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 交 易 & 碳 资 产 开 发
深圳嘉德瑞碳资产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主讲人:肖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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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碳交易
环境治理方式
环境治理方式
禁令
技术
经济方式
美国于1990年,在《清洁空气法》修正案中建立的“酸雨计划”确
立了总量限制与交易(CAP AND TRADE)机制的法律地位,并力
图使电力部门的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1980年减少50%。
多年的运行情况表明,这种机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
统计数据显示,从1990年到2006年,美国电力行业在发电量增长
37%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下降了40%。
“酸雨计划”取得成功后,一系列针对其它污染物的类似交易机制也
逐渐展开。美国于1998年在东部37个州推行了氮氧化合物预算交易
项目,使2006年东部氮氧化合物排放量较1990年减少了74%,较
2000年减少了60%。
总量限制与交易(CAP AND TRADE)
定义:对稀缺的资源和必须限制的资源用总量限制
和交易的经济方式达成预定控制目标的规则。
总量摸底---确定限额方---确定限额量---制定交易
规则---交易
气候变化催生了碳市场
新概念——碳可以成为商品!!!
新市场——碳可以进行交易!!!
新契机——碳可以获得融资!!!
碳交易的历程
国际“碳交易之父”:桑德尔(Richard Sandor)博士
1990年,在桑德尔博士的推动下,美国国会通过“清洁空气法案修正案”,开
始了二氧化硫排放配额的“cap and trade”。
2003年,有了成功运作利率期货和二氧化硫市场的经验,桑德尔博士融资
1500万英镑,创建了芝加哥气候交易所 。
2004年,桑德尔博士又融资1500万英镑,创建了欧洲气候交易所,为欧洲
企业提供了一个碳交易平台。
全球碳市场交易价值
US$ million
碳市场交易价值迅猛增长, 2020年有望达3万亿美元,未来将超过石油市场。
全球碳市场与欧盟碳市场交易价值
在全球碳市场中,欧盟市场(EU ETS)一直占据主导地位。
(数据来源:世界银行“碳市场现状与趋势报告”)
国际碳交易市场分类
双强制市场(强制加入+强制减排)
– 当前最成熟的碳交易市场是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其交易金额占到全球碳交易总
额的80%以上,还有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温室气体减排计划(GGAS)、美国区域温室气体
减排计划(RGGI)、西部气候倡议(WCI)和中西部地区温室气体减量协议(MGGA)。
单强制市场(自愿加入+强制减排)
– 美国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天津气候交易所
自愿市场(自愿加入+自愿减排)
– 大多数的市场
碳交易产生的法律依据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155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
架公约》(UNFCCC)
1997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三届缔约国会议通过具法律约束力的
《京都议定书》
2001年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七届缔约国会议,通过“马拉喀什文件”,
确立碳交易三种机制:
-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CDM)
-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JI)
-排放交易(Emissions Trade,ET)
京都议定书
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160个国家签字通过。
规定︰在2008年-2012年间(第一承诺期),39发达国家须
将他们的温室气体排放水准,在1990年基础上,平均减少
约%。
开发中国家不承担任何减排义务(第一承诺期)
