖、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行为”
这条规定,业内人士认为,这是几大部委联合出台调控政策中首次提及对经纪机构炒
卖炒卖、“阴阳合同”的查处,相比 4 月份的新政,此次的规定切中市场存在的主要问
题进行了针对性的细则细化。如以北京为例,大部分现在的二手房成交纳税只有实际
应纳税额的 50%。新政一旦全面实施将使得二手炒家面临高额的炒房成本。
而对土地闲置、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等违法违规行
为开发商的处罚,也由之前笼统的规定具体到了“要暂停其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和新
购置土地,各商业银行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可操作性强。荧
灿地产相关人士认为,IPO 重启以来,未上市的房企通过在国内上市或借壳上市、赴
港上市融资,已上市房企通过发债圈钱成了开发商资金的重要渠道来源,而今后,故
意拖延工期或者是捂房惜售一旦被查出,则将被禁止股票交易,这对于已经上市公司
的威慑绝对是有效的。
新政 ·分析
二线城市可能出现价量双跌
昨天出台的新政,会对楼市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是最受关注的。对此,昨晚,包括
万科、首创、金地、首开、SOHO 中国等开发商以及中原地产、链家地产等经纪机构
的相关负责人,还有通过新闻联播、网络看到新政出台的购房人都在对此议论。综合
他们的观点,比较一致的是,昨天出台的新政对北京楼市的影响,可能对房价预期的
打压超过实质性影响,市场会因此再度观望;而对外地尤其是一些过去没有严格执行
“国十条”的二线城市,将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价量双跌或许很快出现。
“从昨天出台的政策看,主管部门要打压的就是房价的预期,即改变老百姓、业
内外人士对房价预期上涨的看法,从而给成交回暖的楼市降温。”一位不愿意透露姓
名的权威人士表示。在他看来,政府的目的是要在明年两会前保持楼市稳定,“这次
政策包括限购令、限制违规开发商购地等在内,不少都是抄北京的。北京细则 5 月 1
日执行后,5、6 月两个月是消化观望期,7 月楼市开始适应新政缓过来,8 月出现反
弹。以这样一个周期推测全国市场,马上是 10 月,10 月、11 月是新政消化观望期,
12 月、1 月、2 月是传统淡季,不出意外,两会前夕,随着春季到来,楼市进入平稳
回升期。”
影响
新政 ·影响
集中缴纳契税现象可能发生
按照昨天晚上出台的新政,明天起即 10 月 1 日起,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征收
优惠、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都将“弃旧用新”,这意味着,对那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
非家庭唯一住房的人而言,今天将是最后一天能享受“契税减半”优惠的时间,因此,
根据此前北京曾多次出现的“买房人集中赶优惠政策末班车”现象,今天各区县契税部
门,或将再次出现购房人集中排队办理契税缴纳手续现象。
新文件明确,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政策方面,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
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
契税。对个人购买 90 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 1
%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
策。即那些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但家庭还拥有多套商品住房或者公房、房改房等住房
的,明天起就不再能享受契税优惠政策。同样“缩水”的还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新政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 1 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购房人,根据过去的经验,一半部委文件地方政府都会出台
实施细则,即新老政策将有一个过渡期,北京是否从明天起执行契税新规?想赶搭“契
税优惠末班车”的购房人出门前,最好先问问相关部门,如果有一个过渡期,就没有
必要“赶搭末班车”。 [1]
编辑本段
市场影响
对房价有多大影响?
