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经营管理)铁选厂
标准化
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设立、完成情况的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对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设立、完成情况的评价,使
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控制,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部门。
三、职责与分工
1、安全科
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设立、完成情况的评价。
指导、督促公司各部门履行本规定的相应要求。
2、各部门负责人
负责各部门内部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自我评价。
配合安全科对各自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完成情况的评价。
保证职工了解本制度相关内容。
四、内容
1、安全生产目标的设立要考虑以下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目标是否包含于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2)管理评审的结果
3)风险评价的结果
4)以往安全生产的绩效
5)标准化系统评估的结果
6)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7)尾矿库事件的影响,如事件的频率、严重性和造成的损失等
2、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评价
1)安全科对公司目标、指标的一致性进行评价。
2)每月末各部门进行一次目标、指标完成情况自我评价,并把结果
上报给安全科。
3)安全科根据各部门上报自评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并评价出当月公
司安全目标、指标情况。
4)对目标、指标未能完成的部门进行分析,并制定出对策和措施,
安全科进行跟踪检查措施落实情况。
5)每月各部门要向职工公布本部门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况。
6)安全科每季度向全公司员工公布一次公司安全目标、指标完成情
况。
安全生产目标和方针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目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个连接在一起的安全目
标网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规
定。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 安全职责
1、矿业公司经理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一责任人,按照目标设定
程序,负责定期组织公司安全管理委员会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定期
听取安委会成员对现阶段安全工作状况的汇报和存在的重大隐患的
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对策。检查安全生产目标的落
实情况,及时表彰在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人和事,研究处理矿山
安全生产事故。
2、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级领导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
标的直接责任人,按所辖范围负责建立健全目标管理体系的组织结
构,根据生产的变化调整管理结构,及时清理和补充安全生产责任
制度,主持召开对口业务部门安全生产例会,做到凡事有人负责,
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是有人监督,从管理的源头消灭
管理漏洞和误区。
3、安全科是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目标
管理计划的制定、下达、修正及综合考评等,每月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一次考评验收检查,并及时反馈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每年年初应及时制定和分解年度与中长期安全目标规划,并监督目
标措施的实施、落实《三大规程》和安全办公会议及安全生产例会
确定的各类重大事项,促使目标任务按期完成。
4、各单位必须依据《选场安全规程》的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组织保证体系,健
全行政一把手亲自管安全及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制度,全面落实好
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基层班组建设,实现所有工作人员
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作业,从而实现层层互保和逐级联保的安
全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的管理格局。
三、 内容和要求
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与公司的宗旨及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相适
应。
安全生产方针与目标的建立和评审提供基本框架。
要体现法律法规和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要求及持续性改进管理体系
的承诺。
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方针,应与核心业务相适应,要体现法律法规
和政策要求及持续性改进管理体系的承诺。
四、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制定、传达与实施
1、应考虑管理评审的结果。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由安全科提出安
全生产方针讨论稿,供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充分讨论和研究后报总
经理批准。
2、考虑风险评价的结果,综合以往安全生产绩效。
3、考虑到标准化系统评价的结果,要求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将安全生
产方针和目标印发至各部门/单位。
根据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指示精神,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责将安
全生产方针和目标传达到本单位职工,制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目
标,并将其纳入培训内容,确保全体员工理解并得到贯彻执行。
为了保证公司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建立安全目标责任保证体系,
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公
司安全目标的实现。
4、公司为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实现,提供必要的人力资源,财力
资源、物力资源,技术资源。
五、 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的评审和修订
每年对安全方针、目标体系文件进行一次管理评审,并责成管理者
代表每年对安全方针、目标体系文件组织一次内审,如内部、外部
条件发生变化或制定的依据发生较大变化时,依据变化情况,由最
高管理者决定及时修订,持续改进。
六、 考核
1、安全目标与绩效考核评定,应该与安全奖,安全结构工资、安全
质量标准化奖惩挂钩,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决定奖励额度。
2、年度安全目标考评得分为月考评得分的加权平均值。实行死亡事
故一票否决制度。
3、安全目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生产任务完成情况;
(2)安全现状评估;
(3)安全质量标准达标规划;
(4)伤亡事故控制指标;
(5)“三违”控制指标;
(6)非伤亡事故损失;
安全科不定期对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实施过程进行检查。奖惩与考
核的实施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办法》规定执行。
七、 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下发
后生效。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目的:对公司所有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
踪做出规定,为安全生产标准化系统的有效运行提供法律依据。
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员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
过程及法律法规与标准化系统的融入、公司对法律法规的评审于跟
新等要求。
三、管理职责
总经理负责批准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安全科、办公室负责人对员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
升、跟踪。
安全科负责识别、获取、融入、评审、跟新和传达影响矿安全生
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编制清单。
各相关部门负责识别、获取、跟新、传达与所分管的业务的影响
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四、具体内容
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的识别、提升、跟踪。
安全科对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进行识别,并对识别方法、频次及意
识提升、跟踪要求做出规定。根据调查情况,制定意识提升的计
划,并对效果进行跟踪。
法律法规的识别应全面。
(1)全国人大颁布的法律、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地方规
章;
(2)国务院部委和省、市级人民政府制定的颁布的行政规章、
地方规章;
(3)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4)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要求:行业组织规范性文件,矿与相关方的
协议、合同等。
法律法规的获取途径和传播渠道
(1)安全科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传递的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及其
他要求;通过刊物、书籍、报纸、媒体及信息网络等渠道获取最新
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信息。
(2)各相关部门、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识别、获取相关的职业安全健
康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递到安全科,由安全科进行确认。
法律法规的适应性的识别
安全科根据厂各部门、单位的特点,在收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
同时,对其在各部门、单位的适应性进行识别,同时应存有文本或
电子版本。
法律法规的融入
(1)安全科负责将影响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及时融入
到矿安全标准化文件中。
(2)办公室、安全科负责按所识别的需求为员工提供了安全生产法
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培训。
(3)当变化发生时,安全科负责及时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
要求的清单。
(4)当变化发生时,安全科及时更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
求融入标准化系统。
法律法规的评审与更新
(1)由公司安全科牵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每季度对法律法规
进行评审与更新。
(2)各个职能部门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文件等途径随时了解事
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法令与其他要求的动态,并及时将新
的动态报于安全科。
(3)安全科及时将安全生产新的法律法规报于公司负责人,及时购
置或组织相关受影响的人员进行学习、培训。
(4)根据发生变化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企业所适用的法律法
规的清单,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
涵。
(5)依照新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更新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管理
办法,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制定。
5、参照相关程序的贯彻执行。
五、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矿业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
下发后生效。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个连接在一起的安
全目标网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
度。
2、范围: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安全职责
1、矿长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
责任。
2、各分管领导(副矿长)是实现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目标的直接责
任人。
3、安全科是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的综合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安全目标
管理计划的制定、下达、修正及综合考评等,每月会同有关部门组
织一次考评验收检查,并及时反馈安全目标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4、各单位必须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的规定,本着“安
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安全目标管理组织保
证体系,健全行政一把手亲自管安全及专人负责安全工作的制度,
全面落实好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基层班组建设,实现所
有工作人员工作程序化,行为规范化作业,从而实现层层互保和逐
级联保的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层层把关的管
理格局。
5、教育培训:安全科、办公室要合理调配各岗位工种,严格按照年
度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工作,对安全生产关系重大的人员进行教育
与培训,确保持证上岗。
6、各部门主管、工段段长、安全员负责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
要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7、各业务职能部门,对本单位安全状况负责,并对职能所涉及的具
体工作负责。
8、财务部门合理安排使用各项资金,确保安全措施项目按期完成。
9、责任制的制定与下发
1、公司安委会成立责任制编写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上报安委
会评审、定稿。
2、公司的各项责任制审定稿经矿长批准,下发到各车间部门。
3、各部门,工段主管定期对所有员工进行责任制的培训,使所有员
工都要清楚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
4、定期对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审与更新,及时将修订的安全生产
责任制下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定期进行职责和权限的培训。
三、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针的要求。
2、与生产经营管理体制协调一致。
3、要根据本单位、班组、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即明确、具体,又
具有可操作性,防止形式主义。
4、有专门的人员与机构制定和落实,并应适时修订。
四、考核
安全科负责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的检查,监督与考核。
五、评审与更新
根据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适宜性进行评估并组织相关人员
进行新旧对比学习掌握变化内容及其内涵。
依照公司的实际情况将更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融入标准化管理
制度。
六、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下发后
生效。
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
一、 总则
1、目的:标准化系统需要定期进行评审、更新,为了确保安全标准
化系统运行的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范围包括:
(1)安全手册、规章制度、作业指导书;
(2)政府相关政策性文件、资料;
(3)外来文件,如行政相关部门发放的相关政策性规定文件;
(4)各种质量记录,表单等;
(5)各类电子文档资料。
二、主要职责
1、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制定《文件与资料控制管理制度》,督促、
检查其执行的有效性。
2、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归档、
查阅、保管和处理,并对上述管理活动的工作质量负责。
3、办公室负责综合体系文件和资料的收集、编目、归档、查阅、保
管和处理,并对上述管理活动的工作质量负责。
三、程序内容
1、文件和资料的制定、审核、批准。
(1)安全手册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拟订,上报总经理批准后
发放、实施。
(2)规章制度由安全生产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负责编写,总经理审
核批准后发放实施。
(3)作业指导书作为各部门运行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常用实施细
则,包括部门管理、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生产岗位等相关标准、
规范,由各车间自行编写,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实时运行。
(4)外来文件,一般为上级政府部门下发或转发的政策法规管理指
导性文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人员负责统一登记、接
收、发放和管理。
(5)安全检查记录作为各部门安全体系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实施的记
录,由各部门自行保存。
2、文件和资料的发放、领用
(1)文件和资料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仅限在主要领导和存档使
用,副本一般为需要的单位使用。
(2)相关人员负责将文件和资料复印后,对受控文件首页的右上角
加盖红色“受控”章(“非受控”文件不盖章),并给出分发号,由
领用人签字。
(3)文件因破损而需重新领用的新文件,使用者应填写《文件借阅
记录》,经总经理审批后方可领用。
3、文件和资料的保管和借阅
(1)安全管理体系中各种文件资料原版统一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存档
保存。
(2)使用中的文件和资料的受控副本由各部门基本资料信息收集人
员负责保管,文件必须分类存放在安全的地方。
(3)公司各部门之间质量体系文件和资料可以互相借阅、查看。外
来部门借阅应视情况经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借出。
(4)中心和各实验室因某些原因需要相关文件资料,经手人应办理
借阅和归还手续,有必要的则可备份副本,填写《文件借阅记录
表》。
4、文件和资料的评审与修订
(1)安全管理体系工作过程中的各种因素,如法律法规的更新,政
府要求,标准化适应性的调整等因素,均可导致文件和资料的修
订、完善,其更新的原因由相应的部门提出,可报于安全科调整、
修订,最后报总经理作相关处理。
(2)文件和资料的更改一般由其原审批人审批,如因某种原因必须
指定其他部门(人)审批时,该部门(人)需获得审批所需的背景
资料,以保证修改之适宜性。
5、文件和资料的作废处理
(1)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资料管理员及时从所有发放或
使用场所撤出,加盖“作废”印章,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
用;
(2)为某种原因需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都应进行适当的标
识;
(3)对要销毁的作废文件,由相关部门上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后,由相关工作人员或相关部门销毁。
四、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五、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起草并解释,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签字
下发后生效。
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加强对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护环境,保证安全生产,保障
生命财产安全,特建立本制度。
危险物品是指爆炸品和民用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
液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有害和腐蚀物品。
二、本矿在工作中需使用上述物品时,必须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
作规程,要严格用火管理制度;使用时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
发布
文件执行
文件更改
收回旧文件
作废、销毁或存档
施和用具。
三、盛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不得随
意放置或丢弃,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危险物品必须存储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储藏室(柜)内,并设专
人管理,严格进出库手续。
五、在人员聚集的场所、矿所在辖区内,禁止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
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燃放;限制燃放区域,要
有严格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六、本公司相关部门在接待服务过程中,发现客人携带上述危险物
品的,要及时制止,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范围内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日常管理、安全
技术培训、资格评定考核及劳动保护工作。
一、管理机构和职责
安全科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
培训、考核、取证、换证等具体管理工作。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经考核合
格,并取得由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后符合本岗位
的任职条件的,方可上岗独立工作。
2、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考核、资审、发证工作由当地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技术监督部门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教育培
训部门负责。
3、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取证换证、考核及建档工作由人
事部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4、因故脱离特种作业岗位一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重新进行
安全及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原岗位工作。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工作,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岗位
规范要求。
6、对特种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应视其情节,采取批评教育或待岗
处罚。对因违章而造成严重后果者,按国家有关法律进行处罚。
三、劳动保护
1、本单位注重保护特种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不断改善特种作业人
员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
2、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对身体条件差,不适应继续从
事特种作业人员,可按有关规定调换工作岗位。
3、仓库应严格按照《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为职工发放劳动
防护用品,安全科负责监管,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发放、使
用、报废全过程。
四、考核
1、安全科作为特种作业人员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特种人员的上岗
资格审查和岗位考核评价工作。
2、不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技能的考核。
3、定期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学习国家、行业对所从事的特种作业人员
的法律、规程等方面的要求,并进行考试。
4、根据考核结果并结合其他的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进
行必要的培训。通过特种作业岗前资格考核,继续从事特种作业人
员工作。对培训后仍不能达到任职要求的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5、同时按本公司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的能动性、
主动性和积极性,杜绝违章、违纪现象,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制
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做到奖罚分明,重奖重罚。
第二条对认真贯彻执行矿颁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为防
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危害做出贡献的车间、班组和个人给予安全认
可和奖励,奖励以大会表扬为主,奖金奖励为辅。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矿所属各单位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安全认可和奖励的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给予安全认可和奖励:
(一)在全矿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
的;
(二)对安全生产有所发明创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用有明显的效果
者;
(三)在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改善安全生产设施方面做出显著成绩
的;
(四)在改善劳动条件或者预防防止事故方面有发明创造和科研成
果的;
(五)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
(六)制止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的;
(七)防止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抢险救护有功的;
(八)对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职业健康等其他方面做出特殊
贡献的;
(九)积极参加矿、车间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活动,被评为