2005年2月16日正式生效。
共有156个核准国
京都三机制
ET是指一个发达国家,将其超额完成减排义务的指标,以贸易的方式转让给另外
一个未能完成减排义务的发达国家,并同时从转让方的允许排放限额上扣减相应的
转让额度。
JI是指发达国家之间通过项目级的合作,其所实现的 减排单位(以下简称ERU) ,
可以转让给另一发达国家缔约方,但是同时必须在转让方的“分配数量”(以下简
称 AAU)配 额上扣减相应的额度。
CDM主要内容是指发达国家通过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
级的合作,通过项目所实现的“经核证的减排量”(以下简称CER),用于发达国家
缔约方完成在议定书第三条下的承诺。
定义
碳交易是《京都议定书》为促进全球温室气体减排,以国际公法作为依据
的温室气体减排量交易。在6种被要求排减的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CO₂)
为最大宗,所以这种交易以每吨二氧化碳当量(tCO₂e)为计算单位,所以
通称为“碳交易”。
碳交易意义
碳排放权经过限额和市场定价,强迫企业把破坏环境的外部因素纳入了生产
成本,抑制了制造碳排放的生产和消费行为。
由于各排放源的减碳成本不同,碳交易为发达国家提供了更多履行义务的灵
活性,降低了减碳成本,使资本得到了最优配置。
碳交易为发展中国家实施减碳引进了资金和技术,对实现全球减碳总目标和
发展中国家发展低碳经济有明显促进作用。
碳交易产生的根源
以二氧化碳为代表的温室气体需要治理,而治理温
室气体则会给企业造成成本差异。
既然日常的商品交换可以看成是一种权利(产权)交
换,那么温室气体排放权也可进行交换。
由此,碳权交易便成为市场经济框架下解决污染问
题的最有效地方式。
从经济学角度看,碳交易遵循了科斯定理。
两种类型交易
配额型交易(Allowance-based transactions)
– 指总量管制下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欧盟的欧盟排放权交易制的“欧盟排放配
额”(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s)交易,主要是被《京都议定书》减排的
国家之间超额减排量的交易,通常是现货交易 。
项目型交易(Project-based transactions)
– 指因进行减排项目所产生的减排单位的交易,如清洁发展机制下的“排放减量权证”、
联合履行机制下的“排放减量单位”,主要是透过国与国合作的减排计划产生的减排量
交易,通常以期货方式预先买卖。
全球碳市场架构
全球碳市场
强制市场
自愿市场
CDM-CERs
JI-ERUs
AAUs+RMUs
新南威尔
士温室气
体减排计
划
京都市场 欧盟排放
交易体系
英国排放
交易体系
NGACsEUAs CCLAs
VERs
芝加哥气
候交易所
主要碳交易平台介绍
国际:
• 欧洲气候交易所 ECX
• 欧洲能源交易所 EEX
• 北欧电力交易所Nord Pool
• 国际环境衍生品交易所Bluenext
• 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
国内:
• 北京环交所
•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 上海环交所
•昆明环境能源交易所
欧洲主要碳交易所市场份额
ECX占据市场主导地位 数据来源: European Carbon Market Survey
CER和EUA期货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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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tures-CER-Dec10
Sett
Futures-EUA-Dec10 Sett
CER期货价格紧随EUA价格变动
ECX现货及期货
第三阶段(2013~2020)
EUA 期货合约已经开始交易,且
2020年价格在20欧元以上。
2012年后碳市场展望
分析者 价格
Deutsche
Bank
25~30欧元
Barclays
Capital
40欧元
New
Carbon
Finance
40欧元
UBS(瑞士联
合银行)
20欧元
Point
Carbon
35~40欧元
麦肯锡 29美元
--去年哥本哈根会议明确发达国家将向发展中提供1000亿美
元的资金支持。
--不管针对2012年后机制是否达成协议,CDM是继续走下去,
就算协议未达成,也有国家之间的区域性协议。
2020年碳价预测
第二部分:碳资产开发
碳资产—新形势下的新型资产
总资产=现金+实物+知识产权+碳资产
碳资产的独特点(以CDM为例):
–时效性:事先报备
–主体的特殊性:中资?外资?