“假设北京的一个退休部长拥有 180 平方米的二环内房子,如按 %的税率缴纳
房产税,那他一年的退休工资,不吃不喝可能刚够。”SOHO 中国总裁潘石屹昨日在
自己的博客上说,房产税对市场的影响会非常大,日本征收房产税后,房地产立刻垮
下去,20 年都没再起来,经济也一路下滑。
但对于“打压房价”的效果,一些业内人士并不看好。陈国强表示,扩大房产税征
收范围,主要目的在于打击投资投机性需求,调和贫富差距,房价仍将由市场供求关
系决定。中国房地产信息集团分析师薛建雄也认为,房产税对房价的影响不会太大,
整个市场的降幅应在 20%左右,而且是比照今年 4 月份的最高水平。
不过,也有分析人士保持谨慎,认为降价幅度要看房产税政策的严厉
程度和执行情况。
中国指数研究院陈晟说,房产税可能会延长楼市的调整期,让市场低迷的成交量
持续更长时间。中原地产研究总监宋会雍则认为,楼市的调整将在房产税出台后 3~6
个月内完全完成。
扩大房产税范围还有另一重要利好,即地方财政收入增加。
有资料显示,在美国的很多州,物业税收入可占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而在
中国,房产税收入占地方财政的比例几可忽略,土地出让金的比例却越来越大。
DTZ 戴德梁行华北区研究部经理魏冬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对于地方
财政而言,土地收入缺乏稳定性,且容易推高地价,如果房产税的征收扩大到住宅,
将可能改变这一状况。
“综合性政策”待出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要求,由发改委牵头,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长远
健康发展的综合性政策。而“房地产综合性政策”与优化收入分配、完善养老保险一起,
被纳入“深化民生保障体制改革”的范畴内。
陈国强告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作为一项重要的产业政策,该政策将包含
土地、房地产金融、税收、市场监管、住房保障等各个方面,其中,住房保障制度可
能成为重要内容。
据了解,由住建部起草的《基本住房保障法》已于去年底下发,目前正在征求意
见,首次将保障房建设与地方政府政绩进行挂钩。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向进一步指出,这也意味着
房地产业被赋予更多的保障性质,而非市场性质。保障房建设同样能够拉动上下游多
个行业的发展,因此,这并不会影响房地产业在宏观经济中的地位。
据中国政府网 5 月 31 日消息,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 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
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国务院的表态意味着
房产税改革已经超越了研究环节,开始步入实施阶段。而“逐步推进”的措辞也意味着
房产税改革不会一步到位,中央政府对房产税改革的定位更倾向于是一项长期的税制
改革,而非短期的房价调控工具。
5 月下旬的 A 股行情在有关房产税的传闻中风雨飘摇,最后一个交易日更是因国
务院同意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消息等因素的影响而下跌。但事实上,关于房产税怎么改,
是否将征收范围扩大至普通住宅,改成面向所有不动产征收,《意见》并没有明确。
国家发改委负责起草的《意见》是对国务院各部委 2010 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
点的汇总集纳。今年 4 月份,财政部在其 2010 年工作要点中就提出要“完善房产税制
度”。但国务院同意的最终表述是“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足可体现出国务院的重视
和推动这项改革的决心。
但区别于资源税改革方案的直接“出台”,房产税改革“逐步推进”的表述则预示着
改革不能一蹴而就,必然会分阶段、分步骤的实施。
这种“逐步推进”可以从时间、地域、征收范围和改革目的四个层面上理解。首先
是时间上的“逐步推进”,由于中国从事房产评估的中介机构规模小、人员少、公众信
任度不高,难以承担全社会房产评估的重任。借鉴香港的经验,内地最终可能依靠税
务或相关部门的公职人员
来完成这项工作。培养一支成熟的房产评估人员队伍,需要时间上的准备。此外,在
纳税主体的确认与甄别、不同类型房屋的评估标准、征管的方式方法、交易环节的税
费转嫁等方面仍然有很多技术性的问题需要解决,所以房产税改革方案难以在短期内
出台。
其次是地域上的“逐步推进”。与增值税转型改革和资源税改革一样,房产税的改
革方案必然要选定部分地区进行试点,然后再向全国推行。但是在试点地区的选择上
是有讲究的,试点地区必须有代表性,但是社会影响不宜太大,以防试点不成功,造
成社会动荡。之前增值税转型改革选定东北地区,资源税改革挑中新疆,都遵循了这
一原则。
再次是征收范围上的“逐步推进”。现行的房产税只针对经营性用房的保有环节征
收,主要征税对象是商业地产。从试点的角度考虑,将改革范围先期控制在商业地产
内具备诸多优势:一是商业地产类型单一,纳税主体便于确认,大都是开发商或企事
业单位;二是商业地产价格波动幅度不如普通住宅那么大,交易价格透明,易于评估;
三是商业地产在城市中相对集中,级差不明显,评估结果易于与市场交易价格比照。
一旦贸然将房产税征收范围扩大到普通住宅,在目前环境下,势必影响到购
房人和房产持有人的预期,极有可能造成房地产市场的剧烈动荡,导致价格变动过快,
反而不易于房屋价值评估的展开,严重影响试点的效果。
最后,房产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目的,同时也是要攻克的技术障碍,就是归并名目