先进车间、班组、个人的;
(十)被评为上级各级部门的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的;
(十一)在安全标准化系统的运行、绩效评审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
第五条奖励程序
(一)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班组,由车间(部门)汇总材料上报
安全科,经审核后报矿领导批准;
(二)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由各车间申报材料,安全科审核后报矿
领导批准。
第六条认可及奖励办法
(一)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各单位、各部门执行安全标准化系统
的绩效进行一次认可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终安全文明生产先进评
比,在召开的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和奖励。
(二)各车间、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表现予以认可
表彰和奖励,认可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
(三)安全科设立安全生产认可专项奖励资金,用于奖励安全生产
工作中由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奖励项目由各单位申报,安全科
整理汇总,报安全生产矿长批准后,由矿长签字下发。
(四)安全科在每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中,对安全生产表现认可考核
中取得优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一次评比表彰。
(五)在矿醒目位置,采用公告栏、网络、报刊等形式,对授奖的
单位和个人不定期进行宣传和报道,及时认可员工的安全表现,展
示安全信息,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
高我矿安全绩效的促进作用。
内部沟通与外部联系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外部联系与内部沟通,建立公司内
部正常、顺畅的沟通管道和外部联系,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到文件沟通,会议沟通及其他形式沟
通,对外联系。
三、管理权责
1、办公室权责
(1)总经理召开的会议、公司例会、临时性会议的通知、召集,会
议资料的准备,会议记录,会议决议追踪及呈报;
(2)企业制度、正式文件的颁布、发行;有关事务的联络、协调、
催办。
(3)公司决议事项和总经理指令的通知,传达。
2、安全科权责
负责公司内部安全协商与沟通外部安全部门的要求。
3、外事办权责
负责公司外部相关信息的接收与处理。
4、其他各部门主管权责:
(1)出席要求参加的会议、执行会议决议;
(2)根据会议要求、上级指示或工作需要,向所属部门、员工
传达会议决议及公司的政策、规章、要求等;
(3)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或分管副总作述职汇报,及相关业
务状况的呈报;
(4)部门会议的通知、召集、会议资料的准备、会议决议追踪及呈
报;
四、内部信息交流
1、制度要求:
(1)基层管理者在向员工分派任务时使用正确任务说明。
(2)基层管理者每月与员工就重要安全生产事项进行计划性对话。
(3)基层管理者的时间、范围、内容召开会议并讨论安全生产事
项。
(4)基层收集并处理在会议中员工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
(5)设置专栏展示安全设备状况和使用情况。
(6)合理化建议箱或建议表格放置于醒目位置并方便获取。
(7)收集和评估建议并对已采纳的建议进行表扬,认可。
(8)对位采纳的建议给予必要的解释。
2、本公司进行下列活动时,应有员工代表参与,并重视其意见和建
议。
(1)安全标准化方针和目标、管理方案的制定、评审和修订。
(2)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辨识、评价和控制策划。
(3)安全标准化作业文件的制定、评审和修订。
(4)在计划改变作业场所安全卫生和环境情况时。
(5)制定培训计划。
3、员工代表参与方式:参加会议、口头或书面,其他方式。
4、内部信息的内容:管理者、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部门的决策,安
全体系运行产生的信息,有关安全报告、建议或意见。应急信息,
员工及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5、内部信息交流管理
(1)内部信息交流可以采用文件、会议、报告、口头传达或汇报的
形式。
(2)公司和各部门/单位有关安全文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规定
办理,各部门/单位的报告、报表、建议或意见按安全体系文件要求
传递。
(3)公司通过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安全部门组织的安全例会、调
度会和其他会议传达管理者、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标准化管理体系做
出的决策信息,交流安全体系运行情况。
(4)公司办公室负责传达高层管理者的决策,按有关规定对职能部
门传达相关信息。
(5)工会负责收集员工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协商解决,工会代表员
工,对涉及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有关问题进行沟通。
(6)以上信息传递要保存会议记录、学习记录、收发文件单、报
告、报表。
五、外部联系
1、外部交流内容:
(1)上级部门对安全检查、监测的结果及反馈信息。
(2)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相关的抱怨与投诉。
(3)各界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应急信息的通报和其他外部信息。
2、外部信息交流管理
及时向外界披露重大安全生产事项,外部关注的安全生产事项,外
部团体或个人抱怨,直接社会要求,指定人员与外部联系和协调安
全生产事项。
(1)各部门接收到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由办公室报总经理批
示或交承办部门处理。
(2)各单位接收外部相关方的有关安全信息,由接收单位形成处理
意见和建议,请示领导作出处理决定后,十日内给予答复。对涉及
重大风险和环境因素要形成文件,由接收单位填写相关记录。
(3)外部宣传机构对公司的采访、报道、由领导批示,相关部门向
其提供对外公开信息。
六、本制度产生的文件和记录
1、内部沟通情况表
2、投诉信息交流表
3、外部安全投诉记录
合理化建议制度
一、目的:通过规范合理化建议活动,进一步贯彻“以人为本”的
新发展观,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企业管理,充分发挥全体员工的集体
智慧,提高矿山的劳动生产率和安全生产程度,进一步提升企业的
核心竞争力。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提出的改善安全管理、改进日常工
作或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三、职责:
1、安全副总经理负责员工合理化建议实施管理的总体控制。
2、矿办公室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总体评审、研究、采纳、实施、鉴
定、奖励等工作。并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宣传、组织、征集、登记、
整理、传递、存档、成果发布、专项活动组织、相关价值 1计算以
及各项制度完善工作。
3、财务部负责合理化建议实施成果的相关价值计算。
4、各部门负责发动本部门员工积极踊跃的提出合理化建议,组织评
审、实施,验证本部门范围内的合理化建议并申报奖励。
四、程序:
1、定义:合理化建议,是指改进和完善企业生产技术、安全管理、
产品智量、经营管理、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方法、措施。
2、合理化建议的内容:
(1)在经营管理理论、管理技术上有突破与创新,对提高生产经营
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有指导作用;
(2)在管理组织、制度、机构等方面提出改革办法或改进方案,对
提高工作效率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能力,理顺管理或业务流程有明显
效果;
(3)设备、技术工具、仪器、装置的改进;
(4)原辅材料、能源节约和三废利用;
3、合理化建议不包含以下内容
(1)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的,为完成合理化建议的任务而无新意
的建议;
(2)只指出问题、弊端的现象或仅提出建议,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
问题的具体办法或大概思路;
(3)矿山正在实施,验收阶段的项目;
(4)在正常工作渠道被指令执行的;
(5)公认的事实或正在改善的,已被采用过或前已有的重复建议。
5、管理流程
(1)合理化建议箱或建议表格放置于醒目位置并方便获取。
(2)收集和评估建议并对已采纳的建议进行表扬、认可。
(3)对未采纳的建议给予必要的评释。
供应商与承包商的选择、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外来施工单位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对影响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外部相关方进行管理或施加影
响,保证单位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的实现。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外部相关方的环境和安全管理。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外部相关方安全行为、职业健康行为和环境行为
的归口管理和监督。
2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工作范围内的外部相关方的安全、环境和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四、管理规定
公司在对外发包施工项目时,要根据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招用有法
人资格和相应企业资质的施工单位,并在开工之前到安全科签订协
议,以便明确明确各自权利和义务。
发包方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前,要对下列项目进行审查:
1、企业法人资格情况。
2、企业相应的技术等级资格。
3、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
4、安全机构及安全专职负责人设置及配备情况。
外来施工单位安全教育由发包方组织进行教育。
不具备安全要求和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的外来施工单位,发包
方不准招用,因招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外来施工单位而造成事故,
要追究发包方的责任。
1、主要的外部相关方包括
(1)供应科的外部相关方包括:材料和备品备件供应单位和个人、
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2)设备科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机械和成套设备的供应单位和
个人、来访者、驾乘人员等。
(3)基建科的外部相关方包括:工程和服务承包单位。
2、工程承包单位和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管理。
1、工程施工
(1)工程主管部门是工程承包单位的主要管理部门,会同安全管理
部门审查施工单位施工资质和工作业绩应将有关施工中的环境保护
和安全事项、职业卫生等内容列入承包合同,对其遵守有关协议的
情况进行监督。
(2)安全主管部门是工程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在开工之前
到,安全科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环保协议》,将有关施工中的
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职业卫生等内容列入施工安全环保协议,对
其遵守有关协议的情况进行监督。
(3)对工程施工,工程主管部门要求施工单位提交施工方案,并对
其环境保护和安全措施内容进行审核。工程主管部门应对施工中的
环境保护和安全事项做出明确要求(包括用电、防火、车辆等安
全)。
(4)外来施工单位动土前,必须到安全科办理《动土安全作业
证》,避免因盲目施工造成地下管网,地下电缆损坏事故。
(5)需接用临时电源时,施工单位携带《安全管理协议》到设备科
签订《临时用电协议》后按有关规定由公司电工接线架设,验收合
格后,方可使用。禁止外来施工单位私自接线或架设不符合安全用
电要求的电源或在临时电源上在向外转接。
(6)外来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需要明火作业时(喷灯、电气焊
等),按规定到动火所在范围的单位办理动火证。
(7)施工过程中,涉及和影响生产系统的设备、管线等时,必须事
先报告发包方和征得生产单位的同意,根据发包方和生产车间提出
的意见采取有效的安全保护措施,必要时由生产单位指派专人现场
指导,保证万无一失,未经同意批准而擅自施工造成事故,外来施
工单位要赔偿全部直接经济损失和研究相应的责任。
(8)施工现场禁止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工地材料、机具要堆放整
齐,拆除的模板、钢丝、脚手架、边角废料要及时消除,禁止占用
通道或长期堆放妨碍安全生产。
(9)土建施工周边必须设置隔离网,超过高度,周边必须设置安全
网。
(10)施工区域内凡存在可能危害职工安全的部位应悬挂警示牌,
在人员出入稠密部位设置遮盖措施。
(11)外来施工单位车辆要严格遵守公司内交通规定,不得超速抢
行。
(12)竣工后,因施工破坏的地方恢复原样。
3、作业机具安全规定。
(1)外来施工单位的起重机械(塔吊、龙门吊、汽车吊、手动拉链
等)要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标准,安全装置、附件要安全可靠,
灵敏好用。
(2)进入厂区的电气焊要安全附件齐全,灵敏。氧气瓶、乙炔瓶要
经检验合格,有防震圈、安全帽。
(3)起重作业、电、气焊作业、电工作业、架子作业要由持特种作
业操作证的工人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4)对向公司提供其他服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应对其提出环
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签订合同时,应将有关环境保
护和安全要求的内容列入合同,并监督管理。
4、对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的管理
(1)采购部门在选用材料、物品、设备时,除考虑满足使用要求以
外,还应考虑其环境影响和安全性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严禁
选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2)确定材料、设备供方前,首先应对供方进行评审,在产品质量
相同的条件下,优先选用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业绩好的供方。
(3)由采购部门对材料、物品、设备供应单位提出有关环境保护和
安全技术要求。在签订采购(包括运输)合同时,应向供方明确环
境保护和安全方面的要求和措施。
(4)采购的材料和设备到场后,由采购部门组织对其环保性能和安
全技术性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验收不合格的材
料、物品、设备,禁止使用。
5、对来访者的管理
对口接待部门、单位负责向来访者介绍管理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
安全方面的规定,并要求其遵守。来访者需要进入有关工作现场
时,应向他们介绍必要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知识和提供必需的防护用
品。
6、环境和安全提示
(1)出现雾、雪等恶劣天气时,提醒车辆和施工注意安全。
(2)发现车辆在不安全状态行驶,危及行车安全时,要及时进行提
示。
(3)在相关场所应张贴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7、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
外部相关方的意见和建议,由第一受理者作好记录,及时处理、答
复。处理不了的,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反映,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保证安全资金的有效投入,改善劳动
条件,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身体健康、项目部财产安
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三、内容与要求
1、项目部财劳部应单独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科目,使专项资
金做到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
2、专项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主要包括:
(1)安全技术:以防止火灾、爆炸、人身伤亡、职业危害和减轻劳
动强度为目的的一切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消防设施、监测仪
器、安全工具、设备、信号和联锁装置等。
(2)职业卫生:为改善劳动环境,防止职业中毒和职业病,而采取
的一切消除危害人身健康的措施,如尘毒排除回收装置,通风降温
设施和消除噪音等。
(3)辅助建筑及设施:有关保证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所必须的设施及
一切措施,如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等。
(4)安全教育宣传方面:编制安全教育规程、安全技术教材、购置
图书、仪器,举办安全技术培训班、安全展览、出版安全刊物及所
需的设备、材料,设施等。
(5)科研方面:安全技术试验研究所需的仪器、设备、材料等。
3、根据国家规定,每年应在项目部留用的固定资产更新和改造资金
中,提取百分之二十以上的资金用于安全技术措施,并不得挪作他
用。所需设备、材料需纳入物资供应计划,切实予以保证。
4、项目部各部门、各施工班组将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汇总后报工
程部,生产副项目经理根据工程部的意见召集总工程师、质检部
长、安监部长、有关部室负责人举行专门会议讨论编制安全资金投
入计划。编制安全资金投入计划时应考虑利用现有的设备和设施,
挖掘潜力,讲究实效,安全生产资金的投入与工程进度同步,避免
安全生产资金脱节现象。
5、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报项目部财务部,经财务部长审核,项
目经理审批。专项资金根据不同阶段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实行分阶
段使用,原则上由安监部按计划支配使用,或根据需要,由各部
门、施工班组提出申请,经安监处批准后使用。
6、属于专项资金范围内费用的使用与报销,按财务部规定要
求,经安监部长审核,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向财务部报
销,项目部财务部每季度予以汇总,并同安监部对账,发现差错,
及时整改。
7、项目部对财务部与安监处专项资金投入与使用的情况,由项
目部分管领导、安监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
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检查安监部安全费用使用的台账、报表等。
(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
(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
(4)财务部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账是否符合要求。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
违反,项目部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
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在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完成后。若其
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累计到下一个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作为专项资金
的积累。
关于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确保安全费用能够维护和保障公司
的安全生产,完善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足额提取安全费用,保证用
于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和有效实施,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高企业
本质安全水平。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
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企业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
收入为计提依据,逐月进行提取,公司按规定提取比例为 %,财
劳部负责项目部安全费用的提取并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
1、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体是作业场所的
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
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
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的检测、校验。
7、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三、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1、财务部每月月初向安监部报送安全费用的提取数额,安监处长负
责对安全费用的使用进行审批,凡包括上述范围内的所有支出均可
从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使用安全费用时必须经安监处长审查并加
盖“安全费用提取使用专用章”方可交财务部办理使用手续。
2、安监部门负责对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建立台账,并同时负责想
上级部门报送安全费用统计报表及其他要求报送的资料。
四、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职工工伤保险保障制度
一、目的
1、为了规范企业工伤保险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保障
职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后,伤有所医,残有所养,特制定本规
定。
2、企业应以上年度本企业被保险人月平均工资总额为基数,按照行
业差别费率确定的标准,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
伤保险费。
二、范围
在下列情形时,劳动者(被保险人)负伤、致残、死亡的,都应当
认定为工伤:
1、正在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正在从事本单位负责人临时
指定的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
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时;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
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病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
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
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到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造成伤
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
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9、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
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
10、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伤医疗待遇
根据《河北省工伤保险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和与企业
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被保险人),因公负伤治疗或职业病所需的
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诊疗费、药费、取暖费、就医路费全额
报销,被保险人需要住院治疗的,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的 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
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被保险人因公负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按照工伤
医疗期规定,视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一个月至二十四个
月,严重工伤或者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
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被保险
人在工伤医疗期间内停发工资,改为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
标准相当于被保险人本人受伤前十二个月内平均工资。工作医疗期
满或者评定伤残等级后应当停发工伤津贴,改为享受伤残待遇。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推进危险源识别、评价及监督管理制度的
实施,提高对事故的防范能力和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力,有效防范
特大事故的发生,消除事故苗头、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公司危险源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工作。
三、职责
1、主要负责人负责对选矿厂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的组织领导工
作。
2、安全科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进行危险源的识别,进行风险评价和
重大风险的管理实施。
3、各个部门、各车间、各类人员积极配合安全科参与危险源辨识风
险评价控制措施管理实施。
四、一般要求
1、应建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制度,辨识各类危险源,并系统的
进行风险及其影响的识别与评价,特别是重大危险源及其风险。
2、应确保不同层面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过程。
3、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应考虑所有的活动、设备、设施、人员和
管理,包括:
————正常和非正常的情况;
————现在和将来的生产活动;
————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变化。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应文件化,并定期进行危险源辨识与
风险评价的回顾。
5、初始评价过程应综合考虑:
————生产工艺过程风险;
————危险物质风险;
————设备、设施风险;
————环境风险;
————职业卫生风险;
————管理风险;
————法律、法规、标准需求;
————相关方的观点。
6、初始风险评价结果应包括各种风险可能发生过程的描述和风险的
级别,并按严重性排序。
7、依据初始风险评价结果进行风险分级管理。
五、方法的确定
1、选择与企业相适应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的方法,并确保方法
的适应性,一致性、可重复性及可评价性。
风险评价的方法:
初步危险分析(PHA)
事故树分析(FTA)
事件树分析(ETA)
六、风险控制措施控制原则:
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
d)管理措施;
e)个体防护。
4、在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时,应遵守如下原则: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方法应能提供充足的信息。
七、辨识与评价流程
划分作业活动→辨识危害→量化风险→划分风险等级→提出风险控
制措施→评审措施的充分性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企业根据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
施。
2、风险控制措施的的确定,应遵循下列原则:
a)消除;
b)替代;
c)工程控制;
d)管理措施;