–严格的过程审核和监测
六种温室气体:
二氧化碳(CO2)
甲烷(CH4)
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化碳(PFCs)
六氟化硫(SF6)。
碳资产定义及特点
在环境合理容量的前提下,包括二氧化碳在内的
温室气体的排放行为受到了限制,由此导致碳的排放
权和减排量额度(信用)开始稀缺,并成为一种有价
产品,称为碳资产。
特点:1.无固定形态;
2.伴随生产(生长)过程;
3.核定过程复杂,周期长
4.时效性
碳资产—对应的碳产品
碳市场
强制市场 自愿市场
CERs ERUs EUAs AAUs
VER
基于项目
的市场
基于配额
的市场
VCS GS CAR ACR……
European Union Allowances(EUA)
即欧盟碳排放配额,简单的说就是欧盟国家的许可碳排放量。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
了国家分配方案(NAP),明确规定成员国 每年的二氧化碳许可排放量(与京都议定书
规定的减排标准相一致),各国政府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EUA。如果企业在一
定期限内没有使用完EUA,则可 以出售;一旦企业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额,就必须
从没有用完配额的企业手中购买配额。
特点:每年由欧盟统一分配,具实效性,不可保存。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CER)
即核证减排量,指的是附件1缔约方国家(发达国家)以提供资金和技术的方式,与非
附件1国家(发展中国家)开展项目级合作 (通过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所实现的
CER可经过碳交易市场用于附件1国家完成《京都议定书》减排目标的承诺。
特点:可保存。
主要碳产品分类及特性
Assigned Amount Units(AAU)
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附件1缔约方国家(Annex 1 Countries)之间
协商确定的排放配额。这些国家根据各自的减排承诺被分配各自的排放上限,并看根
据本国实际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超出其AAU数量 的部分或者短缺的部分,通过国际
市场出售或者购买。
Emission Reduction Units(ERU)
指联合履行(Joint Implementation)允许附件1国家通过投资项目的方式从同属于附
件1的另外一个国家获得ERU。附件1国家在2000年1月1日之后开始的项 目可以申
请成为JI项目,
主要碳产品分类及特性
EU-ETS的核心部分就是EUA的交易。欧盟所有成员国都制定了国家
分配方案(NAP),明确规定成员国每年的二氧化碳许可排放量,各国政
府再根据总排放量向各企业分发EUA。如果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没有使用
完EUA,则可以出售;一旦企业的排放量超出分配的配额,则需从市场
购买碳配额。
其中13%的量可用CERs代替。
CDM机制是双赢的机制!
开发碳资产的意义
从宏观上来说:
促进了新技术应用。
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调节,优化全球资源配置。
减少了发达国家的减排成本,同时又使发展中国家获得资金和技术支持。
从微观上来说:
企业可从发达国家获得额外的收入,提高项目的盈利性和还款保障性。
刺激企业用更清洁的新技术取代陈旧的技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提升企业注重环境及社会责任的形象,从而提升品牌竞争力。
碳资产开发流程--CDM原理
发展中国家
減排活动
资金、技术
減
排
量
发达国家
CDM实施的主要模式
• 由附件一和非附件一缔约方共同实施的双边模式,这是
最常见的一种模式 。
• 由非附件一缔约方和代表附件一缔约方的国际组织或基
金共同实施的多边模式 。
• 由非附件一缔约方单独实施的单边模式。
CDM实施程序
国际程序:2001年第七次缔约方会议
1 组织机构:CDM的执行理事会(EB),是CDM的全
球管理机构。
2 实施规则:通过了“清洁发展机制的方式和程序”
,是CDM的总指南。
国内程序
1 组织机构:中国CDM项目审核理事会
2 实施规则:中国“CDM项目运行管理办法”
碳资产(CERs)开发流程
应用方法学
编写PDD
与买方签
订ERPA
东道国发改
委审批
DOE核查
ERPA谈判
以及取得买
方国家
LOA
项目识别
交易所或
场外进行
交易
EB注册
监测及
DOE
核证
CER签发
CDM方法学的概念
《京都议定书》对CDM项目的基本要求:
• 每个缔约方的自愿参与;
• 产生真实、长期和可测量的温室气体减排效益;
• 项目所产生的减排效益必须具备额外性。
CDM方法学:审查CDM项目合格性以及估算和计算
项目减排量的技术标准/基础,确保CDM项目能够满足
议定书的要求
CDM方法学的概念