繁多的税费金,形成规范统一的税种。但是中国房地产业涉及的税费金太多,一次全
部归并难于操作。尤其是土地出让金,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影响较大,一旦衔接不
当,容易造成地方财政困难。因此要最终使房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可
能需要对相关税费金进行多次合并,这也将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
纠结的房产税
税收政策一直以来是楼市调控的利器,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到土地增值税,每
次都能给市场带来强烈的影响。和此前的调控政策不同的是,今年“国十一条”中的税
收政策迟迟不落地,让业内对此一直纠结不清。
其实早在房产税受关注之前,业内一直把精力集中在物业税上。但是由于物业税
需要人大立法通过,又牵扯到需对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环节征收,难度确实较大,因
此从今年 4 月份开始,社会各界的目光全集中在了房产税上。由于 1986 年国务院就
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可以说房产税已经有法可依,只需
重新调整就可以,因此房产税成为了目前最热的话题。
关于房产税的纠结最早始于今年 4 月底,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示:
“目前是推出房产税的可操作时机”。5 月 17 日,国家发改委产业研究所所长助理黄汉
权突发惊人之言,一篇标题为“发改委表态 3 年内房产税免谈”的文章一时间占据各大
网络头条,引发了人们的强烈诘问: “史上最严厉”的楼市调控政策戛然而止?房地
产“绑架”中国经济的预言再度灵验?房价将迎来新一轮疯涨?当天下午,发改委火速
辟谣:“研究人员所发表的意见不代表发改委的立场。”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内容严重
失实,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随后不久,关于房产税的各种消息就成为了社会最为关注的话题。在 5 月 31 日,
国务院批准并公布了国家发改委制定的《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
见》,文件将“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列入了今年的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当中,引起了
市场各方震动,沪深股市在当天双双走低。上证综指跌破 2600 点整数位,沪深两市
出现 2%以上的跌幅。而 5 月份全月 %的跌
幅也创下了自去年 9 月以来单月最大跌幅。
也因为对房产税出台的预期,出现了成交量明显萎缩。 在北京、上海、广州等
一线城市,成交量巨幅下跌。北京市房地产交易管理网数据统计,截至 5 月 30 日,
北京市商品住房期房日签约量为 186 套,较 4 月的 348 套大幅下降 %。更令人关
注的是,如果剔除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5 月份北京的商品住房期房签
约量,日均仅 108 套,环比降幅接近 70%。 5 月上海商品住宅成交套数比 4 月降幅
近 70%。
至此,关于房产税是否将出台有了定论,权威部门的直接表态,也让口水仗最终
画上了句号,开征是铁定的事情了。但是事情并非就此终结,近日在一场论坛上,加
拿大西安大略大学休伦学院终身教授徐滇庆、SOHO 中国董事长潘石屹纷纷表示,房
产税的征收难度会相当大。
编辑本段
征收情况
首套房征收
来自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的消息,中国房产税即将在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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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征,并且,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所关心的,首套房是否征收房产税的问题,贾康明确
表示,首套房不会征收房产税。
购房者担忧
然而,对于房产税这样敏感的税种,单纯“首套房”不开征房产税的表态仍然无法
消除大部分购房者的担忧,对于房产税,绝大部分购房者的担忧如下:
1、房产税会不会严重加大购房者的负担。
对于房产税比例,有关部门一直遮遮掩掩,无法从公开报道中获得确切的数据,
然而,考虑到房产税推出的初衷,不论是抑制投资也好,提升政府长久的财政收入也
罢,同时参考国外做法,这一税负估计每年不会少于 1%,那么这笔税收对于大部分
购房者而言,是否会在按揭至外再构成严重的负担?即便是首套房不征收,对于大部
分城市居民而言,拥有两套房的市民也比比皆是,比如河北保定北区公安局副局长李
刚同志,网传他拥有两套房子,他儿子名下又有 3 套房子,如果传言属实,那房产税
开征该给人家造成多大的经济负担啊。
2、房产税会不会像以往的其他税收手段,没有起到抑制房价反而再度推高房价。
对于财政征收的渴望,使得政府非常喜欢使用增加税收的手段来“调控房价”,然
而,从已经出台的有关房产的 62 种税费来看,这些手段在调控房价的效用有目共睹
地差,反倒严重增加了购房者的成本,那么,这次的房产税会不会也是再度将成本转
嫁到购房者而再度推高房价呢?