e)个体防护。
当安全技术措施与经济效益发生矛盾时,应优先考虑安全技术措施
上的要求,并应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
a)直接安全技术措施。生产设备本身应具有本质安全性能,不出现
任何事故和危害。
b)间接安全技术措施。若不能或不完全能实现直接安全技术措施
时,必须为生产设备设计出一种或多种安全防护装置(不得留给用
户去承担),最大限度的预防、控制事故或危害的发生。
c)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也无法实现或实施时,
须采用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等措施,警告、提醒作业人员注
意,以便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或紧急撤离危险场所。
d)若间接、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仍然不能避免事故、危害发生,则
应采用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和个体防护用品等措施来预
防、减弱系统的危险、危害度。
3、当员工安全健康与财产保护不一致时,措施应优先考虑确保员工
的安全健康。
关键任务的识别与分析制度
一、总则
1、目的与范围
(1)关键任务:属特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其未能正确执行,可能造
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
(2)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键任务管理,提高安全管理
水平,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3)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经营活动。
二、识别关键任务员工
1、考虑公司的各种各样的员工,设想哪些人能够给公司带来重大的
收入与消耗大量的成本,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将会对公司的安
全生产和经营绩效产生重大的影响。
2、实施关键任务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要
岗位人员。定为必须经安全许可的岗位,派工前必须履行安全许可
制度。
三、明确核心绩效目标
要求实施关键任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通过控制员工
的安全行为与态度,防止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事件的
发生。
四、编写作业指导书
1、依据关键任务分析和作业实际情况编写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存放在使用部门和工作现场,作业指导书强调关键工作的步骤和安
全措施。在员工培训、一对一沟通、小组会议、作业场所执行关键
任务时,使用作业指导书。
2、实施任务分析并编制关键任务清单,执行任务分析的人员接受相
关的培训。
3、完成的风险分析用于作业人员培训、生产预算、分析、事故调
查、危害物料评估等。
4、作业指导书,是具体、详细的操作说明性文件,是有效实施安全
管理体系的一个关键部分,也是企业整个管理体系不可分割和缺少
的一部分。它的编写可先交由经过培训的相关人员来完成,然后由
组长进行修改,完善和统编。
5、制定作业指导书,必须注意以下方面:
(1)要求
1)写下作业程序,使相关员工可获得,并可监测、记录和更新。
2)作业指导适用于日常活动和安排,以及异常的作业和紧急状态。
3)当事人发生变化时,行动应继续和保持。
4)要有监测和控制的安排与活动。
5)产品、过程和其他改变程序等。
6)完成安全方针和方案所需的其他要求。
(2)内容
内容一般包括:
a输入控制;
b工作活动控制;
c输出控制;
d与体系有关的其他程序。
(3)步骤
1)准备:包括人、财、物及其组织机构到位情况,要特别检查,并
做好准备。
2)起草:由评审组起草后,在相关人员中征求意见,再修改而成。
3)确定:由审核组长定稿后,交由组织最高管理层审核批准。
六、附则
1、本制度由安全科起草制定,并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任务观察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发现和掌握各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更好地进行风险辨识
和风险评价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任务观察。
三、职责
1、公司对执行任务观察的人员进行观察方法的培训。
2、任务观察人员根据观察结果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对观察时发
现好的行为给予赞誉强化,同时辨识危险源和评估风险,及时指出
观察中发现的可能导致损失的行为,了解员工的工作习惯,检查现
有的工作方法与制度,跟踪当前培训效果。
四、工作内容
1、对各岗位操作的每一环节、步骤进行全过程地观察、控制,熟悉
各岗位的操作方法、步骤、措施、标准。
2、运用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设备说明书等对岗位操作过程、步
骤进行风险评价、分析和控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3、岗位任务观察书由相关部门、岗位操作人员共同编制,并报安委
会审批。
4、下发岗位任务观察书到基层单位、岗位操作人员手中,并组织岗
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基层单位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岗位任务观察。
关键任务的识别与分析制度
一、总则
1、目的: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形成一个连接在一起的目标
网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制定本规定。
2、范围:选场全体员工。
二、具体任务
1、关键任务:属特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其未正确执行,可能造成重
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
2、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关键任务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
平,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3、该制度适用于本选厂生产经营活动。
三、识别关键任务员工
1、考虑公司的各种各样的员工,设想哪些人能够给公司带来重大的
收入与消耗大量的成本,他们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将会对公司的安
全生产和经营绩效产生重大的影响。
2、实施关键任务的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重要
岗位人员。定为必须经安全许可的岗位,派工前必须履行安全许可
制度。
3、破碎、磨矿、起重、电工、磁选等属特殊作业工种,对他们进行
更加严格的管理,企业通过对他们进行日常的任务观察,确保有关
作业人员的安全工作效果。
四、明确核心绩效目标
1、在明确公司的关键员工,设计一个提高员工绩效的方案,就抓住
了问题的关键。
2、要求实施关键任务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通过控制员
工的安全行为与态度,防止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导致的事故、事件
的发生。
五、编写作业指导书
1、依据关键任务分析和作业实际情况编写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
存放在使用部门和工作现场,作业指导书强调关键工作的步骤和安
全措施。在员工培训、一对一沟通、小组会议,作业场所执行关键
任务时。
2、使用作业指导书。实施任务分析并编制关键任务清单,执行
任务分析的人员接受相关的培训。
3、完成的风险分析用于作业人员培训、生产预算、分析、事故
调查、危害物料评估等。
4、作业指导书,是具体、详细的操作说明性文件,是有效实施
安全管理体系的一个关键部分,也是企业整个管理体系不可分割和
缺少的一部分;她必须按操作步骤顺序进行编写。它的编写可先交
由经过培训的相关人员来完成,然后由组长进行修改、完善和统
编。
5、制定作业指导书,必须注意一下方面:
(1)要求
1)写下作业程序,使相关员工可获得,并可监测、记录和更
新。
2)作业指导适用于日常活动和安排,以及异常的作业和紧急状
态。
3)当事人发生变化时,行动应继续和保持。
4)要有监测和控制的安排与活动。
5)产品、过程和其它改变程序等。
6)完成安全方针和方案所需的其它要求。
(2)内容
内容一般包括:①输入控制;②工作活动控制;③输出控制;
④与体系有关的其它程序。
(3)步骤
1)准备:包括人、财、物及其组织机构到位情况,要特别检
查,并做好准备。
2)起草:由评审组起草后,在相关人员中征求意见,再修改而
成。
3)确定:由审核组长定稿后,交由组织最高管理层审核批准。
六、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科起草并解释,经公司总经理签字下发后生效。
许可作业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目的:为规范选厂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
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车间等。
二、 具体内容
(一)、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1、车间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
等产生明火的作业。
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球磨内、破碎机内检修作业等。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3、高处作业:按照《高出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
种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6、高压检修作业。
7、企业内部规定的其他需要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三、 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科:负责公司各项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监督执
行,
相关部门:生产科:协助主管部门监督各项工作中的安全工作。
各车间: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保障各项作业安全实施。
四、 具体要求
1、各项需要许可的作业必须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
2、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程序
由作业或被作业部门提出指定专人向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安全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环保部或相关部门签发并进行监督,注
重失效性。
3、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内容
安全作业许可证应注明作业内容和作业的起止时间。
应规定具体的防范措施和作业区域。
需通知的相关部门和具体的防护要求。
作业负责人和作业监护人。
4、安全作业许可证的使用要求
严格遵守作业的起止时间,如超时应及时补办相应手续。
对作业区域应有明确的警戒标识。
防范措施应告知所有作业人员,并按规定穿戴和使用防护用
品。
作业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和做其他工作。
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按防范标准清理作业现场,通知相关部门撤
除警戒标识,并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作业完毕。
作业涉及到企业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时应进行风险评价和制定
相应的控制措施
五、 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科起草制定,并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
生效。
员工安全意识识别与提升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矿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操
作技能,确保职工安全学习、教育、培训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矿属各单位负责通过开展问卷调查、座谈、讨论会等形式对
职工的安全意识情况进行调查,调查结果要在每年矿制订安全教育
培训计划前上报安全科。调查时应考虑下列因素:
1、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
2、操作规程;
3、应急程序;
4、工作场所特定的安全要求;
5、事故、事件报告程序;
6、岗位职责;
7、特定风险
8、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9、个体防护用品配备和使用;
10、人身安全的有关知识;
11、防止伤害的纠正行动。
第三条安全科负责中层以上干部管理层的意识调查及评价,并制定
培训计划。
第四条安全科根据各单位上报内容以及日常对各级人员安全意识调
查实际情况反馈,及时制定不同内容的安全意识教育培训计划。
第五条新职工在聘用后首先进行安全意识的培训;当工艺流程发生
变化时,职工应对工作现场特定要求进行回顾;当职工脱离工作岗
位三个月后,要求对现场特定要求进行回顾。
第六条安全科负责对提升职工安全意识提供充足的资源保障。
安全科及时评估、跟踪职工安全意识培训效果,根据培训及时进行
更新或修改安全意识培训计划。
第七条各单位应及时了解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意识状况。
第八条各单位要经常通过安全会议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进行与学习,分析本单位职工在实际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能力以及安
全意识水平。并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第九条各单位必须对发生的事故和险情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根据生
产任务的变化,制度规章是否健全,用工的变化与连续性即发生危
险级事故技术原因,工艺问题,现场管理等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全
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能力。
第十一条各科室、单位对安全意识的培训计划、培训记录进行保
存。
第十二条相关文件/记录
《员工安全意识调查表》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识别并分析培训需求制度
第一条安全教育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掌握
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增强安全意识的重要手
段,是实现安全生产,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重要基础工
作,为使全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科会同各部门负责人每年年初编制安全教育培训计
划,在教育培训计划制定前进行需求分析,经主要负责人批准
后所发生的安全教育培训经费由矿在计提的安全费用中列支。
第三条培训需求分析应考虑一下内容:
1、员工的需求;
2、领导的需求;
3、变化的需求;
4、生产过程的回顾;
5、记录的回顾;
6、学员反馈意见;
7、事故、事件信息;
8、风险评价结果。
第四条培训计划需要包含的主要内容:
1、培训目标;
2、培训大纲;
3、培训时间;
4、培训内容;
5、培训内容;
6、培训方式;
7、考核方式。
第五条根据培训计划由安全科组织安全教育培训。
各部门负责对部门员工的日常教育培训。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应通过下列途径对培训效果的评估,根据
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1、学员反馈;
2、绩效改善;
3、管理层反馈;
4、测试结果分析;
5、现场应用能力。
第七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形式和分类:
1、职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
2、一般人员安全教育;
3、违章人员专项安全教育;
4、调换工种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6、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7、其它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八条职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有关规定:
三级安全教育指对范围内的人员分别进行行矿、车间(采区)、
班组级安全教育;各单位必须建立三级安全教育档案和台账。
三级安全教育按规定完成后,受培训人员和各级教育培训负责
人均要在培训记录上签字,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查确认后归
档。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档案保存期限为该职工与单位签订的劳
动合同期限。
第九条一般人员安全教育有关规定:
一般人员安全教育每年再培训至少 20小时,考核合格者方可继
续上岗。
第十条违章人员专项安全教育有关规定:
1、对一般违章行为,由所在车间(采区)安全员负责,对违章
人员进行不少于 1小时的专项安全教育;
2、对严重违章行为,由矿安全科对违章者进行 15天以上脱产
专项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调换工种和岗位人员安全教育有关规定:
1、凡调换工种和岗位的人员,必须由矿或采区(车间)安全教
育培训组织,进行新工种、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核
合格后方能上岗;
2、调换工种和岗位安全教育培训事件不少于 72小时;
3、调换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要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由安全科负责;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培训,经安全
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
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特种作业资格证书要按规定及时向发证部门申请复审;
4、安全科,要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账,加强管理,确保特
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
规定,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
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
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生产培训,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
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后,方可任职。
第十三条安全科应对培训记录进行归档保存,各单位、各科室
除保留本单位的培训记录外,应讲培训情况按月报安全科。
第十四条相关条件/记录
《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安全意识培训记录表》
《工作现场特定要求回顾记录》
选矿工艺管理制度
一、总则
选矿技术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不断提
高选矿技术水平、推动选矿生产的技术保证生产技术保证。生
产技术管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贯彻精神方针,本着精矿品位
和金属回收率并重的原则,不断改进工艺流程、完善工艺设
备、确保工序达标,提高技术操作水平,使选矿成产优质、高
产低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选矿厂自投入生产以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生产指标逐
年提高,技术水平日益成熟,为充分适应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使企业逐步走上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道路,逐步达到各项
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使员工在生产、工作中做到
“由章可循,有序可依”,逐步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说
标准话,干标准事”,依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及选矿厂近几年的生
产实践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本公司选矿厂。
本管理制度若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冲突,一执行上
级管理部门和公司相关规定为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全科
(1)负责制定选矿工艺管理制度;
(2)对管理制度中不完善的进行修订。
(3)配合选矿厂车间主任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整改现
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2选矿厂厂长
(1)全面负责选矿厂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选矿厂工艺管理。
(3)对违章操作等行为进行处罚。
四、内容
1、不得使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装备和产品指导
目录》(2010版)中规定的工艺和设施。
2选矿工艺流程应采用自动化控制,尽量让人员远离危险
源。
(1)格筛工段生产工艺管理
1、通过格筛的矿石最大粒度不得大于筛孔尺寸,有大于筛孔尺
寸的原矿,格筛工要做好记录,按要求报给生产技术部门。
2、锤头司机不得使用锤头清理运矿车等车辆上残留物。
3、矿石性质不好需要配矿时,格筛工有权指挥车辆卸矿,如车
辆司机不听指挥,造成原矿仓堵塞或者其他工艺事故的,格筛工要
及时通知调度,后果由供矿单位及运输车队负责。
4、锤头出现故障时,锤头司机与格筛工配合好,用钎杆、大锤
共同处理大块。
5、格筛工要观察好原矿仓存矿情况,快露仓底时要及时通知破
碎工段,避免矿石转空砸链板。
(2)碎矿工段生产工艺技术管理
1、原矿供应不足而待料时,碎矿生产班要与矿调度联系好,当
待矿时间超过 30分钟,要及时停车、停风机等,减少设备空转消
耗。
2、重型链板式给料机在使用中应在链板上始终保持一定厚度的
物料,一般不应小于 500毫米,不允许在卸空状态下直接往链板上
放料。当无法避免卸空时,卸料前应在链板上铺一层碎料,以防直
接冲击链板。
3、破碎机排矿粒度应符合工艺技术标准要求,生产班要及时调
整三段破碎机的排矿口宽度。
4、由于破碎机排矿粒度过大,致使中碎圆锥破碎机给矿口或破
碎腔堵塞而影响选矿正常生产按工艺事故处理。
5、筛分车间的最终筛分粒度为选矿厂一段球磨机入磨前的给矿
粒度,直接影响球磨机的磨矿效率,碎矿工段应及时更换筛网,严格控
制筛分最终粒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筛下产品粒度是否合格,由选矿技术员具体负责不定期从皮带进
行取样抽查,每抽查一次粒度合格率要高于 90%。
6、皮带操作工要防止皮带跑偏,经常调整局部托辊位置,使皮带
保持在中心线上运转。保持皮带清洁,保持每个托辊运转灵活,及时
更换不转或损坏的托辊和支架,不能带病运转的皮带运输机。
7、各皮带工经常检查各自皮带头尾轮,严禁发生堵溜子现象。
8、及时调整皮带刮料板高度,保持适宜的料层厚度,并及时调整
挡料板角度,既可降低入磨矿石废石混入率,又能杜绝跑矿现象粉矿
废石混入率要求低于 10%,以磁块吸不上来为准,小颗粒废石中吸附上
来的矿石磁性铁品位要求低于 %,由选矿技术员负责不定期抽样。
9、碎矿生产班要及时与球磨生产班沟通,发现有蓬仓的粉矿仓
要及时更换下料点。
10、主机操作工要做好与每个岗位的沟通协调。随时注意各破
碎机及皮带电流变化,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详细记录当班运转时
间、故障时间及空转待矿时间。
11、调整皮带松紧、清洁皮带机下杂物时应停机进行。
12、处理皮带与滚筒间的块矿、进入有限空间、进入浸入槽等
有毒容器内设有专人监护,“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磨矿分级工段生产工艺管理
1、主机工与班长要及时做好与碎矿生产班的沟通,了解粉矿仓
内粉矿存储情况,知道哪几个仓内正在下料,球磨需要内部配矿时做
到心中有数,发现有下料口蓬仓堵死现象,及时通知碎矿生产班。
2、经常观察磨前干式预选机运转状态,及时调整刮料板位置废
石中吸附上来的矿石磁性铁品位要求低于 %,入磨矿石含废率控制
在 5%以内,由选矿技术员负责不定期抽检。
3、磨机是选矿最主要设备,尤其是磨矿浓度和磨矿细度直接影
响选别作业指标的好坏。一段磨机要求磨矿浓度为 75-85%,生产中严
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螺旋分级机给矿浓度应控制在 55-65%,反砂浓度应当控制在
90%,溢流浓度应控制在 30%左右。
5、球磨机筒体螺丝漏矿浆要及时通知值班长停车处理,并清理
净大齿圈、轴承座处漏矿。
6、检查、更换磨矿机衬板应在先固定滚筒,然后确定机体内无
脱落物、通风换气充分且温度适宜的条件下进行。
7、球磨机更换衬板、紧固螺丝、处理故障时应当停车进行。
8、螺旋分级机更换叶片时应停车进行。
9、给球磨机加钢球时,应用钢斗加球,并设有防护措施,防止
人员受伤及设备损坏。
10、处理分级设备反砂槽堵塞或清除溢流渣篦上木屑时,不应
站在分级机、振动筛或出渣篦上进行操作。
11、浮选机配药间、浮选车间应设置通风换气装置,并达到规
范要求。
12、固体格筛、破碎机受矿槽、螺旋分级机传动端、浓缩池溢
流槽等部位应加防止人员跌伤、掉落的防护装置。
(4)选别工段生产工艺管理
1、磁选机岗位主要是调节磁选机吹散水和卸矿冲洗水。吹散水
太大,尾矿品位增高,吹散水太小,尾矿品位低,精矿品位也低。适宜
的吹散水量应根据矿石性质、给矿量和作业要求来决定,操作中做到
不跑、不冒。
2、磁选柱岗位应及时注意矿石性质变化,并随时关注化验室精
矿品位化验结果,随时对磁选柱进行调整,使精矿品位维持在 65%左
右。
3、高频细筛的调整要针对不同矿石及时调整振幅或更换筛片每
台细筛可采取不同的振幅。筛面要及时冲洗,不得有存料。
4、过滤工要根据矿石性质的变化和精矿产量的变化及时对卸矿
风、卸矿水及过滤机转速进行调整,保证滤饼水分小于 %,减少和
杜绝滤液中精矿的流失,及时检查过滤机滤布磨损情况,及时修补损
坏处。
5、真空泵、立泵、砂泵,是上下工序的连接设备,时保证正常
生产的重要环节之一。生产时确保备用设备完好,运行泵不能带病
运行,发现砂泵效率低、流量不够或不上矿时应及时更换备用泵。
生产中泵池和泵周围不能有积矿和积水现象。
(5)尾矿收集与输送工艺管理
1、尾矿回收机是尾矿排入尾矿库前的最后一道扫选工序,工作
效率的高低直接决定了尾矿磁性铁含量的高低,生产班要加强对尾矿
回收机的巡视,发现回收机精矿较多时,立即通知班长,对各个磁选机
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跑矿现象发生,减少精矿的流失。
2、加强对滚筒筛的维护保养,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解决,
避免因为滚筒筛的原因而导致停产的发生。
3、浓密池运转工要时刻注意高位水池警报,无论水满还是缺水
都应立即通知调度然后通知尾矿库。
4、尾矿库筑坝工接到水满或缺水通知后应立刻做出处理。
5、各级泵站要勤于联系、认真操作、避免尾矿管路堵塞。
6、岗位工应加强岗位巡查,发现跑、冒、滴、漏现象立即处
理。
7、保证浓密池溢流水的澄清度,岗位人员可根据尾矿性质对加
药量浓度及放药速度进行微调整,确保尾矿降的快速沉淀。
(6)免责条款
1、选矿厂对各生产工段和辅助生产工段工艺技术条件的抽查和
检查工作,是在不影响选矿厂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的日常工艺技术管
理工作。
2、由于受自然条件和井下条件的限制,碎矿车间若遇下雨、下
雪等天气或其它无法预知的特殊情况,如:矿石潮湿、泥化等引起格
筛、破碎机、筛分等堵塞不执行上述条款。但碎矿车间有责任和义
务积极组织人员处理,由于处理不及时或延误时机影响选矿正常生产
造成停产,按工艺事故处理。
3、鉴于原矿性质的可变性以及矿石结构和构造的多样性和复杂
性,由于原矿性质的突然变化而引起的工艺技术条件的巨大变化除外,
但该情况必须由选矿工艺技术会议讨论确认后方可免责。
4、其它不可抗拒、预知、防范等原因造成的工艺技术条件无法
控制的情况。
5、以上规定为使用条例,使用前三个月根据生产情况每月进行
调整。
变化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选矿厂安全生产变化的管理,掌握现场变化情况,实现
主动超前预测变化、科学减少变化、有效控制变化,真正把变化落
实在基层、落实在现场,着重从人员、制度文件、法律法规、选矿
技术条件、生产作业过程、设备设施、相关方面几个方面进行识
别,提高安全管理力度、精度,构成透明、简洁、高效的安全生产
体系,实现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选矿厂变化管理工作。
三、职责
(1)本公司选矿厂厂长负责变化管理制度的制定及对变化进行
识别的组织工作。
(2)安全科负责牵头组织各部门对企业的变化情况进行识别,
并对认识别的变化进行公布。
(3)安全科负责变化管理的记录,并形成文字文本。
四、内容
识别选矿厂变化的人员,应经过选矿厂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和
安全教育。
选矿厂变化管理的识别,应高绿以下内容
1、人员与机构的变化
2、制度文件系统的变化
3、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变化
4、选矿技术条件的变化
5、生产作业过程的变化
6、设备设施的变化
