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提升工作报告
今年以来,县抢抓西咸经济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加快与西咸新区建设快速接轨步伐,全县经济稳步发
展,职工工资待遇不断提高,为增加全县城镇居民收入打下了良好基础,使城镇居民生活水平迈上了一
个新的台阶。截止六月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9903元,同比增加 1453元,增长 %,
一、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
根据统计数据显示,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 %,环比增长 个百分点。收
入的构成中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最大,仍然占主导地位。
(1)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是拉动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全县实行工资体制改革以来,行政事
业单位在岗职工生活津贴得到了保证,对提高城镇居民收入起到了一定支撑作用。二季度末县城镇居民
人均工资性收 6718元,占家庭收入比重的 %,同比增长 %。
(2)非公经济的发展推动全县城镇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快速增长。随着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健康
发展,生产环境不断优化,利润空间越来越大,促使经营性收入有了明显提高,统计数据显示,截止二
季度末全县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收入 405元,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 %,同比增长 %。
(3)城镇居民家庭财产性收入稳中有增。居民家庭购房、建房的增加,使得出租房收入快速增长,上
半年,人均财产性收入 146元,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 %,同比增长 %。其中:人均房屋出租收入
占财产性收入的 %,增长 %。
(4)转移性收入的快速增长,对提高全县城镇居民收入也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全县城镇居民人均
转移性收入截止 6月底达到 2736元,占家庭总收入比重的 %,同比增长 18%。
二、城镇居民家庭消费性支出增长 %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广大居民消费观念也在不断改变,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吃住行完全
有了新的改观,上半年,全县居民八大类消费均呈增长态势。具体体现在:1、食品消费 1853元,同比
增长 %。2、衣着消费进入时尚化,人均消费 742元,增长 %。其中服装消费 578元,增长
%,鞋类消费 225元,增长 23%。3、居住类消费增长相对较快,人均居住类消费 745元,增长
%。4、家庭设备用品及其他消费 372元,增长 %。5、医疗保健消费增长最快,人均消费 752
元,增长 %。6、交通和通信人均消费 584元,增长 %。7、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 493元,增
长 %。8、其他商品和服务消费 241元,增长 %。
三、提高城镇居民收入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收入结构没有明显变化。目前全县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以工薪收入为主,其增长主要取决于国家
增资政策和企业经营效益,而经营净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相对较小,作为收入构成的非工薪收
入,对可支配收入的贡献率明显偏低。
(二)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全县城镇居民消费倾向偏低(即消费支出占可支配收入比重较低,占
%),尚有很大的潜力可挖。主要原因:一是刺激消费的政策没有惠及全体居民,产生的影响还是局
部的;二是就业稳定性弱,预期收入不乐观。教育、医疗、养老等预期负担和诸如住房价格震荡等对当
前消费行为的影响较大,尤其对中低层收入人群的影响较大。
(三)行业之间差距仍然很大。一是垄断行业职工收入较高。二是企业职工收入相对低一些。
四、几点建议
一是拓宽城镇居民收入渠道,增加居民收入。如在国家允许的投资领域内,鼓励私营个体企业跨行业多
种经营,鼓励城镇居民进行自主投资,自主创业,促使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快速增长,提高比重。
二是关注低收入群体,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帮助其改善生活质量。对城镇居民低收入群体医疗费用
高、子女上学负担重、就业收入微薄等情况,政府要进一步给预帮助,合理调节收入差距,提高全社会
的消费倾向。
三是切实关注民生,提倡合理消费。进一步加快全县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大力提倡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
险、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进一步繁荣市场、稳定物价,提高居民的消费信心,稳定居民收入与消
费不断增长的心理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