基准线方法学和监测方法学
基准线方法学
• “基准线是一种假设情况,合理代表在不开展拟议项目
活动的情况下的温室气体人为源的排放量”,即为了提
供与CDM项目同样的服务,在没有该项目的情景下将出
现的排放量
• 确定基准线情景、项目额外性、计算项目减排量(=基
准线排放-项目排放-泄漏)的方法依据
监测方法学
– 确定计算基准线排放、项目排放、泄漏所需监测的数据/
信息
– 确定相关信息/数据的监测和记录方法、质量保证和质量
控制程序等
CDM方法学的作用
原则:CDM项目必须使用经过批准的方法学
项目设计:方法学的选择和应用
审定和注册:对方法学的合理应用的审查;新方法
学问题
监测:方法学的具体实施,监测计划的可行性检验
核查与核证:对监测计划的严格实施的审查
签发:对监测计划的严格实施的审查
方法学应用的风险以及在减排量购买合同中的相应
安排
CDM项目的类型
小型CDM项目
– 容量不超过15 兆瓦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活动;或
– 年节能量不超过60GWh的提高能效项目;或
– 每年减排量不高于6万吨二氧化碳当量的其他项目活动
小型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
– 每年的净人为碳去除量小于8000吨CO2当量,以及
– 由东道国确定的低收入社区和个人开发
造林和再造林CDM项目
一般CDM项目
规划CDM项目
目前已经通过了160个左右的方法学
中国在碳市场中的主导地位
中国在CDM市场中一直占据主要地位,是CERs主要的产出国。
中国在碳市场中的主导地位
中国
%
印度
%
巴西
%
墨西哥
%
马来西亚
%
印度尼西亚
%
菲律宾
%
智利
%
韩国
%
其他
%
已注册CDM项目数量份额
中国
48%
印度
20%
巴西
10%
墨西哥
2%
韩国
13%
其他
7%
已签发CERs数量份额
从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到2009年12月11日,按照8欧元1吨的CERs价格,
中国已经累计获得了超过亿欧元的收益。
1. 项目业主重视程度不够;
2. 碳资产开发机构的水平能力不足(专业水平、英语能力);
3. 缺乏适合中国项目类型的方法学;
4. 加快国内碳交易市场机制的建设。
结论:
中国作为碳排放大国,有巨大的潜力进行碳资产开发;
中国碳交易潜力巨大,需在政策、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快行动。
中国碳资产开发中存在的问题
中国低碳政策 vs 深圳低碳发展
深圳低碳经济机遇
•抓住深圳列入五省八市低碳经济试点城市机遇,大胆先行,以经济手段引领低碳发
展;
•加快碳交易市场建设;
•重点投入优势行业(如LED、电动汽车、智能电网)碳减排方法学开发,扶持优势
企业;
•大力扶持以碳资产开发为核心的碳风险投资、碳金融、碳审核、碳管理、碳服务等
新兴经济体的成长;
•加强对节能、提高能效、洁净煤、可再生能源、先进核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
碳和零碳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投入;
•建设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
中国的减排政策
到2020年,我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作为约束性指
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制定相应的国内统计、监测、考核办法
一点看法
不管国际国内压力有多大,也不管气候问题是阴
谋、阳谋,坚持低碳发展原则!加入到游戏规则
的制定当中去!
全球气候协议不太可能在今年达成,但碳交易是
不可逆转的,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正在形成!希
望国内的有识之士尽早参与到其中!也希望各位
在座的同学加入到碳减排事业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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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 请分别阐述三种碳交易机制(CDM,JI,ET)
并分析三种机制的异同。
2. 请论述国际上的主要碳交易产品。
3. 分析中国在现阶段下适用哪种机制减排效果
更好?CAP and TRADE机制 vs 碳税方式
4. 请分析自愿减排碳交易市场在中国的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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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使命:以生命和谐共存为目的,致力于保护环境
我们的愿景:成为中国能源环保行业领先并受人尊敬的投资公司
我们的目标:使合作伙伴最终获得最大的碳收益