7、相关方的变化
当以上因素发生变化时,并做好相关记录并存档。
负责选矿工作的相关部门或部门职责发生变动时,矿领导应重
新明确相关部门与职责,避免产生选矿厂出现管理漏洞。
针对国家新颁布或修订的有关选矿厂管理的法律、法规、行业
规范、规程,选矿车间应对本单位已有的制度、规定、规程等做相
应的修正、完善。
当工艺发生变化时,应识别新工艺产生的风险,并对新产生的
风险进行防护。
当增加或者变更机械设备和电气设备时,应对其可靠性进行检
测,并对风险进行控制。
变化的人员应进行培训,应急措施进行完善,并对所有变化进
行文字记录,形成台账。
变化管理由安全科负责组织执行,没季度执行一次。
相关文件/记录
《变化管理识别记录》
《变化管理过程记录》
《变化管理培训记录》
《变化管理输出记录》
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各类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
运行,实现安全生产,保证设备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用于本公司生产设施(含安全附属设施)建设、使用、维护、
报废和拆除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安全科负责监督检查设备设施从建设到报废查出全过程中本
制度的执行。
2)生产部保障对设备、实施的管理执行本制度。
四、内容与要求
1)设备设施建设
(1)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符合国家有关的
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2)根据设备设施的种类、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在公司内区
区域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有
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3)公司内需增置的设施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
案。
(4)设备、设施项目确定或购进后,办公室组织技术人员进行
安装,并负责监督检查安装的质量。
(5)对新置设备的随机配件要按图纸进行验收,未经验收不得
入库。
(6)在对设备设施管理时,应对下列过程进行控制:
①计划和采购过程
②安装(建设)过程
③调试过程
④验收程序
⑤使用、维护和检修过程
⑥报废过程
2)设备设施使用
(1)各类生产设施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组织使用人员接受
操作培训,由设备管理部门的技术人员讲解。安全辅助设施由公司
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组织员工培训并掌握使用要领。
(2)使用人员应达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性能、懂构造、懂
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保养、会排除故障),方可上岗操作。
(3)按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机器开动和停车,在设备使
用过程中,发现有异常现象,应立即停车,并通知有关人员检修。
(4)机器设备发生故障,或严重事故时,按照操作规程要求立
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告班组长或有关人员。事故处理坚持“四
不放过”。
(5)对不遵守操作规程或玩忽职守,使工具、机器设备、原材
料、产品受到损失者,应酌情给予经济处罚和处分。
(6)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
准确填写规格的各项运行记录。
(7)为保证生产设施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设兼职设备
员,协助设备管理部门对各类设施进行管理。
(8)实行操作者包机管理,做到各类生产设施有专人负
责。生产设施维护
3)设备设施维护
(1)所有设备设施不经总经理、办公室允许,不准私自拆卸,
不准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棉纱类物品。
(2)严禁私拆或改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发现设备安全防护装
置损坏或失效立即报告设备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公司应建立设备安
全防护装置维修保养档案。
(3)操作工负责生产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对本岗位设备、管
路要做到不潮、不冻、不腐蚀,及时消除跑、冒、滴、漏。认真做
好交接记录。
(4)对封存、闲置的设备,不经设备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
启动、转移、拆卸。
4)生产设施报废和拆除
(1)各类生产设施陈旧老化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
使用部门申请报损、报废。
(2)报废、报损旧设备由办公室安排人员按有关规定及时拆除
或另行处置,在生产设施台帐中注销。
(3)设施拆除前,拆除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做好拆除机具准备和
周密检查,做到机具齐备,确保完全可靠。如需办理安全作业证
时,按规定要求办理。
(4)生产设施拆除前,其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彻底的清理和置
换,确保无残留物质,不会对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伤害。
(5)拆除作业过程中,负责人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劳动
保护用品,确保安全作业。
5)安全设备设施管理
(1)各种设施设备要分类、编号、入帐,定期盘点,做到帐物
相符。
(2)对各种设施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防尘、防潮、防热、
防磁、防锈、防腐蚀、防霉变、防虫蛀等工作。
(3)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
丢失、积压、浪费,应按价赔偿,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设施设备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
(5)对生产设施进行检维修时,对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
作力所能及的维护。
供配电系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使选矿厂供电系统运行正常,保证设备设施及生活用电,特
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选矿高压配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变压器及附属设
备的运行管理。
三、职责与分工
1机电值班人员负责供电配电设备运行的清洁、操作、巡视、检
查、记录、异常情况报告及供配电的维修、保养。
2专业工程师负责设备综合管理及上述工作的检查监督。
四、内容与要求
1、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1)机电值班工
1)每班必须清洁值班室、配电室环境。每班对高压开关柜巡视
两次。
2)春、冬季对变压器进行每两小时一次巡视,夏、秋季每一小
时一次,并做巡查记录。
3)每 1小时对低压配电柜巡视一次,并记录设备运行数据(环
境温度、变压器温度、电流、电压)做记录,同时检查运行状况。
4)供配电设备发生异常及时报告专业工程师并在专业工程师协
同下排除异常。
5)选矿厂停电后马上启动备用电源,并对柴油发电机组进行监
视记录。
6)按《供配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表》《低压配电柜检查保养表》
《变压器保养表》要求进行维修保养,将结果记录于《供配电设备
保养记录表》《供配电设备维修记录表》。
(2)专业工程师
1)负责设备的技术资料、档案的收集、保管;负责零星设备的
配件、材料的采购计划的编制,外委维修的联系工作。
2)每年 12月制订下一年度“供配电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计划
表”,并按运行情况制订中修、大修计划。
3)对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提供工作指导及检查监督。
4)负责编制配电设备台帐、设备卡。
(3)工程经理、总工程师
1)审核《供配电设备检查保养计划》、《供配电设备保养维修记
录表》、《供配电设备维修记录》、及大、中修计划。
2)行周检、月检。每月最后一个星期,组织有关人员对机电设
备房进行检查检评。
(4)配电室管理人员工作程序
1)配电室内机电设备由机电值班工执行 24小时操作、监控、
记录,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抄填《低压配电
运行日志》时,应监视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严禁不合理的超负荷
运行。
2)非工作人员进入配电室,须经专业工程师或部门经理批准
后,由机电值班工陪同下方可进入。
3)保持良好的通风及照明,门窗开启灵活。
4)消防设施完好,配电室内严禁吸烟。
5)保持配电室清洁卫生,地面、墙壁、门窗、设备无积尘、无
水渍、油渍、。
6)不得擅自更改配电室机电设备线路及器材,若要更改须经公
司同意后,方可更改。
(5)几点值班工作程序
1)交接班要求
接班人员认真听取交接班人员的值班和设备运行报告;查看上
一班的《配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低压配电运行记录》;检查仪器、
工具等物品是否完好、齐全,并在《配电运行交接班记录》上签
字。
2)由下列情况不准交班,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记录不
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间不清洁;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
准下班;接班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严禁在倒闸操作和
事故处理过程中交接;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
交班人员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设备设施维修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维修作业人员的维修行为和作业要求,提高维修作业质量
和工作效率,降低设备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特制定本规范。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选厂设备日常巡查、故障抢修、预防检修、设备
专项计划等设备维修活动。
三、相关人员
设备科、生产厂长、生产科长、技术员。
四、职责
设备科时设备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管理制度,
对选厂设备维修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控制和考核。
生产厂长、设备科负责设备维修作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五、管理内容和规定
1、维修人员基本要求
(1)设备维修人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设备管理的相关管理制
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及设备说明书等相关培训内容。
(2)学习掌握分管区设备的结构、工作原理、功能和性能。
(3)掌握本单位设备精度、技术指标、工艺要求。
(4)掌握本单位设备的基本操作,认真学习设备使用与维护说
明书,掌握设备操作规程。
(5)清楚分管区设备备件清单、预防性维护标准。
(6)符合工厂人事部门要求的上岗条件,特殊工种有 3操作
证。
2、设备点巡检和保养
(1)点检
1)上班后操作人员按设备点检表及点检要求进行设备点检工
作,每天在班前利用感官手段对规定的部位进行检查并及时处理。
2)设备维修人员要深入现场,认真查看检点表并听取操作者反
映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及时处理。
3)操作工人每天必须对按要求进行设备清扫和保养
(2)巡检
1)每天上班后,所有的维修人员必须对分管区域的设备进行巡
回检查,巡检首先要检查操作者的点检记录并听取操作工人的反应
意见,经复查后及时排除。
2)通过感官或仪器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达到有效监视的目
的。
3)查看设备漏油情况,采取治漏措施,查看邮箱油位,补充优
良,监督操作人员正确使用设备。
4)维修人员要认真记录每天的巡检情况,能及时解决问题的要
及时解决,较大或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设备管路人员汇报,并积极
参与解决。
5)设别巡检要绕设备四周检查,不能用在过道上的简单行走以
及走马观花的形式代替巡检。
(3)维修过程与效率要求
1)设备发生故障后设备维修人员按照故障管理标准执行,接到
维修通知要立即开始维修,判断故障原因,制定科学合理的维修方
案,尽快完成维修任务,对于不能处理问题,应该及时上报设备科
长和相关领导,并跟踪进展情况。
2)接到维修任务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如没有备件、不
会处理、没有图纸、质保期内、应该外委等)不进行维修,当维修
过程中碰到领用备件、送修、图纸查询时,维修人员必须积极主动
解决,不得找任何借口和原因推委、拖拉。维修人员要满足生产现
场要求,随叫随到。
3)维修活动开始前必须收集弄清必要的信息(如质量、故障、
安全等),明确维修目标,维修内容,标准和要求。
4)因质量问题的停机由工艺人员牵头整个工艺系统进行分析,
确认是设备因素后,立即按设备故障处理程序执行。
5)维修活动没有完成,不得擅自停止维修活动,如需停止必须
得到车间主任以上的领导批准。
6)由困难和技术问题时,要及时反馈信息,并跟踪情况。其它
人员帮助解决问题时,并不意味着维修者的维修责任的降低或其维
修活动的结束。
7)配合和辅助人员必须听从维修负责人的安排和调度。
8)管理人员要及时了解、控制、协调维修活动,并掌控维修进
度等情况。
9)维修项目计划、预防性检修计划等需要变更时,必须获得批
准。
10)重点维修项目或疑难设备故障,要制定方案、计划。当方
案制定后,不得擅自变化,当需要变化时,必须重新讨论,制定后
按新的计划执行。
11)对于计划检修项目,必须提前做好技术方案和备件准备,
提前进行备件确认,提前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
12)维修作业只有在通过验收后方可以结束,让步接收必须得
到领导批准。
13)积极参加设备异常分析改进工作,提出经济合理的维修方
案。
14)督促技术员正确使用设备,杜绝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
事故和故障,减少损失。
15)维修人员有责任按上级要求参与新设备、外协维修设备的
配合工作及验收工作,并寻找问题,向设备厂家和维修服务厂家提
出整改意见。
(4)维修成本管理
1)维修作业,必须具有成本节约意识,做到领用相符,杜绝浪
费,坚持修旧利废,能少领的备件、材料不多领,并按照以旧换新
的管理制度实施,把能修复的备件尽量维修使用,或更换后修复备
用的原则,当单项维修备件费用超过 500元时,必须得到设备科长
的批准。超过 1000元时,要获得厂长和总部的批准。
2)维修人员要根据巡检、维修和预防维修计划周度提报分管区
域的备件需求计划,确保备件采购的及时、准确。领用备件后要及
时开领料单由设备科长签批,因故不能及时领料单,事后要积极补
办领用手续。备件领用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5)维修质量要求
1)完成维修计划要求的各项内容。
2)按设备精度标准及设备技术要求进行维修。
3)满足工艺要求。
4)维修过程拆卸部分(罩、壳、防护等)在修理完成后要及时
恢复,并防止维修导致的水、电、油、气的泄漏问题。
5)当需要更改设计结构时,必须获得专门的评估和批准,并有
记录资料。
6)涉及到工艺及产品精度的设备维修作业,要进行满足工艺要
求的验收流程。
7)计量仪器仪表的更换和维修,要获得计量部门的确认。
8)维修部分修完后,要符合设备完好标准及设备说明书的各项
要求;涉及设备精度的维修要在设备维修后进行精度检查并做好记
录。
9)当维修质量达不到技术要求,需要让步接受时,要获得维修
技术人员及设备科长的批准。
10)任何维修作业维修后,要按设备管理要求进行记录。
11)维修作业要彻底完成,因生产需要采取临时措施,必须通过
设备科长,并尽快实施永久修复措施,防止在次发生同类问题。
(6)验收
1)解决故障问题的维修在维修之后要进行功能和性能验收。如
果维修工作可能影响加工季度,维修前必须同工艺人员确认加工质
量状况和检查方法。维修后必须保持设备原有的加工精度。
2)解决质量问题的设别维修,在维修前要由原始加工精度记
录,维修前要明确维修目标和方案,维修完成后按目标进行验收,
技术员和质量人员要参与验收。
3)涉及加工精度变化的维修活动完工后,首先必须做本工序的
全尺寸检查,确保满足工艺要求,使用后密切注意质量变化情况,
当质量稳定后,设备维修工作才算结束。
4)维修完成后,要检查设备的防护装置是否恢复、各部件是否
紧固、电器接线是否正确、开关位置、动力部件的原始位置等,确
保顺利试机。
(7)安全文明维修与 5S管理
1)维修准备及清理工作
①维修活动必须抓好安全工作,高空作业、动火、停送电等危
险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手续并有现场监护,杜绝人身、设备
事故的发生。
②维修活动开始前,要挂“正在维修”、“不要合闸”等安全警
示牌,并切断电源。
③较大项目要在维修区域内牵安全警示线,禁止物管人员进
入。
④大型维修活动前要制定安全文明维修的方案设计;提前做好
场地清洁、维修工具、拆卸件存放器具,清洗剂盒清洗容器、润滑
油、润滑油、编号套子、记号笔、擦布、擦布、管口扎布等准备工
作。
⑤维修中拆卸部件必须按规定有序摆放,大型项目必须对拆卸
部件做好编号和安装记号。
⑥维修前必须掌握拆卸部位的结构,当拆卸碰到干涉和困难
时,不得强行拆装,通过复查图纸或讨论等方式确定结构原理后再
执行。
⑦油管拆卸后必须掌握做好管口防尘包扎,防止杂物进入。
⑧精密零件清洗要按有关标准或特别要求处理,清洗后要用干
净绸布擦拭,清洗容器要保障清洁。
⑨维修工作进行前、进行中或完成后要认真及时清理干净现
场,保证维修现场干净有序,保管好工具及贵重物品。
2)设备维修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在拆装部件时,使用的工具应符合要求,锤击部位不得有毛○1
刺或飞边,所用工具必须齐备、完好、可靠,标准使用由裂纹、带
毛刺、手柄松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应严格遵守常用的工具安
全操作规程。
工作时要注意周围人员和自身安全,防止因挥动工具、工具○2
脱落、工件铁屑飞溅造成人身事故,远离产品质量事故,多人合作
要注意协调配合。
设备上的电气路线、器件、电动工具发生故障,应确保完○3
好,不能自我拆卸,应由专业的电工处理,不准擅自动手敷设线路
和安装临时电源。
起吊和搬运重物时,应遵守起重工、挂钩工、搬运工安全操○4
作规程,应与行车操作员密切配合,应确保钢丝绳完好,绝不允许
超负荷使用或斜吊歪吊。严禁在吊物上、下工作。
高空作业前须检查梯子、脚手架,确保安全可靠。工具必须○5
放在工具袋里,安全带要扎好,不准穿硬底鞋,不准打闹,不准乱
扔东西。
使用梯子登高时需两人作业而且要有保护措施,梯子斜 60°为○6
宜,必须要有专人保护,人字梯要有绳子拉紧。
登高作业平台,不准置于带电的母线或高压线下面,平台台○7
面上应有绝缘垫以防触电,平台上应设立防护栏杆。
清楚铁屑必须有专用工具,不准用手或拿嘴吹。○8
在从事电焊、氧割时,必须配电佩戴防护眼镜和面罩等防护○9
措施。
维修过程中用电自检时,应使用自检试验台。必须有人监○10
护。实验过程中须临时处理故障或进行开关档位转换时,必须断开
实验电台电源。防止带电操作。
润滑、液压油箱要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定期清理和过滤,要○11
符合“五定”(定点、定质、定量、定期、定人),“三过滤”(油
桶、油壶、注油器三级过滤)的要求,老化或损坏的过滤装置要及
时更换。
工作完毕离岗时,必须将设备的水、电、气、油源断开,清○12
理场地,收好工具,零件摆放整齐。
(3)维修房内管理
维修班房要做好清理、整理、整顿、清扫、素养方面的 5s管○1
理,确保班组环境优雅,不能乱放各种杂物。
班组内技术资料要整理号摆放整齐。○2
维修班房的备件,工具要摆放合理整齐。○3
维修班房内的各种设备,桌椅要及时修理,摆放整齐,每天○4
下班前做好打扫工作。
维修班房内管理看板要认真管理,按要求填写。○5
按要求填写各种记录和表格,要做好保管和存档工作。○6
选矿厂氰化钠的管理制度
一、氰化钠的毒性及其管理的必要性
氰化钠是一种剧毒物质,必须严格管理。氰化钠在运输、保存
和使用过程中,都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氰及其化合物的毒
性主要来源与氰根(CN),它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进入人体使人中毒:
1、呼吸体统;2、消化系统;3、皮肤系统。氰根进入人体后,生成
氰化氢,并抑制细胞色素氧化酶,使之不能吸收血液中的溶解氧,
没后导致体内组织急速全面缺氧窒息而死。
氰化物中毒后,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有恶心、呕吐等现
象的轻微症状;二是由全身乏力、耳鸣、眼孔突出等现象的呼吸困
哪阶段;三是尿便失禁、条件反射等现象的麻痹阶段。氰化物是急
性中毒毒品,人若口服 克氰化钠便可瞬间死亡。
综上所述,氰化钠是剧毒品,在各个环节加强管理时非常必要
的。
二、氧化钠的管理措施
1、氰化钠的运输、移交
为保证氰化钠的运输安全,实施押运员制度,押运员必须经过
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并掌握氰化钠运输安全知识,氰化钠的毒性、危
害特性及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氰化钠的运输一般是由熟悉氰化钠
运输的生产厂家来完成。
2、氰化钠的贮存
本次设计设有专用的氰化钠贮存库,氰化钠贮存设计在离生活
处较远的位置,氰化钠贮存库由看管室,交接室以及氰化钠贮存组
成。氰化钠贮存在Φ4× 的半地下贮槽内,贮槽上加盖密封,贮
槽内壁设树枝防腐。氰化槽内设有准备的液位装置系统,同时贮存
槽内安设 的配有计量设施的泵,以便从贮存库准确抽取氰化
钠,贮存库高 4m,在贮存库墙壁上缘设轴流风机,以保证贮存室内
空气新鲜。
氰化钠贮存库门口设有“有毒”图示
3、氰化钠的添加
在氰化车间设有封闭的氰化钠添加槽,并设有氰化钠自动添加
系统,所有氰化钠添加的管道均用钢制管道,浸出槽氰化钠添加处
全部封闭锁死,严禁操作人员接触到氰化钠溶液。
三、氰化钠操作
氰化钠时剧毒物质,凡是进氰化车间的工作人员,一定要通过
专门的安全培训知识,使每个接触氰化物的工作人员,都要了解氰
化物的性质,;了解对人、畜的危害以及预防、急救措施,从而在日
常操作中不违反安全规程而造成恶果。
氰化物可以通过完整的皮肤系统使人中毒,因此不论是液体还
是固体,均不能与皮肤直接接触,更不能让氰化物进入伤口处。
四、管理制度
对氰化物的管理要纳入制度化,并着重建立如下制度:
《出入库制度》、《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押
运员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其中《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由总
经理亲自兼任总指挥。
五、中毒应急
氰化车间要备有一定的氰化物解毒药品。对轻微中毒者可即时
离开氰化物现场,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即可,对较重除要离开氰化物
现场到空气新鲜的地方,还要服用解药,并及时送往医院。
六、预期效果
只要认识到氰化物的的性质,严格执行氰化物使用的各个环
节,就会很好的利用剧毒物品氰化钠为生产服务。
其中与运输管理制度
一、目的
理解和掌握起重的一般知识和技能以及起重机械的一般性能,
装载和搬运的常识,有利于安全生产,预防人身、设备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工程部、班组、汽车驾驶员
三、一般规定
、起重工作
(1)重大的起重、运输项目应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办理安全施工作业票,并应有施工
技术负责人在场指导,否则不得施工。
a、重量达到起重机械额定负荷的 95%
b、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械抬吊同一物件
c、起吊精密物件,不易吊装的大件或在复杂场所进行大件吊装
d、起重机械在输电线路下方或距带电体较近时
(3)起吊物应绑牢,并有防止倾倒措施,吊钩悬挂点应与吊物的
重心在同一垂直线上,吊钩钢上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偏拉钭吊落
沟,应防止吊物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钭,吊物未固定好,严禁松
勾。
(4)吊索(千斤绳)的夹角一般不大于 900最大不得超过
1200。
(5)起吊大件或不规则组件时,应在吊件上拴以牢固的溜绳。
(6)起重工作区域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或通过,在伸臂及吊物
的下方,严禁任何人员通过和逗留。
(7)起重机吊运重物时应走吊运通道,严禁从有人停留场所上
空通过,对起吊的重物进行加工,清扫等工作时,应采取可靠的支
承措施并通知起重机操作员。
(8)吊起的重物不得在空中长时间停留,在空中短时间停留
时,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9)起吊前应检查起重设备及其安全装置,重物吊离地面约
10cm时应暂停起吊并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良好后方可正式起吊
(10)两台及以上起重机抬吊同一重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a、绑扎时应根据各台起重机的允许,起重量按比例分配负荷。
b、在抬吊过程中,各台起重机的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升降行走
要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的允许起重
量。
(11)起重机在工作中如遇机械发生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放下
重物,停止运转后进行排除,严禁在运转中进行调整或检修,如起
重机发生故障无法放下重物时,必须采取适当的保险措施,除排险
人员外,严禁任何人进入危险区。
(12)不明重量,埋在地下或冻结在地面上的物件,不得吊起。
(13)严禁以运行的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
时承力点。
(14)遇有大雪、大雾、雷雨、六级以上大风等恶劣气候或夜间照
明不足,使指挥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等,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钢丝绳、吊钩和滑轮
、钢丝绳
(1)钢丝绳应符合 GB1102的规定,并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2)钢丝绳应按出厂技术数据使用,无技术数据时应从钢丝绳上取
样进行试验。整绳的破断力拉力按单位破断力总和的 85%,作为该钢
丝绳的技术数据。
(3)钢丝绳应防止打结和扭曲。
(4)切断钢丝绳时,应采取防止绳股散开的措施。
(5)钢丝绳应保持良好的润滑状态,所以润滑剂应符合该绳的要求
并不影响外观检查,钢丝绳每年应浸油一次。
(6)钢丝绳不得与物体的棱角直接接触,应在棱角处垫以半圆管木
板或其他柔软物。
(7)起升机构和变幅机构不得使用编结接长的钢丝绳。
(8)钢丝绳在机械运动中,不得与其他物体发生摩擦。
(9)钢丝绳严禁与任何带电体接触。
(10)钢丝绳应存放在室内通风,干燥处,并防止损伤,腐蚀或其
他物理化学因素造成的性能降低。
(11)钢丝绳端部用绳卡固定连接时,绳卡压板应在钢丝绳主要受
力的一边,绳卡间距应不小于钢丝绳直径的 6倍。
(12)绳卡连接的牢固情况应经常检查,对不易接近处可采用将绳
头放出安全弯的方法进行监视。
(13)钢丝绳用编结法插接绳套时,其编结长度应大于钢丝绳直径
的 15倍且不得小于 300mm。
(14)穿过滑轮的钢丝绳不得有接头。
(15)下列情况之一钢丝绳检查予以报废或折减使用。
a、钢丝绳的断口数超过规定数值
b、钢丝绳有锈蚀或磨损严重
c、绳芯损坏或绳股挤出
d、笼状畸形,严重扭结或折弯
e压扁严重
f受过火烧或电灼
吊钩和滑轮
(1)吊钩应有制造厂的合格证等技术证的文件方可投入使用。否则
应经检验查明性合格后方可使用。
(2)吊钩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3)吊钩出现下述情况之一应予报废。
a.裂纹
b.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 10%。
c.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
d.变形超过 100
e.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形变。
f.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衬套应报废。
g.板钩芯轴磨损达原尺寸的 5%时,芯轴应报废。
(4)滑车及滑轮组的使用应遵守下述规定
a.滑车应按铭牌规定的允许负荷使用,如无铭牌,则应经计算和试
验后方可使用。
b.滑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如发现滑轮转动不灵、吊钩变形、槽壁
磨损。达原尺寸的 10%、槽底磨损达 3mm以上、以及有裂纹、轮缘破
损等情况者,不得继续使用。
c.滑轮直径与钢丝绳直径之比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d.在受力方向变化较大的场合和高处作业中,应采用吊环或滑车,
如采用吊钩式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e.使用开门滑车时,必须将开门的钩环锁紧。
人字架、走线滑车、扒杆、绞磨和地锚
人字架和走线滑车的组立,应由起重工按要求进行,所有材料应经
计算确定,并经检查合格。
人字架及走线滑车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要求。
a.地锚,基础或垫木应稳固。
b.拖拉绳不得设在未经核算的建筑物或其他物件上。
c.走线绳、拖拉绳应经负重试验合格,使用时应拉紧。
d.不得超负荷起吊或偏拉钭吊。
e.走线滑车至少应有三个滑轮,如载重量大时,还应增加滑轮个
数。
扒杆至少应有四根缆风绳,人字扒杆应有两根缆风绳。
向向前倾斜时人字扒杆如不能设置前稳定风绳时,必须在其后面架
设支撑以防后倾。
绞磨应放在平稳,坚固的地面上,并应有逆止装置,操作时应有统
一指挥。
绞磨牵引钢丝绳应从绞磨下方卷入,钢丝绳必须在绞磨芯上绕四道
以上,并不得重叠,磨芯应有防止钢丝绳跑出的安全装置。
拉磨尾绳不得少于两人,所站位置距绞磨不得小于 ,并不得站
在尾绳圈内,应位于锚桩后面。
地锚的埋设应遵守下列规定
a.地锚的分布及埋设深度应根据不同土质及地锚的受力情况经
计算确定。
b.地锚坑在引出线露出地面的位置,其前面及两侧的 2m范围内