3、房产税开征之后,土地出让金是否取消?
其实,这个问题就是第二个问题的延伸了,如果土地出让金不取消,那么房产税
的开征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加重购房者税负以及推高房价,而参考国外成熟的做法,取
消占开发成本最大一块的土地出让金,改为按年征收的房产税,一方面降低了房价,
减轻购房者负担,另一方面一次性的土地收益转化成长期的税负收入也可以减少政府
的卖地财政的弊端。 [2]
带来影响
“房产税推出后,将使得当前正在进行的这轮房地产调控,达到与过去不一样的
高水准。”贾康接受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在搭建一个制度框架,过去我们只会
在交易环节征税,保有环节并没有到位,它是缺失的,现在就是要填补这个缺失环节,
具有制度改革色彩。 贾康还表示,房地产税并不会是政府调控的“最后一张牌”,未
来调整一定是多种手段综合使用,比如物业税,其实物业税跟房产税是一回事,都是
在保有环节中征税,但因物业税有一个较长立法过程,房产税只需在现行税收政策中
进行试点就能推出,因此会选择先行推出房产税,现在问题在于如何不失时机地进入
试点。
业内盛传上海和重庆已积极表态,愿意首批进行房产税试点。对于这点,贾康表
示,目前他并没有掌握更多信息,但试点城市一定会在一线城市中产生,北京、上海、
广州都有可能。虽然最后方案尚未确定,但现有信息表明,房地产税不会向“第一套
房”征收,投资房将成为房产税调控目标。
贾康说,房产税对目前楼价肯定会有影响,但不都是负面,应该全面看待其作用。
房产税对配套改革、房地产经销发展、收入再分配都有很大意义。 [3]
专家评论
针对此前“房产税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的报道,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
昨日称,首套房不征房产税只是学者建议,而非代表官员表态。 之前有报道称,
在 23 日举办的第一届西部金融国际资本论坛上,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表
示,物业税推出已经是“按月计算”,目前离推出最终时间不会超出一年,而且房产税
不会向“第一套房”征收。还有媒体将其冠以财政部官员身份。昨日,贾康对此报道进
行了澄清,他表示首先自己不是官员的身份,这些言论为研究者的建议,其次,“按
月计算”是重复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的判断。
本月初,针对炙手可热的房地产调控问题,在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第十六期“经
济每月谈”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试点推出时间已经“论月数”,
年内是否推出则取决于市场表现。从现场答问情况来看,对于“按月数”也只是聂根据
“国五条”相关政策和发改委文件等做的推断。
贾康昨天表示,所谓不会超过一年,只是语意上的顺延,字面理解按月数即表示
一年之内。此外,他表示是从研究者的角度、从个人建议角度,认为首套商品房不应
被覆盖,房产税的推进过程,应该是渐进式的过程,他认为房产税的推进,应该考虑
学者的这个建议。
近日,人大财经委副主任贺铿也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建议房产税应该有“起
征点”,超过一定面积才征房产税,不能增加一般消费者的负担。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