不应有沟、洞地下管道或地下电线等。
c地锚引出线应与受力方向一致,并作防护处理。
d.地锚埋设后地面应平整,不得有积水。
e.地锚埋设后应进行详细检查,试吊时应指定专人看守。
卸卡的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1)卸卡不得横向受力。
2)卸卡销子不得扣在活动较大的锁具内。
3)不得使卸卡处于吊见的转角处,必要时应加衬垫并使用加大规格
的卸卡。
卸卡加搬运
1)沿斜面搬运时,应搭设牢固可靠的跳板,其坡度不得大于 1:3,
跳板的厚度不得小于 5cn。
2)在坡度上搬运时,物件应用绳索栓牢,并做好防止倾斜的措施,
工作人员应站在侧面,下坡时应用绳索溜住。
3)车(船)装卸用平台应牢固、宽敞,荷重后平台应均匀受力,并
应考虑到车、船承载卸载时弹簧回落、弹起及船体下沉和上浮所造
成的高差。
4)自卸车的制翻装置应可靠,卸车时车斗不得朝有人方向倾倒。
5)使用两台不同速度的索引机械卸车(船)时,应采取使设备受力
均匀、拉牵速度一致的可靠措施,牵引的着力点应在设备的重心以
下。
6)拖动滑车组的地锚应经计算,使用中应经常检查,严禁在不
牢固的建筑物或运行的而设备上绑扎滑车组,打桩绑扎托运滑车组
时,应了解地下设施的情况。
7)添放滚杠德尔人员应蹲在侧面,在滚杠端部进行调整。
8)在拖动钢丝绳导向滑轮内侧的危险区内严禁有人通过或者逗
留。
四、运输
、公路运输
运输超高、超宽、超长或者重量大的物件时,应遵守下列规
定;
对运输道路桥梁、涵洞、沟道、路基下层、路面松软、冻土开
化以及路面坡度等进行详细调查。
对运输道路上方的通信、电力线及桥梁等进行详细了解和测
试。
制定运输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物体的重心与车厢的承重重心基本一致。
运输超长的物体需设置超长架,运输超高的物体应采取防倾倒
的措施;运输易滚动的物体应有防止滚动的措施。
运输途中有专人领彻、监护,并设必要的标志。
中途夜间停运时,设红灯示警,并设专人看管。
运输易燃易爆等物品时,押运员必须坐在驾驶室内。
水上运输
参加水运输的人员应熟悉水上运输知识。
应根据船只载重量及平稳程度装载,严禁超重’超宽、超高、
超长。
器材在运输船上应分类码放整齐并系牢,油类物质应隔离并妥
善放置。
船只靠岸停稳前不得上下,上下船只的跳板应搭设稳固。
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暴雨等恶劣天气,严禁水上运输。
高出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减少高出坠落事故的发生,确保
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二、高处作业的定义与分类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处作业是坠落高度基准面 2m以上(含 2m)位
置有可能坠落的作业。高处作业分为一般高处作业和特殊高处作业
两类。(一)在作业基准面 2米(含 2m)以上 30米以下(不含 30
米)的,称为一般高处作业;(二)符合以下情况的高处作业为特
殊高处作业;
在作业基准面 30米(含 30米)以上的高处作业、高温或低温、雨
雪天气、夜间、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突
发灾害抢救、有限空间内等环境进行的高空作业及在排放有毒、有
害气体和粉尘超出允许浓度的场所进行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审批
第四条 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标准》。进
行高处作业需向生产办提出申请,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办理《登高
作业许可证》,一般高处作业由生产办审批,特殊高处作业由实业公
司安全环保部进行检查确认后,公司主管安全领导负责审批。未办
理作业票,严禁作业。
四、高处作业的安全措施
第五条凡是坠落高度在 2米以上(含 2米)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
业,高度虽不足 2米,但作业地段的下面的坡度大于 45°的斜坡,附
近有坑、井、有转动的设备或堆放容易伤人的物品,工作条件特殊
(风雪天气),有机械震动的地方,在有毒气体存在的房内工作时,
均应按高处作业的规定执行。第六条在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人员
必须系好安全带、带好安全帽,作业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梯或安全
网(强度合格)等防护设施,遇到六级以上大风,暴雨或雷电天气
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七条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合格,并熟悉现场环境和施
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和年来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准
及酒后等人员不准进行高处作业。第八条进行高处作业的人员一般
不应交叉作业,凡因工作需要,必须交叉作业时,要设安全网、防
护碰等安全设施,否则不准作业。
第九条高处拆除工作,必须提前做好方案,并落实到人。
第十条铺设易折、易碎、薄型材料时,必须有保证施工安全的措
施。
第十一条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
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且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从上往下或
从下往上抛扔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时应及时将各
种工具、零部件等清理干净,防止坠落伤人,上下输送大型物件
时,必须使用可靠的起吊设备。
第十二条进行高处作业前,应检查脚手架、跳板等上面是否有水、
泥、冰等,如果有,要采取有效的防滑措施,当结冰,积雪严重无
法清除时,应停止高处作业。
第十三条在易散发有毒有害气体的房上部及塔顶上作业时,要设专
人监护,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泄露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工作人员马
上撤离现场。
第十四条高处作业地点应与架空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距普通
电线 1米以上,距普通高压线 米以上,并要防止运输的导体材
料接触电线。
第十五条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
术规范》的规定。
第十六条高处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
第十七条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
第十八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在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票》后,办理特殊高处作业票。
五、高处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地十九条高处作业相关人员职责
(一)作业负责人职责:负责按规定办理高处作业票,制定安全措
施并监督实施,组织安排作业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确
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人员职责:应遵守高处作业管理标准,按规定穿戴劳动
防护用品和安全保护用具,认真执行安全措施,在安全措施不完善
或没有办理有效作业票时应拒绝高处作业;
(三)监护人职责:负责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和执行应急预案,有有危
险情况时命令停止作业;高处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作业现场;监督
作业人员按规定完成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
(四)作业所有生产车间负责职责:会同作业负责人检查落实现场
作业安全措施,确保作业现场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规定;
(五)生产办职责:负责监督检查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落实,签发
高处作业票。
(六)其他签字领导的职责:对特殊高处作业安全措施的组织、安
排、作业负总责。
六、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
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有生产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执行。
危险场所动火管理制度
焊接与切割属于高温明火作业,工艺复杂,若处理不当极易引发
火灾或爆炸,造成重大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事故。现对单位内需临时
进行焊割作业的部位或场所,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制度。
一一级动火审批
凡属下列区域或情况之一的属一级动火:
1.禁火区域内;
2.油罐、油槽车以及贮存过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的各种容器和
设备;
3.各种变压设备;
4.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
5.比较密闭的房间、容器和场所;
6.作业现场堆存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
7.经风险评估,若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级动火审批程序:①申请人向安保机构提交动火申请;②安保机
构召集相关人员现场勘察,商定方案;③申请人向安保机构申领并
填写《动火审批表》;④负责人审批;⑤实施动火;⑥必要时,向
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经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动火。
二二级动火审批
凡属下列区域或情况之一的属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火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临时进行焊割作业;
2.小型的油箱、油桶等容器;
3.登高焊割作业;
4.经风险评估,若发生火灾将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
二级动火审批程序:①申请人向安保机构提交动火申请;②安保机
构召集相关人员现场勘察,商定方案;③申请人向安保机构申领并
填写《动火审批表》;④安保机构审批;⑤实施动火。
三三级动火审批
凡属非固定的、没有明显火险因素的场所,必须临时进行焊割作业
时都属三级动火范围。
三级动火审批程序:由申请焊割作业的部门填写《动火审批表》,
落实现场安全措施,报安保机构批准后实施。
四凡属上述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接与切割,未办理动火审批
手续的,不得擅自进行焊割作业。
五在焊、割作业前,现场操作及负责安全的人员应仔细了解作业现
场情况,认真检查,估计到可能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在室外焊、
割,要注意风力大小和方向变化,防止金属火星随风吹到临近的可
燃物上。
六对生产、储存过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设备、容器和各种油脂焊割
件,事先必须彻底清洗,要采取一问、二看、三嗅、四测的检查方
法,消除隐患,决不能盲目焊割。
七作业班组必须加强现场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
的规定,认真落实有效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八焊、割后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检查,清理作业现场火种,确认无安
全隐患,由管理人员签字后方可退场。
九如违反上述规定,发生火灾事故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如发
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将依据《消防法》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及有
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危险作业场所劳动防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1、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
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范围
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二、总则
1、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
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
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提
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
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
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
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4、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
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
用。四职责
(1)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或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
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2)采购部根据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
的采购、保管和发放。
(3)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1、采购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劳保仓库
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2、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
取个人防护用品。
3、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
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
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
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4、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
回所在劳保仓库。
5、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
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6、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
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
其离岗时间顺延。
7、员工调出选矿厂,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
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六、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1、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
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
所区别。
2、工作服
(1)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 1年一套;
b)、辅助车间工人为 1年一套;
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 1年一套。
(2)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工人为 1年一套;
个单位(科室)管理人员 1年一件上衣;
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 1年一件上衣。
3、防寒防暑用品
(1)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棉背
心、棉帽。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棉帽为五冬,棉背心为四
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
4、毛巾、肥皂
(1)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条;
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条;
(2)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
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一
条,其它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条;
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一条,肥皂每月一条,其它
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条。
5、其它
(1)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
者,经单位领导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
宜戴平光镜者,有医院诊断证明,经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
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 10元。
(2)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
(3)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
(4)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
定的,经审核后配备。
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
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
全者,经各单位领导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
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规定赔偿。
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的职业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预防、
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证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员工权
利,加强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其他
相关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称的职业病危害告知是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和防护
措施如实告诉公司员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劳动合同、公告栏和培
训;职业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场所设置可以使员工产生警觉并采取
相应防护措施的图形、线条、相关文字、信号、报警装置及通讯报
警装置等。其中图形、线条和相关文字统称为警示标识。
3、将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如实告知公司员工,并按 GBZ158-2003
设置警示标识。
4、依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选用并设置相应的防护标识。
5、在工作场所中公司员工应严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进行防护。
6、安环科、生产技术部及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有权对各本制度的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
二、警示
(1)存在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的
岗位必须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警示线、警示信号、自动报警和通
讯报警装置。
(2)警示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和警
示线。
2术语
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文字符号;
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
形文字符号;
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护措施的图形文字符号;
4)提示标识:提供某种信息(如标明安全设施或场所等)的图形文
字符号;
3、基本形式
1)禁止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红色圆环加斜杠;
2)警告标识的基本形式是黄色等边三角形;
3)指令标识的基本形式是兰色圆形;
4)提示标识的基本形式是绿色正方形和长方形;
4、警示语句
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
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
5、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1)在有毒岗位设置《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
简称告知卡)。针对某一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护
措施。
2)《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
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
3)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6、设置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1)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
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
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
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
2)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
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
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
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
1)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
罩”指令标识。
2)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
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
识。
3)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
器”指令标识。
4)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
5)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
“戴防护镜”指令标识。
6)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
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危害,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选矿厂。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选矿厂职业病防治综合治理。
2、劳资科负责对职业病、职业禁忌人员的调配管理。
3、个单位负责本单位/科室职业病防治管理。
四、具体要求
1、职业病危害的识别、确认和申报
(1)安全科根据实际情况识别、确认、跟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
作业,建立矿《职业病危害等级表》。
(2)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要求,于每年 12月底前
向有关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2、职业健康体检
(1)安全科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
目、周期和职业禁忌目录》并组织体检工作。
(2)安全科要制定体检计划,对下列人员进行定期体检:
1)接触粉尘人员;
2)接触噪音人员;
3)接触有毒有害废料的作业人员。
(3)对接触有毒有害废料的作业人员,应提供健康保护或免疫措
施,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4)由选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体检。
(5)在岗期间体检由各单位根据体检的项目和周期、《职业病危害
登记表》制定年度体检计划。
(6)现患职业病人员应定期复查
(7)安排员工在职业病危害岗位、危害作业上岗前、离岗、怀
疑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已经对员工健康造成危害后果时,随时安排
体检。
(8)离岗员工体检:劳资科及时将离岗员工名单及联系方式通知安
全科,安全科定期组织离岗体检。
3、体检结果处理
(1)在体检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
工,安全科室及时通知劳资科,劳资科根据具体情况将其调离禁忌
工作岗位,并将新岗位名称通知安全科。
(2)体检结果有异常的,各单位书面告知本人。
(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职工,各单位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
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职业健康体检报告》一份由个人保存,一份由安全科归档、
保存。
(5)职业病人员调离或死亡,办公室应及时书面通知安全科。
(6)对于在体检结果中有传染疾病的,应安排复查,并在全矿范围
内做好此类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
4、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权利保障
(1)在体检中发现疑似职业病患者,安全科通知职工本人,并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提供职业病
诊断所需资料。
(2)职工个人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时的,由本人向安全科提供
书面申请,安全科对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及健康检查记录进行
核实和调查,不排除患者患有职业经的可能的,安全科委派具有资
质的装爷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3)对诊断的职业病人员,安全科及时通知劳资科,劳资科通过通知
所有车间/科室及时将其调离原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并按《工
伤保险条例》、《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落实职业病待
遇。
5、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卫生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有设施清洁
2)提供了香皂、毛巾及纸巾;
3)垃圾桶保持清洁且垃圾定期清理。
(2)依据风险的要求在工作场地设置足够的急救箱,执业医院协助
各车间、科室定期检查和补充,安全科不定期抽查。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
布
1)职业病危害因素
2)职业病危害接触限值;
3)防治措施;
4)应急救援措施;
5)职业病危害检查结果;
6)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仅列出名称)
(4)各车间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的位
置,按照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警
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有毒物质,现场设立告知牌。
(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
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
要的泄险区。
(6)各车间应对职业健康预防设施进行维护检修,不得擅自拆除或
停用。
(7)矿委托专业机构对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进行定期检测、评价,
见识将检测结果存档。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和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时,应按
下列顺序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采用新技术、工艺、材料;
2)增加治理设施;
1)改进作业方式;
2)加强个体防护;
3)作业时间控制。
(9)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事故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
控制措施,并及时向矿业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科室报告,矿业公司
安全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科室组织调查处理。
6、其它管理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
质。
(2)矿山企业应根据气候特点,采取降暑降温措施或防冻避寒措
施。
(3)各单位将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操作要求纳入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
《岗位作业标准》
(4)人和车间/科室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
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到事业并危害岗位。
(5)各单位将本车间/科室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防护措
施、应急处理方法等,纳入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6)各单位每年应对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进行一次职业病健康知识培
训。
(7)各单位为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指导职工
正确使用。
危险物品和物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物料的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黑山铁矿危险化学品和物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使
用、废弃处置的管理。
三、管理职能
1安全科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综合监管。
2武保科负责民用爆破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
3机供科负责危险品采购计划、仓库管理及危险化学品采购。
4武保科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的仓库管理
5相关车间、科室负责本车间、科室危险化学品管理。
四、具体内容
1、计划
(1)各使用车间、科室将需求计划报机供科,由机供科同意向上级
主管部门计划,力求准确以减少废弃处置。
2、运输
(1)运输物资
1)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承运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运
输资质。
2)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押运人员、装卸管理人员必须经
过培训且取得设区的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上岗资格证书。
(2)运输安全要求
1)运输车辆必须悬挂“危险品”标志,保持安全车速、安全车距;
严禁强行超车、会车,严禁在居民区和人员密集区停放。
2)运输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封口严密,能够承受正常运输条件
下产生的内部压力和外部压力,保证危险化学品在运输中不因温
度、湿度或者压力等环境因素影响而发生任何泄露。
3)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
4)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
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5)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所装运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佩
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
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6)禁止用叉车、叉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
7)气瓶运输同时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
3、验收、存储、出入库
(1)机供科仓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科室制定具体规定,对
验收、存储、出入库进行控制。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专用储存室)
内,剧毒化学品、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必须
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
(3)专用仓库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
志。
(4)根据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包装方式选择适当的码垛方式;
仓库工作人员必须熟悉各种危险品中毒的急救方法和消防灭火措
施。
(5)存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科室指定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并定
期检查储存设备、安全设施和存储危险化学品的情况,需检测的存
储设备、设施相关责任单位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检查。
(6)机供科、使用危险化学品的车间、科室建立危险化学品出入库
登记台账,出入库时必须进行核查。
(7)剧毒化学品严格实行“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
货”、“双把锁”、“双台账”和“五双”制度,储存车间、科室
必须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流向,记录至少保存 3年。剧
毒化学品查验、入库后报矿武保科。
4、废弃处置
(1)各单位在使用完危险化学品后,对其残液不可随意排放,应:
1)酸碱类废液中和后排放;
2)强氧化剂还原成低价后排放;
3)剧毒物质按相关标准要求进行无毒化处理后排放。
(2)挺用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设备由武保科会同有关车间、科室
制定处置方案,报安全管理部处置。
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管理
(1)黑山铁矿各相关车间、科室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登记
表》进行登记。
(2)各相关车间、科室制定管理人员定点承包关键位置、重点部位
的安全管理。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位置、重点位置负有下列安全
监督和知道责任:
1)知道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4)监督隐患整改;
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3)承包点应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
(4)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
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监督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
指示等。
(5)各相关车间、科室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核查,并
惊醒公布,考核情况应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中。
(6)关键位置、重点部位的应急准备和响应执行《应急管理与响应
制度》,但应急演练和评审的周期为半年;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同
时按《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本
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
6、场所安全管理
(1)各相关车间、科室,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和相关法
规、标准,识别并确定需配置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
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
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装置,等安全设施、设备。
(2)相关车间、科室按识别并确定的结果配置相应安全设施、设
备,并按照相关标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
求。
7、其他要求
(1)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对所有接触和产生的危险化学
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体)每年 12底前进行一次普查,并:
(2)建立本车间科室的《()年度危险化学品统计台账》,并于下
年度 1月中旬前报安全科,安全科汇总后于下年度一月底前报矿业
公司安全管理部备案;
(3)对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登记存档。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受到职业危
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矿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选厂
三、管理职责
1、机动供应科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库存管理。
2、安全科组织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人员、员工代表队劳动防护
用品进行评估。
3、安全科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监督、审核。
四、内容与要求
1、计划、采购
(1)机动供应科根据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到期、报废情况,提前
一个月提出需求计划,明确品名、数量、规格、型号、种类等(须
满足职工穿戴适体的要求),经矿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矿业公司
环保处。
(2)劳动防护用品由矿业公司环保处统一采购。
(3)劳动防护用品的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安
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经相关部门核查、备案后,与
矿业公司环保处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明确质量验收规定。
2、发放、领取
(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部分品种实行以旧换新,回收的就劳动
防护用品由上级相关负责组织做破坏处理,暂定的部分品种有:安
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靴)。
(2)各车间新上岗、转岗员工,由车间主管科室根据其岗位发
放标准没在其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签注发放品种、
使用期限后发放;在岗员工按发放标准规定的使用期限领取更新。
(3)员工跟人因特殊情况未到期而又必须领取的,由安全科室
核查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4)发放时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登记领用的时
间、品名、规格、数量、规定期限,领用人签字。
(5)发放冬季防护用品时间为 11月 1日--次年 3月 1日;发
放夏季防护用品时间:5月 1日--8月 31日。
(6)职工因工伤、疾病、休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离岗位 3各
月及以上者,所在单位停发放劳动防护用品;重新上岗后,按休工
天数延长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期限;凡调出和办理退职、内退、退
休、离休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核销《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
卡》,停止发放。
(7)员工在矿内调动时,必须将本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
卡》转到新单位,调动前后相同部分继续使用,到期发放;《劳动
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丢失或未转到新单位,重新建卡,原发放标
准中的各种劳动防护用品视为新领用,确需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经
本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发放。
(8)在矿内部实习、代培及承包商,如有特殊要求可发给适当
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不得重复领用。
3、使用
(1)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各单位应经常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集体领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各种绝缘
防护用品、各种防毒救护用具、防护服、特种手套等必须有专人负
责;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定期检查,每
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或失效,
应及时修理或报废。
4、更换
(1)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使用者提出申请,安全科核
实,经上级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更换,并作好记录。
5、劳动用品的评估
(1)由下列人员参与劳动防护用品的评估:事业卫生、执业医
务专业人员;员工或员工代表。
(2)评估的形式
1)安全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有关领导。
2)由员工或员工代表直接反应到安全科或机动供应科。
3、要对下列防护需求进行评估:
(1)头保护
(2)眼睛保护
(3)脸保护
(4)听力保护
(5)手保护
(6)脚保护
(7)呼吸保护
(8)热、冻保护
(9)触电保护
4、根据需求评估结果定制采购计划,采购满足需求的劳保用
品。
5、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并与供应商
联系解决方案。
6、劳保用品贮存、保养和检查
(1)机动供应科要定期对库房内劳保用品进行盘查,严禁出现
多领、丢失、损坏、过期等现象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安全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穿戴劳保用品情况进行检
查、监督。
7、劳保发放档案管理
安全科建立劳保用品发放台账,并及时登记。
8、鼓励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为员工、承包商.参观者提供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
(2)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时应提供正确使用的培训。
(3)实施评估,以确定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的依从程度。
9变化管理
安全科要定期回顾并更新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宜
性。
相关记录表格
劳保用品发放记录
劳保用品采购、发放管理台账
劳保用品培训记录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减少职业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选矿厂。
三、管理职责
1、安全科负责矿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配备人员应有职业卫生资格
证书。
2、劳资科负责对职业病、职业禁忌人员的调配管理。
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科室职业病防治管理。
四、具体要求
1、职业病危害的识别、确认和申报
(1)安全科根据实际情况识别、确认、更新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
作业,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和作业岗位登记表》。
(2)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要求,于每年 12月底向
有关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2职业健康体检
(1)安全科根据《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确定《职业健康体检项
目、周期和职业禁忌目录》,协助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员工体检工
作。
(2)安全科要制定体检计划,对以下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
1)接触粉尘人员
2)接触噪音作业人员
3)接触有毒有害废料的作业人员
(3)对接触有毒有害废料的作业,应提供健康保护或免疫措施,定
期进行健康体检。
(4)由矿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体检。
(5)在岗期间体检由各单位根据体检的项目和周期、《职业病危害
登记表》制定年度体检计划。
(6)现患职业病人员应定期复查。
(7)安排员工在职业病危害岗位、危险作业上岗前、换岗、退休
前、特定体检和怀疑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已经对员工健康造成危害
后果时,随时安排体检。
(8)离岗人员体检:劳资科及时将离岗员工名单及联系方式通知安
全科,安全科定期组织体检。
3、体检结果处理
(1)在体检中发现职业禁忌或者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员
工,综合安全科室应及时通生产部,劳资科将其调离禁忌工作岗
位,并将新岗位名称告知安全科。
(2)体检结果有异常的,各单位书面告知本人。
(3)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员工,各单位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
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4)《职业健康检查表》一份由个人保存,一份由生产部归档、保
管。
(5)职业病人员调离或死亡,综合办公室应及时书面通知生产部。
(6)对于体检结果中有传染疾病的,应安排复查,并在全矿范围内
做好此类传染疾病的预防和控制。
4、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患者权益保障
(1)在体检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生产部通知员工本人,并委
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并提供职业病诊
断所需资料。
(2)员工个人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由其本人向生产部提出书面
申请,安全科对其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及健康检查记录进行审核
或调查,不排除患职业病可能的,安全科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
进行职业病诊断。
(3)对确诊的职业病人员,安全科及时通知劳资科;劳资科通知所
在车间科室及时将其调离原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岗位,并按《工伤
保险条例》《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等有关规定落实职业
病待遇。
5、现场管理要求
(1)现场卫生设施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有设施清洁;
2)提供了香皂、毛巾及纸巾。
(1)垃圾桶保持清洁且垃圾定期清理。
(2)依据风险的要求在工作场所设置足够的急救箱,执业医院协助
各车间、科室定期检查和补充,安全科不定期抽查。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单位,应在其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
布:
1)职业病危害因素;
2)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限值;
3)防治措施;
4)应急救援措施;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6)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仅列出名称)
(4)各单位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在其醒目位置,
按照 GBZ158—200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警示
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对有毒物质,现场设立告知牌。
(5)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各单位应当
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
要的泄险区。
(6)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超过国家标准时,应按
下列顺序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1)采用新技术、工艺、材料;
2)增加治理设施;
3)改进作业方式;
4)加强个体防护
5)作业时间控制
(7)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事故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
和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安全部及有关科室,矿业公司安全部接到报
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6、其它管理要求
(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知识培训,并具有相应的资
质。
(2)矿山企业应根据气候特点,采取防暑降温措施,或防冻避寒措
施。
(3)各单位将职业病防治的相关操作要求纳入相关安全操作规程或
《岗位作业标准》。
(4)任何车间/科室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
业,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到职业病危害岗位。
(5)各单位将本车间/科室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防护措
施、应急处理方法等,纳入职工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6)各单位每年应对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知识培
训。
(7)各单位为职业病危害岗位职工发放职业病防护用品,并指导职
工正确使用。
五、相关记录
培训记录表
职业危害清单
员工体检计划
职业卫生检测记录
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
事故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
素,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活动。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监督管理本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
2、劳资科负责职业危害预防设施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
3、各单位负责各自单位先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4、机动供应科负责购置符合要求的预防设备、设施,建档及技
术资料收集。
四、内容及要求
(1)用生产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
效的防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
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2)机动供应部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的防
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
明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
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3)安全科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4)各生产单位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
行查验,发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5)安全科应每月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
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6)应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7、各生产单位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
保养记录。
8、机动供应科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
(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9、安全科协助劳资科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
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
防护设施。
10、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
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
后及时恢复原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从业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受到职业危害,
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矿实际
情况,特定制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本矿山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编制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
2、机动供应科负责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库存管理。
3、安全科组织职业卫生、职业医务人员、员工代表对从业人员防护
用品进行评估。
四、内容及要求
1、计划、采购
(1)安全科根据防护用品到期、报废情况,提前一个月提出需求计
划,明确品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种类等(须满足从业人
员穿戴适体的要求),经矿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矿业公司安全部。
(2)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由矿业公司安全部统一采购。
(3)特种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附录 1)的供应商资质(营业执照、
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产品合格证、安全标志)经相关部门审
查、备案后,与矿业公司安全部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中应明确
质量验收规定。
2、发放、领取
(1)特种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部分品种实行以旧换新,回收的旧防护
用品由上级相关负责组织做破坏处理,暂定的部分品种有:安全
帽、安全带、绝缘鞋(靴)。
(2)各单位新上岗、转岗从业人员,由各单位主管科室根据其
岗位的发放标准,在其个人《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附表
(3)上签注发放品种、使用期限后发放;在岗从业人员按发放
标准规定的使用期限领取更新。
(4)从业人员个人因特殊情况未到期而又必须领取的,由安全科室
核实原因、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
(5)发放时在《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上登记领用的时间、
品名、规格、数量、规定期限,使用人签字。
(6)发放冬季防护用品时间为 11月 1日--次年 3月 1日;发放夏
季防护用品时间:5月 1日--8月 31日。
(7)从业人员因工伤、疾病、休产假、脱产学习等原因脱离原岗位
3个月及以上者,所在单位停发防护用品;重新上岗后,按休工天数
延长防护用品发放期限;凡调出和办理退职、内退、退休、离休的
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核销《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停止
发放。
(8)从业人员在矿内调动时,必须将本人《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发放
登记卡》转到新单位,调动前后相同部分继续使用、到期发放;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丢失或未转到新单位,重新建
卡,原发放标准中的各种从业人员防护用品视为新领用,确需发放
防护用品的经本单位安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方可发放。
(9)在矿内部实习、代培。如上岗有特殊要求可按同岗位工种
发放标准发给,但不得重复领。
3、使用
(1)从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防护用品。
(2)各单位应经常对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集体领用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各种绝缘防护
用品、各种防毒救护器具、防护服、特种手套等必须有专人负责,
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建立领用登记台账,定期检查,每次校
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员应经常检查,发现损坏或失效,应及
时修理或报废。
4、更换
(1)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的,由使用者提出申请,安全科核实,报
上级有关部门查证后,予以更换,并做好记录。
5、报废
(1)库存过期的防护用品,由机动供应科及时提出请示上级有关部
门,经上级有关部门核实批准后实施报废。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的评估
(1)由下列人员参与防护用品的评估: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
职业医务专业人员;员工或员工代表。
(2)评估的形式:
1)安全科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报有关领导。
2)由从业人员或员工代表直接反映到安全科或机动供应科。
(3)要对下列防护需求进行评估:
1)头保护;
2)眼睛保护;
3)脸保护;
4)听力保护;
5)手保护;
6)脚保护;
7)呼吸保护;
8)热、冻保护;
9)触电保护。
(4)根据需求评估结果制定采购计划,采购满足需求的防护用品。
(5)经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防护用品应及时更换,并与供应商联系解
决方案。
7、防护用品用品的贮存、保养与检查
(1)机动供应科要定期对库房内防护用品进行盘查,严禁出现多
领、丢失、损坏、过期等现象和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2)安全科要定期或不定期,对从业人员穿戴防护用品的情况进行
检查、监督。
8、防护用品发放档案管理
9、鼓励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1)为从业人员、承包商、参观者提供适合的防护用品。
(2)发放防护用品时应提供正确使用的培训。
(3)实施评估,以确定防护用品使用的依从程度。
10、变化管理
安全科要定期回顾并更新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保持其适宜性。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和提高职工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
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
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特质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矿内各科室及生产单位的管理和操作人员。
三、职责
1、矿主管领导负责审批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和所需经费并监
督实施;
2、安全科协同劳资科负责新入矿职业健康教育、制定本矿培训计划
并组织实施;
3、各生产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负责申报培训需求,实施职业健康宣
传、协助有关部门组织职工实施培训;
4、班组负责入岗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
四、内容及要求
1、培训计划:各生产单位根据岗位特点每年 1月份负责向劳资科书
面申培训需求。劳资科根据申报的培训需求和内外部变化的情况制
定年度执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并报主管领导审批;
2、培训时间: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工卫生培训每
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8小时;
3、培训内容:本矿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
危害防护措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措施的保养及维
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
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4、培训形式:(1)内部培训;(2)外部委托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职工—结合安全“三级教育”。介绍本矿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
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
b)职工在岗期—通过定期培训或公告栏宣传,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
作规程、相关制度、法律法规及本矿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
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预防措施,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及个
人身体检查结果;
c)转换岗位—由新岗位所在单位安全员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
及防范措施;
d)本矿按培训计划组织的职业健康知识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知识;
(2)外部委托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部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是本矿主要负
责人和职工健康管理人员;
5、培训效果评定
(1)新入矿职工或转岗职工经考核、评定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
业卫生安全知识与能力方可上岗。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职
工,不得上岗作业。
(2)在岗期间参加本矿组织的培训经考核、评定不合格时,不得上
岗。
职业危害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
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
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在本矿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
程。
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属所有区(队、工段)、科室、班组。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本矿职业危害的日常监测管理。
2、全矿内设 2名专业监测人员负责日常监测工作。
四、内容及要求
1、本矿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划分为粉尘、电焊尘、噪声、振
动。电焊尘、噪声主要分布于破碎车间、筛分车间、球磨车间、选
别车间、尾矿泵房等。
2、监测周期
每月对各粉尘点必须进行 1至 2次监测,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
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危害监测与评价。每三年至少
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
3、将定期监测、评价结果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并向职工公布。
4、在定期监测、评价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和浓
度不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治理,确保其
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安全检查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掌握安全生
产情况,发现、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安全问题,并使安全检查规范
化、制度化,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厂安全生产检查。
三、职责
安全科负责组织厂级安全检查,选矿车间负责日常管理及组织车间
级检查,车间值班技术员负责车间的日常检查。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以及选厂的风险水平确定安全检查频率,由安全科针对不同的检
查类型、检查对象制定不同的安全检查表,并按要求或有变化时对
检查表进行回顾和更新。
2、安全科负责组织对执行检查的人员进行安全检查方法和技巧、危
险有害因素分类与识别方法、风险控制技术、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
等方面的培训。
3、检查内容:根据各专业和各类型检查需要,确定不同的检查内
容,检查内容应不留死角。
4、安全检查组织形式分为厂级、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检查等,安全
检查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检查人员
须在安全检查表上签名,安全检查表应保存备查。
1)厂级检查:由安全科负责组织,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安全
科、选矿车间负责参加。每月组织一次厂级安全检查。
2)车间级检查:由选厂车间负责。选厂分管车间主任、安全员参
加。每周组织一次车间级安全检查。
3)班组级检查:班组长和尾矿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查,检查结果记录
在交接班记录本上。
巡回安全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了适应本工程单体建筑物、构筑物多、战线长、安全死
角多,安全设施占用时间长,安全隐患不易被发现的特点,针对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巡回检查由选厂专职安全员、车间技术员随机对本范围及
内容进行巡回安全检查。
第三条:巡回检查的范围及内容:
1、是否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2、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3、协同作业的统一指挥和信息联络情况;
4、危险作业的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5、现场危险品的存放和处置情况;
6、关键设备设施场所情况;
7、作业场所的危险因素;
8、作业人员的操作程序
第四条:根据选厂实际情况,随时安排巡回检查,实行责任包干,
如负责区内存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未被查出而造成事故者,视情况
轻重,伤害程度给巡回检查人员应得的处罚(包括行政的、经济
的)。
第五条:巡回检查人员要有责任感,对每个部位情况要心中有数,
查出的问题要如实填写《巡回检查记录》,并发出整改通知。
第六条:检查情况及记录及时反馈到安全科,由安全科归档管理,
重大隐患上报企业负责人。
例行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选厂的安全生
产,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例行安全检查制度,网认
真贯彻落实:
1、选厂各车间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例行安全检查由矿安全科负责落实,每周必须对选厂全部车
间进行一次检查,对安全不放心的车间加大检查力度;
3、在检查前要制定安全检查表。例行检查的内容包括:
1)责任制和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2)安全培训和持证情况;
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4)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
5)设备、设施检测与维护保养情况;
6)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发放、职业病危害监控情况;
7)应急管理情况;
8)防火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4、对查出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形式写出书面材料,填写
《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检查单位严格按照“五定”(定人员、定
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定资金)原则进行落实整改。
5、在检查中,发现威胁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撤出人员,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安排整改,整改完
成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检查情况及记录及时反馈到安全科,由安全科归档管理,重
大隐患上报企业负责人。
专业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选厂的安全生
产,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例行安全检查制度,网认
真贯彻落实:
1、选厂各车间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例行安全检查由矿安全科负责落实,每周必须对选厂全部车
间进行一次检查,对安全不放心的车间加大检查力度;
3、在检查前要制定安全检查表。例行检查的内容包括:
1)破碎与筛分检查;
2)磨矿与分级检查;
3)选别系统检查;
4)脱水系统检查;
5)尾矿输送系统检查;
6)运输与起重设备设施检查;
7)供配电系统检查;
8)消防系统检查;
9)通风除尘系统检查;
10)危险化学品(包括有毒有害品)检查;
11)矿石运输系统
4、对查出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形式写出书面材料,填写
《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检查单位严格按照“五定”(定人员、定
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定资金)原则进行落实整改。
5、在检查中,发现威胁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撤出人员,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安排整改,整改完
成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检查情况及记录及时反馈到安全科,由安全科归档管理,重
大隐患上报企业负责人。
综合安全检查制度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保证选厂的安全生
产,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例行安全检查制度,网认
真贯彻落实:
1、选厂各车间必须执行安全检查制度;
2、例行安全检查由矿安全科负责落实,每周必须对选厂全部车
间进行一次检查,对安全不放心的车间加大检查力度;
3、在检查前要制定安全检查表。综合安全检查内容包括:
1)节假日检查;
2)季节性检查;
3)复产前检查;
4)主管部门布置的检查;
综合检查的内容应包括。
1)重大风险的控制情况;
2)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
4)主管部门布置的专项工作开开展情况;
5)具有季节性特点的事故及灾害的防控情况。
4、对查出的问题,以隐患整改通知形式写出书面材料,填写
《隐患整改通知单》,被检查单位严格按照“五定”(定人员、定
时间、定标准、定措施、定资金)原则进行落实整改。
5、在检查中,发现威胁职工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
业,撤出人员,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安排整改,整改完
成后经复查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6、检查情况及记录及时反馈到安全科,由安全科归档管理,重
大隐患上报企业负责人。
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及时预防和发现、纠正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
问题,确保安全标准化体系正常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矿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三、职责
安全科负责和预防措施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纠正和预防措
施的制定、追踪。即首先对不符合项制定相关措施并发出通知,要
求责任单位采取措施消除不符合项,然后对相关责任单位的纠正和
预防措施的有效性实施跟踪验证。
四、工作内容和要求
1、纠正和预防措施
1)纠正措施:为消除潜在的问题或其他不期望情况的原因所采
取的措施。
2)预防措施:为消除潜在的问题或其他潜在不期望情况的原因
所采取的措施。
3)对培训程序评估、变化管理流程、职业卫生监测、检查系
统、事故调查、风险评价、系统评价出现的问题(如程序、流程不
顺畅,检测检验出现较大的异常,评价中发现存在共性的问题等)
提出纠正要求和预防措施。
4)纠正和预防行动应确定责任人员、行动步骤、时间要求、实
施结果的跟踪要求。
2、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
安全科根据检查、评审、评价等的反馈发现需要进行纠正和预
防时,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提交矿安委员会进行审核后,提出存
在的问题、原因分析、纠正和预防措施、整改要求等。
实施的责任部门实施纠正措施后,部门负责人应填写纠正和预
防措施记录表,并返回给安全科。
3、纠正和预防措施效果的跟踪
安全科派专人对纠正措施的实施结果进行检查验收。对需要进
行调整的纠正与预防措施进行可行性评价,将合理化建议反馈至实
施部门。
4、没有按计划执行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或因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的
项目,应在纠正和预防措施记录中注明,由安全科继续下发跟进的
纠正和预防措施通知书,实施下一轮循环跟进,直至纠正和预防措
施全部落实为止。
5、安全科和责任部门在每次纠正与预防工作结束后,必要时通
过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沟通,对该次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6、记录和存档
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通知、实施、检验、跟进过程的记录应及时
归档长期保存。
应急管理及应急响应制度
一、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
患,尽量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力求能在第一时间充分调动各
方面的力量透入抢先救助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企
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应急管理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科室应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制订、修订本制度,监
督执行。
2、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应急指挥系统,并明确应急管理职责。
3、应急指挥部,负责重大事故、灾害事故的应急处理及抢险、
救灾的指挥工作。
四、工作内容
1、紧急事件认定
在选厂可能发生紧急事件有自然灾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触电、爆炸与火灾、油品、危险
化学品泄漏、中毒等。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要收集相关的地理、人
文、地质、气象等信息。针对潜在的紧急事件要预测可能发生的时
间与性质,并考虑人员密集度及影响。
2、应急预案编写要求
(1)应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的要求编制。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5)由明确的、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
力相适应;
6)由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
的应急工作要求;
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2)应急预案内应包括:接警与通知、指挥与控制、警报与紧
急公告、应急支援、通讯事态监测与评估、警戒与治安、人员疏
散、医疗与卫生、公共关系、应急人员安全、搜索与救援、泄漏物
控制、恢复。
(3)当设备、设施或流程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
回顾和更新。
(4)编制完成的应急预案,必须经过评审合格后,经矿长签
发,报市安监局备案。
3、紧急事件的组织准备
(1)成立应急指挥部
成立以矿长为主要负责人的应急指挥部,并以文件的形式明确
设置的机构和人名的总指挥。指挥部设在安全科,科长负责应急管
理工作。
(2)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从各车间/科室等抽调人员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4、应急设备及器材配备
企业腰围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救援工具及器材,并明确其种类
和数量。
5、紧急事件演练
(1)安全委员会组织演习策划,,明确演习的目的、时间、地
点等演戏内容。
(2)安全科编制演戏方案,针对假象事故及其变化而产生的事
故情景,演习人员对此作出反应。
(3)安全科制定演习现场规则,为了确保演习安全而制定的注
意事项或规定、要求。
(4)安委会组织对演习进行评价。
6、应急救护
与救护队签订矿山救护协议
7、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紧急事件时,立即进入应急预案的以下程序。
(1)报警
事故单位负责人或事故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应急指挥部核实情况后立即组织救援,迅速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控
制事件发展。并向县安监局等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
类、等级。
(2)通报
在应急总指挥的领导下,指挥部办公室通知管理层发生的事
故,并通知救助人员赶往事故现场。必要时向矿外组织和政府机构
做出最初通报。
(3)全部响应
1)应急救援指挥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企业应急总指挥立即
启动应急预案,如有必要时向政府机构、先关救援组织通报,建议
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救护行动以保护临近区域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2)疏散组:人员疏散,小事故可直接进行疏散,发生重大事故
时,要求从事故影响区域叔叔那矿山人员到其他区域,事先通知人
员疏散的方法、主要集合点、疏散路线和查点所有人员程序。
3)抢险救援组:将伤员及时抢救并转移到安全区,根据现场指
挥命令,进行排险行动。
4)综合组:现场救援,若有重伤员应尽快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
救,经总指挥批准,由专人及时对事故救援信息进行公布。
5)外部救援队:若有必要,立即申请外部矿山救援队进行支
援。如发生火灾立即启动消防预案,必要时向政府消防部门申请救
援。
(4)评估和回顾
紧急事件结束后,要对事件进行评估和回顾,找出不足,加以
改进。
应急演练及应急预案评审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具有部学性和可操作性,满足安
全生产工作需要,结合选厂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适用于本企业的应急演练和评审工作。
三、职责
1、安全科是应急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拟制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和修订方案,报主管领导审查。
2、主要负责人负责应急演练方案的审查,组织应急预案的评
审。
3、各单位负责人参与应急预案演练和审查工作,并协助修订应
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评审
1、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内部评审和外
部评审,内部评审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外部评
审由外部有关专家和人员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
专家名单。
2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应急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
作人员和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评审人员有利害关
系的应该回避。
3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基本要
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影响程序的
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4应急预案评审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5应急预案应该至少每三年评审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
录并归档。
五、预案的演练
1、安委会组织演练策划,确定演习的目的、时间、地点等演习
内容,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
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
演练。
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应对应急预案演练
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
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3、在进行应急演练时,要包括下列事项:
1)确定演习时间、目标和演习范围;
2)编写演习方案和演习方式;
3)确定演习现场规格;
4)制定演习效果评价员;
5)安排相关的后勤工作;
6)编写书面报告;
7)演习人员进行自我评价;
8)针对不足及时制定改正措施并确保实施。
事故、事件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安全生产事故、是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目的是防止事
故扩大,减少与至有关的伤害和损失,吸取教训,方式同类事故、
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范围
发生在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生产、生活中的一切事故、事件都
必须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报告。
三、事故、事件定义
1、事故: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或既有
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事故。
2、事件:足以酿成灾害,辛亏发现及时或侥幸未造成后果的为
事件。
四、事故、事件分类:
1、人身伤亡事故、事件;
2、职业病;
3、设备事故、事件;
4、设施事故、事件;
5、相关方的投诉;
6、未遂、违章。
五、事故、事件等级划分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30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人以上重伤或
者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 10以上 30人以下死亡,或者 50人以上
100以下重伤,或者 5000万元以上 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
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上 10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上
15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上 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 3人以下死亡,或者 10人以下重伤。或者
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
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的工程障碍,或劳动能力丧失的事
故;
轻伤事故:指负伤后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不到重伤范围
的事故;
六、报告方式、内容
1、报告方式
轻伤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员必须立即向本单位
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报告(车间主任、工段长),由现场安全管理人
员立即向公司安全科报告。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包括重伤轻伤不好界定的事故),事故部
门必须立即将事故概况用电话等快速办法报告安全科,安全科接到
报告后必须立即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科接到报
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
重伤及以上事故经请示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在事发后 1小时内
以文字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报告需有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公
章;文字报告来不及的用电话方式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
的,及时补报。
2、事故、事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事件发生单位慨况;
事故、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事件现场情况;
事故、事件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
数),事故已经造成的伤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伤害部位及程
度、参加工作时间、工龄及本工种工龄等。
已经采取的措施;
初步估计的经济损失
其他报告的情况。
七、报告时间
1、发生轻伤事故。事故单位/部门必须立即报安全科,由安全
科组织调查处理,同时安全科在 1小时内电话报主要负责人。
2、发生伤亡事故,公司在 1小时内以文字方式向政府有关部门
报告,报告需要主管领导签字及加盖印章;文字报告来不及的用电
话方式报告。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及时补报。
八、事故、事件现场管理
1、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
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坏灭相关证据。
2、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
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进行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
图,并作出书面记录。
3、重伤及以上事故,必须经事故调查组同意方可清理现场。
九、事故、事件的相关程序
事故、事件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
案,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或引发次生事
故,最大限度的减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事故、事件调查制度
一、目的
掌握事故情况,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分清事故责任,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和填写调查报告。
二、原则
事故发生后再事故的调查处理时要认真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
原则,即:事故的原因和原则;调查分析不清不放过;对事故的直
接责任者和有关责任者没有严格审查、处理不放过;群众没有收到
教育不放过;没有指定有效防范措施和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三、按照事故类型分级进行调查
(1)轻伤事故及人身险肇事故由安全科进行调查。
(2)重伤事故由公司主管矿长为事故调查总指挥,从生产、技
术、安全和工会等部门抽查专门人员组成调查,进行调查处理;
(3)发生死亡 1人以上的事故按规定由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调查处理,公司安全科组织有关部门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工
作;
四、在事故调查中,要分清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破坏性事故。
(1)责任事故: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
(2)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的因素而造成的不可抗拒的事故,
或在未知的领域技术问题。
五、事故调查程序:组织调查组明确任务和分工、事故现场、事
故前的情况,必要的技术鉴定和试验、原因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提出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写调查报告书,结案归档。
六、通过事故调查,查明下列事项:
(1)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班次、时、分)和具体地点;
(2)受伤害的人数,伤害部位、性质和程度;
(3)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物,(如建筑、机械设备、安全防护
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物质、环境、气候),与被伤害人直
接接触造成伤害的危险物以及事故类型;
(4)事故的后果和事故的经济损失。
(5)事故后,受伤害人的作业名称及其内容,共同作业人员的
任务及分工,相互间的联系和联络、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方法
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设备有无残缺、操作是非正常、
事故前有无异常反应和征兆、发现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
(6)受伤害人员与事故直接有关人员(坑长、区长、队长、车
间主任、工段长、班组长、安全员、有关业务员)的情况;姓名、
性别、年龄、工种、级别、工龄、本工种工龄、受过何种技术培训
与安全教育等。
(7)安全管理方面:有无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安全活动情况;有无防止事故的安全措施及管理办法;
(8)施工、检修有无安全注意事项、工程项目安排是否符合安
全要求、施工方案中有无安全措施、措施是否有针对性、检修是否
有计划安排、有无技术交底等。
(9)事故现场的图纸和照片
七、事故发生后,所在单位必须做到:
1、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和国家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扩大损
失;
2、重伤及以上事故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不得人为破坏和随意
清理,在未得到上级有关部门许可前,不得恢复现场。
八、分析事故原因
发生工伤事故后首先要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工伤事故发生的
原因很复杂,涉及面广,总的来说是由人为的,技术的、物质的及
管理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2、缺乏基本的安全生产常识,不懂操作技术知识和缺乏识别事
故隐征;
3、身体上、精神上的缺陷或处于过度疲劳、思想不集中的状态
下工作;
4、工作环境恶劣,劳动条件差;
5、作业方法不安全,劳动组织不合理;
6、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制度不健全;
7、防护、保险、信号等安全装置缺乏或失灵;
8、设备机器及其附件陈旧、破损、处于不安全状态运转;
9、个体防护用品缺乏和使用不当;
10、安全检查制度不严,对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问题整改不
力;
11、其他原因,如由于科学技术发展水平和监测手段有限,无法
预料和控制的突然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九、事故责任分析
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出是事故的直接原因
和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发生的责任者
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有必
然因果关系的)、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
的)、一定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
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
确定后,向上一级部门呈报,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1、确定事故责任的原则:
(1)因设计上的错误和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由设计者负责;
(2)因施工、制造、安装和检修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事故或造
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制造、安装、检修、检查者负责。
(3)因工艺条件或技术操作确定上的错误或缺陷而发生的事故或
形成严重后果,由工艺条件和技术操作的确定者负责。
(4)因施工、检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措施不健全或无针对
性、可靠性而发生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施工组织者负责;
(5)因官僚主义错误决定、瞎指挥而造成事故的,由指挥者负
责;
(6)已发生事故未及时采取措施,致使类似事故发生的,由有关
领导负责;
(7)因缺少安全规章制度而发生的事故,由主管此项的工作人员
和生产组织者负责;违反规定和操作错误而造成事故的,由操作
者负责,但未经学习,不懂操作安全知识而发生的事故,由指派
者负责。
(8)指派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而造成的事
故,由指派者负责。
(9)因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生产组织者和设备部
门负责,因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而造成的事故,由拆除者或决
定拆除者负责,缺少安全防护设施而发生事故由生产组织者负
责;
(10)对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车间能解决但未及时解决而造成
事故,由车间主管领导负责;车间无力解决但已呈报有关部门,仍
未解决而造成事故,由贻误部门领导负责;
2、凡是发生下述工伤事故的应当首选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工人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因而发生
工伤事故的
(2)缺乏安全及操作规程不健全造成工伤事故的;
(3)在施工、检测项目安排上,在不能保证安全生产情况下就
下令开工造成工伤事故的;
(4)在设备严重失修、严重超负荷,造成工伤事故的;
(5)安全设施、安全信号、安全标志、安全用具不全、不齐、
不洁造成工伤事故的;
(6)对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重复发生同类伤亡事
故的;
(7)违章指挥,强令或亲自冒险操作,造成工伤事故的;
(8)由于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追究肇事者或有关人员的责任:
(1)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冒险作业,造成工伤事故的;
(2)由于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
故的;
(3)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不积极采
取措施,因而未能避免事故或减轻工伤事故的;
(4)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或擅自启动机
器设备造成工伤事故的;
(5)超越各种警示标志造成工伤事故的;不执行操作、操作
牌、操作票而造成工伤事故的。
十、由下列情形之一时,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1)在发生工伤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针织嫁祸于他
人的;
(3)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积极组织抢救或抢救不
力,造成更大伤亡的;
(4)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防范措施,致使同类
事故重复发生的;
(5)事故发生后,故意破坏现场、挪改现场物品位置。
十一、事故的建档与统计
1、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已经将事故调查清楚,对事故责任者
进行了处理,发生事故单位制定并落实了改进措施,经过批准这起
事故可以结案。
2、结案后应将事故资料全部归入安全部门档案,并填写目录以
备查考。档案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2)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3)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4)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
(5)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
(6)物证、人证调查资料
(7)事故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9)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受处分人员的检查资料;
(11)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12)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文件。
3、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分析
方法进行事故统计,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资料。
事故、事件统计与分析制度
一、目的
对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分析,找出规律,指导纠正与预防行
动。
二、相关部门职责
安全科对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统计和分析。
其他部门做好部门内部的事故、事件统计和分析。协助安全科
做好公司事故、事件的统计和分析。
三、事故、事件统计分析
1、事故、事件统计指标;
a)千人伤亡率;
b)千人重伤率;
c)百万工时伤害率;
d)伤害严重率;
e)伤害平均严重率;
f)按产品的产量计算死亡率。
2、分析内容
a)事故、事件类别;
b)事故、事件原因;
c)事故、事件频率分析;
d)事故、事件费用分析
四、责任事故分析
在查清工伤事故情况、分析事故原因(找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
间接原因)后,必须对事故进行责任分析,对事故的发生的责任者
在以教育为主的同时要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指事故的发生有必然
因果关系)、主要责任(指对事故的发生居主要地位和作用的)一
定责任和领导责任,根据情节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行政处
分,直接追究刑事责任,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处分意见确认后,向
上一级部门,并按有关规定办理批报首席。
五、统计时间:每次发生事故或事件后及时登记,每月统计一
次。
六、统计分析方法
1、工伤事故频率;
月工伤事故频率=当月工伤事故人次/当月职工总人数×100%;
年工伤事故频率=当年工伤事故人次/当年 12月职工总人数平均
值×100%
2、百万工时死亡率
百万工时死亡率=(月)年死亡人数/(月)年实际工时数×100%
3、未遂率
未遂率=未遂事故、事件/事故、事件总数×100%。
七、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对所发生的工伤事故运用科学统计分析
方法进行事故统计,分析事故发生频率、百万工时死亡(伤亡)
率、未遂事故率等指标,并建立详细的事故统计分析档案资料。事
故、事件统计分析材料由安全科保留,档案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现场调查记录、图纸、照片;
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详细资料;
技术鉴定和实验报告;
物证、人证调查资料;
事故责任者的自述资料;
医疗部门对伤亡情况的报告;
事故调查分析会议记录;
有关本事故的通报、简报和文件。
八、制度更新
上述制度执行中,国家如有新政策规定出台有与本规定相抵触
的部分,按新文件执行。
事故、事件回顾制度
一、目的
为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对员工要进行必须的事
故、事件回顾,唤起员工对事故、事件的回忆,达到提升员工安全
意识,特制度本规定。
二、范围
适应于企业事故、事件回顾。
三、职责
1、安全科负责事故、事件的回顾汇总、统计、分析的归口管
理,负责制订制度并督查执行。
2、各生产基层负责人和班组长利用不同的方式组织员工进行回
顾。
四、工作内容
1、事故、事件回顾时间
对本单位以发生的事故、事件或者本单位相同类型的事故、事
件,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特点易发生事故的时间进行回顾。
2、事故、事件回顾方式
1)矿部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各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进行回顾。
2)各部门在每周安全会议例会上进行回顾。
3)各班组根据易发生事故的地点、时间由班组长带头组织讲解
或员工讲述。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参加,在组织班前班后工余
时间上进行回顾。
4)以安全月活动为契机开展事故讲解、对话、漫画、展栏等形
式。
5)以矿安全生产宣传栏,报道相关案例分析。
3、事故、事件回顾主要内容
已发生的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
4、事故、事件回顾要求
1)回顾时由矿领导、各单位负责人、班组长牵头,逐级、按管
辖范围召集相关人员回顾,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员工或其他部
门人员参与回顾。
2)回顾时,对已发生的事故、事件利用讲座进行讨论、学习,
要讨论事故、事件的原因和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故、事件再次发
生。
3)各单位在回顾时,认真做好回顾记录。
安全绩效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绩效监测的目的是对安全标准化进行综合考核,提出进一步完
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绩效,实现安全生
产的长效机制。
绩效监测的标准为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本单位各项规章
制度的规定。
二、管理部门及人员
1、安全科为绩效监测管理部门。
2、安全科组织绩效监测人员实施绩效监测,监测人员应熟悉监
测计划及监测要求,掌握人员沟通、资料查阅、现场抽检的技巧,
并能认真、如实填写监测记录表。
3、绩效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
三、监测内容
1)安全、健康目标;
2)各项安全、健康检查完成率;
3)设备定期检查完成率;
4)个人防护用品依从程度;
5)职业危害监测情况;
6)事件事故调查完成率;
7)纠正与预防行动完成率及其效果;
8)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统计、分析情况;
9)现场安全、健康许可依从情况;
10)任务分析及任务观察执行情况;
11)安全、健康委员会回会议情况;
12)变化管理回顾情况;
13)培训情况;
14)法律法规依从情况;
15)持续改进标准化系统效力情况;
16)安全健康透入情况。
四、绩效监测实施及记录
(1)监测范围
作业现场、设备、设施、作业人员、管理人员、记录、资料等
文件。
(2)监测程序
对每个项目均制定监测记录表,抽调监测人员并熟悉监测记录
表的各项内容,针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现场巡检、抽查在场人员、
查看有关记录和对计划与实施的比例、查看原件等方式,填写监测
记录表,汇总分析提出该次监测结果。
(3)监测方法
通过对各种记录、资料的检查确定某项监测内容的绩效实绩;
通过核对文件和记录的数据进行分析,记录下列监测情况。
--安全投入及使用情况。
--培训情况。
--纠正预防措施完成率。
--安全、健康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情况。
--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检查数据的变化。
--事故、事件调查完成率。
通过作业现场现状及人员的检查等方式,记录下列监测的情
况:
--目标要求内容。
--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监控,检查是否存有隐患。
--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
--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情况。
(4)监测记录表
由安全科编制各监测项目的监测记录表,监测记录表含如下内
容:监测项目名称、监测各项内容(监测内容中分每项内容的名
称、标准要求、监测方法、监测实况、结果论述)监测人、日期。
(5)监测要求
监测人员具有与监测内容相关的专业知识,并经过相关部门组
织的安全标准化培训,并经过矿安全标准化管理者代表的任命。
(6)检测过程要求
1)安全绩效监测以国家有关的规定和矿山安全方针目标为依
据。
2)矿山应根据不同项目监测频率的要求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对各
种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价,不得任意延迟或取消。
3)对于按时进行监测和评价确有困难时,应上报上级主管领
导,经核实情况属实时,应组织相关检测人员商讨得出可监控和评
价的日期并制定详细的监测和评价计划,由安全科组织人员监督监
测和评价计划的执行。
4)安全绩效监测过程应检查科学性、系统性、有效性、真实
性。
5)安全绩效监测过程中发现偏离或目标指标不符合时,应组织
相关部门分析原因,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加以改正,并对原因进
行记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7)记录要求
1)对各个项目的每次监测应认真做好记录,需要以表格形式登
记的应设计相应的表格。
2)对于未能及时监测、评价的项目进行记录,并上报上级领导
和相关负责部门负责人。
3)对于监测过程发生的偏离或目标指标不符合的项目及原因要
进行记录。
4)对监测过程中得到的各项记录要分类归档保存。
(8)沟通与回顾要求
1)对每次监测的结果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
及时提出修改措施,并通知相关部门。
2)定期组织人员对以往监测进行统计分析,找出问题的规律,
制定对策措施,并对以前的方针目标、制度、工艺流程、重大设备
等及时修正和整改。
标准化系统费评价制度
一、目的
为了进一步对企业本质安全你的程度和安全管理水平进行监
控,加强过程管理,促进提高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和质量,特
建立此安全标准化内部评价制度。此制度既是企业的自我评价、自
我约束机制,又是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标准和约束机制。
二、自评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安全生产的决定》,全面
加强非煤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应对评价所涉及的各个方
面进行自我评价,准确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
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企业内部自评要以矿山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作为评价标准。
三、成立企业内部安全标准化评价组织机构,内部评价人员应具备
下列能力;
1、熟悉相关的安全、健康法律、标准,接受过安全标准化系统
评价技术培训。
2、具有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具备操作内部评价过程的能
力。
3、具备辨别危险和评估风险的能力,具备安全标准化规范评价
的语言表达、沟通及合理的判断能力。
四、内部评价采取问询、记录回顾、现场检查等方法,评价重点关
注本企业的重要活动。
五、自评机构人员职责
1、自评小组组长负责主持管理评审、负责批准评价计划、评审
报告。
2、自评小组副组长、成员负责协助组长策划、组织实施管理评
审并组织评审会议。
3、安全科协助自评小组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实施评价。
六、内部评价应确定下列事项:
1、标准化系统运行的效力和效率;
2、标准化系统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资源(人、财、物、
技术)的使用效力和效率;
3、标准化系统运行结果和期望值的差距,与其他管理系统的兼
容能力;
4、绩效监测系统的适应性好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5、内部评价发现的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企业与相关方的关系。
七、评价频次,计划与形式
安全科制定评价计划、报最高管理者批准。
自评小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内部评价活动,当组织机构发生重
大变化,或发生重大事故(包括生产、设备、安全)等情况时,可
增加评审频次。
八、评价结果应对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标准要求得分情况进行分
析;安全标准化的策划、执行、符合性与绩效得分进行分析;对工
伤事故效率与百万工时死亡率趋势分析。
九、内部评价形成报告,对评价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组织总结、
分析,制定相关的纠正预防措施,由各单位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
并由安全科对整改后的情况进行复查和验收,对检查结果和整改结
果要进行归档保存。
十、评价中形成的问价资料及记录由安全科负责收集、整理和保
管,并按要求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